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院
」 新竹 新竹地院 離婚 外遇 新竹縣公器私用!女社工師用「公務帳號」查同事個資 下場慘了
新竹市一名黃姓女社工師,2022年任職於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時,以公務電腦進入系統查詢5名同事的出生年月日及婚姻狀況等個資,新竹地院宣判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黃女擔任社工師期間,負責處理獨居老人與社會救助等業務,2022年10月5日起在社會處使用公務電腦,以衛生福利部授權的公務帳號,登入衛福部全國社福津貼給付資料比對資訊系統,查詢5名同事的出生年月日、家庭狀況等資料。新竹市府政風處得知後調查,並函請新竹地檢署偵查後起訴。法官審酌,黃女利用其職務上獲得公務帳號的機會及得以查詢他人個資之權力,將公職社工師的業務權限轉換成非法獲取個人資料的手段,被查詢人得知此事後深感不滿,感到隱私遭侵犯,顯然有損國家權力尊嚴與信用。法官認為,黃女利用公務員身份查詢同事個資,行為不妥,但考量黃女坦承並取得5名同事諒解,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權力及機會,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判處1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不得接觸5名被害同事,也不得非法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可上訴。
人夫偷吃女同事…見小三懷孕流產喊「被抹煞完了」 正宮氣炸怒告
新竹一名人夫偷吃黃姓女同事,2人同一天二度衝摩鐵激戰,對話內容全被行車紀錄器錄下。妻子發現後查看丈夫手機,赫見小三竟然懷孕,為此吃藥流產,男方還說「我們小孩這麼快就被抹煞完了」、「我們可憐的小孩」等語,氣得對女同事提告。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處黃女應賠償15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被告去年1月30日向她坦承,其明知人夫已結婚,仍於2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112年1月17日至113年2月16日,發生含有性行為之不正當往來數次,顯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親密交往行為,侵害原告基於配偶權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要求黃女賠償80萬元。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新竹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黃女曾傳訊人夫稱「男人往往外面跟家庭都會選擇家庭」、「誰知道你會不會也是這樣不是嗎」、「剩血塊」、「就繼續開藥讓他排」等語;男方則回應「你要怎麼樣才會相信我不是選擇家庭」、「我們的小孩這麼快就被抹煞完了」、「我們可憐的小孩」等。新竹地院審酌,綜合上開事證,應足認被告與呂宇文間之間之往來情形已逾越社會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依社會一般觀念,足認已破壞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享有圓滿婚姻生活之身分法益,且致原告面臨婚姻破碎憂懼、夫妻諸多爭執,對原告造成精神上之傷害且情節重大,判處被告應賠償15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抖音外遇引發官司!男子起訴情敵侵害配偶權 終審判賠10萬
