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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GPS跟監偷拍前妻被判拘役15天 華南金副董林知延20日須到案執行

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與前妻官司定讞,被判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北檢通知須於10月20日到案執行。(圖/報系資料照)

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與前妻官司定讞,被判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北檢通知須於10月20日到案執行。(圖/報系資料照)

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遭前妻新光金公主吳欣盈指控,7年前在她座車偷裝GPS非法監控行蹤,被判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1萬5000元,由於全案判決確定,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已發出傳票通知林知延須於10月20日上午10時到案繳納罰金。

華南金控第3代長子林知延,2011年與新光金控大公主吳欣盈相戀多年結婚,當時即被喻為王子與公主的世紀婚禮,但雙方婚後不睦,屢因細故發生爭執,且林疑妻子出軌,2013年透過律師找徵信社協助,在吳女座車上安裝GPS,並跟監偷拍,後被吳發現後憤而提告。

本案一審判決林無罪,二審改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高院更一審認為林及劉姓律師所裝設的GPS,是為竊他人非公開活動,行為已觸法,考量2人犯後否認犯行,各判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

最高法院已於8月5日駁回林、劉上訴,全案判決定讞,而北檢日前收到判決書已發出傳票,通知林須在本月20日上午10點到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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