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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割頸 北市 信義 土城 夜店女公關
中信兄弟啦啦隊女孩汶汶遭割頸出院了 經紀人曝「最新現況」
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Sisters」成員汶汶日前出席棚拍活動時,遭52歲許姓男子持刀攻擊,導致頸部受傷,所幸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手術也順利完成。《ETtoday星光雲》報導,經紀人今天(1日)透露,汶汶已經出院返家休養,目前康復狀況穩定,但短時間內不宜有太大的動作,避免頸部傷口裂開,回歸時間仍須視恢復情形而定。事實上,汶汶先前已親自發文向粉絲報平安,同時特別感謝事發當下挺身而出、協助阻止兇嫌的攝影同好們,若沒有他們第一時間的幫助,她可能會遭受更嚴重的傷害,因此她非常感謝他們的勇敢與善意,也誠摯祝福受傷的人都能早日康復、平安無事。汶汶提到,針對網路上流傳的部分猜測、風向及報導內容,與事實有所出入,相關情況她已向警方完整說明,並完成筆錄製作,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由檢察機關依法調查中。她強調,由於案件仍在偵辦階段,為避免影響調查進行,現階段不便再對案情做更多回應,一切靜待司法調查的結果。此外,汶汶也懇請外界給予她及家人一些空間,避免未經查證的揣測與不實資訊持續傳播。她感性表示,「我真的很珍惜每一位支持我、愛護我的每一個人,但與此同時也懇請保留給我一些私人的空間。再次感謝所有關心我的人,謝謝大家的支持與陪伴,我會努力休養、好好復原。」
啦啦隊女孩汶汶遇襲遭割頸 Lulu驚爆主持被「無預警熊抱」
黃路梓茵(Lulu)今(23日)出席電動機車代言記者會,愛情、事業雙得意的她,今年已接下6支代言,粗估收入突破千萬元。談及近日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遭狂熱粉絲刺傷事件,Lulu坦言自己從未遇過跟蹤或騷擾的瘋狂粉絲,但曾在主持活動時遭表演者無預警熊抱,至今仍印象深刻。Lulu表示,自己的粉絲以女性居多,比例約為7比3,大多屬於默默支持、關心她的類型,「遇過比較可愛的粉絲,像我平常外出只戴帽子沒戴口罩時,有粉絲會特地彎腰確認帽子底下的人是不是我」,她也笑說,很慶幸至今遇到的都是喜歡她、支持她的粉絲。不過Lulu也分享,約10年前主持戶外活動時,曾遇過令人措手不及的狀況。當時一名表演選手原本應該與主持人互動,卻未事先告知,直接將她整個人抱起來,「我當場嚇到,連手卡都噴飛了」,由於當時穿著約20公分高的高跟鞋,她坦言若對方沒有抱穩,後果恐怕不堪設想。Lulu出席電動機車代言記者會。(圖/常朝貴攝)雖然受到驚嚇,但Lulu並未因此生氣,她認為在公開活動場合,維安工作格外重要,「登台表演的人本來就要保護自己,每一刻都可能有危險發生。」對於近期引發社會關注的汶汶遭刺傷事件,Lulu表示自己沒有遇過許姓嫌犯,也沒有經歷過跟蹤或傳送騷擾訊息等情況,「可能我不是他守候的類型。」她透露,若有粉絲半夜在攝影棚外等待她下班,「這樣會被我罵」。她也語重心長呼籲外界保持理性,「大家要有同理心,我覺得女性很辛苦,粉絲們還是要保持理智才好」,希望類似憾事不要再發生。
汶汶遭「狂粉阿北」割頸 中信兄弟啦啦隊宣布暫停上下班近距離互動
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Sisters成員汶汶20日下午參與琴佳諾攝影有限公司主辦的私人棚拍活動期間,遭遇持刀攻擊事件。過程中,1名粉絲突然持刀襲擊汶汶頸部,導致其遭受嚴重傷害,現場亦有多名熱心協助制止之攝影同好受輕傷。對此,Passion Sisters今天(22日)稍早宣布,即日起女孩們上下班路將暫停與球迷近距離互動,以確保安全。PassionSisters表示,事件發生後,汶汶及其他傷者已於第一時間送醫治療。經醫療團隊專業評估,汶汶無生命危險,手術也已順利完成。中信兄弟球團及經紀公司亦於第一時間抵達醫院掌握狀況,本案目前交由警方介入處理,並進入司法程序,球團及經紀公司將全力配合相關單位調查,並協助相關人員處理後續事宜。中信兄弟啦啦隊強調,無論基於何種原因,皆不應以失控、威脅或傷害他人的方式表達情緒,更不應將喜愛與支持轉化為對他人人身安全的侵犯。球團及經紀公司將於主場活動加派保全保護所有表演者安全,並暫時禁止女孩私自參與私人活動。PassionSisters官方今天下午宣布,因應女孩們人身安全考量,即日起女孩們上、下班路將暫停與球迷們近距離互動,如粉絲有心意想轉交給女孩們,可交由現場工作人員協助,希望大家跟球團共同守護女孩們安全,讓她們能在更安全、更安心的環境中跟各位球迷一起應援。
