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
」 馬英九 三中案 蔡正元 無罪 國民黨
電子腳鐐同框掀話題 柯文哲《土城十講》邀蔡正元共談台灣史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容積率爭議案、政治獻金案,遭北檢偵辦並具體求處28年6月徒刑,相關案件近日結束言詞辯論後,柯文哲重新活躍於公共視野,並在個人社群平台推出談話節目《土城十講》。前立委蔡正元昨因「三中案」遭判刑3年6月,近日受邀錄製節目第九集,兩人同框合照時刻意翹腳,秀出各自配戴的「電子腳鐐」,畫面隨即引發關注。蔡正元10日在臉書貼文中以「當電子腳鐐遇到電子腳鐐」形容這場會面,指出此次是應柯文哲之邀,參與「土城十講」第九講的錄影,兩人同樣在配戴電子腳鐐的狀態下,暢談《台灣島史記》相關內容。蔡正元也轉述,柯文哲透露自己曾花了一個月時間,在台北看守所內讀完《台灣島史記》上、中、下三冊;而該書正是蔡正元耗時十年完成的著作,蔡也指出,自己同樣是在一個月內、於看守所中完成全書校對。此外,他提到,錄影後柯文哲作東邀請晚餐,席間還包括前立委邱毅、郭正亮出席,由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及前副秘書長許甫作陪。蔡正元形容,這是一場「難得的聚餐」,更添政治話題性。
蔡正元獲頒「實踐一等獎章」 鄭麗文:永遠堅持對的事情
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7)日於中常會上,頒發「實踐一等獎章與證書」予中央評議委員蔡正元。鄭麗文表示,感謝蔡正元對國家與對黨的奉獻,並表達欽佩蔡正元堅守道德理念價值,不畏強權、不退縮、不畏懼,堅持到底的決心予勇氣。期望透過「實踐一等獎章」讓大家永遠知道並記得「蔡正元同志是帶著勳章入獄的」,國民黨永遠支持蔡正元,永遠堅持對的事情,一定會堅定地走下去。蔡正元說,「這是我一輩子的諾貝爾和平獎」,他對鄭麗文主席表達感謝之意,也表示深感榮幸。蔡正元指出,只剩下一個人生最後期待,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中國國民黨在鄭麗文主席與黨中央同志的領導之下,再次執政。他強調,再次執政不是為了獲得高官厚祿,是要拯救台灣免於「烏克蘭化」的危機;如果再讓民進黨執政,台灣即將淪為烏克蘭。因此,國民黨執政是挽救台灣人民、挽救台灣命運唯一的出路與方法。蔡正元特別懇請所有支持國民黨的好朋友們,要努力團結民眾黨以及所有在野力量,爭取所有的中間選民,共同來完成再次執政的任務。鄭麗文指出,蔡正元一生從政數十載。她最早認識蔡正元是在國民大會擔任國大代表時期,蔡正元不只參加了重要的修憲工程,也擔任四屆立法委員。蔡正元於立法院表現非常卓越且專業,對於重大的議題法案貢獻良多;並且對於整個國家的發展與國民黨的權益全心投入,絕對不會憂讒畏譏、畏首畏尾。鄭麗文盛讚蔡正元有一流的口才與論述能力,更重要的是身先士卒,勇敢地為正確的理念與國家利益衝鋒陷陣、絕不退縮;不但擔任過立法委員,也曾擔任國民黨的一級主管,包括文傳會主委,對於黨的理念主張,以及來自當時執政的民進黨陳水扁政權的多種打壓,蔡正元皆進行強力的攻防。此外,蔡正元也在國民黨最艱辛的時候擔任政策會執行長。不管是國民黨執政或在野期間,蔡正元不計較個人得失,全力以赴。尤其大選的攻防中,每次重大選戰交鋒,歷任主席、總統或市長都會請蔡正元出手,因其對於敵對政黨凌厲攻勢的防守,是國民黨望塵莫及且多所學習的對象。鄭麗文表示,蔡正元對外正式宣佈不再參選公職之後,一言九鼎、說到做到;雖然自己沒有參選,但很多參與選舉的立委或議員都清楚,蔡正元從不藏私,將其畢生的人脈資源,皆無私地替國民黨參選同志奔走,尋求資源與票源。這種無私的奉獻與卓越的表現,惹來了執政當局對其早就心生忌憚。事實上,政黨被輪替之後,民進黨因為陳水扁時期的重大貪腐,導致許多政治菁英官司纏身,因此民進黨也要報仇,對馬前總統、對國民黨「三中案」開始緊咬不放、窮追不捨。此過程中,遭到池魚之殃的就是蔡正元同志。鄭麗文進一步強調,這項訴訟與司法的糾纏延宕多年,馬前總統也備受騷擾與侮辱。過程中,蔡正元曾被檢調鎖定。當其被無理、不法地羈押期間,檢調詢問的重點都在於馬英九前總統,而非蔡正元個人這樁根本「不是案子的案子」。因此,「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蔡正元被不當羈押數月,在各種威迫利誘下,仍不改一向的硬漢精神,從不向強權低頭,也從不為了個人偏安而做不實的供述,或做出任何傷害國民黨及黨內同志的行為。這一點道德勇氣與堅持,實非一般人所能及。鄭麗文表示,而今,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三中案」最後的判決。事實證明,他們翻箱倒櫃、想盡辦法要入罪於國民黨與馬前總統,最後通通徒勞無功。不知道是不是為了洩憤?或是為了找一個替罪羔羊?更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蔡正元平日的論述與分析評論過於犀利、針針見血,精闢,讓執政當局無法招架?因此,粗暴地要將蔡正元定讞入罪。「這是台灣司法淪亡墮落最不堪的時刻」。鄭主席說,站在中國國民黨的立場,不會忘記蔡正元對國家與國民黨長期的奉獻付出;也永遠欽佩蔡正元堅守道德理念價值,不畏強權、不退縮、不畏懼,堅持到底的決心跟勇氣;也很佩服蔡正元,不管是在從政時期、在國會,或在野時期的評論,都展現了高度的專業水準與國際視野水平,且永遠不站在一己之私或一黨之私,而是為國為民。甚至此過程中,也對國民黨有很多的鞭策與期許。