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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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威遠離後持續開放紅黃線停車 新北13日起恢復管制
巴威颱風逐漸遠離,新北市政府宣布,為方便民眾進行災後整理與家園復原,全市紅、黃線路段12日持續開放臨時停車,13日上午7時起恢復原有管制,路邊停車格也同步恢復收費。交通局表示,停放於各校校園內的車輛,除新北高中因作為分科測驗考場,須於12日上午8時前駛離外,其餘學校停放車輛須於13日上午7時前離場,逾期未駛離者,將依規定舉發、拖吊或移置。交通局指出,水門周邊紅、黃線恢復管制時間,將視高灘地復原情況另行公告,如有需要,不排除延長臨時停車措施,請民眾留意市府最新資訊。交通局提醒,紅、黃線臨停措施不適用河濱道路及堤外道路,道路寬度10公尺以上原則可雙側停車,但車輛須順向靠邊停放,禁止併排停車,並保留雙向會車空間及救災車輛通行。此外,路口10公尺內、公車站牌、消防栓、消防通道、越堤道、隧道、橋梁、人行道等依法禁止停車區域,仍不得停放車輛;計程車招呼站、專用停車格及時段性停車格則依原有規定辦理。交通局也呼籲,民眾停車時可於車內留下聯絡電話,以利緊急狀況聯繫。
巴威來勢洶洶!雙北祭最強防颱措施 河濱拖吊紅黃線停車一次看
強烈颱風巴威持續逼近台灣,中央氣象署預估10日晚間至11日白天將是風雨影響最明顯時段。因應颱風來襲,台北市與新北市9日晚間同步宣布7月10日停止上班、停止上課,並全面啟動防颱應變措施。台北市將針對河濱地區實施疏散門及越堤坡道交通管制,新北市則公布停車、交通、垃圾清運等多項配套措施,呼籲民眾提前做好防颱整備,避免非必要外出。台北市政府水利處表示,受到巴威颱風及上游水庫調節性放水影響,北台灣可能出現持續性豪雨,河川水位恐快速上升,高灘地及河濱公園均有淹水風險。因此,10日上午10時起,全市疏散門及越堤坡道將全面實施「只出不進」交通管制,禁止車輛再進入河川區域,提醒仍在河濱活動的民眾及停放於堤外停車場的車主,務必提前撤離。水利處指出,堤外停車場人員及車輛最晚須於10日下午2時前完成撤離,下午2時起仍滯留堤外停車場的車輛,將依法執行拖吊作業。違規車輛除依車型大小裁處新台幣1800元至4800元罰鍰外,車主還須自行負擔拖吊移置費及保管費。另內湖1號、內湖2號及基11號疏散門因外側沒有堤外停車場,且屬往返內湖、汐止的重要通勤路線,目前仍維持通行,後續將依水情狀況再公告是否封閉。為避免愛車遭拖吊或泡水受損,台北市水利處建議停放於河川區域的車主,儘速將車輛移往堤內安全處所,也可至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網站登錄車輛資料,申請堤外停車場防汛簡訊通知,即時掌握疏散門管制、拖吊及最新防汛資訊。新北市方面,市長侯友宜表示,依據中央氣象署預報及市府氣象團隊分析,新北市受巴威暴風圈侵襲機率已達100%,尤其東北角及北海岸地區預估風力將達停班停課標準,考量民眾通勤安全,並爭取時間完成土石流潛勢區預防性撤離,因此決定宣布全市10日停止上班、停止上課。配合停班停課,新北市同步啟動多項防颱措施。自9日晚間8時起,全市路邊停車格暫停收費,並開放174所學校及紅、黃線(河濱道路、堤外道路及公告禁止停車路段除外)提供臨時停車空間。警方提醒,道路寬度10公尺以上可雙側停車,但車輛須順向靠邊停放,並保留足夠道路寬度供雙向會車,嚴禁併排停車或占用車道;交叉路口、公車站牌、消防栓、消防通道、越堤道路兩側、橋梁、隧道、人行道、高架道路及其他妨礙交通處所仍禁止停車,違規者將依法取締。交通管制部分,新北市堤外停車場將於10日清晨5時30分起實施「只出不進」管制,上午10時開始拖吊未移離車輛;上午11時起,全市越堤道實施「只出不進」,11時45分起陸續封閉各越堤道路口及橫移門,預計中午12時前完成所有越堤道及橫移門封閉作業。另公車將依假日班表行駛,YouBike公共自行車及共享機車自凌晨2時起暫停營運。此外,新北市10日全市停止垃圾收運,市府提醒民眾切勿提前將垃圾放置戶外,以免遭強風吹散、堵塞排水系統。待颱風警報解除後,市府將另行公告恢復垃圾收運及停車管理時間,停放於紅、黃線及臨時停車區域的車輛,也須依規定期限完成駛離。
