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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大嬰遭保母壓身環抱19分鐘窒息死 判決出爐

內湖某托嬰中心廖姓保母按壓10個月大男嬰導致窒息死亡,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圖/報系資料照)

內湖某托嬰中心廖姓保母按壓10個月大男嬰導致窒息死亡,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圖/報系資料照)

內湖某托嬰中心廖姓保母,去年4月為了讓10個月大的「叡叡」入睡,竟以身軀環抱、按壓口鼻長達19分鐘,導致嬰兒窒息死亡,檢方以業務過失致死提起公訴,歷次開庭叡叡的父母均到庭陳述,希望法院改以殺人罪論處,求處最重之刑,士林地院17日宣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廖姓保母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檢警相驗後認定男嬰窒息死亡,廖姓保母疏於照顧,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家屬看到監視器畫面,認為以保母體重超過90公斤,全身重量壓在10個月大男嬰身上,整個過程長達19分鐘,完全不顧男嬰掙扎,已有殺人故意。

但廖開庭稱,當時依托嬰中心前輩的作法,只為了要固定男嬰,才會壓著男嬰四肢,最後確定男嬰睡著了,才轉身去看其他小孩。

法院認定,廖姓保母為從事業務之人,因疏於照顧男嬰導致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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