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機性交
」 性侵 撿屍 乘機性交罪 通緝犯 台北車站
北車大廳性侵外籍女! 通緝男態度惡劣「檢起訴求刑7年」
台北車站大廳9日發生性侵案,一名邱姓通緝犯公然性侵酒醉的港籍女遊客,事發10分鐘竟無人制止,直到一名大馬外籍生目擊並報警,警方才將涉案嫌犯逮捕。邱男到案後被發監執行,否認犯行,台北地檢署今(28)日依趁機性交罪起訴,並請法院考量邱男態度惡劣將他重判7年。台北地檢署28日依趁機性交罪將邱男起訴,指出邱男到案後一度坦承犯行,但之後因先前的竊盜案被桃園地檢署發監服刑,又翻供不認罪。檢察官認為他在公眾場合性侵,且犯後態度惡劣,向法院求處重刑。回顧案情,鐵路警察局指出,被害人於台北車站周邊暫住4日,進而與邱男相識。9日上午11時許,邱男與被害人及數名友人一同至台北車站大廳東側飲酒聊天;當日15時許,其他朋友陸續離開後,邱男見被害人不勝酒力,趁機犯案,整個過程大約10分鐘。警方指出,整起事件並非隨機犯案,而被害女子為香港籍遊客,事發後製作完筆錄,就已經返回香港。據悉邱男今年44歲,鐵路警察當天依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及公然猥褻等罪嫌,將邱男移送至台北地檢署法辦。事後北檢查出邱男有多項竊盜前科,遭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由於無力繳納罰金且未到案,遭桃檢發布通緝,訊後將他解送桃檢,歸案執行原刑,發監至台北監獄土城分監。◎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並非隨機作案!通緝犯北車性侵港女遊客 警方證實「2人相識」:趁女方酒醉犯案
本月9日下午,台北車站大廳發生離譜性侵案,一名通緝犯公然性侵酒醉的港籍女遊客,事發10分鐘竟無人制止,直到一名大馬外籍生目擊並報警,警方才將涉案嫌犯逮捕,引發社會譁然。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這名受害港籍女遊客此前來台,已在台北車站附近住了4天,遂與近日流連在台北車站附近的邱姓通緝犯相識。目前檢察官已對被害人製作完筆錄,被害人事後已回國。鐵路警察表示,經調查被害人於台北車站周邊暫住4日,進而與邱嫌相識。10月9日上午11時許,邱嫌與被害人及數名友人一同至台北車站大廳東側飲酒聊天,當日15時許,其他朋友陸續離開後,邱嫌見被害人不勝酒力,趁機犯案。經查本案並非隨機犯案,本分局於案發後已結合台鐵站方及保全人員,加強相關勤務作為,提升見警率,確保旅客安全,請民眾安心。據了解,犯案的邱姓男子今年44歲,身上有多項竊盜前科,遭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由於無力繳納罰金,拒不到案,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近期,邱姓男子疑似流連於台北車站周邊,偽裝成街友已掩護行蹤。鐵路警察9日依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及公然猥褻等罪嫌,將邱男移送至台北地檢署法辦,事後北檢查出邱男已被通緝,訊後將他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執行原刑,發監至台北監獄土城分監。
北車性侵案女網友自稱「目睹全程」 還原現場喊「怕受傷」……網友不挺
台北車站大廳10月9日發生離譜性侵案,一名通緝犯公然性侵酒醉女子,事發10分鐘竟無人制止,直到一名外籍旅客目擊並報警,警方才將涉案嫌犯逮捕,引發社會譁然。一名女網友自稱事發當時在現場目擊全程,指出當時有許多人在場,但沒有人上前制止,強調自己只是瘦弱女子,因害怕受傷不敢上前,貼文意外反遭網友撻伐。另有網友宣導,若遭遇犯罪事件擔心自身安危,可下載由警政署推出的「110視訊報案」App,該程式有無聲視訊功能,在這種時候也能發揮功用。北車性侵案14日深夜在網上開始延燒,其中一名網友在相關討論下留言指出,自己9日當天人在現場,目睹一群街友飲酒,後來有女子醉倒,隨後被男子拖到角落猥褻等過程。這名網友指出,當時雖有許多人在場目睹,但包括她自己在內都沒有人上前制止,她解釋自己僅是瘦弱女子,因為害怕受傷不敢上前,幸好後來有2至3名警察到場處理。然而,這名目擊者的流言卻引起網友注意,紛紛回文:「雖然我很不想講得這麼直接,但現在很多人是不是危機處理的能力都有點糟糕?我想這種事,出面不代表要妳上前制止吧?」