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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傘潑糞案還有共犯 北院凌晨再裁定收押3嫌

北院今天凌晨裁定涉嫌保護傘潑糞案的李姓嫌犯等3人收押禁見。(圖/報系資料照)

北院今天凌晨裁定涉嫌保護傘潑糞案的李姓嫌犯等3人收押禁見。(圖/報系資料照)

檢警加快腳步偵辦台北市「保護傘」餐廳遭潑糞案,在台北地院裁定收押禁見莫姓犯嫌後,昨晚又逮捕江、李姓兄弟等3名涉嫌教唆者,李嫌供稱有人與餐廳有過節,受託以3萬元代價潑糞,台北地檢署昨晚複訊後,認為背後還有藏鏡人,以還有共犯未到,3嫌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對3嫌聲押禁見,今天凌晨3時許,法官裁定3嫌收押禁見。

檢警偵辦保護傘潑糞案,查獲莫嫌犯嫌後,就順藤摸瓜追出李姓犯嫌等人,檢方在17日晚間開出拘票交由警方連夜抓人,想不到李嫌等3人賊星該敗竟在台北市博愛路地檢署門外守候,被警方認出當場逮捕。檢警從犯案聯繫手機發現嫌犯自備蟑螂腳在餐點加料,並拍下餐點照,卻未當場反映給店家,就是要在事後作為潑糞的理由。

檢警認為李嫌等人意圖營造食物不潔假象,莫嫌更去藥局拿藥,裝作拉肚子,依毀棄損壞、公然侮辱罪、恐嚇、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將李姓等3嫌送辦。

經檢警追查,24歲李姓男子供稱,他也是收人錢財辦事,自稱收了3萬元要教訓保護傘餐廳,他透過江找上莫姓男子,給莫嫌1萬5000元,要他執行潑糞計畫,當天李姓兄弟、江嫌也分別在案發現場外把風、監控,與莫嫌等4人分工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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