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法
」 動保處 黃子佼 飼主 個資法 寵物
4帖妙方拚動物福利 許淑華:提升動保意識打造毛孩天堂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27)日表示,面對近期幾起駭人的動物虐待事件,該是喚起動物保護意識的時刻,自己也整理出4點具體主張,希望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重視動物福利。近期台灣虐待動物事件仍然時有所聞,其中案件類型包括犬貓遭棄養、惡意凌虐,或是非法聲帶整形等手段在在都殘忍異常,政府近期已提高《動物保護法》相關罰則,虐待致死可處最高2年徒刑及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逐漸遏止虐待動物等暴力犯罪。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提出4大改革方向,希望提高動物福利。(圖/CTWant攝影組)許淑華回顧,3個月前自己處理一場選民陳情案,那時一名精神不穩定的女子被控虐待多隻貓咪致死,雖成功救出5隻毛孩,卻也同時發現11隻生命已離開。她分析,目前法規若被視為同一時間發生的「同一」虐待案,即使超過一隻動物死亡,最高也就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照這麼多無辜生命殞落,其實難生遏阻之效。許淑華對此試擬4大解方:首先各縣市政府應正視問題,全面檢討並提高動保相關預算,補足第一線人力及相關資源。第二目前《動保法》涵蓋盲點甚多,恐怕需要針對不同層次與程度的虐待動物樣態納入刑事問責,加重處罰增加嚇阻力。動物虐待案件仍時有所聞,各界無不希望司法能有效制裁並產生遏阻作用。圖為一隻曾受攻擊的「浪浪」。(圖/CTWant後製組)第三要補充人力建立更完整「動保警察」制度,可以研議讓具經驗的退休警察人員中有意願者投入兼職,兼顧資源有限的現實與第一線執法量能。最後,各地方政府應主動編列預算,納入專業民間動保團體,協助第一時間救援與後續安置,希望小動物都有被接住的機會。許淑華也將在台北市議會緊盯,希望盯北市府拿出具體作為後,毛小孩在這座城市更快樂、健康地生活,進一步能擴展到其他縣市效法,讓台灣成為毛孩天堂。《CTWANT》關心您:如遇到疑似動物虐待案件,請打110或1999向主管機關報案。
幼犬機場外流浪!男子機場棄拉布拉多 警方調查揭說詞不實
美國賓州匹茲堡國際機場近日發生一起旅客棄養寵物事件,一名來自德州的男子因無法攜帶犬隻登機,將拉布拉多幼犬遺棄在機場外,遭警方查獲後將面臨動物虐待與棄養等指控,也讓近年頻傳的機場棄犬問題再次受到關注。根據《CBS Pittsburgh》與《PennLive》綜合報導,阿勒格尼郡警方指出,事件發生於20日下午約5時,當時接獲通報,有一隻咖啡色拉布拉多幼犬在機場出境區外徘徊。員警趕抵現場後,在民眾協助下成功將幼犬安置,並確認其狀況安全。警方隨後展開調查,試圖釐清犬隻來源。調查過程中,警方找到到42歲、來自德州的飼主歐馬爾培瑞茲(Omar Perez)。這名男子最初聲稱,自己看到一名Uber司機將犬隻遺留現場,但警方進一步比對資訊後確認,該幼犬實際為其所有。培瑞茲隨後坦承,因在辦理登機時被告知無法攜帶寵物上機,才將犬隻遺棄在機場外。警方表示,培瑞茲將面臨動物虐待及棄養動物等罪名指控。雖然截至週末尚未完成正式起訴程序,但案件已進入司法處理階段。至於遭遺棄的幼犬,目前健康狀況良好,已被安置於寄養家庭中接受照顧。警方也透過社群平台發布訊息警告民眾,「不要遺棄你的寵物,我們會調查並提出指控」,強調將持續追查類似案件,並依法究責。事實上,匹茲堡國際機場近年已多次發生棄養犬隻事件。2023年8月,一名女子因無法將其法國鬥牛犬以情緒支持動物名義帶上航班,最終將犬隻留在機場後仍搭機前往墨西哥。警方透過植入晶片確認其身分,該女子後續承認棄養行為,並被判處近500美元罰款,另有報導指出其最終繳納約150美元罰金。此外,2023年11月亦發生另一起案件,一名來自西維吉尼亞州的男子在搭機前,將犬隻綁在機場停車場的燈柱上後離去,隨後遭警方指控違反相關動物保護法規。相關案件接連發生,引發執法單位對機場棄養寵物問題的高度關注。警方呼籲旅客,應於出行前妥善安排寵物運輸或照護方式,避免因未符合航空規定而遺棄動物,並強調棄養行為已涉及違法,將依法追究責任。德州男子因無法攜帶寵物登機,將幼犬棄置機場外,面臨動物虐待與棄養指控。(圖/翻攝自X,@DailyMail)
