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規
」 瘦肉精 蔣萬安 台北市 地方政府 自治條例
定義不明確須修正 北市樹保條例卡關
台北市政府制定「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維護都市自然文化景觀,因應《森林法》新增受保護樹木規定條文,議會法規會22日審查指出,市府對於尚未進入認定程序前的樹木修法,如遇緊急情況,主管機關得依職權列為暫定受保護樹木,但因受保護定義不夠明確暫擱,要求市府修正後再送審。樹保條例自2003年制定後已修正多次,因部分樹種會竄根影響社區建物、道路交通安全及都市發展平衡等議題,加上市府決議和中央法規保持一致,經過公聽會和專家討論,決定修改條文。北市文化局長蔡詩萍昨在法規會指出,修正內容包括有鑑於不同樹種生長速度及特性差異,改依闊葉樹、針葉樹及桑科榕屬等北市3大樹種給予不同保護標準;另因受保護樹木認定及審查程序需一定時間,為避免樹木在審查過程遭受砍伐,新增「暫定保護樹木制度」,如遇緊急情況,主管機關得就受保護樹木認定程序及廢止程序訂定辦法,暫定受保護期間也能有緩衝期。蔡詩萍表示,過去曾發生開始討論是否要把樹木列入保護,樹木就被砍掉的情況,提出採用文資相關辦法,樹木如被討論是否需要保護時就暫定為保護樹木,另因樹木成為暫定受保樹木,對於所有人、管理人或占有人的使用、管理及收益等權利會造成一定程度影響,所以時間不會拖太久,若確定不符合文資即廢止、不予保留。法規會第一召集人吳世正、第二召集人汪志冰與其他與會議員皆認為,新增條文認定期間以4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延長1次,並自首次派員到場會勘時起算,如此定義不夠明確,比如首次派員是當天派員還是技師會勘開始計算,鋸樹木是很快的,必須在條文中明定起算時間,要求北市法務局和文化局研擬後再送審。
桃園259萬片光電板將總體檢 預計2038年大規模除役
丹娜絲颱風吹出光電板的脆弱,也吹出災後處理問題,桃園市共有259萬片太陽能光電板,議員謝美英樂見桃園市長張善政率全國之先制訂「太陽能板設置指引」,力促成立「光電板總體檢小組」,逐一盤點並針對案場管理、環境承受力、災害應變機制、清除等提前備案因應,經發局表示,預計2038年大規模除役,允加強管理。謝美英說,桃園有千塘之鄉的美名,2017年在農業博覽會展區,設置全台第一口光電埤塘,經發局不顧反對聲浪,2年後還「另起爐灶」,全力推動全民綠能屋頂計畫替代。公私部門都在屋頂「種電」,尤其學校屋頂堪稱「種電大戶」,丹娜絲颱風吹出光電板的問題,桃園不能置身事外,應該提前備案因應。謝美英要求經發局設置「光電板總體檢小組」,逐一盤點太陽能板的案場管理、環境承受力、災害應變機制、災後清除復原,避免廢棄光電板海上飄流的情況在桃園發生。 桃園市共有259萬片太陽能光電板,圖為平鎮區廣仁市民活動中心。(圖/經發局)謝美英也肯定桃園市長張善政率全國之先制訂「太陽能板設置指引」,明確禁止在山坡地、環境敏感區、陳抗區設置光電板,埤塘及公有土地上也不能大規模設置光電設施,避免光電廢棄物處理難題造成環境負擔。經發局表示,截至今年7月桃園市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累計約259萬9614片,預估2038年起陸續進入大規模除役階段,廠商要依「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模組回收費用收支保管及運用作業要點」、「設置及更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應繳納模組回收費用之一定金額」等相關規定,繳交太陽光電模組回收費用,屆期前再向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申報審認,與具資格的回收處理業者完成簽約,才可自行安排清運作業。目前針對地面及水面型光電,中央已有訂定相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地方應依中央法規辦理,土地使用管制原則上分為免經許可、須請許可及不得設置3種情形,其中須經許可的部分,由地方能源主管機關因政策需求審核。未來桃園市對於山坡地、敏感區及抗爭區的農業用地,以及埤塘光電,土地使用許可皆不予核准。
輝達總部卡關北市府擬以「新新併」解約? 林延鳳提三作法化解僵局
輝達總部於北士科設立卡關,台北市政府有意以「新光人壽與台新金合併(新新併」為由解約。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3)日於質詢時指出,這種作法可能導致後續司法糾葛,提醒市府應有備案。她也提出三點具體建議,要求蔣市府應開啟四方協商、公開談判進度,並擬定地上權試定的定期管考機制,以避免未來再發生類似事件。林延鳳指出,早在去年10月就曾提醒北市府,新光人壽在柯市府時期承攬的「北士科T17、T18地上權」與「南港轉運站BOT案」兩個重大開發案開發進度都嚴重延宕,市府應立即處理解約事宜,保障市民權益。市府卻拖了一年,T17、T18因此影響輝達設立總部,南港轉運站依合約未於去年12月14日開始營運就是違約,市府可每日開罰新台幣30元,但市府卻至今未對新光人壽正式開罰。林延鳳提醒,市府有意以「新新併」為由與新壽解約,但就法律來說,若企業合併,必須是兩者的性質不同,嚴重影響原合約執行才能解約。而台新金與新光人壽一樣是從事金額服務業,有可能並不成立解約的要件,未來若是新壽不服,將可能採取行政訴訟。林延鳳建議,北市府除邀集新光人夀、輝達,也應請中央政府共同參與四方協商,才能在涉及中央法規的規範時,快速有效地解決問題;同時,市府須公開談判過程與結果,讓議會及市民了解進度,避免各方透過媒體各說各話。另外,市府應對此種地上權設定案訂定期程控管的標準,以避免未來再度發生類似爭議,在廠商得標後沒有進度,市府卻沒有罰則。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將會慎重考量這些建議,並承諾指示相關局處,研議未來對地上權設立的合約,制定工程進度管考機制。