蔡尚樺曾遇割頸嫌犯頻繁求合照 心驚發聲:大家要保護自己
蔡尚樺、曾國城主持《全民星攻略》迎來1500集改版,今(22日)舉行開錄記者會。不過近期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遭割頸案震驚社會,相關話題也成為媒體關注焦點。蔡尚樺受訪時透露,自己過去其實也曾多次在華視門口遇過許姓嫌犯。她表示,對方曾頻繁要求合照,而她當時都會禮貌配合,但仍刻意保持一定的肢體社交距離。得知案件發生後,她也感到相當震驚,並語重心長表示:「大家還是要保護自己。」同場錄影的主播房業涵,日前也發文提及與許嫌的接觸經驗。她透露,對方幾乎「每天每天每天」都會出現在電視台外守候,從她任職華視時期一路到轉往東森後,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好幾年,只為了等她拍照。房業涵強調,自己選擇公開相關經歷,並非出於個人情緒,而是希望以公眾人物身分提醒大眾重視公共安全議題,「人人都要保護好自己」。她表示心情上沒有受到太大影響,今天仍以平常心參與節目錄影。至於案情進展,許姓嫌犯遭警方逮捕後,一度拒絕接受夜間訊問。21日完成警詢步出警局時,他突然情緒失控高喊:「他們的所作所為逼我這樣做的!」並指控三個社團主辦單位應為事件負責。檢方複訊後,認定許嫌涉犯殺人未遂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認為其犯罪嫌疑重大,且具有再犯風險,因此裁定羈押禁見。同場錄影的主播房業涵,日前也發文提及與許嫌的接觸經驗。(圖/侯世駿攝)
狂粉不滿遭封鎖!怒割頸喊「汶汶逼我的」 前一日持刀撲空遭收押
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 Sister成員汶汶,20日下午參與私人棚拍活動,卻遭到52歲的許姓嫌犯持刀割頸,一旁見狀緊急阻止的2名攝影師其大腿也因此受傷,許男自己也受有輕傷,所幸4人送醫後並無大礙。不過據悉,許男在案發前一天就曾帶刀至汶汶的外拍地點試圖犯案,卻恰好遇上主辦單位臨時更改地點,許男不死心再度前往犯案,其複訊後遭士林地檢署聲押,士林地院22日裁定收押。52歲的許姓男子疑似因不滿遭汶汶封鎖,認為其過往的「付出」全都白費,竟怒持水果刀前往汶汶棚拍地點,對汶汶割頸得逞,所幸汶汶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而警方第一時間獲報前往逮人,並在21日將許男移送至地檢署複訊,過程中許男情緒激動,不斷高喊「汶汶逼我這樣做的」,更點名外拍社團的負責人,認為他們也應為此事負責,「受到良心譴責」。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認為許男犯行導致4人受傷,且其前一日就曾持刀至汶汶的外拍棚拍地點試圖犯案,所幸因主辦單位臨時更改地點而作罷,但許男仍不死心,竟在隔日持刀犯案,涉犯殺人未遂、傷害等罪,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疑遭封鎖後失控!狂粉割頸啦啦隊女神 汶汶傷後發聲了
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20日下午在台北市大同區參加一場私人攝影棚拍活動時,突遭52歲許姓狂粉持水果刀攻擊,頸部受傷後緊急送醫,所幸經治療後傷勢穩定,無生命危險。據悉,許男過去就有多次極端行為,不僅長期騷擾汶汶,甚至跟蹤藝人夏語心回家,因此遭列為拒絕往來對象。警方初步調查發現,許男長期對汶汶有瘋狂追星行為,不僅持續跟蹤,還多次透過簡訊進行騷擾。由於相關行為已影響汶汶人身安全,棚拍主辦方去年起將許男列為拒絕往來對象,禁止其參與官方舉辦的棚拍及粉絲見面活動,並封鎖其相關帳號。據了解,汶汶在接受警方訪談時坦言,自己知悉許男長期追逐、緊迫盯人的行徑,但強調封鎖帳號並非個人決定,而是棚拍主辦方基於安全考量所採取的措施。她無奈表示,相關限制是為了保障自身安全,不得不為之。沒想到,許男遭封鎖後仍持續打探汶汶的活動資訊,甚至試圖突破限制參加相關場合,最後更做出偏激行為,造成汶汶及3名攝影師受傷送醫。據悉,本次攝影活動由第三方單位主辦,並非官方活動,主辦方不清楚許男曾遭禁止參加相關活動,才讓他有可趁之機。警方目前已將許男逮捕到案,並持續釐清犯案動機及相關責任。
割頸啦啦隊女神前畫面曝光!「汶汶阿伯」埋伏會場 見本人秒衝上前
