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傷害
」 性侵 霸凌 台北市 校方 畢業典禮
過年喝太嗨!彰化男醉倒路邊「口鼻流血」 警消火速救回1命
彰化市日前就發生一起驚險意外,1名中年男子在春節聚餐時飲酒過量,酒後獨自離席步行返家,卻因體力不支倒臥路旁,甚至口鼻流血、失去意識,險些釀成憾事,所幸路過民眾及時發現並報警,才讓男子撿回一命。彰化分局莿桐派出所副所長蔡耀慶與警員黃翎郡接獲報案後,火速趕赴現場,發現該名男子渾身散發濃厚酒氣,整個人倒在地上動也不動,無論怎麼呼喚都沒有反應,由於事發地點鄰近車道,為避免男子遭來往車輛二度傷害,警方立刻以巡邏車及交通錐設置警戒區,同時通報消防人員前來支援。就在警消準備將男子扶起時,竟發現他口鼻不斷滲出鮮血,情況一度相當危急,救護人員見狀不敢大意,立即將男子固定在擔架上,並全程鳴笛火速送往醫院急救,同時通知家屬趕往醫院,經醫院詳細檢查後確認,男子因體內酒精濃度過高導致全身癱軟、意識不清,疑似倒地時臉部輕微碰撞造成口鼻出血,所幸未傷及顱內,也沒有生命危險,經觀察治療後,已平安出院返家休養。家屬事後表示,男子當天因過年聚餐氣氛熱絡,一時高興喝得太多,沒想到獨自離開後竟發生意外,幸虧熱心民眾及時通報與警消迅速處置,否則後果恐怕不堪設想。警方也藉此提醒民眾,春節期間聚會頻繁,飲酒應量力而為,切勿逞強豪飲。若飲酒後行動不穩,務必由親友陪同返家或代叫計程車,避免單獨外出,以免發生跌倒、交通意外或其他突發狀況,唯有多一分警覺與照顧,才能真正開心過節、平安團圓。
她只是去餵豬!17 歲少女遭性侵後棄豬欄 被群豬啃食「放血」慘死
俄羅斯克拉斯諾亞爾斯克(Krasnoyarsk)地區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命案。一名17歲少女米蓮娜謝韋廖娃(Milena Shevelyova)被發現陳屍於父親農場的豬舍內,身上有多處遭動物啃咬痕跡,經調查確認,她在遭到性侵並被棄置後,因大量失血不治。根據英國《太陽報》(The Sun)報導,法院審理指出,42歲男子伊果齊科夫(IgorZykov)原為死者父親朱可夫(Zhukov)的農場工人,曾因殺害親兄服刑,獲釋後受雇於朱可夫。案發當日齊科夫疑因與雇主產生爭執,在飲酒後心生報復,原本打算破壞豬舍內設施洩憤,卻在現場遇見正在餵豬的米蓮娜,犯下重罪。根據法庭紀錄,齊科夫以棍棒攻擊少女頭部,接著對其施以性暴力,之後將她重傷倒地的身體棄置在豬圈內。他帶走少女手機逃離現場,並在返家後以斧頭砸毀手機與兇器,再將兩者丟入爐中焚毀,試圖湮滅證據。受害者當時尚存一息,無法移動,豬群因聞到血腥味開始圍攻,其中一頭母豬咬破其股動脈,導致大量出血。法醫證實死因為失血性休克。齊科夫否認性侵行為,但鑑識報告明確顯示受害人遭受性暴力。另據俄羅斯媒體《Readovka》指出,齊科夫承認他「知道豬會因血而攻擊」,故刻意留下少女在現場。當地另一媒體《NGS24》則報導,案發時米蓮娜的父母外出購物,無法聯絡上女兒後,請其男友弗拉基米爾.貝德尼(VladimirBedny),18歲,到家中查看。報導指出,男友抵達後以手電筒照明,驚見恐怖畫面,當場衝出豬舍嘔吐並高喊求救。他立刻撥打急救電話,但救護人員到場後,已無法挽回米蓮娜的生命。鄰居表示,米蓮娜為人親切體貼,經常協助父母處理農務。男友稍後於社群媒體發文哀悼:「妳將永遠活在我心中。」法院最終裁定伊果.齊科夫犯下謀殺、性侵及竊盜三項罪名,判處其有期徒刑23年,須於高度警戒的矯正設施服刑。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命案現場位於克拉斯諾亞爾斯克地區一處私人農場豬舍,少女遭遺棄後不治。(圖/翻攝自X,@FDPChannel_)
《世紀血案》演員群聯合發聲:阻止本片製作、上映及任何形式露出
電影《世紀血案》以台灣重大歷史懸案「林宅血案」為背景進行改編,但因拍攝過程未取得當事人林義雄家屬授權,引發社會輿論強烈反彈。對此,參與該片製作的演員及工作人員今天(10日)發布聯合聲明,強調製作方蓄意隱瞞,將追究後續的法律責任,阻止《世紀血案》的任何製作、上映及任何形式的露出。聲明全文如下:針對電影《世紀血案》(下稱「本片」)製作方蓄意隱瞞「未獲林義雄先生及其他當事人及其家屬授權」之事實,逕自拍攝「林宅血案」題材電影,致使我方在不知情下參與演出與製作,引發社會譁然與家屬二度傷害,本片演員及工作人員在此表達最深痛的道歉,並且追究後續的法律責任,特此聯合聲明如下:我方於簽約前,曾反覆確認本片是否已取得當事人授權,本片製作方不僅於契約中明文保證:「甲方(製作方)保證已取得拍攝本片的合法授權」,更故意不告知劇本重要爭議之處。如我方於簽約時知悉未獲授權,絕無可能接受此工作邀約。而今,製作方的行為已對當事人及其家屬造成莫大的傷害。現在必須要做的,就是阻止本片的任何製作、上映及任何形式的露出。我方已個別委任律師嚴正要求本片製作方立刻停止以任何方式使用我方之肖像、姓名、聲音、表演與任何著作,否則將依法採取法律行動。本片演員及工作人員 敬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10 日(圖/翻攝自臉書,李千娜)
斗六中南路驚傳奪命自撞 67歲婦人受困車內送醫不治身亡
