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
」 罰單 車禍 違規 機車 無照
鞭刑、交通罰鍰公投雙雙遭封殺 白黨團轟中選會踐踏民意
中選會今(28)日審議立法院函請處理的3項公投案,歷經約2個半小時討論後,「鞭刑公投」及「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均遭否決,最終僅1案過關。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痛批,少數幾名委員坐在辦公室內,就能決定人民什麼可以投、什麼不能投,在他看來不只是「公審會復辟」,更是踐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中選會再一次把公投法鎖回鳥籠」。8名中選會委員今日召開會議,審議立法院日前通過的三項公投提案。其中,民眾黨團所提「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在中選會歷經3次表決,結果皆為4票反對、3票同意,最終未獲通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提出的「鞭刑公投」同樣遭到駁回;僅有廢除非核家園公投獲6票贊成、1票棄權,最終成案。陳清龍質疑,刑罰手段是否增加鞭刑、交通罰鍰收入是否應全數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若連這些議題都不被認定為重大政策,「什麼才算?」他並批評,中選會沒有權力恣意沒收人民行使公投的權利。陳清龍進一步表示,少數幾名委員坐在辦公室內,就能決定人民什麼可以投、什麼不能投,在他看來不只是「公審會復辟」,更是踐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他也將矛頭指向游盈隆先前對公投案數量的說法,「1個恰恰好,2個有點多,3個受不了」,最終顯示3案僅通過1案,更令人質疑中選會審議標準。陳清龍強調,民眾黨團不會因公投遭否決而放棄。他指出,科技執法愈來愈密集、交通罰單也愈開愈多,但交通安全並未因此明顯改善,未來黨團仍將持續透過修法,打破交通罰鍰「小金庫」,讓每一分罰鍰真正回到用路人身上,投入道路交通安全改善
停「霸王車」300次!又超速、違停共505張罰單拒繳 一招讓他付清17萬
台北市一名工程公司賴姓員工頻繁開車超速、違規臨停、欠繳停車費而累積505張罰單,其中光是停「霸王車」就高達2、300次,另因積欠牌照稅、汽燃稅,滯欠金額總計17萬6227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賴男名下財產,發現銀行存款只剩數千元,五信合作社的股利所得僅有幾十元,不足以清償,決定祭出鐵腕,以扣押命令強制扣薪,等於讓公司也知道他欠錢而且債主是政府,迫使他籌出17萬元一口氣付清。賴姓男子因「114年度牌照稅」、「114年度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及「汽車駕駛人在公有收費停車場停車未依規定繳費」等多項車輛相關稅費罰鍰案件,經移送機關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及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自去年7月起陸續移送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受理後,立即調查賴姓義務人財產,除依法執行其銀行存款與信用合作社出資額外,近日再核發扣押命令執行其薪資債權。義務人在面對多重執行命令的壓力下,隨即主動至臺北分署將所滯欠的罰鍰稅費全數繳清。台北分署表示,積極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的「交通(加強執行車輛相關稅費罰鍰)專案」,對於惡意的交通違規大戶,必定強力執行,絕不寬貸,透過「扣存款、扣出資、扣薪資」多管齊下的精準執行,促使交通違規大戶認栽清償,高效追回國家債權,不僅展現「違規無僥倖、欠繳必追到底」執行決心,並期望藉由終結停「霸王車」歪風,為廣大守法用路人捍衛社會公平及交通安全。
女友跟風社群流行!「原味唇印車」拉風上路糗了 遭警開罰還得把車擦乾淨
印度一名男子的愛車近日成為街頭焦點,整輛車體外觀竟布滿約3400個鮮紅色「口紅印」,原來是該名男子的女友受到國外社群平台流行趨勢啟發,花費約4小時一個個親「口」印上。不料這輛「唇印車」照片在網路瘋傳後也引來當地警方注意,最終車主不僅被員警找上門,還因違反交通規定遭開罰5500印度盧比(約新台幣1833元)。綜合外媒報導,這輛特殊造型的轎車日前出現在印度中央邦(Madhya Pradesh)瓜廖爾(Gwalior)街頭,車身從車頭、車門到車尾,都密密麻麻布滿口紅印,估計約多達3400個,醒目造型讓不少路人忍不住多看幾眼。車輛照片隨後也被分享到社群平台並迅速引發熱議,不少網友也好奇,究竟為何有人會把整輛車弄成這副模樣。據了解,車主名為西卡瓦爾(Aditya Sikarwar),而這場「愛車大改造」其實出自於他女友之手。女方先前看到國外社群平台上流行類似的玩法後,決定親自「重現」在男友的愛車上,她逐一留下數千個口紅唇印,整個過程約耗時4小時才完成。不過兩人的創意舉動卻意外惹上麻煩,由於照片在網路被大量轉傳,加上車輛車牌沒打碼,讓警方注意到車牌號碼,當下循線追查身分,最後找到並扣留該輛轎車。警方隨後通知西卡瓦爾到場說明,並以違反交通規定為由,向他開出5500盧比的罰單,西卡瓦爾事後接受處分也坦承自己的錯誤。一場原本只是情侶跟風社群挑戰的浪漫創意,卻因愛車實在太過吸睛,最終讓這輛原本頂著3400個「愛的印記」上路的轎車,只能徹底清洗,恢復乾淨外觀而落幕。