新竹地院近日針對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作出裁決,裁定范男需賠償10萬元,案件起因於古男控訴其妻子,2023年在抖音認識范男後發生外遇,並持有范男裸露照片,古男發現妻子與范男多次前往旅社過夜,認為范男侵害配偶權,要求賠償50萬元,最終法院認定范男破壞古男的婚姻生活,判決范男賠償10萬元。根據古男的控訴,在2023年7月發現妻子在抖音與范男建立聯繫,妻子多次以加班或手機關機為由消失,古男逐漸懷疑妻子有異常行為,偶然看到妻子手機中范男發來的訊息時,才發現事情的真相,隨後,古男追查發現妻子和范男不僅在范男受傷期間合照,還持有范男裸露照片,更發現2人曾多次前往新竹及高雄的旅社過夜。面對古男的控訴,范男則聲稱他與古妻並未發生外遇,僅是網友關係,從未與對方有親密接觸,並表示,儘管曾見過面,但雙方並未有過度的親密行為。新竹地院在審理過程中檢視通話紀錄、錄音文字檔、定位紀錄及照片等證據,確實確認古妻和范男之間的親密照片,以及古妻在范男受傷期間協助照顧的對話紀錄,法官發現,古妻曾協助范男及范母,並受到范母的建議,勸范男不要再喝酒,雖然古妻辯稱與范男只是因為天氣炎熱去旅社休息,但根據住房紀錄,2人連續住2天,顯示關係超越普通朋友的範疇。法官認為,范男的行為已超過普通朋友之間的界限,對古男的婚姻生活造成不法侵害,破壞古男的婚姻幸福及安全,基於此,法院判決范男需賠償古男10萬元,以彌補古男因篡改婚姻生活所遭受的損害。
遭誤認情敵被砍!新竹男與女兒散步無辜遭「砍斷手指腳筋」 判決出爐了
新竹縣龔姓男子因懷疑張姓女友與他人有曖昧關係,竟找來陳姓友人至其工作地點附近埋伏,並分別持著開山刀與藍波刀四處搜尋,行經一處暗巷時,2人誤將與女兒散步的聶姓男子當成張女、情敵,便直接持刃揮砍,造成聶男的腳筋斷裂、手指嚴重撕裂傷等。對此,法官將依重傷害罪分別判處龔男6年2月、陳男6月徒刑。根據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1月24日22時許,龔男懷疑張姓女友與不詳之人存有曖昧關係,遂邀約友人陳男,分別持開山刀、藍波刀,共同前往新竹縣湖口鄉張女工作地點附近埋伏。行經暗巷時,2人見聶男與女兒迎面走來,便誤認為張女及其曖昧對象,龔男持開山刀向聶男揮砍時,聶男一邊退後一邊伸出右手抵擋,陳男則趁機朝聶男右大腿揮砍,經過不斷攻擊後,聶男不支倒地,並致對方右大腿股四頭肌斷裂、左足底肌腱斷裂、右手第五指撕裂傷及脫位併韌帶斷裂,而達嚴重減損1肢以上機能之重傷害。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龔男僅因認為女友與不詳之人有曖昧關係,不思以理性方式溝通處理,竟邀集陳男攜帶刀械欲前往教訓該名曖昧對象,卻誤認對象而持刀械揮砍素未相識的被害人,造成聶男受到重傷害,且對其身心均成嚴重影響,敗壞社會治安,而2人更在被害人未成年子女面前逞兇,將使兒童心中留下不可抹滅陰影,影響所及深遠。法官認為,雖2人犯罪後坦承犯行,但衡量陳男未與被害人和解,龔男雖達成和解卻未依約賠償,犯後態度難認良好,最後依重傷害罪分別判處龔男6年2月、陳男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打擊詐團掀互槓!法院轟荒腔走板駁回追加起訴 檢方反嗆法官資歷不足
詐騙犯罪財損屢創新高,賴清德總統20日宣布「打擊詐騙視同作戰,不成功絕不罷休。」不過,新竹地檢署與新竹地院近來卻為了起訴詐團成員上演互槓戲碼,法官指責檢察官起訴品質低落,檢方反嗆法官資歷不足,結果法院昨仍駁回檢方的追加起訴,檢方將研議是否抗告,雙方爭議尚未落幕。檢警常抱怨,好不容易破獲詐騙集團將嫌犯送到法院後,法官卻輕縱輕判,政府不斷修法加重刑度,但去年全台詐欺財損逾89億仍創新高。賴清德昨出席活動表示,要成立「打詐指揮中心」協調各部會,他強調,從海外遣返的詐騙犯,我方要能取證,且司法不能輕縱。未料,新竹院檢卻為了詐團,隔空互嗆,狠狠打臉賴打詐的宣示。這起爭端起自於,新竹地檢署洪姓檢察官去年10月起訴陳男等8名詐團成員,今年6月追加起訴錢姓、張姓男子,認為2人涉嫌主持、指揮犯罪組織。但地院合議庭認為,追加起訴內容看不出2人與原本8人有共犯關係。合議庭表示,追加起訴書的犯罪事實及證據,完全照抄原案起訴書認定的犯行,等於是「複製貼上」追加起訴2人,品質草率,在8月7日裁定要求檢方補正。洪姓檢察官16日函覆法院稱「以此公文於裁定限期內補正」,但合議庭認為,函文不僅未補正法院裁定所指事項,反而在文中謾罵法官「資歷尚淺、歷練不深,判決品質甚為粗糙。