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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闖輕軌!男卡軌道嗆警「你處理啊」 結局慘遭辣椒水壓制送辦
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29日凌晨發生一起離譜的交通事件,1名38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竟誤闖輕軌軌道區域,最終卡在軌道與邊坡之間動彈不得,不僅造成交通一度受阻,更因疑似毒品影響情緒失控,當場與警方發生衝突,整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警方表示,當日凌晨1時50分接獲通報,指稱有車輛卡在輕軌路廊,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該車輛明顯違規駛入非一般車輛可通行的輕軌專用區域,所幸現場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相關設施亦未受損,林男下車後的反應卻異常激烈,不僅拒絕配合警方處理,還不斷情緒性叫囂,甚至挑釁員警「你處理啊!」,態度相當囂張。由於林男情緒持續失控,警方評估其行為已對現場安全構成威脅,遂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保護管束。後續經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顯示其當時確實可能處於毒品影響狀態。儘管林男辯稱是因「路況不熟」才誤入輕軌軌道,但警方認為其說詞難以掩蓋毒駕事實及危險駕駛行為。警方指出,該行為已嚴重影響大眾運輸安全與公共秩序,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12萬元、扣車並吊扣駕照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等罪名,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行經輕軌路段務必遵守交通標誌與相關規範,切勿因一時疏忽或違法行為釀成更大危險。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等重大違規行為,以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與大眾運輸系統的順暢運作。
被包圍還淡定吃便當!高雄女毒駕狂飆遭逮 車內192克毒品曝光
高雄市日前發生一起離奇又驚險的追逐案件,1名49歲許姓女子於25日傍晚駕駛紅色轎車,在街頭高速狂飆,引起警方注意,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金福路時,發現該車行跡可疑且車速異常,經查詢後竟確認該車為通報侵占的失竊車輛,警方隨即展開尾隨追查。警方一路從前鎮區跟監至旗津風景區,過程中許女毫無察覺,仍持續高速行駛,待時機成熟後,警方立即調集支援警力,在旗後砲台步道附近展開包夾圍捕,成功封鎖所有逃逸路線,令人錯愕的是,當警方上前圍捕時,許女竟神情鎮定地坐在駕駛座內吃便當,對於眼前警力絲毫不為所動,甚至緊抱便當拒絕下車配合,場面一度僵持。最終警方在多次喝令無效後,採取強制壓制行動,才順利將其逮捕,隨後警方在其隨身袋中查獲海洛因1包(約1.79公克)及安非他命7包,總重量高達192.91公克,數量驚人,還發現電子煙設備與煙彈,整體情況顯示恐不只是單純自用,警方不排除涉及毒品販售,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輛紅色轎車原為許女向友人借用,但因自身車輛遭拖吊後,她竟未歸還借來的車輛,反而據為己有,因而構成侵占並被通報為失竊車輛,更誇張的是,警方對其進行快篩後,確認其有吸食毒品反應,且竟為無照駕駛,行為相當危險。警方表示,許女除了將面臨侵占、毒品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最高可罰12萬元,無照駕駛最高6萬元,合計最高可處18萬元罰鍰,全案目前已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將進一步釐清毒品來源與是否涉及販售網絡。
三寶無極限!台中女為買飲料「車打燈停路中央」 超扯畫面曝光