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 Sisters」成員汶汶(王敬汶)20日參加一場私人棚拍活動時,突遭52歲許姓狂粉持刀攻擊頸部,當場血濺攝影棚,所幸經搶救後無生命危險。根據案發前監視器畫面,許男當天早已在活動會場外等候,見汶汶抵達後立即上前攀談,隨後跟著其他參與者一同進入攝影棚,現場人員並未察覺異狀。《三立新聞網》報導,根據監視器畫面,許男當天早已在活動會場外等候,見汶汶抵達下車後,立即上前攀談,隨後與其他參與者一同進入攝影棚。由於許男當時未出現異狀,現場人員未察覺危險,未料不久後竟發生持刀攻擊事件。據了解,許男在球迷圈內有「汶汶阿伯」稱號,長期追隨汶汶參與各項公開活動,並經常在社群平台分享追星紀錄,還曾花費數十萬元購買相關周邊商品及寫真集,在粉絲圈內頗具知名度。警方初步調查發現,許男疑因不滿遭封鎖社群帳號、限制參與相關活動,進而涉嫌預謀犯案。此外,警方也查出許男過去曾有26次竊盜前科。家屬透露,許男多年來飽受情緒及心理健康問題困擾,曾長期前往多家醫療院所求診,但仍難以有效控制自身行為。目前警方正持續釐清其犯案動機及精神狀況,全案進一步調查中。
中信啦啦隊成員汶汶外拍遭粉絲割頸 2攝影師阻擋大腿也中刀
中信兄弟啦啦啦成員汶汶20日下午參與外拍攝影時,驚傳遭瘋狂粉絲持刀刺頸,造成汶汶頸部中刀,被緊急送往馬偕醫院救治。而一旁的2名攝影師見狀也立即上前阻擋,2人大腿也因此割傷,被緊急送醫治療。據了解,27歲的中信啦啦隊成員汶汶20日前往私人攝影棚參與攝影活動時,突然遭到一名男子持刀闖入,對汶汶的脖子狂刺,造成汶汶頸部中刀,傷口長度約3×4公分,被緊急送往馬偕醫院救治,而一旁的2名攝影師見狀也立即上前阻擋,造成2人的大腿也因此遭到刺傷。據悉,該活動為外拍界常見的共享模特之拍攝形式,由多位攝影師集資聘請、共享拍攝模特,而砍人的52歲許姓男子也是當天的攝影師之一。警消獲報到場後,也將受傷的3人全數送醫,持刀的男子手指也因割傷送醫。警方到場後隨即將犯嫌逮捕,全案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峽翁駕車「學區暴衝釀4死」1年了 女童母慟:等不到道歉
去年(2025年)5月19日,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前發生一起重大車禍,78歲老翁余文正駕車時不明原因爆衝,撞上在斑馬線上的學童、等紅燈騎士與其他用路人,釀成3死12傷慘案,而余文正也在12天後不治身亡。對此,死者吳姓女童的母親昨天(5月19日)也發文控訴,事發1年以來,肇事者家屬至今仍未出面道歉,「你們有良知嗎?」吳姓女童的母親在Threads發文表示,她親愛的寶貝離開媽咪已經1年了,這1年來發生了好多事情,她也因為過度思念把自己身體搞壞,壓力太大而得了甲狀腺癌,以及憂鬱症、恐慌焦慮症創傷症候群,「這些都要拜余文正所託,把我最愛的妳帶走了,媽咪好想妳、無比的想,好想妳能回來,讓我好好的抱抱妳。」吳母說,失去女兒已經很難過了,還要面對那可惡的官司,她真的很累了,而每個月去看女兒已經是家裡的例行公事,先生都會帶一些女兒愛吃的東西去,讓他們覺得女兒還在,「每次看到妳的骨灰罈,我都覺得為什麼這麼可愛的孩子怎麼變成一團灰燼!我就哭到不行。」吳母氣憤道,1年過去了,仍等不到對方的道歉,連肇事者家屬3位都沒有看過,「你們有良知嗎?」、「你爸的遺產根本不夠賠,你們有良知的話就該負點責任,而不是用限定繼承,就不夠賠了,剩下的你們還想要,你用律師不斷的扣東扣西,你們就繼續那麽沒良心!」貼文曝光後,大批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聲援,「司法到底在保護誰」、「一句追討不到就沒事了嗎?」、「司法真的只能這樣嗎?我想到這件事還是覺得很心痛」、「我們的政府看見了嗎」、「當爸媽的都懂那有多痛」、「肇事者真的太可惡了,這才不是一命賠一命這麼簡單」、「媽媽加油,願正義得以彰顯」、「為什麼法扶不能幫忙這些人,而去幫忙割頸、毒駕、虐童的呢?該保護的不保護,還想要提高生育率,醒醒吧,只提高了地獄開局的孩子」、「希望媽好好照顧身體,不要讓在天堂的寶貝擔心難過」。
YT揭「割頸案乾兄妹」個資!破347萬觀看 媒體人: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持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詳述案件,並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迄今已累積逾347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9萬人按讚、2.7萬人留言。對此,資深媒體人羅旺哲直言,這個觀看數字除了呈現人民的怒火,也反映出台灣的司法有多瞎。羅旺哲22日於臉書粉專撰文道,「謎案追蹤」上傳的影片,把案情、審判法官、律師、兇嫌背景全部講出來,至今已經超過347萬次觀看,而這個數字呈現出台灣社會對割頸案非常憤怒,「但300萬點閱的意義,更直接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羅旺哲直言,扭曲的司法,導致加害者資料不能被公開,甚至還得處處保護未成年的殺人兇手,「根本把殺人犯,當成寶一樣。