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罪
」 美國 命案 柯文哲 北市 陽明山
錢櫃女員工墜樓案「是小事」 死者律師酸練台生貴人多忘事
國內最大KTV錢櫃的中華新館前年發生命案,22歲女員工見到8樓逃生窗開啟,為了關窗不慎墜樓摔死,錢櫃負責人練台生遭檢方起訴過失致死及違反職安法,台北地院今天開庭,練台生仍不認罪,律師說練台生只是錢櫃台北西門分公司的登記負責人,不是職安法定義的雇主,沒有違反注意義務,死者家屬委任律師葉恕宏表示,練台生上次開完庭告訴媒體「這是一件小事」,可能大老闆貴人多忘事,至今無人聯絡家屬。練台生上次開庭對媒體表示這是小事,死者家屬律師希望他不要忘記這件小事。(圖/劉松霖攝)2024年11月13日晚間,錢櫃台北中華新館吳姓女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往外推出,拿2個塑膠籃相疊後,踩上去探出身子想關窗,但籃子突然破裂,導致她失去重心從8樓掉落,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檢察官調查,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但錢櫃公司及負責人練台生疏於注意防墜設施,涉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今日是本案第二次開庭,練台生與律師延續上次論述,錢櫃採分層管理,練台生不會逐一過問,他也不是職安法定義的「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律師說案發大樓已完工使用,並非施工狀態,不會有人因為工程進行而跌倒或摔到外面去,不須加蓋護欄、護蓋;吳姓員工要帶客、接受點餐、送餐以及清潔,包廂才是員工的作業場所,關窗戶也不是員工的工作。法官整理不爭執事項,詢問練台生是不是錢櫃台北西門分公司的負責人?他回答「登記上是」,講完連忙強調不是職安法的雇主,律師補充,錢櫃分公司是雇主,練台生個人不是。法官再來問練台生的主要業務是什麼?他一直交代不清,讓法官很不滿意,連問三次之後,才在律師協助整理說法之下,回答練台生會規劃、決策及執行董事會決議通過的事項,不過具體執行由公司執行長、營運長、區域督導和店長分別執行,他不會參與。告訴代理人葉恕宏告訴法官,未與被告達成調解,錢櫃成為國內最大連鎖KTV,基層員工功不可沒,上次開庭希望練台生善待員工,練台生開庭之後跟媒體說這是小事,「可能大老闆貴人多忘事,到現在沒任何人跟家屬聯絡」,他們仍願意相信練台生是「負責任的大企業家」,希望「和解小事」儘快處理。法官詢問對於刑度的看法,葉恕宏回答,達成和解從輕量刑,如果練台生錙銖必較不願以誠意洽談,無法和解,就從重量刑。告訴代理人向北院表達,如果無法和解,希望對練台生從重量刑。(圖/劉松霖攝)當葉恕宏陳述意見時,練台生面無表情全程抖腳,委任律師回應,勞保給付加上公司投保,已提存367萬4540元,但女員工的父親沒有領取,仍有意願和解,希望圓滿解決。葉恕宏表示,請法院安排調解。開完庭後,練台生仍不受訪,雙手叉口袋離開北院,記者問他「如果吳小姐不是你的員工,她會去關那個窗戶嗎?」、「賺錢的時候你就是老闆,出事的時候就員工自己扛嗎?」、「起訴的時候就不是老闆是不是?」、「死者家屬委任律師說,希望你記得和解這件小事,你會記得嗎?還是小事就忘了?」他一路沉默不答。
獨/天兵個管師!離職格式化公務機 長照個案LINE資料全砍光
新北市恩勤居家長照機構一名個案管理師工作2個多月就離職,交接時為了將公務手機解除綁定私人帳號,擅自格式化手機,導致個案服務資料全部消失,恩勤長照擔心服務中斷、政府監管機關裁罰,趕緊找其他員工加班找回個案聯絡方式及處理進度,這名「天兵」個管師為此吃上官司,台北地方法院以妨害電腦使用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楊姓個管師2024年12月2日入職恩勤長照,每位個管師都需要服務120位個案,為個案媒合服務單位、追蹤後續情況,媒合之後將結果及追蹤情形登錄在主管機關系統內,這些紀錄會被衛生局不定時調取查看。楊姓個管師工作不滿3個月提離職,2025年2月14日上午辦交接,當晚6點同事檢視他交還的工作手機,發現已被還原至出廠狀態,LINE裡面的長照個案電話、外部服務單位承辦人電話及轉達事項,甚至回報主管執行情形通通被刪掉了。恩勤長照被迫集體總動員,逐一清查楊姓個管師負責的個案、尋找聯絡方式,一件一件詢問目前處理狀況,再向主管機關回報「災情」並重新記錄;恩勤長照除了多付加班費,也擔憂收到個案負評。恩勤長照負責人報案究責,台北地檢署認定楊姓個管師涉犯《刑法》第359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提起公訴。楊姓男子承認使用手機的還原原廠設定功能,但辯稱是因為無法登出個人Google帳號「無計可施」才格式化,並非惡意刪LINE,恩勤長照可藉由還原手機取回資料,而且他經手的業務都向主管回報確認,重要事項向衛生局專責人員報備並記在Excel檔,電腦檔案已經交接。北院調閱勞動契約及離職切結書,認定楊姓個管師沒盡到善良管理人的保管守護義務,毀損個案資料、聯繫紀錄,他明知沒得到長照機構同意,也沒有權限刪除資料,仍格式化手機,已經違背他與長照機構的約定和保證內容,具備無故刪除的「故意」,跟他是否出於「惡意」損害長照機構沒有關聯。楊姓個管師辯稱資料救得回來,但主管出庭作證表示,並非所有LINE資訊都會輸入衛福部系統,像是幫個案聯絡服務單位的紀錄就查不到,必須從LINE找資料,當年8月要接受評鑑,只靠衛福部系統找到的資料會有所疏漏。法官還看了其他個管師的公務帳號對話,認定公務機並非儲存閒聊、無關痛癢的對話,而是長照機構工作核心內容,應受社福主管機關監督檢視,才能確保每件個案都被接住,如果遇到個案與媒合服務單位有糾紛,也能用來作為相關事證;楊姓個管師只為貪圖自己方便格式化公務機,造成長照機構耗費可觀人力、財力收拾善後,也危害個案受照護的延續性。北院審酌,楊姓個管師聲稱有意賠償,但始終不認罪,多次調解都沒有積極處理,因此量處有期徒刑3個月。