台中市太平區日前發生一起違規停車事件,引發網路關注。一名女子駕駛BMW休旅車行經樹孝路時,為了下車購買飲料,竟將車輛直接停放於道路中央,相關畫面被民眾拍下並上傳社群平台,引發熱議。事件發生於25日下午5時許,該名女子行經太平區樹孝路79號附近時,未依規定靠邊停車,而是將車輛停於車道中央,並開啟警示燈後下車前往路旁飲料店。由於該路段車流量大,加上正值交通尖峰時段,該行為引起現場民眾側目,也對交通秩序造成影響。有網友將畫面PO上Threads後,寫上「不是打雙黃燈就無敵捏,買個飲料車停路中央」,更酸駕駛「下次記得把引擎蓋打開,放個警示標示。」畫面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批評,「台中真的好多這種四輪大爺,在路上騎車開車好痛苦」、「她不會以為有個修路路障擋住就可以這樣停吧」、「這真的太扯,她竟然不是靠邊停車,竟然是停路中間,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太平果然是三寶極樂園,辛苦了」對此,轄區警方表示,經網路巡邏發現該違規情形後,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進行舉發。依規定,汽車於道路中違規停車,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警方同時提醒,樹孝路沿線於上下班時段車流頻繁,且部分路段目前仍有施工情形,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因違規停車影響交通安全,甚至造成事故風險。
騎士凌晨沒扣帽扣遭攔下!他眼神狂飄超心虛 警當場逮毒駕
台北市中正二分局思源派出所月初於凌晨巡經思源街口時,發現一名騎士攜帶安全帽時,卻未扣上帽扣,當場將人攔下,過程中發現騎士神色慌張,經查發現騎士為毒品列管人口,果然在其身上查獲安非他命吸食器與大麻煙彈,並發現其毒駕。全案訊後依毒品與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33歲的張姓男子月初凌晨騎乘機車行經中正區思源街時,被巡邏警方發現其未將安全帽扣上,當場將其攔住盤查,過程中卻發現張男明顯神色慌張,且精神恍惚,經張男同意後進行搜索,果然在其外套口袋內查獲毒品吸食器與菸彈,初步檢驗發現吸食器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菸彈則呈現大麻陽性反應。由於張男明顯涉嫌毒駕,經其同意後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測試,測試結果亦呈現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查扣騎乘之機車。中正二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嚴重危害身心健康,更對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施用毒品後上路,警方將持續相關查緝作為,全力打擊毒品犯罪。
國道警「酒駕落跑」現形記!拒測還嗆聲 遭噴辣椒水狼狽被壓制
花蓮分局於27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意外查獲一起離譜的違規案件,1名騎乘機車的男子因未依規定開啟大燈,引起巡邏員警注意,遂上前攔查。不料該騎士非但未配合,反而加速逃逸,企圖規避警方查緝,最終在一條死巷內被成功攔下。警方靠近時即聞到男子身上散發濃厚酒氣,合理懷疑其有酒駕情形,立即要求進行酒測。然而男子態度強硬,不僅拒絕吹氣,還多次試圖逃離現場,並情緒失控地反覆喊著「不要碰我」、「我要去廁所」,甚至一度表示願意配合卻又反悔,行為反覆不定。更誇張的是,該男子拿出手機進行錄影,企圖反蒐證,並反過來質問員警身分,場面一度僵持。員警在多次勸導無效後,為防止其再度逃逸及確保現場安全,最終依法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管束。經查證,這名行為失序的男子竟是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隊龍潭分隊的現職員警,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不僅涉及酒後駕車,還拒絕酒測及逃逸,嚴重損害警察形象,引發社會譁然。全案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對其拒絕酒測、拒檢逃逸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等違規行為進行告發與裁罰。
大里路口擦撞「小貨車肇逃」 騎士倒地傻眼、警方火速鎖定嫌犯
台中市大里區21日上午發生一起震驚路人的肇逃事件,1名黃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大明路與永隆路口時,與一輛小貨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時間約在上午9時24分,黃男連人帶車倒地受傷,但令人震驚的是,肇事的小貨車竟未停車查看或協助,而是直接加速離開現場。根據目擊者描述,事發地點車流與人流皆不少,事故發生當下不少路人都看到了整個過程,但小貨車仍無視現場狀況,駛離得相當迅速,黃姓騎士當場傻眼,情緒相當驚恐,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處理,並協助受傷的黃男送醫檢查,所幸傷勢並無生命危險,但仍需要觀察。警方進一步調查指出,肇事的小貨車為公司行號使用,已鎖定車輛,並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詳細事故原因仍需交由交通事故分析中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責任。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報警並依規定處理;若未遵守規定,不僅可能面臨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的罰鍰,逃逸者還會被吊扣駕照1至3個月,若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更可能遭吊銷駕照。
