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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學霸操縱暗網毒市 遭美逮捕、北檢通緝在案
24歲台大學霸林睿庠,被控以化名「法老」(Pharoah),透過暗網經營毒品交易平台「隱身市場」(Incognito Market),去年5月在美國紐約甘迺迪機場轉機時遭美方逮捕,檢調發現,林睿庠將販毒所得以虛擬貨幣洗錢兌換外幣,自111年3月28日就讀台大期間至113年5月21日止,累計存入其中信銀行安和分行外幣帳戶373萬多元美元(約合新台幣1億2158萬多元),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將林列為毒品罪被告,並發布通緝,時效40年。據了解,林睿庠企圖拖延美方審理進度,除向美方聲稱他是中華民國外交替代役,具有外交豁免權,還宣稱他若遣返台灣受審將受「司法迫害」,欲尋求政治庇護,導致美方原訂12月底的宣判日,順延至明年1月。林去年被捕後,竟跨海通知母親提領其在台帳戶資金,北檢將林母列為洗錢罪被告,並聲請扣押林男名下天母房產及帳戶數千萬元獲准。北檢通緝林男目的,是等林在美服刑完畢,被美驅逐出境後,緝捕林返國歸案,再以林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查起訴。林是台大資管系畢業,曾是數奧競賽銅牌資優生,還曾到某金控的區塊鏈研發部門實習,林112年台大畢業後,因具資訊專長,擔任聖露西亞外交替代役,曾以數位犯罪分析師身分培訓當地警察。媒體報導,林因父母離異,母親獨力撫養他與弟弟,曾靠獎學金度日,但事實上他早在就讀台大期間就從事暗網販毒,買下天母不動產。今年5月22日,美國司法部宣布代號為「猛禽行動(Operation RapTor)」破獲「隱身市場」案。林睿庠被控自109年10月經營「隱身市場」,每筆交易抽取5%的佣金,數年間銷售額超過1億美元。林後因自導自演「黑吃黑」威脅勒索,還暫時關站來敲詐,被美方查獲。林去年7月4日退伍,5月18日於美國甘迺迪機場轉機至新加坡時被捕,去年12月16日,林承認共謀毒品罪、共謀販售私偽藥、洗錢3罪。今年6月27日,北檢通緝林,由於毒品罪為萬國公罪,依《刑法》第9條規定,林在美國受確定裁判,但我國仍可就犯罪行為進行偵查;而林在美國執行過的刑罰,我國法院可折抵刑期。
澤倫斯基親信涉貪!烏克蘭司法部長被停職調查
前烏克蘭能源部長、現任司法部長加盧先科(German Galushchenko)12日被暫時停職,原因是他被捲入1起金額高達1億美元的能源部回扣貪腐案,引發公眾憤怒。綜合外媒報導,這項調查於11日由烏克蘭國家反腐敗局(NABU)與肅貪專責檢察署(SAPO)聯合揭露,當局指控1個「高層犯罪組織」長期透過國營能源公司「烏克蘭國家核能發電公司」(Energoatom)進行非法金流操作與洗錢,並收取供應商10%至15%的非法佣金,否則便失去合作資格。更引人矚目的是,這起貪腐網路被指控涉及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Volodymyr Zelenskyy)的親信、商人明迪奇(Timur Mindich),以及1位內部調查代號為「切格瓦拉」(Che Guevara)的前副總理。根據SAPO檢察官薩維茨基(Serhiy Savytskyi)在法庭上的說法,明迪奇被控利用其與司法部長加盧先科的關係,在能源部門牟取利益。值得注意的是,明迪奇是電視製作公司「95街區工作室」(Kvartal 95)的共同持有人,而該公司正是澤倫斯基從政前擔任演員與喜劇演出者時,創立的娛樂品牌。不過,「95街區工作室」事後立即發表聲明宣稱,明迪奇「未參與公司運作,亦不影響節目內容或團隊決策」。雖然尚未被逮捕,但加盧先科表示自己「同意政府在調查期間暫時停職」的決定,並稱這是「一個文明且適當的處理方式」。他強調將「在法律戰場上為自己辯護,證明清白。」烏克蘭總理斯維里登科(Yulia Svyrydenko)也在聲明中宣布了加盧先科的停職決定,但未具體說明其被指控的內容,或在整體貪腐計畫中的角色。同時,NABU表示,該犯罪組織曾向1位未具名的前副總理(即內部代號為「切格瓦拉」的人士)轉帳約120萬美元,其中最後50萬美元在他被調查後轉入其妻子的帳戶。對此,澤倫斯基12日在Telegram上發文指出,「涉案者不能繼續留任。這是信任問題。如果被指控,就必須回應。」他本週稍早也強調,凡是被證實有貪腐行為者「必須被判刑」,並呼籲政府部門與反貪機構「通力合作。」然而,這起貪腐風暴使澤倫斯基再度面臨政治壓力。今年夏天,他曾因授權警方突襲1名著名反貪運動人士以及提出削弱反貪機構權限的法案(後被撤回),而遭遇國內外批評與罕見的街頭抗議。歐洲執委會上週在1份報告中雖肯定烏克蘭在戰時持續推動反貪改革的努力,但也警告該國「進展有限」,恐危及其長期加入歐盟的願景。報告同時指出,近來國家對民間反貪團體的壓力增加,令人質疑烏克蘭政府對反貪承諾的意願,並敦促基輔「避免在改革成就上出現倒退。」貪腐醜聞的爆發,對烏克蘭民眾而言可謂雙重打擊。當前俄羅斯無人機持續攻擊烏克蘭能源設施,試圖在冬季來臨前讓該國陷入黑暗與寒冬。前亞速旅(Azov Brigade)指揮官、現為社群媒體上具影響力的意見領袖克羅捷維奇(Bohdan Krotevych)也在X平台發文批評政府:「除非高層真的進監獄,否則所有『追查與懲處』的說法都只是空洞的民粹。」他警告,若總統府與軍方高層「缺乏實際改革」,將「直接威脅國家主權」,「你要嘛救那些親俄貪官,要嘛救國家,沒有第3條路。」儘管爭議不斷,「烏克蘭國家核能發電公司」11日仍發聲明強調,事件「未影響公司財務穩定與運作安全」,「Energoatom將繼續作為烏克蘭能源系統的支柱,與國際夥伴共同確保核電設施安全運行,並持續提供穩定電力供應。」
