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復式司法
」 國中生 割喉 土城 割頸 乾哥
毫無悔意!割頸案兇手PO死者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 家屬怒控:法院成幫兇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定讞,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郭行兇後還在社群網站貼出死者躺在擔架上的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而法官竟稱找不到貼文者的IP,不以此做為他犯後無悔意的依據,讓楊生父親怒控「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在一審判決時就提出修復式司法,但2名加害者沒有意願,林生則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生則同樣沒有意願,而在林生律師表達有意願後不久,他便收到「最美的風景」照片,讓他痛哭不已。(圖/翻攝畫面)楊父表示,這張照片是死者躺在擔架上等待急救,一旁還有醫護人員的照片,兇手竟下標題為「最美的風景」,他要求法院查詢IP以釐清發文者,但網路業者稱此為新辦帳號,無法查到確切發文者。楊父提到,許多媒體報導林女在網路上發表挑釁言詞,林女在法院上主張這些言詞是別人所為,他也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同樣稱無法證明是她所發出而結案,讓他質疑「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很快就找到發文者是誰」,質問「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籲政院提《校園安全專法》草案 劉書彬:法制化分流高風險生保校安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國民教育學生安全是第一順位,但「割頸案」等治安事件讓校園是風聲鶴唳,或許可參考德國、日本早已實施「學校威脅評估」、「危機管理團隊與演練」、及「外部警政支援網絡」等方式,藉此釜底抽薪改善校園安全危機。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納入高風險學生分流教育是刻不容緩。(圖/CTWANT攝影組)2023年12月在新北市一所市立完全中學發生的國三生校園割頸案,儘管已事過2年仍餘波盪漾,案件現在在司法攻防上訴三審階段,關心的民眾仍不時隨著更新消息心情起伏。據了解,儘管2025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案二審判決中,已審酌於一審兇嫌郭姓少年判9年、教唆嫌疑人林姓少女判8年似有過輕,因此合議庭考量醫療機構的再犯風險評估報告,撤銷原判決並加重刑度,目前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 12年、林姓少女則被依教唆殺人改判有期徒刑 11年。臺灣高檢署針對「割頸案」二名被告上訴了三審,最高法院(圖)料將以法律審再檢視程序問題。(示意圖/方萬民攝)儘管高檢署考慮量刑仍似有過輕而在元月上訴三審,而三審主要就程序問題「法律審」一般並不開庭,但家屬對前頭審理期間疑似合議庭有承審法官因著修復式司法要被告「孝順家屬」等言論非常不滿,喊出應處以3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這些料將在三審程序中再次被檢視。身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對此批評,從監察院就行政層面介入的調查顯示,加害學生早在轉學前就已是保護管束與「曝險少年」,轉學後也持續出現缺課、涉入幫派等搞事行為,甚至「攜刀」上學嚇壞了同學,這些都是早已可預見的校園安全風險,但制度卻沒辦法讓這些訊息整合,學校也沒被授權或擁有適當工具去「接住」高風險學生。劉書彬坦言,儘管司法有其邏輯與脈絡,但不少人確實認為目前量刑與社會期待之間有落差,另外愈來愈多未成年者犯罪受保護而減輕其刑甚至免於問責的消息傳出,這也容易成為不肖成年人據此招募未成年人成為不法「魁儡」的誘因,問題甚大不能再拖延。劉書彬進一步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提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建立風險分級制度,讓「高風險學生過渡教育與分流」機制法制化,完成司法、教育、社福資料的合法即時銜接,讓教育現場不能再單打獨鬥,學校老師們也不能再成為第一線孤軍。她舉例,若要有系統、有制度的校園風險防線,不妨參照德國、日本早已實施的「學校威脅評估計畫」,確實由教育部國教署攜手各縣市教育局處研擬大致方向後,再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輔導下轄學校跨處室填寫量表,另外也能像地震演練一樣,定期舉行校園安全「危機管理演練」,同步導入「外部警政支援網絡」通報鍊,不能讓制度徒留具文,學生安全淪為真空漏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新北割喉案主嫌加重判刑12年!