若本身能力不足,應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或向前輩悉心求教,竟反誣指檢察官濫行追加起訴。」更稱「不論貴院對補正內容有何評價,仍不得違法裁定駁回起訴。」合議庭認為,很難想像此荒腔走板的函文,出自專業檢察官,且未達有效補正,應視同逾期未補正,檢察官未盡舉證責任,且逾越法院得依職權調查證據範圍,昨駁回公訴。昨日還傳出新竹地院將蒐集洪姓檢察官「品質不佳」的起訴書送交法務部,擴大對抗層級。新竹地院坦言確有法官提出此建議,但仍希望回到案件處理,因為起訴品質會影響審判結果,竹院並強調,院檢雙方溝通良好,仍可透過庭長向主任檢察官反應。為了打詐修法,檢改團體「劍青檢改」日前多次槓上司法院,昨再發生新竹院檢互嗆,法界認為,法官未來是否會因賴清德指示「硬」起來,備受關注。
同事嫌隙釀血案!男子手持雙刀猛砍宿舍同事 重傷害未遂遭判3年
新竹市一間公司宿舍近日驚傳血案,1名羅姓男子因長期與許姓同事不和,竟懷恨在心,持雙刀襲擊許男,導致對方身中多刀,所幸,許男在事發後及時送醫,保住性命。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羅男最終因《重傷害未遂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根據法院的判決書,這起案件的2名主角羅男與許男,原本是同住在公司宿舍的同事。然而,2人之間的關係並不和睦,羅男認為自己長期遭受許男的欺壓,心中不滿愈積愈深,終於在2024年4月,羅男決定不再忍氣吞聲,拿起2把鋒利的刀具,前往許男的宿舍房間,展開報復行動。當羅男進入許男的房間後,並未多言,直接從身上掏出預藏的刀具,朝許男的頸部和肩膀猛烈揮砍,突如其來的襲擊讓許男措手不及,身中多刀傷勢嚴重,即便室友蕭姓男子與其他人試圖壓制羅男,其仍然瘋狂揮刀,最終許男胸部被刺中,左胸、右心室、肩膀及頸部等多處受到不同程度的刀傷。經醫院檢查,許男的傷勢包括左側血胸、右心室穿刺傷、左胸多處刀傷,以及左頸部和肩膀的撕裂傷等,所幸醫療及時,許男雖然傷勢嚴重,但未達到重傷害的程度,最終保住性命,事件發生後,警方迅速趕到現場,將羅男逮捕並移送法辦。新竹地院法官在審理此案時指出,羅男持有堅硬且鋒利的刀具,並且專門針對人體要害如頸部、胸部進行揮砍,這種行為足以造成重大且難以治癒的傷害,法官認為,羅男的行為具有明顯的重傷害故意,即使未能達成重傷害的結果,也足以構成重傷害未遂罪,最終,新竹地方法院依照《重傷害未遂罪》,判處羅男3年有期徒刑。
感情問題起爭執!她臉書嗆殺前女友 「料理手法超殘忍」判關3個月
陳姓女子與江姓女子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執,陳女竟多次發送訊息或貼文、貼限動,表示要燒死或砍死江女,或是要把江女「切成千張豆腐紙拿去給火鍋店賣」、「剁碎大火快炒撒在路邊餵野狗」,新竹地院法官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保護管束期間兩年內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陳女因感情問題與江女發生爭執,陳女竟基於恐嚇危害安全、公然侮辱及意圖散布於眾之誹謗犯意,接續在臉書、IG發表恐嚇對方言論,宣稱要殺死對方、燒死對方,另外也辱罵:「我要把你們打死、腦殘破麻、bitch。」同時還提出要把江女「切成千張豆腐紙拿去給火鍋店賣」、「剁碎大火快炒撒在路邊餵野狗」等等料理手法,讓江女心生畏懼。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陳女僅因感情糾紛,不思以理性方法解決,竟以在可供不特定多數人瀏覽的臉書社群發表貼文方式,不實指摘足以毀損江女名譽,除貶損江女社會評價外,無濟於紛爭之解決,所為實不足取,惟陳女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與江女達成和解,堪認頗有悔意,予以緩刑。
酒醉闖禍!男闖鄰居家亂丟豆腐乳致電視毀壞 鄰居怒訴法官求最重判