雲林縣斗六市7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67歲婦人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中南路100號附近時,疑似因不明原因突然自撞,現場撞擊力道猛烈,造成車頭嚴重毀損,婦人當場陷入昏迷並受困於車內,情況相當危急。雲林縣消防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斗六分隊人車趕赴現場救援。消防人員抵達時發現,事故車輛車門反鎖,婦人受困駕駛座內且已無意識,救援人員隨即評估狀況後,決定破窗進入車內展開搶救行動,消防人員先行為婦人戴上氧氣面罩給氧,並施以頸圈及長背板固定,避免二度傷害,隨後將婦人迅速送往台大醫院雲林分院急救。然而,經醫療團隊全力搶救後,婦人仍因傷勢過重,最終宣告不治,讓人不勝唏噓。事故發生後,警方已封鎖現場進行採證,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釐清,後續也已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以確認確切死因。雲林縣消防局也藉此事件提醒民眾,若遇到車禍事故,應優先通報警消單位,並協助維持現場交通順暢,切勿自行搖晃車體或嘗試強行破壞車門,以免對傷者造成二次傷害,應靜候專業救援人員到場處理,確保傷者與救援人員的安全。
花蓮地院少年庭法官庭訊態度惹議 監察院:司法院應加強專業教育
監察院今(18)日指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前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審理少年妨害性自主案件,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行為,監察院通過紀惠容調查報告,促請司法院加強法官職務監督及專業教育,並請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改進兒少司法訴訟平等、社工人員陪同出庭之身分定位,以完備兒少訴訟程序之保護機制。監察院表示,監委紀惠容調查發現,花蓮地院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承審妨害性自主案件時,開庭態度不佳,未考量被害少女(下稱A女)及其家屬(下稱甲)感受等,致周姓法官跟甲關係緊張、產生溝通困難或爭執。周姓法官一開始駁回甲聲請調取開庭錄音,並以職權告發甲涉及和誘罪嫌,且於知悉甲聲請將其移送法評會評鑑時,於庭訊時責怪甲,害他被院長罵、將他送評鑑等嘲諷、數落之言詞。周姓法官之行為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司法院允應督導花蓮地院、法評會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院表示,司法院允應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並應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專業教育。監委紀惠容指出,少年法庭屬專業法庭,且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法院應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性侵害犯罪案件。為保護被害人避免遭受二度傷害,當由受過訊問技巧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的法官,於專業法庭進行之訴訟程序,才能讓此類涉及個人極度隱私之被害人感受到司法之溫暖及正義。經查,本案周姓法官雖具有少年專業法官證明書,惟於審理其他案件亦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如性受害者迷思等情事。是以,司法院允應監督所屬,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在職教育,並將專業訓練落實運用於審判實務,並與時俱進更新課程內容,避免兒少再度被傷害。 監委續指,此外,法官具獨立審判權威,與兩造當事人權力不對等。當事人如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雖可依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第9條第1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18條規定,向少年法院(庭)聲請法官迴避。然就法官之迴避,除刑事訴訟法第17條明定法官自行迴避事由之外,尚無法官得迴避之相關機制。司法院允宜檢視相關法令規定、相關配套措施及因應機制,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 監委表示,本案為少年涉犯性侵少女案件,依少事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就行為人(少年)部分,由少年調查官對行為少年進行審前調查,供法官決定少年處遇之參考;然此案被害人(被害兒少)之相關調查報告、訴求、案情或被害結果等資訊,承審法官卻付之闕如,又少年法庭法官向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調取被害兒少個案紀錄或相關資料時,部分地方政府會以涉及個資、涉諮商或醫療資料等因素而拒絕提供,顯不利於被害人司法涉訟之進行。