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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拿政府170標案共3.68億元 紙風車控告律師葉慶元誹謗敗訴

律師葉慶元去年在臉書PO文指紙風車「13年來拿了170個標案,跟政府拿了3.68億元」,葉為此遭控誹謗,全案經檢方偵結認為葉罪嫌不足而處分不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律師葉慶元去年在臉書PO文指紙風車「13年來拿了170個標案,跟政府拿了3.68億元」,葉為此遭控誹謗,全案經檢方偵結認為葉罪嫌不足而處分不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紙風車文教基金會去年不滿律師葉慶元在臉書PO文,指該基金會「13年來拿了170個標案,跟政府拿了3.68億元」,卻「宣稱沒拿過公家機關一毛錢」,因此控告葉慶元涉嫌誹謗,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罪嫌不足,今將葉不起訴處分。

紙風車基金會副執行長張敏宜去年8月提告,她向北檢表示,葉慶元將公益演出和標案收入混為一談,並不公平,「我們背後沒有財團支撐,是民間單位,必須要有收入才能營運,但13年來每一筆捐款,全都公布在網站上,錢怎麼使用都很清楚,希望可以查明清楚再發言。」

張並聲淚俱下地控訴:「我們不懂法律,但請不要抹黑和傷害13年來,所有志工、捐款人對孩子們的付出。」

據了解,檢方調查時,葉慶元辯稱,紙風車19年拿政府3.68億元,是政府採購網就可以查到的公開資訊,也是客觀的事實,而事實本身不構成誹謗。

檢方認為,紙風車劇團及基金會確曾獲取政府多項標案,獲政府補助,且葉並未具體指稱那一件標案有問題,只是客觀評論,認為罪嫌不足,今將葉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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