新竹市陳姓男子2023年2月凌晨因喝醉酒,闖入林姓鄰居家中大鬧,陳男不僅強迫鄰居聞他的臭襪子,還在激怒之下徒手將豆腐乳丟向電視機,導致電視機損壞,豆腐乳灑滿一地,林男對此事件感到憤怒,提告要求法官從重處罰陳男,並希望「關越久越好」。據林男回憶,事發當晚,陳男因醉酒不斷打擾他,甚至攜帶高粱酒進入他家後,隨即坐在客廳發呆,雖然林男告訴陳男「這裡不是你家,喝完酒就趕快回家」,但陳男依然無視,甚至拿著臭襪子想強迫其聞,林男氣急敗壞,提出最後通牒,若陳男不回家就會報警,結果卻激怒陳男,2人發生拉扯。在爭執過程中,陳男失控拿起茶桌上的豆腐乳玻璃瓶,砸向林男剛入手半年的液晶電視機,豆腐乳瓶子碎裂,豆腐乳如同「天女散花」般灑滿一地,電視機也因此損壞,林男的財產受到嚴重損失,林男隨即將陳男告上法庭,要求法官對這一荒唐行為給予應有的懲罰。新竹地院法官在審理此案時表示,陳男在深夜醉酒闖入鄰居家中,不僅無理取鬧,還因爭執毀損他人財物,這種行為既不負責任又極其惡劣,法官指出,陳男應以適法方式處理情緒,選擇暴力和破壞,不僅對林男造成財產損失,也令人對其行為感到深深的不齒。林男對此案件表示強烈不滿,並要求法官對陳男施以最嚴厲的懲罰,形容陳男的行為為「死不要臉、沒人性」,希望法律能給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
惡劣!竹縣衛生局訪視員性侵個案誆「她需求大」 被害人打臉:我喜歡女生
新竹縣衛生局驚傳醜聞,安性關懷訪視員2023年藉著社區精神個案訪視時,將罹患重度憂鬱者的患者恩恩(化名)強行押在沙發上性侵,更誆稱恩恩自述性需求大、想跟他約砲等語,恩恩不堪受辱、告上法院,並表示自己喜歡女生,新竹地院依他對精神障礙人犯強制性交罪,處7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根據判決,安南2023年3月開始受聘新竹縣衛生局,擔任社區精神個案的關懷訪視員,並從同年6月開始負責訪視恩恩,而他6月30日上午前往其住處時,竟撫摸恩恩胸部,見恩恩試圖反抗並逃跑,卻仍仍將她推倒沙發上性侵得逞。而恩恩最終以家中沒有保險套為由勸退安男,並在女友的陪伴下前往警局報案,安男為怕事跡敗露,竟在當日訪視追蹤訪視紀錄單上作假,試圖營造恩恩性需求量大的假象。安男偽造恩恩自述,寫下「我是需求慾望比較大的,我可以早中晚加宵夜都做得」、「或是我們要來約一下嗎?社關表示不可以,情緒冷淡平穩回答」、「社關表示,妳男朋友知道我們會來訪視妳嗎?個案說她知道,只是不知道來訪視的這麼帥」等語。應訊時,安男否認犯行,稱2人是半推半就發生性行為,恩恩則表示,她只喜歡女生,被性侵後,安男還傳訊給她稱「期待下次訪視」,讓她十分恐懼,到空曠處就會覺得安男跟在她後面,導致病情加重,甚至丟了工作。法官審理後,認為恩恩指證歷歷、無前後矛盾,且診斷有創傷後症候群,而恩恩只喜歡女生,難以想像會接受安男第2次訪視,在生疏關係下對他提到性需求等話題,判安男犯行數實,審酌他和小雨已調解,依對精神障礙人犯強制性交罪,處7年6月徒刑。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赤腳走20分燙傷起水泡…新竹女童曾「吞螺絲送醫」 法院裁定繼續安置
新竹縣一名6歲女童先前因拖鞋掉落,遭母親強迫赤腳在灼熱的柏油路上行走,時間長達20分鐘,導致腳底灼傷起水泡。新竹縣社會處第一時間前往關心,經查婦人為單親媽媽,考量照顧狀況與能力,以兒童妥善受照顧和最佳利益考量,決定先行安置女童,後續再向法院聲請繼續安置3個月獲准。新竹縣社會處說明,該婦人7月14日從火車站出站時,因女童下列車拖鞋掉落至鐵軌,故讓女童未穿鞋走路回家。社會處接獲通報後,立即派案調查,經兒保社工到家訪視,檢視女童腳掌有灼傷水泡,立即協助送往醫院急診治療。考量案家照顧狀況與能力,為讓兒童有妥善的照顧並維護其最佳利益,已先行安置該名女童。另一方面,社工認為女童母親照顧狀況與經濟能力明顯不足,加上她過去就曾將女童單獨留在房間,導致孩子誤食螺絲送醫,因此聲請繼續安置3個月。新竹地院近日依據社工提出的相關資料,加上母親也當庭表示同意繼續安置,目前也沒有其他親屬有意願照顧孩子,裁定自今年7月17日起,繼續安置女童3個月。社會處說明,此個案為縣府與民間社福單位服務中之案家,因應案家狀況,目前除提供經濟扶助外,也有提供育兒指導資源及早期療育等社會福利服務。後續縣府會再進行調查,依法保護女童,並將聯合公私部門繼續輔導與提供案家相關服務。社會處呼籲,民眾如發現兒童或少年有疑似被不當對待、疏忽照顧或虐待之情形,可撥打113通報;如發現有立即危險,可直接撥打110,聯繫警政單位報案。社會處也提醒,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當兒少遭遇一些事件時,媒體、政府機關與其他任何人不能揭露足以識別兒少身分的資訊;兒少權法規範的個人資訊,不僅是兒少本人的照片或影像、聲音、住所、親屬姓名或其關係、就讀學校或其班級等個人基本資料,只要揭露的資訊足以識別,便是可能違反規定。