所以,蔡正元不但是國民黨難得的人才,也是國家難得的人才,更是今天亂世當中難得一見的勇氣與良心。鄭麗文強調,中國國民黨特地頒發給蔡正元同志最高榮譽「實踐一等獎章」,讓大家永遠知道並記得,「蔡正元同志是帶著勳章入獄的」。面對來自強權的威脅與打壓以及司法淪為政權打手,我們永遠會站在公理正義的一邊。「國民黨永遠支持蔡正元,永遠堅持對的事情,我們一定會堅定地走下去」。也期待在蔡正元的鼓勵與支持下,一定要拿回政權,因為只有政黨輪替,才能夠讓司法回到正軌,國家回到正軌。中華民國才能夠繼續成為 2300 萬人最佳的後盾,帶來和平、正義與繁榮。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無罪有爭議? 知情人士:高院判決避重就輕、令人遺憾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維持一審台北地院見解,判決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所涉三中案無罪。知情人士指出,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當初北檢已把相關事證、起訴書等內容刊登網路,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本案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問題,更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可惜高院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知情人士指出,三中案有五大理由不該判決無罪:一、 三中案「不法暴利進入特定人的私囊」「不法利得總價新臺幣(下同)72億元,其中中影部分共計24億元,已依起訴書所載金額繳還國庫」,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涉犯非常規交易等罪,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在「三中案」一、二審都無罪。(圖/報系資料照)1.三中案造成中投、光華公司相關損害高達新臺幣72億9,174萬9,716元,其中很多暴利都進入特定人的口袋,經過臺北地檢署起訴以後,這些不法利得及物品已陸續返還國庫,目前總價值高達近24億元。2.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於107年7月9日起訴三中案後,黨產會經依起訴書認定之事實,於110年9月17日與中影公司達成和解,讓中華民國國庫向中影公司取回9億5千萬元入庫,並追回「梅花」、「八百壯士」、「飲食男女」、「人間四月天」等330部屬於國人共同記憶,並耳熟能詳之電影、戲劇作品版權返還國庫(依中影公司於94年8月間委託展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勘估結果,上開影片總值高達14億675萬1,000元),兩者總價將近24億元,對國家實質利益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價值無法估計。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該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無庸置疑,相信國人自有公評!中投總經理汪海清涉及「三中案」但一、二審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二、「時間雖然會讓國人淡忘事實的真相」,上訴二審審理期間長達4年,然107年7月9日臺北地檢署起訴三中案事證詳盡,將陸續把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在公開透明的陽光下,歡迎國人上網詳閱公評。三中案所涉犯罪金額龐大,所造成之總損害高達72億餘元,惟臺北地檢署於偵辦期間屢屢遭受不實資訊干擾偵查,為此更前後發佈近20篇新聞稿予以澄清,該案起訴時,臺北地檢署除以全文762頁、51萬餘字之起訴書詳述全案犯罪事實,並檢附全案卷宗3百餘宗、扣得之文件資料246宗及錄音光碟數百片等事證外,更將該案相關新聞稿、新聞簡報及起訴書節本等集結出書,並陸續將相關事證、起訴書、一、二審補充理由書、論告書及上訴書等數千頁以上的內容依法刊登網路(https://www.tps.moj.gov.tw/16314/958559/1358722/Lpsimplelist),歡迎國人上網瀏覽並自為公評。 三、三中案犯罪事實嚴重損害國家社會公平正義,不僅係不當處分國民黨黨產之問題,更係對國家社會資源與財產公平正義的重大戕害。1.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於案發時分別為資本額高達349億及132億元之公開發行公司,吸取投資大眾之資金,負有依法經營之社會責任,該二公司之資產並非國民黨所私有。2. 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亦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發行商業本票,及以發行公司債等方式,向金融機構及社會投資大眾籌集資金使用,迄三中案交易前之94年6月30日,該等債務未清償餘額,分別高達120億2,200萬元、68億7,100萬元,至94年12月31日,則仍各有96億6,192萬元、67億1,900萬元之債務尚未清償。