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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墜樓亡女兒被控遺棄致死 證據不足被判無罪

台北市汀州路2016年間發生楊姓婦人墜樓命案,馬姓女兒被控見不救,涉嫌遺棄致死,台北地院認為罪嫌不足,今判她無罪。(圖/中國時報黃捷)

台北市汀州路2016年間發生楊姓婦人墜樓命案,馬姓女兒被控見不救,涉嫌遺棄致死,台北地院認為罪嫌不足,今判她無罪。(圖/中國時報黃捷)

台北市汀州路2016年間發生楊姓婦人墜樓命案,檢方調查發現,楊婦的馬姓女兒在案發前30小時,曾傳訊給牧師:「媽媽從樓梯上摔下來,關節都變形了,好可怕。」認定馬女見死不救,依遺棄致死罪將她起訴,但台北地院認為罪嫌不足,今判馬女無罪,可上訴。

檢警調查,60歲楊婦與兒子、女兒一同住在汀州路的百坪透天厝,經濟環境優渥,楊婦墜樓死亡後,兒女互控對方為了爭奪遺產,推媽媽墜樓謀害,但因楊婦遺體無外力侵害痕跡,檢警研判非他殺。

不過,檢警深入追查發現,1位與死者家屬熟識的牧師在案發前約30小時,收到馬女的簡訊稱:「媽媽從樓梯摔下來、關節都變形了,好可怕」等語,另經法醫中心證實,簡訊發送時間點楊婦仍有救治機會,馬女卻沒這麼做,因此遺棄致死罪將她起訴。

北院審理期間,馬女否認犯行,辯稱她傳的只是「惡夢簡訊」,一發現媽媽倒臥後就報警;牧師則證稱,馬女精神狀況一直都不太穩定,所以收到簡訊時並沒有多想,沒想到楊婦真的出事。

楊婦多年前帶馬女離家出走,2005年並向丈夫訴請離婚獲准,丈夫2011年間重病時,楊婦竟與馬女共謀,趁丈夫昏迷期間偽造再婚證明,企圖繼承遺產,2013年遭法院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不實登載罪,判母女倆各3月徒刑,緩刑2年,楊婦後來也在民事訴訟敗訴,確定沒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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