不接受李貞秀質詢? 劉世芳:一定不會知法犯法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爭議不斷,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下令各部會不准提供任何資料給李貞秀,且暗示不會接受其質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報告業務概況,被問到是否接受李的質詢?劉世芳回應,結論是在事實與法律還沒確認前、或司法判決前,李貞秀擔任立委的身分是有疑慮的,因此按照這樣方式,「我一定不會知法犯法」。立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請劉世芳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此為李貞秀就職後首度質詢,外界關注劉世芳及其官員是否會接受備詢。針對是否會接受李貞秀質詢,劉世芳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內政部立場從頭到尾都一樣,她是中華民國內政部長,台灣是自由民主與法制社會,有民主才有法制。劉世芳指出,遵守法律是當政府官員的最基本守則,不管是國籍法、兩岸條例、選罷法,或上週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的黨團協商,結論是在事實與法律還沒確認前、或司法判決前,李貞秀擔任立委的身分是有疑慮的,因此按照這樣方式,「我一定不會知法犯法」。劉世芳說,台灣是有國安法的地方,包括刑法、兩岸條例、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與反滲透法等,都有要求官員審慎處理機密文件或公文書,因此按照這2個原則,今天會遵照內政委員會主席裁示辦理,也就是尊重法律為前提。媒體再問,若李貞秀質詢,是否會回答。劉世芳表示,「我不回答如果的問題」
找到了?彰化杜告犬遭虐打後離奇失蹤1個月 疑成白骨「頭骨還破裂」
彰化市內埔街近期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虐狗案,年僅1歲的杜告母犬「健康」在失蹤超過一個月後,今(14)日傳出令人心碎的消息。多名愛狗人士組成搜救隊前往失蹤地點搜索,意外在伸港出海口附近發現一具已化為白骨的狗屍,經現場專業人士初步判定,外型特徵與「健康」高度吻合,懷疑受虐犬已不幸遇害,目前已報請相關單位進一步檢驗鑑定。這起虐寵案起源於今年2月,有民眾拍下飼主在內埔街住處持繩索瘋狂抽打杜告母犬「健康」,淒厲哀號聲響徹街道,引發鄰里間公憤。動保團體與女星米可白紛紛在社群上發聲關切,揭露該犬疑似長期受虐,且在動檢人員介入前便離奇失蹤;飼主對此辯稱,是在載往送養途中於伸港六股抽水站意外讓狗脫逃,但因監視器未錄得相關畫面,加上飼主說詞反覆,引發外界強烈質疑。為了尋找「健康」下落,有許多熱心網友曾一度發起集資,將懸賞金提高至30萬元。今日一名曾照顧過「健康」的志工在出海口附近尋獲動物殘骸,現場專業人員依據殘留的白色毛髮、垂耳程度、年輕牙床及體型判斷,認定位於該處的屍體高達95%機率就是失蹤的「健康」,且現場發現頭蓋骨有破裂跡象。消息曝光後,令參與搜尋的愛狗人士非常傷心,希望能透過科學鑑識還原真相。針對此案,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2月接獲通報後已約談飼主到案,雖當時未能即時安置犬隻,但根據民眾提供的受虐影片,飼主毆打犬隻事證明確,已依《動物保護法》加重處分,裁罰飼主新台幣3萬元罰鍰。對於飼主對犬隻去向交代不清、涉嫌棄養或更嚴重的傷害行為,防疫所強調,若後續檢驗報告證實該具白骨身分並發現新事證,將立即依法移送究辦,絕不寬貸。回顧案件搜救過程,不少志工反映遭遇阻礙,曾有網友前往飼主家中詢問,卻遭飼主家屬強硬驅趕並報警處理,甚至傳出承辦警員以言語譏諷搜救民眾,引發執法態度不佳的爭議。
惡劣!雲林老翁搭檔偷家犬宰殺燉煮 殺狗屠夫「不怕罰」第6次落網
雲林縣近日發生殺狗案,72歲和71歲吳姓男子,竊取民眾飼養的犬隻後屠宰燉煮並吃下肚,飼主發現狗兒不翼而飛報案,虎尾警分局循線鎖定2人,並找到刀具、可疑毛髮、組織殘渣等採樣送驗,2人見罪證確鑿、坦承犯行,其中一人還是慣犯,這已是第6度被逮,全案則依違反動保法函送雲林地檢偵辦。虎尾分局轄內派出所10日接獲元長鄉民眾報案,稱其家中犬隻無故失蹤,懷疑是遭捕捉並宰殺,警方於是通報動植物防疫所共同調查,並依據報案人提供的情資和周邊監視器畫面,鎖定2名吳男共同犯案。警方鎖定涉嫌人後前往查訪及約談,並找到刀具、可疑毛髮、組織殘渣等採樣送驗,2人見鐵證如山,對犯行坦承不諱,承認是合謀偷狗後,將其宰殺並燉煮吃下肚。據了解,其中一人負責捕狗載運,另一人則是宰殺烹煮,殺狗的吳男更已是慣犯,他在2004年2006年間就3度被抓,2013年再次犯案遭判刑3月,2022年死性不苟第五度殺狗,當時被裁罰25萬元罰鍰,如今卻又再度犯案。防疫所指出,本案行為已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第12條「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之規定,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將依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由警方併案報請檢察官依法偵辦。縣長張麗善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虐待動物或傷害犬貓情形,應即時向轄區派出所或撥打縣民服務專線1999通報。縣府對任何殘害動物之行為均採零容忍態度,並將持續強化查處機制,共同維護動物福利與社會安全。
彰化杜告犬長期受虐後離奇失蹤1個月! 熱心民眾找狗反遭警狠酸:有必要嗎?
