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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鉛中毒案團訟求償12億 被告律師:求償不能漫天開價

消基會中區分會律師受30名被害人委託提出團體訴訟,向盛唐中醫呂世明、欣隆藥業負責人歐國樑及九褔中醫洪彰宏等被告共求償金額共台幣12億餘元。(圖/報系資料照)

消基會中區分會律師受30名被害人委託提出團體訴訟,向盛唐中醫呂世明、欣隆藥業負責人歐國樑及九褔中醫洪彰宏等被告共求償金額共台幣12億餘元。(圖/報系資料照)

針對鉛中毒案,消基會中區分會今天受30名被害人委託提出團體訴訟,向盛唐中醫呂世明、欣隆藥業歐國樑及九褔中醫洪彰宏等被告,共求償12億7465萬餘元。呂世明委任律師羅閎逸回應表示,尊重健康無價,但求償不能漫天開價,從沒看過這麼高的醫療疏失賠償,顯然已超過被告能力所及。

消基會中區分會律師團今天到台中地院遞狀,為委託的鉛中毒案30名受害人提起團體訴訟。其中向盛唐中醫呂世明求償有20人,呂世明及歐國樑等應連帶給付5億7511萬餘元;向九褔中醫洪彰宏求償有10人,洪彰宏及歐國樑等應連帶給付6億9954萬餘元。

對此,呂世明委任律師羅閎逸指出,從沒看過醫療疏失賠償有這麼高的金額,依據求償金額推算,平均每名被害人的求償金額竟高達2000多萬元以上。他強調,有損害才有賠償,賠償金額未來還要經過專業鑑定。

羅閎逸強調,呂世明醫師使用禁藥「硃砂」縱使涉有不法,但是會造成病患傷害則是始料未及,如果藥商供貨沒有誤將「鉛丹」誤當成「硃砂」,也不會造成病患「鉛中毒」。

羅閎逸表示,案發後,呂世明醫師表明法律責任依定負責到底,但是團體訴訟的求償金額顯然已超過他能力所及,雖然尊重健康無價,但是賠償也要有一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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