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權
」 偷拍 法院 愛爾麗 提告 針孔
愛爾麗醫美偷拍案 常如山等3人延押禁見2個月
新北地檢署偵辦愛爾麗醫美偷拍案,經調查發現被害人多達99人,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案件起訴後,愛爾麗總裁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設備商謝金亨3人遭羈押禁見,如今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新北地院合議庭評議後認為,3人仍有羈押必要及原因,裁定自9月2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案件起於今年5月1日,一名女顧客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接受療程,準備更衣時發現診療室天花板角落有疑似攝影設備。警方到場後,拆下外觀類似煙霧偵測器的裝置,發現內部竟裝有微型攝影機,案件因此曝光,檢警後續追查發現,偷拍範圍涉及愛爾麗18家分店。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案件被害人達99人,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並於6月間將集團總裁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常的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會計蔡怡貞等人起訴,並對常如山求刑14年、劉貞華13年、張元齡12年,謝金亨及蔡怡貞則各求刑9年。另外,謝金亨的妻子及2名兒子也因涉嫌協助滅證遭到起訴。檢方指控,常如山等人涉嫌以「內部管理、醫療品質、防範消費糾紛」等理由,在診療空間裝設外觀偽裝成偵煙器的攝影設備,但診療室屬於高度私密場所,相關行為已涉嫌侵害消費者的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檢方另指,案發後有人指示謝金亨拆除監視器及主機,從北到南處理相關設備,涉嫌湮滅證據。新北地檢署日前依涉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 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罪嫌,於8日聲押禁見常如山、張元齡及謝金亨。案件移審新北地院後,3人目前仍否認犯行,由於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合議庭重新評估後認為,3人的供述與同案共犯及證人說法仍存在差異,且常方辯護人也聲請勘驗監視器影像,檢辯雙方預計傳喚多名證人。法院指出,本案卷宗內容繁雜,共犯人數也多,後續可能需要長時間且密集進行審理,目前仍有證人及共同被告需要交互詰問,以釐清相關事實。此外,3人先前被指有滅證行為或與共犯、證人勾串的可能,因此認定原本的羈押原因仍然存在。新北地院最終裁定,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自9月2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梁心頤起訴!2度演唱、上傳南拳媽媽神曲「What Can I Do」 作詞人怒告
歌壇天王周杰倫提攜的創作團體「南拳媽媽」,2005年發行一首歌迷懷念至今的神曲「What Can I Do」,因作詞人孫維君長期追蹤是否有人侵害著作權而引發多起官司,最新一件的被告是南拳媽媽前主唱Lara梁心頤,她兩度公開演唱「What Can I Do」並上傳網路,台北地檢署認為都沒得到孫維君授權同意,今日偵查終結,以違反著作權法起訴。檢方調查,梁心頤擔任妹妹娃娃公司負責人期間,在2014年12月31日參加花蓮太平洋觀光節的「跨年暨元旦晚會」,在民眾面前演唱「What Can I Do」,並於兩天後上傳到YouTube;2022年10月20日,梁心頤與大陸歌手王大文合唱「What Can I Do」之後,也將演出影片上傳大陸的影音平台bilibili。孫維君在2023年3月發現這兩段演唱影片而提告,北檢認定梁心頤未經創作者同意就公開播送「What Can I Do」讓網友觀看,已侵害孫維君的著作財產權,另外,梁心頤的妹妹梁妍熙同在妹妹娃娃公司工作,檢察官發現上傳影片的事她也有份,因此起訴姊妹兩人。梁心頤不只外型出眾,也具有一手包辦詞曲的創作能力,甚至曾讓唱片公司搞錯,把「What Can I Do」作詞人誤植為梁心頤。「What Can I Do」是南拳媽媽「2號餐」專輯的主打歌,發行公司阿爾發音樂在專輯附錄的歌詞本上,卻將作詞人打成Lara梁心頤。有個線上音樂資料庫「銀河網路電台」因此引用錯誤,也在網路上把梁心頤當成「What Can I Do」作詞人,孫維君認為,這會減少社會大眾對她肯定的機會、侵害著作人格權,對銀河網路電台提告求償80萬元。銀河網路電台辯稱,資料來源是「2號餐」專輯附錄的詞曲資料單,唱片公司自己都弄錯,沒理由要他們扛責。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調查,「2號餐」CD歌詞內頁的作詞人確實註明為Lara,並非銀河網路電台的疏失,因此判決孫維君敗訴。
光澤集團「煙霧感應器藏針孔」偷拍逾300人 創辦人通緝、高層遭求刑16年
