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外條款
」 蔣萬安 陳時中 疫苗 川普 美國
諾基亞時代再回歸?歐盟手機電池新規2027上路 iPhone可能免改
曾經掀起一代人回憶的「可拆式電池手機」,可能真的要重返市場。歐盟最新電池相關法規將於2027年2月18日起正式上路,未來在歐洲市場販售的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都必須朝向「使用者可自行更換電池」設計,不再讓消費者只能依賴原廠或授權維修據點。消息曝光後,也讓不少網友聯想到當年諾基亞(Nokia)手機換電池的年代,笑稱「諾基亞時代要回來了」。歐盟新規引發「可拆式電池手機回歸」討論,不少網友聯想到過去諾基亞手機自行換電池的年代。根據《Cybernews》報導,歐盟這次出手,被外界視為「維修權」改革的重要一步。根據相關規範,新法上路後,手機與平板產品的電池應朝向「容易拆卸與更換」設計,且不應需要特殊工具。也就是說,未來消費者若要替設備更換電池,理想上不必再面對繁複拆機流程,也不應只能依賴品牌原廠處理。歐盟推動這項政策,背後與龐大的電子廢棄物問題有關。報導指出,歐洲每年約銷售1.5億支手機,卻產生高達500萬噸電子廢棄物,回收率不到4成。大量手機、電池與零件被一併丟棄,其中鋰、鈷等材料若未妥善處理,也可能對環境造成長期負擔。歐盟新規要求手機電池更容易維修與更換,但外媒指出,若電池壽命達標,iPhone等機型可能適用例外條款。歐盟希望透過延長設備壽命、提高維修便利性,減少消費者因電池衰退就換新機的情況。官方估計,若電子產品能使用更久,到2030年前可替消費者省下約新台幣7000億元,也能降低電子垃圾與資源浪費。由於過去功能型手機時代,像諾基亞3310等經典機型,不只以耐摔、耐用聞名,更能讓使用者自行打開背蓋更換電池。隨著智慧型手機發展至今,為了追求更薄機身、防水防塵與一體成型設計,電池幾乎全面封裝化。消費者一旦遇到電池老化、續航變差,通常只能送回原廠或授權維修中心,不僅費時,費用也常讓人卻步。不過,這項規定並不等於所有手機都會回到過去「徒手打開背蓋、直接拔電池」的樣子。報導指出,歐盟法規其實設有例外條件,若手機電池在1000次完整充電循環後,仍能維持至少80%容量,製造商可能不必讓一般使用者自行拆換電池,而是只需要將電池提供給專業維修人員。這項例外也讓蘋果iPhone成為焦點。報導指出,自iPhone 15系列以後,蘋果產品已符合相關電池壽命要求,因此未來新款iPhone可能有機會適用例外規定,不一定需要為了歐盟新規大幅改成「使用者可直接拆電池」的外型設計。換句話說,外界期待的「iPhone回到可拆式電池」畫面,未必真的會發生。歐盟推動電池與維修權新規,希望延長手機使用壽命、降低電子廢棄物,也讓蘋果、三星等大廠面臨設計與維修模式挑戰。不只蘋果,其他手機品牌若達到同樣門檻,也可能採取類似方式因應。根據科技媒體測試與資料,iPhone 17 Pro Max、Google Pixel 10 Pro的電池循環壽命被標示為1000次;三星Galaxy S26 Ultra則達1200次,Nothing Phone 4a Pro更達1400次。若這些機型符合歐盟規範標準,未來可能不需要全面改成消費者可徒手更換電池的形式。即便如此,歐盟新規仍會對手機大廠造成壓力。除了要求提高電池可更換性之外,法規也要求手機停售後,品牌仍須提供至少5年的電池供應,避免消費者想維修舊機卻找不到零件。更換工具也必須隨附,或至少讓一般使用者能輕易取得,不能讓「可維修」只停留在紙面上。同時,歐盟也要求系統更新至少支援5年,避免硬體還能使用,卻因軟體停止更新而被迫淘汰。這代表歐盟想處理的不只是電池更換問題,而是從零件供應、維修便利性到軟體支援,全面拉長電子產品的使用壽命。對蘋果、三星等手機大廠來說,這項政策幾乎直擊多年來建立的商業模式。過去品牌透過封閉式設計、原廠維修體系與固定換機週期,維持穩定銷售與服務收益;但若未來電池更容易更換,消費者就不一定會因續航變差而提早換機,品牌銷售節奏恐被迫調整。
罕見跨黨派同台談「安樂死」 聚焦審查機制、適用範圍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昨(28日)在立法院群賢樓主辦「安樂死法草案討論座談會」,邀集醫界、法律學界、民間團體及衛生福利部代表,就送交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的草案進行討論。會議呈現跨黨派參與,包括民進黨王世堅、蔡易餘、莊瑞雄,民眾黨王安祥及國民黨陳菁徽均出席,就安樂死立法展開對話。會中針對事前審查委員會、適用對象及申請程序等核心議題進行討論,衛福部代表也指出,事前審查機制在行政執行上存在困難,成為後續修法的重要參考。陳冠廷表示,自本屆任期以來已主辦約7場安樂死相關討論,本次為立法院內第二場正式座談會。隨著法案進入實質審查,討論重點聚焦條文可操作性,包括雙醫師評估機制、痛苦認定標準、良心拒絕權及審查委員會組成等,後續將依各界意見調整法案內容。蔡易餘指出,安樂死涉及生命自主與尊嚴,核心爭議在法律與情感層面,期待透過座談凝聚多元意見。王世堅則認為,應正視不可逆疾病患者的身心痛苦,並主張將心理層面納入痛苦評估。王安祥提及,民眾黨已提出法案版本,盼朝野早期建立共識;莊瑞雄從法律角度說明,草案設計包含雙醫師審查、精神科評估、冷靜期與監督機制,強調兼顧病患自主與醫師保障。陳菁徽則以臨床經驗指出,除癌症外,精神疾病與罕病患者亦面臨長期痛苦,隨高齡化與獨居人口增加,相關需求將提升,呼籲透過社會對話與跨部會討論,推動制度完善。陳冠廷國會辦公室於會中報告,現行送審版本相較去年草案已進行大幅度修正,所有調整均以去年首場座談會與會人員的建議為基礎。六大修正重點包含:第一,重新定位醫助死亡與主動安樂死的關係。新版本原則上採醫助死亡,由病人自行服藥,僅在病人因身體障礙無法自行服藥時,始得申請由醫師協助執行主動安樂死,此一階梯式設計參考葡萄牙及奧地利近年立法經驗。第二,建立雙醫師獨立評估機制。至少一位主責醫師及一位獨立諮詢醫師,分屬精神科與安寧緩和或疼痛專科,且不得任職同一機構同一科別,亦不得有直屬隸屬關係,以確保第二意見的獨立客觀,此機制參考荷蘭對諮詢醫師獨立性的要求。第三,末期病人定義改為直接援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定義,與台灣既有的安寧緩和醫療判定實務接軌。第四,新增多項關鍵條款。包括服務契約與收費上限、保險視為自然死亡、紀錄保存及審議期限等,其中保險條款參考比利時做法,將依法執行的安樂死在人壽保險契約上視為自然死亡,避免病人因擔心保險公司援引自殺條款拒賠而被迫放棄權利。第五,全面與現行法制接軌。將「患者」統一改為「病人」,「成年人」改為「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醫院認證」改為「醫院評鑑」等,與病人自主權利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醫療法體例一致。第六,刪除未成年例外條款。基於台灣社會現階段接受度,新版本一律要求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始得適用。
