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男
」 三峽 車禍 北大國小 重大車禍 余姓老翁
舉發職場霸凌「公文竟遭洩密」!台南勞檢官員向廉政署自首獲緩起訴
余姓男子在具危險性的高壓氣體灌裝公司遭到職場霸凌,向台南市職安健康處舉發申訴,受理的職安處張姓技士將申訴案轉發勞動部過程中,竟將余男的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經手公文的黃姓專員、楊姓課長蓋下核發章,將公文寄到余男公司,讓余男曝光,出包的張男向廉政署自首認罪,3人均獲檢方緩起訴處分。檢方調查指出,余姓男子於民國114年1月間向台南市政府職安處,申訴舉發其公司安全設施不足、主管對他霸凌,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等情事。因其工作場所具危險性,依勞動檢查法,應移由勞動部南區職業安全中心處理。受理檢舉的張姓技士依處理程序,必須將該案轉寄勞動部南區職安中心,他依法應對申訴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保密,但他竟在露出余男姓名、申訴內容的公文上,將余男的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連同申訴資料,一併送交上層長官審核。張姓技士上級的黃姓專員、楊姓課長在公文核稿時,都未發現誤列被舉發公司為受文者的離譜錯誤,先後蓋章核發,並由楊課長代為決行、核准發出。該公文於1月下旬送達余男任職的公司,導致檢舉人余男及申訴內容曝光,讓他在公司內陷入尷尬局面。事後張姓技士發現公文出包,涉及洩漏國防以外應祕密資訊,今年2月初主動到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自首,廉政署南調組將他及黃姓專員、楊姓課長一併依瀆職罪嫌送辦。張姓技士等3人在檢廉調查時均坦承犯行,檢察官考量3人是一時失慮,犯後態度良好,均予以緩起訴以啟自新,期限1年,要求3人在本案確定6個月內,每人須向國庫交付1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員工控霸凌「個資反被寄回公司」 台南3公務員過失洩密緩起訴
台南市余姓男子向市府職安健康處申訴任職公司職場霸凌,卻因承辦作業疏失,導致其姓名與申訴內容遭原公司知悉。台南地檢署依過失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對張姓技士、黃姓專員及楊姓課長3人予以緩起訴,各處1萬元處分金。余男於2025年1月22日前往台南市職安健康處申訴職場霸凌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因其公司設置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依規定屬危險性工作場所,案件需移由勞動部職安署南區中心辦理。張姓技士負責撰擬移文時,檢附包含申訴人姓名及申訴內容等資料,卻誤將余男任職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並送交核稿。黃姓專員及楊姓課長在核稿時未注意保密規定,未予更正即核章發文。函文經電子交換程序後,於1月24日寄達余男公司,造成個資外洩。張姓技士於2月3日到法務部廉政署南調組自首,廉政署循線將黃姓專員、楊姓課長一併移送。檢方訊問時,3人皆坦承犯行。檢方考量3人因一時失慮觸法,犯後態度良好,依刑法過失洩密罪給予緩起訴自新機會。緩起訴期間1年,3人均須於6個月內各向國庫支付1萬元。
投資客拿500萬現金竟遇連環搶案 「土匪搶強盜」8人落網贓款不翼而飛
