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
」 家暴 保護令 北院 羈押 新北
家暴宏泰主席林鴻南又跟蹤女員工 「千億豪門媳」違反保護令遭起訴
宏泰主席林鴻南與妻子王婉玲結褵多年,但雙方近年感情不睦,正進行離婚訴訟,林鴻南2025年指控王女家暴而申請保護令,台北地院同年3月核發通常保護令,王1月在路上巧遇集團李姓員工,認為李女是林小三而一路尾隨至宴會場所,發現林也在後大聲咆哮,更在住處裝設監視器監控林男,檢方認為王違反違反《家暴法》,20日依2罪起訴王女。王女原為林鴻南公司的特別助理,雙方結縭20多年,但近年感情不睦、互相提告,糾紛屢屢登上媒體版面,王指控林婚後長期外遇且對她家暴,林則反咬王長年酗酒並施暴,雙方目前正對簿公堂、訴請離婚。而林鴻南指控王在夫妻關係期間對他家暴並申請報護令,台北地院在2025年3月26日核發通常保護令,規定王不得對林男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亦不得進行騷擾、接觸、跟蹤等非必要聯絡,有效期間為2年。但2026年1月24日晚間,林委託李女到家中拿酒,並送到松山區某宴會會館,王女發現後情緒失控,認為對方是丈夫的外遇對象而上前理論,更一路尾隨對方到餐廳,見林在現場後更大聲咆嘯,林男報警處理,王才被警方強制帶離。2月2日,王女還在住處裝設監視器,刻意對準林男住處拍攝以監控林行蹤,林向松山警分局提出告訴,全案於20日偵結,檢方認為王女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違反保護令2罪,依法起訴,並請求法院分論併罰。
母親節悲劇!7旬翁掐死妻昏迷 疑金錢分配爆衝突
北市大安區9日晚間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事故。有女子晚間因聯繫不上雙親,前往雙親家中查看,孰料一進門卻發現雙親倒臥在床上,母親已明顯死亡,父親則殘存氣息,嚇得緊急報警處理,並將父親送醫治療,而父親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治療中。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76歲的周姓老翁與其74歲的黃姓配偶結褵多年,但雙方長期因金錢分配問題發生爭吵,黃姓女子去年因不堪老翁長年辱罵,一度怒報警申請保護令獲准,去年間老翁也疑似均有遵守保護令內容,不再對妻子進行言語辱罵。孰料,9日晚間女兒疑似想回家過母親節,卻遲遲無法與雙親連絡上,進門後卻驚見雙親倒臥在床上一動不動,母親脖頸間有明顯勒痕,已明顯死亡,而父親則尚有一絲氣息,被緊急送醫治療。據了解,警方今年度均未獲報黃女通報相關家暴紀錄,惟老翁至今仍在加護病房中,目前尚無法釐清具體原因。全案後續也將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已釐清相關案情。
新北蘆洲4旬男尾隨女高中生 外婆、里長制止反被打到鼻骨斷、內臟破裂
新北市蘆洲區28日下午發生一起跟蹤、暴力事件,一名18歲李姓女高中生放學回家時,遭到41歲游姓男子尾隨,嚇得打電話給72歲的律姓外婆求救,沒想到游男竟出手攻擊外婆,就連上前制止的69歲信義里郭姓里長也遭毆打,造成2人受重傷。警方獲報到場逮捕游男,訊後依重傷害罪、跟騷、性騷擾等罪嫌送辦,並建請羈押、聲請保安處分,也將對游男核發書面告誡,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說明,這名李姓女高中生在下午4時放學返家,發現遭到游男跟蹤後,趕緊致電外婆求助,外婆下樓到社區門口等候,並上前制止其尾隨行為,卻遭游男施暴。警方表示,郭姓里長見狀上前,也遭游姓男子攻擊,所幸有其他目擊民眾合力壓制游男並報警,員警獲報立即到場處理,將游男上銬逮捕,帶回警察局詢問。律姓外婆被送往新光醫院救治,確認有臉部瘀傷、雙眼受傷、鼻骨斷裂、雙臂擦挫傷及肝臟破裂等傷勢。郭姓里長則是右眼瞼撕裂傷、右眼鼻淚管斷裂,目前在台北馬偕醫院住院觀察。警方提到,游男涉嫌重傷害罪、傷害罪、跟蹤等罪,將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聲押、保安處分。針對游男涉及跟蹤騷擾防治法之行為,蘆洲分局已核發書面告誡,並協助被害人聲請跟騷保護令,李姓女高中生提出性騷擾申訴,警方已依規定受理。蘆洲分局指出,後續將加強該路段巡邏頻率,並呼籲民眾若遇疑似跟蹤或騷擾狀況,應立即向警方尋求協助。
NONO性侵案「二審駁回上訴」!維持2年6月徒刑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捲入性侵指控風波,案件歷經偵查與二審審理後,高等法院今(23日)稍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的結果。檢方原先認定他對6名女子犯下性侵相關罪行並提起公訴,但法院審理後,僅認定其中1次強制性交未遂成立,其餘部分未獲採信。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2023年5、6月間,台灣#MeToo運動從社會各界延燒至演藝圈,直播主網紅「小紅老師」當年6月表示,已整合多名受害女子的指控並向檢方提告。檢方隨即展開調查,台北地檢署於同年8月指揮搜索NONO住處,並查扣手機、筆記型電腦等相關證物。訊後,檢方諭令以50萬元交保,同時核發保護令,禁止其接近或騷擾被害人。整起事件中,共有10人提出告訴,案件曝光後亦引發輿論譁然。在偵查階段,台北地檢署認為其中3名告訴人的指控因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其餘7名被害人的部分則因管轄權移轉至士林地檢署續行偵辦。