3. 因此,該二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財產處分事項除與公司及股東國民黨之利益相關外,尚涉及公司員工、債權人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且中投公司、光華公司之資本額、債務均龐大,其財務狀況之良窳及資產處分之事項均足以影響證券市場之穩定及社會金融秩序。「三中案」僅蔡正元判有罪。(圖/報系資料照)四、 被告馬前總統等處分三中案時並無急迫性,其等非常規交易之行為確使特定人獲取不法暴利,並使中投等公司蒙受72億元之重大損害。二審判決理由謂,當時國民黨處分三中案,係為符合廣電法規定,然臺北地檢署於107年10月31日新聞稿已詳盡說明,依廣電法之規定,國民黨及黨營事業當時並無退出媒體經營之急迫性,如政府公股亦係於廣電法所定期限後,始退出台視、華視之經營,而被告馬前總統於94年12月28日國民黨第17屆中常會第16次會議,亦明確表示,「儘管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所以我們沒退出也沒關係。」相關事證均已詳載於臺北地檢署起訴書。五、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金上重訴字第61號判決駁回被告馬英九等無罪上訴之其餘理由,在107年臺北地檢署之起訴書及蒞庭相關補充理由書均已論述詳實,並附有相關事證,一一指駁,事證明確。惜該二審判決均避重就輕或略而未論,令人遺憾。
三中案馬英九無罪判決主文公布了! 高院僅對蔡正元判刑還要沒收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等罪,合議庭駁回北檢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一審無罪所提上訴,至於原判決關於蔡正元業務侵占及沒收部分撤銷。高院判決主文指出,蔡正元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未扣案蔡正元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億3千919萬7983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因蔡正元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4113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參與人財團法人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之財產不予沒收。其餘上訴駁回。一審時,北院判決蔡正元業務侵占罪遭判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2億8032萬犯罪所得。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高檢署輸了三中案仍不放手! 仍對馬英九等人無罪研議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高檢署得知高院維持一審對馬英九等人無罪判決後,仍不放手,聲稱要「研議提起上訴」。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台北地檢署認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宣判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仍無罪! 張哲琛、汪海清高院也判無罪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10點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檢方在高院辯結時痛斥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建請高院從重量刑,沒用。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檢方公訴指出,被告馬英九是國民黨主席,且為實質中投公司與光華公司負責人,但合議庭認為依照當時公司法規定(公司法於101年與107年修訂),行為人必須是具有公司董事或經理人共犯此犯罪時,才會適用;合議庭認為,馬英九需為具有身分的共犯,才會構成犯罪。江俊彥指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前立委蔡正元涉三中案…法院裁定戴電子腳鐐 二審出庭怨「血液不流通」