反而造成,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羅旺哲提到,上一次在節目中,他聽著楊姓學生的父親講述失去兒子的痛,做父親的要替兒子討公道,卻沒想到,這個公道讓楊爸爸越來越絕望;22日他與楊爸爸二次同台,楊爸爸說出法庭上法官、審判長的言詞有多麼荒謬,楊爸爸也表示,整件事情到現在,在法律上變成「你們司法接不住,現在變成受害者要來接住」,真的讓人沒辦法接受。羅旺哲指出,殺人的乾兄妹,最快1年就可以假釋出獄,而楊爸爸擔心的是,民事庭居然讓律師將他的個資,包括動產、不動產等資料調查相當詳細,等於自己住哪,嫌犯就很容易能找到。羅旺哲無奈道,「楊爸爸能不害怕嗎?難道不擔心這對乾兄妹,出來對受害家屬報復嗎?整件案子,行兇的乾兄妹令人髮指,但引爆社會怒火,還是我們的扭曲、荒謬司法。到底,是保護被害人,還是保護加害者?台灣社會,正義在哪?」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個資被公布! 議員:《少事法》要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直接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短短4天已突破200萬次觀看,讓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跳出來呼籲,「《少事法》保護兇手,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擁有超過76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於4月15日上傳了一支時長超過40分鐘的影片,內容揭露新北校園「乾哥乾妹割頸案」,還放出2名未成年加害者的個資及生活照,迄今已累積逾200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6萬人留言、10萬人按讚。針對此案,侯漢廷19日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2名加害人各被判刑12年和11年,就有律師提到,依現行《少事法》,加害者可能在短短1年多後就能出獄,但刑期是一方面,另方面是對兇手的過度保護,《少事法》嚴格保護加害人的個資,甚至要抓出暴露兇手姓名的人,不久前有人公開乾兄妹個資,賠了30萬。侯漢廷指出,近期海外YouTuber公開了兇手姓名長相,讓許多台灣人認為「這才能伸張正義」,但當民眾必須仰賴法外手段才能獲得基本的公平感時,正是法治崩潰的開始。侯漢廷說到,他過去就主張,《刑法》第18條對於青年的犯罪減刑,以及《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人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的一律減輕,應增加「涉犯故意殺人、致死之重大暴力犯罪時,得不予減輕」,畢竟「Adult Crime, Adult Time」,犯成人的罪就服成人的刑。侯漢廷提及,美國法律中有特殊的「移送機制」(Transfer/Waiver),當未成年人犯下殺人、性侵等重罪時,檢察官可以直接申請或法律自動規定將其移交成人法庭審理,一旦移交,其身分便不再享有少年法的保護,姓名與長相可被公開,刑期也比照成人。侯漢廷氣憤道,台灣的《少事法》83條,不得公開兇手相關資訊一條,更應該大修,判決前可以說考量無罪推定與冤獄不得公開,然而事涉惡性重大的殺人等案,判決定讞後,必須強制公開。侯漢廷認為,青少年偷竊、吸毒、打架、車禍等小罪,可以教化反省、重返社會,「但是都長到14至17歲,還要說自己不知道不能殺人?期待這種人受到教化後重返社會?犯下這種案件還奢望社會原諒?」侯漢廷直言,修法不僅是對於兇手的嚴懲,更是教育所有青少年,若犯下蠢事,一生都會被社會記住,這才是對下一代的教育。
