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
」 馬英九 民進黨 NONO 偷拍 三中案
陽明交大教授砍死連襟!死者妻打破沉默 4聲明駁斥爭產傳聞
新竹市日前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凶殺案,具有美國籍、任教於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的43歲林姓教授,涉嫌14日下午持藍波刀闖入新竹市一間音樂教室,攻擊擔任店長的紀姓連襟,造成對方頭部、頸部等處遭砍逾30刀,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案發後,外界一度揣測案件與妻家分產及音樂教室產權有關,死者妻子17日發表聲明嚴正澄清,強調夫妻倆從未有爭產的意思或行為,呼籲外界停止散播未經證實的訊息,避免對家屬造成二度傷害。王姓妻子表示,自丈夫遇害後,她與家人至今仍深陷悲痛之中,但近期媒體報導及網路流傳許多未經證實的內容,不僅造成外界誤解,也對家屬帶來極大傷害,因此決定出面說明,希望社會各界不要再以訛傳訛,讓家人能平靜處理後事。她在聲明中逐一澄清,案發前音樂教室並未更換負責人,也沒有更換股東,音樂教室所在建物的產權亦不在任何子女名下,她與丈夫從未爭奪家產,也未曾因產權問題與任何人發生糾紛,外界流傳的「爭產」、「產權糾紛」等說法並非事實。她懇請社會各界給予家屬及孩子更多時間與空間,讓逝者得以安息,也讓家人能夠走過傷痛。回顧案情,警方指出,14日下午接獲報案指稱新竹市一間音樂教室發生持刀攻擊事件,林姓教授涉嫌持藍波刀攻擊紀姓連襟,造成對方頭部、頸部等要害遭連續砍傷,身受重創。警消到場時,紀男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遺體後續移往新竹市生命紀念園區。警方表示,員警抵達現場時,林男仍持刀拒絕配合,多次口頭喝令無效後,依法使用警械將其制止,並奪下藍波刀後將人逮捕送醫。林男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意識清楚,但因尚未完成警詢筆錄,相關犯案經過及行凶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由於外界持續關注命案是否涉及家族財產或經營權糾紛,警方表示,全案仍在持續調查中,將待林男完成治療、接受警詢後,進一步釐清犯案原因及相關案情;至於家屬則再次強調,夫妻從未爭產,也希望社會停止散播未經證實的消息,避免不實傳聞持續擴大,讓家屬承受更多傷害。CTWANT提醒您: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獨/她搭捷運拍張照代價12萬!還淪為法院認證「家暴女」
新北市一名曾在電視台上班的王姓女子與父母、哥哥不合又涉嫌家暴被趕出去,某天她搭捷運上班時見到哥哥,暗中拍照並傳給爸爸,她自認因為離家多年,不確定哥哥現在的長相,突然在捷運看到很驚訝,才想跟父親確認一下,但哥哥很不滿,法院保護令明明禁止妹妹有騷擾行為,因此提告。新北地院認為,王姓女子不只傳照片給爸爸還罵髒話,從她傳送的訊息可研判是蓄意騷擾,以違反保護令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王姓女子在捷運上偷拍哥哥照片的代價是12萬元。王姓女子原本家住新北土城,2016年母親聲請保護令將她逐出家門,2023年7月底上午,王姓女子坐捷運見到一名戴口罩的男性乘客,認出是她哥哥,便拿手機拍下傳給爸爸,並傳訊息:「X(髒話)這是XX(哥哥的名字)」、「他在松山上班」,再傳了2次「坐等」的貼圖。王姓女子曾恐嚇辱罵哥哥,還意圖拿電擊棒攻擊,在偷拍事件發生時仍在家暴保護令有效期間,哥哥得知父親收到這些訊息,堅持報案處理,經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時,王姓女子強調上班途中偶遇哥哥讓她震驚訝異,當時是疫情期間哥哥戴著口罩,所以她拍起來向父親求證,會使用不雅字眼則是驚訝的意思,她並未觸犯保護令。一審法官不採信王姓女子辯詞,審酌她漠視保護令,沒跟哥哥達成和解或賠償,而且犯後態度不佳、耗費司法資源,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王姓女子上訴仍做無罪答辯,爸爸跟她關係不好,不會對她言聽計從,收到她訊息不代表一定會轉給哥哥,也不能因為爸爸和哥哥同住就認定父親必定轉傳訊息;她搬走後幾乎沒見過哥哥,不清楚哥哥長相有何變化,只憑兩人是兄妹關係就認定她不會認錯人也很牽強。高院調查,王姓女子2022年一度得到爸爸同意,暫時回家住一段時間,但哥哥對妹妹也不客氣,動不動就罵人、要求妹妹搬走,法院曾對王姓女子核發保護令,禁止哥哥騷擾她,由此可知兄妹長期不睦,雙方都有保護令可箝制彼此。二審法官指出,王姓女子傳給爸爸的訊息以髒話當發語詞,顯然有惡意,如果她只是好奇戴口罩的男乘客是不是哥哥,應該用疑問句而不是肯定句,這表示她對於哥哥的身分非常確定;加上她傳送「坐等」貼圖,可見她並未感到震驚,而是很淡定的心情。合議庭解讀,王姓女子有意藉由爸爸轉達訊息,讓哥哥知道已被她掌握上班地點和通勤方式,這是刻意要「噁心」哥哥,已達成騷擾的結果,考量王姓女子仍不認罪無從輕判,仍維持一審所判的4月。本案不可再上訴。
「豐采520」坍塌案楊文科獲判無罪 國民黨新竹縣黨部:尊重法院判決
