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車
」 車禍 國道 自撞 追撞 翻覆
淡江大橋機車道遭批過窄 公路局:依公路路線設計規範設置
針對外界關心淡江大橋機車專用道橫斷面設置寬度是否符合規範,以及事故處理及救援相關看法或意見,交通部公路局今(21)日表示,淡江大橋是省道台61線快速公路系統,依規定普通重型以下之一般機車係不得行駛快速公路主線;惟考量淡水、八里兩地之短程旅次需求,另於快速公路主線車道外側規劃設置實體分隔之機車專用單車道,以兼顧快速公路功能與地方短程聯絡需求。機車專用道速限為每小時40公里,全橋長約2公里,行駛時間約3分鐘;淡江大橋機車專用道係採全段(包含上、下引道及橋面段)分隔式機車道設計,橫斷面寬度為2.5公尺,符合《公路路線設計規範》2.11.1機車道之規定。公路局指出,屬快速公路系統之淡江大橋,橋面同時整合快速公路主線、機車、公車、未來輕軌、自行車、行人等及人本交通等通行環境佈設,必須在有限橋面空間下進行安全分流與配置。機車專用道採單向單車道設計,係依規劃設計階段目標年之預估交通量、整體橋面條件及使用需求進行規劃設計。公路局續指,淡江大橋機車專用道之通車使用仍須依規範繪設必要之標線,指示或引導車流更安全行駛;考量主橋斜張鋼纜區段之斜索阻尼器雖位於機車專用道護欄外側,為降低潛在可能的視覺影響,故在該範圍之機車道範圍內分別調整內、外路肩寬度,以導引機車騎士能更安全地通過,外界所稱約1.5公尺或1.6公尺,係標線內之空間,並非工程設計規範所認定之橫斷面車道寬度規範。至於外界關心的事故處理及救援議題,公路局表示,相關應變機制已完成整備,若機車道發生交通事故,相關事故處理及救援,基本上與現行橋面採機車專用道及引道發生事故時之處理相同,救護車輛可利用鄰近主線車道靠近事故地點,並視現場狀況運用自行車及人行空間協助人員救援;但若事故車輛無法自行移動,未來淡江大橋橋梁管理中心併已規劃24小時機車專用道拖吊處理之必要機具,以迅速排除事故車輛,恢復橋面車流之通行。公路局強調,淡江大橋機車專用道的設置係符合設計規範,並整體考量公路定位、規範依據、橋面條件、安全分流之規劃設計。因應淡江大橋後續之通車,公路局也將再加強宣導未來正式開放通車後,相關車道使用及安全行駛事宜,以確保用路人通行安全及整體運作順暢。
西濱驚悚翻車!貨車撞轎車橫躺封道 北上癱瘓回堵3公里
彰化伸港與台中龍井交界的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今天上午發生大貨車追撞自小客車事故,猛烈撞擊導致貨車翻覆,卡在中央分隔護欄,幾乎封死整個北上車道,造成車流嚴重回堵約3公里;消防人員趕抵後迅速救出傷者送醫,所幸僅輕傷,詳細肇因仍待警方釐清。今(13)日上午9時許,事故發生在西濱公路北上161公里、彰化伸港與台中龍井交界處。目擊者指出,當時只聽「碰」!一聲巨響,肇事大貨車突然與前方轎車發生碰撞,隨即失控、翻覆,車頭與車體嚴重毀損,橫躺在車道中央,現場一片狼藉;突如其來的事故讓後方車輛措手不及,車速急遽下降,交通迅速陷入停滯。大貨車卡在水泥護欄上,消防人員動用破壞剪,救出受困車內的駕駛。(圖/林慶祥翻攝)彰化縣消防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人車前往搶救,並動用破壞器材協助駕駛脫困。經初步確認,現場無人受困,僅1名駕駛受到輕傷,已送往彰濱秀傳醫院治療,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由於事故車輛占據主要車道,拖吊作業一度影響通行效率,直到上午10時過後仍持續排除中。警方除在現場進行交通疏導外,也呼籲北上駕駛人提前改道,避免進入壅塞路段,以免行程延誤;至於事故責任與發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疲勞駕駛釀驚魂!瑞芳清晨「巨型板車失控橫掃隧道口」 油漬滿地