、「明明有那麼多方法可以幫助這位女生,你選擇當下站在那目睹一切什麼都不做,然後事後才跑來這篇文底下蹭,你沒留這則留言都不見得讓人那麼躁」、「打110並不會影響你,真的很驚訝連打110或找服務人員都不做」、「有時間目睹全程,妳在觀賞嗎?不要用瘦弱女子來為自己辯解,沒有人叫妳去跟他搏鬥,最基本的求救妳都做不到,shame on you!」、「無作為有很多原因,不怪任何路過的人,沒有人知道路過的人到底是誰、也不會就這樣譴責任何一位,但發文告知你的無作為大可不必。」也有網友在留言中推廣由警政署推出的「110視訊報案」App,「在這邊推廣一下,手機有網路訊號都能用。如果下午四點這種時間點依然讓人不敢出聲的話,這個app有無聲視訊功能,請大家多少下載一下,再難用也總比要用時沒得用還要好。」※「110視訊報案」iOS載點※「110視訊報案」安卓載點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10月9日下午4時多,當時正值運輸尖峰,車站人潮擁擠,受害女子因醉酒全身無力,被嫌犯拖至牆邊猥褻得逞。有馬來西亞籍遊客目擊後,立即請友人報警,警方迅速到場,依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及公然猥褻罪將嫌犯逮捕送辦。後續調查發現,嫌犯疑似假扮街友長期在台北車站周邊出沒,鐵路警察局表示,事後已加強巡邏勤務,將原先每2小時巡邏兩次調整為三次以上,並維持24小時監控,以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車大廳公然性侵酒醉女!竊盜通緝犯被逮 複訊後送入監獄服刑
台北車站9日傳出性侵案件,44歲邱姓男通緝犯疑似裝成街友,在台北車站大廳當眾侵犯一名全身癱軟倒在地上的外籍女子,持續10分鐘卻無人制止,直至一名外籍旅客見狀報案,警方才趕忙到場將人逮捕。據悉,邱男因涉嫌竊盜遭到桃園地檢署通緝,因此警詢後便將他解送歸案,目前已在台北監獄土城分監服刑。據了解,邱男有多項竊盜紀錄,去年間曾在桃園偷偷開走一輛未拔鑰匙的小貨車到新北市,接著又在路邊盯上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並將其放到貨車上載走,警方獲報後循線逮人,邱男依2起竊盜罪被法辦,判處應合併執行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但邱男沒有入監服刑,也未繳交罰金,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回顧此案,事件發生在9日下午4時許,穿著白衣的邱男與其他街友飲酒,發現一名喝醉、全身癱軟的女子倒在地上,便拉住女子的右手,將對方拖到牆邊撫摸,並大庭廣眾下對其性侵。後來,一名馬來西亞籍旅客見狀,立即請友人報警,警方趕抵現場將邱男依妨害性自主現行犯上銬逮捕。警詢後依乘機性交罪、公然猥褻罪將邱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複訊後送至台北監獄土城分監服刑。《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車大廳「通緝犯裝成街友」公然性侵! 持續10分鐘才有人報警
台北車站9日傳出性侵案件,一名通緝犯疑似裝成街友,在台北車站大廳當眾侵犯一名全身癱軟倒在地上的女子,持續10分鐘卻無人制止,直到一名外籍旅客見狀報案,警方才趕忙到場,依現行犯將人逮捕。據了解,事件發生在9日下午4時許,當時一名穿著白衣的男子,在台北車站周邊徘徊,在發現一名女子疑似喝醉、全身癱軟躺在地上後,便拉住女子的右手,將對方拖到牆邊撫摸,在大庭廣眾下對其性侵,整個過程持續了10分多鐘。後來,一名馬來西亞籍旅客見狀,立即請友人報警。警方獲報迅速抵達現場將男子逮捕,經查驗該男子為桃園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當即以依妨害性自主現行犯將人帶走,並按乘機性交罪、公然猥褻罪將嫌犯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台北市社會局回應,目前台北市有403名街友列管,其中220人聚集在台北車站,至於該案嫌犯是否為列冊街友身分,仍待進一步確認。鐵路警察局則表示,事件發生過後,已啟動24小時巡視,巡邏次數也從每2小時2次增加至3次。《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花監前管理員性侵少女18次 犯後態度不佳遭判刑16年