蕭淑慎丈夫性侵女藝人案大逆轉!一審4年10月 高院改判無罪
藝人蕭淑慎結縭近9年的丈夫梁軒安,在婚姻第6年期間涉嫌性侵公司旗下女藝人,他一審不認罪,還教唆公司員工作證他跟被害人是情侶,遭判刑4年10月,士林地院法官在判決中特地向高等法院呼籲,即使梁軒安上訴後認罪,如果還是沒得到被害人原諒仍「不宜輕判」,今天上午二審宣判,改判梁軒安無罪。梁軒安8月26日到高院出庭時,捧著一本聖經,他對媒體表示,法官並未傳喚他聲請作證的證人就辯論終結,有一名自稱是女方當時男友的吳姓男子到場,兩年前打來說可幫忙作證、問他可以給多少,現在卻出來幫告訴人講話。梁軒安還說,一審法官受到郭姓證人影響,是郭姓證人慫恿告訴人提告;開庭時,他注意到檢察官一直在觀察他,看他是否感到不好意思,他不但回看檢察官,也往指認室的告訴人看過去,因為自己問心無愧。梁軒安遭旗下女藝人指控掐脖、掌摑再性侵,一審判刑4年10月。(圖/本刊資料照)依據一審判決,梁軒安自己開公司當老闆,告訴人有意出道闖蕩演藝圈,因此簽約成為梁軒安旗下藝人;2023年11月7日,梁軒安帶領公司員工前往新北貢寮某民宿辦活動,其中一名女子突然向本案告訴人表示,梁軒安晚上要跟她睡同一間。告訴人找梁軒安確認,卻先被上下其手,隨後被帶進房內,梁軒安違反告訴人意願,對她掐脖子、打巴掌及性侵。到了隔天中午,合作廠商見到告訴人脖子明顯瘀傷上前關心,她態度很猶豫,只說「發生不願意的事情」再來就哭了;兩、三個月後告訴人的朋友因為農曆新年將至,傳拜年訊息問候,之後兩人講電話,她有聊到梁軒安「硬上」而且邊講邊哭,聽得出來很沮喪傷心。被害女子還有跟一名公司離職員工互傳訊息及當面訴苦梁軒安性侵她,同樣情緒不穩、又哭又氣。梁軒安與蕭淑慎結婚將近9年。(圖/翻攝梁軒安臉書)案發後,被害人曾用LINE質問梁軒安:「你打我巴掌或者射在我子宮裡面,你打我掐我、我都不在去想會追究了」、「那次你射進來」、「你‧‧掐我有嚴重化我的ptsd」,梁軒安並未辯解或正面回應,只顧左右而言他甚至傳送跟本案無關的照片,並刪除相關對話。被害女子出庭時情緒激動,怒罵梁軒安「蠻危險的」、「真的不是什麼好東西」、「如果是正常人,就不會這樣對能上就上的女人了」,加上對於案發經過的陳述前後一致並無矛盾,獲得法官採信。梁軒安則抗辯兩情相悅,跟告訴人是交往中的情侶,發生性關係並未違反女方意願,兩人後來還一起開心出遊,有朋友可以做證,卻被法官抓到梁軒安趁公司員工出庭作證前傳訊息叮嚀該怎麼講,包括雙方是男女朋友、他沒有濫用職權強迫告訴人、活動結束後告訴人很正常,跟他一起去燒肉店。士院法官痛斥梁軒安浪費司法資源、犯後態度惡劣,量處4年6月有期徒刑,並於判決書對上級審提出建議,為避免向社會大眾傳達性侵案可以一審否認、二審再認罪求輕判的錯誤觀念,導致犯罪者心存僥倖紛紛模仿,希望不要只因為梁軒安改口承認就從輕改判,應考量他是否向被害人道歉並得到原諒。
梁心頤涉侵害著作權 作詞人當面嘲諷無罪聲明:南拳媽媽沒人按讚
歌手梁心頤2015年、2024年兩度演唱「What can I do」的影片分別上傳Youtube和bilibili,作詞人孫維君認為沒得到她授權而提告,台北地檢署今年9月以違反著作權法起訴梁心頤及擔任公司負責人的姊姊梁妍熙,台北地院上午首度開庭,梁心頤姊妹都是無罪答辯,不清楚影片上傳者是誰,以為Youtube會自動處理版權問題並通知侵權;孫維君以告訴人身分到庭,痛批梁心頤「踐踏著作人心血結晶」、「侵權侵得心安理得」,她原本有意調解,看了梁心頤9月30日臉書的無罪聲明,不知怎麼和解,還說包括南拳媽媽其他團員在內,沒有一個藝人去按讚那篇聲明,無人願意聲援梁心頤。依據檢方調查,梁妍熙擔任「妹妹娃娃多媒體」負責人,梁心頤是員工,她在2014年12月31日花蓮跨年晚會演唱「What can I do」,2天後,梁妍熙將媒體錄製的影片上傳到公司Youtube頻道;2022年10月29日,梁心頤在中國大陸與王大文合唱「What can I do」,將重製影片上傳個人的bilibili頻道。到了2023年3月,孫維君上網看到兩段影片,認為已侵害著作財產權而提出告訴。梁心頤9月初遭北檢起訴後,月底臉書發文回應,花蓮跨年晚會演唱影片僅作為推廣用途,並未營利,瀏覽觀看次數亦不多,應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與王大文合唱影片是當時北京經紀公司上傳的宣傳內容,並非本人所為,將檢附相關證據資料,向法院詳細說明爭取無罪判決。北院今日開庭,梁心頤表示,她負責表演、梁妍熙處理社群媒體,她完全不清楚花蓮跨年演唱影片是公司哪位員工上傳;梁妍熙沒特別跟她說有這段影片,但她看過,Youtube頻道如果有新內容,會定期看評論,之前有這個習慣。梁心頤說,與王大文合唱影片確定是當時北京經紀公司「新湃傳媒」的員工上傳,至於是誰,她得去查;梁心頤說後期到上海發展,很多東西交給經紀公司,不是每個影片都會看。梁妍熙跟妹妹一樣都不認罪,10年前團隊含她在內有四、五人,但當時Youtube後台無法看出是誰上傳花蓮跨年影片,她以為如果侵權,Youtube會自行處理,可能會自動跳出通知或消音。法官問梁妍熙,員工上傳影片後你會考察或員工跟你報告嗎?梁妍熙回答那時候很忙,加上經紀活動與宣傳活動,可能一星期上傳一段影片,不一定有謹慎審核。梁氏姐妹的委任律師答辯,花蓮演唱影片只有2萬次觀看,次數非常少,是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梁心頤與王大文合唱影片是北京經紀公司上傳,跟梁心頤無關。辯護律師指出,孫維君在另案著作權侵權案就知道要告電視台,對照本案的情況來講,應該告經紀公司。北院今天上午9點先安排雙方調解,梁心頤姊妹到場,孫維君沒到,10點開庭才現身,法官好奇為什麼不去調解?孫維君說,一直有和解意願,但看到梁心頤9月30日臉書無罪聲明,沒一個藝人點讚、沒有南拳媽媽團員聲援梁心頤;她在2023年提告時,所有資料交給梁心頤的律師,請他們務實處理,對方卻完全不理會也不放在眼裡,侵權侵得心安理得。梁心頤(右)兩段演唱「What can I do」的影片因上傳網路,遭作詞人孫維君提告。