新北市瑞芳區台2線11日清晨,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名28歲黃姓男子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附掛板車,沿著基隆往宜蘭方向行駛,於清晨5時58分行經海濱隧道出口(約74.9公里處)時,疑似因疲勞駕駛導致精神不濟、瞬間恍神,整輛大型車輛突然失控,猛力撞上隧道出口護欄,強烈撞擊造成車體橫越車道,甚至占據對向往基隆方向的道路,現場散落物四散、地面佈滿油漬,場面相當驚悚,宛如災難電影場景。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反應,由瑞濱派出所、交通分隊及鼻頭派出所共3名警力趕赴現場,於6時12分陸續抵達。為避免交通全面癱瘓,員警立即實施「單線雙向」交通管制,引導來往車流安全通行,所幸事故未造成道路完全封閉,也未波及其他車輛,未釀成更大傷亡。事故駕駛黃男在撞擊後僅受到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且可自行行走。經警方實施酒測,結果為0.00 MG/L,排除酒駕可能,由於傷勢並不嚴重,黃男當場拒絕送醫。警方初步研判,此次事故主因為駕駛長時間行車導致疲勞,未能專注注意前方路況,最終釀成自撞意外。後續處理方面,基隆工務段人員於6時49分抵達現場支援,拖吊車則在7時14分到場並立即展開作業。經過約一小時努力,事故車輛於8時13分成功移除,隨後清潔人員進場清理散落物與油漬,至8時23分全數完成,道路全面恢復正常通行。警方也藉此事故再次呼籲所有用路人,特別是長途駕駛的大型車輛司機,上路前務必確保充足休息。若在行車過程中出現疲倦、精神不濟等情況,應立即尋找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切勿勉強駕駛,疲勞駕駛往往比酒駕更難察覺,但同樣具有極高風險,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
國3聯結車爆胎失控「衝出邊坡」 5公里車陣癱瘓駕駛驚魂脫困
國道3號北向通霄路段3日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1輛滿載飲料的大型營業全聯結車在行經141.5公里處時,疑似因右前輪突然爆胎,導致車輛瞬間失控,車輛先是猛烈撞擊外側護欄,隨後直接衝出路面,翻落至邊坡,現場情況一度相當混亂。所幸駕駛為53歲高姓男子,事故發生後成功自行脫困,且經警方酒測確認酒精值為0,並未涉及酒駕,未造成人員傷亡,算是不幸中的大幸。由於事故車輛體積龐大,加上車上載運的大量飲料在撞擊後散落各處,使得現場清理作業難度大幅提升,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在上午9時19分接獲通報後,立即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動員人力與機具進行排除作業。但因車輛衝出邊坡且貨物四散,處理過程較為複雜,預估需耗費較長時間才能完全恢復正常通行。事故發生後,該路段一度僅剩內側車道可供通行,導致北上車流嚴重回堵,最長延滯達約5公里,影響不少用路人行程,高公局建議駕駛人提前改道,於通霄交流道下交流道,改行128縣道銜接台1線,再轉接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並於後龍交流道重新返回國道3號,以避開壅塞路段。國道警方也再次提醒所有駕駛人,日常應加強車輛保養,尤其是輪胎與煞車等關鍵安全部件,務必定期檢查與維護,以降低突發事故風險,同時指出,若行駛途中因車輛機件脫落或故障導致危險,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之1條規定,處以1,000元至6,000元不等罰鍰。
台南驚險警匪追逐 逃逸移工翻車棄逃田梗「人車分離」現場曝光