士林地檢署於2024年5月完成偵查,認定NONO利用藝人身分與知名度,於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以介紹工作或錄影後邀約吃消夜為由,將被害人帶至住處、飯店或車內等私密空間,進而實施性侵或猥褻行為,甚至在過程中說出帶有性羞辱意味的言語。檢方認定其共侵害6名被害人,涉及7項罪名,據此提起公訴。然而,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未完全採納檢方指控,僅就其中一案認定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6月徒刑。對於此結果,多名被害人認為量刑過輕,遂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高等法院於去年10月首次開庭,NONO出庭時仍維持一貫低調態度,身穿白襯衫與黑長褲並配戴口罩,對媒體提問不予回應。最終,高院認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外,NONO尚涉及另1宗案件,內容為涉嫌對2名女子進行性侵與猥褻。該案最初由士林地檢署作出不起訴處分,但經被害人聲請再議成功後,案件被撤銷並發回續查。士檢於去年8月重新偵查後,改為提起公訴,目前該案仍在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中,尚未作出判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朱宇謀被爆伸狼爪10人受害 林倪安現場連線揭真相
林倪安近日指控與男星朱宇謀交往期間遭劈腿,男方不僅私生活混亂,甚至曾對多任伴侶施暴,還涉及酒駕等行為。今(8日)林倪安公開露面,說明兩人交往細節,並在現場打電話給其中一名受害者,該名受害者稱酒後險遭對方伸狼爪,好在她及時清醒把男方趕走,而她身邊也有類似事件,並非僅此一次。林倪安當場打電話給受害者。(圖/蘇聖倫攝)林倪安透露,自己與朱宇謀是大學時期的學長、學妹關係。她坦言學生時期就曾聽男方說過「每個女生的保存期限只有一年」。雖然早知道對方過往感情觀,但認為彼此年紀漸長,還有20年的情感基礎下,對方不會對感情不忠。怎料雙方從去年8月交往同居,短短8個月感情就畫下句點。她先前在網路上揭露男方惡行,因已封鎖對方,朱宇謀便透過共同友人試圖聯繫,表示願意支付4個月租金作為補償,希望她不再對外發聲。不過林倪安透露,事件曝光後有約10名受害者找上門,身分包括女歌手、女網紅、綜藝節目通告藝人及模特兒等,讓她更加堅定站出來發聲:「讓我覺得你應該要尊重女生,不可以對女生做出這樣的行為。」林倪安更在現場打電話給一名受害者。對方表示,她在某次私人聚會喝醉,朱宇謀趁機試圖脫褲,對她做出不當行為,所幸她及時驚醒,要求對方離開。該受害者更表示,身邊有其他朋友受害,指出朱宇謀不僅在聚會場合對女性有肢體騷擾行為,還曾試圖把女性帶回住處,出現強行擁抱、親吻等舉動,時間點分別在去年12月、今年1月與3月,且與林倪安的交往期間重疊。受害者也直言:「我們所有人都不知道他有女友,他號稱單身,大家都想幫他介紹對象。」此外,林倪安已申請保護令,因尊重警方調查,暫不對外公開細節。她也表示將提出求償,但對金額相當低調:「我只希望他把家裡的東西實支實付。」針對朱宇謀揚言提告,林倪安回應:「基本上沒有誇大或不實訊息,都是有經過查證跟日期的核對。」
失控少年停車場暴打全家!違反保護令再出手 父母弟全掛彩送醫
台中市西屯區昨天下午發生一起家庭暴力事件,一名15歲少年在停車場內情緒失控,毆打父母及弟弟,造成3人受傷送醫;由於少年過去已有家暴紀錄,且父母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違反規定,警方依法送辦,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台中市消防局勤務中心是在昨(6)日下午3時13分接獲通報,指西屯區市政北六路與惠來路二段附近停車場,有傷者需救護,趕抵現場後發現,發現係一名少年對家人施暴,47歲父親右眼下方撕裂傷、頸部抓傷及手部挫傷,47歲母親與12歲弟弟則有臉部傷勢,所幸3人意識清楚,經初步處置後送醫治療。轄區六分局員警指出,動手的15歲少年未受傷,當場被帶回派出所調查;警方查出,少年過去曾對父母施暴,家長也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構成違反保護令情事。全案訊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經值班法官訊問後,認為責付顯不適當,裁定將少年收容,以防再生危害。
趙駿亞家暴遭判2月再賠51萬 吳婉君吐心聲:拒絕被消費隱私
八點檔女星吳婉君2025年3月遭前男友趙駿亞施暴,透露兩人交往期間就遭受男方持續的言語暴力及情緒勒索,事後她也到醫院驗傷並向警局報案,提告傷害及聲請保護令,男方則坦承動手,全案依法送辦。近日法院判決出爐,趙駿亞遭判有期徒刑2月,並須賠償女方51萬750元。對此,吳婉君深夜發文寫下,「即使沒有保護被害人,但我要好好保護自己。我正視自己的感受,選擇表達而不是忍受。當我把自己好好接住,我便不再恐慌。」回顧此案,吳婉君2025年3月某天凌晨與趙駿亞一同返回男方位於新北市中和的住處,2人因故發生衝突,女方遭趙駿亞暴力對待,事後前往醫院驗傷,並在當天凌晨到中和分局報案提告。驗傷結果顯示,吳婉君除了額頭處有瘀青、嘴唇紅腫破皮,脖頸處也有抓痕殘留,全案依傷害罪嫌函送法辦。吳婉君事後發聲,坦承自己與趙駿亞原為結識多年的好友,2024年7月雙方決定以戀人身份開啟新關係,卻在交往期間受男方多次言語暴力及情緒勒索,最終還發生肢體暴力事件,造成她身體及心理上的傷害。