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交往
」 小三 人夫 出軌 外遇 人妻
渣尪出軌花千萬養小三!她挨告辯「男方主動贈與」 法院打臉這樣判
大陸一名賈姓男子和林姓女子結婚後,竟出軌一名楊姓女子,並於雙方交往期間,陸續匯給小三人民幣287萬餘元(約新台幣1294萬元)。2024年間,林女發現2人姦情,遂將賈男與楊女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後,確認賈男向楊女的贈與行為無效,女方應退還林女夫妻共同財產共268萬餘元(約新台幣1209萬元)。綜合陸媒報導,楊女挨告後辯稱,她與賈男交往期間所有的轉帳,都是男方自願贈與,且相關款項一部分用於雙方投資開店及購買車輛,一部分用於2人共同開銷。法院認為,賈男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與楊女存在不正當交往,其未經原告同意,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私自贈與楊女,侵犯了元配的合法權益。法院認定,賈男的贈與行為違反了夫妻忠實義務,更違背公序良俗,有悖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認定為無效,因此楊女應將受贈款項返還給原告。經雙方核實對帳,楊女確認扣除她直接轉給賈男的款項,共計接受的轉帳金額為287萬餘元,其中男方轉帳給她的30萬元(約新台幣135萬元),系用於購買車輛。證據顯示,該車輛已售出,楊女應賈男要求將賣車款項轉給男方弟媳,金額為19萬元(約新台幣85萬元),應從返還款項中予以扣除。至於楊女主張的投資開店款項,2人均未提交任何證據證明,故雙方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綜上,法院判決確認賈男贈與行為無效,楊女應退還原告268萬餘元,判決已生效。
派出所長遭爆長期外遇 劈腿小四慘遭小三網路爆料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猴硐派出所的陳姓所長,近日因涉及不當感情交往遭到一名女子檢舉,警方接獲投訴後立即展開調查,查證結果顯示情節屬實,目前已依法對該名所長記兩大過,同時調整至非主管職。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該名舉報女子在臉書社團「瑞芳大小事」發文爆料,指控陳所長與其自2020年間透過網路遊戲相識並交往,直到今年1月才結束這段關係。檢舉內容中表示,陳男在網路遊戲中曾自稱與妻子感情不睦,藉此尋求情感慰藉,最終演變成不正當關係。後續女子又因外遇情事遭到陳男髮妻得知,反而遭受恐嚇,因此決定發文爆料。報導中提到,在接獲檢舉後,瑞芳警分局於1月14日迅速啟動內部調查,調查結果確認陳姓所長的行為確有違反警紀規定之嫌。後續瑞芳警分局依據《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當感情交往處理要點》,對陳男記過兩次,並將其調整至非主管職務。全案也於1月16日陳報新北市警察局在案。瑞芳警分局強調,對於任何違反紀律的行為絕不縱容,並呼籲所有警察人員必須恪守紀律,秉持廉潔自律原則,維護警察機關的形象及公信力。網路爆料文全文(目前文章已遭刪除):本人與現任瑞芳猴X所長陳X峯,自2020年1月21日交往至2025年1月,藉由網路遊戲認識,其中該員在遊戲中一直以跟太太相處不和睦想找感情慰藉,造就了本人與該員不正當交往的開始。該員從新海派出所調任至瑞芳這段期間,曾多次利用休假隱瞞太太出跟我出去約會,並且破解太太的手機定位。於交往的頭一年時,被我發現該員還有劈腿另一名女生,他本人聲稱那是酒店妹,只有肉體關係,後被發現與該女交往兩三年,跟我的交往時間重疊八至九個月,其中被太太發現與酒店妹去汽車旅館開房間的發票。更是以職務之便,向太太堅持說去查案,讓太太無法查證。被家人發現我們交往事後,我陷入痛苦於身心煎熬中,逐雙方分手,我分手的訴求是該員須告知他家人與我交往,不料該員卻將我封鎖,聲稱我威脅他。後聯絡他太太後,告知太太交往對象不只我一人時,太太卻多次以簡訊威脅「不介意花錢消災,要讓我們紅」這類言語,不斷凌遲我與家人,其中該員更是口述告知我,瑞芳分局長因為他考績不錯,要讓他留在瑞芳。如此不公不義之事,不該有這類官官相護包庇之行為,懇請警方正視此事,避免更多女生受害,以正警紀。