(圖/周志龍攝)孫維君砲火全開,批評梁心頤挨告後曾在2025年出庭,仍視法律為無物,影片繼續上架,為了大陸市場、為了演藝私利,踐踏著作人心血結晶卻要說無罪,所以她真的不知怎麼和解。孫維君加碼砲轟,作為梁心頤素人時期挖掘出道的經紀人,無法忍受2005年公司虧損200萬被過河拆橋,還利用媒體潑髒水說她帳目不清;2023年進行訴訟時,她還發現「梁心頤假冒我的作品是她的創作,試問換做任何人都無法接受」法官眼看孫維君越講越激動便勸她冷靜,還說「雙方沒有深仇大恨吧?」孫維君聽到這,發出哼哼的笑聲,但仍答應再給梁心頤一次機會,請法院再排一次調解。開庭結束後,記者詢問梁心頤是否跟孫維君溝通動輒得咎?她回答這個成語太難了聽不懂,記者改問是不是覺得不管表達什麼,對方都有意見?梁心頤說有一點這種感覺。媒體追問,臉書發布無罪聲明會不會有一點挑釁的意味?梁妍熙先答那是律師寫的,梁心頤續答「我們也是請教律師」,記者再問現在會覺得發臉書有點失策嗎?梁心頤說「我覺得做什麼她真的都會不開心」。
掏空太電百億出獄當「會長」?美女法官超疑惑 孫道存胞弟:他有貢獻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的弟弟孫道亨,任職太電總經理期間,涉嫌指示公司主管購買243萬元郵政禮券兌換現金,交給孫道存嫩妻吳逸玲,又花657萬元租3輛豪車接送孫道存夫婦,台北地檢署今年7月以《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起訴孫道亨及時任太電協理林世章,今天首度開庭,孫道亨不認罪,林世章認罪,但爭執租車金額未達500萬元,因全案涉及沒收第三人犯罪所得,法官考慮讓吳逸玲參與訴訟並傳喚她出庭,檢辯雙方均無意見。孫道存是名媛孫芸芸之父,他結過三次婚,孫芸芸是第二任妻子何念慈所生,第三任妻子吳逸玲(原名吳逸萍)是孫道存國中同學的女兒,兩人相差32歲、認識50天便閃婚,12年婚姻中孫道存大約2年8個月都在坐牢,第一次是太電掏空案,2017年9月29日發監執行,2020年1月1日出獄,第二次則是基金會公益侵占案,2021年4月13日入獄,同年11月17日因癌症保外就醫期間病逝。已故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的嫩妻吳逸玲。(圖/翻攝吳逸玲IG)依據起訴書,孫道存因掏空太電於2017年9月入獄,孫道亨指示部屬以公司尾牙、員工生日禮金、交際費等項目,核銷吳逸玲購買的郵政禮券共243萬元,又在孫道存2020年刑滿出獄後,以公司名義租用賓士、福斯、豐田共3輛豪車接送孫道存夫婦,包括租金、油錢、保養費共657萬元,導致太電總共損失900萬元。檢察官起訴孫道亨與林世章特別背信罪,並向法院聲請沒收、追徵吳逸玲所取得的900萬3850元(243萬餘元現金與657萬餘元車輛支出)不法所得。今日開庭由歐陽儀法官進行準備程序,林世章坦承犯行,也不爭執起訴證據清單的證據能力,但質疑檢方對經理人角色及賓士車的認定,委任律師表示,賓士車給外賓和高階主管使用,孫道存的公務車只有豐田1輛而已,並未限制搭載對象,而且租車保證金可退還,租車部分的犯罪金額應低於500萬元。太電前協理林世章認罪,並請法院審酌誰才是真正受益者。(圖/劉松霖攝)孫道亨否認犯罪,辯護律師說,他有核決郵政禮券的支出,但太電有相當多交際費支出,總經理沒辦法一一核實:孫道亨不知道禮券會換成現金,也不知會交給孫道存或吳逸玲至於租車公款私用部分,孫道亨的律師表示,他並未參與核決賓士車的費用,也沒決定租用或了解使用情形,而且孫道存其實沒用到賓士車;福斯車已經租很久,合約到期後,總務部門決定續租,不會經過總經理,何況吳逸玲說沒用過這輛車,檢方起訴恐有所誤會;豐田車則因為孫道存出獄後由太電聘為「會長」,會進公司開會,處理公司資產活化事宜,派車給孫道存符合公司利益。歐陽儀對於孫道存的「會長」職感到不解,分別詢問兩名被告太電有什麼部門或協會、公會的職稱叫做會長?林世章說,他從1991年4月1日起任職太電,孫道存入獄前稱為副董事長,出獄後告知我們叫他會長;孫道亨說,從2004年起擔任總經理,太電沒有會長,公司以前跟日本往來,知道日商有會長這個職稱。歐陽儀追問,所以太電除了董事長還有會長?孫道亨回答,這是榮譽職務,想到孫道存「過去對公司的貢獻」,原本想在他出獄後聘為榮譽董事長,但他認為不妥,加上太電之前就有孫法民、仝玉清兩位榮譽董事長,所以掛名會長。歐陽儀也問兩名被告,若有犯罪所得,應該向誰沒收或追徵?是否有必要通知吳逸玲參與訴訟及出庭?林世章的律師回應,車子不是林世章開車或搭乘,他就是一個上班族,在犯罪過程中沒獲得任何利益,請庭上審酌到底誰是真正受益的人,對於吳逸玲是否參與訴訟沒有意見;孫道亨的律師說,依照起訴書認定,受益人應是孫道存或吳逸玲,是否通知第三人沒收沒意見,尊重審判長的決定。檢察官也說沒意見,會再具狀表達。歐陽儀法官(左)考慮傳喚吳逸玲出庭。(圖/劉松霖攝)
柯文哲同學李文宗部分認罪 私挪眾望210萬付4黨工薪水
高等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下午傳喚柯文哲競辦前財務長、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上次開庭他「考慮」部分認罪,今天開庭他已針對挪用基金會210萬公款支付4名民眾黨黨工薪水的部分坦承犯行,其餘仍不認罪。李文宗一審遭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合併判刑4年半,他和北檢都提上訴,9月8日二審首度開庭,他仍否認公益侵占,對於背信罪態度鬆動,委任律師表示,如果檢方指出哪些金額是背信、哪些是基金會該支付的錢,就檢察官指出的部分會衡量是否認罪。今天下午李文宗二度出庭,他對媒體表示會部分認罪,辯護律師在庭上表明,李文宗坦承背信罪部分犯行,用眾望基金會公款210萬元聘僱顧旻(前北市府市長室約僱人員)、許芷瑜(柯文哲秘書)、林保淳(台師大前教授)、黃心湘(民眾黨前代表)等4人。至於檢方起訴李文宗與妹妹李文娟及柯文哲利用販賣KP小物等方式,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千多萬涉犯公益侵占罪(一審判3年2月),李文宗仍否認犯罪。