此情將影響被害兒少訴訟平等權益,司法院允應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提改善對策,讓被害及加害兒少兩造資訊能被平等正視。調查報告也指出,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出庭應訊,其目的係為於出庭應訊過程中穩定兒少身心狀況,以及結束後關照、安撫兒少情緒,除了維護其等司法權益,並與司法機關跨專業合作,提供個案適切之輔導處遇。調查報告表示,但本案涉及跨轄區,經查分別由不同機關/單位之不同且多名社工人員輪派陪同兒少出庭,對該個案及處遇情形並不清楚,且在某次應訊時卻因支援他案而提早離開,顯已影響兒少權益;又,就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衛福部查復表示,社工人員有時會以「輔佐人」身分,有部分法官要求社工簽署「證人」結文,司法院則表示社工人員係屬法律明定之「專業陪同人」,倘社工人員係擔任司法詢問員,則需簽署證人、鑑定或通譯等三種不同結文。此情凸顯社工人員於陪同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不明,造成社工人員混淆及困擾;再者,社工人員於出庭時如遇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態度不佳或專業知能不足,致損及兒少、社工人員權益時,欠缺即時反映管道等情,均待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議解決。
賴瑞隆8歲兒涉校園霸凌案翻篇 雙方家長發聲明:屬孩子間衝突
有意角逐2026年高雄市長的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日前因8歲兒子遭指控在校園內追打、恐嚇同學,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賴瑞隆事後多次對外說明,並公開向對方學生及家長致歉,也獲得家長諒解。雙方家長今(27)日發布共同聲明,強調相關事件已依學校機制處理完畢,屬於孩子之間的衝突,並非霸凌案件。針對8歲兒捲入校園事件引發的社會討論,賴瑞隆於爭議爆發後曾與對方家長溝通並當面致歉,並承諾將給予孩子更多陪伴與輔導,同時協助安排轉校事宜,期盼未來能持續為打造更友善的校園環境努力。雙方家長於12月20日依學校既有法定程序完成說明與協調,並於昨日(26日)正式簽署調和同意書。 雙方家長共同表示,近期校園事件已依學校既有機制妥善處理,相關孩子與家長之間也已充分溝通並釐清事實,確認該事件屬於孩子之間的衝突,並非外界所稱的霸凌案件。然而,部分媒體與網路言論過度渲染,甚至以「霸凌」定調,已對未成年孩子造成實質傷害,令人遺憾。雙方家長呼籲,社會大眾應停止使用可能傷害孩子的標籤式語言,給予孩子應有的保護空間;同時,對於網路與媒體流傳的不正確訊息,也應審慎看待,避免造成未成年者的二度傷害。家長們強調,保護兒童與青少年的權益,是社會共同的責任。雙方家長並期盼,媒體與社會各界能以更審慎、負責的態度看待校園相關事件,避免持續放大或扭曲個案,共同營造安全、友善且受保護的學習環境,讓孩子能安心成長。
李明峯閃辭5天汽車旅館自傷送醫 親友曝原因「與家人起爭執」
台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於12日以家庭因素請辭獲准,17日晚間卻傳出在汽車旅館受傷送醫的消息。據了解,李明峯疑似與家人因應酬飲酒問題發生爭執後情緒低落,獨自前往汽旅休息,期間受傷送醫,傷勢經治療縫合後,已無生命危險。消防局表示,17日晚間約9時許接獲報案,指市區一處汽車旅館有人受傷。救護人員趕抵現場,確認傷者為前消防局長李明峯,右手肘有刀傷,並出現血壓偏低症狀。他向現場人員自述是不慎割傷,意識清楚、生命徵象穩定,隨即被送往永康奇美醫院治療。院方稍後回應表示,李明峯已完成相關醫療處置,病況穩定,並尊重本人與家屬意願,不對外說明細節,同時呼籲外界給予必要的隱私與空間。據親友轉述,李明峯退休後雖已卸下公職,仍時常受邀參與餐敘,且個性外向,在應酬中常喝過量酒,為此與夫人多次發生爭執。17日下午,李原定出席一場聚會,卻因飲酒與退休議題再次與夫人口角,負氣離家。事後他曾傳訊請求夫人載他赴約,盼藉此化解氣氛,惟遭對方拒絕,最終獨自前往聚會。聚會結束後,李明峯未返家,而是前往汽車旅館休息。據了解,因過了時間李明峯未退房,房務人員敲門未獲回應後報警處理。消防人員進入後發現他受傷,立即送醫。對此,親友坦言,李明峯此次行為確實做了不良示範,但整體屬於個人私領域,盼社會大眾與媒體勿進一步揣測或引用未經證實的說法,以免造成當事人及家屬二度傷害。親友強調,希望外界尊重隱私,給予空間。◎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國小教練性侵41名學童!遭判464年刑期 鄭英耀:會公布在網路上
