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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教練帶10人衝綠島 男女混睡1正妹慘遭他2次性侵

廖男帶團赴綠島潛水,深夜竟性侵團員。(圖/翻攝Pixabay,示意圖,與本人無關)

廖男帶團赴綠島潛水,深夜竟性侵團員。(圖/翻攝Pixabay,示意圖,與本人無關)

廖姓男子(39歲)帶領10名男女赴綠島潛水,因住宿不分性別共寢,廖男竟於眾人酒後,對其中1位年輕正妹2度性侵,即便途中她曾抗拒,一把揪住廖男「那話兒」阻止,仍遭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廖男3年4個月徒刑,民事部分則須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子是於2019年10月間赴綠島,在廖男帶隊下,一行11人分住2個民宿房間,她和廖男共2男4女入住其中1房,晚上大家喝酒談天,之後紛紛睡去,她與另1女性友人共睡1床,廖男則睡隔壁床。

深夜時分,被害人看到廖男在她身上撫摸,還「指姦」得逞,雖嚇得驚醒,但因不勝酒力,使不出太大力氣翻身逃離,也無力呼叫,只好一把掐住對方下體,和廖男僵持許久後,因實在太想嘔吐,才鼓起最後一絲力氣衝到廁所。

廖男見狀,還假意攙扶她,以按摩舒壓為藉口,將手伸進被害人衣服內揉胸,再次性侵得逞。羞憤難當的被害人,隔天一早就氣得前往綠島分駐所提告,也在當地醫院驗傷採證。該案經台東地檢署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起訴後,廖男日前已被依強制性交罪遭判刑。而民事部分今判決出爐,廖男須給付精神等各項損失共1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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