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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前女友不還錢 劣男怒把口交照當臉書大頭貼

楊姓男子因前女友斷絕聯繫又欠錢不還,憤而將口交照片當成臉書大頭貼使用遭判一年徒刑。(圖/劉修銘攝)

楊姓男子因前女友斷絕聯繫又欠錢不還,憤而將口交照片當成臉書大頭貼使用遭判一年徒刑。(圖/劉修銘攝)

基隆一名楊姓男子不滿前女友欠錢分手,怒把口交相片當成2個臉書公開帳號的大頭貼使用,前女友發現後,氣的向基隆市警察局報案提告。經基隆地院審理,依據楊男「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以及「散布竊錄之他人非公開活動內容罪」各判處他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刑期1年。

判決書指出,楊男2017年在新北市某處二樓住以及蘆洲飯店處內,趁前女友口交之際用手機偷拍影片。分手後,楊男因為與前女友的債務問題,以不同臉書帳號聯繫未果,楊男發現自己被斷絕聯繫後,憤而將口交影片截圖,上傳至暱稱「楊XX」、「鄭X」的臉書帳號當成大頭貼使用。

前女友發現後,求助基隆警察局第二分局並提起告訴。面對檢偵訊,楊男僅坦承用手機上傳臉書之事,但表示在住處以及飯店拍攝口交圖影都有得到前女友允許。庭審時,受害女子在庭上表示「有些我知道,但有些我不知道,但絕對沒有同意上傳!」強調自己因為此事精神和生活受到很大打擊,甚至還為此流產一次。

據此,基隆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在2段的偷拍影片中,受害女子全程都沒有看向鏡頭,應該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拍攝,私生活被公開的情況下,精神大壽打擊。楊男最終被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散布竊錄之他人非公開活動內容罪,針對楊男的行為判處合併執行刑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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