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證
」 柯文哲 民眾黨 羈押 北檢 應曉薇
海科館前館長涉職場霸凌、聘大姑當職員 雙雙遭聲押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日前被控職場霸凌,甚至違法聘用親屬作為雇員,於去年12月3日遭記過處分。對此,基隆地檢署14日也前往陳素芬住處與其廖姓大姑住處搜索,將2人帶回偵辦,並向法院聲押。基隆地檢署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基隆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追查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以及其大姑廖女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於14日執行搜索。訊後認定2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爰於15日凌晨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見。據了解,陳素芬2019年4月擔任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館長,卻在2021年9月,明知與廖姓大姑為三等親內之姻親關係,卻仍違法聘用廖女擔任海科館臨時人員,涉嫌圖利。基隆地檢署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前往陳素芬與大姑住處進行搜索,同時帶回陳、廖2人在內與相關8名證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陳素芬與廖姓大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於14日凌晨向基隆地院聲押禁見。而基隆地院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
專偷神明香油錢!台南千廟之城遭洗劫 13寺廟淪陷3賊終落網
台南素有「千廟之城」美名,宗教信仰深植地方生活,信眾投入功德箱的香油錢,原本象徵對神明的敬意與祝福,卻遭不法之徒視為輕易得手的目標,白河警分局近日成功破獲一起專門鎖定寺廟香油錢的竊盜集團,3名嫌犯自2025年7月起跨區流竄於麻豆、新營及白河等地,短短數月內犯下多達13間寺廟竊案,行徑相當惡劣,引發地方譁然。警方調查指出,47歲陳姓男子夥同另1名同齡陳姓男子,以及33歲柯姓男子共組竊盜集團,分工明確,專挑防護較為鬆散的寺廟下手。3人以俗稱「釣魚」的方式犯案,利用自製工具伸入功德箱內,將信眾捐獻的現金一點一滴撈走,過程快速且不易察覺,導致多間廟宇接連發現香油錢短少,卻苦無證據。白河警分局接獲多起報案後,立即與麻豆、新營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廖羽羚指揮偵辦。警方透過大量調閱、比對沿線監視器畫面,逐步鎖定涉案車輛,進而分析其行動軌跡與犯案時間,成功掌握嫌犯身分。2026年1月4日,警方兵分多路同步拘提3名嫌犯到案,並查扣作案工具一批,完整蒐證。警方表示,3嫌到案後坦承不諱,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法院考量嫌犯有串證及再犯之虞,裁定3人羈押禁見。白河分局長陳志埕強調,宗教信仰是地方安定的重要力量,警方將持續加強巡守與查緝,也呼籲寺廟加裝監視器與防護設備,共同守護信眾的虔誠心意與地方治安。
喪屍煙彈奪命!毒駕失控狂掃10車 釀1死2傷遭羈押禁見
基隆市信義區仁一路15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重大毒駕事故,1名55歲楊姓男子在吸食含有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的俗稱「喪屍煙彈」後,仍心存僥倖駕車上路,卻因毒品影響導致車輛失控,釀成1死2傷的悲劇。平靜的街道,瞬間變成奪命現場,也讓附近居民心有餘悸。根據警方調查,楊男行經仁一路時,車輛明顯左右搖晃,隨後逐漸向右偏移,先是撞上中央分隔島,接著如失控野獸般暴衝,接連橫掃路旁8輛機車與2輛汽車,最後撞上停靠路邊的小客車才停下。事故當下,一名55歲女子正準備外出買菜,完全來不及反應便遭撞擊,緊急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另有2名民眾受到波及,所幸僅受輕傷。無辜生命的逝去,讓這起事故不再只是單純的交通意外,而是毒品造成的血淚教訓。警方在肇事車輛內查獲2顆依托咪酯毒品,楊男所使用的煙彈以及其唾液快篩結果也均呈現毒品陽性反應,毒駕事證明確。