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公布!3天湧170萬訂閱 他嘆:要靠海外YTR實現正義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假釋,引發外界討論。不過,近日有YouTube頻道公布凶手的真實姓名、生活照,3天突破170萬點閱,掀起熱議。百萬網紅「Cheap」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近日上傳了1部影片,內容不僅詳細講述「乾哥乾妹割頸案」,還公布了國內媒體礙於法規無法揭露的細節,包括凶手的真實姓名、生活照等,影片在3天內破170萬點閱,網友紛紛抖內留言「謝謝你做了很多台灣人想做卻受法規限制無法做的事情!」他進一步指出,這件案子讓人氣憤的地方,首先是刑期很短,乾哥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假釋門檻4年;乾妹則是11年,門檻3年8個月。Cheap說明,乾哥如果順利獲得假釋,出獄時還不到20歲,甚至比一般大學生出社會還早,但受害者的生命卻永遠停留在15歲。他直言,《少年事件處理法》就像是惡魔保護傘,法律規定媒體不能報導加害者的姓名、照片,甚至連前科都要塗銷,「這是在保護凶手?」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有人因為公布加害者長相賠了30萬,「乾哥在監獄還可以賺錢,抓網友比抓壞人快」。Cheap感嘆,「法律不判死、判得輕就算了,我們希望透過『公布長相』讓他們社會性死亡,作為另一種懲罰、另一種正義,但這也做不到?還必須靠一個住在海外的Yter來幫我們實現?」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好人疲於奔命,壞人精神抖擻」、「沒想到民主的台灣也有需要靠海外人士為台灣人發聲的一天,之前還在笑對岸」。
籲修《少事法》加重監護人連帶責任 石一佑:別讓未成年淪犯罪打手
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今(30)日表示,《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未成年犯嫌以保護代替責罰的理念已廣為人所知,但卻可能因此讓未成年者成為有心人教唆的對象甚或自個成了多次刑事犯罪者,希望適度修正與落實監護人連帶責任,別讓未成年者犯罪變成了治安真空帶。3月22日新北市永和區發生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在眾人圍觀下兩名學姐強迫被害少女下跪道歉,隨後不僅連續對被害人賞巴掌、猛踹,更駭人的是其中一名施暴者竟持鋁製球棒多次重擊受害者後腦勺與頭部,加害犯嫌施暴手段兇殘且被錄影,影片還進一步在社群媒體傳播,引爆全台怒火。曾有一名新北市土城區15歲熱血國三生因仗義執言而遭割頸喪命。(圖/CTWant攝影組)新北市警方在案發24小時後鎖定了人員並陸續通知涉案的2名施暴學姐及 8 名圍觀學生共10人到案說明,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及妨害秘密等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多年來陪伴新北「土城割頸案」受害楊家人走過傷痛的石一佑看了揪心,她具體建議有二:首先《少事法》該修正了,別老讓法律當不肖人士的「擋箭牌」,應針對涉及持有槍械、集體凌虐或組織性霸凌案件,研議限縮《少事法》適用年齡或加重司法介入強度,另外像重大校園暴力事件則應建立直接警政與司法介入機制,把校園回歸「辦學」而非老在「辦案」,更確保受害者能得到實質正義。一樁樁校園問題凸顯台灣教育恐亟需改革。圖為教育部外觀。(圖/顏瑋辰攝)第二該落實家長連帶責任,新聞上一樁樁「家庭教育失能」導致悲劇,石一佑直斥這是「養而不教」好失職,呼籲監護人別老推託「管不動」,該立法監護人應強制接受心理輔導與親職課程,並負起更重的民事賠償連帶責任,也該針對高風險家庭強化家訪,將管教壓力適度回覆給家庭,而非全由學校承擔。※《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豐原62歲男鐮刀割喉殺42歲女友! 高大成揭「3分鐘致命」關鍵
台中市豐原區13日晚間發生一起情殺案,62歲傅姓男子與42歲紀姓女友在車內談判分手,傅男竟因情緒失控,當場持鐮刀割喉紀女,導致紀女大量出血,傅男隨即載著紀女前往派出所自首,紀女經送醫宣告不治。對此,法醫高大成指出,兇嫌揮刀的方向和位置可以判斷是否具殺人意圖,而頸動脈距離表層皮膚僅約1公分,一旦被割斷,3分鐘即可致命。據了解,傅男年輕時有黑道背景,出獄後回到豐原老家,與來自神岡的紀女相識並交往後,同居長達10多年;近年2人皆處於無業狀態,仰賴社會補助維生,加上紀女3年前曾因小中風致行動受限,2人經常發生爭執。直到13日晚間7時許,傅男載著紀女前往豐勢路路自來水廠附近空地、也就是平常遛狗的空地談判分手,過程中雙方爆發激烈口角,傅男情緒失控,拿出車內預放的鐮刀攻擊紀女頸部,造成紀女重傷,鮮血瞬間染紅副駕駛座。傅男犯案後,沒有呼叫救護車,而是駕車前往3公里外的翁子派出所投案,並以平靜語氣向員警坦承「我殺了我女友。」警方趕緊上前查看,發現紀女已失去呼吸心跳,雖第一時間緊急將其送往豐原醫院搶救,但急救後仍不治身亡。