高雄市9月發生強盜案,葉姓男子帶著500萬元現金上班,卻疑似消息走漏而被2組人馬盯上,他先是遭21歲梁姓男子為首的團夥搶走現金,20歲余姓男子為首的集團晚到一步,目睹行搶過程後乾脆改搶梁男,並到台中瓜分贓款,警方後循線逮捕8人,但錢款已不知去向,這8人近日則被依強盜罪起訴。據了解,葉男從事房地產投資,他9月8日上午8時許,帶著500萬元現金要去公司,卻同時被梁男和余男盯上,梁男率領4名同夥以辣椒水攻擊葉男,並趁隙奪走葉男的手提包,搶奪500萬元現金得逞。而余男等5人晚到一步,他們目睹梁男等人犯案過程,乾脆「一不作二不休」,決定改搶梁男等人,他們以西瓜刀抵住梁男與其同夥的脖子,再從他們手中搶走提,並開車到台中瓜分贓款。警方獲報後循線調查,先後逮捕涉案8人,但贓款已不知所蹤,余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但兩邊人馬都拒絕透露為何得知葉男上班路線和身懷鉅款,檢方近日偵結,依強盜罪將他們起訴,並向法院請求8年以上重刑外,將持續追查幕後有無黑手。
黑吃黑!高雄房產老闆500萬現金遭搶 兩派人馬落網檢求重刑
高雄市今年 9 月發生一起街頭搶案,劇情宛如電影情節,33 歲葉姓房產公司老闆帶著 500 萬元現金出門,在三民區民族一路停好車準備過馬路時,先遭第一派應姓、劉姓男子噴辣椒水並搶走裝有現金的包包。未料,第二派人馬早在一旁埋伏,眼見「目標獵物」先被搶走,竟拿出西瓜刀與斧頭上演「黑吃黑」,將劉男剛搶到的 500 萬元現金再度劫走,隨即駕車逃逸並朋分贓款。據了解,第一派的梁姓、應姓及劉姓男子共謀搶劫葉男,搶奪後即駕車逃離。而第二派的余姓、葉姓男子則在幕後主導,找來柯姓、杜姓及陳姓女子等人,手持西瓜刀等械具,在停車場等候。當他們目擊第一派人馬得手後,立即持械攔下對方車輛,強行將 500 萬元現金奪走。全案經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報請檢方指揮偵辦,循線在台中、桃園等地陸續逮捕涉案人。高雄地檢署偵結後,認為涉案的劉男、杜男等 8 人年紀輕輕卻不思正途,依強盜罪共同正犯起訴。檢方特別指出,在幕後負責策劃主導的余男、葉男,更被求處 8 年以上重刑。
懷疑他吃大嫂豆腐!宜蘭男私設刑堂 暴打朋友逼餵尿羞辱深夜遭逮
宜蘭縣31歲余姓男子,28日與李姓友人等朋友在某民宿開趴,並邀請被稱為「大嫂」的女子同樂,而在「大嫂」要離開時,余男懷疑李男對其伸鹹豬手,竟他李男帶回住處私設刑堂,不僅拳打腳踢,還餵尿羞辱對方,更將畫面放上網路,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28日深夜逮捕余男到案,全案依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據了解,余男與李男是多年好友,2人與多位友人相約到民宿開派對嬉戲,「大嫂」也受邀同樂,而在酒酣耳熱後,「大嫂」28日凌晨離場,李男則攙扶她上車,余男則認為李男對女方伸出鹹豬手,余男氣憤不已,將李男押回羅東住處施虐。根據流出的畫面,余男不僅對李男暴打、賞巴掌,還強迫他下跪,甚至以剪刀剃頭,更強迫李男喝下尿液,質問李男為何吃大嫂豆腐外,更恐嚇稱「要不要打119報案」、「給你機會還不中用」等語,施虐畫面則被現場人士拍下並放上網路,殘忍畫面引發大眾議論。羅東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28日深夜將余男逮捕到案,李男則是全身多處瘀傷,送醫後已無大礙,全案則依妨害自由及傷害罪函送宜蘭地檢署偵辦,相關案情仍需釐清。警方強調,暴力行為不僅無法解決糾紛,反而會造成更嚴重的傷害,呼籲民眾如遇不法情事,務必立即報警求助,警方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科長好忙3/花15.5萬竟拍錯人 她怒控呂秋遠勾結徵信社早已不是秘密
