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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仲介公司「華公行」非法地下匯兌 13年經手137.6億爽賺4億

老牌仲介公司非法從事地下匯兌,雖認罪並繳回部份不法所得,仍由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負責人等。(圖/報系資料照)

老牌仲介公司非法從事地下匯兌,雖認罪並繳回部份不法所得,仍由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負責人等。(圖/報系資料照)

國內老招牌菲律賓移工仲介公司「華公行」因持有合法結匯許可,卻與菲律賓跨國集團iRemit合作,涉嫌自2007年起操作地下匯兌業務,至今13年間經手匯兌137.6億元,單是匯差就賺進4億元,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今將負責人楊俊逸及公司幹部陳金鳳等3人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同時通緝潛逃菲律賓的前經理王惠玲。

檢調調查,「華公行」是國內仲介菲籍移工的老牌公司,由於業務擴展至菲籍移工將薪資匯至菲國、再逐漸轉型為協助在菲台商資金轉匯業務。

中央銀行外匯局在1999年函示,合法經營「就業服務業」的業者,可以合法代理結匯外籍人員薪資所得匯款,因此華公行在2003年取得合法結匯許可,不過,華公行卻從2007年起與菲律賓投資49%的股東iRemit跨國集團合作進行地下匯兌。

人力仲介業者代理匯兌業務依法限於「代理結匯外籍人員在台薪資所得」,仍須經由銀行美金結匯,檢調查出,華公行與iRemit利用台、菲都有據點,在台收取移工薪資,在菲律賓收受廠商貨款後,未經銀行合法結匯程序,直接進行「點對點」匯款,並賺取0.3%的匯差,且菲律賓iRemit更從中收取手續費用。

華公行從2007年到2020年被查獲止,經手地下匯款高達137.6億元,賺取匯差4億餘元。負責人楊俊逸等人到案後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共1100餘萬元,但因非法地下匯兌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刑責,不符緩起訴條件,因此檢察官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楊俊逸、華公行菲裔幹部陳金鳳、王美綿等3人,並通緝潛逃至菲的前經理王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