柯文哲判刑引黨紀爭議 民眾黨火速修準則增「特殊情事」但書
京華城等案一審宣判後,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判17年徒刑,引發外界關注其黨內處分問題。由於民眾黨原有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17條,明定涉貪污、圖利等罪者可予以除名或停權,外界質疑是否會啟動黨紀機制。對此,民眾黨今(27)日表示,柯文哲案件已由黨內緊急應變小組定調為「政治迫害」,因此不會涉及退黨或黨紀處分。民眾黨強調,黨紀制度是用來處理違反廉政倫理的情況,不適用於遭政治打壓的同志。不過,民眾黨也在同日悄悄更新紀律評議裁決準則。最新版條文顯示,第17條新增但書:「但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為原本應處分的情況保留例外空間。根據黨內公告,該修正已於2026年3月27日由中央評議委員會通過。中評會主委李偉華也證實,這次僅針對第17條進行調整,新增例外條款。此次修法時機與柯文哲判決高度重疊,引發外界對於制度是否「量身調整」的討論。民眾黨則強調,相關修正為制度補強,並非針對個案。
美移民局澄清「H-1B」新規:境內身份轉換免繳10萬美元申請費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USCIS)近日發布最新指引,釐清有關新規定的H-1B工作簽證申請費10萬美元的適用對象、繳費方式,以及例外申請條件。據《富比士》報導,這筆高額費用源自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9月19日頒布的行政命令,但由於政府先前的說明模糊不清,引發企業普遍困惑。美國商會(U.S. Chamber of Commerce)上週已為此向政府提起訴訟,這也是繼10月3日的訴訟後,又1場法律挑戰。報導指出,H-1B屬於臨時專業工作簽證,是外籍高技能人才在美長期工作的主要途徑之一。根據美國大學的統計,電子工程與電腦工程研究所的全職研究生中,約有73%為國際學生。H-1B簽證每年核發上限為65,000份,另有20,000份名額保留給在美國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申請人。除了申請費與各項政府收費可高達6,000美元外,雇主還必須支付與美國同職級專業人士相同或更高的薪資水準。如今再加上新規的10萬美元費用,將令眾多企業與科技公司倍感壓力。根據USCIS在10月20日發布的最新說明,該費用僅適用於美東時間2025年9月21日凌晨12時01分之後提交的新申請,且必須是受益人目前身在美國境外、且未持有有效H-1B簽證的案件。此外,若申請書要求領事通知(consular notification)、入境口岸通知(port of entry notification)或飛行前檢查(pre-flight inspection),同樣須繳交該筆費用。不過,USCIS也明確指出,若屬於境內身份轉換(change of status)案件,例如從F-1學生簽證轉為H-1B,不需繳納10萬美元費用。在律師事務所「Green & Spiegel」中,領導學術和醫療移民團隊的合夥人柏格(Dan Berger)表示:「這項澄清讓許多雇主鬆了一口氣。先前大家都擔心員工若在申請期間出境,是否會被迫支付那10萬美元。」官方文件進一步說明:「此費用不適用於境內提出的修正(amendment)、身份變更(change of status)或延長停留(extension of stay)等申請;且若該外籍人士日後離境再以核准的申請入境,也不受此費用限制。」然而,若USCIS認定申請人不具身份轉換或延長停留資格,例如「在審理前離境」或「持無效簽證狀態」,則雇主仍需繳交這筆費用。同時,USCIS也重申,已持有效H-1B簽證者或核准申請的受益人可自由出入美國,不受該命令約束。換言之,「該行政命令不適用於2025年9月21日凌晨前提交的案件,或已簽發的有效簽證。」USCIS如今也首次公布具體的繳費方式。官方指示稱:「申請人應透過網站pay.gov進行10萬美元的繳費,依據頁面說明完成程序,網址為:https://www.pay.gov/public/form/start/1772005176。」該頁面還標示:「使用此表單支付您的H-1B簽證解除限制費用(H-1B VISA PAYMENT TO REMOVE RESTRICTION)。」針對部分企業希望可申請豁免,為境外人才申請H-1B簽證而不必支付該費用,總統行政命令中也有例外條款:「若國土安全部部長認定聘僱該外籍專業人員符合國家利益,且不危及美國安全或福祉,可豁免費用。」但USCIS最新指引的文字卻比行政命令更嚴格,新增了「極為罕見」(extraordinarily rare)、「高門檻」(high threshold)、「顯著削弱」(significantly undermine)以及「無美國勞工可取代」(no American worker is available)等限制性語句。依照USCIS的說法:「例外情況僅限於極為罕見的個案,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該外籍勞工的聘僱符合國家利益、美國無可取代勞工、該外籍人士不危及國家安全或公共福祉,且若強制繳費將顯著損害美國利益。」若雇主認為其員工符合條件,可將申請及所有佐證文件寄至H1BExceptions@hq.dhs.gov。儘管USCIS的最新說明回應了一部分雇主的技術性問題,但業界普遍認為,這項「10萬美元簽證費」仍將對美國企業聘用外籍高科技人才,造成重大衝擊。法律專家指出,此舉可能削弱美國科技與研究機構吸引國際人才的能力,特別是在STEM,也就是科學(Science)、科技(Technology)、工程(Engineering)和數學(Mathematics)領域,高度依賴外籍研究生與專業人員的情況下。
川普推「H-1B簽證收10萬美元」不溯及既往 科技業強烈反彈
