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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導遊打傷司機還謊報身分 警方抓錯人鬧烏龍

越南籍導遊Viet因毆打司機遭提告傷害,卻冒用另一名越南籍男子身分。(圖/翻攝自Google Map)

越南籍導遊Viet因毆打司機遭提告傷害,卻冒用另一名越南籍男子身分。(圖/翻攝自Google Map)

2017年9月有名越南籍導遊Viet,在台中因故與同團的簡姓司機發生口角大打出手,警方到場後,Viet自稱是「張文盟」並提供居留證影本,警方疏忽未比對證件照與本人是否相符,沒想到事後警方按資料移送的「張文盟」,並非涉案的Viet本人。

據判決書指出,有名越南籍導遊Viet於2017年9月14日晚間9時許,在台中市北區某飯店前,與同團的簡姓司機發生口角大打出手,造成簡姓司機頭部挫傷、手指骨折、小腿挫傷等傷勢,警方獲報到場後,Viet自稱是「張文盟」並提供電話,事後簡姓司機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Viet提供的電話通知到案。

Viet到派出所後,提供「張文盟」的居留證影本,但沒提供護照與居留證正本,警方也因他能唸出張文盟的年籍資料,而未確認居留證照片與Viet是否相符,全案依傷害罪函送台中地檢署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因涉案人未到案而發布通緝張文盟。

遭通緝後「張文盟」被警方查獲到案,張辯稱,案發時未在台中,且因通緝而被警方查獲前,根本沒到過台中,否認涉案,台中地院法官比對2人指紋、錄影後,確認並非同一人,也找到Viet同團的學習導遊林姓男子作證,確認在法庭的越南籍男子「張文盟」並非他所認識的「Viet」。

全案因此認定罪嫌不足,盼遭冒用身分的「張文盟」無罪,而Viet的真實身分、年籍為何,即涉傷害與偽造文書罪,另由檢察官適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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