知名連鎖醫美集團「光澤診所」涉嫌自2020年起,在雙北8家分店私密空間,暗中裝設至少78支偽裝成偵煙器、紅外線感應燈的針孔鏡頭,系統性偷拍消費者更衣、裸露胸部與下半身等性影像,受害者超過300人,其中甚至包含 4 名未成年少女,案件曝光後高層還試圖滅證,新北地檢署28日起訴營運協理陳志敏、資訊部主管唐詠傑等 9 名員工與廠商,陳、唐兩人分別遭具體求刑 16 年與 14 年重刑;創辦人王朝輝因滯留中國未歸,檢方已依法發布通緝。據了解,光澤醫美集團全台分店有48家,而陳志敏、唐詠傑等明知醫美診所 內密閉空間,是消費者因信賴醫療隱私、褪去衣物進行療程之極度私密空間, 竟罔顧民眾隱私權,與王朝輝長期在光澤診所內密閉空間裝設偽裝型監視器,窺視並攝錄消費者裸露之性影像,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之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檢方調查,陳、唐等人2020年開始,陸續在板橋中山、板橋館前、三重正義、三峽北大、新莊幸福、台北忠孝、台北三民及台北古亭等雙北8家分店,找來配合的監視器廠商張朝銘,在診間與恢復室等處秘密加裝78支偽裝型監視器,竊錄診所消費者之面容、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隱私部分之性影像。今年5月間,因愛爾麗醫美集團偷拍案遭檢警偵辦,且有民眾在光澤板橋中山店察覺異狀報案,王朝輝、陳志敏與唐詠傑等人唯恐東窗事發,唐男隨即在 LINE 成立名為「拆機大隊報」的群組,指派員工於5月5日至8日間火速趕往各分店拆除偽裝監視器,製造從未裝設的假象,企圖湮滅證據並誤導警方辦案。檢方痛斥,陳志敏、唐詠傑等人身為醫美管理層,卻濫用消費者對醫療隱私的信任,系統性、無差別窺視並攝錄性影像,嚴重侵害人格權與身體自主權。案發後非但未向被害人道歉說明,反而全面指揮滅證,甚至欺瞞警方稱監視器多年前已拆除;唐男更在稽查期間傳訊向同事嘲諷警方不會用雲端查案,甚至戲謔稱「好期待收押禁見就可以輕鬆一點」,犯後態度極其囂張、毫無悔意。檢方強調,本次起訴僅為雙北8家分店範圍,其餘分店與後續被害人仍持續清查中,建請法院對陳志敏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以上、唐詠傑14年以上;員工江勁緯、監視器廠商張朝銘各求刑7年以上,創版辦人王朝輝於搜索前即出境滯留中國,檢方已發布通緝外。
Jennie走光片網瘋傳!疑遭惡意剪輯造假 經紀公司硬起來蒐證提告
南韓女團BLACKPINK成員Jennie日前登上日本「SUMMER SONIC 2026」舞台演出,未料近日網路瘋傳疑似她在表演期間走光的影片,引發外界熱議,所屬經紀公司OA Entertainment於18日發出嚴正聲明,宣布針對惡意加工的照片、影片及散布不實資訊等侵權行為採取法律行動,更強調「不會進行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寬待處理」。Jennie本月14日在日本千葉ZOZO海洋球場登上「SUMMER SONIC 2026」舞台,相關演出影片隨後在網路社群及社群媒體大量流傳,其中部分影片出現看似Jennie在表演過程中導致局部身體部位走光的畫面。隨著影片持續擴散,OA Entertainment於18日正式發聲,表示近期持續發現網路社群及SNS出現針對Jennie的無根據誹謗及不實資訊,同時有人惡意編輯、加工藝人的照片與影片,甚至以侵害隱私及人格權的方式發布及散布內容。經紀公司說明目前已與專業法律代理人合作,持續監控相關貼文及帳號並蒐集證據,對於情節嚴重的侵權案例也正進行民、刑事的法律行動。OA Entertainment進一步點名,包括「惡意編輯或重新加工藝人外貌特徵」、「反覆發布、轉貼或散布特定照片或影片部分畫面」,以及將相關影像搭配「侮辱性言論或不實資訊」發布、散布等行為,都將依事件內容及嚴重程度積極採取必要法律措施。針對相關侵權行為,公司更直接表明強硬立場,強調「本公司不會進行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寬大處理」。OA Entertainment同時感謝粉絲長期提供相關檢舉資料,表示這些資訊對確認內容及保護Jennie權益提供相當大的幫助,未來若發現類似案例,希望粉絲繼續透過官方管道提供資料。公司最後強調未來將持續進行監控並採取有系統的應對措施,盡力避免Jennie以及支持她的粉絲受到傷害。
中科大亂象1/黑函牽出前後任校長恩怨! 教授涉性平案竟誤導成性侵
2024年底,台中科技大學校長推薦為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評選委員的鄭姓教授,遭人投訴媒體,指其「性侵」女職員;事實上,鄭僅牽涉「性別工作平等法」案件,與性侵天差地遠,且內容也只是因為有人在校級會議散發資料,提及校長的私人廁所有秘書的衛生棉,鄭男因為擔任主管,慘遭牽連;而這起惡意抹黑導因於前後任校長的鬥爭!該校人士指出,2024年某知名媒體大肆報導台中科技大學醜聞,記者指出,該校B教授控校長陳同孝「推薦一名性侵女職員的鄭姓教師,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採購評選委員,教育部得知後,已在今年5月令校方循程序撤回推薦」。這明顯是拿錯誤資料誤導媒體,這名鄭姓教授從未「性侵」女職員,而是涉入一起「性別工作平等法」案件,且法院也作出判決,但媒體不察,將他寫成性侵犯,實在冤枉。前任校長謝俊宏(左),為了愛徒竟與接任者「開撕」,引發一連串校園風波。