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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發表 1,022 篇文章
莊家榮、黃來招違反銀行法遭起訴。(圖/翻攝畫面)

非法經營地下匯兌12年!人力仲介夫妻海撈2666萬 北檢全數沒收

伯樂人才資源仲介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莊家榮與其印尼籍的妻子黃來招與多家不知情東南亞雜貨店合作,非法經營台灣與印尼間的地下匯兌業務,自2013年8月至2025年8月,經手51億餘元的通匯金額,並賺取2666萬8420元的手續費。台北地檢署今日(1月12日)偵結此案,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莊佳榮與黃來招以及伯樂公司、印達公司,依法沒收2人收取的手續費。莊家榮為印達公司、冠奇科技有限公司、伯樂人才資源仲介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與黃來招和數家不知情的東南亞雜貨店業者合作,並招攬有地下匯兌需求的民眾,讓有需求的民眾透過冠奇公司設計的網站「INDAR」或至攤位寫資料將款項交付給雜貨店業者。雜貨店業者在收得款項後,會存入個人金融帳戶再匯款至印達公司或伯樂公司的帳戶,後由莊家榮將收得款項匯入印達公司、伯樂公司、冠奇公司名下其他金融帳戶,再由黃來招透過手機網路轉帳功能,將相應金額的印尼盾從其印尼中亞銀行的帳戶匯入委託人指定的印尼帳戶。2020年,莊家榮與黃來招為因應印尼政府的政策改動,便以伯樂公司名義向印尼的印尼人民銀行申設帳戶,再以該帳戶取代黃來招原本的中亞帳戶,作為轉帳印尼盾給委託人的帳戶。莊家榮看準美元匯率較低時,大量購入美元,再透過名下公司和個人的帳戶,以「工作者匯款支出」、「其他服務支出」、「專業技術事務支出」、「贍家匯款」等名目掩飾把所購的美元匯入黃來招名下印尼帕寧銀行帳戶,再匯入黃來招的中亞帳戶內,借此收取1件100元到300元的手續費。此外,莊家榮和黃來招與印尼籍海外地下通匯業者合作,由他在印尼、香港、馬來西亞等地招攬有需求的客戶,並將客戶的匯款資料提供給莊家榮,由他向客戶報價後,指示員工匯款至業者帳戶,幫助其完成地下通匯。檢方認為,莊家榮與黃來招從2013年8月至2025年8月間,共經手了51億5744萬8580元的通匯金額,並賺取了至少2666萬8420元的手續費,依違法銀行法起訴柏樂公司、印達公司以籍莊家榮與黃來招,並沒收犯罪所得。

馬郁雯與陳又新按鈴告發陳玉珍。(圖/翁靖祐攝)

陳玉珍疑幫中華電信職員喬升遷! 馬郁雯、陳又新赴北檢按鈴告發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被將加入台北市議員選戰的馬郁雯與陳又新控訴,用立委的職權進行施壓,涉嫌介入國營事業中華電信的人事升遷。馬郁雯、陳又新今(1月9日)上午9時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陳玉珍圖利與藉勢藉端勒索。馬郁雯表示,國民黨立委為幫翁姓職員升遷對中華電信進行施壓,被中華電信發函給監察院,甚至發陳情信給總統府。不過,陳玉珍的施壓還包含另名李姓職員,並因此叫中華電信柯姓總經理多次來立法院報告人事案情,甚至當著李姓職員的面前,找王姓經理到國民黨金門黨部進行施壓。馬郁雯說,這名李姓職員還被中華電信查出,過去曾捐5000元的政治獻金給陳玉珍,質疑「這樣是對價關係嗎?選民服務是這樣做的嗎?」不僅如此,另名陳姓職員被要求不能原地升遷,即便找來地方人士向陳玉珍求情也沒用。馬郁雯指出,中華電信工會1月6日已經發函給中華電信,要求大規模清查公司人事關說案,並要求因陳玉珍關說獲得升遷的李姓職員調降回原職務,並繳回落差的薪資。陳又新說,陳玉珍並無否認關說,而是說在做選民陳情,但關說不就是從陳情來的嗎?關鍵在於陳情內容是否合法,合理,若不合法卻仗著職權去關說,那就是違法。陳又新表示,本案是否合法,其實從中華電信工會的反應就可以看得非常清楚。他指出,陳玉珍的行為已經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藉勢藉端勒索、第6條第1項第5款對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馬郁雯表示中華電信工會已經發函要中華電信徹查。(圖/翁靖祐攝)

