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小三放閃「老公帶我來摩鐵」 登門人夫祖母告別式嗆正宮

新竹一名張姓女子與黃姓人夫發生婚外情,新竹地院18日判黃夫與張女須連帶賠償40萬元。(圖/翻攝畫面)

新竹一名張姓女子與黃姓人夫發生婚外情,新竹地院18日判黃夫與張女須連帶賠償40萬元。(圖/翻攝畫面)

新竹一名擁有10間連鎖店的已婚黃姓男子,與旗下加盟店一名張姓女店長產生婚外情,並產下兩名子女,兩人頻在臉書放閃,日前黃男祖母過世舉辦告別式,張女竟出席告別式並怒嗆正宮,黃妻氣不過提告,新竹地方法院今判張姓小三及黃男須連帶賠償黃妻40萬元。

判決書中指出,黃男與妻子結髮多年,婚後育有3名子女,但是2011年起,張女竟介入他與丈夫的婚姻,還公開在臉書放閃「我生日!我老公帶我來汽車旅館。」在2018年12月,黃男與張女出席祖母的告別式,斜眼鄙視正宮並羞辱「她幹嘛來?」

張女多年來也與黃男發生多次性行為,也為黃男產下兩名子女;黃妻隱忍多年,也讓黃男認領兩名小孩,黃男竟還拿離婚協議書要她簽名恫嚇,「不要弄到我用趕的,會很難看。」但黃妻拒絕後,黃男竟然將他們一起經營的新竹縣市的店面換鎖。

據判決書,黃男和張女以「老公、哈尼、親愛的、夫妻」相稱,張女還在臉書上放閃,向人炫耀與黃男到旅館開房、五星級飯店過夜,更頻展示黃男買給她的珠寶、名牌包包以及昂貴服飾。

新竹地院認為,張女明知黃男已婚,應避免引人遐想,但兩名被告竟毫不避諱而公然示愛,並以「老公」、「老婆」相稱,還上傳一起到汽車旅館照片,顯已逾越一般異性友人應有分際,破壞原告與黃妻的婚姻忠誠、互信基礎,非當今社會倫理觀念及禮俗所能容忍範圍,因此判兩人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