台南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於2日深夜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永康區中正北路與王行街口發現1輛行跡可疑的自小客車,警方表示,當時該車在行進及停等紅燈時,煞車燈均未亮起,疑似車輛存在故障情形,遂鳴笛示意駕駛停車接受盤查。不料,駕駛不僅未依指示停車,反而突然加速逃逸,引發警方高度警覺,隨即展開追緝行動。警方在追逐過程中一路緊追不放,該車最終誤闖死巷,因車速過快失去控制,整輛車衝入路旁田地並翻落田梗。事故發生後,車上駕駛與副駕駛立即棄車逃逸,現場一度陷入混亂,警方迅速下車追捕,成功在現場攔下副駕駛,1名越南籍男子。經警方初步詢問,該男子供稱自己是透過社群平台臉書叫車,對駕駛的真實身分並不清楚,因駕駛突然逃逸,一時緊張才跟著逃跑,警方目前已將事故車輛拖回隊部,並通知車主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相關責任。經調查,警方已鎖定駕駛為1名逃逸移工,並掌握其身分資料,正全力展開追查行動,所幸此次事件中,執勤員警均未受傷,相關裝備也未受損,警方強調,未來將持續加強夜間巡邏與可疑車輛攔查,以維護社會治安與交通安全,並呼籲民眾配合警方執法,共同營造安全環境。
國1苗栗銅鑼段小貨車爆胎自撞護欄「車斗噴飛、全車解體」 65歲運將與乘客骨折送醫
國道1號北上141.9公里苗栗縣銅鑼路段,3月28日上午發生小貨車自撞事故。一名65歲王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駛途中,疑因左後輪爆胎失控,車輛撞上外側護欄,導致車斗脫落、車體嚴重毀損,車上貨物散落一地。警方於上午11時46分獲報到場處理,發現王男與車上乘客共2人受傷,其中1人傷勢較重,另1人手肘骨折,2人均送往苗栗大千醫院救治。經檢測,王男酒測值為0,已排除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事故車輛及散落物於中午12時48分排除,國道交通隨後恢復順暢。
國光客運五楊高架失控擦撞護欄 運將疑「低血糖」暈眩送醫
3月27日中午12時48分許油64歲沈姓男駕駛的國光客運行經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向58.7公里桃園市中壢路段時,沈姓男駕駛疑因身體不適突感暈眩,車輛失控沿途擦撞內外側護欄,最後停於外側車道。所幸當時車上並無乘客,亦未波及其他人車。國道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巡邏車到場處理,並通報消防局派遣救護車支援。救護人員檢視後,初步研判沈男為低血壓、低血糖所致,酒測值為0,隨後送往中壢聯新醫院檢查,確認無生命危險。事故車輛於下午1時32分移置外側路肩待拖吊,交通隨後恢復順暢。國道警方呼籲,職業駕駛若行車途中出現身體不適,應立即將車輛停靠路肩,可撥打1968或透過「1968 App警政報案」向國道警察求援。
北宜公路驚魂!車輛自撞山壁瞬間起火 男子命大逃出畫面曝光
新北市坪林區北宜公路15日上午發生一起火燒車意外,1名男子駕車行經56.3公里處時,車輛疑似突然失控,自撞山壁後停在路中,隨即起火燃燒,幸好男子反應迅速,立即從車內逃出並撥打119求救,警消抵達現場後迅速將火勢控制,男子僅受到輕微擦挫傷,並表示不需送醫,事故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事發男子為32歲張姓人士,住在台北市北投區,上午約9時獨自駕車前往坪林遊玩,沿途行駛新店北宜公路時,張男自稱車輛突然打滑失控,偏離車道撞上山壁,回神時安全氣囊已經彈開,他才驚慌逃離車內。車輛起火後迅速燃燒,幸運的是張男逃生及時,未造成生命危險。事故發生後,張男即刻撥打119,通知警消前往救援,由於車輛打橫阻塞雙向車道,事故造成北宜公路雙向交通嚴重回堵,影響沿途通行,警消抵達後,迅速將火勢熄滅,並依規定繪製事故現場圖,隨後將事故車輛排除,恢復交通秩序,事後檢測顯示張男並無酒駕情況,確切肇事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國2大湳交流道前7車追撞 小貨車翻覆「全線動彈不得」