不只家屬無法接受 高檢署也不買單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12月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高檢署認為法官量刑太輕,刑度不足以達成矯治效果,提出上訴。回顧本案,2023年12月25日,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楊姓國中生,一審判決依照殺人罪判郭男9年、林女8年。二審判決於2025年12月23日出爐,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當時,死者家屬庭畢受訪,認為判太輕,並表示殺人犯犯後不知悔改的態度讓他們都難以接受。死者父親說,希望兇手可以有再久一點的教化時間,12年意味著兇手只需關4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出來不到18歲,還可以繼續殺人,並質疑法律到底是要保障誰。死者母親則對修復式司法表示反感,直言「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
法官提「讓割頸兇手孝順死者父母」? 高院澄清:未要求家屬接受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今年(2025年)12月23日二審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然而,庭畢後楊爸爸透露,法官曾問「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引發各界批評。對此,台灣高等法院26日深夜發布新聞稿說明,因被告的辯護律師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才向被害人家屬說明,經家長當場拒絕,法官也並未要求家長接受此方案。楊爸爸指出,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孩子的母親立刻就當場回應「不要」,並表明無法接受,但法官這番言論,讓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對此,高院26日深夜11時49分發布新聞稿澄清,此案的前手法官(非現合議庭法官)於準備程序中,因少年被告的辯護人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故向被害人家長說明修復式司法的意義,並強調必須以雙方的理解與同意為前提,且被告也須真誠提出可以做到的方案。高院表示,法官於是詢問被害人家長有無接受各種形式補償的可能性,而以「2名少年被告孝順被害人家長」為例,經被害人家長當場拒絕後,法官即諭知本案「修復式司法」暫不處理,並未要求被害人家長接受此方案。高院也解釋,「修復式司法」主要是通過有建設性的參與及對話,在尊重、理解及溝通的氛圍下,尋求彌補被害人的損害、痛苦及不安,以真正滿足被害人的需要,並修復因衝突而破裂的社會關係。高院說,為能貫徹精神並提升成效,法官會依被告聲請,於聽取檢察官、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的意見後,得轉介適當機關、機構或團體,由專業的修復促進者以更充分的時間及更完整的資源來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
批乾哥割頸案法官情勒又沒同理心! 律師氣炸:今年最諷刺司法笑話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怎料,法官曾脫口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讓楊爸爸崩潰表示「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而律師呂秋遠也痛斥法官毫無同理心,認為此番話根本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道,新北割喉案二審已判決,可以理解楊爸爸對判決結果不滿意,畢竟孩子被這麼殘忍攻擊,再也回不來,但兩名兇嫌竟只判12年、11年。呂秋遠指出,兩名兇嫌是少年,因此與成年人犯罪相比,依法可以「享有」這樣4種優惠,包括「只要是少年,就一定可以減刑」、「沒有前科,成年以後會塗銷紀錄」、「往後假釋時間,可以縮短為1/3,也就是如果判12年,最快4年就可以出獄」、「無論犯什麼罪,都不可以判決死刑、無期徒刑」。呂秋遠無奈表示,法官曾在開庭時詢問被害人家屬,能否讓加害人「孝順」他們,「法官大人,修復式司法不是這樣用的啦!你這是在被害人的傷口上撒鹽好嗎?就像是對被害人說,『難道你不希望往後可以多一個性侵害過你的人照顧你嗎』,有什麼兩樣?」呂秋遠直言,為了促成兩造和解,法官提議要讓殺害孩子的人來孝順家屬,「這已經不是情緒勒索而已,而是完全的沒有同理心。到底要怎麼讓這兩個加害人,長大以後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呂秋遠感嘆,《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如何修法,這還可以討論,但法官不能自以為這是溫情喊話、溫馨提示,要被害人接受他不願意的條件,甚至講出這麼誇張的話,否則對於被害人來說,司法只是無法還他公道的裝飾品而已,「要加害人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應該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