永豐金前三季獲利逾205億再創高 每股盈餘1.57元
永豐金(2890)今(6)日召開2025年第三季法說會,總經理朱士廷對於玉山金控併購三商美邦人壽表示祝福,並對於金控再併購京城銀行、台灣匯立證券、Amret等三間公司之後,外界關心永豐金是否併購保險公司的策略,他首度拿起手板強調「審時度勢,厚積薄發」。永豐金控2025年前三季自結收益達554.5億元,年增10.9%,稅後淨利205.4億元,年增11.4%,再創歷史同期新高;每股盈餘EPS為1.57元,年化股東權益報酬ROE達13.01%,每股淨值為16.53元。永豐金控總經理朱士廷表示,金控前三季整體淨收益,受惠於生息資產價量的成長以及Amret併入的貢獻,其中利息淨收益達267.8億元,年增42.0%;即使不計入Amret的貢獻,利息淨收益仍年增27.6%;手續費淨收益達168.3億元,年增6.6%,主要受財富管理收入的成長推動。永豐銀行2025年前三季稅後淨利達161.3億元,年增12.2%,創歷年同期新高,主要是受利息淨收益(年增41.4%)及手續費淨收益(年增15.3%)的顯著成長推動。永豐銀行總經理莊銘福表示,由於併入Amret與外幣計息資產成長,計入換匯交易的調整後,淨利差(NIM)持續改善。此外,財富管理手續費年增17.9%,主要來自保險銷售佣金的成長。前三季年化ROE達11.3%,相較過去幾年大幅提升。永豐金證券2025年前9月稅後淨利為48.2億元,年增6.5%,創歷年同期新高,主要是受惠於資本利得成長。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蘇威嘉表示,受到對等關稅影響,經紀手續費在前9個月年減10.5%,但第三季單季在市場回溫下已季增33.9%。泛財富管理手續費收入前9個月仍年增8.7%。因此前三季年化ROE仍維持在16.8%的穩定水平。
北檢檢察官被檢舉私訊女網友「Motel很好玩」 遭記警告處分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頲翰,遭檢舉私訊女網友「Motel很好玩」、「跟我去開房間」等「約砲」訊息。北檢日前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決議予李警告處分,另將李移送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懲處,檢審會決議核予警告之行政監督處分。據指出,李頲翰今年2月透過交友軟體「Coffee Meets Bagel」認識暱稱「Kristen」的女網友,對方聲稱為耶魯大學博士生,從事公衛相關期刊審稿工作,雙方隨後移至LINE聊天。期間李曾透露是已婚檢察官,因對方遲未提供身分證明,他一度懷疑對方是假帳號或詐團。不過李在4月26日、29日、30日,以LINE傳訊對方「Motel很好玩」、「那等下跟我去開房間」等訊息,之後法務部接獲匿名檢舉,指李上網「約砲」。6月19日法務部檢察司轉交匿名檢舉信給北檢處理,北檢20日分案指派主任檢察官對李進行行政調查。不久,法務部檢察司再接獲匿名電子郵件檢舉,6月24日再發交北檢併案處理。北檢6月25日對李進行訪談,李提出其與LINE女網友對話紀錄供調查,辯稱是出於試探與打發之用,並非真的「約砲」或不當動機。北檢調查認為,李具檢察官身分,且已婚,其相關訊息內容客觀上足以使人認為具有性暗示成分,其言行已影響檢察官榮譽及尊嚴,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7月1日,北檢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認為李確有違失行為,應予行政監督處分,依照《法官法》規定,給予李警告之處分,並將李的懲處案移請法務部檢審會審議。李為司法官第49期結業,曾辦理追討拉法葉艦佣金案、台鐵普悠瑪事故、藝人澎恰恰遭恐嚇勒索案等知名案件,原本李在北檢遴選今年調升主任投票,獲得第四名高票,有望在今年8月調升主任,但此事曝光後,李放棄爭取遴選主任資格,仕途蒙上陰影。
賺爛!寶可夢卡牌玩家拍賣收藏「開價1360萬」 有買家上門了
馬來西亞收藏家達米拉爾(Damiral Imran)近日在社群媒體上開出天價,將自己珍藏多年的寶可夢(Pokémon)卡牌部分藏品公開出售,標價高達187萬令吉(約新台幣1,360萬元),並提出另類交易方案,允許買家用一輛保時捷911 Carrera 4S加現金換購。《南華早報》報導,達米拉爾在貼文中形容,這批卡牌是「歷史、稀有與傳承的結晶」,並附上多張照片,可見成排的卡牌已獲得美國專業認證機構,並封裝保存,牆面上還堆滿印有皮卡丘等限量版套組盒。他透露,整套收藏市值約200萬令吉(約新台幣1457萬元),目前已有買家與自己接洽,出價162萬令吉(約新台幣1180萬元)為促成交易,達米拉爾更宣布,凡成功幫他找到買家者,可獲得5萬令吉(約新台幣36萬元)的佣金,成交者則可額外獲贈一張價值逾5萬令吉的《航海王》限量卡。他坦言,當初為這批卡花費約162萬令吉。報導指出,自1996年於日本首發以來,寶可夢卡牌風靡全球,稀有版本屢創拍賣高價。今年美國曾有首版噴火龍卡以逾10萬美元(約新台幣306萬元)成交,最高紀錄仍是2022年由美國網紅以527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購入的1998年「皮卡丘插畫師」卡牌。馬來西亞的寶可夢卡牌收藏圈近年也相當活躍,吉隆坡與檳城陸續出現鑑定店與玩家聚會。消息曝光後,網友對達米拉爾的收藏嘖嘖稱奇,稱之為「國王等級」,也有人提醒「收藏雖像投資,但別玩過頭,否則可能破產」。