警方隨即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將楊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並持續擴大追查毒品來源。進一步追查發現,楊男並非首次毒駕。其過去曾5次因吸毒遭警方查獲,其中竟有3次涉及毒後駕車,顯示其對法律與他人生命安全毫無敬畏之心。基隆地檢署於16日下午由檢察官偕同法醫相驗死者遺體,並對楊男進行偵訊後,認定其涉犯「毒後駕車致人於死」等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隨即向基隆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准。此案未來不排除依《國民法官法》進行審理,檢方也將持續蒐證,為死者討回公道。
近距離槍殺昔日好友棄屍工業區 天道盟惡煞遭羈押禁見
基隆市14中午發生槍擊命案,34歲鄭姓男子遭開槍射擊,陳屍大武崙工業區的轎車內,遺體於15日上午被發現,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鎖定33歲盧姓男子涉案並將他逮捕,檢方複訊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同樣在場的林姓男子則是6萬元交保,相關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鄭、盧都是幫派分子,皆隸屬天道盟同心會,2人相識多時,過去還是好友,後疑似因金錢糾紛反目,鄭曾嗆聲要對盧開槍,雙方於14日中午約出談判。盧男找來林男同行,雙方開車到談判現場,盧則坐上鄭男的副駕駛座,但雙方一言不合、越吵愈烈,盧一氣之下竟拿起隨身攜帶的改造手槍朝鄭男連開2槍,鄭男胸腔右側中彈,身受重傷但仍有生命跡象,盧卻沒有立刻送醫,反而將他搬到後座,試圖掩人耳目便離開,盧最終喪命,遺體則於15日上午被發現。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以車追人鎖定盧男將其逮捕,還在盧男家中查扣疑似涉案手槍,訊後依殺人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為盧涉犯殺人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命林男6萬元交保。基隆地院召開羈押庭後認定,被告盧男涉犯刑法殺人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手槍及子彈罪嫌,有檢察官提出之相關事證在卷可佐,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及串證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核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受物件。
衝城隍廟商圈砍17歲少年 8煞中竟有現役軍人主嫌遭羈押禁見
新竹市城隍廟商圈近日發生砍人案,17歲孫姓少年在打工時,被陳姓男子與林姓同夥等人持刀砍成重傷,還導致臟器外露,緊急送醫後撿回一命,犯嫌被警方陸續逮捕,並發現林男是義務役軍人,訊後將他們移送法辦,陳嫌遭檢方聲押獲准,林則是以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了解,孫姓少年疑因積欠陳姓男子約1萬多元修車費,陳男多次催討都未獲回應,因而在11月29日晚上9時許,率領7人前往少年打工處討債,陳男其胞弟、林姓男子、范姓少年等4人直接衝入店內,另外4人在廟外接應。雙方對談後一言不合,陳男等4人開始毆打孫姓少年,期間陳男更持預藏的開山刀猛砍對方,造成孫男臟器外露,行兇後8人分乘車輛逃逸,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陸續將涉案人逮捕。犯嫌訊後被依對少年施暴、攜帶兇器聚眾施暴及殺人未遂等重大罪移送法辦,檢方認定陳、林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名同夥則裁定6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並移送新竹地檢署復訊。檢方訊後,認定陳嫌等人涉犯對少年施暴、攜帶兇器聚眾施暴及殺人未遂等重罪,陳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林則是被裁定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為1萬元修車費把少年砍到臟器外露 城隍廟惡煞遭聲押