彰化市埔內街日前爆出虐狗事件,一隻年僅1歲大的母杜告犬「健康」,長期被飼主虐打,還被拍到用繩子抽打犬隻,造成狗狗痛得哀號,沒想到後續狗狗離奇失蹤超過1個月,至今仍下落不明,熱心網友將懸賞金調高到30萬元,希望能救到這隻狗狗。對此,女星米可白也希望大家能一起協尋,「就算最後牠真的離開了,至少我們也能把牠好好安置,而不是讓牠就這樣消失在世界上。」米可白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網上有人指出,彰化市埔內街一帶有隻1歲大的母杜告犬「健康」,從小被打到大,2月5日當天還有鄰居聽到狗狗淒厲的慘叫聲,飼主拿繩子不斷抽打牠,彰化防疫所承辦不接不回電,動保處處長還反過來打給檢舉人說「常問這個案子讓他們壓力很大。」米可白提到,事件曝光後,飼主聲稱原本要把狗送人,但在伸港鄉六股抽水站附近清理狗便時,狗狗突然掙脫逃跑,直到現在也還沒有被找到。米可白10日再次更新動態,表示自己因為「健康」的事睡不好,也拜託媽媽做動物救援的朋友幫忙找,即使知道機會可能很渺茫,但還是不想放棄,就算最後「健康」真的離開,也希望能好好安置牠。至於有人說飼主「後台很硬」,讓很多人感到畏懼,米可白直言,她不懂什麼叫做「後台」,也不懂為什麼要「畏懼」,只知道這個孩子現在很需要幫助,而彰化縣動保防疫所的處理方式卻令人難以理解,明明提供了受虐影片,只憑肉眼判斷沒有內傷,也未第一時間把狗狗,「難道一定要到斷手斷腳、器官受損,才算是虐待嗎?」米可白說,飼主曾表示狗狗在抽水站「跳車逃逸」,但稽查人員調閱監視器後,並沒有發現相關畫面,到現在為止狗狗還是下落不明,稽查人員堅稱「查無證據」所以無法證明棄養,也無法證明虐待,「這樣就草草結案,真的可以嗎?」 另外,有名女網友於Threads上撰文道,她曾與其他網友前往伸港找「健康」,花費2小時仍未果,因此決定到飼主家詢問,怎料飼主父親態度強硬,怒吼道「有政府機關在處理就好了啊」、「我怎麼知道牠去哪了」,還直接打電話報警。女網友表示,飼主的父母聲稱「是載到伸港的路途中不見的,我們不知道」、「狗沒有藏在我們家」,還說當初就很反對兒子養這隻狗,兒子還為了養狗從80幾公斤瘦到50幾公斤。女網友指出,警方到場後態度也不太好,即便他們說明來意,希望找到受虐犬隻,員警卻冷回「不是有動保處的人在介入了嗎?你們這樣有必要嗎?」、「你們1個月都賺很多錢?都有辦法這樣讓你們每天閒閒的找狗,為什麼不認真去賺錢?」、「你們幹嘛一直找老人家麻煩」。女網友強調,事實上他們只是想找飼主,也不知道開門的會是他父母,而且他們幾人是第一次來,並沒有一直來,警察光是「有必要嗎」這句話講了10次以上。對此,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回應,根據目前掌握的證據程度及相關事證,已依《動物保護法》對飼主開罰。
屏東街上見極美黑蛇 領養資訊曝光掀熱議!飼主火速領回
屏東縣政府動物認養及宣導專區日前在臉書粉專發布一則特殊的非犬貓動物開放認養資訊,主角竟是一條通體黑亮的「墨西哥黑王蛇」,意外掀起網友高度關注。該則貼文發布後,因其獨特外型與少見的領養物種,在社群平台引發熱烈討論,不少網友稱其為「夢中情蛇」,甚至有人聯想到影視作品角色,讚嘆其美感。不過,就在開放認養日前,貼文已更新最新進度,證實該蛇已由原飼主領回,順利落幕。這篇罕見的非犬貓動物開放認養文起源於3月7日,一條編號「MAABG1150307009」的墨西哥黑王蛇入所收容。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動保科依規定公告,若至3月21日原飼主未領回,將於3月22日起開放認養,並預計於4月7日舉辦認養會。照片中的黑王蛇身形圓潤且鱗片光澤亮眼,被網友笑稱「被飼主餵得有點胖」,顯示出健康狀態良好,吸引了大批愛蛇人士詢問。為了確保非犬貓寵物能獲得妥善照料,縣府針對認養者開出嚴格門檻。申請人不僅須年滿18歲、具穩定收入證明,還必須完成「臺北e大線上課程」[環境教育]動物保護法簡介及案例分享(上)、(下)兩集。此外,領養人需提供合適的飼養環境照片供評估,並簽署認養須知及提供身分證影本。縣府強調,認養程序以屏東縣民為優先,展現對特殊物種收容管理的高度重視。儘管認養公告引發民眾踴躍詢問,甚至有生態園區業者留言讚美,但也有網友憂心特殊寵物若隨意認養,恐遭二次野放造成生態負擔。所幸在公告發布多日後,原飼主已主動聯繫縣府並提供相關證明,將這條迷路的黑王蛇接回家。
為防堵拖吊流氓 北市府訂定「道路救援指引」
為保障消費者道路救援消費權益,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已訂定「臺北市道路救援車輛(汽機車)拖救處理指引」規範業者作業程序,並自即日起實施。凡從事道路救援及拖救作業之業者,應依消費者保護法及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本指引三大核心為消費資訊全面透明化、建立「拖救前、中、後」標準作業程序(SOP)及明定違法可能涉及之刑法法律責任。明確要求業者於營業場所或網站清楚揭露收費標準,須事前告知服務項目、報價與預估總額,若現場需追加項目必須再次取得同意,未事先說明之費用不得收取,以及業者須保存錄音或對話紀錄至少6個月,保障業者與消費者各自權益。業者不得任意加價、不實收費或收取未告知費用,並不得以之作為留置車輛之正當事由;也不得有威脅、恐嚇、辱罵、欺騙或破壞等影響車主、駕駛人或受託人權益之行為。 臺北市政府提醒民眾,如遇到道路救援或拖吊需求,請先靜下心來不要慌張,可先洽詢保險公司或信用卡公司合作的拖吊業者協助。在接受拖吊服務前先向廠商詢問清楚相關收費標準。遇到超出約定的收費或遭扣車等不合理情形,可以報警處理。臺北市政府呼籲,業者應遵守「臺北市道路救援車輛(汽機車)拖救處理指引」,依消費者保護法及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違規業者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如非法強制要求留置車輛及索取高額拖救費用,若涉及詐欺、強制、恐嚇取財或其他刑事罪嫌,警方將即刻偵辦,並按個案情形通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辦理,切勿以身試法。