陸男主動點「眼鏡蛇」料理!吃完反手檢舉店家求退款 自己也慘了
中國大陸廣東省廣州市一名男子明知餐館提供的是野生蛇類,仍主動下單、食用,事後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餐館違法,要求退款並查處商家。不料,餐館遭到行政處罰後,男子自己也因食用野生動物被開罰。他不服處分,主張吃蛇是為了「固定證據」,提告要求撤銷罰單,最終遭法院駁回。陸媒《廣州日報》報導,案件發生於2024年3月20日。張某(化名)當晚與朋友前往廣州市一間餐館用餐,進店前便開始錄影。入座後,他向服務員表示,自己從網路得知店內有「水蛇粥」;服務員回答沒有水蛇粥,但可以提供眼鏡蛇。雙方確認價格及料理方式後,張某同意由餐館加工眼鏡蛇並食用。事隔3天,張某向市場監管部門寄送投訴舉報材料,指控餐館非法販售野生動物,要求退還款項並依法查處。市場監管部門隨後立案調查,經鑑定確認,涉案食品來源為蛇類野生動物。同年7月,市場監管部門認定張某食用蛇類野生動物的行為違反《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依法對他作出罰款處分。張某申請行政復議後,處分仍獲維持,因此提告法院。法院審理認為,相關條例明確規定,經營、販售野生動物,以及購買、食用野生動物均屬違法行為。本案中,餐館販售野生蛇類及張某購買、食用的事實均有證據相互印證,市場監管部門作出的處罰具有法律及事實依據,程序也沒有違法。法院並指出,民眾依法享有舉報違法販售野生動物的權利,但舉報並不以「先購買、食用野生動物」為必要條件。張某既然明知是野生蛇類,仍事前準備並主動購買、食用,事後以取證為由舉報商家,不能成為自身違法行為的免責理由。最終,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認定,男子明知自己購買、食用的是野生蛇類,仍完成消費行為,不能以事後舉報商家作為免除自身法律責任的理由,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輕便雨衣丟垃圾桶」他慘收環保局罰單 一票人驚呼長知識
下雨天騎車穿輕便雨衣是不少機車族的選擇,但使用後該如何丟棄也有相關規定。一名網友近日分享,騎車外出遇到下雨,因此穿上輕便雨衣,後來雨衣破損,他便順手丟進路邊垃圾桶,沒想到事後收到環保局罰單,讓他感嘆因為一件雨衣「學到一個很貴的教訓」。這名網友19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當天騎車出門時碰上下雨,因此穿著一件輕便雨衣,之後因雨衣破掉,便直接將雨衣丟入路旁垃圾桶。原本以為只是一般的垃圾處理行為,事後卻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環保局開罰。收到罰單後,原PO表示,「一件雨衣,讓我學到一個很貴的教訓,希望大家不要跟我一樣,不然真的會收到一張讓人心痛的單子」,並將自身經驗分享給其他網友,希望提醒其他人注意輕便雨衣的正確處理方式。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有人留言表示,「改抓的不抓,只能說算你倒楣」、「拋棄式雨衣屬於資源回收品,但是一般比較高單價的雨衣,如一件式或兩件式不可回收,請丟一般垃圾,很神奇吧」、「謝謝你的錢包痛分享,真不知道輕便雨衣不能直接丟垃圾桶」。對於不同種類雨衣的回收方式,新北市環保局過去曾說明,市面上的輕便雨衣大多採用單一塑膠材質製成,性質與塑膠袋相近,因此被歸類為可回收項目。不過,民眾準備回收前仍須先進行清潔,若雨衣上有伸縮繩、束口繩等非塑膠結構,也必須先拆除後再進行回收。至於機車族經常使用、材質較厚的兩件式或厚磅雨衣,處理方式則有所不同。新北市環保局指出,這類雨衣通常使用聚乙烯(PE)搭配尼龍等複合材質製成,且產品可能另外含有拉鍊、鈕扣、防水塗層等不同材質,因此不屬於可回收項目,丟棄時應按照一般垃圾方式處理。也就是說,雨衣是否能夠回收,不能單純以是否為雨衣判斷,而是與產品本身使用的材質及結構有關。輕便雨衣因主要使用單一塑膠材質,因此可以回收;一件式、兩件式或厚磅雨衣若採複合材質製作,則屬於不可回收的廢棄物。依相關規定,如果民眾未依規定處理廢棄物,可能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新北市環保局曾提醒,若將相關物品丟錯,可能面臨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
54歲女超市停車場昏倒 獲救醒來竟慘收罰單