美國總統川普宣布對H-1B簽證收取10萬美元費用的新政,引發科技產業高層、創業家及投資人強烈不滿,批評此舉將削弱美國吸引全球人才的能力,並對現況造成衝擊。根據外媒的報導,白宮19日突然發布公告,要求未來所有H-1B簽證申請須附帶10萬美元的費用,否則將不得入境。由於訊息一度混亂,外界擔憂現有持有人返美受阻,導致部分旅客臨時取消出行。事後白宮澄清,新費用僅適用於未來申請,現有持有人不受影響,也並非年度收費。亞馬遜、微軟、Meta等主要依賴H-1B計劃的科技公司尚未公開評論,但多位業界人士表達憂慮。前Twitter高管、現任Meta產品管理總監Esther Crawford表示,美國的優勢在於吸引全球優秀人才,「H-1B移民並未奪走任何東西,而是與我們共同建設。」AI先驅、Deep Learning AI創辦人吳恩達(Andrew Ng)則在LinkedIn批評:「政策突然宣布、混亂不堪,讓許多家庭和個人陷入不確定性。美國應該吸引人才,而不是嚇退他們。」投資者與新創圈憂心,對於資金有限的公司來說,新規定將造成不成比例的衝擊,可能迫使企業將招聘與業務轉移到加拿大或印度。部分企業領袖則認為高額收費有助於聚焦高價值職位,IBM副主席加里科恩(Gary Cohn)稱這是「好主意」,Netflix主席里德哈斯廷斯(Reed Hastings)也表示,更高成本意味簽證將專用於「極具價值的工作」,並能帶來更多確定性。川普簽署行政公告,要求新申請附帶付款,否則國土安全部與國務院不得批准。但公告同時保留「國家利益例外條款」,允許部長自行裁量。律師界普遍認為,新政可能面臨法律挑戰,混亂的宣布方式更被拿來與2017年的「穆斯林禁令」相比。H-1B簽證是美國科技業、醫療機構及大學研究的重要人才來源。2024年約有40萬份申請獲批,其中大多為續簽。分析師警告,費用上漲恐加劇人才外流,進一步壓縮生產力。國家移民論壇總裁珍妮默里批評:「這項命令扼殺了美國企業所依賴的合法移民計劃,違背長期經濟利益。」
美地區法院法官援引「美國訴黃金德案」判例 阻川普限縮出生公民權
美國新罕布夏州地區法院法官拉普蘭特(Joseph Laplante)於美東時間10日在康科德(Concord)的聽證會上,再次禁止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執行限制出生公民權的行政命令。這項裁決利用了最高法院近期判決中的例外條款,突破了大法官們限制法官以全國性禁制令阻擋行政命令的權限。據《路透社》、《今日美國》的報導,拉普蘭特法官在移民權益倡議者的懇求下,同意將他們提起的訴訟授予集體訴訟地位。該訴訟旨在代表所有可能因川普行政命令實施而面臨公民權威脅的嬰兒。這位由共和黨籍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任命的法官表示,原告可暫時以集體訴訟形式推進案件,使他能夠發布新的司法命令,在全國範圍內阻擋川普政府的政策實施。「這不是個艱難的決定,」拉普蘭特法官在聽證會上強調,若川普的行政命令真的生效,許多兒童可能不再適用無限制的屬地主義,並將被剝奪美國公民身份,「僅公民權被剝奪就是無法彌補的傷害,這是世界上最偉大的特權。」當天稍晚,法官發布書面決定,將禁制令暫緩7天執行以便政府提起上訴。他在裁決文中明確表示,對於這項「憲法合法性高度可疑、將使數以萬計美國公民喪失公民權」的行政命令,發布禁制令是適當之舉。對此,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律師沃夫西(Cody Wofsy)讚揚此裁決,指出保守派多數的聯邦最高法院6月27日的6比3判決,已引發移民家庭的「憂慮、困惑與恐懼」。該判決縮減了3項針對川普行政命令的全國性禁制令,但保留集體訴訟的例外條款。沃夫西強調:「拉普蘭特的裁決將保護全國每個孩子免受這項違法、違憲且殘酷的行政命令影響。」不過白宮發言人菲爾茲(Harrison Fields)則發表聲明譴責拉普蘭特的裁決是「公然違法的嘗試,意圖繞過最高法院反對普遍救濟的明確命令」。他指控拉普蘭特法官「濫用集體訴訟認證程序藐視法治」,並稱川普政府將「強力反擊這些失控的地方法院法官,阻撓總統當選後實施政策的企圖。」法律爭議核心在於川普1月上任首日簽署的行政命令,該命令要求聯邦機構拒絕承認父母均非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即「綠卡」持有者)的在美出生嬰兒的公民權。拉普蘭特法官在相關案件中已判定該命令違憲,並引用1898年「美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這起聯邦最高法院判決所有美國境內出生者都是美國公民的里程碑式判例,強調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明確保障「所有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者」的公民權,不受父母移民身份影響。民主黨主導的州政府與移民權益組織指出,若該命令全面實施,每年將有超過15萬新生兒被剝奪公民身份。然而,司法部則辯稱命令符合憲法,並要求法官否決原告的集體訴訟資格。值得注意的是,聯邦最高法院判決未對川普行政命令的法律實質作出裁決,僅處理程序性問題。這場關於出生公民權的法律戰,預計將隨著川普政府提出上訴而持續延燒。
川普簽署公告「禁止12國公民入境美國」 另7國受部分限制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美東時間4日晚間,以安全風險為由簽署1項公告,全面禁止來自12個國家的公民入境;另有7個國家的公民將受到部分限制。據CNN的報導,這12個國家包括:阿富汗、緬甸、查德、剛果共和國、赤道幾內亞、厄利垂亞、海地、伊朗、利比亞、索馬利亞、蘇丹以及葉門;另有7個國家的公民將受到部分限制:蒲隆地、古巴、寮國、獅子山、多哥、土庫曼和委內瑞拉。 此公告包含例外條款,允許合法永久居民、現有簽證持有者、特定簽證類別人士,以及入境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的個人不受限制。 根據1名白宮官員的說法,川普在科羅拉多州波德市(Boulder)發生反猶太恐攻事件後,最終決定簽署這項公告。據悉,他此前已在考慮此事,但1日的恐攻加速了他的決策進程。 對此,白宮副新聞秘書傑克森(Abigail Jackson)在X平台上寫道:「川普總統正在兌現他的承諾,保護美國人免受那些企圖入境並造成危害的危險外國行為者侵害。這些常識性限制針對特定國家,包括那些缺乏適當審查程序、簽證逾期居留率高,或未能分享身分與威脅資訊的地區。」 這項公告發布之際,距離川普宣誓就職第2任總統任期尚不足5個月。據悉,他在上任首日便簽署1項行政命令,要求國務卿等內閣成員編制一份「審查與篩查資訊嚴重不足,以致需部分或全面暫停該國公民入境」的國家名單。 在川普的第1任期內,他曾禁止7個以穆斯林為主的國家公民入境美國。該政策在法庭上遭遇挑戰,後由前總統拜登(Joe Biden)於2021年上任後廢除。 對阿富汗公民的入境限制,可能影響那些在長達20年阿富汗戰爭期間與美方合作的阿富汗人。由於川普政府此前簽署的行政命令暫停了美國難民接收計畫,並中止了對阿富汗特殊移民簽證(Special Immigrant Visa, SIV)持有者航班的外國援助資金,數萬名阿富汗人已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境。
美共和黨眾議員提案廢「中華台北」 官方聯絡以「台灣」稱呼