勞動部勞力發展署A科長多次聲稱加班補班,實則是拋下妻兒外出瀟灑,定位還時常出現在汽車旅館或約聘僱女同事住處,元配恩恩(化名)懷疑丈夫外遇,向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求助,呂秋遠介紹徵信社給恩恩蒐證,業者竟「拍錯人」,更疑似將雇主個資賣給A科長,導致對方心存防備,恩恩則在蒐證不足下敗訴,讓恩恩忍無可忍,決定將事情公諸於眾,避免再有人受害。恩恩回憶,因丈夫A科長2023年10月在女同事家「喝到凌晨」,她查看定位才發現丈夫多次行蹤不明,在震驚之下決定離婚,丈夫卻拒絕分開,諮詢身邊友人後決定求助呂秋遠,先是透過臉書私訊,再打去事務所與呂取得聯繫。呂秋遠在電話中建議恩恩先跟監蒐證,在法律上才站得住腳,並大力推薦自己合作已久的徵信社,恩恩不疑有他,與該公司取得聯繫,隔日就與林姓和余姓業者見面,2人更以呂秋遠的招牌取得她的信任,並保證能幫客戶拍到需要的畫面,雙方因此簽訂合約,同意以25萬元的價錢展開跟監,恩恩則先付一半費用。恩恩先後付了15.5萬元給呂秋遠介紹的徵信社,但該徵信社疑似將雇主個資賣給A男,導致對方心存防備,恩恩則在蒐證不足下敗訴。(圖/趙世勳攝)簽約後,該徵信社卻遲遲沒有動作,直到恩恩忍無可忍、詢問對方,徵信社稱的確有拍到其丈夫與另名女子共進午餐的畫面,但照片中的男子卻並非恩恩的丈夫,徵信社發覺恩恩心有不滿,在簽約後第7天才展開行動。在跟監途中,恩恩發現丈夫藉口回老家,實則換車後行蹤不明,她於是立刻問對方有無拍到,業者卻稱「他車沒動啊」,恩恩認為徵信社沒有用心,在簽約後第10天表明要解約,徵信社卻拿著合約書中載明的「一經委任就不能中斷」拒絕。恩恩試圖聯繫呂秋遠協商,呂秋遠卻不願協助,還稱「你要找徵信社,不是來找我」,此後就對她的訊息不讀不回,她只能與徵信社協商「暫停但不退款」,並找上另間徵信社協助。該間徵信社在接受委託後立刻展開行動,每日都會回報拍攝進度和畫面,與呂推薦的業者大相逕庭,無奈恩恩的丈夫已起警覺,徵信社跟監不易,選擇放棄行動。A男得知自己被跟監後萬分警覺,上下車總是行色匆匆、快速逃跑,讓徵信社無法拍到直接證據。(圖/讀者提供)恩恩在這件事情後轉變戰術,將孩子的接送和學費全都交給丈夫,她丈夫見在妻子身上討不到任何好處,於2024年3月間訴請離婚,恩恩想到自己還有12萬5000元壓在余男的徵信社,於是聯繫對方,再繳3萬元「啟動費」後繼續行動。恩恩委託徵信社跟監疑似小三,並將對方的車牌、住址、公司位置都傳給業者,業者卻頻頻推託,指稱無法拍到對方,但又脫口而出「妳老公現在變很瘦,我們都認不出來」,這句話讓她警鈴大響。「我問他們,既然沒跟到小三,怎麼知道我老公變很瘦?」恩恩說,她當下直覺業者與丈夫另有聯繫,業者則被問到啞口無言,最終答應還回3萬元啟動費,但仍拒絕退款12萬5000元,離婚和撫養權官司則在2025年3月因證據不足下敗訴,房子和孩子都被判給對方,害自己只能淨身出戶。恩恩說,呂秋遠勾結黑心徵信社在業界早已不是秘密,她尋求第二間徵信社幫忙時曾講述第一間的離譜行徑,對方則立刻猜出該公司是呂秋遠介紹,就她了解,目前已有4人遇上同樣狀況,希望被騙的人可以到她為止,更盼呂秋遠能得到懲罰。A科長回應,恩恩指控事證皆子虛烏有,法院已佐證沒有外遇等情事,她所提出的指控沒有一件勝訴,至於請假卻未跟家人透露,他則稱女方可以「自己去哪裡不跟我說,為什麼我要跟他交代」;此外,A科長說,被控性騷擾也絕無此事,他與指控者完全不同單位,但某天突然告他,也有告其他同仁和長官,卻什麼實證都提不出來,最終全案也遭判定不成立。記者致電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所方稱呂秋遠正出庭,記者留下電話和詢問問題,但至截稿前未獲回音。
台中女騎士酒駕違規左轉遭撞飛 機車卡車底起火燃燒
台中市北屯區好市多商圈15日中午12時許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37歲呂姓女子騎乘機車沿松竹路東往西行駛,行經路口時違規左轉,與對向48歲余姓男子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呂女遭撞飛,人在空中翻轉一圈後重重摔落地面,機車卡入轎車底起火燃燒。呂女一度意識模糊,全身多處擦挫傷,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治療,無生命危險。