新竹市城隍廟商圈近日發生砍人案,17歲孫姓少年在打工時,被陳姓男子與林姓同夥等人持刀砍成重傷,還導致臟器外露,緊急送醫後撿回一命,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逮捕陳男、林男和另名同夥,陳、林訊後遭檢方聲請羈押,同夥則被裁定6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了解,孫姓少年疑因積欠陳姓男子約1萬多元修車費,陳男多次催討都未獲回應,因而在11月29日晚上9時許,率領7人前往少年打工住討債,陳男與其胞弟、林姓男子、范姓少年等4人直接衝入店內,另外4人在廟外接應。雙方對談後一言不合,陳男等4人開始毆打孫姓少年,期間陳男更持預藏的開山刀猛砍對方,造成孫男臟器外露,行兇後8人分乘車輛逃逸,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陸續將涉案人逮捕。犯嫌訊後被依對少年施暴、攜帶兇器聚眾施暴及殺人未遂等重大罪移送法辦,檢方認定陳、林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名同夥則裁定6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高雄里長父子組犯罪集團 上百噸垃圾偷倒山谷遭收押禁見
高雄燕巢、田寮交界的知名景點「月世界」近日爆出震撼全台的違法垃圾案,原本以奇特泥岩地形聞名的自然景觀,竟遭人惡意傾倒上百噸生活垃圾,堆成宛如「五層樓高」的垃圾山,惡臭隨風四散,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品質,當地民眾怒批「把月世界當垃圾場!」。檢警連日追查後,驚人發現幕後主使者,竟然是岡山區碧紅里里長李有財與其兒子,消息一出,地方譁然。檢警於19日前往現場會勘時,赫然發現三處山谷全被各式家庭垃圾填滿,從塑膠袋、回收物、藥袋到帳單一應俱全。辦案人員從垃圾中的信件、處方袋一路追查,意外發現垃圾竟然源自台南市。追查後發現,這批垃圾離開台南後,會先被運到燕巢區一處鐵皮屋集中「洗產地」也就是拆解、掩飾來源,再由岡山區某間「圓鑫茶行」作為暗藏指揮中心,下令將垃圾分批載往月世界偷偷傾倒。整個流程嚴謹到幾乎如同犯罪組織在運作,讓檢警大感罕見。更令人錯愕的是,這個非法傾倒集團背後,竟是53歲的碧紅里里長李有財父子檔。他們共同經營侑鴻公司,與三家清運業者串聯,甚至利用環保車光明正大運送垃圾,以假公務名義掩護行蹤。李有財在地經營多年,深耕地方、連任四屆里長,平日形象親民,沒想到竟疑似藉職務便利暗中牟利,讓許多鄉親直呼「實在太離譜!」經檢方審認,李有財父子、蘇姓員工與施姓司機等4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組織犯罪條例》,且犯罪情節重大、有串證疑慮因此聲押禁見,法院於21日晚間召開羈押庭後,也裁定4人全數收押禁見。至於其餘涉案的清運業者,則分別以60至1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涉案司機則以20萬元交保。檢方表示,將持續追查金流來源及更多可能涉案者,整起案件恐尚未落幕。
彰化毒駕男撞死人肇逃還涉嫌換車逃亡 檢聲押禁見
彰化45歲陳姓男子18日駕車行經員林市新義街、員鹿路口時,撞上前方停等紅燈機車,釀1死兩傷,陳男肇事逃逸26小時後,被警方於19日下午逮捕到案,警方並在車內搜出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等毒品,陳男疑毒駕釀禍,彰化地檢署複訊後,認為陳男涉犯「殺人、毒駕、肇事逃逸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或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陳男18日駕駛向朋友借來的白色轎車,在下午1時許行經員林市新義街與員鹿路口時,追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3輛機車,造成64歲高姓女騎士傷重不治,陳男事後駕車加速逃離現場,陳男逃亡26小時後,19日下午3時10分許,被員林警分局於員林市山腳路緝獲。當時陳男已換乘友人所開另一灰色轎車,車內有陳男等3人,警方也在車內發現有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等毒品,3人也疑似都有吸毒,警方採集3人血液、尿液等送檢,並將陳男被依殺人、傷害、公共危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辦。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今日複訊後,彰檢表示,檢察官認為陳男涉犯「殺人、毒駕、肇事逃逸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或滅證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已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5口命案主嫌驚爆「擁1億會員」 龐氏騙局真相曝光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在今年7月初因落入黃金投資陷阱,不幸集體走上絕路,事件震撼社會。