據了解,吳婉君同時提出民事求償,主張因被毆打影響工作,損失達33萬750元,加上因媒體報導使她遭受網路暴力,另求償精神撫慰金66萬9250元,共計100萬元。案經新北地院審理,趙駿亞遭判有期徒刑2月,須賠償51萬750元,全案可上訴。對此,吳婉君21日深夜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我想要充耳不聞,但我必須表達立場,我不要『被消費』自己的隱私,也不願自己的傷口一直被灑鹽,我不接受這種『被赤裸』的粗暴對待。」吳婉君指出,法律規定保護被害人的隱私,面對突如其來地「被公開」隱私,她感到錯愕、難受,個人隱私並不涉及公共利益時,沒有任何需要被公開之必要,法院已經在判決書中載明要「隱匿身分」,受法律保護的個資不應該這樣粗魯地「被具名」。而吳婉君22日凌晨再度發文道,自己收到訊息當下相當傻眼,雖然她沒有生氣、沒有哭,但那種被亂爆料的恐懼感席捲而來,她開始恐慌、心跳加速、頭皮發麻,腦中一片空白,「我開始想,沒有經過我的同意,但至少沒有捏造不實故事。雖然不夠尊重我,但至少是部分真相。即使沒有保護被害人,但我要好好保護自己。」吳婉君強調,她正視自己的感受,選擇表達而不是忍受,當她把自己好好接住,自己便不再恐慌,「所以,我很平靜地寫下聲明,那不是一個情緒宣洩,而是在表明立場,還有感受。感謝,感謝這陣子收穫滿滿的能量,懂得轉念讓每一件事都有好的一面。謝謝關心我、愛我、給我支持與力量的你們,我很好,也很感謝。」《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喪心病狂!37歲逆孫要不到錢還債 暴打90歲阿嬤害腦出血
屏東縣長治鄉發生一起家暴案件。一名90歲阿嬤疑因長期拿錢協助孫子償還債務,甚至幾乎花光積蓄,仍遭孫子施暴,造成腦出血及臉部、四肢多處瘀青送醫。警方接獲通報後到場處理,並協助家屬聲請保護令,目前阿嬤已出院並暫住親友家中。據了解,事件發生於屏東縣長治鄉香楊村。警方表示,4日接獲報案指出,一名90歲阿嬤與37歲張姓孫子因家庭糾紛發生口角,張男徒手對阿嬤施暴,造成阿嬤腦出血,臉部與四肢多處瘀青挫傷。阿嬤的女兒發現後立即報警,並將母親送醫治療。經醫院住院觀察後,傷勢已獲控制,並於9日出院。從畫面可見,阿嬤躺在病床上,雙眼周圍出現大片瘀青,額頭與右腳板亦可見瘀傷,整體狀況看起來相當虛弱。阿嬤的孫女指出,37歲張姓男子因在外欠債,過去曾向阿嬤要錢還債,過程中一邊哭一邊表示若拿不到錢,可能會遭債主打斷手腳,希望阿嬤幫忙償還債務,甚至透過哭鬧方式施加壓力。鄰居也透露,過去曾有人因擔心阿嬤遭遇不當對待而報案,但張男發現後,曾當面指責「都是妳、都是妳」,使得附近住戶之後較不敢再報警。警方指出,員警到場後依規定偵辦,並同步通報相關單位及協助家屬聲請緊急保護令,全案已移請屏東地檢署偵辦。縣府社會處社工人員目前也已介入關懷,並持續追蹤阿嬤後續生活狀況。家屬表示,阿嬤疑似為了替孫子償還賭債,幾乎花光多年積蓄。儘管已申請保護令,但張男仍未搬離原住處,甚至持續留在家中。為避免再次發生暴力情況,家屬已先將阿嬤接往親友家暫住,若張男再度上門滋擾,將立即報警處理,希望能徹底與其切斷往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屏東37歲逆孫討不到錢痛毆90歲阿嬤 她腦出血住進加護病房
屏東縣長治鄉一名37歲的張姓男子因向家人討錢不成,竟對90歲的阿嬤痛毆,造成阿嬤腦出血與全身多處擦挫傷,身上隨處可見大片大片的瘀青,傷勢相當駭人,被緊急送進加護病房治療。警方獲報後也協助聲請保護令。據了解,張姓男子疑似長期無業好賭,因此在外欠上債務,卻不思進取,不斷向家人討要錢財,張男日前再度向家裡要錢被拒,其竟直接對著90歲的阿嬤痛下毒手,徒手痛毆阿嬤,造成阿嬤腦部出血,全身上下多處有大片瘀青與擦挫傷,眼睛旁也有明顯瘀青,被緊急送進加護病房救治,所幸阿嬤住院後病況獲得控制,於9日順利出院。對此,警方獲報後也依規定通報相關單位,同時協助聲請保護令,全案後續也移請屏東地檢署偵辦,後續社工將介入關懷。阿嬤目前也由家屬接住親友家暫住。
梁為超遭爆月砸20萬包養網紅! 詹江村:爆料者偷3百萬還捏造
52歲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梁為超,已在中壢區高票連任4屆,怎料昨天(10日)卻被爆出在青埔租豪宅,每月給20萬元生活費包養寫真網紅許玲玲。對此,梁為超澄清,自己已於2年前和前妻簽字離婚,目前是單身狀態,去年透過朋友介紹才認識許小姐。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也11日凌晨也發文澄清,許小姐跟梁為超是正常交往,並沒有給包養費用一事,反倒是爆料者偷領許小姐3百萬挨告,才心生怨恨捏造,揚言要毀掉許小姐的人生。根據《鏡週刊》報導,梁為超於桃園市青埔二街租下月租5萬元的豪宅讓網紅許玲玲住,經常利用行程空檔,前往租處與許玲玲見面,還會每月給她20萬元當生活費,再砸重金送香奈兒包、請吃高檔餐廳。更有知情人士A先生更透露,梁為超對她一見鍾情,只要女方撒嬌提出要求,就會幫她弄來GD、蔡依林的演唱會門票。對此,梁為超秀出身分證,證實自己的配偶欄處已為空白,並表示「對於媒體報導本人私人感情一事,回應如下,本人已於2年前與前妻完成離婚手續,目前是單身狀態,去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許小姐,我尊重外界關心,但單身之後的感情生活,屬於個人私領域,身為民意代表,我認為最重要的是為民眾服務,做好本職工作,監督市政府、爭取建設,我想這才是最重要的,謝謝大家的關心。」