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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爆監守自盜 班長偷水遭查獲

大園警方發現農民在桃園大圳10-4號池設置抽水設備,偷水使用。(圖/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提供)

大園警方發現農民在桃園大圳10-4號池設置抽水設備,偷水使用。(圖/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提供)

桃竹苗灌區10月中旬停灌,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擔心農民擅自打開水門放水上鎖,不過27日有農民在觀音桃園大圳10-4號池擅自破壞鎖頭,設置抽水設備,遭發現報警。警方根據現場停留貨車車號追查,竟發現是新坡工作站劉姓班長所有,晚間通知劉嫌到案說明。

桃園管理處一開始否認竊嫌為自家幹部,警方確認劉姓班長身分後才改口,並提告毀損,竊盜部分則由警方主動偵辦。大園警分局新坡派出所27日上午10時許,接獲新坡工作站許姓管理員反映,指桃園大圳10-4號池主給水塔鍍鋅蓋板的鎖頭遭剪斷,現場停有1部藍色小貨車,疑似有人由池塘內抽水至主給水塔,再由池外給水路取水。嫌犯似乎發現有其他人靠近,留下設備、車輛離開。

警方根據車牌調查發現,藍色小貨車車主竟是該工作站班長劉姓男子,至於為何「監守自盜」,警方將待劉男到案後釐清。桃園管理處表示,10月16日公告停止供應農業灌溉用水,桃園處所轄有貯水池284口,目前尚有2900萬噸蓄水,但因旱情關係,已經上鎖蓄存水量保留於緊急狀態備用,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統一調度。

桃園處表示,如果擅自取水,就涉嫌違反《農田水利法》第16條,可處6千至3萬罰鍰,將依農田水利法及相關法令究辦,以確保抗旱水資源,再次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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