檢方調查發現,主嫌49歲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手法,透過團購及刷卡購買黃金,向王家及其他7名被害人詐取新台幣1536萬5003元。李女自稱經營團購多年,誇稱會員超過1億人,並在民國113年下半年連假期間創下1000筆以上訂單,但檢方查證後發現,李女並無任何投資管道、團購會員資料、出貨紀錄及經營廠房資料,全屬捏造。檢方指出,李女以經營網路團購與黃金投資為由,向投資人收取50萬至100萬元不等「團購會員費」,保證每月可獲本金10%利潤;另以「刷卡購金」承諾高額回報,要求投資人刷卡買1兩黃金,再交給李女操作,李女聲稱可獲4000至1萬元利潤,並會代繳刷卡費。然而,實際上李女並未產生任何實質收益,部分資金被挪作個人房租、靈骨塔費及債務償還,長期以新投資人的資金填補舊帳,檢方認手法為「龐氏騙局」模式。調查顯示,王家5口曾拒絕繼續投入資金後,李女以「違約金」等名目強索530萬元,並持續透過訊息恐嚇、心理威壓,逼迫家屬加碼投資,最終導致家屬精神崩潰,走上絕路。其他被害人則表示,李女初期僅收取10萬元本金,即勸其透過車貸加碼投資,並誇稱黃金交易可高於市價套利,但後續利潤支付屢屢拖延。檢方進一步查李女財務狀況發現, 108年間債信不良跳票,109年起因公司經營不善而拖欠薪資,109年更被銀行強制停卡5張;112年年未申報所得,113年僅申報2400元,完全無法支付投資人利潤。多家銀樓及證人亦證實,李女非VIP客戶,並未享有黃金購買優惠,交易方式不合常理,且倉庫進銷貨紀錄混亂,顯示其投資說法不實。檢方表示詐欺犯罪在當代社會蔓延迅速,危害深遠,司法量刑除保障被告權利,更需兼顧被害人與社會秩序,主嫌李女不僅詐騙財物,更威脅王姓一家,造成家庭破碎與生命逝去,惡性重大。偵查過程中更否認犯行,並編造代購名產、網購轉投資等藉口拖延查證,甚至試圖勾串證人及滅證,顯示毫無悔意。檢方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李判處至少15年以上徒刑,以彰顯法律公義、安撫被害家屬。
快訊/太子集團管家凃又文交保30萬遭檢方抗告! 高院審2日後駁回
台北地檢署偵辦柬埔寨「太子集團」(PrinceGroup)跨國洗錢案,查扣在台資產約新台幣45億元,拘提天旭科技負責人昱棠、人資主管辜淑雯等25人。負責產管理的台籍幹幹部冷又文雖遭聲押,法院卻裁定30萬元交保,北檢對此結果表示不滿,於10日提起抗告,經2日的審理以後,高院於今(11月12日)裁定駁回抗告。高等法院指出,被告凃又文涉犯參與犯罪組織、洗錢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惟依卷內事證,並無串證或滅證之虞,經審酌各情,亦無羈押必要,而以新臺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核無違誤或不當,應予維持。高等法院指出,檢察官提起抗告雖指本案尚有共犯未到案,且被告確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然依被告到案後情狀及卷內相關事證情形,被告並無串證或滅證之虞,且原審諭知之強制處分,對被告而言亦有相當強制性,堪為羈押之替代手段,故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本件不得再抗告。
名醫江漢聲看診時遭刺!輔大肄業生被聲押 輔大醫院:絕不寬貸
新北市輔仁大學附設醫院昨天(11日)下午發生一起攻擊事件,一名30歲曾姓輔大肄業生,因不滿前輔大校長、泌尿科知名醫師江漢聲,佯裝病患名義掛號,並掏出美工刀刺向對方,導致江漢聲右手腕刺傷、左腹擦傷,警方當場將曾男逮捕,經新北檢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輔大醫院也發出聲明回應,「強烈譴責任何形式的醫療暴力行為,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絕不寬貸!」據了解,事件發生在11日下午2時許,30歲曾姓男子假借要看病,進到輔大醫院泌尿科204診間,中途拿出預藏的美工刀,朝正在看診的江漢聲狂刺,還脫口說出「我不是來看診的,我是來殺你的!」江漢聲雖立刻往外跑,仍被美工刀刺傷右手和左腹部,所幸經院內醫療團及時治療並無生命危險。曾男則在行兇後遭醫院保全控制,並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偵訊,警詢後依殺人未遂、恐嚇及《醫療法》罪嫌送辦,過程中他情緒十分激動,一路大喊「沒有正義、沒有和平」、「違背司法、有錢判生!」