借屍還魂3/破7成直銷微商賺嘸佣金 大嬸私房錢「打水漂」求助無門
公平會今(30)日秀出最新的調查報告顯示,高達7成以上傳銷商,根本沒有透過傳銷活動獲得任何佣金,且其中大多為個體戶微商,形同白忙一場;至於領得到佣金的傳銷商,2024年平均每人全年領取金額為新台幣46,484元,也比前一年少了453元,除下來一個月賺3,874元,實在難稱有利可圖。CTWANT在本日刊出不肖傳銷商問題引起各界熱議,公平會也揭露近期彙整的「2024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報告」,攤開調查赫然發現,2024年全年竟只有約27.36%的傳銷商曾領取佣金,也就是至少70%傳銷商「無利可圖」,而這不到3成有領取佣金者也難稱為「幸運兒」,因為他們一年平均才賺得到4.7萬佣金,「過個年都不夠」有傳銷商對此大吐苦水。長期關注公平會業務的立委林岱樺(圖)就認為公平會對傳銷公司的監管應再加強。(圖/黃威彬攝)公平會也進一步指出,傳銷市場不只競爭激烈,整體更已趨於飽和,包含市場不景氣、同類商品競爭加劇、傳銷商減少等問題,都是傳銷商認為現階段市場必須面對的的麻煩事。此外,小型傳銷商「激活」程度並不高,因為2024年有訂貨的傳銷商,居然只占總傳銷商的53.15%,也就是快一半的傳銷商根本沒實際訂購商品,久而久之恐讓產業「死水化」。官員示警,62%傳銷事業會要求新加入傳銷商訂購商品,也有近46%傳銷商會要求下線繳納保證金或入會費作為加入條件,若無法成功銷售產品或拓展組織,這些初期投入的成本恐將血本無歸,不可不慎。值得一提的是,女性傳銷商多年來盤據傳銷市場主力,高達總人數72.05%是女性,且主力集中在40歲以上,若把40-49歲、50-59歲、65歲以上的三個年齡段「大嬸」包裹來看,人數占比就超過六成是遠高於男性。藝人連靜雯(圖)是少數在傳銷事業中做得風生水起的成功案例。(圖/翻攝自至善基金會官網)未具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學者就對此分析,由於女性往往在鄰里間擁有活絡的人際關係,也想拿「私房錢」大賺一票,因而前仆後繼地被傳直銷吸引加入,卻不時傳出傳銷大盤「放生」而血本無歸,更有不少人因為擔心「私房錢」曝光不敢向家人與外界求助,而讓傳銷商更加肆無忌憚,實有監管必要。
借屍還魂2/直銷蟑螂搞臭市場 專家籲公平會強制履約保障護微商
「多層次傳銷」產業在台灣每年保守創造了新台幣破千億元產值,其中外商與本土產業都有,然而卻不時傳出涉入「吸金」爭議,更有呼聲要求比照金融機構修法把營運「報備」制拉高到「許可」制門檻。專家直言,與其曠日廢時修法角力,主管機關公平會不妨先善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簡稱「傳銷法」)中賦予的行政命令權,要求傳銷事業提撥「履約保證金」,先把基本保障做出來,避免不肖業者掏空「下線」時求助無門,搞臭市場名聲。CTWANT調查,多層次傳銷存在已久,往往透過綿密的人際網絡,推廣商品與招募下線,賺取主要佣金,現今光公平會報備在案的傳銷商事業就破400間,包含營運規模、契約形式、促銷方案甚至產品細項,只要有任何更動,全都需要逐一向主管機關公平會報備,違者恐會被依「傳銷法」開鍘,甚或被上綱到刑事問責,然而像「愛美全球」等不肖業者卻仍在「撈一波」後「放爛」小盤商權益,下線根本求助無門。公平會發言人辛志中指出,其實公平會每年大約輪流檢查100間傳銷事業,違規樣態多元,其中最誇張的「老鼠會」吸金樣態「變質多層次傳銷」,根本不會有傳銷事業訂貨痕跡,一律只在「收錢」、「發獎金」間兜兜轉轉,絕對重罰。他直言,若苦主能向公平會舉報,公平會就有依據優先檢查這些經營「亮紅燈」的傳銷事業,要求提供財務勾稽、進出貨金流等,都能找出不肖傳銷事業問題。辛志中坦言,像「愛美全球」這種準備拍拍屁股走人的公司,對於公平會檢查是沒在怕,但只要公司還沒解散,「法人格」都還在,儘管已經報備停止傳銷事業「不玩了」,公平會仍可回溯問責經營期間責任開罰。財團法人傳銷保險基金會執行長陳冠州則指出,一般如遇到傳銷事業下線爭議,可以向傳保基金會「調處」,多數廠商愛惜羽毛,很願意好好和下線談,如果真遇到愛美全球這種「放爛」型傳銷商,傳保基金會也能提供律師諮詢,協助朝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處理。全名為「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的傳保基金會提供傳銷產業與微商衝突時的「調處」管道,並提供律師免費諮詢服務。(圖/翻攝自傳保會官網)專研「傳銷法」的律師陳言博則直言,除了微商下線被「吸金」外,「愛美全球」這種不肖傳銷事業向廠商「叫貨」八成也積欠了大量貨款,微商和供應商兩端都是苦主,且重點在「錢不能被愛美移走」,現在網絡發達,苦主可以互通證據資料,集結找上司法警察或檢察官,朝涉非告訴乃論「詐欺」方向刑事提告,且「愛美」絕對是三人以上組織,組織型「加重詐欺」再加上涉犯《銀行法》非法吸金罪名是非常重,也是各地檢署重點偵辦業務,一定會馬上處理。陳言博提醒,在司法機關做完筆錄後,苦主可向司法警察或檢察官表示要提起附帶求償民事訴訟,等到案件偵結起訴後正式提出,且這類索賠案苦主不必先繳納裁判費即可聲請假扣押,但要注意時效性,以保全追討財產的機會。陳言博呼籲,縱使公平會行政調查確實有其侷限,但遇到問題仍該向主管機關舉發。