蘇偉碩批京華城案政治獵殺柯文哲 監院:糾正的是機關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案遭羈押至今,社運人士蘇偉碩昨(18)日舉行「監委指鹿為馬,司法打手圖利誰」記者會,批評監察院自113年所公布的報告錯誤百出,曲解法令進行政治獵殺。監察院澄清表示,監察院所糾正的是「機關」違失責任,並是「個人」,公務員是否涉及「圖利」等刑責是屬於法院的職權,京華城原址容積獎勵違失糾正案程序嚴謹且有明確事證。監察院指出,台灣民眾黨記者會中,針對京華城原址容積獎勵違失案有諸多誤解,提案的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澄清指出,台北市政府2021年11月1日公告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容積獎勵細部計畫案,創設「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核給20%容積獎勵,不僅牴觸上位法規「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的容積率上限規定,且給予之容積獎勵額度與申請人貢獻程度之間亦屬失衡,難認有該府宣稱之所謂「對價性」,均有重大違失。監院澄清聲明指出,監察院所糾正的是「機關」違失責任,並不以公務員「個人」為對象,是以相關公務員是否涉及「圖利」等刑責,並非上述糾正範圍,而是屬於法院的職權,監察院基於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完全尊重法院之審理權限。監院表示,京華城原址容積獎勵違失糾正案,係監察院經過調卷、函詢與約詢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相關人員、諮詢相關專家學者等調查程序後,依照憲法及監察法規定所提出,程序嚴謹且有明確事證,台北市政府於監察調查過程中已詳實說明應適用台北市土管條例之規定;被糾正違反依法行政原則後,亦已提出具體檢討改進意見。監院表示,台灣民眾黨記者會以「司法打手圖利誰」影射糾正案,提案委員澄清指,都市計畫法第22條僅規定細部計畫應表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等事項,完全無容積獎勵之相關規定,所以該條文當然不是各縣市都委會可用來創設核給容積獎勵的法令依據。其次、容積率(含容積獎勵)核給,原則上是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在不違反中央法規之下,容積率(含容積獎勵)仍應依「各該縣市」之自治法規核給,自不得託言所謂「雙軌制」,而認為容積率(含容積獎勵)可毫不受地方自治法規之規範。第三、依台北市土管條例規定,「第三種商業區」除循該自治條例第11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簡稱容積獎勵專章)申請而得核給容積獎勵之外,均應受該自治條例第25條所定「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不得超過560%之限制,且該自治條例亦無賦予台北市都委會額外核給容積獎勵之空間,此與新北市等其他縣市規定條文有別。
空中救援創新高 耗費成本高!濫用求償困難
台灣擁有逾200座超過3000公尺的高山,一旦發生意外,動用直升機救援都耗費鉅額成本,2024年空中救援(護)330人,創5年來新高,多數山友認為救援成本不該由全民埋單,特定區域的登山事故須「使用者付費」。但山域救援收費,各縣市規定不一,民進黨立委吳琪銘及國民黨立委張智倫都認為不應一國多制,主張中央修法統一規定,建立合理的事後責任機制。內政部統計,近5年空勤總隊直升機共飛行3962架次,執行「空中救難」1924架次最多,以海上救難及山難搜救為主。空勤副總隊長周宏聲說,出勤黑鷹直升機每小時成本34萬1464元、海豚直升機27萬9972元,包含油料、飛機維護及料件費用,但不含人事成本。因空勤救援耗費成本非常高昂,雖現有花蓮、南投、苗栗、台中、屏東、高雄等6縣市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可針對特定區域的登山事故向受救者索取搜救費用或罰款,但實務上收費往往不含空勤救援成本,因此近3年來,台中、高雄及屏東收費或裁罰案僅5至15案,總金額僅10萬至24萬餘元,苗栗甚至無求償。全國至今僅花蓮、南投曾追償空勤救援費,2018年花蓮縣發生3起違規登山事故,消防局申請空勤救援、吊掛遺體,依自治條例共計開出近249萬元搜救費用,每案都由生還登山隊友「平均分攤」,有隊員不服提訴願,內政部以自治條例不得作為空勤救援收費的法源依據而撤銷處分,為免再生爭議,花蓮縣索性自前年不再向山友收取搜救費。唯一追償成功案例則是2018年9月,葉姓男子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摔傷求援,第1次直升機抵達,他卻拔營落跑,第二次吊掛時又做危險動作,遭外界撻伐「把直升機當小黃」,南投縣消防局追償空勤救援費共231萬餘元,葉全額繳清。周宏聲指出,若受救者違反地方自治條例,縣市政府可依法開罰,再依搜救時數及費用向受救者收取,所以第一線機關須嚴格審核入山許可,降低山難發生率,不讓有限的資源被濫用。2021年就提案修正《國家公園法》的吳琪銘表示,全國各縣市對空中救援費用的規範不一,應由中央統一立法。該法案至今尚未完成審議,內政部須加速推動修法,將地方自治條例累積的實務經驗納入中央法規。關於索取救援費用,吳琪銘認為,支持建立合理的事後責任機制,如未依規定申請入山、進入公告管制山域、忽視天候警告等重大過失行為,可處以罰鍰,並透過行政裁罰,避免浪費救援資源。立院內政委員會立委張智倫建議,各縣市索取搜救費用條件不一,可能面臨「如何認定濫用」的兩難,須盡早研擬修法、建立統一規定、強化山域管理、推動登山投保,遏止濫用搜救資源,不再讓全民為個人的疏失埋單。
主計處擬修正縣市補助款辦法 許宇甄:削弱地方財權重創民主