經新北檢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犯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輔仁大學附設醫院發出聲明表示,該名民眾於門診就醫過程中,持美工刀攻擊醫師,院內同仁與保全人員第一時間上前制止,並立即通報警方處理,目前警方已將涉事者帶回偵辦。受傷醫師經院內醫療團隊即時處置,並無生命危險,後續將全力配合警方調查。輔大醫院強烈譴責任何形式的醫療暴力行為,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絕不寬貸,並持續強化院內安全防護措施,確保醫療人員與病患安全。
不滿千萬信託財產沒有他 三重男砍殺姊妹害1死1傷遭聲押
新北市三重區6日下發生傳兇殺案,60歲陳姓男子疑因千萬家產的信託受億人沒有他,一氣之下揮刀砍向61歲姊姊和55歲妹妹揮砍,導致姊姊慘死、妹妹重傷,陳男則被當場逮捕,訊後被依殺人罪送辦,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陳母高齡90多歲,平時與小女兒同住,而陳嫌排行老二,他與梅姓妻子總會前往母親住處照料老母起居,梅女還會煮飯給婆婆吃,陳姊則是長年旅居美國,近日才返回台灣。陳男發現,母親的千萬元現金被姊姊設定成信託,受益人卻只有姊妹,陳男一氣之下,6日下午持刀找找姐姐理論,卻因情緒失控揮刀砍向姊妹,姐姐胸口中刀、傷重身亡,妹妹和梅女還在制止過程中受傷。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逮捕陳嫌,訊後將他依殺人、傷害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訊後以被告涉嫌家暴殺人、殺人未遂罪,犯嫌重大,所犯為重罪,有逃亡、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遭虎媽關到餓死!台中21歲女告別式淒涼 僅有姐姐、2同學送行
台中市大甲區1名21歲陳姓女子遭母親長期鎖在房內不幸身亡,警方表示,初步研判陳女已死亡4、5日,死因為長期極度營養不良所致,引起社會譁然。陳女人生畢業典禮也於中秋節舉行,僅有陳家大姐1人送行、2名高中同學到場捻香,在這月圓人團圓的節日中,走完人生最後一程,著實令人感到唏噓。警方表示,陳家育有2女,子女教育由50歲詹母一手包辦,小女兒高二被母親強迫休學後,遭帶回家自行教學,並囚禁於房內,調查發現陳女距離陳父報案日已死亡4、5日,大體並無明顯致命外傷,初步死亡原因為長期極度營養不良所致,確定詹母有不當管教行為,並涉嫌湮滅證據及串證之虞,已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陳父則從證人身分轉為被告,並用10萬元交保。據悉,陳女大體經相驗、解剖釐清死因後,從崇德殯儀館轉回大甲殯儀館,小靈堂設置於新館中、列不公開,告別式訂於6日舉行,有1、2名高中同學及親戚到場捻香致意,並於誦完經後離席,家屬則僅有陳家大姐出席,陳父受限長輩不送晚輩禁忌習俗並未到場,陳女火化後,由姐姐1人送行入塔,最終長眠家鄉的鐵砧山,結束這短暫的一生。
涉詐領助理費交保重返議會 陳怡君:盼預算真正惠及市民
台北市議會昨(8日)開議,涉詐領助理費的民進黨議員陳怡君於本會期將擔任財建委員會第二召集人。她表示,未來將持續監督市府財政運作,確保政策公開透明與公平落實。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今年2月因涉詐領助理費、收賄等案遭起訴並羈押禁見。期間她一度交保,但經檢方抗告成功後,數度遭延押。北院審理過程中,她多次聲請具保停押;直至被延押超過200天後,陳再次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合議庭針對「審理中是否仍可因串證之虞羈押被告」有所疑慮,最終罕見地「自為裁定」,准予以100萬元交保。重獲自由身的陳怡君表示,她在本會期抽中財建委員會並擔任第二召集人。不論身在哪個委員會,議員都能針對各項市政進行質詢,為市民把關政策執行,確保市政運作的效率與公平。針對民進黨黨團提出「還稅於民、普發2.1萬」的政策構想,國民黨市議會黨團也表示將提出版本,盼市府妥善因應。對此,陳怡君認為,與市民共享財政盈餘、發放現金以緩解民生壓力固然是好事,但市府更應思考如何讓各項政策與預算的效益超越單次發放,才是長遠發展的目標,讓預算真正落實普惠與永續。陳怡君強調,身為議員,她將持續在議會中嚴格監督,要求市府公開透明地說明財政來源與配套措施,確保政策落實公平正義,實現市民權益、產業發展與市政建設三方共贏的理想。
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延燒 陳啓昱、蘇坤煌不服延押「抗告遭駁回」