警方對呂女進行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4毫克,已超標,將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事發路段須二段式左轉,呂女搶黃燈違規左轉,與對向同樣搶黃燈的轎車猛烈相撞。撞擊力道驚人,機車零件四散、坐墊噴飛數公尺外,隨後起火燃燒。呂女遭撞後倒地一度昏迷,現場民眾見狀急報警,警消趕抵撲滅火勢並協助送醫。警方對雙方進行酒測,余男無酒精反應,呂女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4毫克,已經超標。警方初判肇因是呂女酒駕且違規左轉,與對向搶黃燈車輛碰撞,全案警詢後將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未遵守標線、標誌、號誌行駛部分,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
恐怖情人「求復合未果」砍殺前女友30刀 判8年賠182萬
高雄一名在超商工作的吳姓女子,遭余姓前男友猛刺30餘刀,緊急送醫後,才從鬼門關被救回來,余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定讞,吳女另打官司民事求償252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判需賠182萬元。判決指出,余姓男子因求復合未果,多次騷擾吳女,吳女申請家暴保護令自保,未料,2023年9月13日,余男竟持生魚片刀到高雄市苓雅區新光路吳女工作的便利商店,趁吳女補貨不備之際,持刀刺殺吳女30多刀,所幸附近民眾制止,緊急將吳女送醫才保住一命。刑事部分,高雄地院已經在去年4月,依殺人未遂罪判余男8年徒刑定讞。但因吳女受有肢體及左腰多處切割傷、氣腹、右大腿深部撕裂傷併肌肉及血管損傷等傷害,出院後仍須長期照護,無法工作,吳女另對他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醫療費、看護費、後續復健、精神慰撫金等共計252萬元。法院審理後,確認余男行為已構成殺人未遂,應負民事責任,對其中醫療與實際支出部分,法院多予以認定,精神慰撫金部分,核定應賠80萬元,總計判余男虛應賠18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毒犯誤認通緝拒檢衝撞警 逃竄山區1小時落網
台北市1名47歲余姓男子,擁有多項毒品前科,竟因「誤會自己被通緝」而鬧出一場驚險追捕行動,7月18日清晨,他駕車行經信義路五段,看到警方執行路檢,心虛以為自己因毒品案遭通緝,加上車內還藏有俗稱「喪屍煙彈」的違禁品,便先裝作乖乖受檢,卻突然駕車衝撞拒檢,最後雖一度脫逃,仍在警方圍捕下落網,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判處余男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調查,余男駕車經過路檢點時,車輛突然急煞,引起4名員警注意,立刻上前盤查。余男心虛不安,擔心違禁品曝光,更誤認自己遭到通緝,遂假意配合,腳上卻持續踩著油門,當時陳姓員警察覺有異,將雙手壓在引擎蓋上,企圖阻止他逃逸。 未料余男竟不顧警員安危,猛然加速衝撞。陳員情急之下翻身躲避,才未被撞傷,另名員警則立即開槍制止,但余男仍駕車脫逃,警方隨即展開攔截圍捕,約1小時後,警方在附近山區產業道路成功將他逮捕,並在車內查獲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 庭訊時,余男坦承衝撞逃逸的行為,也供稱車內確實擺放違禁品,法官審酌後認為,他因誤認自己被通緝而心生畏懼,雖有衝撞行為,但並非高速蓄意傷人,且犯後態度尚可,又有扶養母親及未成年子女的責任,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引以為戒!2車手遭詐團利用提領贓款 「賺6萬」遭法院判賠998萬元!