行政院主計總處近日提出修正「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發函給地方政府徵詢意見。不過,地方政府視乎並不買單,其中台北市政府批評該修法內容,會讓地方政府的補助款更不受保障。對此,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今(7日)表示,政府藉修法削弱地方財政自主、操弄補助為政治工具,呼籲行政院停止違法修法並捍衛地方自治與民主價值。許宇甄表示,台灣正處於內外交迫的關鍵時刻,對外面臨美國對台加徵關稅,政府卻毫無對等談判策略;對內則以中央集權為名,削弱地方政府財政自主權。行政院主計總處在未經充分討論下,突襲提出修正《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甚至僅給地方政府三天時間回應。她批評此舉是以「技術性調整」為名,行政治突襲之實,根本是在摧毀地方財政與民主程序。許宇甄指出,賴清德政府一再將補助款作為政治籌碼,不僅削減636億元一般性補助款,現在又要以模糊原則取代原本明確的補助項目,讓中央政府可任意解釋補助範圍,未來更可能透過「計畫型補助款」對不同縣市進行差別待遇。這將使地方政府失去預算可預見性與財政彈性,民進黨可以多拿、在野黨縣市甚至可能分不到資源,明顯是為2028選舉進行政治部署。「主計總處本應維持財政中立,如今卻淪為執政黨工具。」她批評,修法程序不但違反《中央法規標準法》基本原則,更踐踏民主與法治精神。她呼籲賴政府應立即停止違法修法,與地方政府對話協商。國民黨團也將善盡監督責任,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要求更正命令,若遭拒則將主張廢止修法草案,以捍衛地方自治與台灣民主價值。
監察院公布剴剴案調查報告 衛福部、雙北市府均被糾正!蔣萬安回應了
男童剴剴遭劉姓姊妹保母虐死案,監察院29日通過監委葉大華、王幼玲、張菊芳調查報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及台北市政府,認為保母未按時製作、填寫寶寶日誌,但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員卻記錄「每天填寫」。市長蔣萬安表示,會依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罰」。台北市社會局回應,相關資料已移送調釐清。調查報告指出,兒盟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剴剴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但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無相關記載。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保母僅對同時收托的其他幼童按時製作日誌,對剴剴卻無製作填寫任何寶寶日誌或紀錄,文山區居托中心訪視卻稱「每天填寫」。台北市議員鍾佩玲今天在台北市議會總質詢質疑,報告出來前市府是否知情此事,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及後續究責及檢討。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調查發現,居托中心認定寶寶日誌並不是用一般格式,而是由Line訊息傳遞,已移請檢調查核。蔣萬安說,之前有行政調查,若經調查保母確實沒有記載日誌,但訪視員認為有寫,會依照調查結果,「該怎麼裁罰,就怎麼裁罰。」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剴剴案後第一時間即啟動內部調查,並配合檢調移送所有訪視紀錄、指引等資料。關於寶寶日誌部分,法規並無一定形式,由家長與保母協議紀錄方式,剴剴由兒盟社工委託保母照顧,則由保母和兒盟社工協議紀錄方式,強調居家托育中心訪視員於劉姓保母收托期間,皆依中央法規訂定頻率完成訪視,且訪視當日確實於登記地點托育。有關監察院記者會提及,兒盟陳社工2023年9月25日訪視剴剴拍攝照片,額頭已有明顯大塊瘀傷,然次日文山區居托中心進行訪視,訪視紀錄卻無相關記載。社會局說明,照片是陳社工於2023年10月24日提供給案主家屬之照片,因無法確認其拍攝時間,故無法調查訪視員紀錄是否不實,此已移由司法機關偵辦。
連招45次才找到人!北市爆嚴重「代理教師荒」 蔣萬安說話了
由於工作無保障、物價高等因素,北市近3年陷入代理教師荒,據北市教育局統計,竟有學校招聘高達45次才徵到代理教師。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於市政會議中批,代理教師聘用年限有「重中央、輕地方」的問題,因中央規定代理教師最多只能連續聘用3年,地方政府完全沒自主權。蔣並要求教育局持續向中央爭取修法,開放讓地方政府自主決定代理教師聘期。北市與其他物價較高的城市近年都陷入代理教師荒,開缺卻沒人應徵情形比比皆是。北市教育局指出,根據中央法規,代理老師的聘用須控制在教師總員額8%以下,雖然北市目前已有各式增加專任教師的措施,但正職教師也有長期請產假、育嬰假、侍親假等原因,協助支援代理教師仍是不可或缺。北市近3年陷入代理教師荒,但中央規定代理教師聘期只能3年。台北市長蔣萬安要求教育局持續向中央爭取修法,開放讓地方政府自主決定代理教師聘期。(圖/報系資料照)蔣萬安上月15日於市政會議審議教育局「STEAM及新科技教育計畫」執行成果專案報告時,該專案原要討論解除列管,但蔣萬安對代理教師聘期限制有疑義,要求教育局應研議向中央提出修法,建議代理教師續聘年限由直轄市政府自訂,提供更多彈性使更多師資進行跨域教學。蔣萬安強調,台灣目前還是「重中央、輕地方」,地方政府如果連代理老師的聘任年限都沒有自主權,就完全失去了地方自治的精神。因為教育部從課綱管到大學學雜費,管到代理老師聘任的年限,他認為並不符合地方自治或大學自治的精神,雖然教育局已發函教育部建議,但他認為必須要有具體成果後,才可解除列管。教育局說明,有意任教者首選當然還是專任教師,因此代理老師本來就招考不易,應徵比例少,有學校甚至要招45次才招到代理老師,而招考代理老師需經過20至30次的學校也不少見。然而,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對於表現優良且符合學校需求的代理教師,學校在首次聘用後,可以再續聘2次,亦即每1位代理教師最多只能聘用到第3年,此部分仍使教師應聘意願不高。教育局強調,為留住代理教師,學校教評會考核機制,讓優秀且已經在學校服務的代理老師能留校,不只能減輕行政負擔、也減少代理老師的高流動率,更能激勵代理老師的留任意願並提高教學品質。