八里餐廳餵兔當噱頭!動保處稽查驚見「兔子大量死亡」 重罰25萬送辦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近日接獲通報,八里區疑似有餐廳非法從事兔子展演行為。業者於臉書刊登「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內容,及現場動物餵食等標語,已構成非法動物展演。動保處稽查發現,業者除非法展演動物外、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之醫療,致兔隻大量病亡,涉違反《動物保護法》多項規定,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外,另因疑似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及致死,函送地檢署進行刑事偵辦。根據民眾檢舉,業者於臉書貼文刊登「歡迎大家安心前來與兔兔一起吃餐」、「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宣傳廣告。動保處於1月中旬前往稽查,餐廳內張貼「請用湯匙餵兔兔」等標語,明顯以餵食兔子作為噱頭吸引民眾消費,已構成非法動物展演;另外現場多隻兔子感染疥癬等疾病,立即要求業者停止一切動物展演活動,並要求將罹病兔子送醫治療。1月底複查時,動保處發現兔子已大量死亡,立即將其餘兔子沒入,委由社團法人台灣愛兔協會帶回醫療照護與安置,並將兔子屍體帶回進行解剖,發現死亡兔子多處感染疥癬,並出現耳裂、四肢腳底發炎及出血等症狀,腸胃幾乎空腹及無糞便,部分母兔甚至仍處於懷孕狀態。綜合研判,兔子長期處於不當飼養及營養不良環境,罹病後又未即時接受醫療,最終導致虛弱猝死情節重大。業者涉嫌非法展演動物致兔大量死亡,新北市動保處依法裁罰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動保處表示,未經許可私自以動物進行展演,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最高可處25萬元外,並得沒入動物。再者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之醫療,違反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0條第3款最高可處7萬5,000元。另消極不作為已構成故意虐待動物行為,如致動物死亡,依同法第2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併科200百萬元罰金。新北市動保處呼籲合法動物展演需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並遵守動物福利相關規定,其目的多為教育推廣、保育宣導或文化展演,而非單純娛樂或營利,重點在於確保動物的身心健康與基本權益受到保障。餐廳等其他店家以動物為吸引消費者,但未經申請進行動物展演,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新北市動保處提醒,民眾如發現疑似非法動物展演、虐待或不當飼養動物情事,請立即撥打24小時通報專線1959動保專線檢舉,動保處將即刻派員查處,共同守護動物福祉與公共安全。業者涉嫌非法展演動物致兔大量死亡,新北市動保處依法裁罰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家裡養貓別擺「這類鮮花」超毒 動保處:少量接觸可能致命
部分民眾喜愛在家中擺放花卉點綴環境,但對於養貓家庭而言,看似浪漫的芬芳卻可能潛藏奪命危機。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近日指出,國人常見的「百合花」對貓咪具有強烈毒性,被喻為貓界的「隱形毒藥」,即便只是極少量接觸,也可能在短時間內引發急性腎衰竭,呼籲飼主務必提高警覺,切勿讓家中愛貓接觸這類致命植物。動保處毛寶貝醫療中心醫師李孟陽表示,百合花對人安全無虞,但對貓咪具有高度危險性。其毒性機轉尚未完全明確,但已知全株皆具毒性,無論是花瓣、葉子、花粉,甚至是插過花卉的花瓶水,對貓咪而言都含有劇毒。貓咪若不慎舔食、誤食,甚至僅是身體沾染花粉後在理毛時吃下肚,都可能在數小時內出現中毒反應。貓咪中毒常見的臨床症狀包括嘔吐、流口水、精神萎靡、食慾不振,以及躲在暗處不動等異狀。醫師提醒,若發現貓咪出現上述現象,必須把握「黃金18小時」立即送醫救治,否則極易造成永久性的器官受損甚至死亡。動保處建議「預防勝於治療」,若要兼顧居家美感與寵物安全,飼主在挑選植栽時應避開百合科植物,改選擇對貓咪無害的綠色植物,例如波士頓腎蕨、吊蘭或酒瓶蘭等。這些植物不僅能美化空間,也能確保愛貓在安全的環境下生活。動保處呼籲,因疏忽布置不安全或有害的生活環境,及提供對動物有害的食物等過失行為導致動物重傷或死亡,皆恐有觸犯動物保護法之疑慮。
酷澎台灣爆個資風暴!20萬筆資料遭讀取恐挨罰200萬 還得資料落地