他舉例,有些傳銷商不甩公平會報備制,促銷與商品更迭頻繁,若逐一核對所賣商品,一定會與報備內容不同,這時除了行政機關開罰外,還可以藉「虛偽不實」移送上綱刑事問責,若檢方或調查局把搜索權帶進來,就有機會發現更多犯罪事實「還有把藏的錢挖出來」他點出苦主們最在意的問題。而談到如何「補破網」,辛志中則提及,傳銷活動曾被討論,是否該從現在「報備制」經營提高到像特許金融機構的「許可制」門檻,其實公平會早就研議了很多年。辛志中直言,比起對岸、日本、南韓甚至越南,不少外商看準台灣的傳銷管制門檻並不高才砸錢進來,若提高從業門檻要求負擔準備金,看似對下線較有保障,但外資若因此「卡」在台灣無法活用,長期將降低投資意願,也可能有不肖業者拿傳銷許可證來賣,喊出「政府掛保證」,屆時只會讓更多傳銷「小白」被「割韭菜」。陳言博則攤開法條直指,「傳銷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七款中,其實賦予主管機關能要求傳銷商「做些什麼」的權限,不妨適度用行政命令來指定履約保證機制,比方「金融機構履約保證」、「信託專戶」、「價金保管」甚或「同業擔保」等,儘管造成不便,卻也能有效過濾「搞臭」市場的不肖業者,因為「搞事」成本遽增,只能摸摸鼻子退場。資深《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律師拋出公平會該以行政命令指定傳銷事業須負擔履約保證機制,考驗代理主委陳志民(圖)智慧。(圖/報系資料照)陳言博強調,多層次傳銷其實商機不小,有志投入者沒必要因噎廢食,首先一定要去公平會網站看看,傳銷事業是否有經過「報備」,也不妨使用人工智慧(AI)搜尋引擎查一下公司或負責人過去的訴訟紀錄。他提醒,可以從「會員」做起,自己先買小批量傳銷事業產品,慢慢觀察傳銷商的經營方式與風格,再慢慢踏入傳銷領域。他續指,若民眾「進場」成為下線後,發現公司政策朝令夕改、獎金未按時發放,或是計算基準詭異浮動,甚至公司高層突然大規模換血,還有多次被主管機關裁罰的紀錄,其實都是訊號,「那就是該抽腿了」隨時注意才是王道。被控經營不善的愛美全球事業有限公司人員則在接獲求證電話後推稱再請示主管,截稿前卻始終未回電說明。
抽佣金賺毒本獲利可觀 詐團4嫌遭逮
嘉義縣民雄警分局日前逮到4名詐騙集團成員,發現4人都有毒品前科,懷疑詐團專門吸收有吸毒需求民眾,給予高報酬引誘對方上勾,擔任車手、收水手等任務分工,遭逮嫌犯透露,領取贓款後,每筆錢可抽6至7%佣金,一天多次提領下來,收入可觀,警方訊後將4人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民雄分局近期查出有車手多次在大林鎮、民雄鄉、新港鄉等地取款,經跟監鎖定39歲黃姓女車手涉有重嫌,埋伏過程掌握到黃女出沒在彰化市,且曾與另1輛車接頭,警方決定兵分二路跟監,並趁黃女再次提款時將人逮捕。在警方盤問下,黃女坦承把到手的贓款交給另1輛車上同夥,該車成員即詐團俗稱的上游收水手,得知收水手開進一家旅館投宿,警方便策動黃女與夥伴聯繫,假意要上繳贓款名義誘騙同夥開門,警方才得以順利逮人,並當場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依托咪酯及愷他命等毒品,以及金融卡、贓款、手機、帳冊等證物。警方表示,黃女負責取款,其他3名男子分別扮演監控手、收水手和交通手等角色,擔任車手每次可抽贓款6到7%,一日多次提領下來,收入可觀,除可用於日常支出,多半用來買毒品。警方偵訊後,全案皆依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並進一步擴大追查詐欺集團其他成員。嘉義縣警察局長李權哲指出,目前嘉義警方查獲車手比率接近100%,且車手涉犯加重詐欺罪、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還要面臨被害人的民事求償,呼籲民眾不要被高報酬的美麗謊言誘惑而以身試法
黑澀會美眉遭控「誘騙蝦皮帳號當人頭」 本人怒反擊:鬼月什麼事都有
藝人詩亞(舊藝名斯亞、糖果)過去自節目《我愛黑澀會》出道,並成為女團Twinko成員,近年漸漸淡出演藝圈,經營團購事業,並當上紋繡師。不過她13日被網友指控詐騙身邊朋友,為了賺取佣金讓朋友的蝦皮帳戶變人頭帳戶,到目前都沒有回應處理。對此,詩亞回應表示,對方是很久沒有聯絡的朋友,不要在網路上亂編無邏輯的劇本,她將採取法律行動,並強調「謠言止於智者。」一名女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控有藝人涉及詐騙,並以棒棒糖的符號加上「黑*會」等提示,影射過去藝名為「糖果」的詩亞。原PO表示,詩亞1月搬到她家附近,兩人因此成為朋友,對方開始推薦她把蝦皮賣場租給別人使用,可以每個月賺2000元的租金,還指稱對方說「絕對安全合法」,於是她同意租借。結果8月底卻收到公文,指出自己的賣場觸及了《藥事法》。原PO認為,詩亞說服她租借賣場就是想從中收取介紹費,隱瞞了可能觸法的問題,受害者也不只她一個,「我想把事情說出來,是因為她都針對年紀小的粉絲去做這種缺德的事情,希望大家不要受騙上當!」對此,詩亞13日晚間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回應,「鬼月果然什麼都市傳說都有耶,原來只要我今天隨便傳訊息給人說『你欠我錢快還!』他就真的欠我錢了嗎?都不用證據或明細,哇~這樣我是不是可以直接退休了。」詩亞直言對方的指控毫無根據,自己會走法律途徑,「真的要請律師先standby了!謠言止於智者。」14日凌晨詩亞也再度發聲,她越看越問號,「如果某人爆料字字屬實,拜託快去吉(告)我,不要只在網路上亂編無邏輯劇本,拜託快去警局,快!快去!現在(詐騙)抓很兇,快去我支持你!」另根據《ETtoday星光雲》報導,詩亞將請律師做後續處理,對方是朋友的朋友,已經沒有聯絡了,不清楚為何對方要這麼說。詩亞直言,法治社會凡事講證據,沒有證據的惡意攻擊都會請律師處理。詩亞發聲反擊。(圖/翻攝自instagram@siya0103)詩亞發聲反擊。(圖/翻攝自instagram@siya0103)