涉及台鹽綠能弊案,被控掏空公司資產近4億元的前台鹽董事長陳啓昱、前台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3人交保後被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台南地院9月26日重開羈押庭後,認定3人仍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陳啓昱、蘇坤煌提起抗告,4日被台南高分院駁回,自9月28日起續押2個月確定,不得抗告。台南高分院裁定理由指出,陳、蘇2人的羈押理由均存在,且2人交保後,5位證人即向法院請假不到庭作證,2人均有影響證人的可能,原羈押原因與必要繼續存在,並無違誤。另外,原審斟酌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情事,認陳、蘇2人羈押原因及其必要性仍未消滅,裁定駁回2人具保停止羈押聲請,乃就具體案情依法裁量的職權行使,經核並無違誤。陳啓昱於9月24日以600萬元交保,步出台南地方法院,隔天被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9月26日再次被裁定羈押。(圖/報系資料照)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等3人9月22日獲台南地院裁定分別以600萬、400萬、4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實施電子監控,檢方不服提出抗告,25日台南高分院裁定撤銷發回台南地院重裁。9月26日台南地院重開羈押庭時,陳啓昱等3人均向法官表示健康不佳,且未收到台南高分院的裁定書為由,並指台南高分院撤銷交保的速度太快,太過草率,請求維持交保的原裁定。經過審理後,台南地院合議庭裁定延押理由指出,3人涉犯重罪,仍有串證及逃亡之虞,且全案審理需傳喚86名證人,經交互詰問後,證人證述範圍實已大幅超出偵查中具結作證之內容。再者,3人獲交保後,原本9月26日傳喚要進行交互詰問的5名證人,收受通知後,均臨時請假,通知法院無法到庭,顯視3人交保對證人仍有影響力。高分院裁定理由指出,以陳啓昱、蘇坤煌的經歷所可能產生之影響力,台南地院認2人有勾串證人、共犯及滅證之高度風險,尚難僅以具保、限制出境、出海、科技設備監控等強制處分防止之,並無違誤,對2人應予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駁回具保停止羈押聲請的裁定,乃就具體案情依法裁量的職權行使,經核並無違誤。陳啓昱、蘇坤煌的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不得再抗告。
刑訴法修法民進黨也提過 張啓楷酸:綠能你不能
民眾黨將《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修正案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日前遭民進黨批評是「柯文哲條款」。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昨(21)日指出,賴清德總統擔任立院黨團幹事長時也有提出修正案,民進黨根本是換了屁股就換腦袋、綠能你不能。張啓楷指出,賴清德、柯建銘等民進黨立委在民國97年的提案寫得非常清楚,「以串證為由羈押被告似有倒果為因之嫌,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嚴重戕害被告人權,且有未審先判、押人取供之嫌,應予刪除。」張啓楷表示,民眾黨的提案比賴清德還嚴謹,明定為確保羈押的最後手段性、強化人權保障及遵循無罪推定憲法原則,提出《刑事訴訟法》第93條及第101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另定「無其他替代手段」且有「具體」事實足認為有逃亡或滅證之虞,才得以羈押,並要求檢察官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取得偵查中羈押審查資訊時,應敘明事實、理由及提出必要證據。張啓楷強調,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日前也表示應適度修法,要求檢察官要盡到一定程度的舉證責任,從早期的賴清德、現在的民眾黨和吳宗憲等國民黨立委,大家對不能沒具體證據就以勾串為由濫權羈押、侵犯人權,應該沒有不一樣,民進黨最近卻惡意扭曲、攻擊民眾黨,且故意不說民眾黨的版本明定要有「具體事證」足認要滅證或勾串。張啓楷提到,大罷免大失敗後,立法院新會期應該是大家休養生息、多經濟少政治,除了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幫人民看緊荷包,把每一分辛苦納稅錢用在最合適的地方,也應拼經濟、顧民生。民眾黨在上週五已經負責任提出新會期優先法案,像營養午餐法、勞保不能破產政府除逐年提撥,也要負起最終給付責任等,不分藍綠白應該可以一起推動。張啓楷續指,至於《行政訴訟法》修正案,不只是為了被濫權羈押的柯文哲、為了被大搜索大收押的國民黨幹部,而是多年來各界已經有很多討論,連賴清德自己都提案,為了保障基本人權,相信經理性討論後可以順利完成三讀修正。