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還得等6個月 勞動部回應了
立法院去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條文,新增被看護者80歲以上,免經巴氏量表即可聘雇移工,但勞動部長洪申翰19日表示,配套完成後再發布實施,估計要6個月以上。在野立委批「不做事的藉口有千萬種」,勞動部漠視民眾需求、不尊重立法權,就看民眾接不接受。總統已在今年1月20日公告就服法第46條修正條文,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新修正條文在總統公告施行第3天已生效。但勞動部卻未跟進有所作為,令許多翹首等待聘雇移工的家庭,大失所望。已生效的法律,勞動部可以不實施嗎?洪申翰強調,貿然開放會犧牲重症家庭,讓外籍看護工市場大亂,供需失衡,仍需審慎面對。洪申翰說,先前曾提醒,修法通過後會排擠重症家庭照顧,勞動部今年1月及2月與衛福部協商,評估新法對重症長照家庭的衝擊,希望透過移工申請引進及長照服務等複合性手段,降低對重症家庭衝擊,時程需6個月以上,配套完成後會再配合發布實施。法律已生效,勞動部卻拖著不做,在野立委痛批漠視民意。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表示,從立法院提出修法,至去年底完成三讀,勞動部有很多時間足以因應與規畫配套,並整合長照制度,但很遺憾只看到勞動部一再聲明反對,不盡力去找出解決辦法,又漠視立院修法,苦的是有需求的家庭。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直言,當時修法是針對長輩的需要,是順應民意的政策,但不做事的藉口有千萬種,若洪申翰要找理由不做,就看台灣人民到底接不接受。民眾黨立委陳昭姿也說,多數民意支持廢除高齡長者請外籍看護須經巴氏量表,巴氏量表為醫師及有看顧需求的家庭造成很多麻煩,這個議題不是今天才出現,前年總統大選時社會就有很多討論,在立法院也是經過非常多的討論才完成修法。陳昭姿強調,民眾黨團在立法過程已提醒需要有配套,例如外籍看護結合長照2.0資源,以及未來長照3.0如何更進一步因應,希望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跨部會合作,盡速完成配套措施,讓有需求民眾都能選擇適合自身家庭的照顧方式。
翁曉玲稱大罷免應適用新法 蔡易餘糾正:應是從新從優原則
《選罷法》覆議案昨日在立法院遭到否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說,既然新法已經公布了,在第二階段要正式開始進行連署的時候,應該就要附上身分證,這才符合法理上的「程序重新」原則。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今(12日)指出,翁的說不僅違反《選罷法》,也錯誤引用法理原則,正確的原則應是「從新從優原則」,因此,照翁所強調的原則,未來罷免民進黨人應適用新法、罷國民黨用舊法。蔡易餘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1條明訂,「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發布選舉公告之選舉,或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則規定,「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蔡易餘說,翁曉玲在立法院瞎扯淡,帶「程序從新」的錯誤風向,不僅被中選會以《選罷法》131條打臉,縱使以「翁上人」的邏輯,法律適用原則也不是「程序從新」這麼鐵板,而是更保障人民的「從新從優原則」,相關規定在《中央法規標準法》「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適用舊法規。」明定以有利當事人前提來決定適用新法或舊法。蔡易餘表示,新修的《選罷法》連署加身分證影本才是國民黨夢寐以求的版本,那當然新法有利於國民黨。所以,未來國民黨要罷免綠營民代就適用新法,罷免國民黨就適用舊法,各符需求,皆大歡喜。
鷹派對決2/大法官若也配合鑽法律漏洞沒收立院 恐後患無窮難解
民進黨團欲在「憲法訴訟法」正式生效前的空窗期聲請釋憲,讓現有八位大法官也能不受新法修正影響、開會釋憲,藍營高層人士分析,民進黨盤算很清楚,就是當國會比人頭贏不了,執政黨不走朝野協商正道,卻把戰場直接「全部搬到憲法法庭」處理。該人士認為,即使先別提此舉形同架空國會,歷任總統、執政黨從未這樣做過,就算大法官不顧法界警告、自我解釋舊法可用,將嚴重逾越政治中立的應有紅線,對在野立委而言,就是「接受、然後繼續抗爭」,一路修法修到大法官沒話說」為止。畢竟在野黨原本就是一窮二白,法律被駁回實質損失有限。不過,執政黨「開戰」所引發的種種後遺症,例如總預算過不了、下會期各項基金預算開審被大砍等種種後遺症,執政黨難道也全都無所謂、真相信這樣戰,2026縣市長選戰一定會贏?推動憲訴法修正案的立委翁曉玲爆料,其實在野黨修憲訴法時,已經預見綠營可能的杯葛行動,民眾黨版憲訴法修正案三讀條文中,增訂實施日期回溯到立院三讀完成之日,也就是12月20日。換言之,總統一旦公告憲訴法修正案實施就應該生效。