紐西蘭奧克蘭日前發生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件,一名54歲女子在超市停車場突然倒地且失去意識,經好心路人及時施救及醫護人員急救後死裡逃生;豈料,因女子昏倒期間,其車輛因超過90分鐘免費限時,竟遭到管理員開出一張80紐元,約等於34.5英鎊(約新台幣1438元)的逾時停車罰單。根據外媒《每日星報》報導,事發當時該名來自奧克蘭的54歲女子在超市停車場突然昏倒,所幸有路過民眾實施心肺復甦術(CPR),加上醫護人員趕抵搶救才化險為夷。然而就在該女接受急救與後續處理的過程中,車輛於停車場共停放了341分鐘。停車管理公司「Smart Compliance Management」的開單人員完全無視現場的急救狀況,逕行開立罰單,讓才從鬼門關前走一遭的女子與其家屬感到無奈又震驚。事後家屬憤而向停車管理公司提出申訴,希望對方能體諒當時瀕臨死亡的特殊狀況。然而,管理公司在回信中強調,停車場限制時間是為了提供「公平且均等的停車機會」,並表示經過詳細審查後,認定車輛逾時停車事實明確,開罰完全符合規定,堅持維持罰單決議。後來疑似在社會輿情壓力下,停車管理公司最後僅做出些許退讓,稱考慮到「特殊情況」,決定將罰款金額調降至30紐元,約等於12.9英鎊(約新台幣539元)的費用。該女的父親痛批,家族多年來都是該超市的忠實顧客,停車管理公司的開罰行為實在「極具冒犯性」,但女兒為了避免徒增精神壓力,最終仍選擇繳清費用,息事寧人。事件曝光後引發大眾不滿,連超市員工都相當憤慨,甚至自掏腰包將錢退還給該名女子。
驚險!高雄婦人誤闖大中高架「徒步走匝道」 熱心駕駛閃故障燈護送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路高架橋15日晚間8時許,43歲陳姓婦人因不熟路況誤闖高架道路,竟徒步走下匝道,路旁民眾發現後紛紛撥打110報案,更有熱心駕駛立即開啟故障燈,緊跟在陳婦身後護送,避免發生危險。左營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巡邏車趕往現場,順利在高架路段攔下陳婦,並將她載回派出所提供飲水、休息,待體力恢復後,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立500元罰單。據了解,陳婦為雲林人,當晚到高雄訪友,因不熟悉路況才誤闖高架道路。警方呼籲,民眾出行前應確認行走及行車路線,若對路況不熟,應先確認正確路線,切勿誤闖高架道路,以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昔日警界楷模淪圖利共犯!仁武警涉「假開單救扣牌車」 二審駁回仍判4年2月
雄市仁武分局前陳姓警員涉嫌與租車業者、代辦業者勾結,利用法規漏洞,替遭吊扣牌照車輛開立不實罰單,讓車主得以提前重新驗車領牌上路,半年內協助14輛車恢復行駛,替業者創造逾700萬元利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陳男違法圖利且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判決,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指出,依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因嚴重超速等違規遭吊扣牌照6個月,期間不得上路;但若在吊扣期間因「未懸掛車牌」或使用他牌行駛而遭裁罰,牌照反而會被吊銷,車主只要重新驗車即可申領新牌照,無須等到吊扣期滿。部分代辦業者因此看準漏洞,向有需求的車主收費,再找警員配合開立不實罰單,藉此讓車輛提前恢復合法上路。判決指出,陳姓警員2020年任職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期間,與林姓、李姓租車業者及多名代辦業者合作,明知車輛未實際違規上路,仍刻意在舉發單填載虛假的違規時間、地點及事實,陸續開出14張不實罰單,讓遭吊扣牌照的車輛改以吊銷方式重新領牌。一審法官認定,租車業者因此讓14輛車提前恢復出租,依每日約2000至3000元租金計算,共增加約711萬元收益;另有9名代辦業者藉協助車主辦理提前領牌,收取每件1萬至2萬多元代辦費,共獲利約27萬元。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11罪,判處陳姓警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其餘涉案車行及代辦業者分別判刑並宣告緩刑。陳男不服上訴,他主張自己曾因執勤遭追撞,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智力受損,未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希望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高雄高分院審酌醫院鑑定及相關證據後認為,陳男對交通法規及警察勤務內容相當熟悉,智力測驗也有配合度不足、刻意誇大缺損情形,且受傷後仍曾成功協助民眾找回百萬元失款並獲表揚,足認其辨識及執行職務能力未受明顯影響。法官並指出,陳男身為執法人員,卻利用職權違法圖利他人,嚴重損害司法與警察公信力,且11罪合計刑度原達15年2月,一審定應執行4年2月已屬從輕,認定不符減刑及緩刑條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女網紅慘被兩度感情詐騙!前夫假割頸詐光200萬再遇假富商「養套殺2000萬」