認識1天閃婚!男砸144萬娶妻「同居22天就落跑」 離婚隔月她又嫁了
中國江西一名劉姓男子2024年透過婚介公司相親,認識張姓女子僅一天就登記結婚,還為此支付29.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4萬元)的費用,沒想到婚後共同生活僅22天,妻子以參加親人喪禮為由離開後便再也沒有回來。更讓他傻眼的是雙方離婚隔月,張女竟又與另一名男子結婚。劉男懷疑自己遭遇婚姻詐騙,憤而報警提告,案件於10月12日二度開庭。根據陸媒報導,劉男2024年11月在父親及媒人陪同下,從江西宜春前往貴州相親,短短4天見了約20名女子。他坦言原本抗拒相親,對張女「也沒有說特別喜歡」,但因父母不斷催婚,最終還是決定與張女結婚。兩人於2024年11月12日相識,隔天就登記結婚。劉男為這段婚姻支付29.8萬元人民幣的費用,其中1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8萬元)是給張女的聘金,另外14.3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9萬元)分給雙方媒人,剩餘3.5萬元(約新台幣17萬元)則是婚介公司的服務費。婚後兩人前往浙江共同生活,但劉男逐漸發現,原本給人溫柔印象的張女,婚後態度變得極為冷淡,雙方還經常吵架。2024年12月4日張女以舅舅過世、必須返鄉奔喪為由離開,結束僅22天的同居生活,此後未再返家。劉男曾前往重慶尋妻並盼能挽回婚姻,若女方不願繼續生活也願意協議離婚,但張女只願退還3至5萬元的聘金,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劉男隨後提起離婚訴訟,張女卻主張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而不願離婚。法院審理認為兩人僅認識一天便結婚,婚前缺乏互相了解,婚後共同生活不到一個月就分居,因此判准離婚。沒想到劉男離婚後進一步調查,竟從張女前男友口中得知,張女與自己結婚前疑似尚未完全結束上一段感情,離家後還與前男友繼續交往。劉男更聲稱張女2025年5月又與另一名男子結婚,距離兩人正式離婚僅約一個月,讓他懷疑女方當初結婚的真正目的是為詐騙。劉男表示婚介公司目前已退還17萬多元人民幣,但張女收取12萬元人民幣的聘金及5000元人民幣見面禮仍未返還,因此決定提刑事訴訟。貴陽警方2025年3月以涉嫌詐騙罪立案偵辦,同年9月逮捕張女,案件於今年5月首次開庭,10月12日再次審理。庭審中張女否認犯罪,辯護律師主張她原本有意共同生活,雙方只是婚姻破裂引發的民事糾紛,不能因感情經歷或聘金爭議,就認定涉及詐騙。劉男則認為女方是否在結婚前後隱瞞感情狀況和事實真相才是本案關鍵。他不滿地表示:「不認罪、不退錢,太可惡了」。劉男父親透露,這筆結婚費用幾乎耗盡一家人多年工作累積下來的存款,如今不僅承受經濟壓力,還得面對外界議論,讓他相當後悔當初急著催婚,無奈感嘆「只能自己慢慢承受」。
神鬼包租婆現身!3年詐146萬補貼 她不認罪還開玩笑被法官電
台北市西門町一名75歲婦人答應為搬走的鄰居代管房屋卻起了歹念,找親友當人頭製作不實租約,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詐領租屋補貼146萬元遭到起訴,台北地院首度開庭,她否認詐欺、偽造文書,還當著告訴人的面開玩笑「租金匯得好好的,她也懶得管了」,法官立刻教訓「開庭不是幽默的事」,要求莊重一點;由於老婦人不認罪,本案將從審查庭分出去,改由一般審理庭處理。依據起訴內容,家住台北市成都路的吳姓老婦因鄰居託管房屋,瞞著對方的信賴私下找親友偽簽租約,從2022年7月開始向國土署申請租屋補助,3年內以7個人頭假租4棟房子,撈了146萬4200元,直到去年6月2名屋主接到補稅通知覺得莫名其妙而陳情,全案因此曝光,檢方今年8月起訴吳姓婦人以及提供帳戶領取租屋補貼的邱姓老翁。北院今天下午傳喚2名被告,他們都否認犯罪。邱姓老翁從南投埔里到台北出庭,他有重聽,法官每問一個問題,律師就在他耳邊覆述一次;他透過律師主張,20多年來都把郵局存摺及印章交給吳姓婦人保管,低收入戶和殘障補助也匯入郵局帳戶,他在地檢署所述每個月領兩、三千元是零用金,並非拿了租屋補貼任何好處,雙方沒有對價關係。吳姓老婦表示,出租有授權書,補貼是房客拿走,用來繳房租,法官詢問租約上的林姓女子為何使用改名前的舊名?她說兩人有默契,每月租金匯得好好的,林姓女子也懶得管,法官見吳姓婦人一派輕鬆猶如閒話家常,突然板起臉孔當庭訓戒她莊重一點,因為開庭不是幽默的事,吳姓婦人才改變語氣,解釋不知林姓女子改過名,只是幫忙保管房子而已,每月租金都有匯,對方很放心。林姓女子以告訴人身分出庭,對於案件沒意見,房子租給吳姓婦人,由吳姓婦人全權管理。開庭結束,記者詢問吳姓婦人是否有話想說?她說已經請律師了,身旁親友隨即護駕表示不受訪。
女病患腹痛就醫竟遭測試性高潮 台大狼醫判刑2年定讞
台大醫院婦產部前醫師黃信穎5年前在急診室值班時,單獨帶黃體破裂的女病患到診間,以手指進行「性反應測試」卻不顧女方意願「測試過頭」,涉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一審不認罪判刑3年、二審認罪改判2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黃信穎須入獄服刑2年。本案發生在2021年6月26日,時值新冠肺炎三級警戒,黃信穎擔任第三年住院醫師,負責值勤急診診療工作。有一名女病人因為與男友發生性行為,25日晚間腹痛發燒到台大掛急診住院,到了27日上午,由黃信穎接手看診,研判病因是黃體破裂,女病患想細問,黃信穎當天下午2點帶她到診間,在沒有護理師陪同的情況下檢查身體,並告知這是測試性功能,對女病患指侵到她難以承受時才停止動作。女病人覺得黃信穎太超過,原本只是要觀察她有何收縮反應,但後面的過程並未得到她同意,因此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黃信穎妨害性自主罪。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黃信穎不認罪,遭判刑3年;高等法院審理期間,他改口坦承犯行,並寫下道歉信、表達賠償意願,女病患拒絕接受,合議庭審酌雙方雖然沒達成和解,但黃信穎犯後態度與一審不同,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刑度,全案定讞,黃信穎將入獄服刑;性侵病患事件曝光後,黃信穎遭到停職,2025年9月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廢止執業執照,黃信穎沒有聲請覆審。