新竹男目睹老婆出軌小王怒告 法院1理由判她「只需賠5萬」
新竹一名林姓男子發現老婆出軌另一名林姓男子,甚至還從女兒的口中得知,老婆帶小孩外出時還與這位「叔叔」同住一間房間,這也讓林男憤而提告,要求賠償50萬元。然而法院調查發現是林男先出軌,老婆也因此申請離婚,審酌後,判決老婆需賠償5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和妻子王女結婚已有8年,兩人也育有一名子女。林男指控,前年開始老婆突然要求一同前往兒福聯盟進行婚姻諮商,並在諮商過程中提出離婚的請求,讓他感到十分錯愕,這才開始對妻子下班晚歸、假日外出的行為產生懷疑,並在同年11月發現老婆在接送女兒上課後,與一名男子十指緊扣、舉止親密,一同前往薇閣精品旅館。這也讓林男相當氣憤,而後他又從女兒口中得知,老婆在假日帶小孩外出遊玩時,與一位「Benson叔叔」同住在一間飯店房間,且「Benson叔叔」還對女兒說,「我很喜歡妳媽媽」。林男也追問老婆詳情,而老婆承認了與「Benson叔叔」的關係,但拒絕提供更多資訊,林男認為老婆迴護他人的態度令自己心寒不已,憤而提出50萬元的賠償要求。不過法院調查發現,是林男先有婚外情,老婆才出軌,王女也表示,先前她曾向法院申請離婚,並已經新竹地院批准,林男不服而提起上訴,目前案件正在高等法院審理中。她指控林男自結婚以來屢次對她不忠,雙方曾立下協議,若林男再犯便視為同意離婚。結果林男果然再犯,她以為這表示離婚已經生效,才開始與其他異性交往。王女也指出,林男在簽署協議書後,隨即與小三同一陣線,辱罵自己是「賤女人」,還要小三小心提防等,顯以見得林男對自己早已無夫妻感情。雙方自2019年2月迄今,均各過各的生活,時間非短,最終新竹地院判決王女僅需賠償5萬元。
想買房慘遭詐7千萬!房產專家揭「全台這3地」陷阱很多
近年房市買氣旺,經常傳出建案開案就秒殺的消息,導致許多民眾想買房卻買不到,而新竹一名房屋仲介便利用此心態,謊稱自己擁有管道可取得建商保留戶,且價格低於市場行情,進而誘騙20名被害人投資,詐騙金額高達7091萬元,遭新竹地院重判有期徒刑14年。對此,房產專家SWAY表示「新竹跟台南、高雄這種敗類很多,遊走在各案場跟房仲店頭」,他也提醒當房價下跌時,這些妖魔鬼怪就會現形。判決書指出,新竹該名黃姓房屋仲介因沉迷地下簽賭,欠下龐大債務,為了清償賭債並籌措賭資,他便利用新竹預售屋、新建案供不應求,民眾急於買房的心態,謊稱自己可透過中間人取得建商保留戶,而且價格低於市價,結果民眾付款後才發現實為詐欺。據了解,黃姓房仲涉嫌偽造建設公司印鑑、合約、本票等,詐騙20名被害人、金額高達7091萬元,新竹地方法院也於今年4月,依詐欺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名,判處1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對此,房產專家SWAY就在臉書發文指出「新竹跟台南、高雄這種敗類很多,有名的沒名的,遊走在各案場跟房仲店頭」,SWAY透露,這些人有的會上電視或自媒體頻道,有的則在各大飯店或各種集會中拉攏人脈,「只要你有那麼一點點貪婪,上了他們讓你以為是房地產教學的頻道或群組,接下來就是買貨、倒貨的開始」。最後SWAY也提醒,這些人還會灌輸民眾「你真的懂買房子」的觀念,甚至輔導民眾製作影片、成立頻道,成為另一支可以直接賺錢的下線,「當房價上漲時,隨便買都能獲利;然而,當房價停滯不前時,隨意購置的房產最後都將滯銷,而當房價下跌,真正的妖魔鬼怪就會現形」。房產專家SWAY在臉書發文。(圖/翻攝自臉書粉專Sway房市觀測站)
包養網認識新婚人妻!保時捷男衝摩鐵激戰「隔天給3萬」 綠帽尪氣炸
