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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盡家財養植物人媽10餘年 男子不堪負荷捅母三刀致死

楊昇旻殺害植物人母親,橋頭地院12日依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圖/報系資料照)

楊昇旻殺害植物人母親,橋頭地院12日依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圖/報系資料照)

男子楊昇旻因為母親郭女呈現植物人狀態已十餘年,且楊多年來沒有工作,並將賠償金、保險金花用殆盡,在無法負荷龐大養護費用下,竟然於今年5月3日持刀殺害母親致死。橋頭地院12日依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楊昇旻因為無力支付母親的相關費用,所以萌生殺害母親的想法。他於今年5月2日將母親從一家護理之家接回住處安置,5月3日下午趁妹妹不注意時,以雙手持刀的方式,刺入母親的胸腹部3次,導致母親傷重,當場死亡。

楊昇旻犯案後,自行撥打電話給高雄市楠梓警分局翠屏派出所報案。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查扣行兇的菜刀一把。警方在其住處找到楊昇旻支付其母親相關費用的單據,佐證他因為無力支付相關費用,所以殺害母親。

不過,檢警調查認為,雖然楊昇旻積欠一些養護費用,但扣除社會局的補助之後,其金額並非過於龐大。橋頭地院認為,如果楊昇旻願意適度與兩名妹妹求援,以及向政府機構或相關社福團體求援,而非獨自面對,應該可以避免此悲劇發生。

且楊昇旻沒有透露任何不堪龐大負荷的訊息給同住的妹妹得知,顯見他因為過度封閉自我,才會陷入無法照顧母親的想法,甚至萌生殺害母親的念頭。加上楊昇旻持刀殺害呈現植物人狀態無力反抗的母親,顯示其手段殘忍。

由於楊昇旻犯案後坦承犯行,依照高雄市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於案發後委託醫生對楊做的評估報告,楊在犯案後呈現「情緒低落、失眠、無助無望感、注意力不足、自殺意念,目前應符合鬱症之診斷」,楊已經反省其犯行,願意面對刑罰,有知錯悔改之意。所以對他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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