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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電鍍工廠遭勒令停工 偷排廢水又被抓到下場悽慘

台南電鍍廠偷接塑膠軟管,將廢水排入三爺宮溪,遭環保單位查獲。(圖/台南地檢署提供)

台南電鍍廠偷接塑膠軟管,將廢水排入三爺宮溪,遭環保單位查獲。(圖/台南地檢署提供)

台南市歸仁區一家電鍍工廠,去年6月底因涉嫌以每星期2至3次的頻率,違法將有害廢水排入三爺宮溪,經南市環保局勒令停工後,今年1至2月間偷偷復工又重施故技,違法排放廢水,案經台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郭姓女負責人和郭姓男員工被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郭女和郭男2人明知該公司製程所產生廢水,如未經相當污水處理加以淨化過濾,或交由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若逕行排放至溝渠後,經由地表水體溢散,將嚴重破壞環境生態,進而污染土壤、河川或其他農漁業生產水源,但2人卻仍故意為之。

去年6月30日,2名被告以每星期約2至3次頻率,將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製程所產生含有害健康物質廢水,私自接塑膠軟管將未經處理廢水排放於廠前排水溝渠後流入三爺宮溪。

南市府環保局獲通報,派員前往監測,於2019年7月25日晚上7時實施稽查,採取水質樣本檢驗後,測得水質中有銅、鋅、鎳等有害健康物質,已逾越放流水標準濃度廢水。

電賭場排放廢水呈青綠色,檢測後有大量重金屬反應。(圖/台南地檢署提供)
電賭場排放廢水呈青綠色,檢測後有大量重金屬反應。(圖/台南地檢署提供)

環保局於去年10月16日勒令該電鍍廠產生廢水的製程全部停工,但2被告未遵守停工命令,今年1月13日至1月17日止以及2月3日起至2月6日止,自行復工後,又繼續偷排廢水遭查獲。

環保局派員在放流口採取水質樣本檢驗後,測得鋅、鎳、總鉻及六價鉻有害健康物質。

案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檢方認為,被告2人貪圖無須額外負擔清理成本,將成本轉嫁由全民犧牲承擔環境污染所受損害,賺取自己財物,危害不輕,但念及被告事後能坦承犯行,允諾配合改善廢水處理設施,由於目前仍為試車階段,有待後續環保局追蹤與稽查,建請法官請量處適當之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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