男子離婚半年收戶政通知「蹦出1兒」 驚覺被綠向前妻怒討百萬
桃園男子小明(化名)於2021年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不過同年就鬧分居,雙方不再同住。這場短命婚姻僅維繫一年多時間,雙方就在2022年辦理離婚。孰料離婚後短短6個月,小明就收到戶政事務所寄來的「新生兒登記通知書」,驚覺自己在離婚前就被前妻「戴綠帽」,且外遇對象竟是認識多年的友人小王(化名)。小明為此向小美、小王提告怒討100萬元賠償。法院審酌,認定小王與小美侵害小明權益,應判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小明與小美在2021年2月5日結婚,但同年7月就因吵架分居,小美甚至在11月離家出走,讓小明找不到人。後來,雙方決議在2022年5月2日離婚,不過小明卻在同年11月收到桃園戶政事務所寄發的「新生兒登記通知書」,小明逆向推算時間,才驚覺小美在離婚前就已經出軌並懷孕,在2022年10月23日生下男嬰。小明主張,小美在2人婚姻關係持續期間,出軌自己認識已久的友人小王,2人多次有逾越男女之間關係的不正當交往,才因此生下男嬰。因此,他向小美、小王2人提出求償100萬元。小美則坦承小明所言無虛,但她主張自己與小明吵架後就沒有同居,且自己搬離住處後就不斷與小明提及離婚一事。桃園地方法院認定,小美與小王侵害小明配偶權,使婚姻無法繼續,受有精神上的痛苦,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5條、第195條第1項、第3項規定,請求2人賠償精神慰撫金。小明原向2人求償100萬元,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等因素,認定小美與小王應連帶賠償小明20萬元為宜,全案仍可上訴。
二寶媽常夜不歸宿疑偷腥醫師 綠帽尪攜胞弟摩鐵抓姦…怒求償20萬元
台南一名人夫控訴,他與妻子結婚8年,育有2名子女,妻子卻在藥廠工作後與診所醫師阿明(化名)發展出戀情,而妻子不僅時常凌晨返家、夜不歸宿,還與對方相約在汽車旅館被他抓包,讓他氣得提告求償20萬元。法官一審認定人妻侵害丈夫配偶權,判處人妻及阿明應連帶賠償10萬元;2人不服上訴,後遭法官駁回,全案定讞。人夫主張,妻子自2022年10月在某藥廠業務任職後,開始暗中與某診所一名醫師阿明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妻子更經常凌晨返家甚至夜不歸宿,夫妻倆也發生了離婚爭執。判決書指出,雙方曾達成繼續維持婚姻共識,但人妻仍時常離家去向不明,人夫還從兒子口中得知,妻子帶著2名子女出遊期間,常與阿明互傳LINE訊息。不僅如此,人夫也發現,妻子某天將孩子留在家中獨自外出,詢問其去向,卻發現妻子自稱的所在地與他裝設在妻子車內的定位系統位置不符。當天晚上,人夫便與弟弟前往某汽車旅館攔截並報警,仍遭妻子及阿明2人離去,人夫至此也確認2人侵害了他的配偶權,決定提告求償20萬元。對此,人妻辯稱,丈夫在轎車私裝定位系統違法蒐集其個人蹤跡資料,並跟蹤至汽車旅館攔車錄影拍照,應無證據能力,亦無法證明她和阿明有侵害配偶權行為。另外,她和丈夫早在結婚第2年就分房睡,對方更於2023年間在臉書徵求離婚見證人,多次向她表示離婚,2人也各與心理諮商師諮詢離婚事宜,代表2人婚姻早已破裂,其請求之慰撫金係有過高。阿明則表示,人夫並未舉證證明當天出現在汽車旅館附近轎車上的男子就是他。