職棒假球案組頭「雨刷」蔡政宜涉洗錢 營運東南亞最大水房手法曝光
職棒假球案主謀「雨刷」蔡政宜在服刑完畢出獄後轉從政並當選為嘉義縣議員,但檢警調查發現,其並未改過自新,與中國籍妻子唐斯蓉聯手,在東南亞多個網路博弈業者中扮演洗錢中樞角色。據《鏡週刊》報導,蔡政宜與妻子透過設立七個水房,雇用了超過二十名員工,日夜操作網銀系統。手法包括將境外賭場贓款拆成多筆小額,匯入人頭帳戶,再轉換成虛擬貨幣抽手續費。不法所得僅手續費抽成部分就被估計超過兩億元。檢警進一步查出,蔡政宜夫妻在高雄市精華地段購入透天別墅與亞灣地區豪宅;搜索時查扣八十餘個名牌包與各式奢侈品,案情震驚偵辦人員。唐斯蓉已經潛逃出境,目前被通緝。專案小組正擴大追查金流與其他共犯。調查資料顯示,蔡政宜洗錢行動透過設置水房於高雄大型豪華社區,利用出入人員眾多與門禁嚴格之地點掩護作業基地。七大水房包括大中、鼎新、鼎強、河西、博愛、鼓山與中華,皆位於市區核心地段,離橋頭地檢署不遠,形同對司法藐視。此外,該組織以每月約四萬元起薪聘請客服人員,並分日夜班,一些認真對帳或快速操作鍵盤的員工薪資可達五萬五至六萬元,水房幹部約七萬八千元。員工待遇在非法組織中算是不俗。在案情偵查過程中,檢警共拘提蕭旭良、李奐昱等核心成員,並依賴《洗錢防制法》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相關法條對蔡政宜聲押禁見獲准。橋頭地檢署指出,其賺取洗錢手續費收入與實際財產、收入明顯不符,認為有串證與滅證之虞。
柯文哲、應曉薇今10點開羈押庭! 是否回北所過中秋成焦點
台北地院9月5日裁定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分別以7000萬、3000萬進行交保,不過北檢隨後也在9月9日提出抗告,而高等法院則於9月12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重新開庭,合議庭則表示將於今(9月15日)上午10時開庭審理。北檢的抗告共有5大理由,其中包括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柯文哲在交保當日就違規與證人有所接觸;柯文哲對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特定人士使用其名義持續用社群帳號製造輿論;應曉薇部份仍有證人尚未詰問完畢。高院認為,原審前於民國114年7月21日裁定時,以有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而裁定被告2人延長羈押,卻又於1個月後,在尚有諸多證人尚未交互詰問之情形下,認被告2人滅證、串證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實難謂無前後矛盾及理由欠備之不當。不過,據了解台北地院合議庭過去就曾表示,柯文哲、應曉薇部份重要證人皆已詰問完畢,2人就本案重罪部份為滅證、串供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因此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具保停押,估計今日開庭針對此部分將會有更進一步的釐清。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柯媽與柯美蘭不捨:神明都在看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妹妹、眼科醫師柯美蘭今(12)日傍晚表示,很遺憾台灣高等法院的資深法官群明明靠近國家政府核心,卻撤銷了柯文哲交保裁定,自己不免質疑高院是否被「汙染」了?更悲嘆「高院有良心嗎?」直指神明都在看。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柯文哲妹妹柯美蘭(圖)直呼不能接受。(圖/報系資料照)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高院點出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嫌疑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直指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並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進一步指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承辦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柯美蘭對此坦言,9日聽見柯文哲交保的裁定時,自己就沒有很開心,因為也料到後面根本沒完沒了,她怒批「檢察官都可以恣意妄為,如何期待高院秉公處理?」