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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男雨天躲臨檢逆向開上國道 棄車徒步奔逃遭逮

池男再犯酒駕且危險駕駛被台北地院法官加重其刑,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圖/報系資料照)

池男再犯酒駕且危險駕駛被台北地院法官加重其刑,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圖/報系資料照)

曾有酒駕被判刑紀錄的池姓男子去年8月再度酒駕遇上警察臨檢,竟加速逃逸,沿途從台北市萬華區一路蛇行超速,東奔西竄地駛往南港區,並在北二高逆向上匝道,再違規迴轉,最後被警方緊緊追緝而棄車徒步狂奔,但仍被逮獲,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根據檢警調查,2019年池男在新北市即因酒駕被判刑4月、易科12萬元執行完畢,同年的8月10日晚間9時許,他又酒後駕駛小貨車在萬華區環河南路、和平西路遇到警察攔檢時,竟直接加速逃逸,當時正下著雨,但池男卻沿途蛇行超速及任意變換車道,並在北二高南深段逆向開上匝道進入國道後又違規迴轉,最後更是棄車逃逸。

警方循線將池男逮獲後,將他移送法辦,起訴移審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池男曾有酒駕被判刑紀錄卻再犯,且明知危險駕駛會危害人車安全、造成用路人恐懼,仍沿路以蛇行、超速、逆向、任意變換車道等駕駛行為逃逸,除徒費國家成本,過程更可能造成執法人員的危險,耗費社會成本甚鉅,依法判他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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