制服房仲怎麼信3/不動產詐騙半年民眾財損上億 專家傳授防詐法呼籲同業自律
根據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統計,今年7月詐騙案件受理件數高達1.6萬件,財損金額共85.4億元。從投資、交友詐騙也逐漸轉向不動產詐騙,騙光現金後再進一步騙房產,使得受害金額動輒百萬起跳,影響的不再只是個人,而是一個家庭。針對新北市中和張先生向CTWANT記者投訴,詐騙人以知名房仲名義,先是鎖定寬限期即將到期的受害人,以要幫受害人負債整合為由拜訪、擾人,最後幫忙賣屋,然後扣除房貸後獲利的717萬元,聲稱要扣佣金和手續費,結算後再退回,要求受害人將整筆金額匯到指定帳戶,全程以「不配合就賠違約金」,要脅受害人照做。刑事局預防科偵查員黃泰詠表示,以電話聯繫謊稱可以協助整合債務,誘使有需求者約見詳談細節,以及刻意營造專業形象,再要求簽立各式文件後失聯,導致被害人求助無門,為常見犯罪手法及話術。呼籲民眾見到貸款廣告聲稱「超低利率」、「超高額度」、「絕對過件」等特徵來吸引急需資金的人申辦,請提高警覺。詐騙手法五花八門不斷在進化,不變的是慣用製造急迫感,讓民眾沒時間思考就做出決定,停、慢、想,不跟著起舞,是最有效破解詐騙的方式。(圖/翻攝自網路)新北市地政局局長汪禮國也提醒,遭詐騙被害人經常是「當局者迷」,因此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時可設定申請人及信任親友的電話或電子郵件,有了「旁觀者清」的親友關懷提醒,以多一層把關阻詐機制;此外,也鼓勵屋主申請將二類謄本的住址隱匿、指定公文書送達處所,減少個資外洩的風險,避免詐騙集團趁虛而入。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陳錦麟則表示,以張先生的案例,前期若能找雙地政士或律師幫忙把關流程或合約,或許就可在交易前過濾掉不肖分子;若交易後發現有異常,也可以向房仲總公司和代書反映,請他們介入協助處理,亦可向地方政府地政局投訴地政士以及房仲加盟店,建議碰到類似詐欺情形,可向房仲、房仲總公司、地政士等相關人寄存證信函,並向派出所報案。他也傳授「防詐天龍八部(八招)」給民眾,以減少詐騙機率。1.不只買賣,借貸也能找雙地政士把關;2.公私協力,設定地籍異動即時通,加強私人設定關懷提問;3.履約保證或價金信託,不做現金交易;4.任何契約都可找律師或公證人公證,交易成本雖提高,但也是買一份保險;5.請金融機構協助留意資金交付後的流向;6.請家裡的親友參與交易過程,能多一份提醒,也能避免親友事後才知道,於事無補;7.地政士承辦私人設定及預告登記案件注意事項查檢表;8.印鑑證明要註記「用途」,戶政可協助再次確認是否為本人的意思。房仲全聯會理事長王瑞祺表示,房仲僅能撮合買賣,若介入債務整合已超出業務範圍,近來房屋詐騙猖獗,提醒同業自律,除自保也能保護他人。(圖/報系資料庫)房仲全聯會理事長王瑞祺也表示,房仲僅能居間撮合買賣、收取合理佣金,此案房仲介入債務整合已超出業務範圍,成交後要求全額匯回違反佣金常態,以違約威脅屬恐嚇,另外,房屋又在短期內再轉售,疑似炒作,明顯非房仲正常執業行為,是否假借品牌仲介實際為非合法業者,建議由法院就個案事實認定處理,也呼籲同業應自律,並對房屋詐騙提高危機意識,共同守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此外,《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第二項、第四項也規定,因經紀人員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之故意或過失致交易當事人受損害者,該經紀業應與經紀人員負連帶賠償責任,受害人可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求代為賠償損失。
制服房仲怎麼信1/透過知名房仲售屋竟遭詐?700萬獲利房仲當佣金「被消失」
不動產詐騙手法五花八門,近期CTWANT接獲民眾張先生投訴,位於新北中和的2間老公寓,在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店長等一行3人以3100萬元出售後,售屋利得717萬元,竟被話術詐走,其中1戶房子又在短短8個月內被轉手,張先生懷疑從售屋開始就是場騙局。遭詐物件就位在新北市中和區自立路巷弄中約41年屋齡的2間老公寓,出巷口即是秀山國小、秀山公園,周邊環境單純、機能無虞。不過張先生腳步沉重,帶著記者來到他攢下積蓄,買進持有10多年的2間房子,其中1間他還住過多年,如今房子被轉售就算了,連房價增值也沒賺到,這些年的持有全都成了一場空。張先生所指控的知名房仲,便是加盟「住商不動產富寓雙城加盟店」的富寓房屋公司,事發後更名為「住商不動產台北華山加盟店」。遭張先生指控詐欺的是當時去年4月在住商官網還可查詢到掛名店長的許皓青、黃琝翔,以及擔任高級經紀人員的劉昌傑,且事後做筆錄才從員警口中得知3人前科累累,曾扯入電信詐騙、銀行詐貸和殺人未遂等案件。事件就發生在2024年4月初,張先生回憶,起初對方一直到同樣住在自立路巷弄的父親家敲門尋人,提及他銀行貸款的事,並留下電話,因多次打擾,讓年邁父母親很是緊張,擔心是不是在外面出什麼事,讓他相當困擾,迫使張先生回電詢問何事。