國道2號東向16.8公里大湳交流道前13日下午發生追撞事故,現場共7輛車撞成一團,其中包含1輛大貨車、2輛小貨車及4輛自小客車,並有1輛小貨車當場翻覆。事故發生後,國道警方一度封閉全線車道處理,造成後方車流回堵約2.3公里,最遠回堵至14.5公里處。由於事故車輛佔用多線車道,警方為進行救援與事故排除,一度封閉全線車道。高公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控制中心於下午3時58分發布更正訊息,指出事故主要佔用外側2線車道,但因事故處理需要,現場仍暫時無法全面通行。初步了解,現場共有7輛車發生追撞,其中一輛小貨車翻覆,相關單位已到場進行拖吊與事故排除作業。至於確切肇事原因及是否有人員傷亡,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高公局提醒,用路人行經楊梅、桃園一帶路段時,可提前改道台1線或台61線行駛,以避免受事故壅塞影響。
身分曝光!擅闖平交道遭撞棄車落跑 肇事者竟是台鐵「自己人」
苗栗縣通霄鎮秋茂園平交道11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汽車闖越平交道,導致台鐵7501次列車當場撞上,儘管整起事件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雙方車輛均有毀損情形,而警方事後調查也意外發現該名擅闖平交道導致事故的駕駛竟是台鐵苗栗通霄新埔站的蘇姓站長。據了解,蘇姓站長當時應為執勤時間,本應晚間7時30分退勤,未料卻在晚間7時8分許駕車擅闖平交道,與台鐵列車發生擦撞,事後蘇姓站長疑似知道闖下大禍竟還棄車逃逸。對此,台鐵指出,事故發生後本公司即通報鐵路警察及地方警察到場協助交通疏導與現場管制,維修單位亦同步趕往處置,進行現場防護、蒐證與設備檢視作業。待警方完成蒐證、事故車輛移離軌道範圍並確認行車條件安全無虞後,列車依調度指示退回車站辦理後續處置,路線於晚間8時54分恢復雙線行車。經初步查證,本案肇事車主為新埔站蘇姓值班站長,本公司除將全力配合警方調查釐清事故肇因,同時於12日上午立即啟動內部調查並召開檢討會議,就涉案人員之勤務與紀律等事項進行調查,目前已將該員調離現職,後續將依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從嚴究責懲處。
外籍生肇事2/準新娘遭逃逸移工撞飛!醫藥費破百萬僅賠5萬 家屬好無奈
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騎車載S姓高中生出遊,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不料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的醫藥費後,竟直接離境。然而類似事件卻並非第一次發生,同年6月,台中龍井一名準新娘遭一車逃逸移工猛撞,昏迷2月,醫藥費上看百萬元,肇事移工最終表示僅能拿出5萬元賠償,讓家屬氣憤無奈卻也只能接受。阮姓移工在發生事故後,隨即與一車逃逸外勞分頭奔逃,最終仍遭警方逮獲,其被捕時坦承擔心因被發現逃逸身分而遭遣返回國。(圖/報系資料照)2022年6月,台中龍井區一名28歲的陳姓準新娘騎車行經中華路三段與中山路二段時,與闖紅燈無照駕駛的一車逃逸移工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後陳女當場昏迷、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昏迷指數6,傷勢相當嚴重,而肇事的阮姓移工見狀第一時間不但未停車,反而還繼續往前開了50公尺,車上6人隨即棄車逃逸,分頭奔逃,所幸路過民眾眼尖發現其中4人坐上計程車,緊急記下車牌通報警方,讓警方順利將6人全數逮捕到案。而駕駛的阮姓男子被捕後表示,當天要回住所,未注意燈號不慎撞傷女騎士,會跑是因為受到驚嚇,加上擔心逃逸移工身分被發現因此遭到遣返,才會全部落跑。陳姓準新娘全身多處骨折,昏迷2月後才甦醒,儘管在車禍中倖存,卻仍有漫漫復健之路要走。(圖/報系資料照)陳姓女子原定將在6月底與男友結婚,卻突遇車禍傷勢嚴重,其下頷骨開放性骨折、多處顏面骨骨折、肝臟撕裂傷、左右側恥骨上下支骨折、右髂骨骨折、右骨盆骨折、右側5根肋骨骨折,昏迷住進加護病房,在住院172天後終於恢復意識,卻仍有漫漫復健路要走。陳女昏迷2個月後,開口第一句話就是,「爸爸,我好想你」,讓家人瞬間紅了眼眶,其後續也在醫護的持續照料下拔掉鼻胃管進食,同時積極復健,所幸復原情況樂觀,當時已可進行簡單肢體動作,藉著他人協助緩慢行走,力拼2個月內出院。