前立委蔡正元涉三中案,台灣高等法院為確保順利進行審判程序,4月25日裁定命蔡正元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配戴電子腳鐐、每日電子報到。5月16日高院再次開庭,蔡向法官表示因住家收訊不好,根本無法收到訊號,另因電子腳環太緊,庭後他到法警室調鬆緊,蔡也埋怨因此血液不流通。前總統馬英九被指控賤賣黨產案,一審認定前立委蔡正元利用中影股權交易機會,私吞阿波羅投資公司2.8億元資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二審高院25日開庭,檢方提出聲請對蔡實施限制出境或提高保釋金、配戴電子腳鐐,防止逃亡。高院認為,蔡正元涉犯業務侵占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經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6月,且一審認定其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2億餘元,有高額之沒收責任,有強烈逃亡動機;蔡正元先前限制出境出海的總期間,已幾乎達到法律規定的5年上限,因而未再予延長,但他後來頻繁入出國境,為確保日後審判順利,裁定命其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蔡正元戴上電子腳鐐畫面曝! 吳宗憲:「這情況」警察會來找人
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25日自曝因「三中案」遭裁定戴電子腳鐐,讓他無奈直呼「賴清德的人馬在鑽法律漏洞,就是要整我」。對此,曾擔任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若電子腳鐐訊號不良、中斷、故障,監控人員會致電詢問「人在哪裡」,如果打3次都沒人接聽,「接下來警察就要來找你了」。蔡正元25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他當天下午因「三中案」出庭,原本是沒什麼重要的證人詰問庭,檢方卻突然提出要法官裁定,對他實施限制出境、提高保釋金、帶電子腳鐐不准出境,「法官說依法不能再限制出境,所以裁定帶電子腳鐐」。蔡正元直言,這與限制出境沒有不同,因為帶電子腳鐐不能接近機場、港口,「這證明賴清德的人馬在鑽法律漏洞,就是要整我」。蔡正元也說到,朋友告訴他,「戴電子腳鐐的目的,就是要利用電子腳鐐幾次訊號不良,就可以把我抓起來羈押禁見,這是法律陽謀……我是一個生死看淡、只為真理奮戰的人,靈骨塔也買好了」。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在網路直播節目《歷史哥Talk》提到,若利用電子腳鐐幾次訊號的問題而把人抓去關,「確實有可能以這個為理由」,或是坐車靠近港口邊,就會被抓;如果是經過機場,由於機場有管制,一般都是經過港口比較「有意見」。吳宗憲也提醒蔡正元,監控人員通常會發一支可視訊手機,如果電子腳鐐訊號不良、中斷或故障,監控人員會打3次電話來詢問,每次間隔30分鐘,此時蔡正元要告訴對方「自己在哪裡」。吳宗憲指出,電子腳鐐是使用手機訊號,如果在手機收不到訊號的地方,可能會有些狀況發生,因此最好先說清楚;監控人員打電話來時,務必要記得接聽,不要不接電話,如果對方打3通都沒接聽,「接下來警察就要來找你了」。
日本友人神預言!蔡正元被指頻繁出入境 須戴「電子腳環」
前立委蔡正元因「三中案」被控因涉犯業務侵占與商業會計法,一審遭判3年6月與6月在案,加上其犯罪所得疑似高達2億餘元,被高等法院認定有「強烈逃亡動機」,25日遭裁定須攜帶電子腳環並每日報到,以免有逃亡之虞。對此,蔡正元約晚間7時許佩戴電子腳環完成,離開高院;他也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先前就有日本友人示警,「賴清德要整他」,但他不會因此妥協,會奮戰不懈,走完人生旅途。高等法院25日裁定蔡正元因涉及「三中案」,其因業務侵占與違反商業會計法,一審被判刑有期徒刑3年6月與6月在案,且其犯罪所得高達2億餘元,有「強烈逃亡動機」。高等法院也指出,衡量蔡正元先前限制出境出海之總期間已達到法律規定的5年上限,無法再有延長,且期滿後頻繁出入境,為確保日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要求蔡正元須配戴電子腳環,並每日電子報到。對此,蔡正元也在臉書發文指出,先前曾有日本友人和他示警,指出「賴清德要整他和前立委郭正亮、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雖然他不知道賴清德會有怎樣的行動,但其25日下午因三中案出庭時,即被高院裁定須配戴電子腳鐐,證明「賴清德人馬鑽法律漏洞整他」。
柯文哲京華城弊案!北檢天下第一組「端股」再現 恐情節重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不只身陷假帳沼澤,更因京華城容積率違失案,30日遭到檢方執票進入住家,針對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這個曾辦過立委集體貪瀆案等矚目重大案件的臨時股別,目前由號稱天下第一組的忠組主任江貞諭率領團隊,共同以「端股」分頭展開偵辦。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圖/黃威彬攝)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光是首波行動,就要指揮搜索48處,接連2夜訊問、聲押被告,北檢預期案件龐雜無法單靠1名檢察官完成,為此第六度開設虛擬「端股」。所謂法院、檢察署的「股」是法院處理案件的基本單位組成,《ETtoday新聞雲》指出,檢察官到地檢署報到後,都會被分配到1個股符,作為辦案時處理司法卷證以及對外文書的發文、歸檔代號,以北檢為例,檢察長的代號是「天股」,襄閱主任檢察官則是「地股」,因偵查不公開的需要,每個股符在電腦系統都有加密,每個檢察官都只能查詢或改動自己案件內資料。