被投訴的是加盟住商不動產的「富寓雙城加盟店」,去年8月富寓房屋公司登記地址搬至長安東路,目前店名為「台北華山加盟店」。(圖/截至google map)張先生表示,在接洽之前,對方已掌握他的財務狀況,了解他在銀行有2戶房屋貸款即將過寬限期,因此以「債務整合」名義,建議他見面詳談。張先生當下認為,多聽沒有損失,因此答應於4月16日約在住商不動產富寓雙城加盟店碰面,了解所謂的「債務整合」,是一個「買賣附買回」的合約。這也是張先生首次見到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3人。2024年的4月25日,對方以找到買家為由,把張先生約去代書事務所,不過所提的「買賣附買回」的合約條件,張先生認為根本沒有誘因可言。張先生的2間老公寓寬限期利息加總將近5萬元,寬限期後每月要負擔本利約在9萬元上下;不過對方提出的「買賣附買回」合約,張先生賣出後2間房子每月要支付9萬元租金,2年後買回總價要再加400萬元,張先生因此拒絕。張先生表示,之後對方又再提一般的買賣合約,並以住商房仲專業角度跟他做分析,告訴他已經幫他和買家談到不錯價格,而且他們也不收取其他而外費用,2戶40多年老屋共3100萬元,只要他願意,一次可以付清2間房子的貸款,以此遊說他賣房。張先生回想懷疑對方一開始所提買賣附買回合約,以不合理的條件,再讓他去選擇一個相對合理的買賣合約,根本就是一個設計好的陷阱。(圖/黃耀徵攝)張先生表示,當天進門就已經有疑似黑衣人在現場,他詢問後,對方只說來處理事情,所以他沒多想,不過就在他拒絕、起身想以借廁所名義離開時,會議室外的黑衣人卻緊跟著他。許皓青等人最後以「已找好金主買家」「不簽會需要支付違約金」為由催促他趕快簽名。由於當時張先生持有的2間老屋,1間出租、1間空置,只要價格在合理範圍,要出售並非不行,況且張先生心想,對方買家、代書及一切手續都備齊,那就簽吧!當天下午,2間房子以總價3100萬元,賣給了2個不同買家。不過合約簽完過戶後,銀行扣除房貸還有約747萬元的餘額,7月10日匯到張先生戶頭,許皓青以餘額內含佣金和代書費為由,要他整筆匯到富寓房屋老闆、另一名謝某的戶頭,等結算完再將餘款退回,不過因張先生反應土增稅已經由他支付,因此最後匯出約717萬元。張先生補充說,這位謝某曾跟著許皓青一起介紹買賣附買回合約。另經查公司登記,謝某為加盟住商的富寓房屋的店東之一。張先生表示,7月10日,劉昌傑在3點半後帶著他去銀行匯款,當下銀行主管還跟許皓青、謝某通電話,同時劉昌傑甚至都將匯款帳戶幫他填好,並以「如果不匯錢,就一定違約,要賠償違約金!」催促他趕緊簽名,沒有房屋買賣經驗的他,以為住商和該銀行2家大公司都講好了應該沒問題,再加上銀行等著關門,便簽名同意匯出。張先生表示,直到今年一直有黑衣人到他父母親家門前按電鈴找人、騷擾等行為。(圖/投訴人提供)「自從該筆款項匯出去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了!」張先生說,7月11日,他帶著代書提供的明細再去住商找許皓青等3人對帳,黃琝翔已帶著4、5個黑衣人在住商門口,對方便一口咬定這是他們的佣金跟手續費,黃琝翔同時叫囂「有意見就走著瞧」。張先生補充說,其中1戶房子在短短8個月內又被以相同交易價格轉賣,而他家門口也不時出現黑衣人徘徊,讓張先生和家人心生恐懼、不慎其擾,最後甚至妻離子散。不過對於上述指控,住商則有不同說法。住商回應,經查,該案為人員2024年加盟之前所接觸開發案件,採售後買回型態,客戶提及的717萬元款項,已於2024年7月10日匯入加盟店之公司帳戶,扣除相關費用後,於2024年7月11日匯入買方帳戶,並有完整文件可供佐證。因此,並無客戶所指之詐騙情事。對於房仲有前科,住商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僅有犯特定罪責且判刑確定者,不得任職經紀業。經查,該人員任職前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提之前科,因此符合法規合法任用。同時,總部對於加盟店人員設有內部管理稽核機制,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要求改善或終止契約。加盟店可依營運需求招聘人員,惟總部保有監督權限,以維護品牌與消費者利益。據了解,許皓青、黃琝翔還在職。住商表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司高度重視,惟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然後亦會全力配合調查。我們重視每位消費者的權益,若後續調查確認加盟店有違規操作,將依規採取必要措施。另,若消費者有交易上疑慮,本公司皆歡迎來電總部法務諮詢。20250915更新當事人黃琝翔委由律師來函聲明:本人任職於富寓房屋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均競競業業,待客誠懇,從未涉及詐欺不法情事,更無任何詐欺罪之刑事犯罪紀錄,與張姓男子間之房屋買賣爭議,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5816號案件偵辦中,本人是否涉及詐欺犯嫌,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本人為一般市井小民,下班後即返家照顧妻小,生活單純樸素,並無任何組織犯罪之紀錄,何來黑道背景之情?更遑論涉及吸金詐騙!