台中某國小松姓運動教練從民國107年起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今年7月一審宣判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刑期加總超過464年。二審26日宣判,維持原判決。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表示,絕不容許任何侵犯學生身體與受教權益的行為,大家都要強烈譴責,針對校園不適任人員,教育部會公布在網路上,作奸犯科的人一起譴責。松姓教練自107年至113年10月擔任某國小運動教練,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台中地院今年7月審結,依7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10月、46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各判3年6月、3個成年人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各判1年6月、34個違反少年意願製造性影像罪各判7年2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加總超過464年,松姓教練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決。鄭英耀今天出席立法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前受訪表示,任何侵害學生受教權或身體,不論是教育人員或教練,大家共同譴責,承諾將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機制,加強不適任人員揭露機制,強化友善安全校園防護。鄭英耀表示,教育部已建置「教育不適任人員資訊平台」,無論是教師、教練或其他教育人員,只要涉及重大違法或不當行為,經法定程序認定,相關姓名與資訊都會公告,供各級學校查詢,防止不適任者再次進入教育現場,所有人一起譴責作奸犯科的人,以確保學生安全,共同維護兒童受教權。《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聯結車「交流道翻覆卡死」塞爆國道3號 拖吊忙5小時才救回通行
國道3號烏日段25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38歲王姓男子駕駛聯結車準備從外側車道下烏日交流道時,不慎失控自撞護欄,巨大車身當場翻覆在匝道上,卡得動彈不得。王男受困車內,無法自行脫困,情況一度相當危急,所幸警消人員到場後迅速進行破壞救援,順利將他拉出車外並送往亞大醫院救治。事故發生於凌晨2時32分,正值國道車流量最少的深夜時段,但事故現場位於匝道狹窄區域,加上聯結車車體龐大,翻覆後幾乎堵死整個路面,使得拖吊與救援作業相當困難。為了排除事故,救援單位調派多台大型拖吊車及人員前往支援,現場一度燈火通明、拆解作業持續不斷。國道警察指出,由於聯結車翻覆角度詭異,須先固定車體再慢慢吊起,過程費時且需格外小心,避免二度傷害或造成車體再次滑落。整個排除作業一直持續到清晨6時31分才初步排除障礙,隨後進行匝道清理與安全檢查,並於7時30分正式恢復通車,前後耗時約5小時。這起事故造成南下車流在凌晨就開始回堵,在天亮前車潮逐漸變多時更顯得壅塞,回堵約1公里。許多清晨準備通勤或運輸的駕駛不免受到影響,紛紛在網路上抱怨「一大早就在塞車」、「凌晨翻車居然拖到早上才通」。國道第七警察大隊表示,王姓駕駛經救出後意識清楚,已送醫接受治療,詳細的事故原因仍待後續調查釐清,包括是否因操作不慎、疲勞駕駛或其他因素造成。警方也提醒,大型車輛在行經匝道或彎道時更需注意車速與操作,避免因一時失控釀成嚴重事故。
情殺未遂揭婚外情!女遭情人浴室砍傷「浴巾逃命求救」 丈夫到院才知戴綠帽
桃園市今年9月15日晚間發生一起情感糾紛引發的傷人案件。一名54歲呂姓男子涉嫌在50歲莊姓女子洗澡時持刀闖入浴室,猛砍其頸部。女子滿身鮮血、僅披浴巾衝出住處求救時,不斷向人喊「朋友持刀劃傷」,驚動便利商店店員與巡邏員警。她的丈夫隨後趕抵醫院探視,才驚覺妻子竟與行兇男子有婚外情。檢方已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呂男起訴。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案發時間為9月15日晚間約9時許,當下女子正在入浴,呂男疑似持刀闖入,並對其頸部劃下一刀。受害女子驚恐萬分,忍痛從浴室逃出,雖全身赤裸、傷勢嚴重,仍奔向附近超商求救。店員見狀立即拿毛巾幫忙止血,並呼叫路過警員協助。警方進入店內後,女子仍保有意識,但因頸部重傷而呼吸困難。她不斷重複說出「6樓、6樓,是被朋友持刀劃傷」,一旁民眾則驚呼「她一直流血,快不行了」。警方立即通知消防人員協助送醫,同時循線前往女子所指的住處搜索,並於現場發現呂男昏迷倒臥在浴室,左手手腕有刀傷跡象,疑似自殘未遂。兩人經送醫後均暫時脫離生命危險。案件經檢警調查,呂男雖稱與女子為情侶,實際上僅為婚外情對象,女子已婚,事發當日兩人發生爭執,女子表示欲結束關係,呂男疑因此情緒失控,趁女子沐浴時持刀攻擊。原毫不知情的丈夫直到妻子重傷送醫後,他趕赴醫院探視,才得知妻子出軌並遭第三者攻擊。全案目前由桃園地檢署偵結,檢方依殺人未遂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罪嫌對呂男提起公訴。至於女子丈夫是否將提出侵害配偶權等後續訴訟,仍待進一步發展。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
無罪之後2/女網紅PO性感照竟被指性關係混亂 怒告補教名師性侵卻二度受傷