新竹縣竹北豐采520建案坍塌案,新竹地院審結後,新竹縣長楊文科圖利罪部分無罪。對此,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也相信司法終將以事實與證據作為裁判依據,還原案件真相。針對判決結果,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聲明指出,楊文科縣長任內始終秉持依法行政原則,積極推動新竹縣各項重大建設與地方發展,對於公共安全及民眾權益更是高度重視。此次法院一審認定無罪,也再次證明司法審理應回歸證據與事實,而非外界的臆測或政治操作。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表示,天坑事件發生後,縣府第一時間即要求建商負起責任,並針對結構安全、道路改善、環境監測及鄰損補償等事項採取多項具體措施,全力維護居民安全與權益,相關作為也展現縣府依法行政、積極負責的態度。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說,相信經過司法審理,事實終將獲得釐清,也期盼社會各界共同尊重司法判決,讓新竹縣政府團隊持續專注縣政推動,攜手打造更安全、更宜居的新竹縣。
亞馬遜工程師新婚4個月涉嫌殺妻 傳遺體照給情婦露餡
美國華盛頓一名任職於亞馬遜的印度籍30歲男工程師納恩(Avinash Narne),涉嫌於去(2025)年10月勒斃27歲妻子,並將屍體反鎖在浴室裡,意圖偽造成意外;犯案後他更將妻子的屍體照傳給他在印度的情婦,情節令人髮指。目前檢方已正式依一級謀殺罪,對納恩提起公訴。根據外媒《People》報導,華盛頓金郡高等法院最新訴訟紀錄指出,涉案的亞馬遜軟體工程師納恩涉嫌於2025年10月27日殺害27歲的妻子薩比內尼(Raajitha Sabbineni)。在今年7月1日的庭訊中,法官裁定其保釋金高達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面對檢方的謀殺指控,納恩於7月7日出庭受審時仍堅稱自己無罪,其辯護律師目前則未對外發表更多回應。回顧案發當天,涉案的納恩主動打電話報案,聲稱自己出門辦事返家後,發現妻子反鎖在公寓浴室內且毫無回應。警消趕抵現場後強行破門,赫然發現薩比內尼倒臥在地上,經現場緊急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當地法醫事後進行屍檢,確認死者的確切死因為「遭勒頸窒息」,判定為他殺。調查人員進一步指出,納恩在案發隔日曾瘋狂致電法醫辦公室,急切想打探妻子的死因進度,舉動極不尋常。警方在起訴書中揭露,納恩最初接受偵訊時極力撇清責任,供稱與妻子是經由傳統相親安排,於2025年6月結婚並在隔月同居。納恩辯稱案發當天下午,自己只是出門去連鎖藥局幫妻子拿藥,順道去冰淇淋店買冰,回來就發現悲劇,全盤否認涉案。然而,警方調閱該公寓的電子門鎖紀錄後發現,在納恩外出期間根本沒有任何人進出,且該浴室門可從外部上鎖,研判是納恩動手後移屍,再刻意佈置成密室企圖誤導辦案。隨著案情陷入膠著,警方今年6月取得搜索票,立刻調閱納恩的手機通訊紀錄,整起案件才有突破性進展。從納恩的通聯顯示,他長期與一名人在印度的女子保持地下情,誇張的是,這名情婦其實是納恩在2024年的前未婚妻,當時因雙方家長反對而未能成婚,而納恩結婚時竟還邀請她吃喜酒。在納恩婚後兩人依舊維持親密關係,他更頻頻向對方示愛,更承諾希望未來能一起生活。案發當天與次日,納恩更頻繁致電並傳訊息給情婦。警方在通聯紀錄發現最關鍵的證據,納恩在案發後刪除了一條傳給情婦的神秘訊息,當被問及此事時,他結巴稱「可能刪了一張照片」,卻無法合理解釋原因。檢警強烈懷疑,納恩極可能拍攝了妻子的遺體照並傳給情婦,因為對方隨後回覆了一個「瞪大雙眼」的驚恐表情符號。目前全案偵查終結,檢方預計於7月23日再度傳喚納恩出庭,以釐清更多案情細節。
馬英九三中案纏訟8年終解脫 馬英九:我一直相信自己無罪
前總統馬英九等5人因三中案被起訴,最高法院經審判認為無證據證明馬英九等人有特別背信等罪行,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此案經過8年訴訟終於落幕,馬英九基金會今(9)日表示,馬英九心中早認定自己無罪,經判決無罪確定後,馬今(9)日照常至基金會辦公,他心情輕鬆許多,基金會指出「正義雖然遲到,但還好並未缺席。」馬英九基金會指出,馬英九自107年被指控涉嫌三中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馬英九為此案更多次親自出庭,而馬英九在第一次出庭時,即大聲宣示「我無罪」,並痛斥檢察官為起訴而曲解錄音內容,而此案一審與二審均判馬英九無罪,歷時8年終於無罪定讞,司法終於還給馬英九一個公道,馬英九對此甚感欣慰。馬英九基金會表示,馬英九今(9)日仍照常至基金會辦公,因他心中早有定見自己無罪,因此心情無比輕鬆,基金會表示「正義雖然遲到,但還好並未缺席」。
