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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町峨嵋停車場雙屍命案 主嫌陳福祥更一審維持死刑

台北市西門町峨眉停車場雙屍命案主犯陳福祥,高院更一審仍維持死刑原判。(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西門町峨眉停車場雙屍命案主犯陳福祥,高院更一審仍維持死刑原判。(圖/報系資料照)

轟傳一時的台北市西門町峨眉停車場雙屍命案,涉案的陳福祥一、二審均判處死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為,仍認為陳福祥罪無可逭、再社會化可能性甚低,今天維持陳福祥死刑原判,褫奪公權終身。

2015年1月13日,陳福祥介紹賣家出售愷他命給蔡宗育、蔡鎧陽,但懷疑2人先前曾侵吞他交易毒品款項,又以為蔡宗育帶槍,且有觸摸腰際疑似掏槍舉動,於是在台北市峨眉停車場先後槍殺蔡宗育、蔡鎧陽2人。

台北地院、高院均判處陳福祥死刑,但上訴至最高法院時,法官認為,二審未釐清陳福祥是預謀殺人或臨時起意犯案,且精神鑑定報告並未排除陳接受矯治的可能性,將全案發回更審。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指出,陳福祥只因懷疑蔡宗育帶槍即下手殺害,又為免事跡過早敗露,進而殺害蔡鎧陽,視人命如草芥,就殺害蔡宗育處無期徒刑,蔡鎧陽部分,陳福祥所為已屬最嚴重之罪、罪無可逭,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應處死刑。

更一審指出,根據台大醫院鑑定,認為陳福祥再社會化可能性甚低,考量他殺害蔡鎧陽的最嚴重犯行之應報需要性,此部分殺人罪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尚屬適當且必要,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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