新北市一名藝名為「王焱」的補教老師,今年初被女網紅A小姐指控在她15歲於新竹某補習班就讀時,被誘騙至汽車旅館性侵,13年後終於提起勇氣怒告狼師,未料卻因證據問題兩度判無罪。A小姐想起自從寫出相關貼文後便不斷被攻擊,指她為了要流量,更在開庭時被對方律師以曾拍過大尺度寫真與擔任過直播主等,暗示自己性關係混亂,讓她怒指本來流量就很好,「難道我一定要過得很慘才能被取信嗎?」。A小姐指控性侵的補教老師藝名「王焱」,今年46歲,有時也叫「王竑文」,主教理化的王焱外表斯文,上課風格有說算幽默,所以很容易跟學生打成一片,但課堂上會開黃色笑話,A小姐想起王焱以前曾問過女學生「今天內褲穿什麼顏色」,身為老師卻說話如此下流輕浮,可惜當時她年幼無知,盲目的崇拜和信任老師,竟讓她失去了童貞。回想法院開庭時的過程,儘管自己目前經營電商有聲有色,但卻因過去曾當直播主、拍攝性感寫真,在法庭攻防戰時,成為對方律師的主要攻擊目標,暗指她性關係混亂。A小姐表示,當時自己有4個粉專,僅有一個粉專是因所屬經紀公司要求,加上當時受眾以男性為主,內容上多以性感美照,貼文也會由公司指導發布,卻被對方律師指出她平時穿著內衣褲、僅遮住重點部位之情趣裝扮、比基尼、較裸露Cos角色服裝(如兔女郎、浴袍、乳牛裝)等,刻意展示自己身材曲線與上圍給大眾觀看。對方律師更表示,她當時所發布的貼文內容多含性意味或性暗示,例如:「找不到自己衣服、借穿他人衣服」,暗示自己昨晚與他人同床,甚至有性行為、「最近有點欠撩」,強調自己最近欠缺他人挑逗,暗示他人可來挑逗自己、「求認養喵~~~」,透過將自己寵物化的方式,暗示他人可包養自己等語,讓她覺得遭到二度傷害。事後她也怒向律師公會申訴,卻被當事律師指出,自己只是挾怨報復。王姓教師10多年前在補習班任教時,就傳出曾對女學生性騷擾,當時就有憤怒的家長要求補習班給予說明。(圖/民眾提供)A小姐表示,披露狼師的惡行,對她來說根本一點好處都沒有,有人說他是為了搏流量,但她拿出自己主要在經營的IG管理頁面表示,早在貼文之前,「我的觸及量就已經是99萬+了」,貼出相關經歷後,反而流量因此大幅下跌,甚至影響原本的電商生意,「客人的訊息都看不到了」、「對我原本設立搞笑正面的人設超傷,突然變成悲情人設,很多原本互動良好,常講幹話的客人突然不知道要怎麼跟我互動,他們很怕一不小心會不會就踩到我的雷區。」。A小姐說,事件曝光前她就已經想過所有後果,也願意承擔,但對她來說,最對不起的還是父母,「他們覺得內疚,覺得怎麼沒在一開始發現」,隨著事件越來越多人知道,過去的經歷一再被翻出、被強制回憶,到現在已經能毫無感覺的說出這一切,儘管父母早已全力支持自己,但至今「還是會很擔心父母看到」。她也透露,當初會選擇站出來是在有小孩後才有這個想法,「我很擔心我的小孩以後也遇到這種事情,加上當時也意外發現對方還在任教,不知道會不會有下一個小女生受害,覺得不能這樣才選擇將整件事情講出來」。回顧整起事件,王焱2010年對A小姐下手性侵後,2023年A小姐意外現對方竟還在補教界任教,從而彙整出王焱早在2004年就曾對補習班同學擁抱、強吻,2014年於新北市某國中任教時,對學生做出親密舉動,2015年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確定,並繼續在新北市板橋某補習班任教,甚至出現在業界官網的師資群中,直到事件曝光後才火速被下架。對此,新北市教育局2025年5月前往新北市板橋某補習班稽查,業者坦承狼師偶爾會前往代課,但其已被通報為終身不得聘用,事後更被爆出該補習班就是狼師借人頭成立,新北市教育局也重罰補習班50萬元。◎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館長認手機藏私片!他直播自清爆哭「我是受害者」 反控前員工設局勒索:他們就是為了錢
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創辦人「館長」陳之漢近期遭三名前資深員工聯手爆料,內容涉及性騷擾、不當職場行為與金錢爭議。面對這場風暴,館長沉默近20小時後,終於於15日深夜開直播回應,數度哽咽否認所有指控,強調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其妻無辜捲入風波,讓他倍感不捨。他更指出,對方行動的真正目的就是為了錢,「他們講了老半天,就是急了嘛!」館長15日晚間以直播回應,強調個人手機內確實有私密影片,但否認有要求員工傳送私照或提出不當邀約。館長在直播中坦言,過去手機內確實存有私密影片,包括其本人裸體畫面,「我自己的A片,我自己的雞雞,我自己脫衣服的樣子」,但強調這些內容全是屬於個人私領域,且手機一直擺放於辦公室,質疑對方如何取得這些資料。他表示:「那是10年前的事,他們怎麼會弄到我的手機?還拿這些來威脅我。」他進一步透露,近日收到對方威脅,要求支付2,000萬元,否則將公開相關影片。館長質疑爆料者藉由陳年私事試圖勒索,甚至誇張指稱他性騷擾與生理缺陷。他激動表示:「現在說我陽痿,懶O很小,這種東西聊天室一定信,我跳到黃河都洗不清。」除此之外,館長也反問,若指控屬實,為何對方離職後還會回鍋工作?並以小偉為例指出,其月薪達8萬元,還獲配奧迪車輛,工作時間寬鬆,經常看盤與遊戲,「飽受精神壓力」的說法站不住腳。他也反駁自己「小氣」、「貪財」的說法,強調過去十年間持續考量員工家庭狀況,多次提供經濟協助。他質疑三人刻意曝光對自己有利的錄音片段,隱匿其中涉及金錢勒索的對話,認為整起事件背後動機不單純,根本是「圖利」。面對外界質疑與負面輿論,館長一度情緒潰堤,提到事件發生當天,與妻子相擁落淚,妻子則安慰他:「小孩優先,我沒關係。」