新竹1名工程師新婚才4個月,就發現妻子上包養網站,甚至跟1名保時捷男來往密切,氣得他直接警告對方「你再找她,我告你」,誰知老婆仍和小王上摩鐵激戰,還在隔天收到男方匯款3萬元。工程師得知被戴綠帽後,一狀將保時捷男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王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6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夫主張,他與妻子於民國111年5月2日登記結婚,被告明知女方為有夫之婦,仍與她多次相約並發生性行為,自己曾於111年9月間透過妻子手機傳送訊息給被告,表示「我是她老公,你再找她,我告你」等語,孰料2人仍共赴汽車旅館發生關係,被各並於翌日轉帳3萬元給妻子,嚴重侵害配偶權,要求賠償60萬元。小王辯稱,他在包養網認識原告妻子,對方並未告知其係有配偶之人,且雙方有3萬元之金錢往來係發生性關係之對價,並無任何男女間之任何情感,況且在原告提出相關對話紀錄中,女方先稱在一起的時光很快樂等語,之後又稱遭強迫發生性行為云云,言詞所述先後不一,其到庭之證述自為偏頗原告而不可採。人妻證稱,「原告有拿我手機跟被告說,他是我先生,請他不要再來找我,被告已讀完之後,我忘記被告說什麼了,但是我跟被告還是有約第2次見面,就是前年10月26日那次。那次是晚餐的時間坐上他的車,被告有點生氣問我那個對話是我先生跟他的對話嗎?他在車上跟我說不怕我先生來告他,他會請很好的律師」等語。新竹地院審酌,觀諸證人證述內容,及2人間之LINE對話,暨原告傳給被告之訊息內容,可知女方曾向被告說明自己係已婚,但被告仍與其發生性行為,已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考量被告為碩士畢業,現為工程師,並有保時捷自用小客車1輛等情,判處他應賠償原告16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得不償失!新竹2笨賊入車行竊3200元 誤觸行車紀錄器還留發票遭逮
新竹地院日前審理偷竊事件,江姓男子與李姓男子2023年3月間前往新竹市某私人停車場,潛入1輛未上鎖的轎車內竊取3200元逃逸,未料犯案期間誤觸行車記錄器,甚至遺留1張發票,警方根據以上線索追查,順利將江男逮獲法辦,李男則發布通緝中,後續法官判江男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判決書指出,江男和李男2023年3月28日凌晨12時許,前往新竹市某私人停車場,2人鎖定1輛車門未上鎖且無人看管的轎車,隨後合力徒手開車門,再趁隙潛入車內搜刮財物,偷走3200元後逃之夭夭,但過程中2 人不慎觸動行車記錄器,犯行全被錄下,甚至遺留1張巨城消費發票,留下2大鐵證。檢警表示,根據行車紀錄器影像截圖、巨城消費的發票及購物中心監視器畫面等線索,循線追查,果不其然迅速鎖定2人身分,警方隨後順利將江男逮捕並移送法辦,李男則被檢方發布通緝中。法院審理,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江男行竊舉止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的觀念,造成受害者損失財產,但考量他竊取的財物金額不大,且偷竊手法手尚屬和平,法官最終依《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半導體廠弟猝死姐烙人揍負責人 逼簽800萬本票:一命換一命
新竹一名李姓女子弟弟在某半導體公司任職,不幸猝死,而李女約公司負責人、股東到家談判,卻找遠房表弟等多人打負責人,逼他們賠撫恤金,不然「一命換一命」,2人簽了800萬元本票,法院判李女和表弟各5個月。判決書指出,李女弟弟在某半導體公司任職,在上班時昏厥後過世,而李女和表弟呂男邀公司負責人、股東等人到家裡商討相關事宜,怎料她找多人威脅他們賠撫卹金,不然無法離開,呂男一聽到2人說李男掏空公司,直接賞負責人一巴掌,2人因為害怕承諾會賠500萬,但李女他們要800萬。負責人簽本票後,李女等人又擔心本票不夠,還要股東簽保證書,呂男打人後還嗆,「一命換一命」、「拿出買命錢」、「如果你不簽,你就跟我出去走走」、「如果沒有簽的話,基本你離不開這間住所」,最後2人也只好簽名。新竹地院認為,李女跟呂男未尊重告訴人之自由意願,強令其等簽署擔保本票與連帶保證書,還恣意傷害出言恫嚇,簽立本票與連帶保證書,且2人始終否認犯行,各判5個月。至於本票部分,公司負責人提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也勝訴,故本票權利已無從行使。傷害部分,已逾告訴期間,經檢察官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拖吊車遇閃光黃燈未減速撞殘女騎士 駕駛態度不佳遭判10月