藍營堅持憲訴法應與世界門檻一致,綠營則認為憲訴法修惡將癱瘓憲法法庭,親綠律師團體也上街抗議藍白聯手修憲訴法。(圖/黃威彬攝)但翁曉玲也不能排除,總統府可能利用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堅持憲訴法修正案在總統三日後才生效,利用「時間差」,讓民進黨團可以利用時間差、要求大法官釋憲,大法官再火速凍結憲訴法修正案的可能性。她提醒目前的八位大法官,立院三讀修正憲訴法的源頭在於民意對憲法法庭「實質廢死」判決高度不滿,該判決凸顯憲法法庭審議門檻過低的問題,因此才會修法。當全世界先進民主國家都有一定釋憲門檻,台灣修法後的門檻並沒有比其他國家嚴格,大法官卻堅持創下先例,在法律都未實施前就趕著「認證」,那豈不是向全民及立委宣示「大法官權力完全不可以節制」?曾代表立院(在野立委多數)國會改革法釋憲案代理人的律師葉慶元受訪時直言,觀察現有八位大法官在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審理的表現,他無法完全排除大法官會違法決議停止「憲訴法」修正案的可能性。立委賴士葆指出,民進黨想利用空窗期輾壓立法院,以暫時處分凍結選罷法、財劃法,憲訴法,人民拒絕接受,真這樣做,立委不排除包圍司法院抗議。曾經擔任立院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訴訟代理人的律師葉慶元表示,不排除大法官很有可能會判決憲訴法違憲。(圖/報系資料照)熟悉司法攻防的藍營高層說明,「中央法規標準法」雖規定,法律從公布之日起第三日生效,但法界過去多主張,總統既公告法律實施,舊法就無效,「程序訴訟案」多依新法解釋,大法官是司法最後一道防線,若堅持依舊法審判,勢必像「七傷拳」自損,形同自證在野黨痛罵的「擴權」確有其事。該人士也說,若大法官繼續沒收立院修法,無異逼在野立委繼續修改「中央法規標準法」,例如將「第三日生效」修成總統公布之日即刻生效,執政黨屆時難道還要再批在野黨毀憲亂政,然後再送憲法法庭解釋?大法官若逾越政治中立紅線,然後與立院在法律公佈時間這類枝微末節上「輪迴」,浪費的是誰的時間,對國家發展是否真有利,大法官們恐怕得先想清楚。
新北清潔隊員業務較繁重...福利卻不如北市 環保局回應了
新北市清潔隊員業務量繁重,工作範疇廣泛且專業,議員指出,近年新北市垃圾量不減反增,清潔隊員人數比台北市約少700人,但土地面積、人口數及工作量均遠超北市,建議市府比照北市,將清潔獎金增加1.5倍,調漲至1萬5000元。對此,環保局表示,未來視環境部清潔獎金支領標準,並依照市府財政狀況,爭取提升同仁福利。山陀兒、康芮颱風接連襲台,新北市部分區域遭受重創,全仰賴清潔隊員善後,導致工作量暴增。然而,清潔隊員平時業務量也不輕,舉凡掃路、清溝、資源回收、大型家具回收、垃圾、廚餘及堆肥收運,另還有稽、巡查現場等。民進黨市議員黃淑君指出,疫情過後,民眾生活習慣改變,依賴外送點餐,大量使用免洗餐具,使得垃圾量暴增。新北清潔隊員約5500人,北市有6200多人,新北土地面積是北市8倍、人口數近2倍,新北沿線收運垃圾,北市則為定點收運,清潔隊員工作量新北遠大於北市,福利卻不如北市。黃淑君表示,新北跟進北市調整清潔獎金為1萬元及「加一補一」制度,北市調漲每日夜點費為200元,新北也由80元調成120元,但仍跟不上北市,北市早班另加發100元夜點費,可是新北卻沒有。黃說,近期北市環保局將替清潔隊員爭取「首都加給」,計畫增加清潔獎金1.5倍,也就是調漲成1萬5000元,建議市府應比照北市,替清潔隊員爭取清潔獎金,同樣調整為1萬5000元。國民黨市議員陳錦錠也認為市府應妥適評估,替清潔隊員爭取更好的福利。針對議員建議,環保局說明,新北市清潔隊員薪資約3.4萬元,辦理廢棄物清理勤務人員每月可加發清潔獎金1萬元,擔任駕駛達一定天數者可獲得每月1500元的駕駛安全獎金,執行勤務超過夜間9時,則按日發給120元夜點費;除夕到初五、端午、中秋或天然災害停班期間配合出勤,除加發1天工資外,另給予補休1天。環保局補充,清潔隊員享有國民旅遊卡、每年健康檢查及發給GORE-TEX等級透氣防水衣等工作配備。根據環境部規定,清潔隊員每人每月可領清潔獎金最高以1萬元為限,未來持續關注中央法規,替隊員爭取福利。
明年全面採認年資 代理教師恐現一波流動
依憲法法庭判決,各縣市要在明年8月9日後將代理教師敘薪採計職前年資,資深者年薪可增加3、40萬元,預料將衝擊代理教師市場。目前部分縣市已採計職前年資搶人,有代理教師選擇每天遠距通勤,也不要在家鄉任教,但明年全面採認年資,代理教師可能出現一波流動。憲法法庭今年8月9日判決,代理教師敘薪不採計職前年資違憲,1年後失效。教育部統計,112學年代理教師人數及占各該教育階段教師人數比率,國小約1.6萬人、16%;國中約7000人、15%;高中約7000人、13%。各縣市明年8月9日後要將代理教師的敘薪採計職前年資,資深者年薪可增3、40萬元。目前台北市、新竹縣及桃園市的代理教師敘薪採計職前年資,造成「磁吸現象」,資深代理教師紛紛朝這些縣市的學校擠,不同縣市展開搶人競爭。以新竹市來說,許多有經驗的代理教師甚至願意每日通勤1小時以上,到桃園市或其他地方任教,而不願意留在新竹市。針對現在代理老師敘薪權益落後周遭縣市,新竹市教育處長林立生說,會依憲法法庭決議,配合教育部統一修法規範,盡快將代理教師敘薪採計職前年資。根據調查,新竹市採計代理教師年資後,每年增3600萬元經費。連江縣教育處長王禮民說,馬祖的莒光和東引2個「極度偏遠地區」,從6、7年前開始採計職前年資,而且每個月還有9790元的離島加給。但即使這樣,代理教師還是待不久。他認為,以後所有代理教師敘薪都要採計職前年資,但這對穩住離島學校師資,沒有絕對正面效果。據觀察,未來全國代理教師敘薪都採計職前年資後,將造成新一波流動,許多人會回到自己家鄉的學校任教。以台北市來說,未來所提供的待遇不再具有優勢,加上居住生活費高,缺代理教師狀況恐更嚴重。對於代理教師現象,教育部國教署組長蔡宜靜表示,在憲法法庭規定的期限前,各縣市可自行修訂相關規定,將代理教師敘薪採計職前年資。但為求謹慎,教育部將再邀集各地方政府共同研議完成相關法制作業,之後應依中央法規辦理。
台南明年元旦起開放「騎樓停機慢車」 六都政策大不同