詹江村11日凌晨也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爆料者劉男是沒錢的假富少,多年前家暴前科累累,當年的前妻是知名網紅「愛吉賽兒」,這件事還上過新聞,後來才與前妻離婚,「渣男請出來面對!鏡週刊你們被騙了嗎?到底是假富少還是真渣男?」詹江村說,爆料者劉男離婚後與許小姐在一起,真正工作也只是小編助理,劉男與許小姐交往期間,許小姐前後匯款2至3百萬,給劉男當生活費用,劉男偶爾充當小編助理,所以有許小姐帳號密碼,這個帳號又是約定帳戶,而劉男曾在2月11日早上10時36分,偷偷領走許小姐3百萬,目前許小姐已經報案委由律師提告。詹江村指出,劉男陸續拿走許小姐5至6百萬現金,還對許小姐言語恐嚇家暴,家暴保護令申請中,而劉男因為被告而心生怨恨,揚言要毀掉許小姐的人生,因此才捏造許小姐被梁為超包養的故事向週刊爆料,事實上許小姐跟梁為超是正常交往,並沒有每個月給20萬包養費用,反倒是許小姐持有過去匯款給劉男的紀錄,「匯款紀錄村長我的手上都有!」
北市逆子吸毒痛打7旬母!強迫灌水拘禁 燒手機阻求救
北市士林區社子街10日凌晨傳出一起家庭暴力案件。警消獲報現場6樓民宅冒出火煙,有女子在呼救,緊急前往灌救,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卻當場發現一名38歲的男子疑似嗑藥,精神狀態恍惚,將母親手機拿置瓦斯爐上焚燒,疑似為阻止母親報案,並有痛打、對母親灌水之情形,警方後續也將男子當場逮捕,同時協助聲請保護令。據了解,警方10日凌晨先是獲報有人在燒東西,隨後還有女子的呼救聲傳出,擔心發生意外才緊急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該處已冒出白煙,門內還有女子在大聲呼救,但不管警方如何敲門,屋內人士卻拒不開門,直到呼救聲消失,讓警方火速聯繫消防隊前往破門。北市士林區社子街10日凌晨發生一起逆子痛打母親,對其拘禁灌水,還燒手機阻止其對外求救。(圖/翻攝畫面)消防火速破門後,警方也立即進入當場將38歲的賴姓男子壓制在地,同時確認被害的71歲趙姓女子生命安全無虞,後續確認雙方為母子關係,賴男疑似吸毒後精神恍惚,痛打母親,還對母親強行灌水,阻止母親對外求助,為避免母親報警,還將其手機搶走,直接放置在瓦斯爐上燃燒,直到冒出濃濃白煙被鄰居發現,才緊急報警。警方現場確認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現行犯,立即將賴男依法逮捕,屋內經屋主同意搜索,警方也發現賴男所有的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當場予以查扣。全案後續將依傷害、恐嚇、毀損、妨害自由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移送偵辦,並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北市士林區社子街10日凌晨發生一起逆子痛打母親,對其拘禁灌水,還燒手機阻止其對外求救。(圖/翻攝畫面)◎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十大重案回顧2/三峽翁國小前爆衝釀3死 土城男當街狂砍妻和小姨子
回顧2025年,台灣在過去這一年中也發生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本刊盤點十大案件,帶您一次回顧。四、2025年5月19日:三峽老翁北大國小前暴衝釀3死12傷2025年5月19日下午4時許,78歲的余文正駕車行經新北市三峽區國光街與國成街口時,突因不明原因暴衝,當場撞上走在斑馬線上正在放學的學童。而余文正先是於該路口左轉時,擦撞分隔島隨後又倒車與後方車輛發生碰撞,但余文正並未下車查看,而是直接左轉駛入國成街中,再度擦撞路旁自行車騎士,隨後一路狂踩油門加速,直接撞上三峽國中放學經過正走在斑馬線上的學童、等紅燈騎士與其他用路人,釀成3死12傷慘案。而余姓老翁歷經12天搶救後,仍於5月31日清晨7時許宣告不治。 新北地檢署7月15日宣布偵結,經查確認余姓老翁於案發時車速一度高達時速104.6公里,就連在平面道路上行駛,平均時速都在80公里以上,全程無煞車動作,且老翁身體狀況正常、車輛也無異常,具有完整操控能力,被檢方認定余姓老翁有就算造成死傷也不以為意之心態,甚至對危險駕駛的行為結果也很清楚,認定其涉嫌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嫌。但其因已身亡,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 46歲的謝姓男子因家暴前科遭張姓妻子聲請保護令,2025年7月7日上午開車撞倒騎車的42歲的張姓妻子和33歲小姨,持刀對著2人猛砍。(圖/翻攝畫面)五、2025年7月7日:土城殺妻案46歲的謝姓男子因家暴前科遭張姓妻子聲請保護令,7月7日上午開完庭後,竟先是開車撞倒騎車的42歲的張姓妻子和33歲小姨,隨後持刀當場對著2人猛砍,造成2人當場死亡,而謝男則自行駕車逃往彰化後投案。謝男最終被依家庭暴力殺人罪嫌起訴,全案將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據了解,謝男和妻子為朋友介紹認識,結縭11年、育有2女,謝男婚後住在女方家裡,但謝男平時工作就不穩定,更在2023年失業,家中經濟全靠妻子一人撐起,甚至還在網上到處找人約砲,夫妻多次爆發口角衝突,張女家人不斷勸她早點離開,讓謝男因此認為被妻子娘家看不起。 2025年5月17日,謝男與妻子在土城住處發生激烈爭吵,謝男直接出手痛毆妻子,造成妻子左眼角、左耳擦傷、瘀青,讓妻子報警聲請保護令,隨後分居。