(圖/報系資料照)該校F姓職員透露,當時是前校長謝俊宏任內,有次召開校級會議,會中林姓教授因為「空中學院」院長被拔掉,心中不爽,在會場拿出一個牛皮紙袋,散發黑函。黑函內容指控校長辦公室裡的私人廁所,放有一名W姓女秘書的衛生棉,影射兩人有「難以解釋」的親密關係。林姓教授的行為當場被制止,這份文件也被勒令收回,並未對外流出,問題來了,事後林姓教授一口咬定,這些黑函是時任主任秘書的鄭姓教授提供。W姓秘書認為,鄭教唆林散發黑函,影射她與校長有不正當關係,不但提申訴,還告到法院,最後雖然鄭姓教授教唆證據不足,但因為此事發生在職場裡,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且鄭男當時是主任秘書,又被咬死,因此法官判他必須賠償W秘書與謝校長各十萬元台幣。鄭男在這場散佈黑函的會議結束後,隔日就辭去主任秘書職務,沒想到吃上官司,事過境遷還被媒體寫成性侵犯。校內人士透露,這場風波會在2024年年底,繼任校長陳同孝上任後,被以誤導方式爆料給媒體,其實是兩名前後任校長的鬥爭。現任校長陳同孝只為不將林女聘為專任教師,得罪原本肝膽相照的前校長。(圖/台中科技大學官網)另一校內人士指出,前後任校長原本「肝膽相照」,陳同孝是在謝俊宏力挺之下,才高票當選校長,沒想到為了謝校長的林姓愛徒,與繼任者翻臉了!據了解,謝前校長強力要求陳同孝,將其愛徒林女聘任為專任助理教授,但繼任的陳校長堅持只能聘為「專案教師」,接著得「看她自己的表現」。在台中科大兼任的林姓女教師,獲聘專案教師,已經羨煞不少兼職教師,但她仍得面對六年內若沒獲聘專任教師就必須離職的壓力,專任與專案只差一字,但待遇天差地別,校內人士指出,林女直接聘為專任助理教授,雖不違法,但校長很難對校內許多等待聘書的專案教師交代。校內人士指出,為了愛徒,前後任校長人馬在校內鬥得天翻地覆,向媒體投書不止一次,前幾次都還有些事實根據,只是誇大其嚴重性、刻意不講某些事實,但這次誣指鄭姓教授「性侵」,根本是惡搞,已經沒有底線了。中科大校長陳同孝回應表示:「近年來,不斷有校內人士企圖透過媒體曝光機會,刻意扭曲事實,做出傷害學校校譽之事,對於此種花費大量心力對付學校,置對外的目標或威脅於不顧的行為,外界以內鬥形容,但個人將其視為內耗,也就是內耗,更令人痛心。」陳同孝強調,他禁得起輿論的監督,未忘做一位照亮學校價值之校長的承諾。中科大護理系表示,該系實習臨床指導教師之進用,均依《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實習臨床指導教師管理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由用人單位組成甄選小組,本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甄選,再簽陳校長進用,並非由系主任個人決定聘任。至於陳姓副教授遭控曾以升等問題「恐嚇」其他教師一節,迫使其同意當學生,其指控內容與該校教師升等之制度及實際審查程序並不相符;如有具體事證,自應由學校依相關程序查明。20260903更新:當事人謝俊宏來函聲明:貴公司刊登之報導內容涉及本人姓名、照片、過往任職情形及其他足以影響本人名譽與社會評價之陳述。本人認為記者於撰寫及刊登前揭報導前,未曾向本人查證或給予本人回應機會,且報導內容有多處與客觀資料不符,已嚴重損害本人名譽及人格權益。如貴公司於收受本人通知函後仍持續刊載、轉載或散布相關內容,請先就報導所載事實完成必要查證,並審慎處理本人提出之異議,以免損害繼續擴大。
GD反擊網路霸凌!經紀公司曝官司最新進度 酸民最高挨罰7百萬韓元
南韓歌手G-Dragon(本名權志龍)長期遭遇網路惡意留言與不實資訊攻擊,所屬經紀公司Galaxy Corporation近日公布法律追訴進度,表示已針對約100名涉嫌發布惡意貼文、散播謠言及侵害藝人名譽的網友提出告訴,目前已有部分案件獲法院裁定處罰,展現維護藝人權益的強硬立場。韓媒報導,Galaxy Corporation於4日發布聲明指出,公司為保護旗下藝人的名譽與合法權益,持續監控網路平台,針對涉及名譽毀損、散播虛假消息、侮辱、惡意誹謗,以及侵犯人格權與私生活等違法行為,採取法律行動。公司表示,相關證據主要來自粉絲舉報及內部監測系統,蒐集完成後,已向司法機關控告約100名涉嫌發布或轉傳惡意內容的人士,罪名包括違反韓國《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相關法律》中的名譽毀損相關規定。根據公司說明,目前多起案件仍在警方、檢察機關及法院程序中處理,其中部分案件已確認犯罪嫌疑成立,相關人士被移送檢方或正式進入刑事審判程序。部分被告則已遭法院發布簡易判決命令,處以200萬韓元至700萬韓元(約新台幣4.5萬元至16萬元)的罰款。Galaxy Corporation強調,這些司法結果顯示,網路匿名並不代表能免除責任。即使使用匿名帳號發布攻擊性內容,執法單位仍可透過調查追查發文者身分,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近年韓國娛樂圈頻繁發生藝人遭網路霸凌、惡意造謠及人格攻擊事件,經紀公司也逐漸加強法律防護措施。Galaxy Corporation表示,對於目前正在調查中的案件,將持續追究到底;未來若發現新的侵權行為,也會立即採取提告等法律手段。公司最後表示,對於任何嚴重損害G-Dragon名譽及造成實際傷害的非法行為,將採取「零容忍原則」,不接受無條件和解或姑息處理,並會透過民事與刑事途徑追究相關人士責任。
議員參選人告發蔣萬安涉AI影音案 籲檢方釐清是否涉委託製作