林男、余男兩人遭詐騙集團利用,不僅讓余男成企業社的人頭負責人,還要求他用企業社名義開戶,讓受騙民眾匯款到該帳戶,兩人領出998萬元贓款後,林男抽出其中2萬元給余男當報酬,自己則拿了4萬元。兩人遭逮後,被新竹地院法官判賠998萬元給被害人。林男、余男與暱稱「查理」、「波波」等人及所屬詐欺集團成員,在2023年9月底時,透過通訊軟體向被害人佯稱下載使用「泰賀」投資軟體並設立帳號操作投資可以獲利。詐團同時也將「宥成企業社」負責人變更為被告余男,再由林男帶同余男以「宥成企業社」之名義申辦銀行帳戶,並由林男保管該帳戶的存摺及大、小章。其後再由該詐欺集團成員繼續詐騙被害人,讓被害人匯款998萬元到該帳戶。林男旋即接受「波波」指示,至超商列印蓋有偽造被害人姓名印章的偽造「住宅裝潢合約書」,與余男一同前往銀行臨櫃提款,並出示偽造的住宅裝潢合約書取信銀行行員,避免被認為是車手。余男在領得全數贓款後,交付林男,由林男自贓款中抽出2萬元給余男做為報酬,另抽出4萬元做為自己之報酬後,剩下的款項交付另名詐欺集團成員「小朱」。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兩人參與詐騙行為,向原告收取998萬元,顯與詐欺集團其餘成員彼此利用他人行為,以達詐欺取財目的,屬共同侵權行為人,自應與其他詐欺集團成員,就原告所受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被害人訴請兩人連帶賠償998萬元,自屬有據。
男「看小說自學」成功挖走20件春秋時代國寶 驚天盜墓案細節曝光
位於大陸湖北省棗陽市的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郭家廟墓群」,於2023年遭遇一起重大文物盜竊案。盜墓團伙潛入尚未完全發掘的古墓,盜走了共計20件春秋時期的珍貴青銅器,其中9件被評定為國家一級文物。案件在2024年初成功告破,並於2025年進入司法程序。央視報導,根據襄陽市博物館提供的資料,被盜青銅器中包括4件「簋」,其為判斷墓主人爵位等級的重要依據,初步推測為士大夫級別貴族墓葬。部分器物上刻有完整銘文,對於研究曾國歷史與古代邦國關係具重要學術價值。2023年11月,襄陽警方接獲線報,一名李姓男子聲稱擁有「剛出土」的文物,正在尋找買家。警方迅速展開偵查,佯裝成買家接近嫌犯,並成功在交易現場查獲20件青銅器,同時拘捕李男及另名同夥。據了解,余姓主嫌因痴迷盜墓小說而沉溺其中,最終將書中情節付諸現實。他曾仔細比對小說內容與史實,甚至翻閱縣志考證,最終將目標鎖定郭家廟墓群。為籌措盜墓資金與勞力,他夥同陳男等人合謀作案,並於夜間潛入墓區,成功挖掘2米深的盜洞,盜出20件文物。成功得手後,他們企圖透過李男聯絡買家銷贓,最終因行蹤敗露落入法網。另據余嫌交代,他曾在同一墓群保護區內犯下另一樁盜墓案,非法獲取3件文物,亦已被警方追回。經專家鑑定,這批文物保存完整,工藝精美,具極高歷史與文化價值,包括9件國家一級文物(多數帶有銘文)、1件二級文物(青銅兵器戈)、9件三級文物(含玉佩等)、1件普通文物。2024年,樊城區人民法院對率先落網的陳姓、李姓被告等人作出判決,其中陳男等2人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3個月至10年不等,並處罰金,另需連帶賠償7萬餘元考古搶救費用;李男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今年7月,主犯余男被正式提起公訴,將面臨盜掘古墓葬罪的法律制裁。警方強調,古墓葬屬於不可再生的國家文化遺產,盜墓行為不僅破壞歷史價值,也嚴重觸犯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盜掘古墓葬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襄陽警方也呼籲,市民如發現可疑盜掘行為或非法文物交易,應及時舉報,共同守護中華文明的重要見證。
林口行車糾紛!遭撞還被群毆 3男殺人未遂送辦