美國聯邦眾議院一群共和黨議員正提出法案,希望在溝通與文件等聯絡時以「台灣」取代「中華台北」作為正式稱呼。據美《國會山莊報》(The Hill)報導,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拜倫‧唐納茲(Byron Donalds)今(15)日草擬「美國支持台灣法案」(America Supports Taiwan Act),希望未來在官方溝通與文件等聯絡中,取消「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的稱呼,改用「台灣」(Taiwan)取代。據國會山莊報所取得法案副本,共同提案者還包括同黨眾議員麥克‧柯林斯(Mike Collins)、貝瑞‧摩爾(Barry Moore)、湯姆‧蒂芬尼(Tom Tiffany)。報導還指出,雖然美國官方立場並未承認或主張台灣獨立,這項法案仍有助台灣作為自主國家地位正常化。此前,「中華台北」的稱呼雖然曾出現在美國部分政府聯繫中,但美國極少使用這個稱呼。由於北京要求不得稱台灣,台灣駐美國華盛頓代表處的正式名稱是「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該法案沒有提到代表處名稱之後該如何表達。唐納茲等人推動這項法案目的,是要促進美國支持台灣,以此對抗中國脅迫或威脅其主權的政策。根據法案文本,該法案「譴責美國政府使用『中華台北』名稱,支持使用『台灣』,以避免英語Chinese Taipei所具有的含意,並支持採和平手段,在不受脅迫情況下,以兩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解決兩岸歧見」。唐納茲在寫給國會山莊報的聲明中表示:「即便中國聲稱擁有台灣的主權,後者仍是美國的重要戰略夥伴。更重要的是,我們須誠實面對美國人民和世界,直言不諱。」他還表示:「中華台北的名稱只不過是北京外交脅迫策略的工具。『美國支持台灣法案』採取糾正措施,與我們的夥伴站在一起,對抗中國共產黨的侵犯。」該法案給予美國各機構14天時間來更新網站和規範,但法案內有例外條款,允許美國在部分情況下仍可用「中華台北」稱呼台灣,像是在台灣以「中華台北」為名參與的國際組織中,以及在「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圖以勸說和脅迫手段控制台灣的歷史背景」時。
史書華出軌「簽保密條款仍被發現」!前妻律師團驚人背景曝 曾代李靚蕾出戰
知名網紅「盾牌牙醫」史書華因時常在社群平台分享醫療案例與時事評論而受到關注。然而他婚內出軌語言治療師張偉倩遭前妻發現後,兩人於2023年10月4日在新北地院調解處調解成立,並簽下保密條款。不過前妻的律師團對巧妙利用例外條款曝光這起外遇事件,媒體人狂讚「手法高明」。媒體人范立達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史書華與前妻早於2023年10月4日正式離婚,並針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達成調解。然而因雙方簽有保密條款,離婚內情未曾對外公開。如今事件曝光,關鍵在於保密條款中的一項例外條款。根據該條款,若史書華前妻因「侵害配偶權」向小三提告,並經法院判決、司法機關公告或第三方揭露,則不受保密協議約束,因此史書華前妻透過訴訟對象轉移,成功讓史書華的婚內出軌行為公開於世,巧妙規避了保密條款的限制。范立達感嘆,史書華前妻的律師團隊手法高明,不僅成功讓事件曝光,還在法律戰中獲得勝利。據悉,史書華前妻透過離婚調解獲得3600萬元,隨後又因勝訴小三官司,再獲得20萬元賠償,「讓史書華婚外情曝光、人設崩壞,可說是全面潰敗」。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負責此案的律師團隊,包括田欣永及陳建州,皆為民事與家事訴訟的頂尖專家。其中田欣永專精離婚、親權、夫妻財產及遺產案件,曾處理藝人許嘉容與前夫的離婚調解;陳建州則是鼎禎國際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擅長契約糾紛與強制執行案件。這支律師團隊最廣為人知的案例,莫過於藝人王力宏與前妻李靚蕾的離婚後續訴訟。他們不僅在台北地院為李靚蕾聲請相關案件,還多次發聲駁斥網路謠言,捍衛當事人權益,目前王力宏與李靚蕾的訴訟仍在法院審理中,外界持續關注後續發展。至於史書華則因這起婚內出軌案形象重挫,恐難挽回過往「醫界網紅」的光環。
王必勝轟蔣萬安要為造謠道歉 北市府:高端合約遮蔽次長忘了嗎
衛福部疾管署17日針對各界對公開高端疫苗合約疑義,逐一澄清說明,台北市長蔣萬安稱猶如「打開另外一個潘朵拉盒子」,引起衛福部次長王必勝批蔣在當立委時就曾調閱過沒有遮蔽的高端合約,是高端政治提款機提領最多的人,「是否要為造謠封存30年道個歉?」;對此,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反批,王必勝的記憶力不太好,當初衛福部所提供給立委調閱的文件,前後都是遮蔽,前後文完全讀不出來,「難道王必勝次長忘記了嗎?」衛福部次長王必勝1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蔣萬安在評論高端合約前,是否要為造謠封存30年道個歉?他表示,蔣萬安在立院擔任召委時調閱保密5年的合約並沒有遮蔽,批蔣是「高端政治提款機提領最多的人」。對於王必勝為高端議題砲轟蔣萬安,對此,北市府發言人殷瑋表示,衛福部此前多次反對公開合約,而近日高端合約的公開,相當於直接打臉衛福部、王必勝、陳時中等人長期以來的態度;民進黨執政八年,接下來還有四年將手握執政權,卻不思負責、不知反省、不願道歉,甚至「中央檢討地方、執政檢討在野」,要求當時站在國會監督立場的蔣萬安道歉,「是非可以這樣顛倒嗎」?殷瑋說,王必勝的記憶力好像不太好,當初衛福部所提供給立委調閱的文件,前後都是遮蔽,前後文完全讀不出來,「難道王必勝次長忘記了嗎?」他也說,蔣萬安當初當立委的時候,還被迫去背保密條款的例外條款,而不是王必勝所講的合約內文條款,殷質問王,「難道這個你也忘記了嗎?如果你記錯了,你需不需要出來澄清、更正、道歉呢?」
好萊塢大罷工!演員「在推特提片名」也違規 37項禁止行為曝光
好萊塢面臨63年來首次編劇、演員「雙罷工」,從全球觀眾熟悉的影、視巨星,到匆匆一瞥的臨時演員,乃至替身演員,所有16萬名美國演員工會(SAG-AFTRA)成員都被禁止進行任何宣傳、製作,甚至自錄試鏡片的行為,也讓外界好奇工會制定了哪些禁止事項。SAG把演員工作分為攝影、後製、幕後、宣傳和合約5大類,並列出各個項目中的禁止行為:·攝影表演、唱歌、跳舞、特技表演、使用攝影機、操偶、動態捕捉或表演捕捉工作·後製ADR(同步對白錄音)/Looping(對嘴配音)、電視預告和劇院預告等宣傳影片、配音、唱歌、旁白(包含語音服務,但有例外條款)、替身特技協調及相關服務·幕後替身工作、照片及樣貌替身、試衣及試裝與試妝、排練及鏡頭測驗(camera test)、掃描、面試和試鏡(包含自錄片)演員在推特提及作品也違反罷工協議。(圖/unsplash)·宣傳巡迴表演、個人露面、採訪、出席大會(如聖地牙哥動漫展)、粉絲見面會、出席藝術表演相關節慶活動、座談會、首映及放映會、頒獎典禮、中介、錄Podcast、在社群宣傳、展示工作室、供你考慮的活動(For yourconsideration events)·談判/簽訂/同意合約未來的履行表演協議、與協議相關的商品推銷的新協議、創建及使用數位複製,並包含重複使用過去的數位複製、在熱門作品或其相關預告及額外內容的表演服務SAG認為實體及串流片商並未給予演員應有待遇,以及擔憂AI恐讓演員喪失數位肖像權。影星麥特戴蒙在罷工生效前,以「快閃宣傳」《奧本海默》方式支持罷工,同劇女星艾蜜莉布朗也說,會跟所有演員一起度過難關。