機車沒停好恐吃罰單?網傳立側柱、超線罰1200元 警揭判罰標準
機車在台灣是重要的代步工具,在任何縣市都可以看到機車族穿梭,密度極高,同時也衍生出停車位不足等問題。近日網上流傳機車立側柱、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就會被檢舉開罰1200元的消息,引發不少騎士恐慌。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此說法不完全是錯,但警方開罰關鍵在於是否「妨礙通行」,不是壓線就會受罰。日前臉書社團有網友發文表示,機車停在停車格但立側柱,使機車傾斜角度太大,後照鏡或手把超過格線,以及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巡邏警察可取締與民眾檢舉,恐挨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此消息曝光後,引發民眾熱烈討論,但又不確定此說法是否正確。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調查指出,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並未規定機車停車應立中柱或側柱,但高雄市交通大隊曾說明,機車立側柱在停車格內,只要車體傾斜不要太誇張,且妨礙其他人通行權利,基本上不會取締,但仍建議民眾立中柱。至於機車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會收罰單,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開罰前提是機車手把或後照鏡嚴重超出格線,已經妨礙通行,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除此之外,針對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就會遭檢舉一說,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停車時不得逾30公分。但是否開罰仍須回到是否影響通行,並非因單一距離就裁罰。機車停車問題是否會被其他民眾檢舉,立法院2024年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併排臨停、騎樓停車、消防栓前停車、橋樑/隧道/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處臨停與停車、騎車講電話、手持吸菸等8行為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交通輕微違規罰鍰,不開放民眾檢舉。
驚險畫面曝光!男高速猛撞騎士害多處骨折 竟是毒駕加酒駕遭法辦
新北市中和區15日上午發生恐怖車禍,36歲李姓男子寄出行經員山路時,撞上騎乘機車的32歲張姓男子,張男多處骨折、全身出血,被救護人員緊急送醫,警方發現李男酒測值達0.15毫克,毒測呈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毒品罪嫌移送法辦。15日上午11時許,李姓男子駕車由中和員山路506巷往板橋方向行駛,在駛出巷口時,不慎與正沿員山路直行的32歲張姓機車騎士發生猛烈碰撞,強大撞擊力道讓張男被當場噴飛,機車車頭嚴重受損,場面怵目驚心。李男15日上午高速撞上張男,警方調查後發現他酒駕還毒駕。(圖/翻攝畫面)警消獲報後連忙趕抵現場,發現張男頭部出血、雙手及頭部骨折,隨即將人送往雙和醫院,目前仍在觀察中,警方則李男進行酒測,其酒測值達 0.15mg/l,毒品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立刻將他帶回偵辦。警方詢問後依刑法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李男移送新北地檢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5條第9項製單舉發,且吊扣其車輛,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彰化三寶駕駛撞斷指示牌 「最衰庇護島」近一年被撞15次