64歲花蓮監獄前姜姓主任管理員3年前擔任友人未滿14歲女兒及2名兒子的跆拳道、武術教練,要求3人周五、周六留宿自宅集訓,並趁大家熟睡時對少女伸出狼爪,以指侵等方式侵犯對方共計18次,案花蓮地方法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及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等罪,共判刑16年,可上訴。姜男在2022年7月起擔任友人女兒及2名兒子的武術及跆拳道教練,期間以集訓賽為由,要求3人在每周五、周六留宿他位在花蓮市的住所,姜男先是趁3人熟睡時,偷摸女生胸部、下體,受害少女驚醒後抗拒,反遭姜以退訓、送監吃牢飯等語威脅。少女因擔心家人參賽資格受影響選擇隱忍,沒想到就是惡夢的開始,姜男接著變本加厲,在少女清醒時從襲胸、摸下體等猥褻到直接用手指侵入下體並用舌頭舔,期間女方只要反抗,家人隔天就會遭姜教訓暴打。少女因受不了遭姜男伸狼爪10月向父母說不想繼續練,並輕描淡寫解釋只是遭摸胸而已,家長誤以為女兒被性騷後相當生氣,姜則辯稱只是訓練不小心碰到,用20萬元想要息事寧人,直到2022年底學校老師發現少女精神狀況愈來愈糟,一問之下得知姜男的惡狀後趕緊通報,檢警也立即介入調查。全案經花蓮地院審理認為,姜男曾擔任執法人員,與被害人一家為多年好友,本應具有法治觀念,卻辜負自己為人師表職責及好友信賴,多次對少女乘機、強制性交行為,事後更以對少女家人不利威脅造成對方不敢對外聲張。由於姜男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也不佳,嚴重打擊被害人身心靈,法院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對少女遂行乘機性交行為1次,處有期徒刑4年,又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共18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4月,應執行1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醉女慘遭中年色男性侵 她摸「這物」發現不是男友!他下場慘了
女子小華日前跟男友小明一同去花蓮玩,小華喝醉後遭到小明50歲的朋友阿秦(皆化名)性侵,對方還拍私密片,而2人更是差了14歲,小華因為摸到阿秦的項鍊發現不是男友,最後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阿秦3年6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華跟男友去年3月去花蓮遊玩,借住友人家中,隔天晚上一行人喝到凌晨,小華喝太醉倒在沙發,還嘔吐又亂脫褲子,小明先扶另名友人上樓,而因小華喝太醉他扛不動,讓她睡沙發。阿秦在半夜時認有機可趁,在客廳要她用嘴服務並錄影,把她帶到樓上性侵,後來小華在過程中摸到阿秦的項鍊,發現不是男友要求其停止,並將其推開再離開。小華事後多次打給小明,但小明也因為喝太醉都沒接電話,到了早上才知道女友被性侵。阿秦辯稱,小華沒喝到爛醉,他沒有趁小華無法抗拒時性侵她。法院認為,阿秦稱雙方是合意性行為,還拿出偷拍影片為證,但審閱內容,可見小華明顯喝醉,而兩人相差14歲,年齡有顯著差距,案發當時阿秦年約50歲且已婚,小華30多歲,之前也不認識,不可能自願發生關係,而小華事後也馬上求救,其反應符合性侵受害者的表現,不採信阿秦的說詞,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醉女慘遭高中同學性侵懷孕 他催買事後藥…還找朋友扮爸爸演戲!下場慘了
男子阿德日前參加高中同學聚會,卻趁喝醉的女同學A女(皆化名)下手,她因為喝太醉不知被性侵,阿德還叫她去買事後藥,事後A女發現懷孕被迫墮胎,阿德威脅她要跟父母說2人是兩情相悅,甚至找朋友扮爸爸和女方父母談,最後阿德被判6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阿德跟A女是多年同學關係,2人在2022年9月跟友人一起去台中玩,回程他人在新竹市下車後,阿德表示要載A女回學校,2人繼續在車內聊天北上,他知道A女分手後心情不好,提議她可以喝車內的伏特加,阿德見A女喝醉,把車開到旅館,趁A女因泥醉而不能抗拒之際,褪去A女身上衣物,性侵得逞。 A女早上被載到捷運站,再自己搭車回基隆學校,搭車中途要扶著東西才能走,回學校上課還是宿醉,上課上到一半還去廁所吐。阿德當晚傳訊息說,昨晚有發生關係,他沒做安全措施,趕快去買事後避孕藥。阿德說,妳跟父母說是兩情相悅才這樣。A女表示,明明不是這樣的情況,為何要說謊?阿德回,不想要上法院,也不想要把事情鬧大。