綠營共諜案!資深黨工黃取榮在台發展組織「危害國安」 今判刑10年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的前特助黃取榮捲入共諜案,他刺探並外洩賴清德出訪行程、外交部長機密對話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的犯行,一審判10年、二審改判6年,至於發展組織的犯行涉犯《國家安全法》,另由高檢署起訴,高院今日宣判10年有期徒刑。高檢署求刑12年,高院認定黃取榮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違反國安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審酌他發展組織的對象有2人,其中1人未遂、1人既遂,因此量刑酌減,處有期徒刑10年,並沒收未扣案的犯罪得410萬7500元。除了黃取榮,民進黨還有3名黨工淪為共諜,包括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副總統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台北地檢署起訴這4人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一審判黃取榮10年、何仁傑8年、邱世元6年2月、吳尚雨4年,6月25日二審判刑黃取榮6年、邱世元5年、吳尚雨3年,何仁傑改判無罪。依據檢方起訴,黃取榮2003年赴對岸經商,遭到中共中央軍委會的情報人員吸收並回台發展組織,2017年他先拉攏邱世元、再吸收吳尚雨,探得賴清德以副總統身分出訪巴拉圭的細節、下榻飯店的房號,以及賴清德之後參選總統的行程。2022年黃取榮開始滲透外交部,當時的外交部長吳釗燮與友邦使節和外賓的談話紀錄、台美貿易倡議架構、我國針對友邦斷交後的緊急應變措施全被外洩。黃取榮會使用中共情報員交付的手機洩密,裡面有一款「五子棋」APP,看似一般下棋的遊戲,但輸入帳號密碼後會切換為情報模式,以單向聯繫模式傳送機密但收不到對方訊息。
三中案8年畫下句點 檢察官揭關鍵:不能以政治觀感補足證據缺口
前總統馬英九、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等5人涉及賤賣中視、中影、中廣(俗稱三中案),纏訟8年終於在8日落幕,最高法院認為無直接證據證明馬英九等人有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行,並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確定,全案唯一被定罪的蔡正元則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表示,三中案攸關黨政軍退出媒體政策與政治責任,檢察官不能以政治觀感補足證據缺口,因此在偵查上非常困難。三中案起因為《廣電法》要求黨政軍在2005年12月26日前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於同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要求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中央黨部大樓,2006年11月24日,時任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立委柯建銘等人開記者會,批評國民黨賤賣三中,質疑脫產有內幕,因此告發馬英九等人涉嫌背信、侵占。陳宏達指出,三中案的重點在於政治上可受批判的黨產處分不等於犯罪,檢方若要證明賤賣構成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或其他財產犯罪,不能只證明交易過程可疑、價格不合理,還須證明行為人具圖利等主觀犯意及交易條件與損害間具因果關係。陳宏達強調,無罪不等於三中交易無公共疑義,黨產處分是否合理、符合民主轉型正義,仍可留給政治等領域評價,此案檢察機關可以偵辦,但不適合承擔政治責任,此案也提醒檢察體系不是政治正義代理人。
馬英九三中案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蔡正元侵占罪定讞
備受關注的前總統馬英九等人涉「三中案」遭控賤賣黨產案,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最高法院認定,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等人涉及非常規交易或特別背信等犯行,維持一、二審見解,馬英九等5人均獲判無罪確定。至於同案被告、前立委蔡正元,則因侵吞阿波羅公司出售中影股份所得,二審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億3919萬餘元,相關判決已告確定,蔡正元目前已入監服刑;另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判處可易科罰金6月徒刑,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定讞。三中案源於《廣電法》規定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接任國民黨主席後,推動出售中影、華夏及舊黨部大樓等資產。檢方認為交易過程涉及賤賣黨產及背信,因此提起公訴,但法院歷審均認為犯罪證據不足,最終判決馬英九等人無罪確定。
撞車丟毒煙彈竟逆轉!女子持「喪屍煙彈」獲判無罪 關鍵只差2天