染血山豬財1/年宰百隻山豬賺翻獵人成英雄 滿地刑具全山生靈陪葬
山豬吊和捕獸鋏被《動物保護法》公告禁止多年,但此類刑具反而更加氾濫,獵人們打著「守護農民、清除害獸」大旗濫設陷阱,並將捕捉到的山豬宰殺牟利,在「野味」價格節節攀升下,越來越多獵人逐利而來,台灣山區也被這些殘忍陷阱攻占,在慘烈的無差別攻擊下,袋鼠犬(僅剩2條後腿的狗)、缺腳猴和斷掌黑熊成為山間的「另類風景」,動保團體則期望修法,別再有更多無辜生命受害。據了解,捕獸鋏和山豬吊攻擊力極強,動物們一旦落入陷阱便「非死即傷」,又以山豬吊更為殘忍。山豬吊「名符其實」,動物一旦誤入陷阱便會遭高高吊起,想要掙脫反被越纏越緊,倘若沒有人為鬆綁,往往得等患處潰爛壞死,最終成為白骨後才能「自然脫落」,也因此類工具過為殘忍,動保法早在2008年和2020年就已明文禁止。獵人們聲稱是為了抓捕山豬而設立陷阱,但山豬吊和捕獸鋏在山區進行無差別攻擊,也害全山生靈同受傷害。(圖/翻攝臉書)但「禁止」不代表絕跡,各地動保志工發現捕獸夾和山豬吊至今仍氾濫於台灣山區,獵人在林野間濫設陷阱,聲稱山豬大舉進攻破壞莊稼,他們打著「守護農民、保衛農產」旗幟,並以《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1條的例外條款為護身符,在網路上得意宣揚自己的「戰績」,卻對同受荼毒的滿山生靈視而不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1條規定,「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的動物得予以獵捕或宰殺,即使林務局早已公開表示山豬吊不得製造販賣,第21條的緊急情況也必須使用合法獵具,且「只能在農地周遭設置」,而非滿山遍野設置陷阱,獵人們仍猖狂曲解法律,更聲稱動保人士拆除山豬吊的行為是在「竊盜」,囂張行徑也讓動保人士懷疑他們是否別有用心。 「山豬肉這麼好賺,有人警察退休後來做,賺到的搞不好比他在職都高。」不願具名的動保人士表示,山豬肉可說是實打實的「無本生意」,獵人們自抓自銷,相較於每「公斤」平均80、90元的一般豬肉,山豬肉每台斤可到350元,且「價格自己說了算」,獵人們近年還以疫情、萊豬進口、原物料和油錢漲價為由屢屢調漲山豬肉價格,其利潤之高讓人難以想像。記者調查,山豬每頭平均動輒上百台斤,成年公豬更有可能破200台斤,倘若以每斤350元計算,一頭山豬的價格便高達普通上班族一個月的薪水,而該名警察獵人今年至今已抓到81隻,粗估光是賣豬的收入便可達到7位數,他更把山豬吊研發改良成殺傷力更大的「彈簧鞭」販售,將山豬事業擴張成「產業鏈」大賺一筆。所謂殺頭的生意有人做,其他人發現獵山豬可以贏得美名,更能賺得盆滿缽滿而紛紛加入「除害獸」的行列,但他們沒有依照法規將捕獲的野生動物繳回主管機關,網路上更有人專賣「小山豬」,並主打「易養活、好配種」為賣點,種種行徑都讓人懷疑他們捕山豬的真實目的。獵人們打著保護農產旗幟獵捕山豬,實則將捕到的山豬販售牟利,連小山豬都成為商品。(圖/翻攝臉書,CTWANT合成)「我們曾經檢舉過私宰,中央、地方都檢舉過了,但沒有一個單位受理。」另名動保志工薇薇(化名)無奈表示,志工們曾以獵人在臉書販售山豬肉的貼文當作證據檢舉,卻得到「要拍下宰殺全過程才能成案」的回應,官方的消極態度讓他們連連搖頭,希望相關單位能強勢執法,別讓無辜動物跟著陪葬。南投縣府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表示,2、3年前便已接獲台21線道的情資,所內人員前後也去調查過十多次,並與當地林務局巡山員共同調查,但獵具多放在人煙稀少的獸徑,目前未發現山豬吊和捕獸鋏陷阱,而防治所也會持續找當地里長溝通,向居民宣導動保觀念。防治所強調,違法設置獵具會有1萬5000元到7萬5000元的罰鍰,倘若造成動物重傷或死亡,還要面對2年以下徒刑和200萬元以下罰金,若農民有保護農產品需求,農業主管機關有針對電網的補助,期望能在動物保護和農民生計之間取得平衡。
夾傷遊客怎麼辦!動團要求全面禁用捕獸鋏與山豬吊
「還好我是志工,我會解開(陷阱),要是夾到一般人,後果不堪設想!」愛狗人士陳小姐心有餘悸地說。今年4月,就在汐止五指山,陳小姐的腳被金屬套索陷阱(俗稱山豬吊)纏住!今天她跟來自全台的動保團體一起到行政院門口,高呼口號要求行政院將擱置近兩年的「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條文,儘速送交立法院審議,終結殘忍金屬陷阱對動物造成的巨大痛苦與傷亡。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姜怡如執行長指出:現行「動物保護法」雖然已禁止獸鋏之使用、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多年,但問題在於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例外條款,以致獸鋏、山豬吊仍未在台灣山林絕跡。動保團體表示,捕獸鋏、金屬套索陷阱(俗稱山豬吊)等無差別性、帶有強大殺傷力的獵具,傷害野生動物及犬、貓等,甚至是保育類動物的案件層出不窮,多起黑熊斷掌、獼猴斷手、犬隻斷腿、黑面琵鷺與石虎傷亡等案例,在在都顯示台灣捕獸鋏、山豬吊的氾濫與失控。愛狗人士陳小姐今年4月在汐止五指山,腳被陷阱纏住!她呼籲政府要重視問題的嚴重性。(圖/黃鵬杰攝)更殘忍的是,設置陷阱者並不會固定時間查看是否有動物被捕,導致動物被活活餓死、渴死的狀況時有所聞,有些案例是動物基於求生本能,會嘗試掙脫陷阱,導致自行扯斷或啃斷自己肢體的情況屢見不鮮。動保團體抗議活動結束前,行政院由經濟能源農業處副處長林煌喬出面接受陳情,並承諾法案最慢兩個禮拜送出到立院審議。
「史上最慓悍打房」三大爭議涉及違憲 法學界狂轟平均地權條例修法