謝震武律師主持《震震有詞》,日前邀請網紅香菱、資深媒體人許聖梅、臨床心理師張榮斌及游嵥彥律師,在節目中探討婚姻與情感中的驚天騙局。網紅香菱痛訴慘痛情史,不僅曾遇軟飯前夫「假發瘋」勒索、被騙光200萬積蓄,隨後更落入專業感情詐騙圈套,遭養套殺慘扣2000多萬元,高超騙術讓主持人與專家來賓全體瞠目結舌。香菱透露,20歲時因「聖母情節」發作,拯救了當時無業且情緒失控的前夫。對方不僅拿玻璃碎片割頸脅迫,還以「30歲前想有家」為由懇求結婚。香菱以為結婚能讓對方安定,甚至搭上直播熱潮月入數十萬、累積兩百萬存款,豈料前夫變本加厲,不工作還偷刷她的卡打手遊,甚至連學貸、酒駕罰單全由香菱買單。直到某次前夫又在職場大吵下跪,香菱躲進廁所報警,警方破門前一刻,前夫竟一秒恢復正常,香菱亮出先前偷錄的發瘋影片,這才驚覺「原來以前全是用演的」。離婚時,婆家甚至反咬要求贍養費,狠嗆:「妳還不是看上我兒子肉體。」讓香菱三觀盡碎。主持人謝震武律師忍不住直言:「我們也看不懂妳到底圖他什麼?」香菱則苦笑坦言,因原生家庭缺愛,「當時以為『什麼都不圖的愛,才是高尚的愛』」。歷經荒謬婚姻後,23歲的香菱以為迎來曙光,在交友軟體認識自稱從事貿易的27歲富商男。對方出手闊綽,不僅開跑車接送、隨手包六位數紅包,還稱「前一年賺八千萬」。富商男以「10天獲利1%」、「黃金投資3個月翻倍」等甜頭為誘餌,讓香菱卸下心防,陸續掏出兩千萬元投入房地產與黃金投資。不料一切都是精心策劃的圈套,男方私自將資金拿去「周轉」,隨後香菱成為知名網紅,收到多位受害者私訊,才驚覺男友根本是專業詐騙集團,連當初接送她的跑車應該都是花她的錢買的。香菱坦言當時因情侶關係難以劃分金錢歸屬,最終並未提告。對此,律師游嵥彥特別提醒,「遇到情感詐騙切勿因關係複雜而退縮,務必堅持走法律途徑報案,否則將完全失去討回權益的機會」。香菱分享遭到高超騙術,讓主持人與專家來賓全體瞠目結舌。(圖/和展影視提供)
「黑夜奇俠」集團當共諜!砸15萬購全台個資 黃仁勳、張麗善受害
輝達創辦人黃仁勳的身分證字號2年前遭名為「黑夜奇俠」的網友以半碼方式公布,質疑黃仁勳戶籍在台北市卻自稱台南人,當時傳出輝達會採取法律行動,如今真相大白,台北地檢署查出一個「暗網個資採購團」,兩名主嫌黃柏崴、王大偉上駭客論壇以15萬元買到我國2812萬筆勞健保資料、2357萬筆戶籍資料,除了黃仁勳,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以及曾對嫌犯開單的員警都是個資外洩的受害者。檢方今年4月偵辦個資法案件,搜索約談台北市警局中正二分局南海派出所女警曾芃扉,經追查確認,她也跟這個暗網個資犯罪集團有關,男友黃頤楷與主嫌黃柏崴是堂兄弟,因此利用這段關係,委由曾芃扉代查車主個資,並兩度行賄現金1000元,不過曾芃扉都拒絕。暗網個資團還有第三條線,承辦檢察官李安兒查出,雲林縣長張麗善2024年6月出訪日本的行程全部外洩中共,內鬼就是縣長秘書施亮言。暗網團主嫌黃柏崴2023年先被對岸吸收,開始為中共刺探、收集我國政治情報,同年6月他串起施亮言這條人脈,由施亮言提供中共對台工作情資。北檢今日偵結全案,以國安法、個資法、違背職務行賄起訴12名被告,並以主嫌黃柏崴嚴重侵蝕國家安全、任意踐踏國人隱私,共求處13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另一名主嫌「黑夜奇俠」王大偉求刑4年以上。本案最大咖受害人黃仁勳,在2024年6月2日個資外洩,暗網個資團主嫌王大偉以「黑夜奇俠」為名上Threads公布黃仁勳身分證字號第一個英文字母以及後面4個號碼,其餘部分馬賽克,王大偉當時發文:「他(黃仁勳)和父親的戶籍都是在台北市,既然是A開頭就應該不算是台南出生的吧,如果只有母親是台南人就算台南人的話,那我也算是台南人了。」檢察官揪出王大偉與黃柏崴之後,深入了解個資來源,他們在2023年3月得知「BreachForums」等駭客論壇非法兜售台灣人的戶籍資料、勞健保資訊,由黃柏崴花費5000顆泰達幣(時價約15萬元台幣)買檔案,包括我國2812萬勞健保資料、2018年之前共2357萬筆戶籍資料。王大偉對黃仁勳下手,黃柏崴則對苗博雅開刀,利用臉書帳號「Cao Nima」去苗博雅臉書公布她的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並恐嚇:「大家可以去這畜生家賭牠…」;還有一名陳姓員警因為對暗網個資集團的成員開交通違規罰單,派出所值班員警接到電話,揚言要公開陳姓員警個資,還說「我是已經查到他,不然我去他家找他好不好?」北檢發現,黃柏崴所屬集團會接單,提供徵信業者共78名受害民眾的個資,並利用堂弟黃頤楷的警察女友曾芃扉代查車牌號碼,藉此得知車主個資。