國民黨前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涉嫌以人工智慧(AI)技術合成總統賴清德聲音製作政治影音,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由於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曾公開表示,自己曾請韋淳祐團隊協助製作宣傳影片,市議員參選人張銘祐與律師詹晉鑒今(3)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盼檢方釐清蔣萬安是否涉及委託、參與或其他相關刑事責任。張銘祐表示,此次提出告發並非基於政治立場,而是希望透過司法程序釐清事實。他認為,若利用AI深度偽造技術冒用他人聲音製作、散布足以使一般人誤認為本人發言的影音內容,可能涉及人格權侵害、影響公共信賴,若公職人員涉入,更應接受司法檢驗。律師詹晉鑒指出,告發內容主要希望檢察官釐清四大方向,包括蔣萬安是否參與影片企劃、委託、製作或散布;公開所稱委託韋淳祐團隊製作宣傳影片,是否包含使用AI合成總統聲音的內容;影片腳本、配音、AI模型及發布流程是否另有其他共同行為人;以及是否涉及教唆、幫助或共同正犯等刑事責任。詹晉鑒表示,案件可能涉及《刑法》公然侮辱、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人格權相關規定,若檢方偵查後認定另涉偽造電磁紀錄或其他犯罪構成要件,也應依法偵辦。張銘祐強調,提出告發並非預設任何人有罪,而是希望藉由司法機關客觀調查,完整釐清事件經過及相關責任。本案源於韋淳祐推出《油不得你》政治諷刺影片,內容以AI技術模擬賴清德總統聲音,討論苯駢芘及中聯油脂食安事件。影片發布後引發外界質疑涉及Deepfake技術及政治攻擊,刑事局受理檢舉後已展開調查。韋淳祐則表示,影片重點在食安議題與科普內容,並非刻意以聲音作為訴求。
綠營緊咬AI深偽影片爭議 蔣萬安反批:國家暴力鉗制言論自由
前國民黨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因製作政治諷刺影片《油不得你》,涉嫌利用AI深偽技術模擬總統賴清德聲音,引發各界關注。繼台南市長黃偉哲、高雄市長陳其邁接連質疑未經同意利用AI模擬他人聲音恐涉違法後,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日質疑,政府動用司法偵辦,是在以「國家暴力」鉗制言論自由、製造寒蟬效應。「萊爾校長」團隊過去因製作政治諷刺影片受到關注,近期更以中聯油脂事件推出《油不得你》,遭質疑利用AI合成賴清德聲音。團隊成員、前國民黨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因此遭刑事局關切。事後,蔣萬安坦承該影片是由他委託團隊製作,更表示「有事衝著我來」。黃偉哲日前還專程北上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怒轟,未經授權利用AI模擬他人聲音,可能涉及刑法、個資法及人格權保障,也牽涉AI倫理,不應因標註AI就成為免責理由蔣萬安今日受訪表示,AI很多人用,重點是做什麼。如果拿來詐騙,絕不容許;如果是侵害別人的權益,也不行;如果是來做科普,問題在哪裡?其實還是要回到問題的根本,為什麼要用國家暴力來鉗制言論自由?來製造寒蟬效應?蔣萬安也質疑,為什麼中聯油品總經理竟然會參加政府關鍵的專家會議?為什麼那麼害怕民眾討論致癌物油品對人體的危害?所以到底是誰在護航?誰是門神?
蔣萬安認委託團隊製AI深偽影片 黃偉哲:聲音冒用恐觸法
以暗諷總統賴清德的「萊爾校長」團隊成員、前國民黨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因涉嫌利用AI深偽技術模擬賴清德聲音製作政治諷刺影片《油不得你》,日前遭刑事局上門關切。台北市長蔣萬安坦承委託團隊製作影片後,引發朝野攻防。對此,台南市長黃偉哲今(31)日表示,聲音屬於人格權保障的重要識別特徵,未經授權利用AI冒用他人聲音恐涉及法律責任,也不應以標註AI作為免責理由。黃偉哲表示,針對涉及AI模擬聲音宣傳片的司法偵辦案件,蔣萬安將其形容為「政治追殺」與「國家暴力」,令人遺憾。檢警依法偵辦涉嫌犯罪案件,本就是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未經授權利用AI技術模擬他人聲音,可能涉及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人格權保障等問題,也牽涉AI倫理界線。若社會接受以AI任意冒用他人聲音,恐削弱政府推動防範AI詐騙的努力。他強調,聲音是個人重要識別特徵,受到人格權保障,是否涉及法律責任仍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認定,不應以有無標註AI作為免責理由。黃偉哲並舉例,美國曾有播音員控告AI語音公司未經授權使用其聲音,演員史嘉蕾.喬韓森也曾公開質疑AI語音系統與其聲音高度相似,顯示AI聲音模擬的法律與倫理爭議已受國際關注。他呼籲,AI技術發展應兼顧法律與倫理規範,避免成為詐騙、假訊息及認知作戰工具,維護民眾權益與社會信任。
才剛被少年法庭訓誡!14歲男逼少女拍私密照還恐嚇「把你家人殺了」 下場曝