民眾在騎樓停放機車很常見,但台灣各個縣市針對這個現象有不同政策。台南市政府昨(2)日宣布,預定明年元旦起,騎樓保留1.5公尺供行人通行前提下,得開放機慢車停放;而6都針對騎樓停機慢車的政策也有不同,明年將剩下台北市和新北市採「原則禁止、例外開放」。台南市政府昨日公告,依現行中央法規禁止騎樓停放汽車,是否停放機慢車則由地方政府決定,因此台南市將開放機慢車停放,預定明年1月1日起騎樓在保留1.5公尺供行人通行前提下,機慢車能夠停放騎樓。台南市交通局對此表示,當地民眾於騎樓停放機慢車頻頻受違規檢舉,衍生民眾間對立問題,決定參考其他縣市針對騎樓停放機慢車的政策,尊重在地需求與民意措施,改與高雄市、台中市、桃園市一樣採「原則開放、例外禁止」,供民眾多點停放機慢車的空間。台南市交通局進一步表示,6都騎樓停放機慢車政策其實不盡相同,目前台南市、台北市和新北市都是採「原則禁止、例外開放」,桃園市、台中市和高雄市則是採「原則開放、例外禁止」,在台南市政府公告後,明年台南市將改為「原則開放、例外禁止」。
基隆斑馬線不足民代籲增設行穿線 謝國樑:研議可行後試辦
基隆市長謝國樑19日表示,目前基隆市每10萬人交通意外死傷在台灣本島19縣市是第2低,代表「行人友善」政策有成,近日民代希望廣設「行人穿越道」意見不錯,將在參考評估後,只要可行就會試辦。基隆市議員陳冠羽19日上午在市議會質詢時表示,基隆彎道、巷窄路口多,部分路段受限中央母法限制,路幅不夠寬,因此無法畫設斑馬線,建議退一步畫設「行人穿越道」,讓行人更安全。陳冠羽指出,謝國樑市府實施「行人友善」政策之後,「行人死傷數」整體趨勢確實有減少,執法雖有初步成效,但釜底抽薪之道,仍須雙管齊下推動交通工程改善與強化交通教育。陳冠羽直言,基隆是海港城市,發展歷史在全台數一數二早,而彎道多、巷道窄的路口更是基隆市的日常。他舉例,就以暖暖街及暖暖街281巷口、源遠路325巷慈安宮前及水源路公車站牌等處來說,實際都有老人與孩童穿越需求,卻都因中央法規明示斑馬線需「計算現場車速後直線視距至少55公尺以上」規定而無法畫設,導致險象環生成為基隆行人的日常,居民穿越簡直玩命。 基隆政府發言人呂謦煒回應,根據交通部「道安總動員」網站數據,2024年1到8月全台各縣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每十萬人死傷數基隆市為每十萬人896人」,在台灣本島各縣市中,僅次於台北市的776人,死傷數字是全台第二低,代表基隆「行人友善」政策有成,成效全台第二好,基隆市也將持續邁向台北的水準方向努力。謝國樑強調,自己在市長上任後,2023年1月起便持續推動「行人友善」政策,在道安會報中的工程、執法、教育、宣導、監理各小組分工努力下,力拼打造友善行人的交通安全環境。他預告,2025年1月起,將推動第二階段「行人有序」政策,盼能進一步提升行人的安全意識,精進行人的交通安全。
娃娃機店、自助洗車場設住宅區擾鄰 縣府擬訂規範
娃娃機店近來有從商店街轉戰住宅區的趨勢,也有部分自助洗車場業者縮小規模,進駐住宅區,方便民眾洗車,但夜間嚴重擾民,民眾向彰化縣議員陳情,藍綠多位議員要求縣府訂定相關規範細則。縣府表示,此2樣為人為噪音,取樣困難,將研議制訂規範限制店家營業時間可行性。縣議員曹嘉豪表示,近期接獲民眾反應,指稱有許多夾娃娃機店、自助洗車場設置在住宅區裡,每當夜晚,民眾操作夾娃娃機的機台聲及音樂聲,自助洗車場中投幣式自動洗車機運轉的嗡嗡聲、嘩啦水聲等,格外大聲,吵得居民受不了,希望縣府訂定相關管理細則規範業者。縣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指出,中央法規僅規定夾娃娃機店要距離學校50公尺以上,沒規定不能開在住宅區,自助洗車場則可設在有12米寬道路的社區,已邀請建設、環保、消防、警察等單位開會,研議制訂規範限制住宅區上述店家營業時間可行性,如果訂定自治條例,也不能牴觸中央法規。建設處表示,夾娃娃機店是一般商店,沒法規禁止開在住宅區,自助洗車場中央只有負面表列,沒言明不能開在住宅區,也沒規範營業時間,若要管制這兩大業別可能要從噪音等方面入手。環保局查明噪音管制法,夾娃娃機店和自助洗車場的噪音管制標準和一般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無異,夜間最高不得超過35分貝,白天最高不得超過80分貝。環保局表示,操作夾娃娃機台時發出音樂、洗車時發生聲音,都非屬周期性變動或間歇性變動噪音,連續測量取樣時間須至少兩分鐘以上,取樣時距不得多於兩秒,若看到環保人員監測噪音就不操作機台、不洗車,在噪音取樣恐有很大困難。
推動校園電動車友善空間 王鴻薇籲教育部增設充電設施
大專院校電動車充電設備不足,為推動校園電車友善空間,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3日)早與教育部高教司大學經營及發展科科長賴冠瑋召開記者會,針對大專院校電動車充電設備不足,為推動電車友發聲。呼籲教育部應比照中央法規訂立相關辦法,要求一定比例充電設備,以友善電車使用族群權益。王鴻薇表示,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全國148所大專院校,電動車停車格僅有217格,等於一間學校平均不到兩個充電設備,甚至也曾有發生校園內車輛動彈不得的狀況,以政治大學為例,有1120個停車格卻連一個充電設備都沒有,其他像是陽明交通大學、師範大學等有登記電動車停車的校園,都沒有充電設備,如果考量到還有校外停車問題,充電設備可以說是僧多粥少。王鴻薇指出,事實上中央針對公共停車場也訂有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其中明文規定,公有路外停車場應該設置百分之二以上充電設施,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設置百分之一以上,建議教育部應該比照辦理,制訂一定比例,優先要求國立大專院校比照辦理。王鴻薇說道,目前各大專院校登記校內停車的電動車,登記總數約1367台,許多教授、同學都向她陳情,這樣的需求不該被忽視,也請同學們放心,教育部當已經給予正面回應,會盡快改善這樣的狀況。王鴻薇說明,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目前仍是國內主要政策之一,昨天台中市長盧秀燕也宣示,將優於上述的中央相關規定,為營造友善充電環境,自今年起逐年以每場停車場增加1%充電槍設置比例增設,未來目標將以每場10%以上比例廣設充電槍,優於中央制定設置比例,各部會也都應配合中央政策目標,向台中市看齊,提升國人充電便利性。