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人夫在轎車裝設定位系統而追蹤至汽車旅館的蒐證手段具證據能力,同時參照人夫陳述透過藥廠友人與曾至阿明診所的友人指認等訊息,可認定影像證據拍攝的男子就是阿明,代表人妻同日確實有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此外,法官也說到,阿明當日遭人夫及其胞弟攔車時畏縮遮掩身分的反應,也可認定阿明早已知悉人妻婚姻關係存續,因此依法判處人妻及阿明2人應連帶賠償人夫10萬元。後來,2人不滿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合,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請求為無理由,應以駁回。不得上訴。
北市已婚女巡官當街擁吻巡佐慘了 雙雙遭記申誡處分
北市某分局一名防治組已婚女巡官,其日前被同事目擊與一名36歲的溫姓派出所巡佐當街擁吻。警方發現後也立即主動介入調查,確認2人有不正當交往關係後,立即對2人記出申誡處分,並報請市警局。據了解,該名已婚女巡官由於承辦勤區戶口查察業務,因而與派出所的36歲溫姓巡佐認識,雙方進一步擦出火花,不料日前2人相約聚餐後,卻被同事直擊當街擁吻,立即舉報2人有不正當交往關係。而女巡官事後也已與丈夫離婚。警方獲報後也立即主動介入調查,經確認2人確實有不正當交往關係後,當即分別對2人記出1支申誡,同時報請市警局查察,並將2人列為關懷輔導對象,加強管考輔導。
業務賣保險搭上大嫂 她揪小叔滾床單「為1事」鬧翻…弟媳崩潰提告
彰化縣1名人夫過去從事保險業務工作,在兜售保險的過程中,竟勾搭上親大嫂,雙方發展出婚外情,時間長達5年,直到他說服女方投資柬埔寨房地產,最後錢被騙光導致雙方鬧翻,不倫戀才曝光,氣得弟媳對大嫂提告。彰化地院審理後,判大嫂須賠25萬元給男方妻子;大嫂也對小叔提投資損害賠償,人夫則應賠償大嫂36萬餘元。根據判決書指出,弟媳主張,被告為原告之兄嫂,明知小叔為其配偶,仍自民國105年11月起至110年2月間止與之交往,期間與男方在車上擁抱、親吻,及在高雄市某處出遊,並發生性行為多次。嗣原告於111年5月間相關訊息截圖,始知2人有不正當交往,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求償慰撫金100萬元。大嫂辯稱,自己因向小叔購買保單認識,又經對方招攬投資柬埔寨不動產開發事業,每月可獲利而匯款5萬元美元(約為150萬元),之後男方稱遇到詐騙集團而血本無歸,雙方因而翻臉,且相關對話截圖並非為真,是因原告前來被告營業處所興師問罪並騷擾,她為了息事寧人,不希望家庭糾紛延燒才主動示好,非為婚外情道歉。彰化地院查出,被告曾和小叔互傳「親愛的情人節快樂,明天可以去找妳嗎」、「我失去5萬美金不足惜,卻換你的冷淡對待」、「你幫我抱得牢牢的,我好喜歡好滿足」等訊息,勘認2人有婚姻外不當交往行為,已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判大嫂須賠25萬元給男方妻子。而投資失利一事,人夫在法庭聲稱,投資的錢都被詐騙集團騙光了,但法官表示,人夫確實收到大嫂匯來投資的款項,但從中發現其中有36萬3375元未辦理匯出投資,因此人夫必須將上述款項還給對方。
聯結車司機外遇女房東 她竟嗆正宮:我為他拿3個小孩
高雄一名聯結車司機阿驊(化名)外遇租屋處的女房東,同居一事被妻子發現後,小三還嗆「我為他拿了3個小孩」,洪妻對她提告,法院判小三要賠償25萬元。判決書指出,阿驊在1999年跟妻子結婚,他是職業聯結車駕駛,因工作因素常在高雄租屋,2020年妻子去他的租屋處住,發現浴室有女性換洗衣物及內衣褲,行動寬頻申請書的名字還是小三的,但妻子沒追究此事。去年4月,妻子接到小三電話,才知道阿驊長年外遇,小三還要她離開阿驊。小三嗆,「我也拿掉他3個孩子」、「妳看到浴室的衣服那是我的,因為我們在XX住過一陣子。」妻子才發現老公外遇3年,因此對小三提告,求償50萬元。小三辯稱,阿驊謊稱自己單身,她才跟他交往,阿驊跟老婆沒夫妻之實,也沒共同居住,所以她沒侵害配偶權,而阿驊老婆2020年就發現,卻在去年才上訴,時間過太久。法官認為,小三傳簡訊給正宮,「是你老公來追我的,我還告訴他,你有婚姻不可以,他說他跟你一點感情都沒有」等語,可見當時小三知道阿驊是人夫,小三仍與他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顯已逾越正常男女互動分際,判她要賠正宮25萬元。可上訴。
