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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太電百億出獄當「會長」?美女法官超疑惑 孫道存胞弟:他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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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電前總經理孫道亨否認挪用公款供養大嫂及租車代步。(圖/劉松霖攝)

太電前總經理孫道亨否認挪用公款供養大嫂及租車代步。(圖/劉松霖攝)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的弟弟孫道亨,任職太電總經理期間,涉嫌指示公司主管購買243萬元郵政禮券兌換現金,交給孫道存嫩妻吳逸玲,又花657萬元租3輛豪車接送孫道存夫婦,台北地檢署今年7月以《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起訴孫道亨及時任太電協理林世章,今天首度開庭,孫道亨不認罪,林世章認罪,但爭執租車金額未達500萬元,因全案涉及沒收第三人犯罪所得,法官考慮讓吳逸玲參與訴訟並傳喚她出庭,檢辯雙方均無意見。

孫道存是名媛孫芸芸之父,他結過三次婚,孫芸芸是第二任妻子何念慈所生,第三任妻子吳逸玲(原名吳逸萍)是孫道存國中同學的女兒,兩人相差32歲、認識50天便閃婚,12年婚姻中孫道存大約2年8個月都在坐牢,第一次是太電掏空案,2017年9月29日發監執行,2020年1月1日出獄,第二次則是基金會公益侵占案,2021年4月13日入獄,同年11月17日因癌症保外就醫期間病逝。

已故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的嫩妻吳逸玲。(圖/翻攝吳逸玲IG)
已故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的嫩妻吳逸玲。(圖/翻攝吳逸玲IG)

依據起訴書,孫道存因掏空太電於2017年9月入獄,孫道亨指示部屬以公司尾牙、員工生日禮金、交際費等項目,核銷吳逸玲購買的郵政禮券共243萬元,又在孫道存2020年刑滿出獄後,以公司名義租用賓士、福斯、豐田共3輛豪車接送孫道存夫婦,包括租金、油錢、保養費共657萬元,導致太電總共損失900萬元。

檢察官起訴孫道亨與林世章特別背信罪,並向法院聲請沒收、追徵吳逸玲所取得的900萬3850元(243萬餘元現金與657萬餘元車輛支出)不法所得。

今日開庭由歐陽儀法官進行準備程序,林世章坦承犯行,也不爭執起訴證據清單的證據能力,但質疑檢方對經理人角色及賓士車的認定,委任律師表示,賓士車給外賓和高階主管使用,孫道存的公務車只有豐田1輛而已,並未限制搭載對象,而且租車保證金可退還,租車部分的犯罪金額應低於500萬元。

太電前協理林世章認罪,並請法院審酌誰才是真正受益者。(圖/劉松霖攝)
太電前協理林世章認罪,並請法院審酌誰才是真正受益者。(圖/劉松霖攝)

孫道亨否認犯罪,辯護律師說,他有核決郵政禮券的支出,但太電有相當多交際費支出,總經理沒辦法一一核實:孫道亨不知道禮券會換成現金,也不知會交給孫道存或吳逸玲

至於租車公款私用部分,孫道亨的律師表示,他並未參與核決賓士車的費用,也沒決定租用或了解使用情形,而且孫道存其實沒用到賓士車;福斯車已經租很久,合約到期後,總務部門決定續租,不會經過總經理,何況吳逸玲說沒用過這輛車,檢方起訴恐有所誤會;豐田車則因為孫道存出獄後由太電聘為「會長」,會進公司開會,處理公司資產活化事宜,派車給孫道存符合公司利益。

歐陽儀對於孫道存的「會長」職感到不解,分別詢問兩名被告太電有什麼部門或協會、公會的職稱叫做會長?林世章說,他從1991年4月1日起任職太電,孫道存入獄前稱為副董事長,出獄後告知我們叫他會長;孫道亨說,從2004年起擔任總經理,太電沒有會長,公司以前跟日本往來,知道日商有會長這個職稱。

歐陽儀追問,所以太電除了董事長還有會長?孫道亨回答,這是榮譽職務,想到孫道存「過去對公司的貢獻」,原本想在他出獄後聘為榮譽董事長,但他認為不妥,加上太電之前就有孫法民、仝玉清兩位榮譽董事長,所以掛名會長。

歐陽儀也問兩名被告,若有犯罪所得,應該向誰沒收或追徵?是否有必要通知吳逸玲參與訴訟及出庭?林世章的律師回應,車子不是林世章開車或搭乘,他就是一個上班族,在犯罪過程中沒獲得任何利益,請庭上審酌到底誰是真正受益的人,對於吳逸玲是否參與訴訟沒有意見;孫道亨的律師說,依照起訴書認定,受益人應是孫道存或吳逸玲,是否通知第三人沒收沒意見,尊重審判長的決定。檢察官也說沒意見,會再具狀表達。

歐陽儀法官(左)考慮傳喚吳逸玲出庭。(圖/劉松霖攝)
歐陽儀法官(左)考慮傳喚吳逸玲出庭。(圖/劉松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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