黃柏崴涉犯國安法部分,他接洽的對岸人士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穆」姓主任(飛機暱稱「jack jones」、微信暱稱「路上」,下稱「穆」),兩人2023年搭上線,黃柏崴為了「多角化經營」開始從事共諜生意,吸收張麗善的秘書施亮言,並告知施亮言可以招待大陸旅遊費。檢方認為,張麗善2024年6月29日訪日航班、住宿地點、拜會地點等行程是非公開的秘密資訊,施亮言卻在2024年6月12日傳送「0612調整_0629-0705縣長訪日群馬縣預計行程.docx」的檔案給黃柏崴,將縣長行程轉給「穆」姓主任,「穆」姓主任答應黃柏崴、施亮言去澳門玩的機加酒費用可全部買單,兩人也確實在2024年7月23日到26日期間前往會見「穆」姓主任。起訴指出,黃柏崴、王大偉雖然坦承大部分犯行,但他們從2023年取得不法個資檔案後,仍持續以各種手法壯大資料庫;黃柏崴、王大偉具有電腦資訊專長,竟利用專長犯罪,長期持續蒐集國人個資、任職資料及聯絡方式,檔案內容包含2300萬全體國民的個資,主嫌與境外敵對勢力往來頻繁,境外敵對勢力可藉此掌控所有國人的個資,嚴重侵蝕國家安全,黃柏崴更勾結徵信社、交流並販售個資,完全無視法律,任意踐踏國人隱私,犯行與單一個資非法蒐集或利用有天壤之別,對我國國民之個資保護侵害甚深。檢察官批評黃柏崴與王大偉多次利用不法個資,在網路上公開被害人身分證字號、住址、一親等個人資料,或恣意利用上開檔案挑釁公權力,在社會上已造成民眾惶恐不安,導致民眾深怕自己住家遭曝露或遭有心人士跟蹤,犯行對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全影響甚鉅,若非遭偵辦聲請羈押獲准,黃柏崴、王大偉顯然會反覆實施犯罪,守法意識薄弱、惡性重大。北檢對黃柏崴違反個資法求刑5年以上、行賄女警曾芃扉求刑3年,從事共諜外洩張麗善行程求刑5年以上;對王大偉則求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
丟香蕉餵食!「猴兄掌鏡」違法行為全都錄 網笑:悟空你又調皮了
為維護野生動物的生態棲地環境,陽明山國家公園多年來積極宣導禁止餵食野生動物的保育觀念,但近日卻發生有民眾丟香蕉餵食野生獼猴事件,全程也被一旁的「猴兄」運鏡拍下,對此,管理處將依法開罰。陽明山國家公園今(5)日在臉書粉專上發文,表示先是感謝「猴兄精準運鏡指點」,讓鏡頭成功拍下違規餵食現場,相關畫面已送交管理處,將依法準備開罰單了。陽明山國家公園強調餵食野生動物,真的很毋湯,因為看似溫馨善意的餵食,對牠們造成的只有傷害,如喪失覓食本能、改變生活習性、引發人獸衝突、增加交通事故、傳播疾病、、破壞生態,以及製造髒亂。官方再次拜託前來的遊客們手下留情,盼愛牠就別餵牠,還開玩笑地表示:「再餵,猴兄就要親自幫你擺好角度拍罰單了喔」。貼文一出也引來大批網友留言,「再進化就要來上班囉」、「好可愛,都糊掉了」、「原來是猴子們想拍Vlog,沒問題」、「這照片可以參加比賽」、「悟空你又調皮了」。
淡水三寶違規跨雙黃線左轉 女騎士遭撞飛全身傷
新北市淡水區4下午發生車禍,64歲林姓男子行經沙崙路時,違規跨越雙黃線想要左轉,對向的48歲潘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而重摔在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經救治後無生命危險,林男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對他開出2張罰單,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林男駕車沿淡水區沙崙路往淡江大橋方向行駛,而他想開進某連鎖賣場停車場,竟未依規定行至路口,而是直接違規跨越雙黃線強行左轉。對向車道的潘姓女騎士閃避不及而撞上林男車輛,潘女重摔倒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更險些波及後方的2名自行車騎士,救護車趕抵後連忙為潘女緊急包紮並送醫救治,所幸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確認雙方沒有毒駕和酒駕,林男則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針對林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及跨越雙黃線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6項「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及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製單舉發,2張罰單可處1500元到3600元罰鍰,確切事故肇責則仍待調查釐清。
超速被拍擔心扣照!新竹男「持砂輪機鋸測速桿」 遭逮辯稱:我在鋸樹