韓國電商平台酷澎於2025年11月爆發內部人員涉入的個資外洩事件,其中,酷澎台灣逾20萬筆客戶資料遭存取,數位發展部今(26)日公布最新說明,經實地行政檢查後,已發現酷澎台灣在個資管理上存在缺失,預計於3月完成調查報告後,依法進行裁處。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規定,未採取適當安全措施導致個資外洩,主管機關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2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最高可罰200萬元,最終金額仍待報告出爐後確定,同時,數發部也研議要求酷澎台灣落實資料落地。數位發展部指出,為釐清事件影響,自2025年11月韓國事件發生後即要求酷澎台灣說明,並於2025年12月24日前往公司位於台北101的辦公室進行行政檢查,要求以雙週頻率回報韓國總部及第三方鑑識進度。其間,酷澎台灣曾於2026年1月12日、1月26日及2月9日三度回報,皆表示尚無證據顯示台灣用戶資料受影響。然而,韓國科學技術情報通訊部於2月10日公布調查指出,攻擊者早在2025年11月16日及11月25日即透過電子郵件示警系統漏洞,並實際存取資料,影響範圍包含韓國、日本及台灣用戶。酷澎台灣隨後依最新鑑識結果,於2月23日正式通報數發部,確認台灣用戶資料確已遭非法存取。數發部數位產業署今(26)日表示,昨(25)日已會同法律與資安專家、刑事警察局及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組成行政調查小組,赴酷澎台灣實地檢查,確認其個資管理制度存在缺失。調查初步顯示,本案與韓國事件為同一名酷澎韓國離職員工所為,該員仍持有備援金鑰,透過偽造客戶登入驗證程序進入資料庫。第三方鑑識報告指出,攻擊者透過超過2,000個不同IP位址登入系統,接觸20萬4,552名台灣用戶資料,內容包含姓名、電子郵件、電話號碼、配送地址及部分訂單紀錄。數發部強調,即使僅為接觸資料而未下載,在行政認定上仍屬個資外洩範疇。此外,儘管酷澎台灣先前表示台韓資料庫彼此區隔,但檢查發現不同資料庫使用相同備援金鑰,只要持有該金鑰即可存取。公司亦未於員工離職後即時刪除系統權限,且未定期更換備援金鑰,導致離職員工仍能登入系統。數發部表示,後續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辦理裁處。依規定,未採取適當安全措施致個資外洩者,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2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最高可罰200萬元。最終裁罰金額及相關處分內容,將於3月完成調查報告後對外說明。同時,數發部也研議要求酷澎台灣落實資料落地,將台灣用戶資料在台儲存與管理,與韓國資料分開存放與分開管理,以強化個資保護機制。另在補償方案方面,數發部要求提出優於韓國版本的內容,目前酷澎台灣提供5張購物折價券,皆可於電商平台使用,相關細節仍在持續協調中。
林宅血案均已解密 檔案局:政治檔案以最大開放原則公開各界應用
國發會檔案管理局今(25)日表示,持續徵集及開放政治檔案,典藏量已達2.968公里,並公布46萬餘筆政治檔案目錄於「國家檔案資訊網」。近日國家安全局移交檔案局5萬1,133件政治檔案,亦將優先辦理檔案點收、檢疫、整理及入庫,至遲於今年5月底開放目錄,歡迎各界申請應用。檔案局也提到,有關外界關切的林義雄宅案,均已解密,以關鍵詞於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共有1,373筆目錄,各界可申請應用。檔案局表示,歷年已累計辦理12度政治檔案專案徵集,其中,國安局涵蓋2月23日移轉之5萬餘件檔案,共進行13批次檔案移轉,前12次移轉檔案目錄均已開放外界應用。另為加速政治檔案開放,於113年2月28日完成政治檔案條例修正施行,就已解密檔案刪除原移轉機關認有國家安全、對外關係之虞得限制應用50年之條文,並增列政治檔案消息來源等不適用情報工作法第8條不得洩漏之規定。檔案局業請各機關配合辦理已移轉政治檔案仍列機密等級之解降密檢討,機密檔案數量從7萬2,998筆減為21筆,解密率為99.97%,已解密之檔案除個人隱私局部遮掩外,均公開應用。此外,檔案局指出,113年以前原屬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2條永久保密尚未完成移轉之機密檔案2萬5千餘件,經機關依現行政治檔案條例辦理解降密檢討結果,僅涉及情報部署合作等案件計865件,經國家安全會議審議同意延長保密,機關已於113年9月依法以複製品遮掩情報佈署內容後移轉並開放應用,後續移轉機關應每3年定期檢討解降密;其餘原列永久保密檔案均已解密,解密率為96.54%。檔案局表示,有關外界關切的林義雄宅案,均已解密,以關鍵詞於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共有1,373筆目錄,各界可申請應用。上開延長保密之865件檔案,經查,移轉機關遮掩之局部內容亦均無涉及林宅案件。另,尚有258筆林宅相關檔案涉及當事人高度個人隱私,將依法定程序分批辦理主動通知,並依法於6個月後(今年12月及116年6月)開放目錄。檔案局強調,政治檔案,是我國民主發展的珍貴紀錄,檔案局持續積極徵集、整理及開放,超過96%政治檔案已完成數位化,並以「最大開放、最小限制」為原則開放應用,已於「國家檔案資訊網」主動公開去識別化政治檔案影像計210餘萬頁,提供各界免申請、不限時地線上瀏覽、下載應用,以加速檔案公開,促進轉型正義落實推動。
酷澎個資外洩延燒台灣 數發部證實:逾20萬國人資料遭非法讀取