台中一名徐姓女子去年因持有4顆含「三氟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遭檢方依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起訴,不過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她被查獲時,還差兩天,該成分才正式列管為第二級毒品,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持有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判決無罪;但查扣的4顆菸彈仍依法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徐女於2025年3月間,以8800元向身分不詳人士購入4顆含有三氟依托咪酯成分的「喪屍菸彈」,並持續持有。同年8月23日下午,她疑似吸食後駕車行經台中市西屯區,途中擦撞路旁小客車,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時,她下車後一度將身上的4顆煙彈丟棄在附近花圃,但仍遭眼尖的員警尋獲並查扣,總重約28.83公克。檢方因此依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至於涉嫌毒駕公共危險部分,則另案偵辦。法院審理時,徐女雖未出庭,但她在警訊及檢方偵查期間,均坦承持有煙彈。法官進一步檢視法規時程發現,「三氟依托咪酯」雖具有類似依托咪酯的強效麻醉作用,但直到2025年8月25日,行政院才正式公告將其列為第二級毒品,而徐女遭查獲日期為8月23日,行為時間早於公告生效,因此當時並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列管毒品。台中地院認為,刑事處罰須以行為時法律已有明文規定為前提,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徐女持有三氟依托咪酯煙彈的行為,在當時尚不成立持有毒品罪,因此判決無罪。不過,扣案4顆煙彈屬依法不得持有物,仍宣告沒收。此外,行政院已於2025年8月25日將三氟依托咪酯列為第二級毒品,法務部今年6月17日再公告提升為第一級毒品,相關案件日後將適用更嚴格的刑責。
獨/女乘客只顧滑手機摔倒骨折 告公車司機過失傷害判無罪
公車乘客只顧滑手機才摔倒受傷,卻堅持是司機害的還告上法院!新店客運綠12線(捷運新店站─坪林)一名駕駛連續過彎時沒超速、沒急煞,仍有一名女性乘客跌倒送醫,事後提告,地檢署安排調解不成,起訴公車駕駛過失傷害罪,但法院勘驗車內監視畫面,並無不當行駛情形,另外有目擊者指稱,受傷女子為了看手機完全沒扶任何東西,因此法官認定是告訴人粗心大意才會摔傷,判公車司機無罪。本案發生在2024年12月4日上午10點多,綠12公車開往宜蘭方向時,車上彭姓女子沒站穩跌跤,掛急診發現右小腿和腳踝骨折,對公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罪,後經北檢起訴。周姓司機喊冤,他沒開太快或亂踩煞車,一路上保持平穩,直到其他乘客大喊有人跌倒,他才知道出事了,立刻靠邊停叫救護車,在受傷女子離開後,有乘客告訴他,那名女子在公車站立區後方玩手機不握扶手才受傷。台北地院勘驗公車監視畫面,周姓駕駛在45秒內左轉1次、向左過彎1次、向右過彎1次,最後停下等紅燈時,彭姓女子喊出「誰救救我,我的腿斷了」,當時有乘客「蛤?」了一聲,接著有目擊者對周姓駕駛說:「司機先生有人跌倒了,有人跌倒了」,他回覆:「好,我停在旁邊」。看完監視畫面,法官認為公車行駛狀態吻合駕駛說詞,確實沒有急煞或急轉彎,部分乘客身體晃動是慣性作用所引起的自然現象。問題來了,彭姓女子因為附近人太多擋住鏡頭,剛好沒拍到她如何出意外,所以必須比對相關證詞。彭姓女子自稱一手抓住扶椅背上的握把、一手拿手機,因為她擔心自己參加的團體有新訊息,想在過去的路上看,才一直握著手機,但後來不確定緊急煞車還是大轉彎,她被拋出跌倒。但當時車上另有一名乘客,出庭告訴法官另一個版本的事發經過:彭姓女子站在她座位的前面,跌倒前就在看手機,有時一手拿、有時雙手拿,後來公車稍微轉彎,彭姓女子站直挺挺的「沒扶任何東西」才跌倒,但別人都沒事,她並不覺得公車開特別快,也沒有緊急煞車。法官依據證人供詞及車內畫面,認定彭姓女子擔心漏看手機訊息而不專心站好,也很難因應公車行進動態來防止跌倒,得怪她自己不小心才摔斷腿,不能歸咎司機。判決書中特別提及「社會分工」理論,為了享受科技文明帶來的利益,每個人都會分擔一部分義務,也會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只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就能相安無事,不會發生危險,法官言下之意,公車載客上路,如果司機穩穩開、站著的乘客也都抓緊,大家都注意安全就沒事,但若乘客不扶好摔傷,不可將過失責任算到司機頭上。彭姓女子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本過失傷害無罪應一併駁回損害賠償案,但她在宣判前已聲請移送,依規定必須由民事庭另外分案審理,周姓司機仍得面對後續求償。
網紅「仙塔」律師為詐團洩密、洗錢2罪全認 一審判刑出爐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2025年接下靈骨塔詐騙案時,涉嫌將主嫌羈押庭的答辯內容透露給共犯,又協助嫌犯變賣首飾、汽車,遭檢方以洩密、洗錢罪起訴,並求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宜諪先喊冤後來改口認罪,台北地院今天早上宣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偵辦網紅「仙塔」律師涉入的靈骨塔詐欺案,查出6名因持有大量靈骨塔極需脫手的被害人,其中一人是50歲工程師,詐團以節稅為由誘使他簽下委託服務書,再騙他把名下4間雙北房產設定3500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給5名共犯金主,扣除手續費、利息、代書費之後,工程師「借到」840萬元,其中200萬交給詐團成員作為仲介費,另有271萬透過層層轉匯,也流入詐團口袋。