內政部強力主導修法平均地權條例,子法尚未出爐,但法學界已餘波盪漾,多位學者專家認為爭議最大的修法重點,包括:禁止私法人買房、禁止預售屋轉售讓與、炒房者處以最高5,000萬元高額行政罰等,三者都涉及違憲,遭到多位法學界學者專家狂轟。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今(8)日在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謝哲勝主持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合憲性審查研討會」中,針對私法人購買住宅原則禁止例外許可且限制轉讓年限指出,這次修法禁止私法人買房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爭議非常大,涉及違憲,也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立法。呂丁旺表示,此次修法禁止私法人買房,若公布實施,將造成系統性風險,首先,會衍生公務員貪瀆風險,第二,更超出行政審查合理負擔,1年365天扣掉假日後的工作天,教公務員1天能審查幾件,「本來私法不動產的買賣,弄到最後變成公法審查,靠么!這樣下去房地產市場一定蕭條,最後誰受害,大家都得承擔代價!」建議應改採「原則許可、例外禁止」較合理。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系主任及教授許義寶指出,限制私法人買房,造成自然人、法人權利不對等,是違反平等權;禁止買房是違憲;在憲法第23條,則是違反立法比例原則;審查許可制的行政裁量權,給予空白授權,為粗糙的不完整政策,因此上述四大理由,支持並肯定呂丁旺的見解,認定採「原則許可、例外禁止」原則。對於禁止預售屋轉售讓與、違反者最高處以300萬元方面,台灣法學基金會副董事長、真理大學教授林家祺表示,母法罰則缺乏授權目的、範圍、內容的明確授權,顯然不符合憲法依法律限制人民之法律保留及明確性原則,有違憲疑慮;其次,這是我國首度以立法方式,禁止並處罰人民合法移轉財產,並直接以立法介入私人的私法自治領域,在尚未採取抑制不動產炒作的三大政策工具之前,就逕行採取禁止轉讓的終極手段,已不符合憲法23條的比例原則。林家祺主張,雖然有例外條款,但將徒增行政機關的查核、提高其審查困難度,增加行政機關的行政負擔。建議不應以禁止人民轉讓交易並課以巨額罰款的裁罰方式,來達到抑制不動產不當炒作,而是採取融資、租稅、資訊透明公開三大工具,來達到壓抑炒作的目的。對炒房者處以最高5,000萬元罰款,雲林科技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表示, 法律應該要保護人民,但本次修法對「炒房」的定義,仍然沒有明確標準、缺乏預見性,民眾不知道該怎麼遵守;甚言之再用重罰以及可以不負責任的檢舉制度,更是侵害人權、造成胡亂檢舉,徒惹不動產交易更多糾紛。再者,平均地權條例的修法,讓地方主管機關有高達5000萬的裁罰權。且地方主管機關並無法建立清楚的調查、行政起訴、審議的內部分工,也不熟悉聽證式的案件裁決程序。中央主管機關目前看起來也沒有要制訂一個清楚合比例的裁罰基準。楊智傑表示,在母法欠缺各項配套下,未來處以5,000萬元裁罰權若交由地方主管機關,則屬違憲設計,恐有濫權之虞。在此情況下,應還是交由內部程序制衡,並回歸到保障較為完整的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管理炒房行為,才符合人權保障。
棄保開打1/黃珊珊蔣萬安圍攻疫苗門 操作高仇恨值陳時中出局
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國民黨蔣萬安與民進黨陳時中,確立台北市長選戰「三強鼎立」,陳時中身陷「疫苗門」風暴,就連前總統陳水扁都不客氣地出言撻伐,印證陳時中的「仇恨值高」並非虛言,當然黃珊珊和蔣萬安也沒放過機會,擴大檢視陳時中防疫指揮官任內施政,企圖藉此撕開疫苗門機密破口,化身在野選民的共主,順勢操作棄保對決。「疫苗門」吵得沸沸揚揚,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爆料,他曾在立院機密會議中見到過疫苗合約有「例外條款」,並援引要求衛福部公開資料,但陳時中迄今未詳細說明,高端疫苗每劑單價也仍是絕對機密。衛福部更鐵了心,即使立委洪孟楷詢問衛福部「疫苗保密期限」究竟多久,也只得到「保密期限也是機密,不能公開」,惹得一旁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也看不下去,大酸陳時中「疫苗若沒買貴、單價早公開了」。「不能公開者都有鬼」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蔣競辦發言人李德維表示,疫苗門已經讓陳時中大傷,昔日陳時中是防疫指揮官,媒體或民眾為了防疫都不願招惹指揮官陳時中,對於凡事遮蓋只能隱忍,如今陳時中是市長參選人,是選民公僕,卻還繼續訓令民眾「不公開疫苗單價是為大家好」,市民怎能忍受,照陳時中的邏輯,陳時中又何必主張大巨蛋資料公開透明呢?「陳時中最令人錯愕的是,出問題他都說負責,但最後不僅沒下台、還去追逐更高官位,替政務官『負責』改寫下新定義」,前北市長郝龍斌感嘆地說,陳時中昔日曾說萬華是「疫情破口」,萬華人在疫情期間健保被註記,他的萬華老朋友們都說,許多人可能已經忘記,但萬華人不會忘,那些在疫情期間不幸死亡的八百多位北市民家屬,也不會忘。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日前參加萬華區環南市場普渡活動,陪同的環南市場自治會長林聖東表明支持「會做事的人」,讓陳時中聽得很開心。(圖/黃耀徵攝)郝龍斌質疑,之前疫情爆發時,陳時中力挺高端疫苗,台灣甚至有段時間只有高端疫苗可打,陳時中去年7月19日更曾誇下海口,指一年內高端就要取得美國疾管署認證,還一口氣買了500萬劑,結果迄今只消化200多萬劑,用不完的面臨銷毀,這些浪費的錢該算誰的?也難怪民眾會關心,高端疫苗的單價及決策過程真要等到陳時中活到100歲時才能公開嗎?「選戰三腳督的特性就是投票結果難精準預測,候選人最後就算只贏一票也是贏,候選人避免被棄保,槍口會不約而同瞄準『仇恨值最高』者打」,熟知北市選情的知情人士說。該人士舉例,上屆北市長選舉,就是因選務瑕疵,電視已開始轉播開票,選民卻還陸續投票中,挺綠選民最後關鍵發動棄保,導致選舉結果丕變。如今,陳時中因疫苗門,仇恨值雖仍居參選人之冠,但陳時中仍堅決不讓疫苗門真相曝光,表面上看,主攻陳時中的蔣萬安看起來像是吃癟,但藍營內部有看法認為,「三腳督」各方原本就咬得就很緊,陳時中悖離一般民眾對國會監督認知的堅持,已讓許多民眾覺得被挑戰、被激怒,就看誰才能「對治」他,這一點對於一直遭對手大酸只懂「溫良恭儉讓」的蔣萬安而言,其實也是一個讓更多選民認識他的加分機會。衛福部表明近期不會再採購高端疫苗,因此在野黨立委認為公布高端疫苗單價應無機密問題,但陳時中卻仍以「萬一有一天高端要賣到國外怎麼辦」拒絕公開,民眾質疑陳難道自以為是高端員工?(圖/報系資料庫)
一句話看透疫苗合約遮蔽塗黑 蔣萬安競辦痛批陳時中長期藐視國會