新竹縣關西鎮日前發生一起破壞固定式測速設備事件。一名60歲楊姓男子疑因借騎友人的大型重型機車超速,擔心友人因此收到罰單甚至遭吊扣牌照,竟持砂輪機前往台3線破壞測速照相設備立桿,企圖讓設備無法運作。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當場查獲楊男,訊後依毀損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表示,新埔分局關西分駐所於2日晚間9時56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關西鎮台3線55.7公里處有人持工具破壞固定式測速設備立桿。員警抵達現場後,發現立桿已遭砂輪機切割,隨即擴大搜尋,並於距離現場約300公尺處查獲楊男。根據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楊男手持砂輪機對著測速設備立桿鋸切,立桿已出現明顯切割痕跡。警方循線追查後,迅速鎖定涉案機車騎士,並於附近將人攔查到案。楊男起初向警方辯稱自己是在附近鋸樹,但經警方持續詢問後,坦承使用砂輪機破壞測速設備,警方並在其機車置物箱內查扣犯案使用的砂輪機。進一步調查發現,楊男為避免追查身分,犯案前還拆除家人機車車牌,再騎車前往現場實施破壞。警方指出,楊男日前借騎友人的大型重型機車行經該路段,疑因超速遭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拍攝,擔心友人收到罰單,甚至面臨吊扣牌照處分,加上近半年來自己也多次因交通違規遭舉發,心生不滿,才會預先購買砂輪機,企圖破壞測速設備洩憤。警方表示,固定式測速設備屬公共設施,一支全新設備造價約新台幣150萬元,若經鑑定確認無法修復,楊男除須負擔相關賠償責任外,也將面臨刑事追訴。警方呼籲,民眾若對交通違規處分有疑義,應循合法管道救濟,切勿因一時衝動毀損公物,以免付出更高昂的法律代價。這起事件曝光,網友紛紛開玩笑直呼,「不是所有英雄都披著披風,有時會拿砂輪機」、「國家說破壞公務,百姓說為民除害」、「他說的沒錯,鋸搖錢樹」、「英雄是孤獨的」、「只要有心,鐵杵都能磨成繡花針,更何況砂輪機鋸樹」。
毒蟲拒檢開車衝警!高雄勇警負傷死抓車門 50歲男哀號「我怕怕」仍遭壓制送辦
今天凌晨,高雄市50歲陳姓男子無照駕車,行經三民區九如二路時,因違規跨越雙黃線迴轉遭警方攔查,他為躲避查緝,竟駕車衝撞企圖逃逸,造成一名員警手腳擦挫傷。警方隨即集結警力將陳男壓制逮捕,並查獲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煙彈,毒品快篩也呈安非他命陽性,全案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以及毒品等罪嫌移送偵辦,檢方建請羈押,另最高恐面臨41萬6900元罰鍰。高雄市警局三民一警分局十全派出所員警今天凌晨1時30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九如二路與山東街口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規跨越雙黃線迴轉,立即上前攔查;盤查過程中,發現50歲陳姓駕駛不僅無照駕駛,且神情恍惚、眼神渙散,車內還飄出疑似毒品氣味,因此要求陳男下車接受檢查。未料陳男因擔心車內毒品曝光,竟突然踩下油門企圖逃逸,過程中車門撞擊站在一旁的黃姓員警,造成其手腳擦挫傷;黃員忍痛緊抓車門不放,其餘支援警力也迅速趕抵,合力將陳男拖下車壓制逮捕。目擊民眾拍下逮捕畫面並上傳網路,可見陳男遭警方制伏時不停哀號,甚至喊出「我怕怕」,引發網友熱議;警方隨後搜索車輛,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2小包及依托咪酯煙彈1顆,並依法施以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偵訊時,陳男坦承因車內藏有毒品,擔心遭查獲才會拒絕受檢、駕車逃逸。警詢後,全案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警方另指出,陳男除涉及刑事責任外,還有無照駕駛、毒駕、拒檢逃逸及跨越雙黃線違規迴轉等交通違規,依法共開立4張罰單,其中拒檢逃逸、毒駕累犯等情節均可加重處分,累計最高可處41萬6900元罰鍰。警方強調,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及危險駕駛行為,防止危害用路人安全。
70萬紅牌重機遭左轉轎車攔腰撞飛!女騎士空翻重摔送醫 驚悚瞬間曝光
高雄市彌陀區7月31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一名34歲叢姓女騎士騎乘新車售價約69萬8,000元的GasGas SM700紅牌大型重型機車,於上班途中行經中正東路與鹽埕大路2巷口時,遭對向一輛準備左轉的自小客車攔腰撞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女騎士與重機瞬間被拋飛至半空中,連人帶車翻滾數圈後重摔落地,造成頭部受傷且一度意識不清,現場情況相當驚悚,路過民眾見狀立即報警並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協助。