一名14歲男學生,才因要求未成年少女拍攝性影像遭少年法庭訓誡,後續又透過社群軟體持續脅迫少女拍攝性影像或視訊裸露身體,還恐嚇她「恨不得把你綁起來」、「還是我把你家人殺了」,害少女嚇得不敢上學,需接受心理諮商。案經台中地院審理,依法判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須賠償少女45萬元、少女母親15萬元。判決書指出,男學生於2010年出生,他在約14歲時,要求未成年的少女拍攝拍攝裸露私密部位的性影像,並上傳給他觀看,後續在2024年間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認定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5項、第2項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未遂罪,予以訓誠。然而,男學生經訓誠後仍不知悔改,仍不斷透過LINE、TikTok、Messenger傳送如訊息騷擾少女,內容包括「我現在很想看你的身體」、「我要內射你」、「那我可要頂更大力了」、「我想跟你做愛」等等,並多次要求少女拍攝裸露私密部位的性影像,或以視訊電話方式讓他看私密部位。少女因長期受到脅迫,承受莫大恐懼及壓力,於是拍攝並傳送僅穿著內衣、內褲的照片給男學生,並遭對方存取。少女後來選擇冷處理,男學生便開始傳訊恐嚇「恨不得把你綁起來」、「還是我把你家人殺了,你就這輩子歸我一個人的了」、「誰叫你不給我看你的身體部位?」少女擔心自己和家人可能遭襲擊、報復,不僅變得不敢開口說話,也漸漸開始抗拒上學,只能去接受心理諮商及醫療協助。少女與母親提起民事求償,主張男學生已嚴重侵害他人性自主權、人格權,也由於母親長期陪同女兒面對精神傷害及漫長影響,侵害親子身分法,因此要求男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損害賠償。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時,男學生與其法定代理人均未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爭執或否認原告的主張,法官依少年案件裁定及相關證據、就醫紀錄等資料,認定少女主張為真實,因此依法判定男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應賠償少女45萬元、母親15萬元,並自115年12月30日起加計年息5%。全案仍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臉書留言嗆網友「大腦是選配的嗎?」慘挨告 判賠8000元
高雄市一名蔡姓男子2024年在臉書公開社團討論汽車貸款議題時,與素不相識的羅姓網友發生口角。羅男留言以「怎麼可能會跟你這路人廢物說是那個公司」、「你的大腦是選配的嗎?」等字句回應,蔡男事後截圖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言論已侵害人格權,判羅男應賠償精神慰撫金8000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蔡男與羅男互不認識,雙方於2024年7月在臉書公開社團「Aattp台灣亞太農業科技交流協會」討論汽車貸款相關議題。過程中,羅男留言表示「你還真傻的可悲,就說找討債公司去處理呆帳」、「怎麼可能會跟你這路人廢物說是那個公司」、「你的大腦是選配的嗎?」等內容,蔡男認為自身名譽受損,因此蒐證提起民事訴訟。橋頭簡易庭審理認為,羅男於公開社群平台發表上述言論,具有恣意攻擊及貶抑蔡男人格的意思,已足以使其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受到貶損。法院指出,依一般社會經驗判斷,相關言論確實可能對蔡男的心理狀態及生活造成負面影響,使其承受精神上的痛苦,因此羅男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至於賠償金額,法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侵害情節、辱罵內容、蔡男名譽受損程度及財產狀況等因素後,認為蔡男原先請求2萬元精神慰撫金金額過高,最終酌減為8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住豪宅被管委會「禁用電梯」逼搬家 夫妻檔天天爬9樓氣炸提告
豪宅社區竟爆發「禁搭電梯逼搬家」爭議。一對居住在9樓的夫妻,因遭社區管委會列為「強制遷離戶」,門禁磁扣竟被取消電梯感應權限,導致長達數月甚至一年多時間無法正常搭乘電梯返家,只能天天徒步爬上9樓。夫妻控訴生活品質嚴重受影響,甚至造成腳踝受傷,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管委會確實侵害住戶居住與所有權益,除判決不得再阻止兩人使用電梯外,還須賠償夫妻各1萬元精神慰撫金。根據判決內容,住在豪宅9樓的阿承與妻子小彤(均為化名)指出,自2024年4月起,社區電梯門禁系統遭更改設定,夫妻持有的磁扣無法感應9樓樓層,形同被「封鎖回家權限」。兩人多次向管委會反映,卻始終未獲改善,最後只能被迫每日爬樓梯上下樓。夫妻表示,長時間徒步上下9樓,不僅造成生活極度不便,也對身心帶來沉重壓力。其中妻子更因頻繁爬樓梯導致右腳踝韌帶拉傷,一度需要就醫治療,因此提告主張管委會侵害其人格權、健康權與居住權。案件進入法院後,管委會坦承,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曾將阿承列為「強制遷離戶」,並依據會議決議限制其使用包括電梯在內的公共設施。