新北地方法院也在6月25日核發暫時保護令,不料謝男7月6日下午與妻子爆發嚴重衝突,讓妻子一氣之下直接報警,並將謝男依違反保護令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認為當下雙方並無激烈爭吵,也未有暴力行為,將謝男請回。 7月7日上午,雙方就普通保護令核發一事前往新北地院家事庭開庭,張女的妹妹也陪同一起前往,過程中謝男開完庭後即先行離去,但其實際上卻先返回土城原住處,在張女習慣的路線上攔截張女,雙方再次爆發激烈口角衝突,謝男一氣之下先是直接駕車撞倒2人,持主廚刀與短球棒下車朝張妹猛刺,接著對上前阻止的妻子頸部、左手與左胸狂刺7刀,再持棒球棒朝妻子頭部猛打,最終造成2人不幸不治。 谷姓女子於信義區擔任夜店女公關,結識擔任夜店安管的劉柏葳,劉不滿遭到分手,竟持刀朝谷女猛刺致死。(圖/合成圖/翻攝畫面)六、2025年7月30日:信義女公關遭前男友刺殺21歲男子劉柏葳因擔任夜店安管結識夜店女公關谷姓女子,但劉男因不滿遭谷姓女友分手,懷疑谷女不忠,一氣之下對谷女瘋狂掌摑,剪爛其私人用品與精品包包衣物,總價粗估150萬元以上,遭谷女報警提告傷害與毀損罪,同時聲請保護令。 2人分手後,劉柏葳多次於谷女住處與上班路線等圍堵,台北地方法院7月28日核發暫時保護令,29日將保護令寄至劉男住家。谷女29日也在社群貼出保護令與遭前男友剪爛的物品,痛罵劉男是恐怖情人,未料卻因此壓斷劉男的理智線。劉男30日晚間持彈簧刀於谷女上班必經之地下停車場堵人,一見谷女出現,劉男將谷女拖往樓梯間後,隨即持刀朝谷女頸部、腹部與背部狂砍至少30刀,導致谷女傷重不治。而劉男隨即開著租賃車離去,並換乘機車一路逃往宜蘭五結鄉的外公家,最終被警方逮獲。劉柏葳刺殺女友後遭移審,身形明顯胖了一圈。(圖/方萬民攝)
美逾4千起拘留移民案件「遭裁定違法」!川普政府仍強硬執法
自去年10月以來,全美數百名聯邦法官已在超過4,400起案件中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在拘留移民時違法。根據《路透社》(Reuters)對法院紀錄的審查,這些判決構成對川普政府移民驅逐政策的1次全面性法律駁斥。然而,即便法院已明確認定相關政策違法,政府仍持續將部分移民無限期羈押。據《路透社》報導,西維吉尼亞州(West Virginia)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強斯頓(Thomas Johnston)上週在1項命令中寫道,「令人震驚的是,政府竟然堅持要求本院重新定義,甚至完全無視現行法律的明確文字」,同時他也下令釋放1名遭拘留的委內瑞拉籍人士。強斯頓為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任命的法官。多數判決聚焦於川普政府背離近30年來對聯邦法律的既定解釋。長期以來,司法體系普遍認為,已在美國境內居住的移民,在移民法庭審理其案件期間,可以透過交保獲釋。然而,川普政府改變這一解釋,擴大強制拘留範圍。對此,白宮發言人傑克森(Abigail Jackson)聲稱,政府「正依法履行川普總統所獲授權,執行聯邦移民法」。據悉,在川普執政下,本月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拘留人數升至約68,000人,較其去年就任時增加約75%。上週,位於紐奧良(New Orleans)的保守派聯邦上訴法院為川普政府帶來1場勝利。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法官瓊斯(Edith Jones)在推翻2名墨西哥男子獲釋裁定時指出,過去歷屆政府未充分運用拘留權限,「並不代表他們缺乏進一步拘留的權力」。隨後2人的律師表示,他們目前仍維持自由之身。其他上訴法院預計未來數週將審理相關爭議。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發言人麥克勞克林(Tricia McLaughlin)指出,訴訟數量增加「並不令人意外」,尤其在「部分激進法官試圖阻撓川普總統履行美國人民授權的大規模遣返任務」之際。該部門未進一步回應本報導中更具體的案件與數據問題。由於其他法律救濟途徑有限,自川普上任以來,被拘留移民已提出超過20,200件聯邦訴訟,要求釋放。根據《路透社》對加拿大跨國傳媒集團「湯森路透公司」(Thomson Reuters Corporation)旗下法律研究工具「Westlaw」,超過20年來所有公開聯邦法院案件卷宗的彙整,自10月初以來,至少4,421件案件中,超過400名聯邦法官裁定ICE在大規模遣返行動中違法拘留移民。另有部分案件仍在審理中,或因當事人獲釋而撤銷,甚至是被移轉至其他司法轄區,迫使當事人重新提告。《路透社》無法確定有多少案件被移轉或重提。18歲的委內瑞拉高中生約瑟夫湯瑪斯(Joseph Thomas)去年12月底在威斯康辛州(Wisconsin)與父親艾利亞斯湯瑪斯(Elias Thomas)一同進行沃爾瑪(Walmart)送貨途中,於交通攔查中被捕。2人於2023年8月入境美國申請庇護,並獲准工作。其律師佩爾提耶(Carrie Peltier)表示,他們是因「棕色皮膚駕駛」而遭攔查。1個月內,法院命令釋放父子2人。同為小布希任命的美國首席地方法院法官席爾茨(Patrick Schiltz)裁定約瑟夫遭非法拘留,命其立即釋放,並指出ICE在其作為乘客時拘捕並無逮捕令證據。另1名由川普任命的法官托斯特魯德(Eric Tostrud)則裁定其父艾利亞斯有資格申請保釋聽證,並寫道:「本區法院已多次審理並駁回此類法條解釋爭議,此案亦將如此。」目前約瑟夫改為線上上課,因擔心再次遭拘留而不敢返校。報導補充,「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起源於14世紀英國法院制度,並被納入美國憲法,為遭政府非法拘禁者提供司法救濟。