工程師因此背債3500萬元,最終不堪壓力離開人世,檢警接獲家人報案,揪出以吳姓情侶檔為首的詐團4年海削1億6千萬,2025年8月偵結,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偽造文書、洩密、《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15人,包括網紅「仙塔」;起訴書中痛批詐團的破壞性、傷害性、影響性極大,瓦解社會信賴,使被害人畢生積蓄付之一炬,甚至導致正值壯年、有正當工作的被害者因不堪背債選擇結束生命。依據起訴內容,李宜諪在同案共犯創設的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中,指示他人賣掉吳姓主嫌名下的手鍊、戒指,還說如果被告羈押,車子「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協助詐團成員脫產;李宜諪還在吳姓主嫌收押後,告訴共犯這件羈押的案子是靈骨塔詐騙案、吳姓主嫌擔任呂姓男友的助理。李宜諪在審理初期無罪答辯,否認當詐團軍師,強調案發前不認識同案被告,只是臨時代班陪偵;她基於律師倫理而相信當事人,只是出於善意幫忙轉達給吳姓主嫌的家人,才會在Line群組轉達賣車、賣首飾指令,當時檢警並未扣押這些財產。2025年12月出庭時,李宜諪突然改變訴訟策略,捨棄傳喚證人及法律鑑定,並表示願為錯誤的判斷負責,直到今年5月辯結都維持認罪,也同意繳回犯罪所得。
老鳥搭菜鳥2/蔡凡熙靠「聞」找出凶宅 蔡黃汝扮菜鳥律師超崩潰
時報周刊CTWANT上月月23日深夜,直擊公視台語台最新警匪犯罪影集《鎗聲》在新北市中興橋下進行拍攝工作,劇中「中城警察三人組」的老鳥鄭志偉與菜鳥詹子萱拍攝執行臨檢勤務的劇情,更上演了一場精彩的追捕壓制戲碼。等待的時間老鳥和菜鳥相談甚歡感覺頗有默契,也讓人對本劇更加期待。也有不少戲劇有著老鳥與菜鳥的情節:在台劇《幸福房屋事件簿》中,陳庭妮飾演「怕窮不怕鬼」的資深王牌房仲,帶領著由蔡凡熙飾演的呆萌菜鳥助理,組成專案小組勇闖五花八門的凶宅,演出一樁樁在恐怖傳聞背後隱藏的人性與溫馨故事。特別的是蔡凡熙飾演的菜鳥房仲助理「游大志」,擁有靠鼻子聞出靈異現象的「通靈體質」,在家裡經營宮廟的背景下,卻只想當佛系青年,直到被分派到凶宅專案小組,跟著績優老鳥陳庭妮拼命勇闖凶宅,劇情相當動人。鍾承翰、蔡黃汝在《無罪推定》有精彩互動。(圖/華視、公視台語台提供)由蔡黃汝主演的華視、公視台語台新戲《無罪推定》,劇中她扮演菜鳥律師,與「老鳥」律師鍾承翰搭檔。不過兩人接演下全台語律政劇時辛苦程度不相上下,因為台語不夠流利的他們,除了學習台語外,還要能高效理解和消化劇本中的艱深台詞,必須研讀律師必備法律知識,不但找了台語老師每天練習,還與導演聚在一起相約讀本,隨時背個不停,十分辛苦。由曾莞婷(左起)、馬力歐、林奕嵐、范少勳、温昇豪演出的影集《X!又是星期一》,講述職場上老鳥與菜鳥的過招故事。(圖/鏡文學提供)而范少勳演出的職場喜劇《X!又是星期一》,他飾演的是菜鳥新人「周毅」,原為前電競選手與外送員,陰錯陽差進入萬年B段班的週刊業務部,搭檔林奕嵐飾演的「張于茜」化身職場菜鳥陣營的社畜,在機車主管及資深老鳥温昇豪、曾莞婷、馬力歐、李李仁、謝毅宏等人的震撼教育下,辦公室內充滿了各自保命的招數,是充滿爆笑又寫實的職場生存戰。
獨/萊爾富控前店長A走7萬!神秘店員開保險箱領錢 查3年身分不明
台北市中山區一間萊爾富超商加盟店因總公司查帳,揪出某天的日營收7萬多未上繳,總公司懷疑陳姓店長私吞公款因而提告,台北地檢署也起訴業務侵占罪,到了法院審理卻大翻盤,原來陳姓店長在案發前9個月就把加盟店頂讓給別人,連同保險箱密碼一併移交更換,他主張卸任店長後,超商賺多少錢他都碰不到,更關鍵的是,依據監視畫面,案發當天其實是一名身分至今不明的「神秘店員」開保險箱取走現金,而萊爾富與檢警都無法證實和陳姓被告有關連,因此判決無罪。萊爾富總公司2023年6月2日派人至本案加盟店進行現金檢核,發現日營收7萬2284元並未存入總公司指定帳戶,報案控訴陳姓店長A走公款。檢方偵查期間,陳姓店長「承認」負責管理加盟店,否認拿走7萬多,最終仍被檢察官認定侵吞店內營收而起訴。陳姓店長到法官面前卻改口,加盟店已在2022年9月份轉讓給孫姓員工,雙方有簽切結書,他將現金對帳本、店內保險箱密碼、員工薪資電子檔、排班資料都交接出去,因此在案發時已經不是加盟店實際負責人,店內營收之所以短少,是一名叫做「阿偉」的員工自行開保險箱拿走,與他無關。法院調查,孫姓員工確實在加盟店交接文件上簽名;陳姓「前店長」曾傳訊息告知孫姓員工「會計說昨天有92000元沒回萊爾富」、「你加今天要回去的少18」,還會傳送「帳務明細」、「門市匯款查詢-單店日匯總」等截圖資料,這些對話紀錄似乎顯示,萊爾富與這家加盟店的聯絡窗口仍是陳姓前店長,也讓法官得出一個結論:如果總公司發現加盟店帳目不對,陳姓前店長無法經手金流,必須透過孫姓員工才能處理,因此在案發時,他究竟是不是店內保險箱和零用金的實際掌控者,必須打上問號。店內監視器還拍下,2023年6月2日凌晨0點44分,有一名身穿制服的男性店員打開收銀機、櫃檯下方的保險箱取走現金,監視畫面已可證實並非陳姓被告拿錢,保險箱密碼也早在2022年10月交接給孫姓員工,在事證不足的情況下,很難認定陳姓前店長是共犯,應諭知無罪。陳姓前店長到底知不知道案發時的保險箱密碼?檢方想找孫姓員工到法院作證,但他並未出庭,因此法官是使用偵查筆錄來考量。另外取走店內營收的神秘店員「阿偉」,案發到現在3年仍找不到人,判決中只能記載「真實姓名年籍不詳」。本件無罪判決尚未確定,可上訴二審。