才以三角錐、腳踏車霸佔免費停車位! 天母「佔位哥」改用水泥塊、鐵鍊卡位
台北市天母有一名「佔位哥」為了霸佔免費停車位,長期以三角錐、腳踏車卡位,6月中旬終於被其他車主移開,沒想到幾個星期後,「佔位哥」改以多個水泥塊、機車佔位,並以鐵鍊拴住,讓路過民眾忍不住嘲諷,「不要打這塊土地的歪主意,佔位哥花了很多心思每晚佔位!」據了解,天母某個垃圾場附近有一處免費停車空間,而一名「佔位哥」卻長期用三角錐、腳踏車等物品霸佔,來停放自己的白色箱型車,直到今年6月中旬,才有其他車主將三角錐、腳踏車移到草地上,車位也被其他人停走。而在7月3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天母幫」發文表示,「佔位哥」被打敗後幾星期又捲土重來,不僅以三角錐、腳踏車佔位,還出動機車和多個水泥塊,再用鐵鍊拴在一起,讓原PO不禁打趣道,「奉勸各位有繳稅的公民,不要打這塊土地的歪主意,佔位哥花了很多心思每晚佔位。不准打1999通報、也不准報警,否則佔位哥會憤怒。」畫面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有錢買車沒錢付停車費,這樣佔不丟臉嗎法?」、「再幫他上兩個鎖,讓他佔更穩」、「用機車卡位就算了,用鎖跟水泥太over,這樣玩下去真的那一排都別停了」、「以車換車可以,搬水泥或花盆就真的吃相難看了」、「他之前不讓停用腳踏車卡位,然後檢舉別人併排停車」、「檢舉也沒用,在廢鐵腳踏車上貼公告,隔天又被佔位哥撕掉繼續佔位」。原PO也補充,警方4日上午就派員到現場貼單,要求佔位哥在5日前移除廢棄物,但佔位哥會把單子撕掉當沒事,「以前就貼過好幾次了,不差這一次。佔位哥沒在怕的,沒人敢真的動佔位哥!」
日本搭電車擾人行為排行榜出爐 2女強坐1人座逼讓位全場看傻
有不少民眾到日本旅遊,會選擇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體驗當地生活,但有時會忽略車廂內的乘車禮儀。日本民營鐵道協會發布「2025年車站與電車內擾人行為排行榜」,其中「不當的座位坐法(如不靠攏、伸腿等)」高居榜單第2位,比例達31.9%,日前在通勤尖峰時段發生一起衝突,有2名女子強行擠進僅剩一人的座位空間,並忽視周遭乘客感受,她們的行為令其他乘客相當傻眼。據日媒《JCAST》報導,有一名化名山田真奈的20多歲女性回憶,她在看完棒球比賽後的返家電車上,車廂內滿滿都是人,山田小姐身旁僅剩一個人的座位,沒想到出現2名女性乘客走近後,並非協商讓其中一人入座,而是邊說著「可以的、擠一下就進去了」,隨即強行併排坐下,過程中不斷推擠兩側乘客,造成肢體碰撞,使鄰座感到不適與困擾。山田小姐表示,當時即便兩側乘客努力縮小空間,仍無法負荷兩個人同時擠入。由於肘部與膝蓋不斷遭受碰撞,山田小姐在感到體力與心理負荷過重的情況下,最終選擇起身讓位。令人意外的是,這兩名女子見狀不但沒有反省,反而大聲嘲諷「為什麼要走?」、「會不會太誇張了?」,毫無歉意的態度讓原本擁擠的車廂氣氛更顯僵持與尷尬。期間雖有一名熱心男士提議讓位給山田小姐,但她當下婉拒,並在隨後的搭車途中堅持站立。儘管事後其中一名女子曾小聲致歉,但兩人仍霸佔該處不願起身,甚至在山田小姐保持沉默時,竊竊私語議論她反應過度,「搞得好像全是我們的錯」,讓在場目擊者對其荒謬言行感到不可置信。這起事件反映出大眾運輸空間中,個人權利與公共秩序的矛盾。據日本民營鐵道協會發布「2025年車站與電車內擾人行為排行榜」,第一名為咳嗽、打噴嚏不顧及周遭乘客,占比34.7%;第二名是坐姿不佳,包括佔位、伸腳和推擠,占比31.9%;第三名則是大聲交談與喧鬧,占比30.2%。
拉不住3歲童衝出來!騎士撞上「母索賠20萬」 監視器畫面曝戳破謊言