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當日上午9時40分左右,岡山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員警趕赴現場進行交通疏導與事故處理。經初步調查,叢姓女子當時沿中正東路由北往南直行,正準備前往新崛江附近工作;而42歲戴姓男子則駕駛自小客車沿對向車道行駛,準備左轉進入鹽埕大路2巷,疑似未依規定禮讓對向直行車,導致雙方發生猛烈碰撞。由於事故發生突然,女騎士根本來不及閃避,直接撞上轎車側面,巨大衝擊讓整輛重機騰空翻飛,現場散落大量車體零件,畫面令人怵目驚心。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即將頭部受傷的女騎士送往醫院急救,經搶救後生命徵象逐漸穩定,所幸沒有立即生命危險;戴姓駕駛則未受到明顯傷勢。警方也針對雙方進行酒測,結果均為零,確認事故與酒後駕車無關。警方初步研判,事故主因為戴姓駕駛左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6款開立罰單,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不過,警方也強調,詳細肇事責任及事故原因仍有待交通大隊進一步鑑定分析。此次事故再次提醒所有駕駛人,行經路口進行左轉時務必確認對向來車狀況,切勿搶快通行,以免釀成嚴重傷亡事故。
駕駛開車玩手機慘了!警化身「灌木叢」躲路邊 6小時開74張罰單
美國警方為遏止駕駛開車玩手機的狀況,祭出奇招執法,笑翻一票民眾!紐澤西州杜內倫(Dunellen)警局安排一名警員偽裝成「路邊灌木叢」,在繁忙的路段進行執法,竟在短短6小時內開出74張違規罰單。根據外媒《紐約郵報》報導,紐澤西州米德爾塞克斯郡(Middlesex County)的杜內倫警察局近期展開一項特別的執法行動,有一名警員全身布滿樹枝和雜草,偽裝成路邊灌木叢;該名警員手持高倍率望遠鏡,在路邊觀察行經的駕駛是否開車邊玩手機、傳訊息,再通知前方同仁臨檢開罰。警方表示,這個做法是要嚴格執行該州禁用的手持行動裝置法規,並提升道路安全。據紐澤西州現行交通法規,駕駛於開車途中違規使用手持電話或行動裝置,首次違規即面臨美金200元至400元(約新台幣6500元至13000元)的高額罰鍰。除此之外,警方再次呼籲,現代駕駛對智慧型手機的依賴已嚴重威脅行車安全,未來將持續透過多元巡查方式,嚇阻各類駕駛分心行為。該警局也透過官方臉書表示,「這絕對不是開玩笑,我們的『灌木叢』今天非常忙碌。」當天的執法行動,在6小時內開出74張違規罰單。警方特別提醒所有用路人,訊息與通知隨時都可以回覆,但寶貴生命無法重來,駕駛時請務必將視線專注於前方道路而非手機螢幕,切勿因一時大意而付出慘痛代價。
林志玲2年前平溪放天燈遭檢舉! 最高恐挨罰5萬元
名模林志玲前年與丈夫AKIRA及兒子到新北市平溪旅遊,當時曾在社群分享一家3口在平溪支線鐵道放天燈的溫馨畫面,近日卻遭到民眾檢舉涉嫌違反《鐵路法》。對此,林志玲回應表示「會乖乖去繳罰金,謝謝大家的關心」,並提醒大家應在合法區域施放天燈。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鐵路警察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出林志玲一家人在平溪鐵道上施放天燈,並提供AKIRA在社群分享的照片佐證。警方受理後,已將案件移送交通部鐵道局判定是否違規,若確認違反《鐵路法》,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對此,《鏡週刊》報導,林志玲回應表示,若經主管機關認定違規,她會配合相關規定,「會乖乖去繳罰金,謝謝大家的關心」。事實上,平溪老街近年來已形成在鐵道周邊施放天燈、拍照的觀光模式,不少店家也會引導遊客在鐵軌附近體驗天燈文化,待列車接近時再提醒民眾離開,因此許多國內外旅客誤以為鐵道上施放天燈屬於合法行為,卻因此收到罰單。據《鐵路法》第57條規定,民眾不得擅自進入非供公眾通行的鐵路範圍,違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此外,新北市另訂有《新北市天燈施放管理辦法》,規定除了新北市除平溪區十分遊客中心至師功橋處及106號縣道沿基隆河流域周界範圍200公尺內外,可合法施放天燈外,其餘區域皆禁止施放天燈。
未成年少女連三次無照騎車遭罰6.6萬元 存款被扣押家長火速代繳清
台南市17歲劉姓少女,在2024年4月、2024年5月和2025年3月,三度無照騎車並被警方攔查,罰鍰共累計6.6萬元,但少女遲遲未繳罰鍰,台南分署2026年2月收案後,發現她有存款可供執行,於是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少女家長接到消息後,20日緊急趕緊出面代為繳清。據了解,少女在2024年4月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安平區慶平路與建平路口,被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員警攔查,員警發現劉女為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無駕駛執照駕駛機車,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1萬8,000元。