黃國昌被告但直接沒來。(圖/本刊資料照)

黃國昌槓媒體被告!首次開庭直接沒來 原告:請法官依法處理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去年10月受訪時提到,時任上報記者陳燕珩報導鏡週刊資金的新聞,後續遭到報復且稱此為「寫這種調查報告惹來的禍」。後續鏡週刊自訴提告,台北地院今(1月9日)開庭審理,但身為被告的黃國昌直接沒來,首次開庭也因此短短幾分鐘就結束。去年10月黃國昌因不滿鏡週刊接連爆料,於是出面反擊其資金有問題,並稱「精鏡傳媒集團最少有8億的資金從海上紙外公司MMG(Mirror Media Group Inc.)以借款名義,從海外的紙上公司、避稅天堂的紙上公司匯到台灣來。請問那個避稅天堂的海外紙上公司背後的資金來源是誰?是裴瑋嗎?」並要民進黨看著精鏡傳媒,好好的去查清楚呀。後續他話鋒一轉,提到「上報有位非常有勇氣的女記者陳燕珩,在上報把這東西給弄出來」並表示「我為什麼知道、她在追查一些弊案的時候,他們家地下室、她爸爸的車子,裡面所有的油箱被塞滿了鐵釘,這個就是她寫這種調查報告惹來的禍」。鏡週刊隔日旋即發表聲明反擊,指控黃國昌刻意「竹篙湊菜刀」將事情混為一談,說明陳燕珩是因報導關於職籃高雄鋼鐵人領隊的報導才會遭到不法報復,且有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審易字第1487號刑事判決可證,後續也以自訴方式對黃國昌提告。今日上午10時是台北地院針對本案的首次開庭,不過黃國昌卻直接沒來,對此法官詢問鏡週刊的代表有何意見,對方僅回覆「依法處理」,開庭全程短短幾分鐘就結束。

太子集團第七次搜索行動。(圖/翻攝畫面)

北檢第7次搜索太子集團約談11人! 匯致負責人80萬交保

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日前遭到柬埔寨警方逮捕,1月6日應大陸請求完成引渡程序,台北地檢署昨日也如火如荼對太子集團展開第7波搜索行動,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與法務部調查局兵分12路搜索,拘提、約談盧冠安等11名被告,今(1月9日)凌晨諭知盧冠安80萬交保、尼爾公司幹部賴榮駿50萬交保以及限制出境出海、先前以80萬交保的助理詹雯卉加保50萬。台北地檢署針對太子集團如今已有7次搜索行動,目前共有9人在押。昨日被搜索的處所除被告住處,還有匯致國際商務公司,該公司自2021年起,疑幫太子集團在台設立紙上公司並營運,後在國內多家銀行設立國際金融商務分行(OBU)帳戶,將國外的不法金流清洗入台。盧冠安為匯致國際商務公司的負責人訊後80萬交保,賴榮駿則是尼爾公司的高層幹部,主要負責擔任尼爾公司和匯致國際商務公司之間的聯繫的窗口5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王昱堂助理詹雯卉先前已經以80萬元交保,昨複訊後檢方諭知加保50萬元。今日下午還會移送8名被告至北檢複訊,8名被告分別是誠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及澄映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主管以及會計,2家公司主責為替集團設計博奕遊戲和客服業務,不過目前這2家公司皆已倒閉。

