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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打離婚官司 第二任妻子聲請監護宣告遭駁回

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的第二任妻子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被法院駁回。(圖/報系資料照)

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的第二任妻子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被法院駁回。(圖/報系資料照)

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與小他37的女音樂家陳怡伶結婚後,卻因雙方個性不合正在打離婚官司。陳女另以徐大腦退化為由聲請輔助宣告,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徐辨識意思及表示能力未完全喪失,裁定駁回,可抗告。

徐立德在元配劉勤生過世後,於2013年與陳怡伶結婚,但婚姻只維持2年就分居,徐並於隔年訴請離婚,高等法院去年判准,全案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陳女與徐立德間還有其他大大小小訴訟,陳女另還提告主張,徐曾有中風紀錄,婚後生活起居都是她協助,無法勝任大部分家事,常須由她陪同到醫院就診,醫生也曾提及徐的大腦有退化現象,辨識意思表示效果的能力已有不足之虞。徐身體狀況不佳,已嚴重影響意思表示能力,故聲請輔助宣告。

但法官查出,徐立德2017年間聲請婚姻調解,並當庭撤回,2018年間提起離婚訴訟及上訴,今年新北地方法院的支付生活費訴訟調解、言詞辯論,徐都親自出席,都能明確表達離婚意思及理由,雖然有些時間點記憶不清楚,但前後陳述均一致,顯然並未完全喪失意思表示能力,故駁回監護宣告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