但少女仍未得到教訓,她2024年5月又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安平區漁濱路,再度第四分局員警攔查發現,劉女為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無照駕駛機車,經交通局裁處2萬4,000元。2025年3月,劉女又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嘉義縣竹崎鄉坑頭村土地公廟旁,經嘉義縣政府警察局竹崎分局員警攔查發現,劉女為未成年人無照騎乘機車,經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處2萬4000元,累計3筆罰單,金額合計為6萬6000元。臺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2月間收案後,發現劉女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劉女之存款債權,接獲執行命令後,劉女之家長於20日下午到場代劉女將全部罰繳清。臺南分署呼籲,為還給用路人行的安全,臺南分署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規劃之「交通專案」,將加強執行與車輛相關之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交通罰鍰。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臺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中聯油脂發重訊!遭衛福部開罰6百萬 累計挨罰1億7120萬元
毒油風暴持續延燒,中聯油脂今天(20日)發布重訊,證實遭衛福部核定違反食安法第47條第3款及第12款規定裁罰新台幣600萬元,目前累計罰金達新台幣1億7,120萬元。中聯油脂表示,本公司因漏報4月份所生產油品批號314-1150401與在「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未申報油品批號318-1150630資料,遭到衛福部核定違反食安法第47條第3款及第12款規定裁罰新台幣600萬元,累計收到衛福部裁罰新台幣1億7,120萬元。中聯油脂說明,有關油品批號318-1150630未於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主要該批油品為6月30日領料,於7月1日生產入庫,依「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修正規定第三項,食品業應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1個月之追溯追蹤系統資料,然該批油品於7月生產入庫,申報截止日為8月10日,而非逾期未申報。
泰山12名改裝車手落網 逆向翹孤輪狂飆遭重罰150萬
新北市泰山區大科一路及中港西路一帶,近幾個月來深夜頻繁出現大批改裝機車聚集,不少騎士將一般道路當成競速場地,不僅高速飆車,還接連做出逆向行駛、拉轉引擎、翹孤輪及危險特技等行為,刺耳的引擎聲浪嚴重干擾附近居民作息,也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威脅。警方多次接獲民眾報案,但由於飆車族具有高度警覺性,每當警力到場便迅速四散離去,待警方撤離後又重新聚集,形成反覆違法的情況。警方為徹底遏止這股危險飆車歪風,隨即成立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畫面、網路情資及相關影像蒐證,逐步掌握涉案成員身分及聚集模式。調查發現,部分車輛不僅非法改裝排氣管製造巨大噪音,還涉嫌使用變造車牌、遮蔽車牌,甚至刻意配戴口罩掩飾身分,以規避警方查緝。經過長時間蒐證後,警方於本月初同步前往雙北及桃園等地執行拘提行動,成功逮捕邱姓等12名涉案嫌犯,並查扣3輛涉嫌非法改裝及使用變造車牌的機車作為證物。警方表示,嫌犯到案後坦承,部分是事先相約聚集競速,也有人因臨時起意加入飆車行列。全案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此外,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使用變造車牌、遮蔽車牌、非法改裝車體及排氣設備、危險駕駛、逆向行駛、無照駕駛等多項違規,共開出77張罰單,依法最高可裁罰新台幣150萬元。警方強調,未來將持續針對易聚集飆車熱點加強巡邏及科技執法,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居民生活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