但陳女仍因傷到腦部,不少記憶殘缺,但仍能記得家人。儘管台中地院也依肇事逃逸罪判處阮男有期徒刑1年6月,刑滿後驅逐出境,但陳女短短2個月的醫藥費用就上看百萬,面對相關賠償費用,阮男僅表示沒有錢,最多只能賠償5萬元,讓家屬相當無奈,事發後日常生活不斷全被打亂,就連工作也全面停擺,收入全無。如今肇事的阮姓駕駛也在2024年3月遣返,但對陳女來說,還有相當長的復原之路要走,當時她一周還得復健3次,陳母為照顧女兒更是辭去工作,陪女兒前往醫院復健治療,儘管對事件感到不公,卻也只能被迫接受,但他們也表示,「我們還有生命,以後會更好」。陳母事後也表示,將車輛借給阮姓移工的女車主也應負責任,若非女車主借車,就不會導致事件發生,希望政府能重視移工問題,既然已入境工作,就必須遵守當地法律。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外籍生肇事1/載友車禍害他腿斷!嫌15萬醫藥費太貴 他直接離境神隱
外籍生載友車禍害斷腿!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2022年間當時18歲S姓高中生,因活動關係認識一名就讀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2人同年暑假相約一同遊玩,由羅男載著他在花蓮市區移動,未料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而羅男僅受全身擦挫傷。事後,S男開口詢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醫藥費用,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後,嫌費用太貴,竟直接離境再也未回台灣,讓S男無奈又氣憤。S姓男子發生車禍後右小腿骨折,還需打入骨釘,而羅姓印尼籍學生僅受有全身多處擦挫傷。(圖/民眾提供)事故發生後,S男緊急送醫治療,因骨折嚴重,需開刀植入骨釘固定,至少半年行動不便。由於羅男為機車駕駛,S男僅為乘客,並無肇事責任,因此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協商後續賠償事宜。後續也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商談後續賠償事宜,而S男則住院治療斷腿,並須打入骨釘以利後續復原,而此時羅男卻因學校產學合作之因素,準備飛回印尼的工廠實習,以此取得畢業證書。印尼籍羅男在台就讀於慈濟科技大學,因學校產學合作飛回印尼實習,以取得畢業證書。(圖/報系資料照)事後,雙方駕駛肇責比例出爐,由於該路段為無號誌路口,羅男等人遭撞時自支線騎出,未禮讓幹線車輛,得負7成責任,但羅男此時已經離境返回印尼,等S男詢問羅男相關賠償處理,並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15萬元的醫藥費用,羅男僅回一句「太貴了」,隨後就將S男封鎖,不再回復任何訊息,讓S男氣炸怒告羅男傷害,卻礙於羅男已離境,因此幾乎拿羅男沒轍,直到後續羅男因遲遲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也未曾再回台灣。S男無奈表示,自己家境並不富裕,發生車禍斷腿,突然面臨10多萬元的醫藥費用,家裡一時也拿不出來,父母為讓他得到完整治療,到處向親友借款,終於籌到款項,後續慢慢分期還完,讓他感到相當抱歉。另一方面卻也對於友人在車禍後直接離境,拍拍屁股走人,感到相當憤怒,卻又無可奈何。儘管事後也對羅男提起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賠償,羅男也因未到案而遭花蓮地院發布通緝,至今已快4年時間,羅男就是不願意面對,卻還能從社群帳號上看見羅男時不時和家人出國遊玩,並在與當初學校合作的企業集團上班,擁有不錯收入。S男無奈表示,儘管早已事過境遷,受傷的腿如今也已完全復原,但還是希望校方能做好把關,給他們機會來台,闖禍後卻直接回鄉什麼也不需負責,「明明都是學生卻可以跟那些逃逸移工一樣囂張」,並呼籲大眾若真的不幸發生車禍,只要對方是外國人,除對其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外,也要同時限制出境,也希望校方至少也能負一點責任,協助與當事學生取得聯絡,不讓類似事件再次上演。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除夕國1南下事故車流回堵 留意重點壅塞路段 可免費撥1968查國道交通疏導