柯文哲母親何瑞英(圖)對大兒子柯文哲面臨還押危機非常不捨。(圖/報系資料照)稍早柯文哲媽媽何瑞英也哽咽,直指自己80多歲年事已高,無法再承受過多壓力,如今只能依靠信仰祈求庇佑,若兒子真的再度還押,「心裡真的很不甘(捨不得)」。何瑞英也批總統賴清德「說什麼就是什麼」,想起自己每天都會拜神,眼見人沒做的事卻一直被誣賴,「神明會責罰」。※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民眾黨搬陳怡君百萬交保批雙標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12)日傍晚表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交保,根本是無視台北地方法院揭示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同時不甩比例原則,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這就是嚴重侵害人權,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也和稍早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交保時,高院強調法院沒有對刑案「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態度一百八十度不同,根本令人無所適從,民眾黨不接受。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柯文哲(中)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圖/劉耿豪攝)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僅考慮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部分,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推稱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也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認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京華城案卷證與抗告狀11日送抵台灣高等法院分案審理。(圖/黃耀徵攝)民眾黨稍早則由吳怡萱提出三點聲明:首先,民眾黨挖出高院今天對陳怡君被控涉貪污案中,合議庭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的決定,准以100萬交保,合議庭並明確強調,刑事案件審理中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已蒐集完成,各級法院根本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活脫脫地違反了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原則,更壓縮了法院無罪推定的審判空間。言猶在耳,柯文哲案卻出現一百八十度落差,民眾黨實難接受。第二,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講清楚,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民眾黨認為根本不可以只為了防止勾串證人等理由,就認為只要有任何證人還沒到庭進行交互詰問,就是有串證之虞,這樣是漠視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民眾黨感嘆儘管「喊破喉嚨」,高院仍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不僅涉及嚴重侵害人權,恐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民眾黨最後呼籲,既然高院發回更裁,地院合議庭的法官仍應本於獨立審判之精神,捍衛法律專業與公平法院價值,在發回後之新裁定中明確補上並釐清交保所定的條件內容,把高院要求補強說明的範圍講清楚,以維護柯文哲刑事基本人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