一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其丈夫騎機車行經回收場附近道路時,發生與孩童碰撞的交通事故,事後遭對方家長求償20萬元醫藥費,引發責任歸屬爭議。當事人表示已申請肇事責任鑑定,但結果尚未出爐,對於後續法律判定感到不安。原PO指出,事故發生當時,現場有車輛違規停放於道路旁,疑似因回收作業暫停路邊。期間一名3歲孩童突然從車上衝出,導致騎士來不及反應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騎士立即報警並聯絡救護車處理傷者。然而,原PO表示,對方家長在現場持續質疑騎士車速過快,並強調曾試圖拉住孩童。救護人員抵達後,受傷孩童與其爸爸先行離開現場,僅剩母親處理後續事宜。原PO進一步指出,當時對方母親曾詢問醫院資訊,事後她也多次致電關心孩童狀況,但未獲回應。至調解階段,對方提出20萬元醫藥費求償,使其質疑責任歸屬是否合理。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不少留言力挺騎士,「那個大人就這樣看著他小孩衝出去然後都不拉喔? 太扯」、「她是台中北屯蠻有名的移動回收場」、「妳自己都知道小朋友那麼小還不牽好他的手,放他趴趴走,阿不就有監視器證明家長的問題,不然機車騎士真的百口莫辯了」、「有拉小孩?當監視器假的,當這些民眾眼瞎嗎」、「併排停車小孩也不牽好,要人家賠20萬,妳是哪來的臉呢」。
機車沒停好恐吃罰單?網傳立側柱、超線罰1200元 警揭判罰標準
機車在台灣是重要的代步工具,在任何縣市都可以看到機車族穿梭,密度極高,同時也衍生出停車位不足等問題。近日網上流傳機車立側柱、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就會被檢舉開罰1200元的消息,引發不少騎士恐慌。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此說法不完全是錯,但警方開罰關鍵在於是否「妨礙通行」,不是壓線就會受罰。日前臉書社團有網友發文表示,機車停在停車格但立側柱,使機車傾斜角度太大,後照鏡或手把超過格線,以及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巡邏警察可取締與民眾檢舉,恐挨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此消息曝光後,引發民眾熱烈討論,但又不確定此說法是否正確。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調查指出,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並未規定機車停車應立中柱或側柱,但高雄市交通大隊曾說明,機車立側柱在停車格內,只要車體傾斜不要太誇張,且妨礙其他人通行權利,基本上不會取締,但仍建議民眾立中柱。至於機車後照鏡或手把超出格線會收罰單,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開罰前提是機車手把或後照鏡嚴重超出格線,已經妨礙通行,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除此之外,針對輪胎離路邊超過30公分就會遭檢舉一說,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停車時不得逾30公分。但是否開罰仍須回到是否影響通行,並非因單一距離就裁罰。機車停車問題是否會被其他民眾檢舉,立法院2024年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後,併排臨停、騎樓停車、消防栓前停車、橋樑/隧道/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處臨停與停車、騎車講電話、手持吸菸等8行為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交通輕微違規罰鍰,不開放民眾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