新竹魏姓拖吊車司機前年行經竹科園區二路,遇閃光黃燈未減速,撞擊剛下班的蔡姓女騎士,致蔡女頭部重創,需全天候專人照顧,魏男事後未賠償,且否認有肇事責任,新竹地方法院認為他態度不佳,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10個月。新竹地院調查,2022年10月21日凌晨,魏男駕駛拖吊車沿竹科園區二路由西北往東南方向行駛,1 點14分許時經過園區二路與力行三路口,本應注意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而依當時天候晴朗、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且無障礙物,視距良好等客觀情狀,並無不能注意的情事。然而,魏男卻疏未注意,貿然進入路口,當時蔡女騎機車經過,遇交岔口閃光紅燈號誌,未讓幹道車優先通行,2車因而發生碰撞,致蔡女受有頭部外傷併硬腦膜下出血、左側顱骨缺損合併水腦症及創傷性腦損傷,經治療後仍認知功能欠缺、四肢無力、日常生活需24小時專人照護,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的重傷害。魏男辯稱,他當時有減速,且因視線被路燈及路樹擋住造成死角,所以無法注意,自身沒有過失。法官審酌魏男事發時行經閃光黃燈號誌路口,未減速接近小心通過,與被害人蔡女機車發生碰撞,致被害人重傷,魏男否認犯行,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亦無賠償任何損害,且無任何善後處理措施等,顯見犯後態度不佳,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10個月。
他結婚前腳踏兩條船 妻子告小三卻在二審敗訴
潘姓女子在李姓男子原先為男女朋友關係,但李男結婚之後,潘李2人仍有聯繫,沒想到李男妻子之後查看李男手機對話紀錄,發現2人的對話過於親暱,甚至還相約出國、去摩鐵,李男妻子憤而對潘女提告。對此,簡易庭法官判潘女賠償3萬元,潘女不服上訴,新竹地院二審竟逆轉,判原判決廢棄。李男妻子控訴,潘女跟李男互傳曖昧訊息,包括提及邀約出國、可陪伴李男等等,還用「小木偶」、「老伯伯」互稱對方,李男甚至還向對方喊:「乖乖在新竹等我按摩、小木偶越來越調皮了。」之後雙方還去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潘女更留下摩鐵定位給李男。因此,李男妻子認為潘女與李男之間實為交往關係,潘女已破壞她婚姻生活的圓滿及幸福,並造成他們夫妻分居,潘女侵害她配偶權甚鉅,因此向其求償50萬元。潘女則辯稱,她與李男在2022年7月認識,只維持工作上的關係,在李男當年10月結婚後,傳送的訊息皆為業務與客戶間之問候、飯局邀約及贈送感謝小禮物等,語氣冷淡,並無任何曖昧內容,因此無侵害李妻配偶權。一審簡易庭法官認為,李男婚前同時與原告及被告交往,乃其個人品格問題,究非被告侵害原告之配偶權,但邀約出國、可陪伴李男等曖昧語句,已破壞原告婚姻圓滿,判賠李男妻子3萬元。但潘女事後又不服上訴,新竹地院法官認為,以現代社會一般的觀念來看,聊天、出遊、用餐、購物等常見社交行為,須依其情節來認定是否有親密交往之意涵,而且需要由李男妻子就其主張的事實負舉證責任,否則將對有配偶之人社交往來之一般行為自由造成過度限制。再加上,對話記錄僅顯示李男向潘女表達自己心情不好、需要人陪,潘女也僅是與李男分享出國規畫,並無一男一女相約出國、碰面相互陪伴之情,也未見有任何示愛、性暗示或親密交流之意涵,判原判決廢棄,一、二審訴訟費用由李男妻子負擔。
竹市衛生局科長當眾辱技士「豬頭」 法院判她須賠3萬
