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無
」 立法院 霸凌
法官謊報「盜帳號」下場出爐!高雄請調新北遭拒 匿名發文取暖又挨轟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張浩銘因申請調動遭拒,上「法官論壇」匿名抨擊決議過程粗糙草率,馬上被猜出身分,他改用其他名稱寫文章自誇自讚,仍被抓到是分身發文,他卻對司法院資訊處回報有人盜用帳號,引發這起「法官謊報案」,張浩銘滅火不成反遭火撲,懲戒法院今天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大約60多萬元。張浩銘從律師轉法官,2024年12月分發高雄地院,2025年3月請調到新北地院,理由是父母年事已高,有醫療需求也希望他就近照顧,不過新北院開會拒絕他請調。張浩銘得知申請失敗,以「不吐不快」為名上法官論壇發表文章:「最近有某法官申請特殊調動,從甲法院調動到乙法院,甲法院已經決議通過,乙法院是收人的法院,竟然表決不同意,席間還有學長姐表示乙法院是艱困法院,某法官的情況不適合來」「變向(相)的法官會議的程序跟審查,比審判還要粗糙。某法官的情況真的很艱困,但很遺憾乙法院的會議程序好草率。這樣乙法院統調(每年8月例行調動)的時候也可以不用補人了,有人想來還拒絕,不是很艱困嗎?」張浩銘旋即遭其他法官戳破真實身分,還回敬他沒戰力又不敬業,張浩銘改用「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之名再發文,自誇有努力工作,但有人揪出兩篇文章IP相同,都是張浩銘寫的。眼看紙包不住火,張浩銘謊稱帳號遭盜造成困擾,請司法院資訊處協助刪文,後來因高雄地院提供P位址查核比對,張浩銘自知理虧,寫信對司法院資訊處坦承都是他發文,信中提及「並無資安疑慮...造成貴處困擾,深感抱歉」。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張浩銘增加司法院資訊處工作負擔、損害法官正直形象,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首度開庭時,張浩銘不認謊報,聲稱只是表達不當,還請求不公開審理,因為他仍擔任法官,若將個人資訊暴露於社會,會造成全家困擾,也會影響他的審判工作;司法院代表回應,移送事實跟張浩銘個人及家庭狀況沒有關聯,沒必要不公開審理。職務法庭諭知本案仍應公開進行。本案辯結時,張浩銘鬆口道歉,他知道造成司法圈困擾,請求判決申誡,如果罰俸希望不超過2個月;司法院代表請求懲戒法庭依法評會的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15日上午判罰張浩銘6個月薪水,本案可上訴。
獨/「蘇震清2.0」詐欺犯想出海酬神 法官打臉「神威無遠弗屆」
一名塔位詐騙集團的主嫌計畫今年6月前往小琉球拜廟酬神,但他因案遭限制出境、出海,向高等法院聲請暫時解禁以維護他宗教自由的權利,結果遭到駁回,合議庭提點這名詐欺犯「神威無遠弗屆」,不一定非得出海才能感謝神明。小琉球位於屏東縣西南方海面,唯一往返台灣本島的交通方式是搭船,捲入SOGO經營權收賄案的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也因弊案纏身遭限制出海,但他在2023年4度去小琉球選民服務以及為兒子助選,已違反強制處分,曾被二審法官叫回來開庭並告知往後每次去都必須得到法院同意。「蘇震清2.0」事件主角叫做李晟瑞,在萬福禪寺靈骨塔詐欺案中騙走14人血汗錢,2022年台北地院判刑24年,他不服上訴,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合議庭審酌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也有必要限制出境、出海,確保日後審判、執行程序可順利進行,從2025年4月14日裁定自4月1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於去年12月8日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李晟瑞想在今年6月12日到15日、19日到22日期間,與家人一同前往屏東縣琉球鄉的三隆宮、池隆宮、真武堂酬神還願,他認為這是個人宗教信仰,攸關他的「心理安全」,請法院衡量他積極配合審理與遵期到庭,並無逃匿或遲延訴訟程序的進行,他願意具保以暫時解除「禁海令」。高院指出,縱使李晟瑞之前都如期出庭,這跟他搭船出海後會不會趁機潛逃並無必然關係,因此仍有限制出海的必要,何況他一審判刑超過20年,基於人性趨吉避凶,他逃亡藏匿的可能性極高;況且「神明無所不在」,李晟瑞可誠心祝禱,以其他方式表達對神明的敬意與謝意,尚無出境、出海的急迫性及不可替代性,所以駁回聲請。
年輕夫妻沉迷網咖玩遊戲! 南韓7月大男嬰「活活餓死」體重僅剩3公斤
