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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期間詐助理費 台灣阿童二審改判3年10月

童仲彥因詐領助理費一審被判7年半,二審改判3年10月。(圖/報系資料照)

童仲彥因詐領助理費一審被判7年半,二審改判3年10月。(圖/報系資料照)

網路直播主童仲彥曾紅極一時並當選民意代表,但在8年前擔任台北市議員時,被檢調查出利用人頭詐取補助費12萬多元,還幫助理妻子不實投保勞保,台北地院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囚7年半,二審認為他有自聘助理做選民服務,減刑後輕判3年10月。可上訴。

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童仲彥在台北市市議員期間,未實際聘用蔡姓男子為助理,竟指示康姓助理製作蔡的「聘書」,向市議會詐領補助費12萬3842元;張姓妻子並未從事助理工作,他也讓她掛名擔任議員公費助理,讓市議會將其登載在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酬金及春節慰勞金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