「台北最划算火鍋」捲充電樁吸金2億案 父遭求刑16年但救子成功
知名連鎖火鍋品牌「丰明殿-第一涮涮鍋殿堂」捲入華訊電能的綠能充電樁吸金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26人,對華訊執行長謝博鈞求刑16年,謝博鈞的兒子謝易煬就是丰明殿老闆,由於他個人及公司帳戶曾匯入華訊款項,檢調懷疑父子聯手詐騙、洗錢,今年6月搜索複訊後聲押謝博鈞獲准、謝易煬則以80萬元交保,但後續調查發現,謝易煬名下的明煬四方公司雖擔任華訊經銷商及推廣充電樁,他個人從未介入充電樁行銷事宜,只專注經營涮涮鍋,因此不起訴。丰明殿目前有台北市中山區、大同區、北投區三家分店,除標榜大肉盤、30多種蔬菜火鍋料,還有和牛瓜仔肉燥飯、飲料、冰淇淋及車輪餅吃到飽,牛奶鍋可自行添加整罐牛奶,號稱「台北最划算火鍋」。丰明殿登記公司名稱為明煬四方,公司登記地點就是北投明德店,負責人是謝易煬。檢調偵辦華訊電能吸金案,查出執行長謝博鈞、財務長吳娉慧、登記負責人林家銘等26人明知2024年充電樁只有1百多支,卻利用參展、網路行銷手段吸引民眾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宣稱每投資30萬元,保證每月最低獲利3520元,年化報酬率14.08%,並承諾投資滿3年,公司會以21萬元買回;實際上華訊並未擴大充電樁設置規模,而是將投資款層層轉匯隱匿,不法金額合計2億1905萬800元。全案起訴26人,華訊實際負責人因未到案遭通緝,執行長謝博鈞被檢察官認定為首謀之一,並批評他惡性重大、從不認罪,建請法院量處16年以上有期徒刑。謝博鈞兒子謝易煬逃過一劫,原本檢調鎖定他提供丰明殿的帳戶配合華訊洗錢,但他強調明煬四方公司本業是餐飲,他只負責餐廳營運,沒參與華訊充電樁業務,對於華訊組織分工和充電樁落差都不知情;明煬四方公司擔任華訊經銷商、推行充電樁,都由父親主導,匯進明煬四方的款項也是父親管理使用。謝易煬甚至說自己是被害人,因為華訊實際負責人捲款失聯,他代墊廠商款項,加上餐廳經營遇到財務困境,不得不向父親調頭寸才能度過難關。謝博鈞雖面臨重罪但不忘救兒子,他供稱謝易煬年紀很輕,從頭到尾只處理涮涮鍋店的事,沒碰過充電樁加盟和案場建置業務;華訊電能的行政、財務助理也作證,明煬四方公司資金都由謝博鈞全權支配,謝易煬只是因為掛名公司負責人,會配合開發票和提供帳戶。檢方看過謝易煬有加入的華訊公司財務及企劃LINE群組,確認他對於充電樁設置、分潤計算、資金調撥幾乎都不太發言,綜合各項事證研判,謝易煬並未吸金、詐欺或洗錢,對他處分不起訴。
獄中當總裁大逆轉!王令麟被控行賄享特權 二審改判無罪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2014年因力霸案服刑期間,涉嫌以干貝、茶葉、SKII禮盒、牛排、溫泉酒店住宿券行賄當時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等官員,藉此享有專屬辦公室、個人剃頭刀及獄中批公文等特權,台北地院2019年判決王令麟2年2個月、5名獄官有罪,其中蘇清俊最重16年;全案上訴至今將近7年,高等法院今天宣判,王令麟及蘇清俊等被告均改判無罪。依據檢方起訴,蘇清俊擔任北監副典獄長時收受王令麟賄賂,調職前交代昔日部屬祖興華繼續照顧王令麟。黑道人士池泳霖因兒子和小弟遭到關押,也透過蘇清俊幫忙打點親友的監所生活,招待蘇清俊頂上魚翅、高檔大閘蟹、上等牛肉、各式禮品、紅包。王令麟被控透過秘書胡曉菁行賄水果、干貝醬禮品,招待蘇清俊夫妻免費入住東森海洋溫泉酒店總統套房,以及贈送SK-II青春露、牛排給戒護科科員祖興華等方式,坐牢期間仍有「總裁級」待遇,透過特見或收信取得東森集團公文,將圖書管理室當辦公室使用,使用個人專屬的剃頭刀,每日訂6份報紙,並透過監獄主管幫忙弟弟王令僑換舍房。王令麟一審出庭時批評檢方抄家式偵辦、草率起訴,「只因我叫王令麟」20年來起訴過他的檢察官都官運亨通;他否認獄中特權,批公文是利用休息時間,接見外客及收受管理員代轉的公司文件都是被動的,電動剃頭刀並非個人專用,當初是考量頭皮長癬才買的,至於訂報紙,也是依照監所規定申請。二審期間,王令麟仍不認罪,對於檢察官說他透過胡曉菁送牛排行賄,他辯稱祖興華常為受刑人加菜,還告訴他牛肉是太太在Costco買的,他當時回應東森購物也賣牛肉,不會比Costco還貴,基於「吃人一口還人一斗」的心情,才寫信託胡曉菁幫忙買,並非有意行賄,當時他已獲准假釋,沒有收買官員的動機,因此是誤會一場。台北地院2019年判決王令麟、胡曉菁均2年2月,蘇清俊16年,台中監獄前副典獄長趙崇智判刑11年8月,台北監獄前主任管理員周秉榮6年10月、前科員祖興華11年、前管理員張文發8年6月,池泳霖2年6月。
女失蹤成陽明山白骨! 男友協助賣地「場勘」成女友葬身地