南韓大田廣域市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人倫悲劇,一對20多歲夫妻疑似因沉迷電腦遊戲,頻繁泡在網咖,疏於照顧7個月大的兒子,導致男嬰因營養不良及脫水死亡。警方調查發現,男嬰過世時體重僅約3公斤,幾乎與新生兒相同,目前已將夫妻2人逮捕送辦。根據《韓聯社》報導,大田市一間醫院本月5日向警方通報,一名嬰兒送醫前已失去生命跡象。警方介入調查後,經法醫解剖確認,男嬰的死因是營養不良及脫水。警方指出,死亡男嬰年僅7個月,依南韓疾病管理廳公布的生長曲線,同齡男嬰平均體重約8公斤,但男嬰死亡時體重僅約3公斤,幾乎與新生兒的體重相同,顯示其長期營養不足。警方調查發現,男嬰父母是一對20多歲夫妻,沒有固定工作,平時長時間沉迷電腦遊戲,並且頻繁出入網咖,因此疏於照顧男嬰。警方確認,兩人沒有精神疾病或智能障礙,除了死亡的男嬰外,並無其他子女。據了解,這對夫妻承認疏於照顧小孩,但否認有意殺害男嬰。警方認為,夫妻倆長期未提供嬰兒維持生命所需的基本照顧,目前已依虐待兒童及謀殺等罪嫌將2人逮捕,並朝故意疏忽致死方向偵辦。
「新北20年老店」拒評比仍獲米其林必比登 懇求饕客:不要比較或責難
米其林指南今(14)日公布《臺灣米其林指南2026》,全台共有146家餐廳入選,其中新北三峽「阿爸的客家菜」名列13家新入選店家之一。不過,「阿爸的客家菜」先前就曾透露,有客人因此對店家有不少挑剔與刁難言論,嚴正表明「阿爸的客家菜」未曾報名、也不接受任何相關評比。位於新北市三峽的「阿爸的客家菜」今年6月曾在官方粉絲專頁發布聲明表示,本店從未報名、提供資料或參與米其林必比登相關評選,並已明確表達不接受任何相關評比,但根據米其林指南官方回覆,所有評審皆以匿名方式自行探訪,是否收錄與推薦,全由評審團隊獨立決定,與本店家並無合作或參與關係。「阿爸的客家菜」表示,若消費者是因必比登推薦而前來用餐,店家仍誠摯歡迎,但也希望大家不要以「必比登的標準」來要求、比較或責難餐廳;綜上所述,若本店曾被列入相關推薦,皆屬米其林指南依其獨立評選機制所做的決定,並非本店主動申請或參與評比的結果。「阿爸的客家菜」透露,之所以發出聲明,是因為自從被點名「必比登推薦」後,前來用餐的客人開始增加不少言語上的挑剔與刁難,業者強調本店最在意的,始終是把每一道菜做好,讓喜歡這個味道的客人吃得開心,而不是追求評比,「世界上沒有一間餐廳能讓所有人滿意,但阿爸會盡全力,讓喜歡這個味道的人,吃得開心、吃得值得」。儘管如此,米其林指南今年仍將「阿爸的客家菜」列入必比登推介,指南介紹指出,餐廳創立於2000年,店內空間散發著復古風情,來自高雄的主廚擁有超過30年料理經驗,因其客家出身而致力於透過菜色發揚客家的醬缸文化,多以自家日曬、醃漬、發酵的食材調味。尤其推薦鳳梨醬清蒸鮮魚,醬料以高雄大樹的土鳳梨製作,加入豆粕、甘草和鹽醃漬3個月以上,風味鹹香醇厚,搭配酸酸甜甜的新鮮鳳梨,令魚肉的味道富有層次。
把綠豆湯當水喝!婦3天灌4500毫升腦出血險死 醫點名3類人注意
炎炎夏日,不少民眾習慣喝綠豆湯消暑解熱,但若飲用方式不當,恐對健康造成影響。中國大陸福建省福州市1名罹患高血壓多年的女子,因連續3天將綠豆湯當水喝,每天飲用約1500毫升,最終突發劇烈頭痛、嘔吐並陷入昏迷,送醫後確診腦出血,引發外界關注。《羊城晚報》報導,該女子長期規律服用降血壓藥物,血壓控制原本相當穩定。由於聽聞綠豆湯具有消暑、解毒功效,她一連數日大量飲用,不料卻突然病發,經搶救後才脫離險境。接診醫師表示,綠豆含有特殊蛋白質成分,可能與部分降血壓藥物結合,影響藥物吸收,降低血中藥物濃度;加上綠豆具有一定利尿作用,可能加速藥物及代謝產物排出,使降壓效果減弱。若短時間大量飲用綠豆湯,可能導致血壓控制失衡,增加腦出血等心腦血管疾病風險。不過,武漢大學人民醫院藥學部博士宋偉受訪時指出,高血壓本身就是腦出血的重要危險因子,該個案應屬多重風險因素交互作用下的極端情況,目前並無證據顯示一般適量飲用綠豆湯就會直接導致腦出血,但提醒正在服藥的慢性病患者,仍應留意飲食與藥物可能產生的交互影響,如有疑問應先諮詢醫師或藥師。此外,醫師提醒,綠豆性質偏寒,脾胃虛寒、容易腹瀉、手腳冰冷、食慾不振者不宜過量食用;正在服用人蔘、黃耆等溫補類中藥者,也應避免大量食用綠豆,以免影響藥效。女性月經期間若攝取過多寒性食物,也可能加重經痛或影響經期。建議可搭配紅棗、陳皮等溫性食材熬煮,或改以綠豆粥等較溫和方式食用,在消暑之餘兼顧健康。
今高溫悶熱飆38度!午後易有大雨 本週天氣不穩定
中央氣象署指出,今天(14日)南方水氣持續北移,天氣不穩定,迎風面南部及東南部不定時有短暫陣雨或雷雨,其他地區上半天也有零星降雨,中午過後會有局部短暫雷陣雨,午後降雨機率高,中部以北及其他山區容易有局部大雨,尤其中部以北山區有短延時豪雨發生的機率;溫度方面,花東高溫約31至32度,西半部及宜蘭普遍在33到35度,感受悶熱,尤其中南部內陸及花蓮的縱谷內有局部36度左右高溫發生的機率,提醒民眾多補充水分,避免中暑。氣象專家吳德榮在「氣象應用推廣基金會」專欄「洩天機教室」撰文道,最新歐洲模式(ECMWF)模擬顯示,今日至下週一(20日)低層大氣偏南風及南方海面有豐沛水氣,今、明(15日)的南部、東南部,週四(16日)至下週一的南部,偶有局部短暫降雨;因太平洋高壓偏弱,大氣不穩定,午後常有強對流在山區發展,並擴展至部分平地,應注意雷擊、強風、瞬間強降雨。未降雨前天氣偏熱,要注意防晒、防中暑。今日各地氣溫如下:北部24至36度、中部24至37度、南部24至38度、東部23至37度。吳德榮表示,下週二至週四(21至23日)低層偏南風減弱及南方水氣減少,太平洋高壓仍偏弱,午後有對流在山區發展,僅少部分鄰近平地受到影響。各地白天偏熱,要注意防晒、防中暑。吳德榮提到,最新氣象署「路徑潛勢預測圖」顯示,今年第11號颱風「海神」勉強跨過輕颱門檻,增強條件不佳,壽命很短,其行徑北北西轉北北東;最新各國模式模擬顯示,「海神」雖處高海溫的環境,但垂直風偏大,不利其增強。美國模式(GEFS)系集模擬顯示,其行徑先偏北轉東北,對台並無威脅。吳德榮說明,雖然是「超級聖嬰年」颱風,未必都有增強成強颱的條件。