彰化市彰南路為改善駕駛人「切西瓜」式轉彎(提早左切)情形,去年4月設置多處行人庇護島,不過設置後卻屢傳撞擊事件。15日晚間,一名男子開車行經彰南路時,在路口迴轉過程中撞上行人庇護島並撞斷指示牌,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該路段庇護島設置至今已累計發生15起撞擊事件,再度引發外界討論。警方表示,15日晚間7時許,32歲蔡姓男子駕車行經彰南路一段,在路口準備左迴轉前往彰化市區時,車輛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直接撞上行人庇護島,並將現場的指示牌撞斷。事故發生後警方到場處理,確認現場無人受傷。警方對蔡男進行酒測,結果為零,排除酒駕情形。至於事故詳細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3款規定開罰,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彰化市彰南路為改善部分駕駛人轉彎時未依車道行駛、直接跨越車道「切西瓜」轉彎的情況,於2025年4月設置15處行人庇護島,希望提升行人安全並改善交通動線。不過自設置以來,該路段已累計發生15起車輛撞擊庇護島的事故,也讓該設施被部分網友稱為「最衰庇護島」。相關事件曝光後,也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有網友認為,部分駕駛人長期習慣不良的轉彎方式,導致遇到道路新設施時容易發生事故,因此問題仍與駕駛習慣有關。也有人指出,道路設計是否足夠清楚、庇護島位置是否容易被駕駛注意,也值得相關單位進一步檢討與改善。
時間管理大師! 台中女騎士「紅燈停待轉格」下車買水果
台中街頭出現一幕讓人傻眼的畫面。近日有民眾分享,一名女騎士在停等紅燈時,竟把機車停在待轉格後直接下車,到路邊水果攤買水果,等她跑回機車時剛好變綠燈。影片曝光後,有網友笑稱她是「時間管理大師」,但女騎士在路口臨停機車的行為已經違法,最高可處600元罰鍰。據了解,事件發生在台中市烏日區中山路3段與高鐵路1段路口,根據目擊民眾拍下的畫面顯示,當時有一整排機車在等1分50秒的紅燈,其中一輛機車上卻沒人,鏡頭一轉才發現,女騎士戴著安全帽到路邊的水果攤挑水果,等到她買完水果跑回機車時,紅燈剛好轉為綠燈,讓拍攝者忍不住豎起大拇指,直呼「好喜歡阿嬤這種鬆弛的生活態度」。女騎士整個「買水果」流程相當流暢,有網友笑稱根本就是「時間管理大師」。不過,女騎士在路口臨停的行為,其實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在交叉路口臨時停車」,最高可處600元罰鍰。至於攤販在道路上擺水果攤的行為,也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路面像溜冰場!貨車漏油害騎士打滑慘摔 警追監視器揪真兇
高雄市岡山區日前發生一起因路面油漬導致的機車自摔事故,引發外界對道路安全的關注,事件發生在12日上午10時50分左右,地點位於岡山區中山北路,當時1名29歲吳姓男子騎乘機車沿著中山北路南下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疑似因路面出現油漬,機車突然失去抓地力,整輛車當場打滑,騎士連人帶車重摔在地。事故發生後,吳姓騎士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經緊急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後立即對騎士進行酒測,確認並無酒駕情形,由於現場路面油漬明顯,警方初步判斷可能是外來車輛滲漏油料所造成,因此立即展開調查,同時通報清潔隊到場進行油汙清除作業,以防止其他車輛再度發生打滑意外,確保交通安全。警方隨後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逐一比對可疑車輛行駛軌跡,最終發現疑似為一輛營業用大貨車在行經該路段時出現漏油情況,油漬沿路滴落在車道上,造成路面變得相當滑,警方目前已掌握該大貨車的車牌資料,並聯繫車主到案說明,釐清是否確實存在油料滲漏的情形。依據警方表示,若確認大貨車確實因車輛設備問題或疏於檢查導致油料外漏,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相關規定進行裁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罰鍰;此外,若事故經交通鑑定後認定與油漬有直接因果關係,受傷騎士也可能向相關責任方提出民事求償。不過警方也指出,初步研判事故並非單一因素造成。除了路面油漬影響行車安全之外,吳姓騎士當時疑似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且行車速度可能偏快,導致在遇到突發狀況時反應不及,最終造成自摔事故,實際事故責任比例仍需由交通大隊進一步進行專業鑑定後才能確認。
北港熱心嬤攬客「買金紙可停車」 駕駛收違停罰單傻眼