新北市林口區19日文化一路一段發生行車糾紛,53歲程男駕駛白色皮卡行經上述路段時,遭到23歲黃男駕駛之自小客車追撞,黃男與23歲張男、余男竟持球棒下車,對程男施暴叫囂,警方獲報趕抵後將3煞逮補,依殺人未遂、傷害、妨害秩序、毀損送辦。林口警分局獲報後派員到場了解,發現黃男等3人手持球棒,而程男被群歐頭、手部擦挫傷。救護人員檢傷後意識清楚,送醫治療後無礙。警方將黃男、張男及余男依現行犯逮捕,據了解3人被帶返警局做筆錄時極具不配合,對於衝突細節避而不談,訊後依殺人未遂、傷害、妨害秩序、毀損移送新北地檢署。至於是否暗藏隱情,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新竹男酒後「持雙刀劫救護車」 國道逆駛衝再自撞遭逮
新竹縣58歲余姓男子8日深夜酒後發狂,家屬報警求助。救護車抵達時,余男假睡騙過警消,卻突然持雙刀衝出劫走救護車,開上國道3號。途中於關西服務區逆向行駛衝撞巡邏車,最終在南下77公里處自撞護欄,與警方持刀對峙後被制伏送醫,全案依強盜、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移送法辦。新竹縣消防局8日晚間10時40分接獲報案,指余男酒後行為脫序,派遣1車3人前往處理。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余男已入睡,確認無虞準備離去時,余男突然醒來持刀衝向救護人員,並劫走救護車駛上國道3號。警方獲報後立即駕車追緝,余男行經關西服務區時一度逆向行駛,並衝撞巡邏車,隨後逃離現場。最終他在國道3號南下77公里處自撞護欄,車輛受損無法再行駛。員警上前時,余男持雙刀情緒激動拒捕,警方伺機噴灑辣椒水,並以棉被與警棍合力將他制伏。余男在抵抗過程中造成手臂刀傷,送醫治療後無大礙。新埔分局有員警拉傷及抓傷。警方依強盜、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將余男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百萬偽娘網紅慘死地窖!羅大美遭勒斃割頸 妹控752天仍無下「求正義、求重判死刑」
中國河南知名網紅「羅大美」於2023年7月間驚傳失聯,最終遺體被發現棄屍地窖,引發輿論關注。羅大美本名尚X鋒,是一名擁有百萬粉絲的偽娘網紅,過去以戲曲女裝演出走紅,並透過直播銷售彩妝與飾品累積財富。事發前他曾告知家人暫時會失聯,8月底失蹤消息曝光後,其家屬向南陽市警方報案,數日後確認身亡。根據《極目新聞》報導,2025年7月29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展開一審二次開庭審理。羅大美的妹妹尚女表示,2025年2月28日的首次庭審中,主嫌余男曾當庭翻供,聲稱原先向警方供述的犯案過程是「胡思亂想出來的」,改口說羅大美是囚禁期間從床上跌落身亡。因出現新證據,法院將案件退回補查,重新排期審理。檢方指控,43歲的余男與受害人相識過程中得知其財力雄厚,與23歲女友沙女及29歲楊男共謀犯案。2023年7月5日晚,楊男依指示將羅大美誘騙至南陽市某社區的租屋內,隨後余男將其控制,再夥同沙女將人轉移至南召縣一處偏僻民宅。其間,受害人遭連續恐嚇與脅迫,並被迫向沙女的支付帳戶轉帳逾200萬元。2023年7月7日凌晨,余男在與受害人獨處期間,使用衣物勒住羅大頸部致死,隨後駕車將屍體運至山區親戚名下的地窖附近,再以短刀割頸刺殺後棄屍。經鑑定,死者頸部遭受鈍器與銳器重創,死亡原因為機械性窒息、頸動脈斷裂與頸椎分離。案發後,三名嫌犯落網。據檢方起訴書,三人以搶劫為目的進行暴力脅迫,且涉及金額達數百萬元,構成「搶劫罪」與「故意殺人罪」。檢方建議對主嫌余某某判處死刑,沙女與楊男則建議處以10年以上至死刑不等刑期。據報,三人一度打算將羅大美販賣至緬甸牟利,但當時中緬展開聯合打擊電信詐騙行動,計劃沒有成功後,便將受害人殺害滅口。先前《CTWANT》曾報導指出,羅大美的朋友透露,羅大美在南陽購入三間房屋與一輛車,經常在朋友圈分享購買黃金首飾等資訊,懷疑遭熟人眼紅。警方也確認主嫌與羅大美熟識,原先只打算勒索10多萬元,卻在得逞後變本加厲,連銀行卡內200萬元餘額也被轉出。家屬方面,羅大美的妹妹尚女於28日受訪時表示,哥哥遺體至今仍存放在太平間,已過752天,部分原因是等待法院最終判決,也因凶手不斷翻供,遺體仍為關鍵證據。尚女強調,家屬將全程參與訴訟,並期盼三名被告依法判處死刑。她也在社群平台發文寫道「只要最後一口空氣裡能聞見正義的味道,就值得!」
酒客疑繞路嗆毆司機「超過1公尺就扁你」 行車記錄器全程錄下