國中生抄罰寫到半夜 家長怒告學校要國賠200萬!結局神反轉「判免賠原因曝」
新北市一名國中男學生,在就讀國中一年級時,因為不滿班導師的管教方式,家長控訴老師不但強迫學生提早到校考試,還自創嚴苛的「成績九宮格」門檻,沒達標就得瘋狂罰抄課文,甚至剝奪學生的午休和體育課,導致孩子身心崩潰、罹患憂鬱症轉學。家長憤而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索賠學費、醫藥費及精神賠償共計200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結局大反轉,法官「因1事」,判決家長全數敗訴。國中男家長控訴般導太嚴苛,制定「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考試沒過就要抄寫課文,孩子因此常常罰寫到半夜。(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家長控訴班導「教導嚴苛」 要求學校賠200萬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男同學的家長指控,孩子讀國一時,當時的班導師規定非常嚴苛,要求學生每天早上7點25分就要到校考試或自習,遲到就要罰抄課文。不僅如此,老師還制定了一張「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訂出孩子根本做不到的高標,只要考試沒過,就要罰抄好幾張稿紙的課文。家長表示,孩子每天為了處罰寫到半夜,放學用跑的去補習班還遲到,甚至因為沒寫完,連午休跟體育課都不能上。她向學校反映後,老師反而懷恨在心,私底下酸孩子:「你的計謀成功了!」導致孩子最後精神壓力大到抗拒上學,最後被迫轉學。家長認為學校督導不週,要求賠償轉學學費、醫療費和母子兩人的精神損失共200萬元。班導反駁稱該學生常常遲到、沒交功課、不訂正錯題目,因此制定抄寫規則絕非故意刁難。(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校方、老師反駁 曝該生常遲到、缺交功課面對家長指控,校方和老師在法庭上提出反駁。學校強調,只有禮拜五配合學校升旗,才要求學生7點25分到校,其他天聯絡簿寫7點40分到校只是自由練習,不計入成績。至於被指控的「成績九宮格」,校方拿出表單正反面澄清,這張表反面是「自我期許計畫」,是老師跟學生討論、家長同意後才寫下的目標,而且後來這套制度根本沒有真正實施。老師坦言,該學生開學後其實「常常遲到、頻繁缺交功課、考試錯了也不訂正」,身為導師,處罰他罰抄課文或要求訂正,本來就是維持基本品格和學業的正常教學手段,絕非故意刁難。法官最終認為校方管教並無不當,且該學生確實常遲到、不交作業,因此老師無違法,國賠也不成立。(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最終判決家長告失敗 關鍵原因曝光 法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親自翻閱甲男當時的聯絡簿,發現孩子確實有頻繁遲到、沒交作業和沒訂正考卷的紀錄。法官認為「守時、寫作業」是學生應盡的本分與基本品格,學生沒做到,老師採取罰抄等管教措施,屬於教師法賦予的正常輔導管教範圍,並無不法。加上表單上有學生自己的簽名,家長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孩子有因為這張表受到額外的處罰。至於老師講「你的計謀成功了」雖然聽起來不妥、酸溜溜的,但還算不上法律上的「恐嚇」。法官最後認定,該班導師的管教雖然比較嚴格,但出發點是為了教學與輔導,並沒有故意虐待或違法侵害學生的權利,既然老師沒有違法,國家賠償就不成立。因此依法駁回原告的所有索賠請求,訴訟費用由家長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單親學妹開口借5萬!呂文婉婉拒竟遭情勒 心寒:我沒有欠妳
資深媒體人呂文婉曾以單親媽媽身分,獨力扶養女兒長大,對單親家庭面臨的壓力感同身受。近日她在臉書分享一段令她百感交集的經歷,一名自稱小她20屆、從未見過面的學妹,因女兒即將升上國中,突然私訊向她借4、5萬元學費。雖然她理解對方的處境,也為此感到心情沉重,但仍選擇婉拒,未料對方竟以「同為單親媽媽,妳應該知道單親的苦」回應,讓她忍不住感嘆:「我沒有欠妳。」呂文婉表示,前幾天收到一封私訊,對方自稱是她大學小20屆的學妹。兩人雖然從未見過面,卻因對方長年在她的社群平台留言互動,因此形成一種「算認識、又不算真正認識」的微妙關係,彼此熟悉卻始終隔著一層距離。學妹向她訴說,自己年輕時因愛情未婚懷孕,原以為孩子出生後就能與男友結婚,沒想到懷孕8個月時,男友竟跪地坦承自己早已有家庭。不過,對方承諾一定會離婚,也保證會照顧她們母女,因此她選擇相信對方,並將孩子生下來。