館長說道:「我真的不想流眼淚,但我老婆卻比我還堅強,讓我更難過也更心疼。」館長重申,所有指控皆非事實,強調「整件事情阿館就是個受害者」,也指出對方公開的錄音內容僅為片段操作,背後動機顯然是金錢利益。直播尾聲,館長坦言,目前不會與三名前員工正面對質,認為辯解無益,只會替對方增加曝光度,並強調法律層面的問題將全權交由律師處理。此次爆料由前「成吉思汗」健身房元老級員工「大師兄」李慶元率先揭開序幕。他指控館長過去介入他人感情,才與現任妻子交往,並稱館長曾派人恐嚇對方。針對先前曾發生的早餐店事件,李慶元聲稱,事實真相是館嫂違規停車後向館長哭訴,館長才動用人脈對店家施壓,並對外散播不實指控。此外,李慶元更爆出館長在公司內部行為不當,包括以私人理由向員工索取私密照,甚至曾提出「3P」邀約。他強調,館長表面上對外營造送車給員工的形象,實則誇大不實;投資健身房的金額也遠低於宣稱。對此,李慶元語氣激動,直斥館長「做人失格」,更揚言若對方公開反駁,他已備妥錄音檔一一駁斥,並已將相關資料交給警方。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網傳繼母虐小一女童「社工嚴重失能」 苗栗縣府駁:獲報後即介入已安置
社群平台上近日流傳「苗栗縣小一女童遭繼母施虐、社工失能未處理」等指控,引發輿論強烈關注,不少網友質疑苗栗縣政府社工怠忽職守。針對網路兒虐指控,苗栗縣政府嚴正發聲澄清,指7月即已介入迅速查證,並啟動處遇相關機制,絕無「社工失能」情事,呼籲勿再散播錯假訊息以免觸法及造成兒少二度傷害。近日Threads上流傳一段爆料,指稱一名小一女童疑遭繼母虐待,全身傷痕累累,儘管學校已向社工通報,社工稱繼母「照顧情形改善」,接著每日被送回同一環境再次受虐。貼文更指,女童曾於半夜在外遊蕩後由警方尋獲,但警方將她送回繼母家時,繼母竟拒收,之後由警察帶去安置一晚,「第二天再送回去鬼地方繼續被虐。女童已經有精神解離狀況,社工有立案,但是就是拖拖拉拉失能狀態……」。對此指控,苗栗縣府隨即發聲回應,強調內容失真、誇張並與事實不符。苗栗縣府說明,該案7月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社福中心、保護社工及教育單位共同介入,並持續家訪、關懷與風險評估,社工追蹤期間雖確認家庭教養壓力較高,但並無立即危險或外界所稱之嚴重虐打情況。此次再接獲訊息後,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案家查證,社工考量家屬情緒不穩、教養方式不足,為保障兒童安全,已依法立即啟動安置措施並提供後續支持。苗栗縣府強調,「社群貼文指出案主受到嚴重虐待,與事實不符,另案主亦無深夜在外遊盪之情,是因案主與照顧者在生活照顧上議題的衝突,導致案家屬有情緒問題,後續經協調友人協助照顧一晚,並無在警局過夜的狀況。」至於網傳「社工失能」,苗栗縣府嚴正駁斥毫無根據,「本案自7月正式立案後,社工介入從未延誤,依法執行風險評估、密集訪視、家庭功能連結、親職輔導、學校合作等服務,完全不是網路所稱之消極或放任。」另外,兒少保護處遇決策,需建立在專業判斷與風險評估,不可能因片段影像或未經查證的留言就任意做出判斷。苗栗縣府強烈呼籲,社群平台出現足以辨識個案之資訊,已對兒童與家庭造成傷害,不但違反兒權法,更影響社工專業執行。民眾若持續轉傳、不實渲染或自行剪輯片段,除嚴重傷害兒少身心健康,亦可能涉及法律責任;並提醒民眾請依正確管道反映疑似兒虐情形:24小時113全國兒保專線;110警政報案。苗栗縣府強調,將持續提供本案必要保護與輔導措施,並透過跨專業團隊協助兒少獲得最適切的照顧。最後再次呼籲社會大眾停止轉傳不實資訊,拒絕網路謠言,共同守護兒少安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國票證霸凌案「陳副董欲翻案」 北市議員轟:濫用職權二傷受害者
台北市議員林亮君今(28)日發表聲明指出,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因長期霸凌一名職員,經公司依法邀請外部專家啟動獨立調查後,確認職場不法侵害事實成立;現今,陳冠如不僅拒絕接受調查結果,更濫用其作為國票金控董事的職權,要求將霸凌案提交審計委員會重啟調查,疑似借用證券法令規範推翻勞動法令調查結果,對受害者造成二度傷害。台北市議員林亮君表示,該職員因職務獨立性遭副董事長長期不當干預與言語羞辱,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透過內部申訴管道反映問題,公司召集外部專家成立職場不法侵害處置小組,調查結果明確確認霸凌行為不法且成立。但陳冠如不僅拒絕接受結果,甚至利用母公司國票金控董事職權,強行將案件提交審計委員會介入,並試圖由關係較為友好的獨立董事另組調查小組,以無關此案的證券法來挑戰勞動法調查,挑戰法治並踐踏勞工權益。林亮君指出,該職員依法申訴並求助台北市勞動局,卻因金控母公司權力介入遭受巨大的心理壓力,一度求助無門。她痛批,國票金控的行為已嚴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條文,藉權力掩蓋霸凌事實,破壞法律程序正當性,是對勞工權益的侮辱。此外,林亮君呼籲勞動主管機關必須訂定明確指引或修法,杜絕企業以內部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重啟調查」名義掩護霸凌加害者,確保職場不法侵害處理小組的獨立性與權威性,保障勞工權益不受侵害。她強調,證券法不得凌駕於職業安全衛生法之上,若不加以規範,未來恐成為企業利用法律漏洞掩護霸凌行為的工具,造成金融從業人員權益徹底喪失。目前案件已由台北市勞動局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受理調查,相關主管機關正積極研議分案處理,期待能以法律之力還給受害者公道,並建立更完善的職場霸凌防治制度。