後來A女驗孕發現真的中獎,將事情告訴表姐並墮胎,也將此事告訴父母,而A女媽媽打給阿德時,阿德還要A女幫忙說話,稱是合意發生關係,A女認為他一直說謊最後提告。法官認為,阿德為滿足私慾,趁A因酒醉等因素而陷入不能抗拒之際性侵,並導致A因此受孕,對A的身心造成相當大危害,還主張與A是合意為性行為、指使他人冒充他爸與A父母對話,事後更深知A害怕本案曝光,而威脅A做出對他有利陳述,阿德也沒要達成和解的意思,犯後態度屬最惡劣的情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6年。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金馬導演游智煒被控夜店撿屍性侵 一審判無罪
曾在#MeToo風波中被爆為「醉後性騷慣犯」的金馬獎最佳短片導演游智煒,去年(2024年)8月間在夜店認識一名年輕女子後,涉嫌趁女子醉酒不醒人事,將人帶回住處性侵。女子事後報警提告,游被檢方依趁機性交罪起訴。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9日)判決游智煒無罪,全案可上訴。據了解,游智煒去年8月間,在台北市某間酒吧巧遇女方和朋友在喝酒慶生,游男混入人群搭話,之後眾人轉往KTV續攤,游男裝熟跟著同行,大家都以為游男是對方的友人,因此不以為意。直到隔天清晨5時許,游男趁亂將爛醉的女方帶上計程車載回家,性侵得逞。女方醒來後發現衣服凌亂,在游男開車載她到捷運站途中,跟朋友抱怨完全不記得昨夜發生的事,埋怨朋友「怎麼讓我跟陌生男人回家」,眾人才驚覺在場沒有人認識游男,女方立即報警驗傷。游男到案時辯稱看不出女方喝醉,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但檢警發現,游男事後曾傳訊給女方「從地上扶妳起來很多次」,以及監視器拍到女方蹲地嘔吐等畫面,認定游男趁女方喝醉無自我意識時,撿屍性侵,依乘機性交罪嫌提起公訴。不過今日法院審理後,認定罪證不足,遂判游男無罪,可上訴。游智煒擁有碩士學歷,身兼導演、編劇與攝影師,曾以短片《生命狂想曲》奪得金馬獎最佳短片。2023年#MeToo風波期間,游男曾被影評人「無影無蹤」爆料是醉後性騷慣犯,受害者傳出近有30人。
曾捲MeToo風波!金馬導演涉撿屍性侵遭起訴 他批評:疑再次被業界接納
金馬獎導演游智煒被控於2024年8月間,帶1名在夜店認識的年輕女子回家,還趁女方酒醉斷片性侵得逞,游雖辯稱是雙方合意,但台北地檢署不採信其辯詞,傳喚相關證人調查後,本月16日依乘機性交罪將他提起公訴。對此,影評粉專「無影無蹤」透露,游智煒在被揭發惡行之後,不但不改惡劣態度,還繼續在社群上大放厥詞,甚至稱自己是「MeToo風雲人物」,讓他不禁感嘆「這樣的人,我們還要給他什麼機會?」「無影無蹤」16日晚間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在2023年6月,當時他發了一篇文揭露導演游智煒的獸行,起因是他的一名女性友人遭到游智煒性侵,且事後發現受害者有數十人,而該文章得到廣大迴響後,影集《地獄里長》(2023)更將游智煒從導演身分除名。後來,他們也成立自救會,許多受害者都希望能夠揭露游智煒的惡行。「無影無蹤」說,游智煒通常專挑業界資歷比他淺的影視工作者與演員下手,利用騙術與權勢威脅,多次性侵得逞,「最讓我無言的是,當我跟業界朋友追問此事時,許多人給我的回應是,他們早就知道游智煒是這樣的人,而且很多人身邊也有人遭到他性侵與騷擾,但是大家都無計可施」。「背後原因很簡單。」他指出,游智煒總是以金馬獎得主自居,且喜好吹噓自己跟某些業界大老的關係,「通常他下手的對象都在業界爭取一席之地,擔心自己毀了關係,遭到封殺或貼上標籤,所以沒有人敢公開自身遭遇。直到去年掀起Metoo運動,多名受害女性得到了勇氣,加上《地獄里長》總導演、監製瞿友寧願意公開切割,才讓大家感到安心一些」。「無影無蹤」提到,游智煒在被揭發惡行之後,不但不改惡劣態度,還繼續在社群上大放厥詞,更稱自己是「MeToo風雲人物」,「這麼做背後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表現出不認錯、囂張的態度,反而會讓受害女性更感到畏懼,因為她們知道自己要控訴的不是正常人,自然不知該如何應對」。「無影無蹤」透露,在近1年以來,大概有約10名女性網友(也有幫女性朋友詢問的男性)告訴他游智煒的近況,「所以我得知游智煒在被影視業黑名單之後,轉而投入餐飲業,並且兩岸來回跑。游智煒的新套路更驚人,他會直接向搭訕的對象坦白說明自己的新聞事件,並說明自己是遭到影視圈有心人士污衊,是政治正確的受害者云云」。