新北市57歲陳姓男子19日凌晨與友人酒後搭乘計程車返回永和,途中質疑余姓司機繞路,出言恐嚇「你超過一公尺我就扁你」並動手拍打司機。余姓司機憤而報警提告,警方將通知陳男到案說明。據了解,陳男19日與友人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聚會飲酒,凌晨5時許結束後攔下40歲余姓司機的計程車,欲返回永和區永亨路住處。陳男上車後疑因酒醉開始質疑司機駕駛技術,聲稱對方只知道依靠導航,並出言恐嚇威脅。當計程車行駛至目的地附近時,陳男怒罵余姓司機「繞來繞去,你非常白癡」,並詢問車資金額,後出手拍打司機右手臂。司機立即要求對方勿碰觸並下車報警,陳男下車後仍持續拍打車窗玻璃並怒罵三字經,整個過程均被車內行車記錄器拍攝記錄。永和警方接獲報案後到場處理,余姓司機表示右手臂遭拍打導致挫傷,車窗亦有毀損痕跡。余男決定前往醫院驗傷後提告傷害、恐嚇及毀損罪名。警方發現陳男酒醉無法正常對話,已通知其酒醒後到警局說明,全案將依法移送偵辦。據悉,該路程全長約6.4公里,車資為300多元,因夜間計程車收費較高,比平常多收了5元。陳男質疑遭到繞路收費,但司機否認此說法。事後雖有和解意願,惟因陳男仍出言不遜致和解破局。
鄭運鵬主任樹林遭撞殞命 悲痛道別:下輩子再一起努力
新北市樹林區鹿角溪堤外道路今(18)日下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事故,49歲余姓男子駕駛自用小客車沿堤外便道往板橋方向直行,於16時50分不慎從後方追撞同向行駛的重型機車,造成65歲騎士蔡姓男子當場OHCA,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另後座66歲許姓女乘客腳部挫傷,無生命危險。而死者竟是前立委「德德爸」鄭運鵬的團隊主任蔡文祺,鄭晚間也在社群上不捨道別。樹林今發生死亡車禍。(圖/翻攝畫面)鄭運鵬晚間在社群上發文證實蔡男死訊,悲痛寫道:「文祺主任,謝謝你這十年來的協助,有緣下輩子再一起努力了。」樹林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交通分隊警力到場,依規定進行交通疏導與事故處理。經初步酒測,肇事自小客車駕駛余男酒測值為0,未有酒駕情事;而機車騎士部分,已送醫抽血檢驗以確認其體內酒精濃度,後續將配合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肇事責任。
以為被通緝!男見警嚇壞衝破路檢點遭開2槍 他藏山區癱軟被逮
北市信義區18日清晨槍響!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清晨執行路檢勤務時,一輛銀色車輛儘管看到警方緩慢進入路檢點,孰料下一秒卻未將車輛停下,不顧警方就站在車輛前方直接加速逃逸,員警當即也對車輛輪胎連開2槍,同時呼叫支援,最終在信義路五段一處產業道路上逮獲47歲的余姓男子,所幸整起事故中並未有員警受傷,而衝撞員警的余男則遭流彈擊中,左背擦傷,送醫後並無大礙。據悉,余男疑似以為自己遭到通緝,才會衝撞路檢點。據了解,有多項毒品前科的47歲余姓男子18日清晨5時許,駕車行經信義區信義路五段91巷口時,見到警方正實施路檢,疑似誤以為自己遭到通緝,見警方盤查相當緊張,儘管第一時間緩慢進入路檢點內,但其卻不顧警方指示停車,更不顧警方就站在車輛前方,竟直接加速衝撞落跑,警方也當機立斷,對著余男車輛連開2槍,子彈因此射穿余男所駕車輛右後方與輪胎。余男衝開路檢點後,警方也火速通報線上警力進行圍捕,掌握余男車輛沿信義路五段左轉松仁路、再左轉進入信義路五段150巷往象山方向逃逸,最後在信義路五段150巷445弄1號旁的產業道路將人逮捕到案。而余男被逮時,其左背部有擦傷,意識清楚,經核磁共振檢查後,並未在體內發現子彈殘留,初判為流彈擦傷,無生命危險。不過余男疑似因為太過緊張,被警方逮獲時,整個人早已癱軟,但警方未在其身上查獲違禁品,後續也將余男依法開罰送辦。
北市信義區清晨槍響!男不顧警站前方衝破路檢點 警連開2槍逮人