超商女店員大夜「喝拿鐵忘結帳」遭判刑!律師轟:某些人濫用業務侵占
一名女子去年5月在超商擔任店員期間,因支援店家大夜班連續上班18小時體力不支,在凌晨自製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後忘記結帳,遭店長提告,一審被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女店員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依照這案例來看,要請立法院可以好好考慮,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的空間?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提到,對於辯護律師來說業務侵占是一種很討厭的罪,特別是在犯罪金額很少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根據刑法規定,業務侵占的最低基本消費額,就是6個月。「只要犯了這種罪,『原則上』,除非所謂的『情堪憫恕』,否則,就算可以易科罰金,最低也就是18萬。」那什麼是業務侵占呢?呂秋遠解釋:「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內,把自己掌管的錢或者物品據為己有,就是業務侵占。例如負責結帳的超商店員,在上班時,把收銀機內的錢拿走,或是把店裡的食物飲料在未結帳的情況下使用,就會有這個問題;顧客偷走店裡的東西,這叫做竊盜,一般就是5年以下,可以拘役、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是很低的金額,甚至可以職權不起訴。但如果是所謂的『內賊』,最低起跳就是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呂秋遠說因為有這樣的刑度,所以有些老闆就會得理不饒人,他舉例如員工拿走了收銀機100元,或者是吃了店裡價值20元的麵包,老闆就會要求員工賠償「天價」。表面上的理由是「我發現你這一次,但私底下你不曉得做幾次了,所以我要求你要賠償高額的金額。」但呂秋遠怒斥:「沒抓到就是沒抓到,怎麼可以用這種理由來要求這麼高額的賠償?」依照本次超商女店員的案例來說,呂秋遠表示士林地院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個月徒刑,而且還是減刑後的數字,易科罰金就要9萬元,「原本一杯拿鐵是是18萬元,現在減為9萬元,聽起來不錯,是吧?」結果二審到高院就逆轉改判無罪。呂秋遠提到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台灣的超商店員事務繁多且什麼都要會、值班時間又很長,而且夜間工作會讓人精神渙散,因此超商女店員「太累忘記結帳」、「真要偷喝會避開監視器」、「先前已預購的燕麥奶拿鐵案發時還剩26杯」等說法是有理可循的,高院法官質疑一杯價值75元的燕麥奶咖啡,應可透過內部程序處理就好,為何要來法院解決?「檢察官也奇怪,明明可以以微罪不舉的方式來處理,法院也應該看整體脈絡,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為什麼對於一個過勞的超商店員這麼嚴苛?」呂秋遠進一步說明,這位雇主要求的和解金額是1萬5千元,這種金額店員怎麼可能會想和解?「但是不和解,看看一審法院的判決,9萬元。這時候,店長可能在偷笑,你看吧,不給我1萬5,最後變成9萬。」呂秋遠認為:「有些人,就是會濫用業務侵占這種最低基本消費額,即使是小錢、小東西,也要故意要求天價賠償,不和解,就讓對方背負巨額罰金,這公平嗎?」他也呼籲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立法院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空間,「對於公務員貪污,立法院都修法放寬了,對於這種小額的業務侵占,難道不能考慮調整嗎?或者是,就不能考慮某些員工的苦楚嗎?」
急診乞討遭勸阻抓傷護理師!飆罵「靠北、機掰」雖判無罪 她仍吞6月徒刑
高雄一名何姓女子長期出沒醫院向病患乞討,去年闖入小港醫院急診室向臥床患者討錢,遭護理師制止後竟情緒失控,不僅動手拉扯造成護理師受傷,還狂飆「靠北」、「機掰」等粗口。法院審理後認為,辱罵屬衝突當下短暫情緒宣洩,不構成公然侮辱,但施暴傷人屬實,依傷害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何女去年6月進入小港醫院急診室,向躺在病床上的患者開口乞討,值勤的蕭姓護理師見狀立即上前勸阻,未料何女不但拒絕配合,還當場抓扯、推擠護理師,造成對方右上臂紅腫挫傷,連一旁醫療推車上的藥品及器材也散落一地,急診室一度陷入混亂。檢方偵辦後,依傷害、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及公然侮辱等罪嫌提起公訴。不過,法院審酌何女在現場脫口而出的「靠北」、「機掰」等字眼,是雙方衝突過程中的情緒性發言,並非持續或刻意羞辱他人人格。法官並引用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3號意旨指出,不能因言語粗俗或帶有負面情緒,就一概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若脫離整體表意脈絡,恐讓刑法淪為處罰髒話的工具,因此就公然侮辱部分判決何女無罪。不過,法院認為何女對護理師施以拉扯、推擠,已造成實際傷害,且事發地點為急診醫療現場,影響醫療秩序,最終仍依傷害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獨/醫美主管發「獵人」截圖「一日一殺」遭起訴 法院認證非恐嚇