台灣採購疫苗單價能否對全民公開,究竟有沒有被保密30年,前防疫指揮官、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及指揮中心說法反覆。蔣萬安競選辦公室副發言人蕭羽耘今天也說,據陳時中媒體受訪內容,他已承認保密協議有解密用的「除外條款」。此舉無異證實,這一年多來,陳時中聯合衛福部「長期藐視國會」,就算立委在調閱小組多次明確要求「完整公開」遮蔽內容,但陳時中就是不願意,蔣競辦只想問,陳時中迄今拒絕公開疫苗單價的作法,難道就是陳時中口口聲聲講的「好棒的政府效率」?蔣萬安競選辦公室指出,面對「疫苗門黑箱」,陳時中總是說「立院調閱小組開過很多次會」,但是當蔣萬安在機密會議中,以立法委員身分,引用機密條款的「除外條款」,要求陳時中公開塗黑遮蔽三分之二的合約內容時,陳時中和衛福部不知什麼理由從未正視,還要瓜田李下堅持將合約封存30年。蕭羽耘抨擊,去年2月、3月間,執政黨在買不到BNT疫苗,且得知AZ產能有問題的時候,採取的動作,居然不是積極購買莫德納,而是押注在當時各項數據尚未完備的高端疫苗,讓絕大數尚未接種疫苗的人民,冒著極大染疫風險空等。蔣競辦指出,回顧疫情在去年5月19日提升全國三級警戒,當時疫苗施打率奇慘無比。鴻海、慈濟等民間團體接力協助捐贈,時任指揮官的陳時中還曾酸永齡、慈濟拿不到「原廠授權書」,閣揆蘇貞昌也配合唱衰,用「疫苗跟口袋裡的錢不一樣」諷刺想捐贈BNT疫苗的民間團體,刻意刁難卡關。但最後民間團體克服萬難採購成功,不僅合約公開透明,疫苗到貨速度還比政府快。蕭羽耘質疑,若民間團體當時未出手相助,按照陳時中口中的「政府效率好棒」,當5月19日三級警戒響起後,「隔了整整三個月,高端才胡亂問世」,競辦想問,難道是陳時中真是為了高端疫苗不惜犧牲國民健康?蕭羽耘表示,陳時中曾說高端疫苗全部到期日約是6、7月,而據指揮中心8月中旬公布,仍有超過174萬劑庫存量,蔣萬安競辦要請教陳時中,價值落在大約14億新台幣的高端疫苗,是要浪費公帑直接銷毀,還是要冒險延長保存期限、讓更多民眾再接種?難道這就是陳時中的政府效率?果真如此,真讓台北市民不敢恭維。蔣競辦還說,最近常看到陳時中一被問到「疫苗門」相關問題就動怒,奉勸陳時中應盡早解開疑雲,就不會走到成日被在野黨、台北市民及全國人民追著「解謎」的窘境,既然疫苗合約已經有解密的「例外條款」,國會想要瞭解疫苗單價、監督買疫苗的錢有沒有花在刀口上,陳時中還是快點對立委公開疫苗採購合約吧。
疫苗採購價格爭議不斷! 王必勝說重話:政治請不要干涉防疫作業
疫苗保密爭議未平,面對外界頻頻詢問疫苗採購價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表示,公布了代表違約,這是很嚴肅的問題,目前正在和各廠商採購次世代疫苗,「如果沒有誠信,採購可能會不順利,受害的是我們!」他更嚴肅表示,指揮中心應該是要中立、不分黨派,希望政治盡量不要干涉防疫作業。新冠疫苗採購資料封存30年爭議不斷,王必勝日前大動作對外說明疫苗採購,又遭外界質疑是為前指揮官陳時中護航。王必勝今天接受「鏡新聞」專訪表示,政治和選舉應該是盡量不要干涉防疫作業,畢竟這是牽涉到全民健康,如果公布代表違約,這是很嚴肅的問題。王必勝透露,據他了解,好幾家疫苗公司都是希望整個合約保密,我們基於國會要求跟對方說要調閱,這已經是例外條款,有些公司不接受,也有的公司說必須遮蔽哪些部分,這些都是對方提出來的,能夠讓立委調閱的地方,都已經讓他們看了,但還是要尊重簽約這件事。王必勝數度強調,指揮中心應該要中立、不分黨派,因為這是「全民的指揮中心」,這個分際一定要注意;如果有一些指涉,影響到民眾對指揮中心的信任,以及對廠商的和誠信,自己就必須出來說明,尤其目前正在緊鑼密鼓地採購次世代疫苗,如果沒有誠信,採購可能會不順利 ,受害的也是我們。對於國民黨指控疫苗資料保密30年是黑箱,王必勝強調,並不是封存30年,而是公文保存期限為30年,那是承辦人依「機關共通性文件保存年限基準」做的判斷,依據公文的重要性去判斷要保存幾年。至於何時可以公開疫苗採購資料?王必勝表示「很簡單!」根據每一個疫苗合約,保密期限到了就可以公開。
「疫苗門密會」僅兩種選項 巧芯籲時中停止「情緒勒索」
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今天指出,衛福部將疫苗採購價列為機密封存30年,引發輿論譁然,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從一開始反嗆,「世界上有哪個國家公開」?結果外界陸續查出許多國家採購疫苗單價都公開後,陳時中又改口反問「公開疫苗單價對社會有何好處」,還說蔣萬安要求公開透明是「選舉選瘋了」「不滿意後年去選總統啊」。徐巧芯痛批,「疫苗門」全民關心,民進黨可不可以別再像詐騙集團,陳時中可不可以別再像頂尖業務「騙人臉不紅氣不喘」「理直氣壯還罵人」,還對民眾「情緒勒索」,要公開疫苗單價就趕快公開。徐巧芯解釋,面對國人要求公開疫苗採購單價,陳時中過去兩年都總是以「公開會導致買不到疫苗」拒絕公開,很像是「情緒勒索」。但她要問,各國都已陸續不打AZ疫苗,政府應該不會再買AZ疫苗,合約及每劑單價當然能公布。另外,陳時中當初想買BNT「沒買到的那份舊合約」,既然沒買到,合約已失效,理應公開。其次,高端是國產疫苗、沒聽說哪國想買,還拿納稅人補貼,衛福部有責任立即公開,讓國人清楚瞭解。徐巧芯今天接受網路節目「誰來早餐」訪問時指出,「疫苗門」的起源,是因陳時中先嗆聲,只要他當選台北市長,「大巨蛋」過去所有會議紀錄、工程價格全部「公開透明」在網路上炸鍋,網友紛紛「敲碗」,請陳時中先公開疫苗採購價格及3+11是否為疫情破口的會議紀錄。徐巧芯說,陳時中一開始回嗆「3+11會議記錄都在監察院」,但監院沒幾天就公開調查結果,指衛福部根本沒有3+11會議記錄。至於疫苗採購單價,最早是立院發現審計部決算報告指衛福部將疫苗單價保密30年,其實與蔣萬安陣營無關,但陳時中後來雖改口說「是保存30年不是保密30年,資料期限保密越久越好」,隨即有立委發公文問衛福部「保密期限究竟多久」,衛福部卻仍以「機密」為由,連保密期限都拒絕公開,到底是「保存」還是「保密」,沒人看得懂。徐巧芯問,審計部負責審核各部會預算是否認真執行預算,如果連審計部都看不到疫苗價格,請問該如何監督衛福部、如何查帳?陳時中後來還反嗆蔣萬安,如果當初立院開機密會議、組成調閱小組,如果覺得疫苗合約中的單價被遮蔽,「怎麼開會當時不抗議」?但事實卻是,蔣萬安雖是召委,但當時綠營立委人數佔絕對優勢,綠委給的選項就是兩種,A,機密會議看合約塗黑版B,散會。徐巧芯說,蔣萬安身為弱勢召委,只能求全選看「合約塗黑版」,但蔣萬安還是認真看出合約保密條款明明有列「例外條款」,國會監督不算違反保密,而且當場就要求援引、公開透明,為何民進黨立委到現在都不正面回應「合約究竟有沒有例外條款」?有沒有要求援引、善盡國會議員監督之責,卻仍用抹黑蔣萬安、當成是規避「疫苗門」監督理由?難道真以為機密會議不能錄影「就算抹黑也死無對證」?徐巧芯指出,陳時中後來不僅改口,疫苗單價可隨時公開「是保存30年不是保密30年」,那她也要呼籲陳時中「選期不如撞日」「今天就公開」,從口罩、疫苗、快篩等防疫物資,迄今只見慈濟、永齡基金會等民間團體捐贈的疫苗價格公開透明,其餘都是機密,也難怪外界質疑,衛福部是不是用很貴的價格購買高端疫苗,才不願公開疫苗單價,衛福部官員雖一再保證「依切一法辦理」,但難道官員說話,國會及民眾都只能聽話相信、不能監督?