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圖/黃威彬攝)至於「端股」,則能在計畫之下共享相互資料,達到提高偵辦效果的目的,而這個「端股」,通常在重大和涉入人士,錯綜複雜的案件上,需要多個檢察官一起偵辦,才會設立,歷史上也僅有六次設置「端股」的案件,2009年,台北地檢署偵辦高鐵弊案,考量團隊辦案需要,首度啟用「端股」,偵查終結後就關閉,之後凡是遇到重大矚目案件,案情錯縱龐雜的案子,都會由時任檢察長視需要開啟,包括遠雄案、三中案、私菸案,以及最近一次、2020年的立委集體收賄案。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台北地檢署也設置了「端股」,讓多位檢察官共同查案。(圖/黃威彬攝)這回檢廉共同偵辦貪污案參與人員來頭都不小,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曾任高檢署、還有彰化等地檢察官,更曾經擔任國安局政風處處長。而檢方帶隊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曾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中信金購地弊案,還有台鐵普悠瑪翻覆事件;而另一名承辦檢察官林俊言,曾經偵辦過阿格斯吸金案,是偵查不法金流的一把手。柯文哲就怕有閃失進了看守所,找來的律師也都是訴訟專家。這次柯文哲找來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以及陸正義,組成律師團出馬應戰,鄭深元曾替黃國昌打買票官司,也曾是特偵組監察官,不過他涉入檢察長黃世銘洩密案,被控監聽立院電話濫權,最後遭記過處分,另外,2020年曾被美魔女控訴性騷擾,兩案最後全身而退;而陸正義則是律師公會理事,曾經替柯文哲和作家葛特曼法庭交鋒,這回檢律雙方這回精銳盡出,後續庭上大戰就看雙方如何攻防。
蔡正元涉三中案…「預期壽命剩8年」盼別再境管 法官裁定出爐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一審認定前立委蔡正元利用中影股權交易機會,私吞阿波羅投資公司2.8億元資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問蔡時,他說已70歲,預期壽命只剩8年,希望法官別再境管。合議庭評議後裁定10月1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三中案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只有蔡正元遭判有罪,上訴後,日前蔡出庭應訊時說,自己感到很無辜,被指侵占的錢,是他個人與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間債權延伸;他並沒有侵占阿波羅公司資產,也沒有掏空或背信等問題。蔡正元說依國人男性平均壽命來看,他能預期的壽命只剩下8年,且他女兒年紀還小,他不可能拋下女兒逃亡,希望法官體察實際狀況、解除限令;但檢方主張,蔡否認犯罪且有逃亡高度可能,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必要。
遭控賤賣黨產…「三中案」前總統馬英九一審無罪 二審出庭否認犯罪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馬英九13日到台灣高等法院應訊否認犯罪,他的律師主張上訴沒有理由。庭未,法官諭知8月11日再開庭。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2005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中廣、中視股權及舊黨部大樓。2018年7月偵結三中案,依《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起訴馬英九3人,並對馬求處重刑,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馬英九等人無罪,唯一判決有罪的是蔡正元,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違《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2.8億餘元。檢不服提上訴,高院13日下午傳訊馬英九,馬否認犯罪;但蒞庭檢察官說,現在民眾搶買快篩,如果有企業佛心去挪用資金花錢買快篩送給每位民眾,這樣不符合營業常規手段是否就可正當化而不被科予刑責呢,須釐清三中案等相關交易有無違背營業常規所指的誠信經營。
社論/如果特偵組還在 執政團隊敢胡作非為嗎
新冠病毒爆發兩年多來,民進黨政府數度運用特別程序獲得特別授權,手握超多預算,擁有予取予求的預算分配權,但妄自濫權的結果,不僅揮霍無度,而且違背常情常理花用預算,在在圖利廠商,其中疑雲重重,啟人疑竇,但檢調單位卻文風不動,不願啟動調查,不無官官相護之疑。護航疑雲重重 檢調不動最新的一個事例是生技公司「福又達」申請進口唾液快篩試劑,僅2周就獲准,別家申請難如登天,這家後台很硬的公司卻能獲特急件辦理。公司的創辦人遭爆便是高端疫苗總經理陳燦堅,他受的特權待遇還不只一樁。有網友在PTT貼文,指去年帛琉疫苗團,在桃機1次要價5000元的PCR檢測,也是福又達負責,且福又達公司地址還與高端在內湖同一棟樓內,顯示兩家公司關係密切,瓜田李下毫不避諱。由於民進黨政府未做好超前部署,近期疫情大爆發才發現國內快篩持續嚴重缺貨,不少廠商要求開放唾液快篩,讓快篩多一種途徑、也減少鼻腔不適,生技公司福又達4月15日申請進口唾液快篩,食藥署僅花2周就火速通過,護航疑雲顯明不過。