「無影無蹤」說,在幾個月前他已經得知了16日爆出的新聞事件,「可能游智煒發現自己很難讓清醒的人鬆懈,於是開始流連夜店等場合搭訕女性,這次的受害者就是在酒醉的情況下被他帶回家中性侵的……這位受害女性會有勇氣提告可能是因為她不是影視圈內人,因此不需要顧及這些業界的權力結構,也終於讓游智煒被依乘機性交罪起訴」。「無影無蹤」感嘆,從游智煒的臉書最新動態來看,可以得知他似乎再次得到部分台灣影視工作者的接納,近日游智煒更受邀參與「台灣電影文創產業協會」的交接活動,與許多有名有姓的業界大老合照打卡,並於貼文中寫道「包容這個世界的各種價值」,「似乎像是在感謝業界人士還願意在他性侵數十名業界女性、甚至現在被起訴之後還願意包容他」。「無影無蹤」直言,台灣人是很健忘沒有錯,為人寬容的價值也是台灣人的美德,「但前提也是這個犯下惡行的人得先受到應有的懲戒,並且真心向社會大眾表示悔改之心,那之後我們再來談寬容」。另外,「無影無蹤」也在文末新增「台灣電影文創產業協會」的回應聲明,表示「據新聞報導本會游姓會員涉及司法案件並提起公訴,因違反公序良俗及法律規範,本會已於16日下午對該會員提出停權除籍處分,禁止該員擅自發佈與本會相關圖文訊息,已傳達至當事人知悉。本會對有違社會秩序、法律規範之行為予以譴責,且將謹守道德自律,規範全體會員遵行,有違者一概論處。」◎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金馬導演游智煒再涉撿屍性侵 遭北檢依乘機性交罪起訴
金馬獎導演游智煒被控於2024年8月間,帶1名在夜店認識的年輕女子回家,趁女方酒醉斷片性侵得逞。雖然游辯稱是雙方合意,但台北地檢署不採信其辯詞,傳喚相關證人調查後,今(16)日依乘機性交罪將他提起公訴。據了解,游智煒是台灣自由導演、編劇、攝影,台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研究所導演組碩士畢業。除導演身份外,也常在廣告、MV、電影等製作擔任攝影師的工作。他曾以《生命狂想曲》獲得金馬獎最佳短片,2023年6月間被影評部落客「無影無蹤」爆料,是醉後性騷慣犯,受害者已經增至近30人。當時游智煒還傳出,疑似在交友軟體「Tinder」上以此自介:「現在『me too』風波上的浪潮人物,就是個標準的渣。」據檢方調查,游智煒今年8月在夜店認識一名年輕女子,之後女子想去友人在場的KTV續攤,並由一名男性友人陪同前往KTV,而游男也跟隨過去。由於女子與友人都以為游智煒是在場其他人的朋友,因此不以為意。直到凌晨5點,該名女子喝醉後,游智煒就從KTV帶著她上計程車回家。女子隔日醒來,覺得衣服有點凌亂,但直到坐游智煒的車子去捷運站路上,和友人私訊時才驚覺完全不記得夜裡發生的事情。她向友人抱怨,為什麼讓她跟陌生男人回家,友人卻以為游智煒是她新認識的朋友,被害人因而崩潰報警驗傷提告。據了解,游智煒原本在警詢時否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但在偵訊時改稱2人是合意發生關係。婦幼組檢察官勘驗監視器,查出女子在游男家住處前有蹲下嘔吐,且事後傳訊息給很多朋友表達自己斷片,認定游男是在違反女方意願下發生性行為,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將他提起公訴。
聊天訊息露餡!女友酒後昏睡 高雄男竟喊兄弟一起「撿屍」性侵得逞
高雄市一名男子與女友同居,某天2人飲酒後,男子趁女友不省人事,竟找來好兄弟一同性侵對方,直到後來2人吵架分居,女友竟在男友手機中看見「大嫂後面有醒來嗎」等對話,全案才曝光。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照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男子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阿強與小琳(皆為化名)原先是情侶關係,2人在高雄鳳山一處房屋同居。2023年2月某天深夜,阿強與小琳在住處飲酒,期間小琳因為不勝酒力昏睡過去。阿強見女友昏睡,脫掉女友衣物,並且透過通訊軟體喊來好兄弟,在小琳無意識的情況下性侵得逞。對此,小琳原本完全不知情,直到2023年4月間2人因爭執分居,小琳在無意間查看阿強的對話紀錄,發現自己喝醉那天,阿強曾透過通訊軟體找了好兄弟來家中,事後好兄弟還傳送:「今天謝謝,很舒服,大嫂後面有醒來嗎?」等對話內容,才驚覺事情有異。在小琳逼問下,阿強終於坦承確實有找好兄弟來「欣賞裸體」,不過他宣稱起因是因為小琳曾說過「可以接受3P」才會發出邀請。且阿強宣稱兄弟當天因為起不了生理反應,最終不了了之,並無發生性關係。