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針對此案,高大成指出,若持刀砍刺胸部以上的部位,如臉、胸等範圍,便是有殺人意圖,而人體頸動脈距離表層皮膚僅約1公分,刀刃劃下去便可割斷血管,頸動脈一旦破裂,每分鐘約會噴出500至1000 CC的血量,而人體血量約為3000至5000 CC,因此大約3分鐘就會死亡。高大成提到,揮刀方向不同,所造成的傷口形狀也一樣,如果是由上往下揮刀,傷口下方會呈尖銳型,由下往上則相反,所以揮刀方向可以判斷是否為蓄意殺人或不慎揮砍。高大成推測,傅男犯案後,直接將紀女載往派出所報案,而非帶紀女到醫院急救,可能是想先符合自首條件,再將紀女送醫。高大成表示,要是頸動脈不慎被切斷,可以用力壓住噴血處,同時將手、腳抬高,讓血液回流至心臟,能夠延長撐住時間10多分鐘,暫時避免供血不足。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律師費恐全民買單」? 律師揭真相:不看是非對錯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楊姓少年父親不滿控訴,加害者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聲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對此,律師王至德指出,以現行制度來看,其實所有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王至德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對乾兄妹的律師是法扶律師,酬金很低,且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給的,而法扶主要的經費來源是司法院,司法院的預算來自全民繳稅,所以說律師費說是全民買單也不算錯。王至德指出,法扶律師的原意是幫助沒錢請律師的人,讓他們可以有最起碼的程序保障,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加上乾兄妹犯的罪是強制辯護案件,就算法扶不派律師,法院也要指定義務辯護律師,一樣是由全民買單,以現行制度來看,所有的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王至德說明,刑事案件不會有裁判費,民事事件才有,但這起事件應該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不用繳裁判費,如果是針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上訴的話,還是要繳裁判費;不過,一般來說若因資力不足而申請法扶律師通過的,原則上是可以請法扶代墊,或是跟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暫免繳裁判費,這兩件事都是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否犯錯。
割頸案定讞引眾怒!民團駁楊爸騙善款 預告3/14上街遊行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全案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定讞。而新北市政府在2024年1月推出專案募款,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被害人家屬,2025年12月集資金額爆滿後,楊爸爸當晚發出聲明稱目前援助已足夠,希望民眾把這份愛傳遞給其他更需要幫助的人。不過近日卻傳出罵聲喊「楊爸爸騙善款」,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怒發聲了。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本月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民團「孩想陪你長大聯盟」15、16日陸續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年後會與楊爸一起到立法院要求修法,預計3月14日號召民眾上街頭遊行,會盡快處理路權,如有異動也會再行公告。民團續指,楊生家唯一的募款管道只有新北市教育局當時協助設立的政府平台「好日子愛心大平台」,民眾善意讓開啟兩年的專案順利達標,甚至超出本來的勸募金額,楊爸非常感謝大家的善心,也在知悉後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希望大家停止捐款。然而,近日開始有謠言攻擊受害者家屬「騙」民眾愛心募款,民團因此嚴重批評並憤怒表示「希望您家終生都不會發生這種可以拿來『騙』的事情。」民團說,楊爸所言字字血淚,皆是他在少事法庭內所遇,同時也公開要求公開審理的錄音錄影,「但司法院敢嗎?申請閱卷都遮遮掩掩!望這些造謠者要有良心,莫忘受害者到底是誰。」