雲林縣北港朝天宮每逢農曆1月至3月進入香盛期,假日期間大量香客與遊客湧入,周邊道路停車需求大幅增加。近期有民眾分享,她依照一名熱心阿嬤指示購買金紙後停車,未料兩週後仍收到違規罰單,引發網友熱議。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表示,2月28日前往北港朝天宮附近停車時,一名阿嬤向她揮手示意,並告知只要購買200元金紙即可停車。該民眾依指示購買金紙並停放車輛,「兩個禮拜後卻收到違停罰單......。」罰單內容顯示,警方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6款「不依順行方向停車」開罰。該條規定指出,汽車未依規定方向或未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事件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留言討論,「除非是私人場地,不然這樣跟路邊垂直停在道路上就會被開這條」、「搞不好也是阿嬤檢舉的」、「阿嬤說可以停,但沒說不會被開單」、「停車場一次50,但是要走一段路,金紙門口有賣50的一份,你買四份嗎」、「那廟周圍都是被賣金紙的佔走,寧可多走一段路到停車場,我從不跟佔車位的買」、「阿嬤的主業其實不是賣金紙」。對於相關情況,北港警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未依規定方向或未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即屬違規,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警方統計,今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朝天宮周邊共取締違規停車101件、違規攬客16件,較去年同期增加。警方指出,為維護交通秩序,將持續加強巡查與取締。自即日起至5月16日,每逢週六與週日將執行「清道專案」,針對違規停車與占道攬客行為加強取締。警方也提醒,任意占用道路或強迫販售金紙,不僅影響交通安全,也可能觸法。民眾前往朝天宮參拜時,可多利用合法停車空間。北港鎮公所目前已提供第1停車場連接北港溪高灘地停車場,步行約5分鐘即可抵達朝天宮周邊。
翻車起火!高雄醉駕男「神隱1小時」跑回自首 酒測超標下場慘了
高雄市左營區13日深夜發生一起離奇又驚險的自撞翻車事故,1輛深灰色休旅車在民族一路行駛途中突然失控,自撞分隔島後整輛車翻覆,甚至一度起火燃燒,嚇壞附近用路人並緊急報警。然而當警消趕抵現場撲滅火勢後,卻發現車內外竟然空無1人,駕駛離奇消失,現場一度陷入「駕駛去哪了」的謎團。這起事故發生在13日晚間10點多,該輛休旅車當時沿著民族一路南向行駛,行經960巷口附近時突然偏離車道,直接撞上同向慢車道的分隔島,猛烈撞擊力道導致車輛當場翻覆,底盤朝天,車體還冒出火勢與濃煙,附近民眾目擊後立刻報警求助,警消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展開救援並進行滅火處理。不過當火勢被控制後,警消人員檢查車輛時卻驚訝地發現,車內外完全沒有任何人影,也沒有受困者,讓整起事故顯得格外詭異,警方原本打算調閱監視器並追查車主,試圖找出當時駕駛的下落,沒想到就在事故發生約1小時後,1名53歲蔡姓男子竟主動返回現場自首,坦承自己就是肇事駕駛,警方靠近時立刻聞到他身上濃濃酒氣,隨即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達到0.15,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蔡男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也依法查扣該輛肇事車輛、扣繳車牌並吊扣駕照1年,由於蔡男在事故後離開現場,仍涉及肇事未依規定處置的情形,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開罰1000元至3000元罰鍰,並加扣駕照1至3個月,警方提醒,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酒後上路,以免釀成更嚴重的悲劇。
5男模馬路上跳舞「全都阿志頭」 一票網友狠吐槽:吃我水果就提告
高雄一間男模館近日為了吸引網路關注,在街頭拍攝宣傳影片,派出5名男公關站上馬路跳舞。影片上傳至社群平台Threads後迅速爆紅,累積觀看次數已突破400萬人次,不過網友評價卻呈現兩極,不少人對造型與宣傳方式提出吐槽。警方則指出,若行人在道路上嬉戲影響交通秩序,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近日一名男模PO出一段影片,畫面中5名身形高瘦的男模身穿黑色西裝,髮型則統一為瀏海厚重、兩側剃高的造型「阿志頭」,配文寫下「敢不敢一次點五個,包廂跳給你看」。畫面中,5人原本在馬路上行走,隨後突然隨著洗腦歌曲〈西岸小法咒〉跳舞,引發大量討論。影片曝光後迅速在社群平台擴散,截至目前已累積超過400萬次觀看。不過,留言區多以調侃與吐槽為主,「點你們五個,我不如在家帶小孩」、「可以立法禁止這種髮型嗎,不土會死欸」、「阿智、阿痣、阿志、阿致、阿痔」、「動物園的門票沒那麼貴,想看猴子不需要去男模會館糟蹋自己的錢包」、「這種的吃我水果,我都會提告」、「你們有髮禁是嗎」、「摸到我水果盤我就提告」、「為什麼每個看起來都像要去公祭」、「點這個是他要付錢給我嗎」、「我要牛郎不是要牛雜欸」。對於影片拍攝地點引發的安全疑慮,轄區警方表示,經查該影片拍攝者為附近商家。影片中可見相關人員在馬路上進行拍攝與跳舞等行為,若影響車輛通行秩序,將可能涉及違規。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行人在交通頻繁的道路上嬉戲或從事影響交通秩序的行為,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警方也提醒,民眾進行拍攝或宣傳活動時,應避免占用道路或影響交通,以免發生危險或觸法。