過程中阿強也不斷向小琳致歉,坦言自己做錯了,希望能夠挽回對方,但小琳堅持提告。阿強挨告以後,又換了另一套說法,表示是因自己約砲被小琳發現,為了挽回感情,才會開始順著小琳的意思修正說詞,但他強調當天僅有找好兄弟來欣賞裸體,沒有真的發生性行為。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從阿強的證詞來看,可以知道邀請好兄弟到場,就是為了發生性交行為;且在案發以前,阿強的兄弟就知道小琳喝醉,對邀約「觀看裸體」的目的應該了然於心。且事後阿強的好兄弟事後還透過通訊軟體致謝,按照對話脈絡、一般男性性高潮的經驗,應可認定好兄弟有與小琳發生性關係。由於案件事證明確,法官不採信阿強的說法,最終依照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揪女同學系館喝酒!男大生「趁醉性侵」挨告 200萬元和解再判1年10月
新竹市一名陳姓男大生,在去年某天深夜邀約女同學至系館地下室喝酒聊天,卻趁著對方酒醉意識不清時,褪去她的內褲後性侵得逞。事後,女同學報警提告,法院審酌陳男無前科,且仍為在學學生,惡性尚非重大,且已與被告人以200萬元和解,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陳男和女同學為朋友關係,他在去年6月間邀請對方至系館地下1樓儲物室喝酒聊天,但在隔天凌晨2時許,陳男趁女同學酒醉不醒、無法反抗之際,擅自脫去對方內褲並性侵得逞。女同學在過程中醒來發覺有異,動手推開陳男,並趕緊聯絡友人求助,而在友人的要求下,陳男也將女同學送到友人住處。事後,女同學報警處理,新竹地檢署檢方則在完成偵查後依法起訴陳男。案經新竹地院審理,女同學在警詢及偵訊時指證詳細,且有相關社群軟體網頁截圖、現場照片、電話錄音、LINE對話紀錄、醫院檢驗報告以及刑事局鑑定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等資料佐證,認定陳男犯罪屬實。法官也審酌,陳男漠視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權,戕害女同學的身心,造成其精神上難以磨滅之陰影,但考慮陳男在法庭上坦承犯行,且答應以20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並有按期給付賠償款項,加上仍為在學學生,惡性尚非重大,最終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伍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獸父性侵高中女兒!19年後還敢聲請扶養 法官判女兒免除義務
一名男子20年前與太太離婚後,取得女兒監護權,卻趁女兒熟睡時,性侵了當時仍是高中生的親生女兒。女兒提告後離家,男子後來也沒有扶養女兒,如今男子年逾70歲,生活無著,向屏東地方法聲請女兒扶養;法院經過調查,認定該男子的獸行19年來讓女兒飽受折磨,判決女兒免除扶養義務。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犯案男子於民國93年3月間與太太離婚,並取得當時就讀高中的女兒監護權。然而,該名男子竟於於94年2月,趁女兒熟睡時對她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女兒事後報案,離家住進宿舍。法院審理時,男子否認性侵女兒,稱前妻因為想復合所以時常到他住處睡覺,一天他喝醉酒被長官罵,回家後藉酒消愁,當時前妻房間沒有鎖,半夜一起來發現身邊有人,以為是太太,並穿著內褲對其摟抱,壓在對方身上感覺不對,開燈發現是女兒,他也大受打擊。女兒當下十分驚恐,之後就回到前妻住處,期間,他也有不定時支付供養費用,打電話關心,但女兒未接。法院調查,該男子犯行已經檢方依刑法第225條第1項家庭暴力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為乘機性交罪嫌之公訴;被害人受創後,直到目前仍在就醫治療,顯見男子行為對女兒造成身心靈莫大的傷害,縱然經過19年內心仍無法平復。判決書指出,法院認定男子在女兒於成年前,依法應善盡扶養照顧義務,並應適當關心其成長狀況,不料與太太離婚後卻違反倫常,對於未滿16歲之聲請人施行性侵行為,讓女兒身心重創,伺機逃離住處;且男子雖知道女兒就讀高中,卻從未透過其他方式對其善盡扶養義務,足認相對人係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應扶養照顧其責任。又因男子對女兒為身體上之不法侵害,造成其身心受到巨大打擊、尚未成年即離家無法受家庭守護,離家後在外徬徨無助,出現自暴自棄、放棄自我的念頭及行為,引發創傷後情緒調解及認知障礙等精神問題,19年來仍飽受心靈折磨,已屬情節重大。參諸上揭民法第1118之1第1項第1、2款及第2項等規定,其女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胡睿兒假釋沒去上輔導課 開庭又放鳥法官...發聲道歉沒收到傳票