台北一名醫美診所女主管不滿同業醫師的批評,傳訊息恐嚇遭起訴,其中一項事證是她在Instagram限時動態發佈日本漫畫「獵人」角色桀諾的圖片,因為衣服上有「一日一殺」的字樣,也被檢察官認定犯法,不過法官採信辯護律師的主張,「一日一殺」源自日文,意思是「在一瞬間的勝負中全力以赴」,並無加害於人之意,因此這部分無罪,至於女主管威脅燒光醫師執照「送你進北檢學做人」、不讓醫師上診賺錢,確實會造成被害人恐懼,判拘役58日(可易科罰金5萬8千元)。日漫經典《幽遊白書》作者冨樫義博在1998年發表新作品《HUNTER×HUNTER》(中文名:獵人),問世28年、出38本單行本仍未畫到結局,看似長青作品實則「休刊傳奇」,6度長期停止連載,從2018年11月到2022年10月創下休刊193週的最久紀錄,最近一次休刊則到今年6月29日「連載再開」,第39集單行本預定7月3日發售。本案被告榮姓女子因捲入醫美同業糾紛,在2025年4月2日以IG私訊呂姓醫師「可能沒有辦法讓你繼續上診繼續賺錢」,另兩度發IG限動嗆聲,內容包括「記得和你自我介紹本人政府認證的黑道之女,一清掃我爸進綠島讓我從小知道人不能傷天害理」、「把你的X師執照放把烈火燒光順便送你進北檢學做人」、「我愛吃辣,也不吃素」以及「一日一殺」。台北地檢署認為這些言論觸犯《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安罪嫌,起訴榮姓女子;台北地院指出,被告提及要廢止被害人的醫師執照、會找人干擾被害人看診,已屬惡害告知,會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量處拘役58天。不過北院對於「一日一殺」是否構成恐嚇有不同判斷。榮姓女子的委任律師抗辯,漫畫圖片包含「一日一殺」、「生涯現役」,「殺」的中、日文語意不一樣,這兩句話的中文是每天全力以赴以完成重大艱難的任務,並達成自己的職業期許,所以被告並非恐嚇呂姓醫師,而是針對自己處理事情儘管很困難,仍想堅持下去。判決中對此解釋,「一日一殺生涯現役」的圖片確實來自日本知名漫畫,這兩句日文中譯的意思是「在一瞬間的勝負中全力以赴」、「即使過了退休年齡,在工作和社會上繼續以自己的方式活動」,因此並非檢方所稱的恐嚇圖文。引發院檢不同調的圖文,源於「獵人」四主角之一奇犽的爺爺桀諾‧揍敵客,他是資深殺手,登場時衣服上常刺有四字標語如「一日一殺」、「生涯現役」,讓漫迷印象深刻。
練台生又被起訴過失致死!錢櫃女員工無防墜「賭命關窗」 8樓直墜身亡
國內KTV龍頭錢櫃暨2020年北市林森店大火造成6死72傷之後,2024年再度發生矚目命案,任職於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沒關好,自行拿兩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想關窗,但籃子突然破裂導致她失去重心,直接從34公尺高摔落地面傷重身亡,台北地檢署調查,錢櫃老闆練台生身為雇主卻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今日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本件墜樓意外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台北市西門町的錢櫃KTV吳姓女員工輪值避難與外場工作,看到8樓陽台緊急逃生窗是開啟向外推出的;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而女員工的身高約154公分,為了關窗,她拿了2個塑膠籃疊起來站上去,再請同事拿手電筒幫忙照明,探出身子想把逃生窗拉回來,但因為塑膠籃破裂翻落,女員工往外跌,直接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死者父親提告,台北市勞動局則函送北檢偵辦。檢方指出,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這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都有相關規定,但錢櫃公司和負責人練台生都未注意遵守法規,導致員工身亡。練台生的疏失同時觸犯2罪,北檢認定為想像競合犯,請法院從一重以過失致死罪論斷;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刑5年,練台生並非第一次遭此罪起訴,檢方偵辦錢櫃大火78人死傷也起訴他過失致死,一審判無罪,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郭信良又爆司法風暴!檢調突襲搜索帶回偵訊 涉侵占公益款逾千萬、金流流向成焦點