事情原委不是這麼單純。當初更大的圖利廠商疑案高端疫苗更是明目張膽進行,蔡政府為其量身打造「免疫橋接」程序,閃過國際通行的最起碼人體實驗程序,而且EUA專家會議委員,其中3人是來自前副總統陳建仁相關的國衛院系統,為其一路開綠燈。過程簡直臭不可聞,比如17位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委員中,有4位接了高端疫苗的研究計畫、1位擔任聯亞獨立監督委員會主委,等於近1/3的委員與國產疫苗有所連結;這些委員既然接受高端補助,高端自己也生產新冠肺炎疫苗,因此屬於ACIP會議的利益關係人理應迴避。身兼高端疫苗計畫主持人的林奏延、李文生在審查中並未自請迴避,出席其他疫苗廠的臨床試驗報告會議,利益衝突再明顯不過,「球員兼裁判」情事非常可疑。更可議的是,高端疫苗根本不被國際主要國家認證,政府卻撥鉅款購買,讓其獲取巨利。國人支持國產疫苗與生技產業,固然無可厚非,但國際認證的疫苗護照,是最起碼的要求,政府有關單位卻竭盡所能違背專業原則放行,待其上市後極少民眾青睞,造成政府財政嚴重損失。但是,政府的檢調單位若無其事,對於高端草率的放水程序又變成滯銷品的過程置若罔聞,顯示故意成全,嚴重失職。拔掉老虎牙子 超前部署民進黨執政後,各檢調單位已喪失獨立性,一切仰承上意,辦藍不辦綠是其基本準則,比如北檢重新啟動業已偵查完全查無實據的馬英九出售三中案,就是政治追殺的顯著案例,第一審也判無罪,但北檢仍再上訴,而相關主事者個個升官。現在從疫苗到快篩劑疑竇明顯,卻無偵查行動,完全合乎政治邏輯,但更讓人想起當年無畏無懼獨立辦案的特偵組。民進黨一執政就將其撤銷,十足表現其對獨立偵查機關不能順從己意的嫌惡,以及不讓各種弊案進入司法程序的用心。現在看到檢調機關對防疫相關疑案按住不表的行徑,更讓人對民進黨政府「超前部署」的獨到眼光刮目相看。特偵組在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成立, 全名為「特別偵查組」,設置於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成立的目的,是為了要積極查辦涉及總統、副總統、各部會首長及上將軍階之貪瀆案件及其他重大貪瀆、財經、危害社會法治犯罪之案件。成立後辦過林益世案、國安秘帳案,甚至是前總統陳水扁自己的國務機要費案等多起國內重大弊案,「打老虎」的用心與表現備受矚目,但民進黨執政後對其心懷戒心,為免後患,強硬將其撤銷。民進黨政府的用心果然得到回報,執政6年來沒有重大舞弊疑案受到偵辦,一副弊絕風清的假象。其實,可堪懷疑的弊案不少,只是沒有檢調單位敢於聞問,更省卻了特偵組查辦重要官員的大麻煩。現在大老虎被宰了,小老虎被馴服了,民進黨政府無所顧忌,可以放膽行事,保證可以逍遙法外。如果今天特偵組還在,民進黨政府敢如此胡作非為嗎?陳時中、陳耀祥、陳吉仲們敢如此囂張嗎?
邢泰釗檢察總長人事案 國民黨立委指不適任拒絕進場投票
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國民黨團也召開記者會指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邢泰釗有「辦藍不辦綠」疑慮,並在三中案、私菸案、303停電案政治辦案,為民進黨政府立下許多「汗馬功勞」,明顯不適任,國民黨拒絕背書,所有藍委都不會進場投票。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國民黨團不進場投票,拒絕替檢查總長人事案背書,但黨團相信民進黨一定會進場全部投下同意票,邢泰釗篤定可成為檢察總長。但國民黨仍要奉勸邢所承諾的「充分維持司法獨立性、辦案依法行政」要說到做到,別有任何意識形態和黨派之分。立院院會今天投票處理邢泰釗檢察總長人事案, 國民黨立院黨團指他不適任,因此集體拒絕進場投票(圖/國民黨立院黨團)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表示,邢泰釗是最具爭議的檢察總長人選,過去辦理三中案,更讓人覺得是對前總統馬英九的追殺,辦藍不辦綠,把政治擺中間,專業放兩邊,國民黨團無法投下同意票。他說,蔡總統上任以來嚴重用人唯私、用人唯黨,若執意繼續如此,不只在野黨倒楣,也是全台灣2300萬人的災難,呼籲蔡總統不應永遠用效忠民進黨的人,而是為了台灣挑選好的人才。藍委葉毓蘭說,邢泰釗從新黨共諜案、三中案、私菸案,每件都充滿政治味,如今,年底大選將至,國民黨要求邢用行動證明不會淪為政黨鬥爭工具,也會睜大眼睛看其表現,擋住政治干擾,確保司法獨立。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則酸邢泰釗,能獲得蔡英文總統賞識「不是偶然而是有訣竅」,包含三中案、私菸案、303停電案,為民進黨立下汗馬功勞,想不讓蔡總統印象深刻都難,也無法保證新總長未來能公平獨立辦案,令人難以期待,國民黨無從選擇,只能堅決反對人事任命。