女兒出生後,她辭去工作,全心照顧孩子,男方多年來也負擔母女生活及教育開銷,女兒從幼兒園到小學一路就讀私立學校,生活一直沒有太大問題。然而,就在女兒今年暑假過後即將升上國中之際,約3個月前,男方卻突然失聯,不但沒有任何交代,也停止提供生活費,讓她瞬間失去經濟依靠。學妹隨後傳來女兒即將就讀私立國中的註冊資訊,希望呂文婉能先借她4、5萬元學費,待日後有能力再歸還。呂文婉坦言,看到這裡時,心情十分沉重,也知道對方一定非常慌亂、無助,但考量雙方並無真正交情,因此仍委婉拒絕借款。沒想到,學妹隨後回覆:「我一直以為妳是一個很溫暖的人,同為單親媽媽,妳應該知道單親的苦。」這番話讓呂文婉愣住,直言自己感受到情緒勒索,也忍不住反問:「難道因為我是一個很溫暖的人,就一定有義務幫忙嗎?」她認為,眼前最重要的並不是急著籌措這筆學費,而是冷靜思考未來的人生規劃。孩子升上國中代表新的開始,是否一定要繼續就讀學費高昂的私立學校,值得重新評估。與其勉強維持超出能力範圍的教育支出,不如依照目前的經濟能力重新規劃就學方向,把有限的資源優先用於穩定生活,也讓自己有機會重返職場,才能真正改善母女未來的生活。呂文婉表示,教育固然重要,但比起名校,孩子更需要的是穩定的生活環境、溫暖的陪伴,以及一位願意做出選擇、也勇於承擔結果的母親。她最後強調,向他人求助並沒有錯,但別人的善意不應被視為理所當然,更不能因遭到拒絕就以情緒勒索回應。「我沒有欠妳,天也無絕人之路。」呂文婉也真心祝福這對母女,未來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出路,重新拿回人生的自主權。呂文婉在臉書分享親身經歷,直言求助沒有錯,但別人的善意不該被視為理所當然。(圖/翻攝自臉書,呂文婉)
Uber One今日起漲價!漲幅65%月費變199元 年費要多付790元
Uber宣布調整Uber One會員方案,自7月13日起正式實施新版訂閱價格。此次月費及年費皆調升約65%,其中月訂閱由120元調整為199元,年訂閱則從1200元提高至1990元,學生年訂閱方案也由840元調整至1393元。除了調整會員價格外,Uber同步更新會員權益。新方案上路後,符合資格的Uber搭乘行程,最高可獲得15%的Uber One點數回饋,高於原先最高5%的回饋比例。此外,會員若前往有提供Uber One服務的國家,也可享有主要會員福利,包括符合資格的搭乘行程最高15%點數回饋,以及符合資格訂單可享0元外送費等優惠。Uber表示,家庭共享功能將持續保留,會員可邀請一位家庭成員共同使用Uber One會員福利,無須額外支付費用。值得注意的是,Uber Eats日前已宣布將自7月21日起調整商家抽成,如今Uber One會員方案也同步調整價格,引發外界關注。不過,Uber強調,此次會員方案調整早在一年前便開始規劃,與外送專法並無直接關聯。
颱風假跑西子灣衝浪!警急勸離免罰掀論戰 網友怒喊拿命開玩笑
巴威颱風襲台期間,高雄市政府宣布11日停班停課,提醒民眾減少外出並注意自身安全。然而,卻有民眾目擊一名男子在高雄西子灣南岬頭海域衝浪,相關畫面被拍下後上傳至社群平台,引發大批網友熱烈討論。從照片中可見,男子在海中乘浪,岸邊則有警方不斷揮手示意,希望他盡快返回岸上,現場也聚集不少圍觀民眾,形成強烈反差。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表示,11日晚間6時許接獲民眾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處理,而高雄市警察局鼓山分局新濱派出所員警也同步到場勸導衝浪民眾上岸。經查,當時中央氣象署公布的資訊顯示,台灣南部海域尚未被列入颱風海上警戒區,因此高雄市政府發布的禁止進入海域公告尚未正式生效,執法人員依法只能進行勸導,並無法對該名衝浪男子開罰。事件曝光後,引起網友兩極反應。部分民眾認為,颱風天海象瞬息萬變,即使沒有明文禁止,也應該尊重公共安全與自身生命,不應冒險下海,甚至有人呼籲政府修法,提高違規風險的罰則,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只要未違反現行法令,且具備足夠衝浪經驗,政府不宜過度限制個人自由。海巡署則再次提醒,颱風期間即使部分海域尚未列入警戒範圍,仍可能因長浪、離岸流、強陣風及突發性巨浪而發生危險,海象變化速度遠超一般人預期,一旦發生意外,不僅危及自身生命,也可能增加救援人員的風險與負擔。呼籲民眾在颱風影響期間避免前往海邊從事衝浪、戲水、釣魚等水域活動,共同維護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此次事件也再次引發外界對於「停班停課是否代表全面禁止危險活動」、「地方禁制令何時生效」以及「法律與公共安全如何取得平衡」等議題的討論。未來是否有必要檢討相關法規與應變機制,避免民眾因法律灰色地帶而誤判風險,仍值得政府與社會持續關注。
毒駕如失控飛彈!女子零煞車猛撞轎車 驗出3毒陽性遭重罰送辦