新竹市衛生局王姓女科長前年在辦公室3度當眾稱「豬頭」辱罵王姓女技士,女技士憤而向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庭提告求償30萬元;王姓女科長對此否認是侮辱,並供稱已無記憶、應是口頭禪。新竹地院根據道歉簡訊,認定科長王女確實以針對性、攻擊性言詞辱罵技士王女,判決賠償3萬元。任職於新竹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及毒品防制科的王姓女技士表示,王姓女科長曾在辦公室當著科內眾人面前公開辱罵她「豬頭」,2022年9月1日在辦公室內第2次叫她「豬頭」,她當時礙於科長是直接上司,不敢有反彈。王姓女科長9月7日在辦公室內第3次稱呼「豬頭」,她當場嚴正抗議,認為科長言行足以貶損其人格及社會評價,已侵害其名譽權,使她受有精神上痛苦,對此求償30萬元。科長王女辯稱,王姓女技士自身業務掌握度不佳,未落實執行,經再三指導,效果仍不彰,難免以嚴肅口吻對待,技士所指稱的辱罵事件,她已無記憶,應是一時氣憤、挫折才會脫口而出的口頭禪,不具有針對性及特定性,更無故意侵害名譽權之意。王女表示在接獲技士眷屬反映後,已立即調整,為表善意而以LINE道歉,主觀上非故意針對王姓女技士進行人格侮辱。新竹地院調查,王姓女科長以LINE傳送「首先跟您說聲對不起,玩笑及暱稱讓您受委屈了!爾後會注意的。」給技士,可見科長確實曾以「豬頭」稱呼技士3次;法官認為依一般社會通念,出言「豬頭」已具針對性,自屬攻擊性言詞,令人感到難堪、不快,何況是在辦公環境,顯足以貶損人格及社會評價。
偽造就醫紀錄瞎掰電腦當機又按錯 女醫5年詐領健保費531萬
新竹縣湖口鄉某診所朱姓負責醫師,涉嫌虛偽申報健保點數超過500萬點,遭健保署揪出後提告,法院依犯詐欺取財罪,判朱女有期徒刑1年6個月,朱女上訴遭駁回,民事庭則判朱女給付健保署531萬9832元。健保署調查,朱女從2019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止,製作28名病患不實診療紀錄,申報請領醫療費用,以此方式詐得15萬5377元健保醫療費用。健保署往前回溯,調查28名患者就醫狀況,發現違規申報比例達100%,即全數遭朱女「同日多刷健保卡而虛偽拆報醫療費用」情形,推估朱女於2017年3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期間,申請的531萬4614點健保點數均虛偽申報。朱女辯稱1天刷多次是看診期間要解釋病情,還要繕打病歷,忙中有錯而未注意電腦系統當機,才會不小心重複登記多次,法官駁斥電腦持續當機2年不去修理,有違常理。有病患指出,當初是去看勃起障礙疾病,但病歷卻記載急性咽喉炎。也有病患因將健保卡遺忘在診所,竟憑空多出10筆包括皮膚炎、急性結膜炎、急性支氣管炎等就醫紀錄。朱女辯稱是因為上傳資料失敗,電腦公司指示要登錄別的藥才會成功,多出的10筆就醫紀錄是因為要找該名病患的電話,不小心按到看診病例。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朱女行為顯然欺瞞健保署,並從中牟利,破壞珍貴公共資源,審酌朱女當庭指健保署為詐騙集團等犯後還矢口否認,依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民事部分給付531萬9832元。
新竹21警涉抽罰單遭聲押 警友會贊助「1人1律師」…首波1收押7交保
新竹市警察局多名警員涉嫌抽回交通違規逕行舉發單,使違規民眾免受罰鍰,檢方昨(11日)帶回28人,訊後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禁見其中21人。法院今下午2時半分3批開羈押庭,警友會則協助請律師,幾乎21人每人都可配1名律師;後續張姓偵查佐准押禁見、7警員3萬至20萬元不等交保,其餘13人仍在開庭中。據悉,此案源因新竹市地檢署偵辦市警局秘書宋瑞展、市議會秘書彭學雷所涉「電玩店收賄弊案」時,透過宋瑞展手機發現新竹市多名警員疑似被「民眾」請託,涉嫌抽回違規逕行舉發單。竹檢昨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新竹市警察局持搜索票搜索,通知涉案28人、2證人到案,訊後聲押包含官階最高為二線二星的警務員、1名退休人員共21人。新竹地院今天下午2時半起,連開3場羈押庭以處理多達21人的聲押,新竹市一分局長羅裕成表示,羈押庭有警友會協助請律師,21人幾乎每人可分配到1名律師。另已從市警局內外勤商調支援人力,暫時解決人力問題。羈押庭截至目前為止,有1名張姓偵查佐准押禁見,另有7人分別以3萬至20萬元不等交保,警局同仁也立刻帶現金辦理交保,剩餘13人仍在開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