她在日本泡裸湯「突現陌生男偷窺」 旅館消極回:在捉獨角仙
有台灣旅客與家人日前赴日本岩手縣花卷溫泉鄉旅遊,並入住知名旅館,未料她在露天泡湯時,竟遭不明男子近距離偷窺長達10秒。她隨後立即通報旅館人員,沒想到對方調查後卻荒謬稱「那男人應該是在捉獨角仙」,還被照收泡湯稅、住宿費,令她感到相當憤怒及恐懼,也讓整起事件引發討論。原PO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透露,前幾天晚上11點多,她獨自在日本百選旅館前8名的旅館泡露天女湯,沒想到突然有一名男子出現在三公尺外,僅盯她約10秒才離開,「我完全不知道他何時來到、來幹嘛、有沒有武器,全裸的我也無力抵抗。」她嚇得即時通知清潔人員並要求通報主管,而旅館經理半夜才現身處理。沒想到隔天退房時,旅館仍照收全額泡湯稅,也完全沒也減免任何住宿費。她再度詢問社長調查結果,對方竟回答,「那男人可能是來捉蟲的。」她傻眼問及,「你們有找到那男人嗎?」對方卻說沒有,只是問到一組夜遊的家庭遊客,稱那男人「應該是在抓獨角仙或鍬形蟲。」她氣得直呼,「所以我像獨角仙還是鍬形蟲?」原PO控訴,社長不僅沒記錄男人長相,也沒承諾要將溫泉周圍圍起來或做任何改善,更沒要報警等後續處理,就只是不斷反覆地用日語道歉。而他們一家在退房後,到旅館庭園勘查溫泉環境,赫然發現了令人又驚又怒的詭異設施,「溫泉不遠處竟有一條『階梯步道』!從階梯步道能走進溫泉柵欄下的大空間,暢行無阻。」原PO無奈直言,不只人可能擅闖,熊也可能闖入。「我們不懂這設施的目的,也不知旅館會不會應我們的要求改善,我忍不住開始想:當時庭園或階梯步道上有偷窺男共犯嗎?是否也偷拍了?那人為何敢明目張膽現身?這些我都無從得知了……我只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了。」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怒喊,「旅館這是二度傷害」、「報警也沒用,日本旅館都只會道歉」、「日本不太重視女性遭受性騷擾這個問題,他們覺得是小事,尤其外國人他們更不會花時間替妳解決」、「都10月了,還捉獨角仙?多牽強的理由」。也有人建議,「一定要在Google評論留言」、「這種事不舉報以後只會更多受害者」、「希望妳是最後一個遇到這種噁心事的人」、「日本的話建議去Twitter(X)上發文,比較多日本人看到」。
土城命案爆神怪說詞!閨密稱「亡靈附身」釀命案 法醫揭真相震撼
新北市土城區日前發生一起離奇命案,一名38歲馬姓女子被發現陳屍於浴缸內,身體遭濕棉被覆蓋,警方初判為疑似窒息死亡。涉案的39歲陸姓女子為死者生前的閨密,現場精神狀況不穩,供詞充滿神怪色彩,聲稱兩人曾被「其姐亡靈附身」,但檢警不採信其說法,依法將其以殺人罪嫌移送並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法醫高大成研判,死者可能先被下藥致昏,再以濕棉被遮蓋導致缺氧。《三立新聞網》引述高大成說法,馬女身上無外傷跡象,初步判斷可能因被投藥後遭濕棉被悶蓋窒息致死。根據陸女供稱,兩人當日原本一同前往馬女胞姊的住所祭拜,並在該處留宿。期間兩人多次進行所謂「法事」,陸女更表示兩人多次遭到馬女姐姐的「亡靈附身」,聲稱要帶走馬女。陸女還提到,馬女曾有幻想火警情形,於是她出於「拯救」的目的,用濕棉被包裹馬女,卻釀成悲劇。對此,高大成指出,若死者無掙扎痕跡,極可能事先被投藥致昏,再遭濕棉被覆蓋致死,並推斷兇嫌應為陸女。高大成進一步指出,濕棉被不僅增加壓迫力,也易導致缺氧,若馬女體內檢出安眠藥反應,將更能佐證遭預謀殺害。他亦懷疑陸女報案為掩飾犯行,或可能自身也服藥導致神智混亂。回述案件經過,警方調查,命案發生於23日下午,地點位於土城金城路二段某社區高樓層。當日消防單位接獲疑似火警報案,抵達現場後並未發現明火,卻在浴室內發現馬女覆蓋濕棉被,已明顯死亡。同住的陸姓女子精神恍惚,被送往亞東醫院治療,身體無大礙,惟接受警方詢問時供詞混亂。警方與檢方對此說法持懷疑態度,認為陸女試圖以宗教迷信混淆視聽,掩蓋涉案事實。目前,警方依殺人罪將陸女移送新北地檢署,法院認定案情重大,裁定羈押禁見,全案仍由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中。CTWANT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民俗傳說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
北車性侵案!衛福部盼守望相助「寧誤報不漏掉」 呼籲勿轉傳性影像