新北市中和區12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一名44歲卓姓女子駕駛租賃小客車,載著50歲唐姓丈夫準備返家,行經興南路二段一間超商前時,竟在完全沒有減速、沒有煞車的情況下,高速追撞停放路旁的一輛轎車,猛烈撞擊瞬間發出巨大聲響,讓站在車旁的兩名民眾嚇得立刻閃避,所幸反應及時,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從監視器畫面可見,卓女駕駛的車輛一路直行,過程中沒有任何煞車跡象,彷彿駕駛人瞬間失神,車頭直接撞上停放在超商前、由27歲蕭姓男子所有的小客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兩輛車車頭及車身均嚴重毀損,現場零件四散,事故畫面相當驚人。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初步確認卓女並無酒駕情形,但員警發現她神情恍惚、言詞閃爍,精神狀況明顯異常,因此依法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顯示,她對鴉片類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毒」)以及安非他命均呈現陽性反應,警方當場依現行犯將她上銬逮捕,並帶返警局偵辦。警方表示,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能力、反應速度及注意力,即使沒有酒精反應,也可能導致駕駛失控,進而釀成重大交通事故。本案雖然幸運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傷,但若當時路旁有行人或機車經過,後果恐怕不堪設想。全案警詢後,卓姓女子依涉嫌公共危險罪(毒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另外,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最高可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扣繳車牌,事故所駕駛的租賃車也依法移置保管。警方再次呼籲,毒駕與酒駕同樣危險,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付出沉重法律代價。
未打方向燈釀命危、酒駕再撞飛外送員! 高雄屏東2起驚悚車禍
高雄市三民區與屏東縣東港鎮接連發生兩起重大交通事故,不僅造成騎士重傷命危,更有酒後駕車撞毀測速照相設備,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兩起事故雖然肇事原因不同,但都再次凸顯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也讓道路安全議題再度成為焦點。第一起事故發生於11日晚間7時15分左右,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與九如一路口。一名57歲林姓女子駕駛休旅車沿民族一路北上,下民族陸橋後準備右轉九如一路,警方初步調查指出,林女疑似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也未依右轉號誌指示通行,導致後方同向直行、22歲越南籍黎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兩車發生猛烈碰撞。強大的撞擊力讓黎男當場噴飛倒地,身體多處擦挫傷,左腿嚴重骨折且深可見骨,現場失去生命跡象,經救護人員緊急處置後送醫搶救,目前仍在急救中。警方表示,林女經酒測後並無酒駕情形,但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詳細事故責任及肇事原因仍有待交通事故鑑定進一步釐清。第二起事故則發生於12日上午8時許,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三段與新厝路口。一輛白色休旅車與一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的外送員發生碰撞後,休旅車瞬間失控,先撞斷路口固定測速照相桿,再一路衝向路旁排水溝,整輛車幾乎呈90度角插入溝渠,僅剩車尾翹起,現場車體零件及測速設備碎片散落四周,畫面十分驚悚。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人車趕往現場救援,61歲林姓男騎士及49歲蔡姓女駕駛均意識清楚,分別因擦挫傷送醫治療。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蔡女沿中正路三段行駛時,與準備左轉新厝路的林男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警方依法實施酒測,結果顯示林男並未酒駕,而蔡女酒測值高達0.44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彰化年輕情侶騎車到台南「陳屍黃金海岸」 死因待相驗釐清