藝人胡睿兒過去「Under Lover」的成員,在胡睿兒出事後團體解散,而他因在夜店撿屍陌生女子被告,假釋出獄後須要接受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課程3次,但因為缺課三次被檢察官依照《違法性侵害防治法》起訴,今(4日)開庭也沒有出庭,若狀況持續下去,恐再被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而他本人也給出說法。胡睿兒道歉自己不知道開庭時間,並已聯絡檢察官下次會出庭。(圖/翻攝自胡睿兒臉書)據《ETTODAY》報導,胡睿兒本人看到媒體報導他沒有去開庭相當震驚,他透露自己根本沒有收到傳票,因為工作關係他幾乎一週只有兩天在台北,甚至家人也沒有收到出庭的通知,因此不知道他要出庭。他透露自己不知道該聯絡誰,連開庭的法官都不知道,有向過去起訴的檢察官詢問,並表示法官有裁示下次開庭時間,再給他一次機會,希望他屆時一定要出庭。他也向社會大眾道歉,不會再占用社會版面。胡睿兒是男子雙人團體UNDER LOVER的成員。2016年9月,與林采緹一同吸食大麻被抓,後被判緩起訴處分;2018年6月17日在夜店撿屍性侵,隨後被起訴,法院一、二審均依乘機性交罪判處2年徒刑,2020年最高法院駁回胡睿兒的上訴後定讞後入監服刑;也因在緩起訴期間再犯性侵案,因此被檢方依毒品罪向法院申請簡易判決。
「假面慈善家」背3條通 性侵傳播妹這原因判免刑
被稱為「假面慈善家」的台灣急難救護協會理事長陳男,因性侵、侵占、毒品等罪遭通緝,去年3月在摩鐵開毒趴被警方逮捕歸案,但同年9月被發現陳屍在神崗。他被控3年多前在桃園一家汽車旅館房內性侵一名傳播妹得逞,1年前又對另1人乘機性交得逞,遭檢方起訴性侵,但因陳男死亡,法官依法判決本案不受理。判決書指出,2020年5月1日凌晨,陳男找傳播妹在桃園某汽車旅館房內歡唱,未料他色心大起想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但傳播妹不答應,陳男竟霸王硬上弓,強制性交得逞。2022年5月3日,陳男故技重施,在汽車旅館灌醉傳播妹後乘機性交得逞,女方驚醒並將他推開報警。據了解,陳男有吸毒等多項前科,以「台灣急難救護協會」理事長名義四處利用弱勢募款、侵吞財產。2019年他替新竹關西1名張姓少年募款葬父,2天就募集到619萬元,但他卻私吞310萬,被依《業務侵占罪嫌》判刑3年。2023年3月新竹警方大掃黑,在一間汽車旅館壓制逮捕形跡鬼祟的陳男,現場查扣11包毒品咖啡包。陳男當時因《妨害性自主》、《侵占》、《毒品》遭通緝,訊後被移送歸案。不過,同年9月24日,陳男被發現陳屍神崗光復路高鐵橋下。桃園地院同年12月26日判決性侵案公訴不受理,理由是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載到酒醉正妹想壞壞!運將開去烘爐地亂摸 內褲一脫嚇傻了
新北市一名白牌計程車顏姓司機,在凌晨載到一名酒醉的正妹,趁對方昏睡過去時,顏男便把車開到中和烘爐地附近,在涼亭脫掉正妹衣物並撫摸身體,即使發現對方是男兒身仍不收手,此時正妹才突然驚醒並報警提告。後來,顏男也被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1年8月徒刑,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事情發生在今(2023)年的228連假,顏男在凌晨約7時許駕著白牌計程車,準備從台北市載一位正妹回到她於新北市中和的住處,由於正妹酒醉酣睡在後座,顏男便起了色心,駕車前往中和烘爐地附近。 顏男把正妹帶到涼亭,並脫去了正妹衣服、內褲,雖發現對方其實是男性,仍持續撫摸、親吻對方胸膛,還以下體碰觸臀部。後來,正妹才突然驚醒推開顏男,趕緊拍下了對方的照片並報警處理。該案經過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顏男身為白牌車司機,卻未遵守執業道德,為逞一己私慾,利用顧客酒醉不能抗拒之際,著手性侵未遂,已造成對方身心受創;但考量顏男只有高中肄業,平時從事辦公家具司機月薪僅新台幣4萬元,又有8旬母親及子女要扶養,另因雙方已達成和解,故依照乘機性交未遂罪,判顏男1年8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5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得上訴。