新北割喉案二審加重刑期!死者家屬喊判太輕 「出來後繼續殺人」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今日(12月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庭畢後,死者家屬出面受訪,對殺人犯不知悔改的態度表示「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這種東西」、並吶喊「《少事法》是什麼惡法」。死者家屬今日聽到判決以後,悲痛大喊判太輕,並情緒崩潰走出庭外。死者父親受訪時,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強調是法官要他們道歉,他們才向被害人家屬道歉,至今看起來仍無半點悔意。說到這裡,死者父親眼中閃爍淚光大喊「你們說這樣子我怎麼可以接受」、「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這種東西」,並稱「《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道,《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畫面令人相當心疼。死者母親則對修復式司法感到相當反感,不經大喊,「你不能把責任都推給修復式司法,修復式司法式要修復我們什麼?」並表示,「我們孩子命都沒有了,你現在跟我們談修復式司法,怎麼修復啊?」說到此處,死者母親也跟著全身顫抖,情緒非常激動。死者父親再度發言,說道希望兇手可以有再久一點的教化時間,並表示12年意味著只須關4年就可以假釋了,這樣「出來還不到18歲,可以繼續殺人,再進去關4年」,並質問「法律到底要保障誰啊」。死者父親繼續說,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因為我一直要求他加重」、「更何況民事庭把我家的全部資料,很詳細的給他們知道」。說到此處,死者父親又情緒激動的喊「我的資料全部給一個殺人犯知道耶,你叫我怎麼辦?準備去死嗎?」並指出在《少事法》的保護傘下,兇手的資料反而都被遮蔽的相當完善,忿忿不平的說「我們什麼資料都不能看,結果我的資料都可以給他們看,而且都沒有遮蔽,這算什麼法律,台灣法律是這樣子搞的喔?」
碧潭誘2女溺斃!夫稱100分、小姑讚溫柔 陸配淚灑法庭惹眾鼻酸
簡姓陸配去年(2024)與公婆爭吵後,帶著僅有10歲與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碧潭,並以拍照為由將她們騙入水中導致其雙雙溺斃,台北地檢署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起訴簡女。台北地院於昨(10月28日)開始密集審理3日。今簡女辯護律師於庭上說到其丈夫與修復師的談話過程時,簡女便開始隱忍悲痛,直至審判長宣布休庭時,簡女才情緒崩潰。簡女的辯護律師起初先於庭上展現修復式司法報告,並讀出簡女丈夫白男和修復士對話的內容,其中內容談到不會責怪簡女,並說「我給她一百分,以她這麼關愛孩子的人,我確定我妻子是自殺。」等語,簡女於庭內聽著律師的朗讀過程,地頭哭泣隱忍情緒,而最後律師也語帶哽咽展示白男親手寫下的3個訴求,分別為酌情量刑、面對、救贖。最終在審判長宣布休庭時,簡女終於無法忍住悲痛情緒崩潰,坐在位置上抱頭痛哭並發出劇烈的乾嘔聲,一旁的律師以及法警見狀也拿著水桶上前安撫,試圖平復簡女的情緒,而公訴檢察官見狀也上前關心詢問「需不需要叫救護車?」簡女原本與白男一同在中國大陸生活,撫養2名幼女,依靠販售護膚品賺錢,2022年簡女因為和股東發生糾紛,導致左眼被砸傷失明,無法繼續工作,舉家才會搬回白男台灣的老家生活。由於與公婆之間相處不睦,加上對收入感到緊張,親人眼中溫柔的簡女於案發當天終於無法隱忍,在和公婆吵完架以後,帶著護照、印章、健保卡、身分證等離家而去,最終將自己分別只有10歲、9歲的女兒溺斃在碧潭。今日庭上檢方提示簡女婆婆、公公、丈夫以及小姑的筆錄以及簡女和丈夫、小姑的對話截圖,從中可以得知即使簡女和公婆之間會因為生活習慣偶有小磨擦,但公公、小姑以及丈夫都讚簡女很愛護2位女兒、EQ很高、溫柔等,對於簡女的犯行皆難以想像。從對話截圖中也可以了解到,簡女一家四口自中國搬回台灣以後,收入部份全靠丈夫股票的買賣維持,但卻幾乎只賠不賺,但簡女不僅要照顧2個女兒,還要照顧吃素的公婆,更經常因為冷氣、廚具擺放位置等瑣事和公婆起口角。一直以來,簡女都想要搬出去住,但又因為經濟問題遲遲無法實現,每當簡女向白男傾訴時,白男又會要簡女自己把情緒收拾好、各自處理各自的情緒。
內湖母女遭詐走絕路「絕筆遺書曝光」 毒舌警獲家屬原諒…開庭卻喊沒悔意:從重量刑
台北市內湖區一對母女因落入詐騙集團「投資陷阱」,受騙1200萬元,報案後卻遭港墘派出所劉姓員警嘲諷「還會被騙喔?」、「怎麼還沒死?」母女倆因不堪打擊走上絕路,遺書也曝光了。而懲戒法院開庭當天,劉員已獲得家屬原諒,在庭上卻突然表示自己沒悔意,還希望法官從重懲罰,讓在場人都難以置信。劉員為了約受害母女做筆錄而打電話時,竟以戲謔的口吻質問:「這個新聞報那麼久了,妳們還會被騙喔?」、「妳怎麼還沒死,怎麼還活著」、「妳怎麼不去死一死?」成為輕生導火線。當時分局澄清並無此事,僅低調證實「確實同仁言行不當」。劉員已與家屬進行「修復式司法」,在庭上卻表示沒有悔意。(圖/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根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警方發現甯姓母親留下一份名為「絕筆」的遺書,提到對不起兒子,「媽媽不能再為你做飯」;另外在曾姓女兒手機裡,找到一份她輕生前2天打好的備忘錄,內容痛罵「爛警察」、「遇到這種人,可能老天也不讓我們活了,不懂這種人抱著什麼心態當警察」。值得注意的是,懲戒法院開庭時,劉員先去地檢署與死者家屬進行「修復式司法」,明明已獲得家屬原諒,甚至雙方有擁抱,法官詢問有沒有悔意,他卻說沒有;被問到希望判輕判重?他卻連說2次「從重」,更表示不用重新考量,態度轉變之大令人看不懂。◎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遭前男友瘋砍30刀!她恐懼喊「王X蛋只判8年」憂再次下手:出獄會重新殺掉我