不過,管委會也辯稱,當時尚未正式完成強制遷離程序,只是先依決議內容執行,後續在住戶抗議與提告後,已暫時恢復其電梯使用權限。法院審理後認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民法》規定,社區公共設施屬全體住戶共有,管委會本應負責維護與管理,而非片面剝奪特定住戶使用權。法官指出,即使區權會曾決議將夫妻列為「強制遷離戶」,但在未依法完成遷離程序前,管委會逕自禁止住戶搭乘電梯,已明顯侵害其完整行使所有權及居住權利。法官也強調,雖然檢察官前往社區履勘後,夫妻電梯權限已暫時恢復,但相關決議並未正式撤銷,未來仍有再次限制的可能,因此有必要透過司法判決加以制止。至於精神慰撫金部分,法院認為夫妻長時間無法正常搭乘電梯,居住安寧與生活品質確實受到重大影響,因此判決管委會須各賠償1萬元。不過,關於腳踝受傷與爬樓梯間的直接因果關係,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因此未予採信。孫安佐藏槍械遭羈押! 律師揭「1關鍵」:恐重判重刑20年回憶沒了! 「美知名休閒品牌」宣布撤出台灣 下殺4折出清股市ETF降溫了?國際買盤轉抱「2資產」 單週狂吸53.7億美金
南市府消保官實地瞭解愛爾麗退費處理情形 黃偉哲:務必確保隱私權與消費權益不受侵害
近日引發社會高度恐慌之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疑似針孔偷拍事件,市長黃偉哲今(8)日認為醫美診所屬高度隱私空間,業者應以最高標準保障消費者隱私,市府絕不容許任何侵害市民人格權之行為,法制處消保官應全力協助消費者進行退費處理及賠償請求。務必確保市民隱私權與消費權益不受侵害。法制處表示,截至115年5月8日止,已受理相關消費爭議申訴29 件,且申訴件數應會再增加。申訴事由主要是消費者針對業者未盡隱私保護義務,強烈要求終止契約退費並予以隱私遭受不法侵害之賠償。為守護市民消費權益,消保官於本(8)日前往本市轄內 3 家愛爾麗診所實地了解退費情形,經查該三家分店至5月8日上午已受理114件退費申請,消保官要求業者必須確實履行「全額退費、不扣贈品、不收手續費」之承諾,且不得以合約過期、兩年限制或強迫換課、轉讓等理由阻撓消費者退費,業者承諾將儘速依公司規定完成退費。對於業者要求消費者於申請退費時簽署含有「拋棄民刑事追訴權」及「封口協議」等不對等同意書,也當場要求業者立即刪除此類條款,並提醒消費者如遇有相同情形時,應向業者要求刪除後再行簽署。消保官呼籲消费者,退款係屬原契約義務,與因偷拍侵害隱私所受之精神損害賠償、刑事告訴權為不同法律關係。消費者辦理退費時,如遭遇不合理協議條款,應即時反應。若遇到刁難,可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向臺南市法制處提出消費申訴請求協助,市府將做市民最強後盾,完整守護消費者應有之權益。
愛爾麗針孔偷拍案延燒!北市啟動聯合稽查 5/11開放法律諮詢
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針孔偷拍案持續延燒,台北市政府今(8)日宣布啟動為期兩週的聯合稽查,針對醫美診所、三溫暖及體育場館等場所,進行反針孔偵測與現地稽核;另法務局也將自5月11日起,提供為期3天的消費者法律諮詢服務。台北市法務局指出,自5月1日至5月7日下午1時止,已受理近50件與愛爾麗相關的消費爭議申訴案;北市府除配合檢警調查外,也將研議啟動團體訴訟,並開設專案法律諮詢服務。法務局說明,目前已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及「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保持密切聯繫,針對本案涉及全國連鎖醫療集團、多據點及大量潛在受害者等情形進行評估。未來若檢方偵辦確認受害消費者達20人以上,將研議商請相關消保團體承接團體訴訟,協助消費者爭取人格權及財產權受侵害的損害賠償。法務局也宣布,將自5月11日至13日,每日下午2時至5時,於台北市政府市政大樓1樓東區法律諮詢室,開設「愛爾麗醫美消費爭議專案法律諮詢服務」,安排2名律師提供一對一法律諮詢,每位預約消費者可獲20分鐘諮詢時間,內容涵蓋契約解除、退費請求及隱私權受損等法律救濟問題。法務局表示,考量本案具高度隱私性,為保障民眾隱私並控管現場人數,本次專場採全面線上預約制,可透過「法律諮詢預約作業系統」點選「愛爾麗醫美消費爭議法律諮詢」完成預約;若有相關疑問,也可撥打1999轉分機2413洽詢。此外,法務局強調,本案仍待地檢署進一步偵辦釐清,最終結果仍須待司法調查確認。
愛爾麗偷拍風暴炸裂!民眾退費竟還被扣5% 檢警兵分8路搜索
知名連鎖醫美品牌愛爾麗醫美診所近日爆出疑似偷拍爭議後,風波持續擴大,不僅引爆大批消費者恐慌與退費潮,案件如今更正式升級為司法偵辦。新北地方檢察署6日指揮警方兵分8路搜索愛爾麗醫美診所創辦人常如山住處,以及新北市多家分店,並帶回常如山等4名被告、4間分店店長等證人,另有不少人急著終止療程並要求退費,卻傳出仍被要求自行負擔5%手續費,讓許多消費者怒轟「明明是店家出問題,為何還要我們買單?」整起事件起因於有民眾質疑,愛爾麗醫美診所部分診所內的煙霧偵測器疑似暗藏攝影設備,引發外界擔憂病患可能在診療、體雕、更衣等私密空間遭偷拍。消息曝光後,網路輿論迅速炸鍋,大批消費者也開始擔心個人隱私外流問題。隨著事件延燒,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日前也連續兩天會同警方及消防局,前往愛爾麗醫美診所台中文心店與崇德店進行稽查與調查。