控《人選》黃健瑋對她「趁機性交」 女星金鐘獎前收傳票開酸:多需要鎂光燈
演員黃健瑋捲入「#Me Too」風暴,先是被L先生指控下藥性侵他的妻子,事後下跪求饒,還寫和解書願用300萬解決,隨後又被曾合作過的女演員Mia爆料「趁機性交」,如今在金鐘獎前夕女演員Mia收到對方提告她妨害名譽的起訴書,開酸「金鐘前夕好樣的,是多需要鎂光燈」。電視金鐘獎本週五、六舉行,但涉嫌性騷與性侵他人的幾位藝人都沒有入圍,包含在《人選之人》有演出的黃健瑋,但日前被指控下藥性侵別人妻子,另外又被女演員Mia唐宛彤指控,曾趁她沒有意識的狀況下強暴她,這樣的狀況也讓黃健瑋在神隱多月後提告,今(19)日Mia貼出傳票,被地檢署要求到案,被黃健瑋控妨害名譽。對此她也表示,「是的,我被告了,要帶著「被黃健瑋乘機性交貼文所憑依據」去地檢署報到。金鐘前夕,好樣的,是有多需要鎂光燈。」,貼文一出也讓不少人為她加油,要她正面應對對方的提告。Mia收到指控她妨害名譽的傳票。(圖/翻攝自Mia臉書)《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外籍YTR拖酒醉嫩妹進草叢性侵 遭判刑2年後驅逐出境
今年2月28日凌晨3點,一名喝醉酒得女子到花博公園找朋友,遭一名土耳其籍YOUTUBER亞瑟,向前搭訕亞瑟見其女已醉如泥意識不清,竟然將她推進草叢性侵,附近路人見狀驚覺有異立即報警,台北地院法官審酌亞瑟花60萬與其和解,依亞瑟犯《乘機性交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4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土耳其籍YOUTUBER亞瑟來台拍攝影片,於今年2月凌晨3點在花博公園飲酒,察覺有容貌姣好的落單女子從計程車下車,下車後見女子步伐不穩顯然喝醉,亞瑟便上前洋裝關切實則搭訕,確認其女已醉到意識不清後,竟直接抱起她進入草叢內性侵,對其上下其手猥褻胸部及下體,一旁行經民眾察覺有異後協助報警。台北地院法官審案時認為,亞瑟利用被害酒醉無意識無法抗拒之際將其性侵,為一己私慾造成女方精神及身體上均遭受痛苦,但審酌事後亞瑟坦承犯行,以手寫信函表達歉意,並賠償60萬和女方達成和解,法官認為其積極彌補罪行,有悔改之意,依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親妹到汽旅狂歡喝醉睡著…老公想性侵 孕妻竟幫「脫內褲」下場慘
高雄一名人妻懷孕時,丈夫趙男到娘家探親,晚上住汽車旅館,而人妻邀妹妹一起喝酒,妹妹喝醉後睡覺,姊夫以為她喝掛,竟然叫老婆幫忙脫她的內褲,之後性侵小姨子。法院判夫妻都犯乘機性交罪,趙男3年10月,趙妻2年10月徒刑、緩刑3年。判決書指出,趙男和妻子、A女(化名)3人在2019年9月入住桃園某汽車旅館,A女喝醉後在床上睡覺,趙男認為A女因酒醉入睡不知抗拒,就想侵犯她,先撫摸A女身體脫她的外褲,在旁看電視的妻子不但未阻止性侵,還協助脫A女內褲。其實當時A女未熟睡,因事發突然不知所措,怕反抗無效、無處可逃且無人求救,所以才裝睡,趙男性侵得逞後,妻子寫完澡出來,而2人又一起幫A女套上內、外褲。事後,A女工作時想到此事,情緒崩潰哭泣,主管察覺有異加以詢問,A女才說出一切,而因為A女跟趙妻是姐妹關係,所以沒有立即提告,後經與家人商議後始提出告訴。A女說,她當時有喝酒但沒到喝醉,因為她喝酒就容易想睡,半夜姐夫對她伸狼爪,脫她的牛仔褲,但內褲拉不下來,他很小聲跟姐姐說「來幫我」。趙男辯稱,因為妻子習慣穿裙子,A女平時穿褲子,但她們當晚交換衣著,且他酒醉,誤認穿裙子的A女是妻子,所以他就脫她的內褲,A女還翹屁股配合,所以他直接上,在發生性行為時A女還環抱他頸部,讓他確定這是妻子,事前A女也有要他幫按摩胸部。趙妻也辯稱,A女躺在床上睡覺後,她因為喝酒身體不舒服,就去廁所嘔吐,她沒有幫忙脫內褲,在淋浴間待1個多小時。法官認為,趙姓夫妻是A女之姊夫、胞姊,竟罔顧倫常,見A女酒醉入睡不知抗拒而有機可乘,趙妻為A女的胞姐,竟未出面制止,而協助犯行,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毫不尊重,犯後飾詞狡辯,依乘機性交罪判趙男3年10月,趙妻2年10月,緩刑3年。全案定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