砸蛋畫面曝光!游智彬躍下車狂奔民進黨中央黨部 警衝車道攔人
民進黨中央黨部遭砸雞蛋!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11日下午1時許趁機前往民進黨中央黨部,持雞蛋朝大門攻擊,但其僅得逞一顆後,手上其餘雞蛋即遭一旁警方火速搶下架離。全案後續也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與社維法移送偵辦。根據最新曝光的影像顯示,游智彬的座車行經北平東路、民進黨中央黨部前時,突然打開車門下車,隨後一路狂奔朝民進黨中央黨部設置的媒體採訪區砸雞蛋。而中正一分局第一時間也察覺異狀,同步追在游智彬後方,卻因隔著車道,第一時間無法追上。警方隨後也抓準時機,趁著車輛停讓游智彬之際,一舉撲上去攔下游智彬,同時搶下游手上的其餘雞蛋。 全案後續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並針對其任意丟擲雞蛋行為將函請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中正第一分局強調,警方一向尊重民眾表達意見權利,對於意圖滋擾或任何影響公共秩序之違序行為,警方將嚴正執法, 以維護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
罰單12萬!新莊違停車「拒檢狂飆」 警掌握駕駛身分追緝中
新北市新莊區11日上午發生拒檢逃逸案,光華派出所員警在民安西路執行勤務時,發現有自小客車違停路邊,員警上前盤查,駕駛卻假意配合,並加速駛離拒檢,期間更屢次危險駕駛,警方已掌握駕駛身分,目前正在追緝中,後續則將依法送辦,並開出至少12萬元罰單。新莊分局表示,現場員警立即通報線上警力協助攔截圍捕,並保持安全距離沿途掌握車輛動向。該車沿新莊區成功街、光明路行駛,續往樹林區保安街、中正路及大同山一帶逃逸,最後往桃園方向離去。因當時正值上班尖峰時段,沿線道路人車往來頻繁,警方為避免追逐造成交通危險,經綜合評估後停止追緝,全程未造成員警、民眾或其他車輛受傷及財物損害。警方指出,目前已掌握涉案車輛資訊,並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積極追查駕駛人身分,同步彙整相關違規事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另駕駛拒檢逃逸及疑涉危險駕駛行為部分,亦將朝刑法公共危險罪方向偵辦。而駕駛在逃跑過程中多次違規,當中包含9次闖紅燈、8次逆向行駛、危險駕車和拒絕接受稽查而逃逸,在警方尾隨待機及掌握過程約13公里中,該車共涉及19項交通違規行為,依法累計最高12萬9000元罰鍰。新莊分局強調,警方執行勤務一向秉持「依法執法、安全優先」原則,對於拒檢逃逸及危害交通安全之行為,必定追查到底、依法究辦,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市民安全。
沒戴安全帽被開單竟狂撞機車坐墊 泰山男咆嘯「我死給你看」遭強制送醫
新北市泰山區47 歲吳姓男子3日上午因騎車未戴安全帽,遭林口警分局明志派出所巡邏員警攔下開單,不料吳男竟當場情緒崩潰,一邊大吼「我死給你看!」,一邊瘋狂以頭部猛力撞擊機車坐墊,警員見狀連忙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將其管束,目前強制送醫至署立台北醫院。3日上午7時許,該名女警巡邏行經泰山區明志路時,發現吳姓男子騎乘機車卻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隨即鳴笛將其攔停準備依法告發,正當員警掏出紅單時,吳男竟突然像斷了理智線,扶著機車開始瘋狂用頭部撞擊坐墊,引來大批路過民眾側目。吳男邊撞及坐墊還邊怒吼「我死給你看」,警員為避免其受傷,立即制止並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對他進行保護管束,同時通知救護人員協助,將他送到署立台台北醫院強制送醫,所幸經檢視後並無明顯外傷。警方表示,後續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吳男依法舉發,並開出罰單,呼籲民眾如遭遇警方執法,應保持冷靜理性配合,切勿因一時情緒激憤做出傷害自己的極端行為,不僅無法免除罰責,更可能造成身體永久損傷。