崇德店櫃台人員低調證實,檢警6日下午再度到場「了解狀況」,而文心店則對外相當低調,不僅拒絕媒體採訪,還拉起窗簾避免內部畫面曝光。衛生局表示,目前已在諮詢室、診療室及針劑室等區域發現監視設備與煙霧偵測器,若後續確認錄影行為未具特定目的,或未取得病患書面同意,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可處5萬至50萬元罰鍰;若涉及病患隱私洩漏,也可能違反《醫療法》,最高可再罰5萬至25萬元。此外,若煙霧偵測器內部真的藏有攝影設備,甚至可能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全案目前已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深入追查。檢警也正進一步釐清相關設備來源、是否實際錄影,以及有無影像保存或外流情況,而風暴爆發後,也引發大批消費者恐慌退費。有民眾表示,自己原本仍有療程尚未完成,但看到疑似偷拍消息後,已無法再安心接受治療,因此決定終止療程並申請退費。然而讓消費者更加不滿的是,診所雖願意辦理退費,卻要求消費者自行負擔5%手續費。對此,不少人怒批,「不是我們違約,是店家自己出問題,為什麼最後還要消費者吞手續費?」也有消費者坦言,雖然第一線美容師與諮詢師服務態度依舊良好,但整體信任感早已崩潰,「不管到底有沒有偷拍,發生這種事情就不敢再去了。」隨著案件越演越烈,大批消費者也開始串聯自救。據了解,目前已有近百名消費者成立自救會,透過LINE群組集結疑似受害者,後續不排除提起團體民事求償。根據《中時》引述自救會委任律師李欣庭說法,目前除了持續統計受害人數外,也可能結合民意代表協助發聲。由於刑事部分仍由檢方持續偵辦,因此現階段會優先朝民事求償方向進行。李欣庭指出,自救會目前主要主張人格權與隱私權遭侵害,因此會以精神慰撫金作為求償重點。不過實際提告範圍與金額,仍需視後續調查結果而定。她也強調,如果後續確認偷拍範圍涉及更衣室、體雕室、診療空間等高度私密區域,情節恐怕會更加嚴重;若未來甚至查出影像外流,相關賠償金額也可能大幅提高。
禮儀師念錯名怎辦?白雲語出驚人:不是提告是提頭
庾澄慶(哈林)主持公視《哈!真相大白了》,邀來謝念祖、白雲、林佩遙、涂善存、黃宏軒、龍龍等一票喜劇創作者上節目。節目上出題「禮儀師在告別式上念錯往生者名字,家屬可以提告求償」,引跨足殯葬業多年白雲打趣說「不會提告啦!禮儀師會直接消失」。白雲、涂善存與黃宏軒在「告別式念錯名」這題都選「╳」,白雲表示,唸錯名字曾經有聽過,但家屬現場會反應、或旁邊的禮儀師也都會警告,他說「提告、求償倒沒有例子啦;唸錯我們把它唸回來就好了」,還硬凹說「除非往生者抗議,不然我們沒話講啊!」選「○」的謝念祖、林佩遙持不同意見,還提醒白雲「它是說可以提告,但不代表能告贏啊」;林佩遙則嗆白雲說「他就跟城隍爺求償不行嗎?」。看現場吵成一片,哈林跳出來打圓場說「只是在情理之內,也許沒有人提,但如果提,可能有問題」。白雲還繼續分享自身經驗,有時我們看到黑道大哥告別式,幾千個黑衣人一批批來鞠躬的場面,「司儀講錯,那其他的大哥大概不會提告、就(讓他)消失」,讓哈林也冷笑說「提別的嗎?」,白雲大聲說「提頭啦」,讓現場笑成一團。這題答案公布確實是「○」,節目專家、律師孫少輔也解釋,認為這問題牽涉人格權的保護「現場張三講成李四,就是人格權受損,如果有重大情節去提告,法院是可能判賠的」;也補充認為,從契約上「禮儀公司要做一個完整的給付」,倘若因為重大謬誤「造成葬禮會場上的不開心,也可以提告契約不履行的賠償責任」。
女友翻窗墜樓 他「苦拽5分鐘」力竭鬆手!法院判要負10%責任
大陸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去年發生一起因情感糾紛引發的墜樓死亡事件。渠姓男子與孟姓女友酒後發生爭吵,女方情緒失控翻窗欲跳樓,渠男雖極力施救,最終仍未能阻止悲劇發生。事後,死者家屬將渠男訴至法院,索賠人民幣40餘萬元(約新台幣185萬元)。一審判決近日出爐,法院認定渠男須承擔10%的民事責任,判賠8萬1374元(約新台幣37.5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發當晚,渠男與孟女在當地酒吧飲酒至深夜,次日凌晨1時許一同返回住處。回家後,孟女因飲酒過量在廁所嘔吐,期間男方曾嘲諷「喝不了別喝」,引發女友不滿。孟女隨後質問渠男為何未加照顧,兩人因此發生爭執,情緒逐漸升溫。爭吵過程中,孟女一度離家出走,後在渠男勸說下返回,但矛盾並未因此緩解。據警方調查,孟女在情緒激動時,曾拿起客廳中的白醋瓶試圖自殘;渠男及時將其奪下並放置一旁。沒想到,就在他轉身處理物品時,女方突然打開窗戶翻至窗外,做出跳樓舉動。危急關頭,渠男立即上前抓住女友左臂。當時孟女身體已懸空於窗外,缺乏任何支撐,渠男一手緊握其手臂,另一手拉住衣物試圖將其拉回室內。由於力量與角度受限,雙方僵持約5分鐘後,渠男體力不支鬆手,女方最終墜樓身亡。事件發生後,渠男第一時間報警並撥打急救電話。對於該起悲劇,死者家屬認為渠男在整個過程中存在過錯,尤其是在對方醉酒且情緒異常的情況下,未盡到應有的照顧與安撫義務,其言語亦對孟女產生刺激作用,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庭審中,渠男對女友去世表示悲痛與惋惜,但否認自身存在法律過錯。他主張,公安機關已將事件定性為自殺,其行為與結果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自己亦未實施任何侵害行為,不應承擔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生命權是自然人最基本的人格權利,依法應予以充分保護。