馬英九涉「三中案」被判無罪要上訴 高院抽籤決定承審法官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30日下午3點公開抽籤,決定承審法官及合議庭成員。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2005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中廣、中視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外界質疑交易案疑涉賤賣,特偵組一度介入偵辦,2014年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2018年7月偵結三中案,依《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起訴馬英九3人,並對馬求處重刑,當時就引發「一案兩查」的質疑聲浪。台北地院歷經3年多審理,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馬英九等人無罪,唯一判決有罪的是蔡正元,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違《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2.8億餘元。
三中案馬英九無罪 北檢不服提9大理由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台北地檢署不服判決結果,10日提出9大理由,指一審判決證據法則矛盾,判決違背法令,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力拚將馬判有罪。檢方上訴的9大理由,包括一、台北地院於本案直接證據歷次會議及內部談話錄音檔、錄音譯文之證據評價,取捨標準不一,採證法則自相矛盾。二、台北地院割裂起訴事實之架構,不採整體觀察,且倒置交易過程之因果關係,或將原連結不當之交易條件分拆檢視,省略眾多事實不提,使交易案及交易條件看似單純,認事用法明顯違誤。三、台北地院採用商業判斷法則,但全然未提出商業判斷法則之適用要件及標準,依三中案事證,並參酌司法實務之商業判斷法則要件,三中案無法適用商業判斷法則。四、台北地院對於交易案是否符合營業常規之標準迥異於司法實務,雖認為應檢視交易是否符合公司取處程序及內控規範,但於明確違反公司取處程序及內控規範之情況下,卻又認為未「嚴重違反」應行程序,而未違反營業常規。五、台北地院混淆被告馬英九動機與主觀犯意,將馬英九所辯遵守政府法律政策,作為三中案非常規交易行為之正當理由。六、台北地院於三中案中採取迴避審查交易實質之立場,而以形式外觀檢視交易案之合法性,與司法實務見解有關非常規交易之認定標準歧異。七、台北地院在三中案的各個交易行為評價標準不一。八、三中案證據資料甚繁,並有案發當時整體交易過程之錄音檔及錄音譯文,而三中案相關爭點,除卷內事證,檢察官更以共計61次提出補充理由書,並指出卷證所在,但一審判決無罪理由與卷內事證相違,迴避說明義務。九、台北地院逸脫起訴書及契約文件等書面證據及被告辯解,自行創設概念,並逕行認定不用適用公司取處程序及內控規定之情況。檢方指控,馬英九等人涉嫌賤賣三中股權,造成相關公司損害合計72億9174萬9716元。但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馬英九於三中等黨產交易期間,未被中投及光華公司股東會選任為董事,也未經授權其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馬不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所規範對象。雖然北檢提出黨產交易的關鍵錄音作為證據,但合議庭認為,錄音內容包括買賣雙方談判中的言語交鋒,或馬英九3人各自基於其身分地位而發表意見,有些對話為商業話術或情緒發言,對話內容尚難認定均與客觀事實相符,經綜合各方事證,判決馬英九3人無罪。
北檢收到三中案無罪判決 將對馬英九等人提上訴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三中等黨產案,台北地院10月27日判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北檢上周收到360頁判決書,內容洋洋灑灑,包括350頁判決理由,以及10頁附表,北檢正著手整理上訴理由,近日將向高院提起上訴。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間為20日,因此北檢須在20日內對馬英九3人提起上訴。據了解,三中案的公訴檢察官團隊,已著手整理討論上訴理由,近日就會提起上訴。馬英九在北院無罪判決後,發布新聞稿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強調自己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他呼籲國人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未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都要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承辦三中案的檢方人士反批馬英九的聲明內容諸多不實,表面上 「沒有拿一毛錢」,但「不法暴利盡入他人私囊」,估計三中案的總損失,高達72億9174萬9716元。檢方希望馬英九尊重司法,勿操作政治手段,才有利於我國民主法治發展。北院支持馬英九等人主張,合議庭認為,馬英九於三中等黨產交易期間,未曾被黨營事業的中投及光華公司股東會選任為董事,也未經中投或光華以章程或委任契約,約定授權其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對外有為公司簽名等權限,因此認定馬英九不是《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規範的對象。