由於近期訴訟激增,使該制度再次成為焦點。今年1月短短數日內,律師即為多名無犯罪紀錄的被拘留者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包括:在明尼蘇達州(Minnesota)自家車道被捕的5歲厄瓜多男童科內霍(Liam Conejo);1名持合法臨時人道身分、在前往電纜技師工作途中被捕的烏克蘭男子;1名與美國公民結婚、育有3歲自閉症美籍子女的薩爾瓦多男子;1位具難民身分、在讓探員進入公寓大樓後遭捕的厄利垂亞醫院員工;以及1名送女兒上學後遭逮捕的委內瑞拉男子。大量訴訟迫使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調度原本負責刑事案件的律師應對人身保護令案件。《路透社》發現超過700名司法部律師代表政府處理移民相關案件,其中5人各自出現在超過1,000件人身保護令案件卷宗中。法律壅塞部分導致政府即便在法官下令釋放後,仍未即時執行。上月,席爾茨在明尼蘇達州1項命令中指出,政府在76件案件中違反96項法院命令。當地聯邦檢察官羅森(Daniel Rosen)2天後在文件中表示,這些案件對政府律師造成「巨大負擔」。紐約方面,由拜登任命的聯邦法官喬杜里(Nusrat Choudhury)本月指出,ICE違反2項「明確且無歧義」的命令,將1名男子轉送至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拘留,卻虛稱其仍在新澤西州(New Jersey)可出庭。司法部發言人巴爾達薩雷(Natalie Baldassarre)回應稱,政府「正遵守法院命令並全面執行聯邦移民法」,並批評「若越權法官依法審案並尊重政府準備案件的義務,就不會出現壓倒性的人身保護令案件量,或對國土安全部是否遵命的疑慮。」在紐約,倡議人士守候於移民法庭外,協助被拘留者即日提出人身保護令,以阻止其被迅速轉移至外州拘留中心。1月16日,聯邦法官歐特肯(J. Paul Oetken)緊急裁定,禁止政府將1名在庭審現場被拘留的厄瓜多男子移出紐約。1月30日,同為歐巴馬任命的法官卡特(Andrew Carter)命令其立即釋放。然而,並非所有移民都能獲得此類救濟。部分人不知可提出人身保護令,另一些人則無力負擔高昂律師費。美國公民羅爾(Judy Rall)就表示,其委內瑞拉籍丈夫已在德州藍帽拘留中心(Bluebonnet detention center)羈押近1年,律師報價超過5,000美元提出人身保護令,她無力負擔。2人基於婚姻關係提出移民申請仍在審理中,但政府拒絕在案件裁決前釋放其夫。雖然無犯罪紀錄,政府卻在未提出證據情況下指控其與委內瑞拉幫派「阿拉瓜火車」(Tren de Aragua)有關。本月,其律師同意免費承接人身保護令案件。
快訊/前甜心議員林穎孟控前夫家暴! 台北地院宣判拘役40日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過去曾和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擁有短暫的婚姻,為期9個月。由於婚姻中雙方常有爭執、肢體衝突,林女於去年提告對方傷害罪,原先不起訴但在她提出再議成功後,檢方於去年8月起訴林致光。台北地院歷經半年的審理以後,台北地院今(2月6日)宣判林致光犯違反保護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過去案件審理時,林穎孟解釋,過去不起訴是因為證據只有提供錄音檔而沒有影片,檢方認為兩人只是夫妻吵架,並沒有辦法判斷是不是真的有施暴的情形才會予以不起訴處分。此外,林穎孟更指控林致光收買媒體,製造輿論想要捏造事實汙衊她。當日庭上勘驗證據影像內容,內容為林穎孟和林致光的爭執過程,影片長達7分多鐘,而林穎孟表示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林致光已經很習慣對於他人進行施暴,甚至把別人趕出家門,但影片中並無直接拍到林致光直接對林穎孟施暴的畫面。針對林穎孟的指控,林致光當時則表示「我完全沒有犯罪,也沒如同告訴人所說任何的行事」,並主張自己是家暴零容忍但若是以家暴之名獲取錢財或其他目的絕對不是社會所容許的,因為保護令保護的是真正需要保護的對象。林致光說,林穎孟對她反覆在3個地檢署提出告訴以後,目前已經有5個不起訴確定,原先士林地檢署也不起訴,一直到移至北檢以後才被起訴。但林致光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施暴,也沒有原告所提的行事,認為對方加油添醋,說法都是不實指控。
徐巧芯大姑3鞠躬道歉!心疼老父因她不能退休 劉向婕曝將打離婚官司
國民黨籍立委徐巧芯的大姑,劉向婕與丈夫捲入洗錢等,一審被判處10年、15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以後,高等法院於昨日開庭,庭畢杜秉澄接受媒體受訪時,猛嗆徐巧芯並爆料其服用精神科藥物,徐巧芯則表示已經提告。對此,劉向婕今日(2月5日)下午2時在高等法院開記者會對外道歉,並表示目前已用寄件的方式和杜秉澄表示要離婚,無奈對方不簽,未來將打離婚官司。劉向婕表示,「造成司法跟社會資源浪費以及本案的受害者,本人向他們鄭重的道歉」。說到這裡,劉向婕也鞠躬表示歉意。劉向婕接著說,關於杜先生無端指控徐巧芯委員的部分,因為與事實不符,本人也向徐巧芯和親友至上最深的歉意,說完便再次鞠躬道歉。劉向婕3度鞠躬道歉。(圖/翁靖祐攝)劉向婕說,杜先生呈述徐巧芯委員的眾多事項與事實並不相符,就本人所知,徐巧芯委員從未對杜先生做過任何的施壓,指「杜先生所言不明就理,目的為何,本人並不明白」並對杜秉澄喊話「個人造業個人擔」大家都已經是成年人了,本人所犯的過錯,也會坦然面對司法的裁判與社會的公評。