16日除夕截至上午11時,國道全線交通量為在預期流量之範圍內,上午國道各路段行車狀況大致正常。高速公路局統計,今天國道全線交通量為27.6百萬車公里,預估今日交通量為92百萬車公里,今日上午10時53分於國1南向88公里處發生2輛小客車追撞事故,占用內線車道,於上午10時56分排除,造成後方車流回堵1公里。預判今日下午重點壅塞路段為國5南向南港系統-頭城;國6西向東草屯-霧峰系統;國10西向仁武至左營端等路段;建議用路人透過本局高速公路1968網站及App並於行駛途中收聽警廣掌握即時路況資訊,避開國道壅塞路段及時段。或可查詢國道交通疏導措施內容,請撥免付費24小時客服專線 1968。高公局呼籲民眾出門前務必作好車輛保養及檢查,避免於旅途中發生車輛故障情形,並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以確保行車順利及安全。高公局祝春節假期行車平安。
買二手車3年才發現是「事故車」 法院判撤銷合同退還11萬元
大陸廣西近日公布1起因二手車買賣引發的民事糾紛。本案源於張男於2022年購買1輛標示「無重大事故」的二手車,後於2025年年檢時發現該車曾涉致人死亡事故,遂主張商家隱瞞事實並提起訴訟。法院事後認定雖非行業標準事故車,但商家未盡告知義務,構成重大誤解,判決撤銷合同,酌定退還2.5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11萬元),買方返還車輛。據陸媒報導,案件可追溯至2022年3月,張男以人民幣4.8萬元向荔浦1間汽車公司購入1輛二手車。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該車並無重大事故、泡水或火燒車情形,並註明買方已知悉車況。然而實際情況是,這輛車早在2018年曾發生1起造成他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雖然該事故未對車體結構造成實質性、結構性損壞,事後車輛也曾轉手,歷經3任車主,但關於曾涉致人死亡事故的資訊,張男在購車時並未被告知。直到2025年8月,張男之子替該車辦理年檢時,才意外查出該車過往曾涉及致死事故。張男父子認為,商家隱瞞車輛曾發生重大事故的關鍵事實,導致其在錯誤認知下締約,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買賣合同、退還全部購車款並支付違約金。涉案二手車公司則辯稱,交易前車輛檢驗結果正常,不構成行業標準所稱的「事故車」,公司並無欺詐行為,且買方主張撤銷權已逾法定期限,因而拒絕退款。法院審理後指出,儘管該車依行業標準並不屬於事故車,但商家在銷售過程中未盡到全面且細緻的查驗與告知義務,致使提供給張某的車況資訊不完整。從一般消費者的合理認知出發,車輛曾發生「致人死亡」事故,與張男所理解的「無事故」狀態之間存在重大落差,而此一事實足以影響車輛價值評估與購買決策。法院因此認定,張男是在重大誤解情形下簽訂合同,符合依法撤銷合同的構成要件。針對撤銷權是否逾期的爭點,法院認為應以買方實際知悉車輛曾發生致人死亡事故之日,即2025年8月,作為撤銷權起算時點,故未超過90日的法定期間。最終,荔浦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撤銷張男與該汽車公司所簽訂的車輛買賣合同;考量車輛已使用3年所產生的折舊、磨損以及雙方在交易中的過錯程度,酌定由商家返還2.5萬元。張男父子則須返還車輛並配合辦理過戶手續。至於請求支付違約金部分,法院認為合同既已撤銷,違約金主張失所附麗,故不予支持。
500萬BMW撞土地公廟墜溝 「車在人不在」駕駛棄車神隱