三中案11月底上訴二審 馬英九、檢方轉進高院再戰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三中等黨產案,台北地院一審判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北院最快下週將判決書送達台北地檢署,北檢簽收判決當日起算的20日內,將正式對馬英九等人提起上訴。換句話說,最快11月底之前,三中案將上訴二審再戰。馬英九在北院無罪判決後,發布新聞稿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強調自己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他呼籲國人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未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都要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承辦三中案的檢方人士反批馬英九的聲明內容諸多不實,表面上 「沒有拿一毛錢」,但「不法暴利盡入他人私囊」,估計三中案的總損失,高達72億9174萬9716元。檢方希望馬英九尊重司法,勿操作政治手段,才有利於我國民主法治發展。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的主要原因,合議庭認為,馬英九於三中等黨產交易期間,未曾被黨營事業的中投及光華公司股東會選任為董事,也未經中投或光華以章程或委任契約,約定授權其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對外有為公司簽名等權限,因此認定馬英九不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規範的對象。
三中案一審無罪 柯建銘嗆馬英九:終難逃司法與歷史審判
前總統馬英九涉及「三中案」,遭控賤賣黨產,一審台北地院判馬等三名被告無罪。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對此判決相當不以為然,今(29)日在臉書撰文表示,中影公司經營團隊已與黨產會和解,承諾交還「賤賣」的差額,但法官以不介入經營者的商業決策為由判主事者無罪,大嘆「不信公理喚不回,不容正義盡成灰」。柯建銘指出,中影公司經營團隊早在今年八月就已經和黨產會簽署和解契約,同意將當初國民黨低價賤售中影的差額新台幣9.5億元還給國家,同時也要將中影公司95年4月27日之前取得的著作財產權及影片資產所有權一併全部返還國有。「換言之,連買家自己都承認,相較於應有的常規交易,中影交易確有鉅額價差和版權損失,給予買家不合理的超額利益,這與北檢起訴主張中影遭賤賣的價差金額及影片版權損失不謀而合,絕非巧合。」柯建銘說,馬英九當時身為國民黨主席,賤賣中影的交易是他拍版定案,為實際上的最終決策者,所以馬英九不但是本件的共犯,更是居於首謀的地位。「但很遺憾,前天台北地院宣判結果,竟然認為三中案所有已出售的黨產,包括中影在內,沒有任何一項財產遭到賤賣。這樣的見解何其悖於事實!何其荒謬反智!」柯建銘指出,三中案從偵查、起訴,到一審宣判,其間耗時多年,卻未見「首謀馬英九伏法」,反而只有前立委蔡正元有罪,判處三年六個月徒期,結果確實令人失望。柯建銘呼籲檢察官依法提起上訴,並期待將來二審法院可以導正一審判決的錯誤,正視中影公司與黨產會為實踐轉型正義、回復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價值所簽訂和解契約的真正意義。柯建銘也向馬英九喊話說,正義雖然一時受挫,但烏雲終究難以蔽日,公理必得伸張,「不信公理喚不回,不容正義盡成灰」,「你所作諸多惡行,最終難逃司法與歷史的審判!」
檢方重砲回擊馬英九 勿以政治手段操作司法案件
前總統馬英九三中案今天一審獲判無罪後,重砲抨擊檢方,承辦三中案的檢方人士反批馬英九的聲明內容諸多不實,表面上 「沒有拿一毛錢」,但「不法暴利盡入他人私囊」,希望馬英九尊重司法,勿操作政治手段,勿以影射方式人身攻擊,才有利於我國民主法治發展。檢方指出,若非台北地檢署起訴被告等人,中影公司是否會返還9.5億元及返還330部國片版權予國家,不無疑問,顯示馬英九等人確有賤售中影公司股權的背信犯行,也可見台北地檢署偵辦本案的正當性與必要性,才能追回上述不法所得。其次,中影公司名下其他涉及不當取得國家資產,包括新世界戲院、嘉義戲院、光華戲院、壽星戲院、台中戲院、延平戲院等,此部分尚未返還。至於中影所有之三大不動產華夏大樓、新世界大樓及中影文化城,2005年6月委託中華徵信所鑑價達72.99億元,估計三中案的總損失,高達72億9174萬9716元。檢方強調,馬前總統所賤賣三中股權,表面上 「沒有拿一毛錢」,但「不法暴利盡入他人私囊」,兩者有何不同,國人自有公評。對於2014年8月間,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簽結本案的原因,主要是尚未查獲高達數百片的錄音光碟及相關交易文件資料,2017年台北地檢署查獲該項證物及調閱資料後,充分還原現場犯罪事實,才以新證據起訴。檢方強調,監察院調查報告並未指北檢偵辦三中案違反偵查不公開,也沒說「嚴重侵犯人權」。本案為單純的刑事案件,勿以政治手段操作,並以影射方式做人身攻擊,才有利於我國民主法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