北市一名鄭姓女子因有半月與家人遲遲無法聯繫上,10日警方接獲家屬通報失蹤,卻被發現鄭女已有多天未有訊號與帳戶使用紀錄等,懷疑案情並不單純,研判其39歲的周姓男友涉嫌重大。12日晚間警方也持拘票於新北市三重區將周男拘提到案,據悉,周男疑似得知有地主欲販售陽明山上的土地,找來鄭女與房仲場勘,本應協助尋找買家出售,未料卻反成為鄭女的葬身地。據悉,周男因家人關係得知,過去與他們交好的地主,其因年老欲販售一處位於陽明山平等國小附近的土地,找來周男協助尋找買家脫手,周男於8月3日帶著鄭姓女友和房仲一起上山場勘,進而得知該處地點相當偏僻荒蕪、人跡罕至,晚上更是完全沒有路燈照明。隨後,周男8月16日載著鄭女沿新北市淡水、三芝、石門與金山區一路前往陽明山「郊遊」,竟將鄭女勒斃後丟棄在事先「場勘」過的土地內,隨後沿途下山進入士林區繞行,繼續維持日常生活,而鄭女被發現時遺體已遭啃食,幾乎成為白骨。周男疑似為滅證,火速在犯案的5日後,即將涉案車輛以10萬元價格,賣給桃園一間二手車行。據了解,39歲的周姓男子平時依靠打零工維生,透過交友軟體與鄭女結識,2人因此迅速墜入愛河,交往同居,孰料交往後的日子並未想像中甜蜜,雙方交往月餘就多次因生活習慣、經濟因素等爆發嚴重口角衝突,還曾升級成肢體衝突。周男疑似不滿鄭女提出分手,才會一時情緒失控,痛下殺手。而鄭女遺體被尋獲時,其遺體已遭啃食幾乎成白骨,至今仍無法全部尋回。警方也在11日於周男三重區的住處,持拘票將人逮捕到案,起初周男拒不認罪,儘承認有和鄭女前往陽明山,但仍狡辯鄭女是自己負氣下山,並不清楚鄭女後續行蹤,直到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找出鄭女最後出沒的地點,研判鄭女可能遭丟棄在附近,出動大批警力大規模搜山,才尋獲鄭女已遭啃食成白骨的遺體。全案後續也依殺人罪嫌與遺棄屍體罪嫌移送,複訊後經士檢聲押獲准。
獨/叫外送要等6小時?政大巴基斯坦男學生宿舍偷玉米棒卻瞎掰
政治大學一名接受華語教師培訓實習的巴基斯坦男學生,偷走宿舍外送區的黃金玉米棒和茉莉蜜茶被抓包,卻變出一張foodpanda訂購單影本,辯稱他有叫外送,當天吃感冒藥精神不好誤拿別人的,但他無法解釋為何上午11點半叫玉米棒和蜜茶需要等到晚上6點才去拿?法官要求他交出手機勘驗原始訂購紀錄,他說回老家摔壞了,加上監視器拍到他犯案前左顧右盼,確定沒目擊者才下手,並非神智不清的狀態,因此仍認定他涉犯竊盜罪,判罰4千元。2025年2月6日傍晚5點17分,政大一名女學生在萊爾富買了2個便當、1罐400毫升的茉莉蜜茶和1支黃金玉米棒,帶回自強十舍,她沒先用餐而是擺在外送桌上,去找宿舍輔導員,晚上8點出來時,發現只剩2個便當,疊在上面的玉米棒和茉莉蜜茶不見了,輔導員獲報調監視畫面,認出嫌犯是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學生馬蘇德。依據監視畫面,馬蘇德在案發當晚6點5分現身,左右張望共11秒後靠近外送桌,先拿玉米棒放進外套口袋,再拿起飲料離開;隔天傍晚5點多,他提了一袋東西擺回外送桌,裡面裝著玉米棒和蜜茶。馬蘇德之所以物歸原位,是因為宿舍輔導員一直找不到他,案發隔天下午才聯絡到,他辯稱自己透過外送平台也叫了類似的東西,不過被偷女學生堅持提告,台北地檢署以竊盜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馬蘇德仍不認罪,提出一張外送訂單影本,訂購時間是2025年2月6日上午11點半,買了一罐250毫升的茉莉蜜茶,但他拿走的茉莉蜜茶是400毫升。法官質疑,只是超商賣的罐裝飲料和小吃,外送員再怎樣都不會超過1小時才送到,為何馬蘇德訂完過6小時才拿?馬蘇德提不出合理解釋,對於法官要求提供手機以確認原始外送訂單資料,他的說詞變來變去,在地檢署說手機帶回巴基斯坦留給媽媽用,到了法院改口,回老家時不小心摔到地上,讓法官覺得他只是找藉口不勘驗手機。馬蘇德堅稱,當天感冒吃藥昏昏沉沉才會誤拿,卻沒有病歷可佐證,加上北院看了監視畫面,更不採信病情牌,認定他隨意竊取別人的財物,法治觀念薄弱又各種狡辯,審酌本案犯罪金額僅64元,他有意願調解但未成立,判處罰金4千元。馬蘇德犯案時,正在進行華語教師培訓實習,這也成了他不被趕回巴基斯坦的金鐘罩,法院考量他長期在台灣念書,目前讀博士班,偷玉米棒和茉莉蜜茶犯罪危害不大,也看不出他將來還會危害我國治安,所以不需要驅逐出境。
獨/IKEA爆衝突!垃圾桶用到超髒才退貨遭拒 男客砸傷女主管
連鎖家具賣場IKEA爆發奧客退貨傷人糾紛。一名男子去IKEA新莊店買垃圾桶,用到超髒才帶回賣場退貨遭拒,他當場暴怒,拿垃圾桶砸女主管之後打算「肇事逃逸」不等警察來,拉扯之際又弄傷女主管,新北地院判處拘役30日,雙方二審和解,高等法院改判男客人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IKEA未拆封商品60天內可全額退費,卡友的退費優惠期更長達365天;即使是已拆封商品,只要物品完整、無使用痕跡也可全額存至卡友的退款卡,退貨政策較一般賣場寬鬆許多。潘姓男子2024年9月17日下午到IKEA新莊店退貨,但他帶來的垃圾桶標籤已撕,垃圾桶蓋、桶身、底部多處髒汙未清還有刮痕,當時賣場由劉姓女主管出面說明退換貨規定,並告知這個垃圾桶無法退貨;潘姓男子越聽越怒,先丟桶蓋再扔桶身,意外砸中劉姓女主管左手。劉姓女主管報警後,見到潘姓男子砸完垃圾桶閃人,立刻追上攔截,雙方在賣場門口發生第二波肢體衝突,潘姓男子拉傷劉姓女主管右手,此時保全現身一起阻止他離開,等警方到場;女主管就醫驗傷,左前臂表淺擦挫傷、右上臂與右前臂表淺擦挫傷,因此到新莊分局提告,新北地檢署以傷害罪起訴。一審審理期間,劉姓女主管指責潘姓男子亂砸垃圾桶已影響賣場營運和她上班的情緒,也對她造成傷害,希望法院從重量刑;新北院考量兩造沒達成和解、潘姓男子不認罪,量處拘役30天。潘姓男子上訴仍無罪答辯,他認為醫師沒診斷劉姓女主管「生理機能確有受損」、他只是拉扯沒毆打、女主管的傷是因為硬拉他才造成,所以他沒有觸犯傷害罪。高院合議庭完全不採信潘姓男子的辯詞,但考量他丟垃圾桶砸傷被害人並非蓄意而是不小心,加上他二審期間調解成立,因此撤銷原判決判拘20日。IKEA女主管其實有表達原諒潘姓男子,同意判緩刑,二審判決特別說明為何不給,潘姓男子犯後態度始終如一,上警局、地檢署、法院一二審都不承認犯行,直到高院辯論終結之後才和解,這代表他並非真心覺悟後悔,也難保他沒有再犯之虞,所以沒得緩刑,該罰的還是要罰。
懷疑出軌!狠男殺女友棄屍陽明山害她成白骨 家屬尋下落直言:不要問了