台北車站大廳發生通緝犯性侵女子事件,現場不少路人經過,卻沒有民眾及時制止,衛福部呼籲大眾提高對暴力事件敏感度及意識,見義勇為、發揮公民初級預防功能,「寧可誤報也不要漏掉」;同時呼籲勿分享、轉傳性影像,避免受害者二度傷害,依法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表示,針對網路上轉傳、散布北車性侵事件影片,呼籲民眾請勿下載、重製、轉傳、分享相關性影片,並勿肉搜、討論、揭露被害人身分隱私,否則恐觸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郭彩榕說,目前性影像處理中心已受理民眾對此性影像案件的申訴,並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通知平台業者移除下架。若業者未遵守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可依法處行政罰鍰6至6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最重可對業者「封網」。除了民眾申訴,若衛福部掌握相關影片網址,也會主動介入。對於此事件,郭彩榕表示,包括性侵害、強暴案、兒虐案等,是採責任通報,民眾雖然沒有責任,但也應該更見義勇為、守望相助,若發現這些暴力事件,要勇於報案或檢舉,發揮公民共同防治暴力的意識,這也是「初級預防」的重要性。郭彩榕呼籲,大眾應提升對暴力事件的敏感度,若發現暴力行為,要能辨識這是需要求助的事情,提高相關意識,「寧可誤報也不要漏掉」,至少讓遺憾的事件、對被害人造成重大傷害事件降低,即使是誤報,至少也能讓公權力介入確認。衛福部提醒,民眾若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請勿下載、重製、轉傳、分享此案相關性影像,也勿在網路上肉搜、談論性影像遭散布之被害人身分隱私等,避免對受害人造成二度傷害。「終結性影像,沒有人是局外人」,謹記「不轉傳、不分享、不下載留存」,若看到此案性影像,可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避免影像散布,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性暴力陰影籠罩民生社區 郭凡批治安滿意度冷冰冰:安全感才能當靠山
北市松山區綠營人士郭凡今(15)日表示,台北市長蔣萬安對治安管理「螺絲真的鬆了」,希望能給民眾真正的安全感,不要只拿治安滿意度來當說帖。14日晚間台北市松山區三民路民生社區一帶驚傳性侵未遂案件,當時一名妙齡女子只是外出倒垃圾,就被吸膠街友尾隨、拉扯,甚或脫下褲子意圖猥褻。那時女子機警呼救且四周人潮不少,熱心民眾與騎士衝上前制止歹徒,才沒讓悲劇發生,轄區警方到場後也將嫌犯逮捕送辦。由於發生在台北市指標社區民生社區一帶,這裡以治安和高品質居住環境著稱,如今性暴力陰影籠罩,社區人心惶惶。綠營地方人士郭凡直指台北市長蔣萬安團隊治安力待加強。(圖/翻攝自郭凡臉書)郭凡對此直言,這樣的事件讓人震驚也憤怒,蔣萬安領導的市府治安螺絲「真的鬆了」!他呼籲改進方向有四:首先,市府該強化治安熱區電子監控,並補齊街頭死角監控錄影;第二,社區巡守隊需要務實調訓,讓具有即戰力的巡守者能真正發揮功能;第三,建立即時通報與巡邏機制,由警民暢通連線讓麻煩事發生時第一時間獲得支援;最後,該保護被害人並停止二度傷害,建立完善的支持網絡,讓受害者不再孤單面對恐懼。郭凡重申,市民要的不是「治安滿意度調查」冷冰冰的數字,而是真正的安全感,希望市府能落實,做為全台各縣市的表率,一同為治安優化努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台北車站發生公然性侵案 劉品妡強調立即補強公共安全
台北車站日前發生性侵事件,一名邱姓男通緝犯在車站大廳當眾侵犯一名疑似喝醉、全身癱軟的外籍女子長達約10分鐘。對此,台北市議員(大安、文山區)參選人劉品妡今(15)日強調,公共空間安全破口不容拖延,市府與鐵警必須立即行動,補上機制、看見風險、守護市民安全。劉品妡指出,首先,應立即啟動「北車安全體檢」,全面檢視死角、動線、廁所與大廳視線、夜間照明與求助動線,兩週內提改善清單與時程,讓市民公開追蹤。其次,強化「即時通報與巡邏」,提高巡邏頻率與時段密度,設置清楚可見的求助鈴與QR code報案指引,增派便衣與定點守望,建立5分鐘到場標準。劉品妡續指,保護被害人、停止二度傷害,請勿下載、轉傳或散布監視器畫面,勿以留言評論羞辱被害者,追究加害人責任,性暴力零容忍。另外,拒絕把矛頭指向弱勢,北市社會局已說明行為人非街友,請停止將街友污名化,錯誤標籤無助安全,只會讓真實風險被掩蓋。最後,劉品妡強調,要透明問責,市府與鐵警應定期公布巡邏熱點、到場時效、與新增求助點位,接受市民監督。公共安全並非口號,是能被看見的改變:更清楚的求助、更完整的SOP,以及對被害人的尊重,「台北要做給市民看,現在就開始。」
林口幼兒園以膠帶封嘴、關「小黑屋」虐童 涉案導師晚間到地檢複訊
新北市林口區一間雙語幼兒園遭知名YouTuber指控老師以膠帶封嘴、關「小黑屋」虐童,引發社會震驚。涉案李姓導師今(9)日在律師陪同下到林口警分局說明,全案相關人筆錄製作完畢後,李女與律師於晚間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警方與教育局均已介入調查,案件正朝司法釐清方向推進。林口警分局指出,涉案李姓導師於今日下午在律師陪同下到案說明,另有許姓、張姓教師與許姓班主任等4名證人同步製作筆錄,相關訊問程序於晚間完成。李女及其律師隨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釐清是否涉及虐童等刑事責任。★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