孟女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對其自殺行為承擔主要責任。但同時指出,渠男作為共同飲酒人且與死者存在戀愛關係,在對方醉酒並情緒激動的情況下,理應履行一定的注意義務,包括進行情緒安撫及必要照看。法院最終認定,渠男對孟女存在疏於照看的過錯,且該過錯與死者墜樓身亡結果之間具有一定因果關係。不過,他在事發當下已盡力施救,曾緊抓孟女並及時報警、聯繫急救,履行了基本救助義務。綜合全案情節,一審法院酌定被告承擔10%責任,判賠孟某家屬8萬1374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甄嬛、小龍女都是她!陸神配音員發聲抵制AI 痛斥:嚴重侵犯本人權益
曾為電視劇《後宮甄嬛傳》甄嬛、劉亦菲版《神鵰俠侶》小龍女等經典影視角色配音的大陸神級配音員季冠霖,因不滿個人聲音遭AI技術非法濫用,於昨(20)日正式發聲抵制,強調從未授權任何單位採集其聲音進行AI合成,並揚言將透過法律途徑維權。此舉在社群媒體引發熱議,也揭示了配音產業在AI浪潮下的侵權危機。季冠霖在微博發出的聲明中提到,隨著生成式AI技術普及,部分網路使用者與平台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採集其聲紋數據,生成高度相似的音訊內容,甚至進行二次加工創作或商業牟利,此舉已嚴重侵犯其人格權與合法權益。她明確列出3點聲明,首先,她從未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利用其聲音生成AI作品;第二是她嚴禁任何人在取得書面授權前,利用AI技術模仿其聲音進行商用或非商用衍生品製作;最後一點,若既有內容損害名譽,將依法追究到底。聲明文末,季冠霖強調,聲音凝結了表演者多年的藝術訓練與情感表達,不應成為技術濫用的犧牲品,並要求侵權方立即下架相關素材。季冠霖發聲抵制後,隨即引發微博兩極化評論。支持者認為,一線配音員站出來維權極具指標意義,尤其目前AI聲音已進化到真假難辨的地步,若不嚴加控管,恐遭有心人士用於詐騙或惡意造謠,呼籲相關部門應對AI領域進行整頓。然而,也有部分網友認為在科技進步的趨勢下,技術應用難以完全封殺,對其「大驚小怪」的態度表示保留。事實上,配音圈抵制AI的行動已非首例。在此之前,知名配音工作室「729聲工場」旗下數十位配音員也曾發表聯合聲明,指責AI聲音侵權泛濫。在大陸季冠霖之所以被譽為神級配音員,因為她能配音的角色範圍之廣,聲線的多種變化讓她留下許多經典,像是超夯劇《甄嬛傳》的女主角甄嬛、劉亦菲在《神鵰俠侶》中飾演的「姑姑」小龍女、林心如在《美人心計》裡飾演的竇漪房還有《笑傲江湖》中的東方不敗,都是靠她「一聲」撐起這些角色。連林志玲在電影《赤壁》因為娃娃音被找「替聲」,也是請來季冠霖。現年45歲的她,光是配音過的大大小小戲劇就超過300至400齣,若加上動畫、廣告或遊戲就更加驚人。
不忍了!GD大動作提告破百名酸民 經紀公司說重話:海外也不姑息
南韓歌手G-Dragon(權志龍)所屬公司GalaxyCorporation宣布,已針對散布惡意貼文者展開大規模法律行動,並與律師事務所合作提告逾百人,就違反資訊通信網法及名譽毀損等行為追究責任。調查機關已搜索多個社群平台並鎖定嫌疑人,部分已移送檢方。公司強調將持續蒐證、擴大民刑事追訴,全面保護藝人權益,並呼籲粉絲協助檢舉惡意內容。《朝鮮日報》報導,Galaxy Corporation於24日透過官方網站表示,針對旗下藝人G-Dragon遭到名譽毀損、散布不實消息、惡意誹謗及侵害人格權等行為,公司正與韓國大型律師事務所「律村」合作,持續進行強力法律應對,絕不寬貸。經紀公司表示,透過粉絲舉報以及內部長期監測蒐證,目前已掌握大量相關證據,並以違反《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為由,對超過100名惡意貼文撰寫者提出告訴,展開大規模提告行動。據了解,韓國調查機關已針對多個主要線上社群與社群媒體平台,包括Nate Pann、Naver、DC Inside、Theqoo以及X(前Twitter)等進行搜索與扣押,並成功鎖定多名嫌疑人。相關案件已依嫌疑人居住地,移送至各地轄區警署進一步調查。Galaxy Corporation透露,目前已有部分嫌疑人承認違法事實,完成警方調查程序後移送檢察機關,正等待最終處分結果;至於否認嫌疑者,警方也正持續積極偵辦中。由於案件已進入檢方程序階段,基於個資保護法與偵查不公開原則,暫無法對外公開嫌疑人具體身分資訊。公司強調,為求案件迅速且嚴正處理,正與相關機構保持密切合作,同時持續蒐集各大SNS及線上平台上的惡意內容,未來將依情節輕重擴大民事與刑事責任追究範圍,絕不姑息任何侵害藝人權益的行為。此外,Galaxy Corporation也表示,無論在韓國或海外,凡涉及G-Dragon的相關言論皆列入常態監控範圍,目標是確保藝人能在健康、穩定的環境中專注演藝活動。若後續有重要進展,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定期對外說明。公司同時呼籲粉絲,若發現惡意貼文,請將網址、發文日期、帳號或暱稱、侵害內容及截圖日期等資訊完整整理為單一PDF檔,寄送至指定檢舉信箱,作為後續法律程序的重要證據。GalaxyCorporation最後感謝粉絲長期以來的支持與協助,並強調2026年也將持續全力守護旗下藝人權益,以更堅定態度對抗網路惡意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