幼兒園、加油站僅隔8米 家長反彈憂安全
桃園市中壢區後興路一段正在籌設「龍泉加油站」,然而正對面就有1家私立幼兒園,中間僅隔8公尺道路,園方及家長憂心,加油站設置距離幼童生活圈太近,向政府陳情並於今年6月提起訴願。民進黨市議員黃崇真、王珮毓、黃瓊慧23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市府重視幼童就學安全。市府經發局回應,中央法規距離限制對象為小學、中學而非幼兒園,理由是學生有可能以走路方式行經加油站,會有安全顧慮,所以限制100公尺以內不得設置加油站,然而幼兒園幼童幾乎都是娃娃車或是家長接送,所以不在規範內。而桃園市都計農業區規定,此案加油站建置在法規上是核可的,依照目前加油站設置興建規定,幼兒園部分僅針對加油站危險物品存放位置距離有限制,而非針對加油站設立位置予以限制。黃崇真指出,加油站設置選址本應考量交通及周圍設施安全,且幼兒園開班超過5年時間,呼籲市府正視問題,重新評估設置加油站風險。王珮毓則表示,依照《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第11條明確表示,第1類保護物包含公私立大學、國高中小至幼兒園,在幼兒園對面設置加油站,是徒增園所風險。幼兒福利協會理事長黃聰霖說,該幼兒園於2019年成立,今年加油站籌設後,家長們反彈聲大,擔憂孩子就學安全,向市府陳情及提起訴願,盼市府重視保障幼兒的身心健康,幼兒危險零容忍。在地龍慈里長宋化森則期盼,不要讓設置加油站的風險由幼兒園及居民承擔。黃瓊慧提到,學齡前孩童在遇到災害時,本身就是高風險族群,而市府卻貿然發證給加油站,根本是忽視幼兒安全,桃園市是被稱為友善育兒的城市,要求市府有所回應。經發局說,該加油站在2020年申請,歷經多次興辦事業修正,於2022年8月提送最後修正版本,經相關單位會審無意見後,去年1月由經發局核定籌設加油站。桃園市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使用審查要項在桃園市升格後制定至今,類似案件前幾年已有2家加油站核定在案,市府遵守法規審查一致性,並無違誤。
水湳中央公園電車充電樁八成封存挨批 中市府喊挪他處拚周轉率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雅惠6日表示,台中市電動車激增,但充電槍卻分布不均,這樣遊客會有「充電焦慮」;國民黨台中市議員陳文政也認為,私人停車場也可納入充電樁設置考慮點,因消防設備而設置電動樁卡關的大樓,也要設法解套。據了解,近年電動汽車數量陡增,連帶充電需求提高,以台中市來說,市內登記電動車約7,000台,而市屬公有停車場目前共有410支充電槍。陳雅惠說,其中水湳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就占98槍,卻因管理單位評估充電需求不大,目前只開放12槍,高達86槍閒置,無異是浪費公帑,形同「蚊子充電樁」。陳文政直言,電動車充電樁「患寡也患不均」,不僅總數不足,分布也不均,才導致如此閒置充電樁,非常可惜,呼籲中市府重新盤點充電樁設置處。他說,中央也應盡速修訂《消防法》與《電業法》相關規定,輔導有意安裝電動樁的公寓大廈,優化配電設施後拚解套。對此,台中市政府停管處官員指出,其實台中市為推廣電動車普及,過去電動車停車都是免費,當時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的充電槍開放98支是時常客滿。然而,2023年7月市府規定電動車格停車需收費後,原本「停滿」的車頓時消失八成,若持續開放充電槍車位晾在那,反而讓一般車輛無法停放,釀成排擠效應,也是不便民。此外,經調查收費後尖峰時段,最多有13輛電動車同時在此場充電,因此開放12槍,其餘車位先開放一般車輛使用,充電樁則暫時封存。官員說,市府刻正評估,可能會把部分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的充電槍設備,挪移到其他場次善加使用,而依據全市增設規劃長遠來看,粗估2032年,台中市將有3,800支以上充電槍公用車位,應不虞匱乏。中市交通局官員指出,依照中央法規,汽車停車位充電槍數為全市公有停車位總數的2%,中市2024年迄今小計增383槍,再加上原有410槍,便可達中央2%規定之目標。此外,依《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充電槍總數必須進一步衝到10%,台中審慎評估量能後,未來有望每年目標為增加總停車格數1%,約3、400槍,逐步至2032年可達標。
北市幼兒園爆性侵!狼師未停職、負責人續經營托嬰中心 蔣萬安回應了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出教保員涉嫌性侵幼兒,還拍攝600多部影片,受害孩童多達約20人。對此,北市教育局已完成行政調查,已嚴懲行為人、負責人及相關教保人員,共計裁處117萬元,並已於去年9月26日發布、10月1日起廢止該幼兒園設立許可,目前由司法調查持續偵查中。另一方面,台北市長蔣萬安也親上火線說明。教育局今(13日)表示,有關本市某幼兒園教保員被控性侵幼兒一案,教育局已完成行政調查。局長湯志民表示,已嚴懲行為人、負責人及相關教保人員,共計裁處117萬元,並已於112年9月26日發布、10月1日起廢止該幼兒園設立許可,目前由司法調查持續偵查中。湯志民指出,本案行為人已由教育局認定「終身」不得任教各類教保服務機構,並依法裁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負責人亦因知悉機構內發生疑似性侵害案件未通報,由教育局認定「不得再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並裁處新臺幣51萬元罰鍰。