台南市前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再陷司法風暴!台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搜索相關處所,並將郭信良及多名關係人帶回偵訊;檢調懷疑他涉嫌透過基金會、協會等公益組織侵占款項,金額恐逾千萬元,目前正深入追查資金流向及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情事,全案仍由檢方持續偵辦。據了解,本案源於檢調掌握相關檢舉資料,懷疑郭信良透過與其關係密切的基金會及協會,以服務處人員名義向基金會申請經費,領款後再將款項轉存至特定帳戶,後續支出內容與公益組織設立宗旨及業務無關,疑涉侵占公益資金。辦案人員正比對帳冊及金流,釐清實際流向與用途。另有消息指出,郭信良近年因多起司法案件纏身,財務狀況不若以往,甚至背負地下錢莊債務,檢調也不排除部分涉案款項可能遭挪作償還債務,但相關情節仍待進一步查證。台南地檢署證實昨天執行搜索及偵訊行動,但強調案件仍在偵查階段,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對於案情細節、涉案人數及相關證據均不便對外說明,以免影響後續調查。郭信良近年官司不斷,除本次涉嫌侵占公益款外,先前曾因台南安南區佃西市地重劃案,被控向重劃會索取1300萬元,一審依貪污罪重判13年徒刑,但二審認定缺乏足夠證據證明有強暴脅迫或勒索犯意,改判無罪,目前案件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此外,他也涉及台南光電場非法回填營建廢棄物案。檢方指控郭信良規劃光電案場期間,涉嫌指示承租土地,並於場址非法回填約4萬9000立方公尺營建廢棄物,後續又衍生收賄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指控,目前案件均仍由法院審理中。
遭控詐領新冠肺炎疫調工作費 北市2警一審無罪當庭落淚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前行政組長吳立傑與警務員簡婉婷,遭控在2022年間詐領新冠肺炎疫調工作費3萬4900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人,該案於30日一審宣判,台北地院判決2人無罪,而他們蒞庭聆聽判決,簡員更情緒激動、當庭落淚。檢方指控,萬華分局李姓巡佐,依規定申請2021年6月至11月的新冠疫調工作費3萬4900元,且已獲得核可,但因警政署彙整各單位經費時,認為部分單位申領費用未達「接觸確診每案5000 元」的請領上限,因而統案退回重報,導致李姓巡佐尚未領到款項,便於2022年2月調離萬華分局。李姓巡佐調職隔日,時任行政組長的吳立傑與警務員簡婉婷商議,改以簡員名義重新製作簽呈申請該筆工作費,而首次送件時,表單上原申領人李姓巡佐的名字被用修正帶手工塗改成簡婉婷,長官認為不宜有塗改痕跡而將其退回,兩人隨後改用電腦繕打全新表單重新上簽,簡女也順利於同年6月獲撥3萬 4900 元,檢方則認為2人貪汙,將他們起訴。吳和簡都否認犯罪,吳辯稱,簡在疫情期間確實有協助疫調工作,只是在填報表單時搞錯了她實際協助的時間,絕非惡意冒領,且款項全數交給行政組內的總務同事,用來支付單位日常餐費,絕無冒領私用,台北地院歷經半年多調查,30日宣判2人無罪。吳立傑和簡婉婷30日前往聽庭,2人聽到無罪判決時情緒激動,簡更是靠在律師肩膀上流淚,全案仍可上訴。
綠營共諜案二審判輕 趙少康:賴清德你不覺得丟臉嗎?
去年爆出的綠營共諜案,台灣高等法院25日認定,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邱世元、前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諮議吳尚雨3人犯罪明確,輕判3年至6年不等徒刑,前外交部長吳釗燮辦公室諮議何仁傑則為人頭角色、罪證不足,改判無罪。對此,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26)日表示,「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你真的不覺得丟臉嗎?」「民進黨還有什麼臉談抗中保台」,趙少康於臉書發文表示,去年民進黨一口氣被抓出四名共諜。民進黨黨工、總統府機要、外交部機要,府院黨全部都有。當時一審判決出來,大家還覺得太輕,結果昨天二審一出來,才讓人傻眼,居然出現改判無罪、減輕刑期。趙少康說,看完高院改判的理由更讓人生氣。高院說,有人只是「人頭角色」,不是共犯。如果照這個邏輯,以後詐騙集團是不是也不用抓了?車手被抓到,是不是都可以說自己只是人頭角色,只是負責領錢、負責轉交,都不算共犯,那以後檢警還辦什麼案?趙少康指出,還有更離譜的,高院還認定這些共諜交付的文件「不是秘密」,說刺探總統行程只是「私人探詢」。看完自己都不知道高院到底是在審案,還是在幫被告找辯護理由。趙少康表示,明明整件事情證據確鑿,也有金流,該認罪的人也認罪了。結果二審不但沒有從重量刑,反而出現改判無罪、減輕刑期的結果,叫社會怎麼接受。趙少康提到,中共滲透台灣,這是事實,而且只會越來越嚴重。但民進黨在做什麼?一天到晚罵在野黨是中共同路人,一天到晚幫別人戴紅帽子。說難聽一點,在野黨有什麼機密可以給人?趙少康表示,真正握有國家機密、外交資訊、行政體系資料的是誰,就是執政黨。結果現在看到一個一個共諜,出現在民進黨裡。抓到之後,不但沒有重判殺雞儆猴,甚至還越判越輕。最後,趙少康說,「我就想問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你真的不覺得丟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