南韓電商龍頭酷澎(Coupang)2025年底爆發大規模個人資料外洩事件,經酷澎臺灣向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通報,其委託之第三方資安公司Mandiant鑑定後發現,本事件已確認影響逾20萬名臺灣用戶。數產署立即要求酷澎臺灣親自說明及提供相關資料,並將於25日辦理行政檢查,亦已責成酷澎臺灣積極妥處,以維護民眾權益。數產署表示,自去年11月媒體報導「酷澎韓國個資外洩事件」,即於第一時間要求酷澎臺灣針對本事件說明、提供調查進展及釐清是否影響酷澎臺灣之用戶,當時酷澎臺灣數次表示,並未涉及臺灣使用者的個資,僅說明委託第三方資安公司調查鑑識中。數產署持續關注調查進展,並於114年12月24日邀集資安、個資專家辦理實地行政檢查,瞭解酷澎臺灣之個資保護情形,另要求業者針對本事件每兩週向數產署回報韓國及第三方資安公司調查進度。酷澎臺灣於取得Mandiant之調查結果,即依規定向數產署通報,說明經第三方鑑識確認,本次事件共計20萬4,552名臺灣用戶之姓名、電子郵件、電話號碼、配送地址以及近5筆訂單紀錄等資料遭非法讀取。數產署已責成酷澎臺灣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通知受影響之用戶,且要求酷澎臺灣應設立專屬客服管道、研擬補償方案,並對外界溝通說明、積極處理、妥為回應,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數產署並將針對本事件再次辦理行政檢查,如經調查發現有違反個資法情事,將依法裁處。數產署也提醒民眾,個人資料外洩後易遭詐騙集團利用,以「解除分期付款」、「貨運包裹異常」或「客戶售後服務」等手法進行詐騙,請酷澎臺灣的使用者在這段期間要保持警覺,對各項可疑訊息要積極查證,不點擊不明網址,及不輕易提供密碼、驗證碼或身分證字號,嚴加防範,如發現任何可疑情況,請立即撥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以降低受詐風險。
不忍了!GD大動作提告破百名酸民 經紀公司說重話:海外也不姑息
南韓歌手G-Dragon(權志龍)所屬公司GalaxyCorporation宣布,已針對散布惡意貼文者展開大規模法律行動,並與律師事務所合作提告逾百人,就違反資訊通信網法及名譽毀損等行為追究責任。調查機關已搜索多個社群平台並鎖定嫌疑人,部分已移送檢方。公司強調將持續蒐證、擴大民刑事追訴,全面保護藝人權益,並呼籲粉絲協助檢舉惡意內容。《朝鮮日報》報導,Galaxy Corporation於24日透過官方網站表示,針對旗下藝人G-Dragon遭到名譽毀損、散布不實消息、惡意誹謗及侵害人格權等行為,公司正與韓國大型律師事務所「律村」合作,持續進行強力法律應對,絕不寬貸。經紀公司表示,透過粉絲舉報以及內部長期監測蒐證,目前已掌握大量相關證據,並以違反《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為由,對超過100名惡意貼文撰寫者提出告訴,展開大規模提告行動。據了解,韓國調查機關已針對多個主要線上社群與社群媒體平台,包括Nate Pann、Naver、DC Inside、Theqoo以及X(前Twitter)等進行搜索與扣押,並成功鎖定多名嫌疑人。相關案件已依嫌疑人居住地,移送至各地轄區警署進一步調查。Galaxy Corporation透露,目前已有部分嫌疑人承認違法事實,完成警方調查程序後移送檢察機關,正等待最終處分結果;至於否認嫌疑者,警方也正持續積極偵辦中。由於案件已進入檢方程序階段,基於個資保護法與偵查不公開原則,暫無法對外公開嫌疑人具體身分資訊。公司強調,為求案件迅速且嚴正處理,正與相關機構保持密切合作,同時持續蒐集各大SNS及線上平台上的惡意內容,未來將依情節輕重擴大民事與刑事責任追究範圍,絕不姑息任何侵害藝人權益的行為。此外,Galaxy Corporation也表示,無論在韓國或海外,凡涉及G-Dragon的相關言論皆列入常態監控範圍,目標是確保藝人能在健康、穩定的環境中專注演藝活動。若後續有重要進展,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定期對外說明。公司同時呼籲粉絲,若發現惡意貼文,請將網址、發文日期、帳號或暱稱、侵害內容及截圖日期等資訊完整整理為單一PDF檔,寄送至指定檢舉信箱,作為後續法律程序的重要證據。GalaxyCorporation最後感謝粉絲長期以來的支持與協助,並強調2026年也將持續全力守護旗下藝人權益,以更堅定態度對抗網路惡意攻擊。
桃園某國中學生「把香菸塞烏龜嘴裡」挨批 最高可罰7.5萬元
新竹縣關西鎮18日才有男國中生故意用沖天炮炸貓,桃園市20日也傳出虐待動物事件,疑似有國中生把菸塞進烏龜嘴裡,引來大批網友砲轟。對此,桃園市議員黃瓊慧表示,將請學校協助動保處找人到案說明;動保處長王得吉則回應,該行為已觸犯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裁處7萬5000元罰鍰。一名網友20日在Threads貼出一張「烏龜嘴巴叼菸」的照片,並點名桃園市某國中8年級的學生強迫烏龜吸菸,批評對方「會做出這種行為的人,已經不是『無知好玩』那麼簡單,是『價值觀』出了問題」。貼文曝光迄今,已累積超過138萬次瀏覽,並有7.4萬人按讚,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身為養烏龜的人,看到真的很心痛」、「烏龜害怕或生氣的時候會張開嘴巴威嚇,他應該是趁這個時候把塞菸進去的」、「怎麼一堆這種的?虐待動物真的要全部下18層」、「現在一堆小孩是約好未來要一起去監獄裡當獄友嗎?」、「小小年紀惡毒成這樣」、「烏龜咬合力蠻強的,有可能會誤食」、「這幾天怎麼一堆虐待動物的屁孩」。另有人喊話桃園市議員黃瓊慧協助處理,黃瓊慧則回應,「烏龜到底是惹到誰!我先截圖下來,請學校協助動保處找人到案說明。」對此,桃園市動保處長王得吉指出,任何人都不得故意騷擾、虐待動物,或使動物受到傷害,該行為已明顯違法,即使烏龜肢體或重要器官未因此傷害殘缺,仍觸犯動物保護法,可裁處1萬5000元到7萬5000元罰鍰。
為吃免費檳榔、送女生金莎巧克力!保全偷拍住戶個資給房仲 遭判刑6月
