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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對智障9歲親生女伸狼爪入獄 服刑完再犯女兒男友通報求救

男子兩度性侵中度智能障礙女兒,被法院重判有期徒刑11年6月。(資料照片)

男子兩度性侵中度智能障礙女兒,被法院重判有期徒刑11年6月。(資料照片)

新北中和區一位男子多年前曾性侵有中度智能障礙的9歲女兒,被法院判4年9月,未料他出獄後死性不改,去年初對女兒2度性侵,女兒男友得知後向安置機構志工告知,才揭發此事。新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強制性交罪,判男子有期徒刑11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7年前性侵中度智能障礙的女兒後,被判有期徒刑4年9月,而女兒則是被新北市安置保護,但她去年1月間卻與男友逃離安置,搬到出獄父親的中和住處居住。去年1月9日男子見女兒與男友發生性關係後裸睡,色慾薰心下趁機指侵熟睡的女兒,女兒嚇醒後向男友求助,男子才住手。

同月17日,男子又以新手機利誘女兒發生性關係,遭拒絕後仍強行親吻、襲胸、性侵,事後見女兒欲打電話求助才罷手,甚至到通訊行買手機打算封口。女兒男友事後將整件事告知安置保護機構的志工,全案才遭揭發。

新北地院認為,男子女兒陳述無誇大、矛盾之處,且LINE通話紀錄皆可證明她有向男友求助,她雖遭性侵,仍持續關心男子,逃離安置機構目的也是為了探親,甚至在審理時仍為男子求情,明顯無誣陷的動機。男子性侵出獄後未反省、彌補女兒,反而再度犯案,有失父親之責,審理時又否認犯行,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4年、9年徒刑,合併執行11年6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