北市信義區18日清晨槍響!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清晨執行路檢勤務時,一輛銀色車輛儘管看到警方緩慢進入路檢點,孰料下一秒卻未將車輛停下,不顧警方就站在車輛前方直接加速逃逸,員警當即也對車輛輪胎連開2槍,同時呼叫支援,最終在信義路五段一處產業道路上逮獲47歲的余姓男子,所幸整起事故中並未有員警受傷,而衝撞員警的余男則遭流彈擊中,左背擦傷,送醫後並無大礙。47歲的余姓男子18日清晨5時許,駕車行經信義區信義路五段91巷口時,見到警方正實施路檢,儘管第一時間緩慢進入路檢點內,但其卻明顯神情慌張。正當警方準備進一步對其盤查時,余男不顧警方就站在車輛前方,竟直接加速衝撞落跑,警方也當機立斷,立即對著余男車輛輪胎連開2槍。余男衝開路檢點後,警方也火速通報線上警力進行圍捕,掌握余男車輛沿信義路五段左轉松仁路、再左轉進入信義路五段150巷往象山方向逃逸,最後在信義路五段150巷445弄1號旁的產業道路將人逮捕到案。而余男被逮時,其左背部有擦傷,意識清楚,經核磁共振檢查後,並未在體內發現子彈殘留,初判為流彈擦傷,無生命危險。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信義區清晨傳槍響!47歲男拒檢衝撞員警後逃逸 遭流彈擦傷送醫
台北市信義區今(18)日清晨驚傳槍響,一名47歲余姓男子駕車行經信義路五段91巷口時,遇警方執行路檢勤務卻拒絕配合,更駕車衝撞員警。執勤員警見狀,依法對車輛開槍制止,余男仍未停車,持續逃逸至象山方向。最終警方動員線上警力成功圍捕,余男背部遭流彈擦傷,送醫治療後無生命危險,詳細案情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表示,事發時間為清晨5時47分,當時三張犁派出所4名員警在信義區信義路五段91巷口執行路檢勤務,發現余姓男子駕駛一輛灰色福特自小客車,行跡可疑且神情慌張,遂上前示意攔查。不料,余男不僅拒檢,還在一名陳姓員警站在車前時駕車衝撞,警方為防止危及人員安全,陳員立即對車輛開槍2發,試圖制止。但余男仍未停車,繼續往象山方向逃逸,沿信義路五段左轉松仁路、再轉入信義路五段150巷。警方隨即啟動線上圍捕機制,調閱監視器擴大追緝,最終在信義路五段150巷445弄1號旁產業道路查獲逃逸車輛與余男。警方發現,余男左側背部有擦傷,經送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檢查,初步判定為流彈擦傷,體內未見子彈殘留,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本案執勤員警均無受傷,警方後續將依法究辦涉案駕駛,並依程序檢視員警開槍執法之正當性。信義分局提醒,民眾遇警方臨檢應配合攔查,切勿衝撞或逃逸,以免觸法受罰。
三峽78歲翁開車撞人釀3死12傷 檢認定涉殺人卻因他病故不起訴
新北市三峽區一名78歲余姓男子5月19日下午開車衝撞行人,造成3人死亡、12人受傷,新北地檢署今(14)日偵查終結,認定余男當時行為符合不確定故意殺人構成要件,但因他已於5月31日病故,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檢方指出,余姓男子事發當天下午1時許自苗栗北上返家,於下午4時03分許,行經三峽區學成路與國成街路口時左轉,不慎撞上中央分隔島並倒車撞擊後方車輛。但余男並未下車處理此事,反而加速駛離,約10秒後闖越紅燈衝進放學的學生人潮,撞擊多名行人與機車騎士,全案釀成3死12傷慘劇。余男在事故後陷入昏迷,雖經多次搶救,仍於5月31日不治。檢方調查後發現,肇事車輛本身並無機械故障,油門與煞車裝置亦未被外物阻擋,余男當時也未服藥或飲酒,身心狀況並未影響駕駛能力。行車紀錄器影像顯示,余男事發時駕駛速度一度高達時速104.6公里,全程沒有煞車,並曾閃避對向車輛、重新駛回車道中央,顯示他仍具備操控能力,而車內當時僅播放音樂,無任何呼救或慌亂聲音,也未有證據顯示他邊開車邊食用車上粉圓,粉圓傾倒為撞擊所致。新北地檢署認為,事發後雖無法明確判讀車輛EDR(事件資料紀錄器)資料,但綜合影像與現場勘驗,可推斷余男當時意識清楚,並熟悉路況。他明知事發地點為學校附近、學生放學時段,卻仍高速行駛近400公尺且毫無煞車,顯示他對可能造成的死傷有預見可能,卻仍選擇繼續衝撞,已符合不確定故意殺人構成要件。不過,由於余男已在車禍發生後死亡,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規定,檢方依法對他予以不起訴處分,全案至此偵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