陳韋傑。(圖/翁靖祐攝)

台積電新內鬼陳韋傑完了!同「挖」護國神山被反咬 智財法裁繼續押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工程師陳韋傑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後,法官裁定陳韋傑續押禁見3個月。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陳韋傑)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太子集團第七次搜索行動。(圖/報系資料照)

陳志才落網!北檢今第7波行動 指揮警調12路搜索、拘10被告

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日前遭到柬埔寨警方逮捕,1月6日應大陸請求完成引渡程序,台北地檢署今日(1月8日)也如火如荼對太子集團展開第7波搜索行動,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與法務部調查局兵分12路搜索,拘提10名被告,另約談1名被告。其中盧姓、賴姓被告將於今日移送至北檢複訊,其餘8名被告則於明日移送。台北地檢署針對太子集團目前已經有7次搜索行動,先前的6波搜索行動中,目前共有9人處於在押狀態。而今日被搜索的處所除被告住處,還有匯致國際商務公司,該公司自2021年起,疑幫太子集團在台設立紙上公司並營運,後在國內多家銀行設立國際金融商務分行(OBU)帳戶,將國外的不法金流清洗入台。今日被拘提的2位被告分別為盧男與賴男,前者為匯致國際商務公司的負責人,後者則是尼爾公司的高層幹部,主要負責擔任尼爾公司和匯致國際商務公司之間的聯繫的窗口。另外,將於明日移送至北檢的8名被告,則分別為誠帷數位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澄映科技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主管以及會計,這2家公司主要負責為集團設計博奕遊戲和客服業務,不過目前這2家公司皆已倒閉。

裘振宇。(圖/翻攝擷取自Facebook/台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

土耳其台灣中心執行長涉侵吞300萬捐款! 北檢不起訴還清白

土耳其台灣中心執行長裘振宇過去曾以改善難民生活為由發起募款,並委託貝殼放大股份有限公司協助,不過卻遭人爆料親吞募款,疑似侵占美金2萬元、歐元5萬9107.52元以及台幣60萬元約3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1月8日)偵結此案,檢方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根據起訴書,裘振宇被指控於2016年間,以改善土耳其台灣中心難民生活以及籌資土耳其台灣中心建造費為由發起募資計畫,並委託貝殼放大股份有限公司從中進行協助,募得1700萬元,沒想到卻遭控其中約300萬元匯入其私人帳戶疑似侵吞募款,涉嫌公益侵占。裘振宇在偵訊過程中否認犯行,表示當初是請貝殼放大公司將募款匯至土耳其台灣中心的帳戶,但因為土耳其為高風險國家被銀行拒絕,所以後續才提供歐洲帳戶作為使用,而他也稱自己的捐款金額遠超被指控侵占的300萬元,且至今沒有任何薪水,都是當志工。貝殼放大公司的李姓會計副理時被調查局約談時,也曾出面佐證過去貝殼放大公司確實因無法匯款,請裘振宇提供非土耳其帳戶收款,並且提供相關的帳戶明細等進行佐證,最終被檢方採信,認定裘振宇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左)、吳秉駿(中)、戈一平(右)。(圖/報系資料照)

台積電內鬼再加一!陳姓工程師遭求刑8年8月 今移審智財法院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先前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目前案件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均處收押狀態。然而,後續陳力銘又透露另名內鬼陳姓工程師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配合滅證,高檢署於1月5日追加起訴2人,並向東京威力求處2500萬罰金,案件將於今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檢方於去年11月10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執行搜索,並訊問陳姓工程師,並且同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表示,陳力銘經提訊後主動坦承犯行,並供出另名陳姓工程師,求處7年有期徒刑;而陳姓工程師迄今仍未坦承犯行,態度欠佳,檢方求刑8年8月;盧姓高階主管為圖卸責,刪除本案犯罪證據且否認犯行,求處1年徒刑。回顧本案,高檢署先前查出陳力銘曾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進入台積電的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行銷部門,隨後便於2023年到2024年間,勾結在職的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秘密。高檢署於去年8月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認定3人涉犯營業秘密馬、國安法等罪嫌,分別求處14年、9年、7年,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3人仍在押。高檢署於12月再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認其涉犯國安法等罪嫌,並建請罰金1.2億元。