痛批民進黨疫苗採購打烏賊戰 蔣萬安反擊5問陳時中
疫苗採購黑箱爭議持續延燒,嚴重衝擊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綠營近日展開反攻直指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曾擔任疫苗採購調閱小組召集人,且有媒體報導稱蔣同意遮蔽相關資訊;對此,蔣萬安競選辦公室今(23)日提出「5問陳時中」,並指在綠委席次佔立法院多數的狀況下,若不讓步妥協,恐怕無法成立調閱小組,更是連一張合約都看不到,也稱解密的主動權就在蔡英文政府手上,民進黨與其四處抹黑打烏賊戰,何不直接公開合約?蔣萬安競選辦公室提出「5問陳時中」,第一,衛福部及民進黨是否曾反對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第二,如果在野黨不同意衛福部遮蔽部分資訊,執政黨是否根本不同意成立調閱小組?第三,是誰將提供給立委的合約資料塗黑?難道是蔣萬安自己塗的嗎?第四,蔣萬安在會議上引用合約中「例外條款」要求提供完整的關鍵資料,衛福部為何拒絕?第五,陳時中喊公開透明,可不可以現在就公開合約?蔣辦也還原成立疫苗採購調閱小組的完整過程,指出當時立法院跨黨派要求成立調閱小組時,不斷遭受阻力;衛福部還推稱有「保密條款」,拒絕提供資料,因此在綠委席次佔多數的狀況下,在野黨若不讓步妥協,恐怕無法成立調閱小組,更是連一張合約都看不到,「但絕非允許一張紙遮蔽掉1/2甚至2/3」。蔣辦指出,去年10月20日出席「疫苗採購調閱小組」會議的15位立委中,僅有5位是國民黨籍、9位是民進黨籍;國民黨在人數上屈居劣勢,連會議節奏都無法掌控,活生生見證民進黨用多數暴力躲避國會調查。蔣辦表示,當蔣萬安發現衛福部為了躲避調查,將原始合約大量塗黑遮蔽後,在一場調閱小組秘密會議中,蔣萬安即以國際商務律師專業,發現合約中有保密條款的「例外規定」,當場就要求衛福部循「例外規定」將合約資料解密,衛福部卻支吾其詞,不願提供未遮蔽塗黑的合約,讓民眾更懷疑深究想遮蔽什麼?蔣辦進一步提出,疫苗採購合約中的「例外規定」有註明,只要當地政府、法院或主管機關有調查需求,就可以將合約解密;解密的主動權就在蔡英文政府手上,民進黨與其四處抹黑打烏賊戰,何不直接公開合約?
怪立委不用功?蔣萬安再嗆陳時中 問疫苗合約保密條款是否有「例外規定」
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引用審計部報告指出,衛福部採購疫苗資料已經被列為機密、最高保密期限是到民國140年才會解密,質疑到時候陳時中已經100歲了,立委也已經選過八屆,就算資料解密後證實有弊端,立委再調查也已超過刑法追溯期限,痛批行政部門嚴重侵害國會行使監督權限,時任防疫指揮官及衛福部長的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陣營則強烈反擊,堅持相關作為都是為確保台灣買得到疫苗,甚至還像在野黨喊話,「別當個無理取鬧的巨嬰」。對此,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今天表示,對於立院去年召開機密會議,調閱衛福部採購疫苗相關資料的過程,他就是疫苗苗調閱小組召集人,最清楚整個調閱的過程、開會的情形,也只有實際有參與秘密會議的委員,才了解當時開會情形。蔣萬安說,當時立委討論該如何調閱疫苗資料的時候,執政黨就藉由人數優勢,一直阻擋疫苗調閱小組成立,國民黨立委積極、努力一直要求成立,但民進黨立委在相關審查作業要點上面,仍百般的刁難。最後在野立委要求一定要完整公開相關採購合約,他們還是阻撓;所以因民進黨堅持有保密條款,要經過遮蔽,國民黨立委才退一步表示「先把文件送來再來看」。蔣萬安說,他當時就發現,疫苗採購合約保密條款裡面,其實有例外規定,只要是買方國家所規定的法定事項,包括政府、國會要監督等買方國家法律有規定的部分,就能公開詳細資料,不算洩密,寫得非常清楚。在他看到有例外規定後,也當場提出,要求衛福部引用保密條約的「例外規定」,提供國會完整公開的相關疫苗採購合約,但是陳時中支支吾吾、不了了之,最後也沒有結論。蔣萬安也反問陳時中,既然已經質疑他(蔣萬安)「為何去年不抗議(合約資料塗黑),當時沒抗議就是失職!」,那麼他也要問陳時中,為何疫苗合約保密規定有例外條款,他在秘密會議中就已要求引用,公開完整合約資料,陳時中卻不同意「這部分他們為何故意不談,堅持送過來的合約文件都是塗黑遮蔽,這叫什麼公開透明?」蔣萬安強調,其他國家政府都有向國會完整報告,民間團體如鴻海、慈濟等也都有公開相關資料,為什麼陳時中就是不敢公開疫苗採購合約,完全做不到他常常要求別人的「公開透明」?他要求民進黨政府,儘速向國人清楚說明採購的過程,包括採購價格、到貨數量、到貨期程等,供外界檢視,「為什麼要遮遮掩掩,把它封存30年,這是讓人民最不滿、最憤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