彰化一名18歲男子與17歲女友,10日騎機車到台南市南區入住旅館,深夜卻被發現雙雙陳屍黃金海岸。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從旅館騎機車外出時,女方緊緊環抱男方,認為他殺與加工自殺的可能性低,後續將報請檢方相驗釐清死因。警方10日下午3時許接獲失蹤協尋通報,有一對年輕情侶投宿台南南區一處汽車旅館,似乎意圖輕生,旅館房務人員協助員警打開房門,發現現場有血跡,但年輕情侶不在房間內,只有皮夾、證件、金項鍊、金戒指放在床上。相關監視器畫面顯示,年輕情侶騎車出門時並無異狀,女子也在後座環抱男友。警方進一步追查,2人騎機車往黃金海岸方向行駛,發現機車就停在黃金海岸船屋旁。警方緊急通報消防局、海巡前往搜索,消防局派出3車10人協助。由於當天海象不佳、夜間視線不良,消防人員在晚間近9時許於船屋旁消波塊發現一名男性浮屍,確認就是失蹤的18歲男子;直到11日凌晨3時許,海巡人員也發現一名女性浮屍,打撈上岸後也確認是17歲失蹤女子,兩人均明顯死亡,並未送醫。女方家屬接獲噩耗後相當崩潰,認為女兒不可能自行輕生,懷疑是遭到脅迫。警方勘驗現場跡證,確認機車停放處無打鬥痕跡,案發前後也沒有可疑人員出沒,初步排除加工自殺的可能,將報請檢察官相驗來查明確切死因。《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快訊/巴威發威!北投地熱谷邊坡滑落 電線桿倒塌
受到巴威颱風影響,北市11日刮起強陣風,並有強烈降雨情形,北投中山路、地熱谷旁下午2時許疑不敵強烈雨勢,邊坡泥土滑落,造成電線桿倒塌,並有電線垂落情形,影響路邊多台停放車輛,所幸並無人受傷。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屏東離奇命案!母載重病女赴宮廟問神途中自撞 高大成:出門前恐已死亡
屏東縣新園鄉昨(9日)發生1起離奇命案。1名62歲陳姓女子開車載著持有重大傷病卡的37歲紀姓女兒,準備前往宮廟問神、拜拜,不料途中發生車禍,自撞停放在路旁的機車。然而,坐在副駕駛座的紀女身上並無明顯外傷,卻被發現已經死亡。對此,法醫高大成分析,從初步情況研判,死者很可能在離家前就已經身亡,母親因為難以接受,加上平時就有問神、拜拜的習慣,才想帶著女兒前往宮廟,希望能夠求神救回一命,至於真正死因,仍須等待檢察官相驗結果才能確認。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這起事故發生於昨下午約4時,62歲陳姓女子駕車載著37歲紀姓女兒行經新園鄉中和路時,不明原因自撞停放於路旁的機車。事故發生後,陳女並未受傷,也沒有酒後駕車情形,但警方及救護人員到場後,卻發現坐在右前座的紀女已明顯死亡,因此未送醫急救。據了解,紀女持有重大傷病卡,自幼健康狀況不佳,長年由母親照顧。案發當時,母親正準備載她前往宮廟問神、拜拜,沒想到途中發生自撞事故,也因此意外揭露這起離奇命案。高大成表示,根據現場資訊,救護車抵達時,死者身上已出現屍斑,代表死亡時間至少已超過30分鐘。再加上死者本身患有重大疾病,從事故現場判斷,車禍本身看起來不像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不過,真正死因仍須透過檢察官相驗及後續檢驗才能釐清。例如,若發現雙眼瞳孔大小不一致,可能代表死因與腦部或體內出血有關;若嘴唇出現發黑、瘀青或發紺等現象,則可能與心臟疾病、心肌梗塞導致缺氧有關,至於其他部位,則須進一步檢查是否有明顯外傷或其他致命傷勢。高大成進一步指出,死者被發現時仍倒臥在車內,而副駕駛座椅已被放平。一般而言,這種情況較可能是在死者死亡後,再由他人移動至車內。綜合目前情況初步判斷,死者很可能在家中就已經失去生命跡象,母親因一時難以接受,加上過去已有問神、拜拜的習慣,因此才將女兒載往宮廟,希望藉由宗教方式尋求奇蹟,沒想到途中又發生車禍,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不過,案件的詳細死因及經過,仍須等待檢察官完成相驗後,才能進一步確認。
三重滅門血案!男狠殺妻小岳母遭判3死刑 二審維持原判
三重一名26歲無業男子張泓毅2024年間在家勒斃妻子、岳母與3歲繼子,在伴屍6天後,盜領岳母存款、盜刷其信用卡,一路帶著愛犬逃亡直到被捕。案經偵結起訴後,一審國民法官判處張泓毅3個死刑,全案上訴至2審後,台灣高院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回顧整起事件,26歲無業的張泓毅與陳姓妻子結婚後,與岳母和3歲繼子同住,但張泓毅婚後卻不思進取,不僅拒絕外出上班,還因此欠下賭債。期間,張男向岳母借款還賭債,還冒用岳母名義繼續向銀行貸款,遭岳母追討款項,張男卻因此懷任在心,於2024年4月30日至5月1日凌晨,先是趁著妻子熟睡之際,以枕頭壓臉、勒脖導致妻子窒息死亡;5月2日張男再度以同樣手法,對岳母下手,並在下午以手機充電線勒死3歲繼子。張男殺了3個人後,伴屍6天後一路帶著愛犬往南逃亡,卻不忘偷走岳母與妻子的身分證件、存摺、信用卡與印章等重要個人物品,先是從岳母帳號轉出15萬元自妻子戶頭,將款項分次提領出來,更盜刷岳母信用卡,於交友網站上儲值1899元,直到妻子的姐姐因遲遲無法聯絡上媽媽等人,緊急報警破門,才讓整起案件曝光。對此,張男的律師團主張張男的行為並無預謀、無計畫,其犯案僅有「單純扼頸」,並未達凌虐程度,其犯後更曾向心理師表達對於妻子的愧疚,顯見其有悔意,且嗜賭可治,仍可教化請求免死。但被害的陳家大女兒聽聞完全無法接受,認為唯一僅能接受死刑判決,「他有跟我道過歉嗎?」。
被爆賣大S豪宅、趕走S媽 汪小菲5點聲明一次說清!