制服房仲怎麼信2/黑道詐欺犯變身知名房仲店長 受害屋主嚇到「妻離子散」
「我只是賣房子,居然讓我人生掉入最大絕望困境!」CTWANT近期接獲民眾張先生投訴,位於新北中和的2間老公寓,在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店長等一行3人以總價3100萬元出售後,售屋獲利約717萬元被對方以話術詐走。經查,3人曾扯入電信詐騙、銀行詐貸和殺人未遂等多項社會案件,張先生表示,事發後曾聯繫住商,住商卻稱「沒有這些人」,憤怒痛斥,「品牌房仲還有可信度?」「去年開始陸續有不良份子來我家附近叫囂,一直騷擾我家人,前妻就是被他們這樣騷擾到受不了而離婚,也因為擔心恐嚇威脅行為把兒子也帶走了。」張先生說,事發後曾致電住商總公司,對方告知沒有這些人,加盟店更名繼續營業,行騙的房仲仍刊登售屋訊息,他憤而挺身投訴。事件起於去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店長的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3人勸誘下售屋,又將售屋利得717萬元以話術要求轉出戶頭。9月他向律師、警察求助,經警察告知,才發現3人都有前科背景,驚覺這一切就是詐騙,並非什麼交易糾紛。許皓青於2020年曾登上媒體版面,與擔任兆豐銀行前新店分行女行員石蕙瑄,遭台北地檢署查出,兩人自2015年至2017年聯手代書以人頭交易炒房20餘筆、詐貸兆豐銀行2.9億元,並於2024年底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2024年4月張先生在住商官網查得許皓青擔任店長,遭詐騙後才發現,許曾夥同地政士、銀行員等人進行銀行詐貸。(圖/截自中天新聞)黃琝翔則在2022年遭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同年7月,檢警「靖城專案」中掃蕩電信詐欺集團,又被警方發現,黃為首的詐團,假借投資飆股名義行騙,累計總詐騙金額近3000萬元。另一名劉昌傑,過去也有詐欺前科,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2023年7月核准假釋;儘管3人多有前科,因偵查中仍可自由行動。此外,張先生還發現,最後陪他辦理過戶手續的地政士,也是之前許皓青兆豐詐貸案中,協助偽造虛增買賣金額的周姓地政士。張先生強調,對方3人從拜訪、碰面都是遞住商名片、穿著住商制服,還曾約在住商富寓雙城加盟店洽談。2024年4月時,張先生也上住商網站查詢,確實有該幾名房仲的資料,許皓青、黃琝翔擔任店長,劉昌傑則是高級經紀人員,不過等到9月發現被詐騙後,3人資料也從住商網站上消失,原本3人任職的房仲店名,也從富寓雙城加盟店更改為台北華山加盟店。張先生無奈對記者說,他在不動產買賣交易並非有很多經驗,過程中對於房仲所指示的作業流程根本無法判斷是否有問題,「當初覺得住商這麼大的品牌,應該不會有這種制度上的疏失或漏洞,結果沒想到竟然會碰上房屋詐騙。」張先生提供與前妻的對話紀錄,雙方在去年底辦離婚後,前妻因擔心小孩安全,已帶小孩搬離住處。(圖/投訴人提供)而更讓他傻眼的是,事發後他打電話至住商總公司反應,得到的回應僅僅是「我們沒有這些人」,幸好當初他查詢官網時,有把這幾個人的照片截下,還能證明當初確實有這3人的資料。由於目前2間房子已出售,其中一間又在許皓青的經手下,以相同交易價格轉手第3人,張先生已不期待房子能回到他手上,「不過至少717萬元售屋獲利應該要返回,住商也應負起責任給我一個說法,為什麼有前科的人,能用這種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在住商體系中任職,而且還是擔任店長,繼續詐騙、賣房子?」如今網路搜尋,還可見許皓青以住商仲介的名義刊登出售訊息。由於該案2間房、總價3100萬元的交易,卻支付700餘萬元,相較於通常不動產仲介佣金,是支付近10倍的仲介費。去年11月,張先生已委託律師向許皓青、黃琝翔、劉昌傑等3人向地檢署提告加重詐欺罪。記者問及去年7月發現遭詐,為何今年8月才投訴媒體?張先生無奈表示,他自從碰上房仲詐騙後,又碰上「假律師」再被詐騙了一次,到了10月後才更換律師,11月提出刑事告訴狀,接著因為家人被騷擾,歷經妻子離婚、帶小孩搬家,一直處於驚慌失措中。今年看了許多房產詐騙新聞,才覺得他可能不是個案,希望為自己伸張正義,也能提醒他人。張先生先是碰到房屋詐騙,又碰上假律師,假律師要他不要報警以免打草驚蛇。圖為他向全國律師聯合會檢舉假律師的回函。(圖/投訴人提供)對於上述指控,住商則有不同說法。住商回應,經查,該案為人員2024年加盟之前所接觸開發案件,採售後買回型態,客戶提及的717萬元款項,已於2024年7月10日匯入加盟店之公司帳戶,扣除相關費用後,於2024年7月11日匯入買方帳戶,並有完整文件可供佐證。因此,並無客戶所指之詐騙情事。對於房仲有前科,住商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僅有犯特定罪責且判刑確定者,不得任職經紀業。經查,該人員任職前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提之前科,因此符合法規合法任用。同時,總部對於加盟店人員設有內部管理稽核機制,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要求改善或終止契約。加盟店可依營運需求招聘人員,惟總部保有監督權限,以維護品牌與消費者利益。據了解,許皓青、黃琝翔還在職。住商表示,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司高度重視,惟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然後亦會全力配合調查。我們重視每位消費者的權益,若後續調查確認加盟店有違規操作,將依規採取必要措施。另,若消費者有交易上疑慮,本公司皆歡迎來電總部法務諮詢。20250915更新當事人黃琝翔委由律師來函聲明:本人任職於富寓房屋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均競競業業,待客誠懇,從未涉及詐欺不法情事,更無任何詐欺罪之刑事犯罪紀錄,與張姓男子間之房屋買賣爭議,現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25816號案件偵辦中,本人是否涉及詐欺犯嫌,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本人為一般市井小民,下班後即返家照顧妻小,生活單純樸素,並無任何組織犯罪之紀錄,何來黑道背景之情?更遑論涉及吸金詐騙!