新婚2個月工程師夫就偷吃 正宮怒告小三…結局大逆轉
新竹一名李姓人妻表示,她跟陳姓男工程師才新婚2個月,就發現老公外遇同事吳女,她提告吳女求償70萬。而陳男跟吳女其實已交往7年,去年陳男請婚假,吳女才發現自己是小三被騙砲,法院最後駁回人妻求償。判決書指出,李女跟陳男是夫妻,吳女明知他是人夫,還發展不正當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在臉書上發文承認有打砲,張貼視訊時的親密相片,逾越一般朋友正常交往分際。吳女說,「有時候你來陪我,很希望時間可不可以就停在這就好」李女主張,吳女侵害她的配偶權,破壞她以生命捍衛的婚姻及家庭,讓她精神非常痛苦,產生失眠、憂鬱、焦慮等適應障礙情緒,需要精神科治療及服藥,所以她要對吳女提告,求償70萬元。吳女辯稱,她跟陳男是公司同事,在2015年認識並交往,兩人交往時均未婚,去年因為發現陳男請婚假,才知道他是人夫,她也是被騙的那一個。吳女表示,她也沒跟陳男發生性行為,她在臉書的文章是揭露他腳踏兩條船的兩面人手法。法官勘驗2人的LINE對話紀錄,吳女說,「我不是你對的人,或許你的對的人還在遠方等你呢。」陳男回,「或許吧。」可見吳女認為陳男還在尋覓對象找對的人,她在不知情的情況和已婚陳男發生關係,她跟李女都是受害者,所以駁回李女求償。可上訴。
妻子陽台激吻對象竟是自己父親 辯稱關係「不滿一個月」
新北市驚見一起不倫戀,鄭姓男子與林姓妻子婚後一直與鄭男父親同住,不料某日鄭男返家時,意外撞見妻子與自己親生父親激吻,舉止相當親暱,事後鄭男要求林妻不准再與鄭父見面,且與林妻搬離住處,時隔不久鄭男再度抓包鄭父與林妻私下幽會,氣得向2人提告。據判決書表示,鄭男與林妻結婚多年並與鄭父同住於土城區,前年7月鄭男回家時驚見妻子與1名男子在陽台擁吻,仔細一看竟還是自己親生父親,鄭男當場勃然大怒深感背叛,事後鄭男與妻子搬家與鄭父分居,鄭男與林妻也簽立生活協議書,林妻保證不得再聯絡鄭父。隔月鄭男竟再度撞見2人在河濱公園散步,舉止如同熱戀中的情侶,頓時感受到綠光罩頂,向妻子提起離婚訴訟,且將鄭父告上法院,一審時鄭男向2人求償30萬元,法官最終宣判賠15萬元,遭鄭父上訴,鄭父辯稱2人是出於親情相擁,否認有任何不正當行為。法官審查3人對話紀錄,鄭父明確承認自己與林妻有相吻2次,且向鄭男表示「親嘴有抱一下沒有不承認」、「非常的對不起你」、「我很自責」等言語,林妻也向鄭男辯稱2人「關係未滿1個月」,只有親吻並沒有進一步的行為。二審時法官審酌,鄭父與林妻有男女不正當交往行為,造成鄭男婚姻破裂身心靈受極大痛苦,因此駁回了鄭男父親的上訴,宣判維持一審原判,鄭父應賠償鄭男1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確定。
工研院宿舍過「激烈下午」 研究員搞廠商人妻下場曝
一名在工研院當研究員的吳姓男子,因為工作認識已婚的廠商人妻,2人因此搭上線,被人妻丈夫發現後還是繼續,還一起到工研院度過激烈的下午,稱「最喜歡網咖跟廁所」,丈夫因此對吳男提告,法院判賠50萬。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吳男因合作廠商工作認識妻子,在2021年過LINE互加為好友,而他知道妻子已婚,妻子在去年2月起,開始跟吳男不正當交往,人夫在隔月意外發現此事,而妻子也坦承,不過2人毫無悔意繼續交往,自對話中可知2人至少於111年5月20日、111年7月15日各發生1次性行為。人夫表示,2人在LINE對話中互相表達愛意,談論性愛過程細節,吳男說,「就是愛液啊,我當然看過」、「而且是在做的時候才流出來」、「你不是也有吃到?也沒有其他味道啦」等。