新竹一名黃姓保全利用值勤與代班機會,蒐集社區住戶姓名、地址與電話,再翻拍傳給房仲業者,對方則會請他吃檳榔,或是給他金莎巧克力來送喜歡的女生。新竹地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黃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書顯示,黃男近年擔任社區保全,於2023年1月下旬至2月2日間,透過不詳管道,蒐集6處社區住戶姓名、地址及電話號碼等個人資料,並以手機翻拍,再用LINE傳送給房仲業務顏姓男子。而顏男所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經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檢方指控,黃男以每份資料3、400元費用賣給房仲顏男,但黃男矢口否認。顏男則在檢察官訊問時證稱,他會請黃男吃檳榔,後來黃男跟他要錢的時候,他並沒有給對方錢,只有買檳榔給黃男吃,或是買金莎巧克力讓黃男送給喜歡的女生。黃男也供稱,自己並沒有賣個資,3、400元是保全的學長說的行情價,顏男沒有給過他錢,他也沒有拿到錢。案經新竹地院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黃男利用擔任社區保全或代班保全機會,非法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後並提供他人,造成住戶個人資料外流,法治觀念欠缺,考量黃男最終坦承犯行,因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竹男國中生竟「沖天炮炸小貓」 點火還笑喊:新年快樂
新竹縣關西18日晚間傳出男國中生故意將沖天炮塞進有貓咪關在內的鐵籠,點火爆炸後還囂張大喊「新年快樂」,並將整個過程分享至自己的社群平台。消息曝光後,不少熱心網友前往現場救援,19日凌晨貓咪已被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帶走安置,所幸生命徵象穩定。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關西某國中體育班的同學在Instagram限時動態PO出一段影片,當中可見一隻乳牛貓被關在鐵籠內,而該學生竟然在籠內點燃沖天炮。貓咪的眼神滿是恐懼,在鞭炮點燃瞬間嚇到縮在角落,動也不敢動,只能壓低身體度過;該生甚至笑喊「聽說你最近很會叫齁」、「來,你還在躲!還在躲」、「新年快樂,恭喜發財」。貼文曝光後,大票網友怒轟該學生的行為,紛紛通報動保處、校方並前往救援。根據凌晨抵達現場救援的「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發文內容,現場除了影片中約3、4個月大的貓咪外,另外還發現關在附近2隻同樣未成年的虎斑貓,所幸經肉眼初步判斷暫無明顯重大外傷。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表示,影片中的貓咪經獸醫初步檢查,雖受到嚴重驚嚇但生命徵象穩定,目前會繼續留在防疫所內繼續觀察照顧。動保防強調,該學生的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將依法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已經聯繫學生校方及相關單位,加強學生對待動物的正確觀念。對此,校方則回應表示,學校目前已針對該生之偏差行為進行相關處理與輔導作業。因本事件造成各位的困擾,學校深表歉意,又值農曆過年期間,仍讓大家費心,實在抱歉。校方強調,後續學校將持續加強對該生之輔導與管教,以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感謝各位的體諒與配合。
好奇同事年終獎金領多少 彰化芬園農會員工「偷查帳戶」下場慘了
農曆春節前後正值發放年終獎金之際,彰化縣芬園鄉農會卻爆出員工違規查詢同事帳戶資料風波。據悉,一名信用部資深員工疑因好奇同事年終金額,竟利用職務之便登入系統,查詢多達36筆員工帳戶資料,還私下向同事透露相關內容。消息傳出後,引發當事人不滿並提出檢舉,目前全案正在調查中。據了解,涉案員工在彰化芬園鄉農會服務多年,相當資深,卻利用職務之便查詢他人帳戶,還向同事透露相關內容。農會接獲檢舉後展開內部調查,發現該員工並非首次違規,遂決定報警處理。全案目前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洩漏電腦秘密罪方向偵辦中。芬園鄉農會總幹事黃翊愷表示,該行為與業務無關,已涉及濫權及侵害個資,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彰化縣政府農業處也指出,此案凸顯內控機制不足,除移送法辦外,將追究相關行政責任,並要求農會全面檢討資安管理流程,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新北動保處推行寵物友善旅遊、模範飼主公約 票選冠軍路線一日遊開團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2026年2月5日辦理票選冠軍路線一日遊「淡水漁人碼頭及淡水老街」體驗團,邀請參與投票民眾攜帶愛犬參加寵物友善旅遊。新北市寵物友善店家已涵蓋全市各行政區,類型包含餐飲業、住宿業、一般零售業、觀光景點及其他毛寶貝可入內之空間,目前已有930家店家加入,今年預計突破千家。動保處表示,近期將達成千家里程碑,屆時將辦理友善店家抽獎活動,鼓勵店家踴躍加入。新北寵物友善店家貼紙。