女星大S(徐熙媛)去(2025)年2月在日本病逝,令她的親友和粉絲都很傷心。但近期大S遺產話題又引發高度關注,有消息指出,大S生前居住的「台北信義」已被現任丈夫具俊曄放棄繼承,前夫汪小菲原本考量房子日後將留給2個孩子,卻不堪每月上百萬房貸,傳出改變心意打算脫手豪宅;S媽(黃春梅)更鬆口自己因法律關係,搬離目前居住的「國家藝術館」豪宅。不過,汪小菲今(8)日稍早透過律師發出5點聲明,親揭遺產分配結果。【汪小菲聲明】一、 徐熙媛女士辭世後,為確保兩名未成年子女之繼承權益獲得充分保障,汪小菲先生已依法向法院聲請為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目前已由法院依法選任之律師擔任特別代理人,協助未成年子女辦理遺產分割及相關法律程序,以維護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二、 關於遺產分割事宜,兩名未成年子女依法繼承之三分之二遺產,汪小菲先生已為兩名未成年子女設立信託專戶。至於具俊曄先生依法繼承之三分之一遺產,則由具俊曄先生依其個人規劃自行處理,汪小菲先生均予以尊重。三、 關於徐熙媛女士所遺留之不動產,因尚有銀行貸款餘額須按期繳納,自徐女士辭世後,汪小菲先生均持續協助代為繳納兩名未成年子女按月應負擔之貸款。目前並無任何足以導致不動產遭拍賣之情形,媒體相關報導與事實並不相符。四、 汪小菲先生及兩名未成年子女,在兼顧全體繼承人合法權益之前提下,均支持黃春梅女士持續居住於現住所,並已多次透過黃春梅女士委任律師表達上述立場,從未要求黃春梅女士搬離住所。五、 近日部分媒體報導及網路傳聞內容與事實不符,已對當事人及家屬造成困擾,特此嚴正澄清。後續遺產相關事宜均將依法辦理,並透過合法程序妥善處理,以期各項事宜得以圓滿完成。汪小菲先生最重視者即為兩名未成年子女之健康成長與生活安定,因此,後續所有涉及遺產管理、財產運用及生活安排之事項,均將以兩名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為最優先考量,並秉持理性、善意及尊重之態度處理相關事宜。請媒體停止未經查證之報導與揣測,給予家屬必要之平靜空間,使相關事項得以依法、妥善處理。許英傑 律師 2026年7月8日
女學生遭吊車輾斃「已領強制險700萬」? 家屬律師再轟判決重大違誤
台北地院審理2025年北市大安區吊車輾斃女學生命案傳出爭議,除了死者家人控訴承審法官態度不佳,一審判決更出現「強制險羅生門」,判決書記載「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應得賠償金扣除700萬之後並無餘額,因此駁回家屬所有請求,但強制險理賠最高200萬(7月1日起已提高為350萬),何來700萬之數?北院7日傍晚回應,本案既已上訴,應由上級審法院審酌判斷;被害者母親透過委任律師聲明,開庭筆錄並無「不爭執已領強制險700萬」的文字,原告也從未說過,因此判決內容不符事實、有重大違誤。對於網路文章以一審判決為本,指稱法官已表示5月1日之後提資料不會採納,但原告和被告都拖延訴訟,因此有太晚提出證據的問題,死者家屬的律師特地澄清絕無此事,原告在4月17日之前已提出事證,毫無延遲訴訟的意圖。黃中麟律師及呂朝章律師聲明函全文如下:為受當事人(以下稱原告)委任,就近期網路平台及媒體討論關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為免外界遭片面或不實資訊誤導,特代當事人澄清發表聲明如下:一、原判決認定原告「不爭執已領取強制險新臺幣700萬元」乙節,顯屬重大違誤,更與事實完全不符: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於民國115年3月31日及115年5月12日進行之兩次言詞辯論期日,其筆錄內容均無「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之記載,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亦從未於任何庭期自認或不爭執領取強制險700萬元款項,純屬原審判決錯誤記載。2.按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關於言詞辯論所定程式之遵守,專以筆錄證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158號裁定意旨亦明文肯認,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主張與陳述,皆屬專以筆錄證之之範疇。3.網路部分言論據此錯誤判決所為之傳播,顯有錯誤。前述開庭過程均有錄音光碟及法庭筆錄可資為憑,原告亦已依法提起上訴,用以糾正原審裁判之實質錯誤認定。二、原告於訴訟過程中均完全恪遵提出證據,絕無任何拖延訴訟之情事:1.