人夫因此對吳男提告,求償120萬元。吳男辯稱,他沒有跟人妻有不正當交往,也沒發生多次性行為,人夫所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不是他傳的。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確認LINE帳號是吳男的,而他跟人妻還互傳鹹濕訊息,在去年5月20日行一次「性愛大戰」,之後人妻還去吳男工研院某院區房間,進行一個「激烈的下午」。事後,吳男因擔心自己的表現而頻頻詢問人妻,「上個週五,你的體驗有第一次這麼好嗎」「畢竟你只說我給你一個激烈的下午」「所以沒有第一次舒服嗎,可以這樣說?可能體力有差,你又不太舒服這樣,我不喜歡那個房間,最喜歡網咖跟廁所」等話。吳男還跟人妻說,「我們的確有做了不應該做的事情,我知道這些對你造成多大的傷害」、「犯錯了該被處罰,該賠償就是該賠償;我都願意在你面前下跪跟你認錯」等。法官說,吳男年薪約140到160萬,判他要賠償人夫50萬元。可上訴。
人夫嗨玩車震…醫院停車場「撞擊18分」小三狂嬌喘 正宮見激情片崩潰
屏東一名人妻和丈夫結婚10多年,近日懷疑男方有婚外情,遂查看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不料竟驚見老公和其他女性在車內親吻、擁抱,還錄下撞擊、女性嬌喘聲,讓她當場崩潰,氣得向小三提告並求償10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被告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處小三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元配主張,她與丈夫於98年2月16日結婚,婚後育有未成年子女2人,詎男方婚後仍長期與多名異性有疑似不正當交往關係,自己考量子女年幼,仍希冀維繫2人之婚姻,無奈對方再次出軌,不僅和被告同車出遊,甚至在醫院停車場內車震,行車紀錄器清楚錄下親吻、撞擊、及女性嬌喘聲。被告辯稱,人妻提出之車輛行車紀錄器內容,實有多名不同女性出現畫面中,雖其中於醫院停車場內攝得之畫面內容顯示,她確實經攝得穿越車輛前方,惟該處為公共停車場,就算自己出現在該場域也合乎常情,單以行車紀錄器攝得之疑似男女間親密行為聲響,實不足以證明即係被告本人所為。屏東地院勘驗約18分鐘影片,發現行車紀錄器拍下被告身影後不久,明顯錄下女子因性行為所發出之呻吟聲,接著出現男子聲音稱「小心喔,我幫你開門」,並錄得關門聲後,被告隨即出現於車頭畫面中,依前揭畫面、聲響連貫之情形判斷,足證車內女性就是被告,判處小三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人妻懷疑老公搞小三13年送BMW 怒貼車牌公審慘了
一名彭姓人妻因為懷疑老公搞小三13年,還送小三BMW,她氣到在臉書貼出林女的姓名、職業、車牌號碼等個資,被法院依違反個人資料罪判2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判決書指出,彭妻因為懷疑林女跟老公有不正當交往關係,於2021年3月中把林女的姓名、住址、店面地址、職業、車牌號碼、銀行帳號等個資,貼上臉書公審她,發文說,「噁心的上等人完全不承認養小三13年」、「1/6還開了10萬的支票給小三」等內容。法官認為,彭妻因為懷疑配偶有婚外情,心生不滿揭露林女個資,難認彭妻利用林女個資,是出於誠信原則,更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但書各款所列之免責事由不符。法官說明,彭妻遇事不理性處理,在大家可以瀏覽的臉書社群網站上,揭露林女的個人隱私資訊,對她造成難以彌補之傷害,而彭妻沒有跟林女達成和解,審酌彭妻高中畢業,目前待業中等家庭生活經濟狀況,依違反個人資料罪判2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