一輛市價超過500萬元的白色BMW 840i轎跑車,2月8日清晨出現在彰化縣大村鄉新興巷時卻「停」在排水溝內,車頭嚴重毀損、零件散落一地,旁邊土地公廟石墩也被撞壞。警方獲報到場時,現場僅見事故車輛,駕駛已不在場。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當下車輛疑因駕駛疲勞、精神不濟恍神釀禍。BMW 840i在撞擊後車頭嚴重受損,零件散落一地,土地公廟石墩與圍牆也遭撞毀。事故畫面被路過民眾拍下上傳社群平台,並戲稱「這裡不能停車哦」,引發網友熱議。警方循線聯繫33歲陳姓車主,陳男表示事發時車輛由其兒子駕駛。陳父轉述,兒子因疲勞駕駛導致事故,所幸人未受傷,脫困後先行返家休息,因事發時天色昏暗,打算待天亮後再處理拖吊事宜。警方指出,駕駛於發生交通事故後未依規定報案、也未留在現場等候處理,已涉及肇事逃逸,將通知駕駛人到案說明,並依相關規定開罰,以釐清事故責任。
斗六中南路驚傳奪命自撞 67歲婦人受困車內送醫不治身亡
雲林縣斗六市7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67歲婦人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中南路100號附近時,疑似因不明原因突然自撞,現場撞擊力道猛烈,造成車頭嚴重毀損,婦人當場陷入昏迷並受困於車內,情況相當危急。雲林縣消防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斗六分隊人車趕赴現場救援。消防人員抵達時發現,事故車輛車門反鎖,婦人受困駕駛座內且已無意識,救援人員隨即評估狀況後,決定破窗進入車內展開搶救行動,消防人員先行為婦人戴上氧氣面罩給氧,並施以頸圈及長背板固定,避免二度傷害,隨後將婦人迅速送往台大醫院雲林分院急救。然而,經醫療團隊全力搶救後,婦人仍因傷勢過重,最終宣告不治,讓人不勝唏噓。事故發生後,警方已封鎖現場進行採證,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釐清,後續也已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以確認確切死因。雲林縣消防局也藉此事件提醒民眾,若遇到車禍事故,應優先通報警消單位,並協助維持現場交通順暢,切勿自行搖晃車體或嘗試強行破壞車門,以免對傷者造成二次傷害,應靜候專業救援人員到場處理,確保傷者與救援人員的安全。
國道3號清晨驚魂車禍! 大貨車翻覆飼料灑滿路面回堵3公里
國道三號北上約 157 公里處、接近大甲南地磅站路段,7日清晨7點多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輛自用大貨車與1輛營業用全聯結車,疑似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導致大貨車當場失控翻覆,車上所載運的大量飼料袋散落一地,嚴重影響車道通行。事故發生後,大貨車翻覆於內線車道,散落的飼料袋同時佔用內線及中線車道,導致北上車流一度回堵,回堵長度約 3 公里,影響正值上班尖峰時段的通勤車潮。後方車輛行進緩慢,不少駕駛人被迫減速或臨時變換車道,現場一度交通大亂。警方與國道公路警察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並迅速實施交通管制措施,封閉部分車道以確保行車安全,同時協助指揮車流通行。消防與救護人員也同步到場,將受傷的大貨車駕駛送醫救治。初步了解,大貨車駕駛在事故中手部受傷,經救護人員評估後,送往台中光田醫院進行檢傷治療,所幸意識清楚,暫無生命危險。至於另1輛全聯結車駕駛則未受傷,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相關單位隨後加派人力與機具,進行散落飼料袋的清理作業,並安排大型拖吊車將事故車輛移除,以盡速恢復道路通行,警方也呼籲用路人行經該路段時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路況及現場員警指揮,避免因視線不良或分心而引發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