依首次言詞辯論筆錄所載,法院命兩造應於民國115年4月30日前提出證據及證據方法;經查,原告與訴訟代理人早於同年4月17日即已遵期遞狀提出相關事證並聲請調查證據,此有書狀郵件送達之雙掛號回執在卷可稽。2.原告既已提早於法院指定之期日前完成證據之提報,顯見原告已充分踐行促進訴訟之義務,絕無任何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而逾期之情事。3.部分言論傳聞原告逾期提出或刻意延宕訴訟云云,顯與客觀存在之卷證不符,特此澄清。三、綜上所陳,原審判決在事實認定與程序指揮上皆存在難以補正之瑕疵,不僅侵害原告之訴訟基本權,更導致外界對原告產生不當之誤解與攻訐。特此代當事人澄清如上,以正視聽,並維當事人合法權益。北市吊車命案被害者家屬委任律師發聲明,批評判決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顯屬重大違誤。(圖/律師提供)
台南移工宿舍爆虐犬!幼犬癱瘓真相大逆轉 動保急帶回7犬追查
台南市安南區一處外籍移工宿舍近日遭民眾檢舉,疑似發生虐待犬隻及宰殺狗隻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網路更流傳多張照片及相關說法,指稱現場有多隻幼犬遭打斷後腿,只能以拖行方式移動,消息曝光後迅速發酵,也讓不少愛護動物人士相當憤怒。對此,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派員前往現場稽查,並將所有犬隻帶回接受完整健康檢查,希望盡快釐清事件真相。根據動保處說明,案發地點為6名菲律賓籍移工共同租住的宿舍。稽查人員抵達後,在場移工均否認有虐犬或宰殺犬隻等情事。經仔細搜索現場,發現食材主要為魚類及雞肉,並未找到疑似宰殺犬隻或食用犬肉的相關證據。此外,現場採集的2件可疑檢體經初步判定,也並非犬隻組織,但為求慎重,相關檢體仍已送交專業單位進一步鑑定,待檢驗結果出爐後再做最終認定。至於外界最關心的幼犬傷勢,動保處表示,現場共有7隻犬隻,其中5隻為幼犬,當中3隻確實出現後肢無力、無法站立的情況。不過,經獸醫師進行X光檢查後,確認犬隻骨骼並無骨折,也沒有遭外力打斷腿部的跡象。獸醫初步研判,幼犬後肢癱瘓較可能與病毒感染導致神經受損有關,目前已採集檢體送驗,同時持續接受醫療照護與後續觀察,以確認真正病因。另外,動保處也指出,現場6隻疑似有飼主的犬隻,因涉及未妥善管理,已依法通知相關飼主限期到案說明,若查證有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將依法裁處。若後續檢驗結果證實涉及犬隻組織或不法宰殺行為,主管機關也將依《動物保護法》嚴格究辦,除最高可處新台幣25萬元罰鍰外,若涉及宰殺犬隻,更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200萬元罰金。動保處也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虐待或傷害動物情形,應立即向相關單位通報,共同維護動物福利,避免未經查證的訊息造成誤解與恐慌。
海上觀光大利多! 立院初審通過降低引水門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8)日初審通過引水法第6條修正草案,將現行500總噸以上的外籍船舶須強制引水的規定,放寬至比照中華民國國籍船舶1千總噸以上須引水的規範,此修正是為配合國家推動遊艇觀光政策,提案的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指出,國籍船舶和外籍船舶的安全係數並無差異,若能放寬外籍船舶限制,將有利於海上觀光發展,航港局長葉協隆則表示,航港局欲修法方向與立委一致,而此案在其他委員無異議下,召委林俊憲宣布通過這項提案。交通部為保障水上航行安全,將引水制度分強制引水與自由引水兩種,現行引水法第6條規定,1000總噸以上的中華民國船舶及500總噸以上的非本國籍船舶,須強制引水;而今(8)日交委會初審通過,外國船舶將比照本國籍船舶總噸位條件,未來總噸位未滿1000的外籍船舶將不適用強制引水規定。許智傑指出,引水法有兩大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安全,但本國籍船舶和外籍船舶在安全係數上並無差異,若能放寬外籍船舶到1千噸以下,也不會有安全上的問題,且將有利於遊艇業及海上觀光的發展。葉協隆表示,為因應政府推動水域遊憩的政策並符合引水實務現況,航港局也正推動引水法的修正作業,其中第6條的修法方向與立委提案修正方向一致,葉指出,航港局已與各引水辦事處等單位達成共識,規劃外國船舶比照我國籍船舶總噸位未達1000不適用強制引水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