北市一名鄭姓女子因有半月與家人遲遲無法聯繫上,10日警方接獲家屬通報失蹤,卻被發現鄭女已有多天未有訊號與帳戶使用紀錄等,懷疑案情並不單純,研判其39歲的周姓男友涉嫌重大。12日晚間警方也持拘票於新北市三重區將周男拘提到案,而鄭女遺體被尋獲時,其遺體已遭啃食幾乎成白骨,周男稍早也被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據悉,周男8月16日載著鄭女沿新北市淡水、三芝、石門與金山區一路前往陽明山「郊遊」,涉嫌將鄭女勒斃後丟棄在平等國小一帶的偏僻草叢內,隨後沿途下山進入士林區繞行,並繼續維持日常生活,而鄭女被發現時遺體已遭啃食,幾乎成為白骨。據了解,39歲的周姓男子平時依靠打零工維生,透過交友軟體與鄭女結識,2人因此迅速墜入愛河,交往同居,孰料交往後的日子並未想像中甜蜜,雙方交往月餘就多次因生活習慣、經濟因素等爆發嚴重口角衝突,還曾升級成肢體衝突。周男疑似不滿鄭女提出分手,並認為鄭女持續與其他男子聊天,涉嫌出軌,才會一時情緒失控,痛下殺手。鄭女的家屬平時與鄭女關係緊密,卻已有長達半月時間無法與鄭女聯絡上,撥打鄭女手機還發現鄭女門號已遭停話,察覺有異向警方報案協尋,並在2天前發文協尋,表示鄭女8月16日晚間6時許於陽明山馬槽橋、士林菁山路一帶失聯,最後手機定位在三芝區,希望能夠民眾能提供相關線索協尋,未料卻只尋獲鄭女的遺骨。警方也在11日於周男三重區的住處,持拘票將人逮捕到案,起初周男拒不認罪,儘承認有和鄭女前往陽明山,但仍狡辯鄭女是自己負氣下山,並不清楚鄭女後續行蹤,直到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找出鄭女最後出沒的地點,研判鄭女可能遭丟棄在附近,出動大批警力大規模搜山,才尋獲鄭女已遭啃食成白骨的遺體。面對家屬質疑,周男甚至將手機對話紀錄全數刪除,表示自己並不清楚鄭女下落,直言「不要問了」,事後更將做案車輛以10萬元價格賣給桃園一間二手車行,試圖滅證。全案後續也依殺人罪嫌與遺棄屍體罪嫌移送。
女疑遭勒斃棄屍陽明山遭啃食成白骨 男友行兇5天後淡定賣車滅證
北市一名鄭姓女子因有半月與家人遲遲無法聯繫上,10日警方接獲家屬通報失蹤,卻被發現鄭女已有多天未有訊號與帳戶使用紀錄等,懷疑案情並不單純,研判其39歲的周姓男友涉嫌重大。12日晚間警方也持拘票於新北市三重區將周男拘提到案,據了解,周男也疑似在犯案約5天後隨即將涉案車輛以10萬元價格變賣給二手車行,而鄭女遺體被尋獲時,其遺體已遭啃食幾乎成白骨。據悉,周男8月16日載著鄭女沿新北市淡水、三芝、石門與金山區一路前往陽明山「郊遊」,涉嫌將鄭女勒斃後丟棄在平等國小一帶的偏僻草叢內,隨後沿途下山進入士林區繞行,並繼續維持日常生活,而鄭女被發現時遺體已遭啃食,幾乎成為白骨。周男疑似為滅證,火速在犯案的5日後,即將涉案車輛以10萬元價格,賣給桃園一間二手車行。據了解,39歲的周姓男子平時依靠打零工維生,透過交友軟體與鄭女結識,2人因此迅速墜入愛河,交往同居,孰料交往後的日子並未想像中甜蜜,雙方交往月餘就多次因生活習慣、經濟因素等爆發嚴重口角衝突,還曾升級成肢體衝突。周男疑似不滿鄭女提出分手,才會一時情緒失控,痛下殺手。鄭女的家屬平時與鄭女關係緊密,卻已有長達半月時間無法與鄭女聯絡上,撥打鄭女手機還發現鄭女門號已遭停話,察覺有異向警方報案協尋,並在2天前發文協尋,表示鄭女8月16日晚間6時許於陽明山馬槽橋、士林菁山路一帶失聯,最後手機定位在三芝區,希望能夠民眾能提供相關線索協尋,未料卻只尋獲鄭女的遺骨。警方也在11日於周男三重區的住處,持拘票將人逮捕到案,起初周男拒不認罪,儘承認有和鄭女前往陽明山,但仍狡辯鄭女是自己負氣下山,並不清楚鄭女後續行蹤,直到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找出鄭女最後出沒的地點,研判鄭女可能遭丟棄在附近,出動大批警力大規模搜山,才尋獲鄭女已遭啃食成白骨的遺體。全案後續也依殺人罪嫌與遺棄屍體罪嫌移送。
天菜男警留停兼差男公關涉詐女客百萬 出庭不認罪但願意調解
台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前警員莊寧,2023年2月到2024年7月留職停薪期間兼差男公關,去「W男模會館」上班期間認識一名張姓女客人並收下100萬元,但他後來斷聯,留停期滿回警局上班後,還跟女友結婚,因此挨告詐欺遭北檢起訴,今天首度開庭,他不認罪但願意調解,法官安排在10月2日進行。莊寧身形瘦高,年過30但有一張娃娃臉,外型有男模等級,本日出庭穿襯衫、牛仔褲再搭灰色西裝外套,記者問他會還張小姐100萬元嗎?不認罪為何想調解?覺得跟對方只是民事糾紛嗎?為何當警察還去做公關?有什麼經濟需求嗎?為什麼跟張小姐往來後來跟女友結婚?他都沒回答。莊寧過去協助記錯停車位置的民眾找回愛車,獲得文山一分局發新聞稿表揚為「暖警」,他原本就有論及婚嫁的女友,以家庭因素為由,申請2023年2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留職停薪獲准,但他在留停期間另外任職於W男模會館。依據檢方調查,莊寧努力經營多名女客人的關係,並對其中一名張姓女子傳LINE表達「我可以只喜歡妳」、「妳只能寵我哦」,並語帶醋意形容張姓女子與其他男模很親密,他還提到長輩需要醫藥費,希望等經濟穩定一點再培養感情,以欲拒還迎的手段擄獲芳心,張姓女客人最終匯了100萬元過來。但莊寧收錢失聯,留停期滿就不再兼差男模回任警職,並跟女友結婚,張姓女子察覺上當提告;檢警偵辦另外發現莊寧回任後翻拍民眾個資、報案紀錄、戒護人犯畫面給之前結識的李姓女客,在今年7月以違反個資法和詐欺罪起訴。文山一分局在起訴當天開人評會,記莊寧兩大過免職。首次開庭8分鐘結束,莊寧否認犯罪,聽到張姓女子的委任律師表示願意調解之後,立刻回覆也有意願和解。
郭書瑤怒撕欠費公告影像外流 副主委挨告認錯內幕曝光
