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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狼花圃性侵弱女 目擊者驚見背後有腳以為「打野砲」

台中1名有性侵前科的男子今年3月間再次犯案,他在社區花圃性侵女子得逞,目擊民眾還以為「打野炮」,最後男子被判刑9年。(圖/翻攝Pixabay)

台中1名有性侵前科的男子今年3月間再次犯案,他在社區花圃性侵女子得逞,目擊民眾還以為「打野炮」,最後男子被判刑9年。(圖/翻攝Pixabay)

台中1名有性侵前科的蔣姓男子,今年3月某日凌晨,在某社區大樓花圃性侵1名中度智能障礙女子得逞。警方獲報循線逮捕蔣男時他否認犯行,但當時直擊民眾證稱「看到男子背後有腳,以為兩人是情侶在打野炮!」台中地院法官根據此一關鍵,依《強制性交罪》判蔣男9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該女患有中度智能障礙,平常從事資源回收,3月某日凌晨蔣男見她坐在路旁休息,上前搭訕表示要帶她去吃東西,遭拒後竟獸性大發,強吻女子,並撫摸其胸部及下體。過程中女子不斷反抗,但蔣男卻將她抱起帶往附近花圃,脫下女方內褲性侵,當時恰巧有民眾經過,以為兩人在「打野砲」,大喊質問「你們在幹什麼」,蔣男才迅速離去。事後女子報警指稱遭到性侵。

目擊證人表示,當時約凌晨3、4時許,在階梯上看到男子背後有腳,以及做愛姿勢,他大喊「你們在幹什麼」,男子聽到後先是突然不動,接著迅速離去。

合議庭認為,蔣男曾有強制性交犯行,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確定,雖已執行完畢,此次見被害人有心智缺陷認為可欺而橫生慾念,再次性侵,犯後不斷狡辯不認罪,毫無悔意,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但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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