周星馳對這人愛很深!女方提結婚被拒 王晶:2人遺憾錯過
70歲名導王晶拍過不少知名作品,近年來他也常分享演藝圈秘辛,22日他談到「星爺」周星馳的感情狀況,他坦言,無法幫周星馳本人回答,但周對羅慧娟肯定是愛得很深,「在適當的時候不決定某些結果,那就是注定了你會遺憾的。」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王晶表示,當年羅慧娟想組家庭,跟周星馳提結婚,但卻被他拒絕,「因為那時周星馳正在事業高峰期,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火,沒有人知道他最後會到什麼地位,所以他沒有結婚的心。」王晶表示,周的不婚決定,讓2人遺憾錯過。至於周星馳是否會對此感到遺憾?王晶指出,感情的事不能說後悔,「在適當的時候不決定某些結果,那就是注定了你會遺憾的。」據悉,周星馳跟羅慧娟1988年合拍TVB電視劇《蓋世豪俠》,戲中他們演情侶,也將緣分帶出螢幕,而相戀後,羅慧娟才知道,周把電影放在第一位,她曾說,跟他講話好像沒在聽,他其實都在想電影。1991年,這段3年的戀情最終畫上句點,羅慧娟表示,那是「容忍的極限期」,也透露背後的掙扎,讓不少影迷覺得可惜。據悉,周星馳分手羅慧娟後,陸續與朱茵、莫文蔚等女星傳出緋聞,但都無疾而終,而他跟圈外人于文鳳展開長達十年的感情,也成為最穩定的一段戀情,但2010年2人分手,近年于文鳳更跟他討近8000萬港幣(約新台幣3.1億)的投資佣金,雙方徹底決裂。
《鬼滅之刃》無限城篇第一章台日票房破億 原作者分潤恐只有「這數字」
日本動漫電影《劇場版「鬼滅之刃」無限城篇 第一章 猗窩座再襲》在日本上映10天票房突破128億日圓(約新台幣25.9億元),台灣代理商木棉花也公布首兩天票房高達新台幣1.1億元,正式超越2020年《無限列車篇》紀錄,外界看好後續票房將直逼500億日圓(約新台幣101.2億元)。不過根據日本文藝家協會規定,電影原作使用費上限僅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2.3萬元),新人作家通常只能拿200至400萬日圓(約新台幣40.5至80.9萬元),作者吾峠呼世晴實際分到的金額可能更低,與驚人的票房數字形成強烈落差。《Real Sound》報導,《鬼滅之刃》曾在2020年推出《無限列車篇》,締造404.3億日圓(約新台幣81.9億元)日本影史票房冠軍紀錄,讓炎柱煉獄杏壽郎被封為「400億男」。外界當時形容這是「疫情下的奇蹟」。然而,《無限城篇 第一章》票房增長速度更快,反派猗窩座甚至有望成為「500億男」。不過,電影票房屬於純入場票收入,不包含周邊商品、藍光、線上串流等收益。一般情況下,戲院可分得約50%,配給公司拿10%至20%,其餘30%至40%歸製作方所有。以《無限列車篇》為例,戲院分得約200億日圓(約新台幣40.5億元),配給公司約40億日圓(約新台幣80.9萬元),製作方約160億日圓(約新台幣32.4億元),而核心製作方包括Aniplex株式會社、集英社及飛碟桌有限會社(ufotable)。相比之下,原作者能拿到的原作使用費非常有限。日本文藝家協會規定金額上限為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2.3萬元),即便是大熱IP也不例外。新人作家通常僅能拿到200至400萬日圓(約新台幣40.5至80.9萬元),再扣除出版社及經紀人佣金後,實際所得更少。以吾峠呼世晴當時的新人身份推算,收入甚至可能僅約120萬日圓(約新台幣24.2萬元)。過去曾有電影《羅馬浴場》同名漫畫原作者透指出,電影票房達60億日圓(約新台幣12.1億元)時,她僅拿到約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2萬元)原作費,引發輿論。不過,《鬼滅之刃》本身已形成龐大的「鬼滅經濟圈」,包含漫畫、周邊、遊戲、舞台劇與活動等多元收益,吾峠仍可透過這些管道獲得高額版稅收入。外界預估,《無限城篇》第二章將涵蓋童磨與黑死牟的戰鬥,第三章則是與鬼舞辻無慘的最終決戰,最終三部曲票房有望合計達到2000億日圓(404.7億元),但作者能分到的電影收入仍難與票房規模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