黃呂錦茹。(圖/翁靖祐攝)

黃呂錦茹聲請撤銷科技監控!庭上嘆卵巢有囊腫 因腳鐐不能做核磁共振

國民黨籍時任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為涉罷免偽造案,遭到檢方起訴,去年8月開庭時,黃呂當庭認罪,合議庭裁定10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實施科技監控。近日黃呂聲請撤銷科技監控,以個案手機拍照取代。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她強調自己因為健康疑慮,希望可以解除,並鄭重表示自己不會逃亡。黃呂錦茹說,她已經認罪,且目前已經卸下國民黨台北黨部主委一職,並無實質影響力,如今因為身體健康狀況有疑慮,去年8月健康檢查時因為電子腳鐐無法進行核磁共振檢查,且如今她也因為兩腳重量不均,導致臀部以及腿部肌肉痠痛,甚至還會發麻。針對檢方提到的2次申請外出,黃呂錦茹說一次是因為去做社會公益,另一次則是因為娘家的祖厝因為去年7月的颱風受損,需要維修。並表示自己去年8月做體檢時,狀況很不好,表示自己現在每周都要到醫院做骨骼、肌肉以及心靈上的治療,反駁自己有出逃可能,表示「鄭重地否認我有這樣的意圖」。黃呂錦茹表示,她自己的身體她最了解,並指出醫生說她的心臟以及肺部都還需要檢查,卵巢也有囊腫需要切除,強調自己最不舒服的就是髖關節,不僅生活混亂,生活品質也很不好,希望法官可以加以審酌。

傅崐萁管家李慶隆在遭通緝一周後,由律師陪同向調查局北機站投案,調查官依法逮捕,訊後移送北檢歸案。(圖/報系資料照)

知名律師租屋藏匿傅崐萁管家! 張睿文被移送律懲會

台北地檢署去年3月偵辦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崑萁競選小物案,搜索傅崑萁的管家李慶隆台中的住處,但李慶隆旋即失聯被通緝,最終在5月才主動投案。檢調發現,名律師張睿文疑似協助藏匿李,規避偵查,被依照藏匿人犯罪嫌起訴,並經一審判處8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北檢今日(1月7日)也將張睿文移付懲戒。台北地檢署去年3月11日搜索李慶隆台中的住處以後,李男在到案接受檢方複訊、交保以後便直接人間蒸發。檢調去年4月間要傳喚李慶隆時聯繫不上,調查人員與張睿文聯繫時,她表示只有在3月14日時曾接到李慶隆的電話,但最後仍和李慶隆失聯。事後,檢方於5月2日對李慶隆發布通緝,並搜索張睿文,於訊後諭知其50萬元交保,最後李慶隆於5月9日投案,於訊後以1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而檢方發現,李慶隆「人間蒸發」期間,是透過張睿文協助才得以躲藏。張瑞文以親戚北上找工作為由,向王姓房仲借用台北市大安區某套房的鑰匙,李慶隆則於被檢方請回的隔日晚間11時許駕車來到張睿文的事務所,並在張睿文的指示下,將車輛停入其事務所地下室的機械停車位,李慶隆下車後先是拆掉車牌,才和張睿文會面。事後由張睿文駕車載著李慶隆,於去年3月13日凌晨至台北市大安區某處和王姓房仲碰面,交付1萬7000元房租給她,再由房仲轉交給不知情的屋主。最終檢方於去年的11月11日依藏匿犯人罪嫌起訴張睿文,並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台北地院開庭時,考量其在審理期間改口認罪,判張女有期徒刑8月,並緩刑5年,而台北地檢署也認為張女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今日將張移付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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