劉向婕指出,杜先生一再以徐巧芯為誘餌,對媒體放話、造成混淆,目的就是把不相干的人拉入泥沼混淆視聽、淡化自己所做的事情,表示自己對杜先生的行為「不能苟同」,呼籲杜秉澄要認真面對司法的審判且對於可以和解的被害人理性面對,盡量賠償。劉向婕說明,杜秉澄提到徐巧芯切割絕非事實,因為我們在被羈押以後所有手機、通訊都已經被切斷長達2年,何來「委員切割之說」。此外,如今杜先生並未積極對被害人進行和解等,她對此感到遺憾,並呼籲杜秉澄應該要理性面對。最後,劉向婕說,因為誤信杜先生,讓父母借出了2000萬資金給他,父親如今已經將近70歲,依然還要工作來支付我的費用,讓她對父母深感抱歉,說完以後便再度鞠躬。針對和杜秉澄的婚姻,劉向婕表示自己目前正在申請離婚當中,對此她的委任律師楊尚訓補充,由於目前案件審理中,劉與杜為同案被告,雙方不能接觸,因此只能用郵寄的方式請對方簽離婚同意書,但杜不簽他們對此也感到很無奈,而劉向婕則透露之後應該會進行離婚官司,此外劉向婕與律師也證實,過去杜秉澄曾有持利器威脅的家暴經驗,當時的保護令也有核發下來。
與姊姊關係不睦!她竟用Uber Eats寄2把刀恐嚇 下場曝光
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因與姊姊關係不佳,竟使用Uber Eats外送2把全新「主廚刀」寄到姊姊租屋處,害姊姊心生畏懼,趕緊報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判決書指出,小美因與姊姊心存嫌隙,在2024年12月某天下午,透過Uber Eats購買全新未拆封的2把主廚刀,並寄往姊姊租屋處,嚇得姊姊報警處理,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獲准。小美到案後辯稱,自己是在購買時不小心選錯地址,矢口否認犯行,而檢察官則依恐嚇罪嫌提起公訴。案經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罪」並無罰則,但小美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要件,應依法論罪科刑。合議庭審酌,小美未以理性方式解決紛爭,竟寄送2把主廚刀恐嚇姊姊,致姊姊心生畏懼,顯然欠缺情緒管理能力及法治觀念,所為實屬不該。法官考量小美於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時均否認犯行,到該院審理時才坦承全部犯行,兼衡小美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加上迄今未與姊姊達成和解或取得其原諒,最終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而主廚刀及紙袋均沒收。全案可上訴。
蘆洲恐怖家暴!七旬翁不滿被聲請保護令 持鋸子榔頭追砍母女三人被逮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28日深夜發生家暴案,70歲的林姓老翁因曾有家暴行為且情緒不穩,遭家人聲請保護令,並與68歲葉姓前妻離婚,但2人仍與2女兒同住,林翁28日再次情緒失控、翻舊帳,憤而持鋸子及榔頭在住家內瘋狂追砍母女三人,3人多處遭砍,現場血跡斑斑,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快打部隊趕赴現場,把林嫌壓制逮捕,並緊急將受傷的三人送醫搶救。根據警方調查,林姓老翁與葉姓婦人雖已離婚,一家四口仍同住,林嫌因平日酒後常與家人爆發衝突,且2014年到2024年間5度家暴,家屬因而在2024年間聲請保護令,禁止林嫌對家人進行肢體或言語騷擾,但並未規定要保持多少距離。28日深夜11時許,林嫌突然情緒失控,埋怨妻女仍以保護令約束他,竟拿起家中的鋸子與榔頭砍向3人,導致她們身上多處遭砍,現場血跡斑斑,場面怵目驚心。而林嫌手段殘暴,除揮舞利器砍殺外,甚至還張口咬人,葉姓前妻受有右側前胸壁開放式咬傷、雙手多處撕裂傷;大女兒頭皮遭到重創,背部、臀部及手指均有嚴重撕裂傷與擦傷;45歲的小女兒則受有左側頭皮撕裂傷、左背擦傷及四肢鈍傷。警方到場後迅速將受傷三人分別送往三重醫院及新光醫院救治,所幸經醫護人員處理後,目前均無生命危險。◎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林姓老翁手段兇殘,現場血跡斑斑,場面怵目驚心。(圖/翻攝畫面)
社運網紅翻車1/名作家捲性騷案!記恨教授拒洩密 造謠抹黑被判刑
畢業於中山大學社會系的自由作家劉珮瑄(原名:吳馨恩)在校時,因性騷和家暴案鬧上性平。當時她曾私下詢問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有關性平案的調查詳情,但對方拒絕透露,劉珮瑄因而記恨,並多次透過臉書等社群媒體向外界指控A學生對其性騷擾,更謊稱陳美華是性平加害者且被送性平等語。今年29歲的劉珮瑄原名為吳馨恩,其在2024年6月畢業於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畢業以後的她,選擇繼續攻讀碩士,成功考進國立清華大學社會所。在性平和社會學領域頗有研究的她,過去經常投書至各大媒體,無論是網路媒體《風傳媒》、《關鍵評論網》,或各大學術期刊《文化研究》、《婦研縱橫》都有她走過的足跡。性格剛烈的劉珮瑄,過去因為投身社會倡議,所以經常在各大媒體版面出現,也曾因此吃上官司,如2015年10月10日,劉珮瑄和6名同行友人持美工刀等器具,在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破壞數面國旗並遭警移送法辦,此案於2025年10月29日由高院宣判拘役15日。