人夫爽聽「越南妹喊老公」 正宮怒告獲賠15萬!法官曝原因:他沒糾正
高雄周姓人夫與越南籍阮姓女子在小吃部結識,2人不僅共同出遊,阮女還以「老公」稱呼周男,甚至小吃店女店員也會喊其「姊夫」。周妻懷疑2人不正當交往,憤而離婚並提告求償2百萬,法官最終判處周男、阮女應賠償原告15萬元。據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間阮女傳訊周姓人夫甜喊「老公」,「老公你有沒有去看醫生?身體有沒有好一點?要吃飯喔」,阮女的多名好友向周男敬酒時,甚至直接稱其為「姊夫」。不僅如此,勘驗2人的出遊合照,周男與阮女有搭肩、攬脖、環抱等親密肢體接觸,更曾4度單獨共處一室,足見2人關係十分曖昧,周妻認為配偶權益已嚴重遭到侵害,故向2人提告求償2百萬元。經橋頭地院審理認為,阮女應當知曉周男為有婦之夫,且周男在有配偶的情況下,放任阮女稱呼其為「老公」未予以糾正,顯然關係已非一般朋友正常之交往,因此判處周男、阮女連帶賠償15萬元,全案可上訴。
苗栗某國中校長外遇舊情人 2個月過夜9次激喊「老闆1對2」
苗栗一名國中校長結婚期間,外遇學生時代的舊情人,2人以老闆、秘書互稱,而且校長還將自己的寶貝取名「老爺」、「大爺」,時常透過LINE傳送鹹濕話語,甚至藉公務之便到飯店旅館發生關係。元配發現後氣得提告求償160萬,法院判決曝光。判決書指出,校長和妻子在2002年結婚,卻和學生時代的女友舊情復燃,不顧雙方都已婚,自2017年開始,趁公務、研習、帶學生出團等機會,邀請女方一同出遊,還一起入住飯店,光是2020年7月至9月間,2人同宿過夜就多達9次。雙方在LINE通訊軟體上的對話更是尺度大開,大聊各種男女激情,法官勘驗對話,校長傳送的內容包括「秘書受不了自己坐上來」、「我們是在房間,在餐廳更刺激」、「老闆再累也會滿足妳啊,有沒有很疼妳,感動嗎?」甚至提到要3人行:「2個一起來,老闆1對2,真期待」,還傳送多部色情影片和圖片,要她學知名AV女優,下次再試試看。校長和舊情人的對話訊息超鹹濕。(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不只如此,校長還多次批評舊情人的老公,「他一張嘴就沒好話」、「很白目的人啊」、「一刻都不想看到他」、「他只會欺負人,一點都不會檢討自己」、「他只會擺爛」等語,意圖挑撥離間。對此,校長駁斥指控,並透露對話計畫是女方老公沒經過同意取得,侵害隱私權,顯然已違法,因此沒有證據能力。但法官勘驗相關證據,校長和舊情人從早到晚不斷互相報告形成,還互相談論性行為之感受,有逾越普通朋友之不正常往來,侵害元配的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而且在東窗事發後,女方曾傳訊告知:「他看到我手機的訊息,全都知道了」、「我以後不會再跟你聯絡,請你也不要用任何方式跟我聯絡…你讀取這些訊息後我就會把你刪除」,證實2人有不正當交往之事實,最後判賠40萬元。
尪把人帶回家偷偷來⋯正宮回頭目睹「內褲小三躲床邊」 崩潰暴瘦6公斤
新北一名賴姓女子與已婚人夫發展出婚外情,某次躲在住家的臥室內被正宮抓到,婚外情因此曝光。新北地院審理後,判賴女須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胡姓人妻與丈夫於2017年10月27日結婚,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數年來相互扶持、感情甚篤,而外包商賴姓女子明知丈夫為有配偶之人,居然於2021年3月與其暗生情愫並開始交往,不僅在LINE對話中調情,還在車輛中約會、親密擁抱,甚至趁她外出旅遊或到外婆家住時,一起到外縣市遊玩,並一同在飯店過夜及發生性行為等逾越一般友誼之不當交往行為。胡姓人妻淚訴,一直到2021年6月,自己返回住處拿東西時,赫然在臥室內發現下半身僅著內褲並躲藏於床側的賴姓女子,這才知道他們的不正當交往關係。