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名製作人張富被通緝3年落網 聲請解除境管駁回

前製作人張富涉詐欺通緝3年被捕,聲請解除境管遭駁回。(攝影/中國時報陳志賢)

前製作人張富涉詐欺通緝3年被捕,聲請解除境管遭駁回。(攝影/中國時報陳志賢)

前知名綜藝節目製作人張富,被控詐欺800萬元,因屢傳未到,2度被通緝,今年3月才被逮捕到案,他日前以工作需出國洽公,聲請解除境管處分,台北地院以他曾遭北檢、北院通緝過2次,逃匿逾3年才緝獲,駁回他聲請,不准他出境。

據調查,張富2010年與沈姓4名股東合夥投資1650萬元成立紅海公司,事後帳目不清,挨告詐欺等罪,北檢2016年2月傳喚張富,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張富花了6小時籌不出10萬,檢方以覓保無著為由聲請羈押。

法官認定張富確有逃亡之虞,裁定以150萬交保;但張富仍舊籌不出保金,法官改裁定為無保請回,但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但院檢偵審期間,張富人間蒸發,分別遭北檢、北院通緝,張富逃匿逾3年,今年3月才被緝獲。

張富日前以他因工作需要出國洽公,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境管處分,法官認為,依據檢方起訴證據,認為張涉嫌詐欺800萬,犯罪情節非輕,張在審理期間遭北院通緝,今年3月28日才緝獲,逃匿逾3年。

北院在他逃匿期間,因應限制出境新法,在2月15日對他限制出境、出海8月,雖張富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但尚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加上張先前入出境次數頻繁,在偵查中及審理中有經傳喚、拘提未到而遭通緝2次情形,他工作需求亦未提出具體計畫,有逃亡之虞,仍有限制出境必要,依法駁回。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