2024年12月中山大學社會系發出聲明表示,劉珮瑄對外界散播系上同學有性騷行為以及指陳美華老師為性騷共犯為不實訊息。(圖/翻攝中山大學社會系臉書)不過,令人意外的是,花費許多時間在鑽研、倡議性平議題的劉珮瑄,竟然也捲入了性騷案與家暴案件,甚至還因此不惜與培育她的中山大學社會系徹底決裂,其中連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都深受其害。2024年12月6日,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的一則聲明讓整件事情浮出水面,文中寫道,畢業於本系的劉姓女同學,對不特定人散播本系A同學對其有性騷擾的加害行為,並且本系陳美華老師和王宏仁老師也屢遭劉同學散播「協助性騷擾」、「被送性平」等嚴重扭曲事實的資訊。針對劉珮瑄的抹黑,中山大學社會系以及陳美華老師也沒有姑息,選擇提告並於一審拿下勝訴。(圖/翻攝中山大學社會系臉書)中山大學社會系聲明表示,陳美華教授向中山大學檢舉劉同學對本系A同學在網路平台的性騷擾案,全案啟動調查後認定劉同學的性騷擾案成立。其次,A同學也在同年5月提出保護令聲請,並於6月獲得法院核發保護令。最後,性平會也認定劉同學對陳美華、王宏仁2位老師的洩密指控不成立。針對劉珮瑄的栽贓抹黑,中山大學社會系以及陳美華老師也沒有姑息,後續委由律師向檢方進行提告,新竹地院於去年的12月19日審結此案,判處劉珮瑄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珮瑄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並解釋自己會稱陳美華為「共犯」是因為當時申訴性平案件時,對方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違反性平教育法22條。劉佩瑄說,我的共犯指涉的是「社會學中的制度性共犯」,是一種評價,而非法律所定義的「共犯」,但原審法官錯把評價當成事實描述。並強調自己沒有要退讓,因為對方構成行政違失被調查是事實,目前自己已經提出上訴。
宜蘭南澳男童疑遭母親男友長期虐打 家屬驚見他頭上滿頭傷急報警
宜蘭縣南澳鄉一名幼童疑似遭到母親現任男友長期虐打,家屬透過親友轉述得知,小男孩頭上遍布大小瘀青,更表示還疑似遭男友持菸頭燙傷。對此,家屬也在第一時間通報警察單位,男童生命安全暫時無虞,相關單位與社工也均介入處理。據了解,男童為家中第四個最小的孩子,生父入獄、其平時由母親照顧,母親與前夫離婚後,將四個孩子帶在身邊照顧,並與周姓男子結為新歡,未料卻在近期傳出,男童母親的親友因恰好與男童父親親友認識,發現男童頭上遍布大小瘀青,詢問男童這才得知,這些淤清全是母親的周姓男友打的,其甚至還會菸頭燙他。所幸男童親友第一時間得知後即通知相關單位,社會局獲報後立即會同警方前往南澳,將男童帶離保護,並送醫驗傷,後續也將申請保護令,以確保孩子生命安全,同時連繫男童其餘親屬,以安排安置,並提供心理輔導諮商,以孩童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國訓中心教練拿手「深喉嚨」!法官認行為惡劣 三審1年半定讞
黃明嵩為國訓中心直排輪教練,自2019年起遭5名女子聲請家暴保護令,但其仍5度違反保護令。2022年間,黃明嵩同時劈腿劉姓女子以及李姓女子,東窗事發後2女皆要與他分手,沒想到黃明嵩在找劉女解釋時,竟情緒失控用手插進其喉嚨。一審日前依照傷害罪判黃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加重刑期1年6月,全案上訴以後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全案於今(1月26日)定讞。回顧整起事件,2022年6月23日黃明嵩本要載劉女去上班,沒想到行經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時,因為提及李女的事情雙方發生口角,黃明嵩一時情緒激動,竟出言「我就想再撞車給妳看,最好一起死」、「我今天就去死給妳們看,讓妳們後悔,今天就去死」、「還是妳要我把妳掐死、掐死、我把妳掐死,再去把小花殺掉,再自殺」等語。隨後,黃明嵩駕車沿著國道1號往北方向急速行駛,並脅迫劉留在車內與他一起尋找李女下落。後來,將車開至新北市新莊區丹鳳國小附近,因無法找到李女,故指示劉女用手機聯繫,但在接通以後對方表示不願多談,黃明嵩旋即要劉女掛斷電話,並伸手想要拿劉女的手機。劉女見狀隨即將手機丟出車窗,並試圖將腳伸出窗外跳車逃離,同時一邊大聲尖叫呼救,而黃明嵩見狀竟將其雙腳拉回車內,並用手指插入劉女的喉嚨,導致其軟顎及懸雍垂挫瘀傷、右小腿挫瘀傷等。而黃明嵩也將劉女載往他位在新北市林口區的租屋處,剝奪其行動,一直到當天的晚間10時46分黃明嵩接獲員警通知友人報案劉女失蹤,才放她離去台北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黃明嵩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案經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的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均屬惡劣,實不宜予以輕縱,改重判1年6月,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黃明嵩的犯罪動機與目的、手段均屬惡劣,不宜輕縱,駁回上訴,全案於今日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