她憤而提出離婚,短短2個月內暴瘦6公斤,因此向賴女提出賠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對此賴女喊冤,人夫除刻意摘除其左手無名指之婚戒外,還在2021年3月中向她謊稱已離婚,只不過因為和妻子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因此仍住在一起。法官指出,賴女2020年7月因工作業務往來而認識人夫,並知悉對方已結婚,其後因人夫展開追求便決定交往,並同意與其發生性行為,卻僅憑人夫片面說法及未戴婚戒,即相信對方已經離婚。法官認為,賴女為大學畢業,具有相當智識程度,應該知道倘若人夫確實已離婚,其身分證配偶欄即會是空白的,戶籍謄本亦會有相應記載,故於查證上並無任何困難之處,最後認定其侵害配偶權,因此須賠償胡女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渣男所長1/婚內滾嫩妹床遭拔官 他還曾追議員妹被調職
色字頭上一把刀!北市中山分局日前傳出風紀案,長安東路派出所已婚吳姓所長(46歲)爆出不當交往女大生小如(化名),被記一大過拔官調非主管職,小如還找了律師打算提告,本刊也接獲爆料,吳員並非第一次捲入桃色糾紛遭調職,多年前他曾在議會任職,卻因追求某議員胞妹,從議會警衛職務被調回保安大隊,事隔多年再度因女色被拔官調職,甚至可能因此丟了工作,知情人士紛紛搖頭。據了解,吳姓所長今年7月間因緣際會認識單身的女大生小如,小如皮膚白皙,清秀可愛,吳員隱瞞其已婚身分,甜言蜜語展開追求甚至發生關係,之後吳員刻意疏遠,女方遂向民代控訴遭男方始亂終棄,幫自己討公道。吳員知曉小如將發動攻勢,對自己不利,也知道紙包不住火,趕緊主動「自首」配合分局調查,也坦承自己確實跟小如上過床,分局查證屬實後火速開鍘,12月3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所長言行不檢點,將他記一大過且拔官,改調內勤行政組。不過,據悉小如已經打算提告男方妨害性自主,2人關係究竟是情侶抑或是其他則有待司法審理定奪。另有知情人士爆料吳員因女色被調職非首次,直指「所長是渣男」。約16年前吳員由保安大隊支援台北市議會擔任駐衛警,因已婚卻泡上某議員妹妹,最後下場是從議會被調回保安大隊,這起桃色緋聞在當年傳得沸沸揚揚,許多人印象深刻。該名議員回憶,當年吳員聲稱自己未婚,對妹妹猛烈追求獻殷勤,當時他擔心公私不分反對2人戀愛,還曾力勸妹妹不要與其交往,未料約半年後得知吳員追求妹妹之時早就是已婚身分,周遭知情者均相當氣憤;至於為何吳員會從議會調回保大,該議員只強調「我沒那麼厲害」,並不清楚中間原委。日前吳員再度因已婚身分與單身女子有不正當交往關係遭拔官記過,知情者稱「不意外」。不過,近期警界將有一波人事異動,據傳吳員正積極爭取大安區天下第一所敦南所所長之位,如今爆出該桃色事件,吳員直接中箭落馬。任職保大小隊長時吳員靠著車輛攔查,績效嚇嚇叫,2015年3月他因帶班查獲50件毒品案接受市長柯文哲表揚,晚上又抓到3毒蟲。(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吳員警專13期畢業,曾獲全國肅毒楷模及第51屆全國模範警察的榮譽,他在保安大隊任職期間攔檢查毒績效嚇嚇叫,多次抓毒有功登上媒體版面,其中一名專幫名人豪客開車的駕駛也栽在他的手上,吳員鷹眼識破駕駛將咖啡罐改裝為安非他命吸食器,還從車上搜出安毒。因為攔檢績效頗豐,吳員還曾被邀到警大上課,傳授攔檢技巧。對於相關指控,本刊透過電話與臉書留言給吳員詢問,但至截稿前均未獲得回應。
許藍方不倫戀法院判決書曝光 摩鐵約會人夫「互稱寶貝」讓她敗訴