藝人郭書瑤前年遭鏡週刊爆料積欠管理費、包裹堆著不領,還撕下電梯公告,為此懷疑社區管委會外洩監視影像,對副主委提告妨害秘密及個資法;蘇姓副主委原本立場強硬,渾不知檢方已問過社區離職秘書,掌握私訊及群組對話紀錄,可證實就是副主委指示調閱郭書瑤撕公告畫面,對副主委「亮牌」後,她意識到自己可能觸法才軟化,承辦檢察官把握「柔性司法」的良機,花了一年時間力勸雙方放下,讓副主委道歉坦承行為失當,郭書瑤也具狀撤告成立調解,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不起訴。依據不起訴書,郭書瑤長期不繳管理費又不理管委會多次催繳,雖在2024年5月8日繳清3月和4月管理費,但沒告知社區財務秘書,仍被貼出催繳公告,郭書瑤在5月14日看到,詢問財務秘書已繳費可不可以拿下公告?財務秘書向蘇姓副主委確認,副主委說等她回家再處理,不過郭書瑤沒等副主委回社區就自行撕掉;郭書瑤第二次撕公告在2024年5月15日,因為社區把她包裹不領走堆大廳的事昭告天下。鏡週刊2024年5月27日爆料此事並公開郭書瑤撕公告的畫面,2025年6月10日她前往北檢提告,因為副主委才是掌管社區大小事的關鍵人物,郭書瑤並未對所有可能接觸監視畫面的人都告進去,只告副主委一人。本案由北檢主任檢察官陳映蓁親自偵辦,傳喚副主委之前,先確認有哪些人參與調閱監視影像。由於郭書瑤社區的物業公司人事異動頻繁,檢方花了一番功夫才找到案發時擔任財務秘書、已經離職的程姓男子,他出示手機對話紀錄,蘇姓副主委指示他調畫面,收到影片後再傳到一個群組「事事如意」,裡面4名成員都是社區管委。蘇姓副主委最初到案態度堅定,不認錯也不認罪,直到陳映蓁告知前財務秘書已供出她下令調畫面並轉傳,才讓她鬆動,但她強調影片已傳到群組,不知誰去爆料;後續歷經區公所多次調解,蘇姓副主委終於致歉,郭書瑤向北檢遞狀撤告。副主委被告兩項罪名,妨害秘密屬告訴乃論,因郭書瑤不追究所以不起訴;個資法屬公訴罪,檢方認定副主委找財務秘書調郭書瑤撕公告的畫面並轉傳群組,動機是處理社區公共事務以保障住戶權益,而且並無具體事證可證明副主委不當利用監視影像,因此也不起訴。檢方對「事事如意」群組4名管委都傳過,但無人承認外流影像,至於鏡週刊記者則未傳喚到案。
老虎伍茲達認罪協議!吊照5年「免入獄」 法官警告:敢開車就回去被關
高爾夫球傳奇老虎伍茲(Tiger Woods)今年3月發生翻車事故後遭控在藥物影響下駕駛(DUI),案件在當地時間週三出現重大進展,現年50歲的伍茲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較嚴重的DUI罪名獲撤銷,得以避免入獄,但駕照將遭吊銷5年,另須繳納約1500美元(約新台幣4萬7千元)罰款。伍茲原本對DUI指控表示不認罪,此次則針對所有罪名改採「不抗辯」答辯,法院隨後判決有罪。他因魯莽駕駛及粗心駕駛各遭吊照5年,由於兩項處分同時執行,實際吊照時間為5年。法官史提爾(Darren Steele)更當庭嚴厲警告:「沒有任何例外。如果你因任何理由開車,你就會立刻回到監獄。」案件源於今年3月27日,伍茲駕駛休旅車行經佛州朱比特島住家附近時翻覆。他事後向警方表示當時正低頭查看手機,沒有注意到前方卡車減速,所幸事故並未造成其他人員受傷。警方當時在伍茲口袋找到2顆止痛藥氫可酮(hydrocodone),並記錄他出現精神萎靡、反應遲緩、大量出汗、雙眼充血及瞳孔明顯放大等狀況。不過檢方表示,2名毒理學家檢視證據後,都認為不足以證明伍茲確實因氫可酮影響駕駛能力,加上他歷經多次背部與膝部手術,有相關藥物耐受性的醫療紀錄,因此最終撤銷較嚴重的DUI罪名。面對外界質疑伍茲是否因巨星身分獲得優待,州檢察官巴克達爾(Thomas Bakkedahl)予以否認,並強調伍茲未來絕對不能開車,「他是全世界辨識度最高的面孔之一,不管在哪裡,都一定會有人認出他。」
為總統看球場勘偷走峮峮簽名球 2國安特勤切割刑責全賴學弟
總統賴清德今年2月前往台北大巨蛋觀賞台日棒球交流賽,3名國安特勤涉嫌利用賽前場勘的機會,偷走6顆啦啦隊員峮峮的簽名球及主辦單位的護照套,遭竊盜罪及贓物罪起訴,今日在台北地院開庭,事發時由憲指部支援特勤中心的江旻峰少校(38歲)認罪,希望付5萬元做公益換取輕判與緩刑。時任特勤中心編審的林宗翰中校(42歲)、警安組組員涂志名少校(41歲)都不認罪,林宗翰在庭上發牢騷,案發時他再服役2個月就滿20年,但國安局馬上記兩大過汰除他;涂志名則向法官伸冤,國安局內部調查要求直接認罪,但他真的沒偷竊也沒有收受贓物的犯意。本案7月13日開審查庭時,江旻峰就承認犯行,林宗翰、涂志名否認偷峮峮簽名球,北院另外分案審理,今天開準備程序,法官告知三名被告,6顆簽名球和部分收納袋已歸還,「不是那麼大的事情」,如果認罪可改用簡易判決程序判刑6個月以下,加上三人都沒前科,若有公益捐或者跟被害人成立調解,可給緩刑。江旻峰原本是憲指部警衛大隊少校組員,案發時支援國安特勤中心警安組。(圖/劉松霖攝)但江旻峰的律師馬上表明,被害人「跟國安局有過節不願調解」,法官便調整立場,公益捐即可,並諭知休庭讓被告跟律師討論。恢復開庭後,江旻峰維持認罪並表示願意捐5萬元給公庫或指定機關團體,律師說江旻峰從4月份到現在都失業,最高負擔的金額就是5萬元,希望從輕量刑及緩刑。涂志名表示,當時他帶著2024年世界棒球12強紀念球過去,聽到江旻峰說可幫忙處理「球員」的簽名球,才把公事包留下,從密錄器譯文可知,他不曾對江旻峰明示或暗示想要啦啦隊員的簽名球,他發現球上有簽名,曾勸林宗翰與江旻峰不要拿,「這是要發的」;他後來打開公事包,只注意自己帶的紀念球而沒細看,當天晚上才知道有護照套。國安局特勤中心警安組前中校編審林宗翰。(圖/民眾提供)涂志名當庭訴苦,自始至終沒有竊盜行為、沒有收受贓物的犯意,局裡調查要他認罪,但他真的沒做這件事,所以很難抉擇,他有家庭問題需要面對。江旻峰案發時配戴密錄器,有錄到對林宗翰說:「學長,包包放這裡,等下我處理」,林宗翰回答「好」,林宗翰特別對此解釋,江旻峰待過總統警衛室,常常有機會跟主辦單位協調,他認為江旻峰協調時可以取得簽名球才會說好,但其實他並不是要啦啦隊的簽名球,而是要球員簽名球,密錄器譯文有一段是江旻峰說「我直接裝了,學長」可見他和涂志名都沒有裝簽名球的動作,並無竊盜主觀犯意。林宗翰說,國安局內部調查時,明知他軍旅生涯再2個月就滿20年,仍立刻記兩大過汰除,他現在已經沒有軍人的身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