為空出車格移動別人機車!律師揭「2法律爭議」示警別亂移:否則算你的
國內大多數人都以機車作為交通工具,路邊也經常劃設機車停車格,不過經常有人為了空出停車位,擅自移動已經停好的機車,若在移動過程中,可能會不小心造成車輛毀損,對此,律師蘇文俊揭「2法律爭議」提醒別亂移動,「大家車子貼這麼近,你不小心刮到了,這一條就算你的了」。律師提醒機車族移車不違法,但有風險。(圖/翻攝自臺北交通大家談臉書)移車不違法但有風險 刮傷、罰單通通要負責蘇文俊近日拍片談論機車停車議題,他指出擅自移動他人機車雖不違法,但潛藏風險。首先,若在移車過程中不慎造成他人車輛損壞,必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其次,若將他人車輛移出格位,導致對方被開罰單,對方也可以向你求償。蘇文俊提醒機車族「移車本身沒有違法,但這個行為非常討人厭,而且風險很高。你要想一個問題:大家車子貼得這麼近,你不小心刮到了,這一條就算你的了」。警方呼籲別亂移動機車,停車民眾也應拍照存證自保。(圖/新北市政府提供)警籲勿隨意動手 拍照存證是自保關鍵新北市中和交通分隊表示,就現行法律而言,單純移動他人車輛並不違法。但若造成車體損傷,即構成民法中的「侵權行為」,車主依法可索賠。警方建議,若發現違停車輛阻礙停車,最好的方式是通知警方到場,由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移置或取締,而非自行動手。此外,針對有騎士將他人車輛移出格位導致對方受罰的惡劣行徑,受害車主可進行申訴並舉證註銷罰單。警方提醒,為防範在監視器死角發生糾紛,建議車主在停妥車後拍照存證,且照片應包含明確的時間戳記與停車位置,以利事後舉證自保。
機車後座環抱要罰300元?警方揭「187張罰單」真相
近期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瘋傳一則訊息,聲稱機車後座乘客若「雙手環抱駕駛」屬於違法行為,不僅開罰300元,更指稱台北市在2025年1至6月已開罰187件。對此,台北市交通大隊與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表示,目前交通法規並無此項規定,該傳言純屬捏造,提醒民眾切勿輕信轉傳。網傳「環抱開罰」半年開出187張罰單?北市交大回應了台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明確指出,現行交通法規中並未明文禁止後座乘客環抱駕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設有固定座位時可附載1人,並要求乘客不得側坐,並應配戴安全帽,但條文內完全沒有提及「禁止雙手環抱」或「不得前傾貼靠駕駛」等內容。查核發現,這則傳言最早源於2025年5月的一篇內容農場文章。此文章不僅虛構法規條文,更捏造多起遭到開罰的實際案例與數據。北市交大闢謠表示,傳言中提到的「187張罰單」根本不存在,呼籲網友檢視網路資訊時,應以官方發布的法規資料為準,避免被內容農場的錯誤資訊誤導。警方提醒:這幾項「違規載人」真的會罰北市交大特別提醒,機車附載人員的法規重點在於乘客必須「跨坐」於固定座位、不得側坐,且須配戴安全帽並穩妥乘坐以確保行車安全;若違反上述附載規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將處駕駛人新台幣300元至600元罰鍰,並非傳言所指的環抱行為違法。 男駕舢舨高雄港違法垂釣 警通知到案送辦 美最高法院裁定川普關稅違法 黃金衝破5200美元 川普關稅遭裁違法!黃裕鈞曝3大影響 籲台灣「4動作」應變
燃油變電動!百萬哈雷重機變造車牌 警出手:最重罰3.6萬還要扣車
新北市新店區北宜公路是兜風聖地,1日出現價值上百萬Harley-Davidson 紅牌重機跑山,卻被民眾發現其車牌遭變造,象徵燃油重機的「L」字首,被黑色膠帶巧妙貼成了電動車專用的「E」,新店警分局則已著手調查,車主最重將面臨3萬60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有車友1日下午4時許前往北宜公路騎車兜風,卻發現該哈雷重機的車牌號碼為「EGV-XXXX」,與紅牌重機的編碼慣例明顯不符,疑似被黑色膠帶黏貼變造,車友當場怒嗆「玩車玩成這樣喔?」哈雷重騎士則是沒有回應,連忙離開現場。該名車友隨後將畫面放上網路,並前往青潭派出所報案,而哈雷車主行為已涉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及違反道交條例12條,警方依規定受理並製作筆錄。新店警分局表示,車輛號牌屬於特種文書,若有塗改、變造或偽造情形,恐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行駛,可處高額罰鍰3.6萬元,並可能面臨車牌扣繳及車輛移置保管等處分。警方調查,該車涉嫌使用變造車牌行駛,新店分局已積極調閱案發路段及沿線監視器影像,釐清車輛行駛軌跡與使用情形,並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中,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