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女生酒醉被脫光性侵 男狡辯女方自願

台中高等法院判男子阿甘加重性交罪1年8月,雖無緩刑但可上訴。(圖/翻攝台中高等法院官網)

台中高等法院判男子阿甘加重性交罪1年8月,雖無緩刑但可上訴。(圖/翻攝台中高等法院官網)

台中一名男子阿甘,把女性友人真真帶到酒店與友人飲酒作樂,心懷不軌讓她喝了不少烈酒,而且還混了好幾種酒,帶回家後還繼續給她倒酒,後來真真清醒後發現全身赤裸,才發現被性侵,女方堅持提告。

一審時,阿甘狡辯兩人是合意,聲稱女方沒有很醉,是女方自己走到房間,也有配合他的性愛動作,兩人是說好自願的,否認性侵,當時一審法官判處3年6個月。

判決書提到,阿甘與真真是經友人介紹而認識,阿甘積極追求女方,2017年4月25日凌晨3時許,阿甘載她赴友人邀宴,喝了2個多小時烈酒,真真已不勝酒力喝醉了,就安排真真睡自己房間。

二審法院審理,法官從兩人事後LINE對話,發現真真說「我明明在睡覺,為什麼起來的時候身上,連衣服都沒穿?到底對我幹嘛?對我幹嘛?」法官審酌阿甘與真真的LINE對話,發現阿甘一直道歉與懺悔,「千言萬語都無法彌這個錯誤。」認定男子犯罪後頗有悔意。

二審時,因雙方已和解,也已經賠償女方60萬,有和解書為證,加上阿甘頗有悔意,處以加重性交罪判處1年8個月並無緩刑,本案還可繼續上訴。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