大眾愛心成賠償金!兇手父「兩手一攤」稱沒錢 割頸加害者律師費全民買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會,怒控法院成加害者幫兇,更表示2加害者絲毫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直接「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加害者沒有絲毫賠償誠意,林母在二審時稱願賠140萬元,並在法庭上說先付一半金額,二審判決書上則記載林母願給200萬,但被害人家屬至今只拿到20萬元,郭生律師更直接說郭家毫無還款能力,賠償金一分未給,等同告訴社會大眾「青少年非但可以殺人,還不用賠償。」楊父表示,郭生律師在高等法院提到,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為家屬在愛心大平台發起募款,因家屬有拿到善款而不用賠償,「將人民的血汗錢拿來利用」,把大眾愛心當成兇手賠償金。郭生父親在法庭上更是態度惡劣,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其律師還稱郭父「毫無還款能力」,法扶更因加害者資格相符而同意代墊裁判費,用大眾納稅錢幫助加害者,讓楊父譏諷稱「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
割頸案乾哥殺人後還不安分 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稱郭在行兇後還不安分,2025年8月慫恿隔壁牢房到鬧少觀所,卻被認為可教化、已知反省而輕判,讓楊父憤怒質問「審判長是否也願意在他們出來後帶回家養呢?」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兇手在法庭上表演出自己已知反省,郭生卻仍不安分,因少觀所管理人員對郭生指責,他竟慫恿隔壁牢房,在晚間聚集起來製造噪音,有策畫性的大鬧少觀所,證明他是有預謀能力。楊母提到,法官在法庭上認為郭生行兇不是預謀,但他從不知道幾月便開始帶刀,代表他隨時都想殺人,「只是殺的不知道是誰而已」,質問「怎麼不是預謀,帶刀不是恐嚇就是想殺人」。楊父則表示,一審法官說2名兇手有察覺反省,二審還是堅稱他們有察覺反省,而法官「真的都很厲害」,判決讓林生出獄時剛好18歲一個月,郭生19歲多就能提出假釋,而2名兇手已得知楊家位置,等同於一年多後他就要擔心自身安危。
毫無悔意!割頸案兇手PO死者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 家屬怒控:法院成幫兇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定讞,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郭行兇後還在社群網站貼出死者躺在擔架上的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而法官竟稱找不到貼文者的IP,不以此做為他犯後無悔意的依據,讓楊生父親怒控「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在一審判決時就提出修復式司法,但2名加害者沒有意願,林生則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生則同樣沒有意願,而在林生律師表達有意願後不久,他便收到「最美的風景」照片,讓他痛哭不已。(圖/翻攝畫面)楊父表示,這張照片是死者躺在擔架上等待急救,一旁還有醫護人員的照片,兇手竟下標題為「最美的風景」,他要求法院查詢IP以釐清發文者,但網路業者稱此為新辦帳號,無法查到確切發文者。楊父提到,許多媒體報導林女在網路上發表挑釁言詞,林女在法院上主張這些言詞是別人所為,他也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同樣稱無法證明是她所發出而結案,讓他質疑「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很快就找到發文者是誰」,質問「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