教育局說明,本市於112年11月因應本次重大案件,由市府召開跨局處重大性侵害案件檢討會議,精進類似事件處理程序訂定4大精進措施,包含調查屬實資訊公開、調查期間相關人員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接觸兒童之機會、強化教保服務機構及人員性平知能、並強化通報機制,以積極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市府強調,若調查屬實,本市將依法處以行為人及負責人罰鍰、公布其姓名及機構名稱於市府或網站,供民眾查詢。行政調查期間資訊雖依法保密,為維護兒童權益及保護兒童安全,若機構人員涉有性平案件情形,於調查期間,服務機構應予以「暫時停聘、停職」,避免其有接觸兒童之機會。教育局將透過各類管道宣導兒童保護相關樣態及通報流程,加強教保服務機構之人員對於不當行為的敏感度,同時也增加教保相關人員性平知能研習及幼兒性平自我保護意識宣導。教育局業已修正「教保服務機構發生疑似違法對待幼兒事件通報表」,增加「是否有親屬關係」欄位,於園方通報時併同填寫,以利於通報第一時間了解行為人與負責人之關係,建立迴避機制並即時保全證據。另外,針對新聞報導幼兒園性侵案件,幼兒園負責人原亦經營托嬰中心並轉賣一案。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社會局於112年7月底接獲該幼兒園之負責人,同時亦有在本市經營托嬰中心,雖然幼兒園案行為人非托嬰中心專職托育人員,基於謹慎,也為第一時間確保托嬰中心兒童安全,社會局當時即向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於112年8月將監視器畫面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查辦在案,同時也致電幼童家長說明托嬰中心負責人所開之幼兒園案件狀況、關心幼童被照顧狀況,依家長需求持續提供相關協助。該托嬰中心負責人,後於112年10月已轉賣予其他負責人經營,新承接之負責人查無不可立案情事,社會局當時於官網清楚標明該托嬰中心變更情事,並逐一通知家長,告知該托嬰中心將變更負責人相關事宜,並再次告訴家長如有相關需求將持續提供協助。為維護幼兒收托安全,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直至目前並無發現違法或不當對待的情況。針對本案被害人及家庭,社會局亦提供後續服務及陪伴,服務包含,身心復原,媒合、提供心理復健服務補助;司法服務,社工後續陪同偵訊與出庭,連結專業人士協助取證,安排免費法律諮詢,提供相關訴訟費用補助;視需求協助申請本市性侵害被害人緊急生活扶助等資源。若托嬰中心發生相關不當對待問題,社會局將依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第 83 條,處新臺幣6 萬至 60 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社會局將持續針對托嬰中心,採無預警方式加強查察勿枉勿縱。另外,家長若有轉托需求,社會局也會積極協助,保障嬰幼兒托育品質及安全。蔣萬安表示,關於近期討論的幼兒園案,因為檢調搜查而發現更多案情細節,也讓人更加義憤填膺,「這一案,市府去年第一時間接獲通報就重點調查、廢止許可並停業,並做出當下法定上限的最高裁處。我也透過與台北市立委的溝通,進一步推動中央法規的修正、加強對孩子的保障。」蔣萬安進一步指出,這起案件,教育局在去年7月中旬一接獲通報,立即組成審查小組展開正式調查,去年9月26日發出公告廢止這間幼兒園的設立許可、停止營業。除此之外,市府也做出法定上限的最重裁處,包括對犯案人開出60萬元罰鍰,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對於負責人沒有即時把犯案人停職、沒即時通報,共計罰51萬、廢止幼兒園許可,且「不得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財團法人幼兒園之董事或監察人」;相關人員依法列入「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全國幼兒園都不能任用,並公告在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蔣萬說說,「對於孩子與家屬,我們去年一對一地進行聯絡、協助,讓家屬能調閱監視器。過程中我請林奕華副市長、社會局全程陪伴,當時臺北市議員也持續關心,我們非常感謝。市府後續也提供服務及陪伴,包含身心復原,媒合、提供心理復健服務補助;司法服務,社工後續陪同偵訊與出庭,連結專業人士協助取證,安排免費法律諮詢,提供相關訴訟費用補助;視需求協助申請本市性侵害被害人緊急生活扶助等資源。」另外,針對該幼兒園負責人原本持有的另家托嬰中心,社會局在去年7月底接獲通報就立刻調閱托嬰中心監視器畫面、以防也有案情。市府除了將畫面提供檢調、也同步通知家長關於相關聯的幼兒園案情,並在去年十月這家托嬰中心更換負責人時,逐一通知家長、並在官網清楚標明變更情形。我也要求社會局持續進行無預警稽查,並與家長保持聯繫。蔣萬安強調,市府特別在去年11月16日召開由教育局、社會局等相關局處參與的跨局處重大性侵害案件檢討會議,決議調查屬實即公告姓名等四大精進作為,「我也進一步拜託臺北市的立委夥伴推動修法。我要特別感謝立法委員的支持,在7月12日昨天晚間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能以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還可以併科100萬元罰金等更重刑責嚴懲這些不法、進一步保障我們孩子的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