(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此外,也鼓勵民眾攜帶毛寶貝前往寵物友善店家消費,只要於動保處官方臉書貼文完成指定動作及打卡,即可獲得寵物牽繩一份。動保處表示,隨著飼養寵物人口逐年攀升,公共空間與店家的寵物接納度愈發受到重視,也呼籲民眾與寵物共同遵守新北市模範飼主公約,透過彼此尊重與合作,體現真正的寵物友善共融。 今日參與寵物旅遊活動共計17位民眾及17隻寵物,活動中由飼主共同宣讀需繫牽繩、隨手清理、不吵鬧等模範飼主公約內容。上車前,動保處逐一為每隻寵物進行晶片掃描,確認已完成植入晶片、絕育及施打狂犬病疫苗等規定,並特別提供每位毛寶貝寵物友善旅遊大禮包,內容包含寵物清潔濕紙巾、拾便袋、外出水壺及寵物零食,讓毛寶貝安心出遊。新北市17位飼主及17隻狗準備出發至淡水漁人碼頭及淡水老街。(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此次票選冠軍路線景點包含淡水在地餐廳、特色老街,以及漁人碼頭、淡水老街、渡船頭等知名地標。沿線寵物友善店家除開放寵物入內,也提供寵物飲水補給,戶外更設有樹屋、水管屋等寬廣拍照區域。透過實際體驗與全面檢視,協助飼主選擇安全、舒適的消費環境,讓民眾親身感受新北市寵物友善旅遊氛圍,並持續推廣相關政策。淡水紅毛城是寵物友善景點,但需遵守「寵物不落地、室內不進入」原則。(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新北市共有29個行政區,動保處已邀集不同服務類型業者,共計930家商家加入寵物友善店家行列,並詳細區分行政區位置、店家屬性、是否僅可推車進入、是否開放寵物落地但須繫牽繩等相關規範,另標示是否提供寵物伙食、便袋、休息區、專人看管或相關設備等服務,方便民眾依需求尋找合適的寵物友善店家。今年將持續邀請更多店家加入,目標突破千家,並於達標後辦理商家抽大獎活動。為鼓勵民眾攜帶毛寶貝前往寵物友善店家消費,即日起至二月底止,凡攜寵物至本市寵物友善店家消費,並於動保處官方臉書貼文留言完成指定動作,即可獲得精美寵物牽繩一份。飼主公約。(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寵物友善城市」為長期推動的重要政策,從動物保護法令落實、公共空間改善到店家環境提升,期盼讓毛寶貝真正成為家庭的一份子。也提醒飼主應落實基本責任,包括植入晶片、定期施打疫苗、完成絕育,外出時遵守繫牽繩、隨手清理、不影響他人等寵物公約規範。「友善店家名單」及「毛寶貝旅遊路線」已刊登於動保處網站,讓市民攜寵外出更加便利、安心。新北寵物友善店家資訊:https://www.ahiqo.ntpc.gov.tw/#/Post/91984
網路買軟體如「拆盲盒」?60位設計師齊控廣告不實 律師:仍可主張退費
線上購買課程、軟體就像「拆盲盒」,若碰到「廣告不實」可以退款嗎?近期一套號稱可一鍵生成全屋設計圖的「AI」軟體,以每套36,800元或39,800元出售,但設計師們發現使用上不如預期,有廣告不實之嫌,目前住宅消保會共收到62名設計師齊申訴,不過據了解爭議交易恐超過百名設計師,累計金額將近400萬元。該軟體號稱是「為全台灣設計師打造專業堅實後盾」的業者,在去年10至12月期間,透過社群平台向設計師推播廣告。設計師代表王妃表示,該公司蒐集客戶名單後,召開線上說明會,看準設計師老闆們訓練助理不易的痛點,宣稱該AI軟體「就算沒有經驗的設計師也能輕鬆上手」。由於該設計軟體強調透過AI能一鍵建模,沒有經驗也能輕鬆上手,不少設計公司為了減輕工作壓力和訓練助理設計師購買,但使用後認為沒有像軟體公司說的這麼神奇。(圖/住保會提供)王妃進一步解釋,該軟體公司提供所謂的獨一拆單報價系統加上高效繪圖與線上3D渲染提案工具,無需任何外掛程式,確實是設計師最需要的功能,且在說明會時模擬的功能都看起來很厲害,不過實際付費下載使用後,大家卻發現不好用,且不是少數人認為與當初說明會介紹的有落差。他們集體提出退款要求,該公司卻不面對問題,持續以線上說明會方式推銷繪圖服務給其他設計師。然而,購入之後,設計師們收到銷售軟體的公司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給他們契約,其中告知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猶豫期間解除權之規定。言下之意,軟體只要交付了,就無法退款,不論功能是否有如同銷售公司在線上說明會宣稱一樣,都是無法退費。 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說明,設計師為設計工作採購所需繪圖服務,是以公司名義購買,屬營業行為,導致發生消費爭議時,消保官並不受理,造成投訴無門的情況,需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因此才找上住保會;以目前法令,倘若設計師是以個人名義購買,才符合消保法的最終消費者的定義。不過,住保會公益律師、道理聯合法律事務所之主持律師呂柏寬表示,現在線上課程、軟體、手遊等線上數位內容的消費越來越多樣,業者販售給設計師3D繪圖軟體,如果設計師是以個人名義購買,本質上也屬於消費者。由於該案因沒有在付費前告知消費者不能退款,消費者實際使用前,並不知道軟體的功能是否實用、是否有如同業者實際宣稱之功能等,購買的消費者應得以《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的法律規定,可向業者主張退款。呂柏寬建議,隨著線上數位產品的日趨進步、時代變遷,許多法條已不合時宜,相關主管機關應適當修法,像是一定天數內發現不符需求可主張退款外,應於適用準則建請業者應提供所謂的「試用版」、「試聽版」、「試看版」,由消費者親自體驗後,確定數位內容符合需求,再進行購買「付費版」使用,可減少數位內容業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