有「最美性學博士」稱號的許藍方遭到其學長康鈞尉醫師的太太劉友臻指控,認為她和康男友不倫婚外情,指控她侵害配偶權要求她說明並道歉,最後告上法院求償300萬,最後許藍方敗訴必須賠償劉女50萬,如今判決書也曝光,當中許藍方和康男多次到不同場所約會,也讓法院認為她的確有隊原配配偶權構成侵害。許藍方敗訴後曾發出五點聲明反駁,更曾表示自己好幾次都想破口大罵。(圖/翻攝自許藍方臉書)據《鏡週刊》報導,台北地院的判決書中指出,許藍方從2020年9月底到11月中旬,和康男有密切關係,兩人更到多個地點約會,包含KTV、台北東區酒吧、許藍方內湖住處、汽車旅館等。劉女提出的證據當中,有許康兩人的對話紀錄,兩人互稱對方「寶貝」更有不少曖昧對話,甚至有兩人談到發生性關係的言論,法官比對對話紀錄與許藍方的臉書動態中,動態貼文的行為多處相當,認為兩人確實訊息對話真實,也認為兩人已經超過了朋友互動的分際,有不正當交往關係存在,因此對原告的配偶權構成侵害,判許藍方須賠償5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尪煞到正妹直播主…瘋狂斗內衝「頭號粉絲」成功連結女神 人妻怒提告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透過直播平台看到外型亮眼的鄭姓女子,對她一見鍾情,開始瘋狂斗內,金額直衝頭號粉絲,後來成功將鄭女約出,2人不僅一同出遊、看電影,甚至相偕至飯店開房,氣得林妻提告求償。對此,鄭女辯稱,自己和林男的互動僅屬粉絲福利,雙方並未逾越正常男女分際,但仍遭高雄地院判賠20萬元。根據判決書,林妻主張,她和丈夫原同住在高雄市,後因前往澎湖縣經營娃娃機台店而搬至澎湖居住,嗣2人之幼子出生後,為就近婆家照顧,自己便與幼子搬回高雄市,偶爾攜幼子至澎湖團聚,不料男方竟從2020年開始與鄭女交往,2人多次出遊同宿,已逾越與有配偶之人交遊所應謹守之界限,憤而求償100萬元。針對人妻指控,鄭女辯稱,直播主平日工作內容須與粉絲互動、聊天、出遊、用餐、舉辦聚會等,當時自己到澎湖旅遊,期間和林男及其他粉絲聚會、唱歌,類似互動僅為粉絲福利,並無逾越一般人程度之交往,後來林男送她回飯店,男方拍照後即離開現場,2人並未一起過夜,況且她根本不知道對方已婚。不過,高雄地院查出,鄭女曾從林男友人口中得知他有家庭,卻仍和林男一起看電影,期間任由男方攬住其腰際及頭部靠近等親密舉動,事後一起返回飯店,並非直播主與粉絲間應有之互動,足認被告與人夫已有不正當交往,影響林妻的婚姻權益,審酌雙方智識程度、收入等情狀,判處鄭女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小隊長翹班帶女友人爽喝成破口 基隆市警局:從重追究不正當交往也要查
本土疫情近日升溫,基隆市警局有多名員警染疫,4個分局都有個案,連刑大都淪陷,更害的市長林右昌必須隔離,防疫破口則是第一分局汪姓小隊長在上班時無假外出,與二分局林姓偵查隊長到小吃部與女友人爽喝宴飲,基隆市警局今日表示將從重追究違失人員,並了解有不正常感情交往情勢。基隆市警局表示,經調查發現汪員夜勤不假外出,偕同林員深夜至小吃店與女子飲宴,且染疫確診後,汪、林二員對疫調隱瞞不實,致多位同仁染疫,形成防疫破口,已嚴重影響警譽,本局本不輕縱、不庇佑、不護短原則,將從重追究當事人責任,並再深入瞭解有無不正常感情交往情事,於查實後依相關規定辦理。基隆市警局提到,當前重點為維護全體警察同仁之健康,本局已實施全面篩檢並妥適分配勤務,內政部警政署並即時調派基隆港務警察總隊警力支援本市治安及防疫工作,本局同仁堅守崗位,各項警政服務不中斷,請市民不用擔心。
懷疑枕邊人與男同事有染 醋夫撂3友人痛毆小王
新北市中和一間進口車廠的女業務,其夫懷疑她與蔡姓同事有染,竟夥同3名友人到他們公司,徒手毆打蔡男,導致對方頭部受傷,案發後,警方循線找到動手的4人,訊後依傷害及妨害秩序罪嫌移送法辦。警方調查,24歲的曾男日前發現,在車廠當業務的妻子與公司裡26歲的同事蔡男有不正當交往,本月9日下午3時許,揪朋友趙男(23歲)、陳男(22歲)及楊男(23歲)3人前往中和區建一路的車廠,與蔡男當面理論,沒想到雙方竟一言不合打成一團;曾男一夥人逞兇後,結伴徒步離去,車廠工作人員見狀,緊急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警方獲報後,發現蔡男頭部有鈍挫傷,隨後通知曾男等4人到案說明,經調閱監視器,確認雙方均有動手,且互相指控提告,而車廠對此低調不願多做回應,但當天就將蔡男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