高雄一名吳姓超商女店員於2023年9月13日,遭余姓前男友持刀狂砍30刀,導致她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後才幸運撿回一命,至於犯案的余男一、二審均依《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徒刑,案經上訴,高雄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最終判決出爐後,吳女忍不住發文,認為余姓前男友日後出獄,可能還會再次買刀行兇,擔憂直呼「我該怎麼繼續活下去,我每天都活在恐懼中。」吳姓女子在Dcard以「買刀來殺我的王X蛋只被判8年」為題發文,表示儘管已經申請保護令,但自己仍一直飽受余姓前男友的騷擾,甚至遭到對方持刀猛砍30刀,害得她大量出血險些喪命,「我到院前心跳停止,低血容性休克,歐卡OHCA,我被電擊2次才被救活。」吳女透露,前男友被關押在燕巢監獄時,還不死心繼續寄信騷擾,但對方卻只被判8年,她害怕前男友哪天出獄後會重新找到她,再次下手將她殺害,「我很怕我2029年或2033年王X蛋出獄會重新買刀找到我把我殺掉,移民要很有錢才能移民,請問大家我該怎麼繼續活下去,我每天都活在恐懼中,常常一個人躲在房間裡哭。」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抱不平,「砍30刀判8年…有夠輕的」、「8年真的太短,至少要關20年吧」、「這樣叫重判⋯⋯鬼島法律真的沒救了」、「台灣司法超可悲,為什麼是受害者要東逃西藏遠離加害者的魔掌,而非司法制裁,一直以來說要修復式司法,可是受刑人這種態度怎麼修復?這案件只判8年真的很可惡。」另外,也有人建議,「好可怕恐怖情人,趕緊搬離原本住的城市吧,祝妳一切順利」、「搬家+換工作+換掉所有通訊方式,個人社群建議也不要公開使用或發布任何會暴露你生活軌跡的文章」、「原po拍拍,可以的話遠離台灣吧,或是跨縣市生活,不要讓殺人魔找到你,揮別過去,才能不用擔心害怕生活。」
執行槍決後民調近88%仍反對廢死 「亂世用重典」為民意所向
去年憲法法庭做出嚴格限縮死刑的釋憲判決後,引來社會上對於政府「實質廢死」的質疑。根據最新一份有關民眾對治安議題的調查顯示,有高達87.97%民眾不贊成廢除死刑。學者指出,歷年調查結果,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穩居7至9成,而近年社會屢見重大治安案件,民意多趨向「亂世用重典」,主張刑法應嚴格執行以遏制犯罪。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及犯罪防治系針對113年全年度台灣民眾對司法與犯罪防制滿意度進行電訪調查研究,本調查於今年1月19日至1月20日,完成訪問全台1892位18歲以上民眾,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最大為正負2.25%。抽樣完畢後,也針對每一樣本以「多重反覆加權」方式進行加權。經調查實施完畢,並做相關分析後,13日發表這份「113年全年度台灣民眾對司法與犯罪防制滿意度之調查研究」發表會公佈調查結果。其中,一直有高度爭議的廢死議題,有66.01%的民眾表示完全不贊成廢除死刑,這一數據達到十年內的新高。「基本上不贊成廢除死刑,但如有配套措施願意考慮」的比例占有21.96%,總計87.97%民眾對於廢除死刑持否定態度,顯示多數台灣民眾對於維持現行死刑制度具堅定支持。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及犯罪防治系,13日發表治安議題相關民調結果。(圖/讀者提供)該報告結論指出,死刑存廢深受社會風氣與價值觀演進影響,且涉及法律正義與人權保障的複雜議題,政府於此應審慎權衡社會主流意見與結合國際趨勢,透過深化公共討論與理性辯證,對死刑存廢議題進行更全面且縝密的思考。該報告表示,綜觀本調查歷年結果,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民眾比例穩居7至9成間,而近年社會屢見重大治安案件,民意多趨向「亂世用重典」,主張刑法應嚴格執行以期遏制犯罪。然而,近年廢除死刑與修復式司法之議題漸受關注,民眾對生命價值的反思日益加深,「廢死」議題已超越單純的對錯判斷。學者認為,基於現行法律體系,我國尚缺乏完善的替代方案與配套措施,故在廢除死刑一事上應審慎以對,避免輕率行事。死刑存廢一直是討論度相當高的議題,此議題並無所謂的標準答案,本研究僅作為民意反映之結果,並不抱持特定立場。此外,調查也顯示,53.63%的民眾支持大法官釋憲提高判處死刑的條件,但仍有46.37%的民眾對該裁決的公平性與執行細節持質疑態度,顯示該議題仍具高度爭議。
死者家屬批國中割喉案二兇嫌毫無悔意 高院裁定「延長羈押」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於2023年12月發生一起校園割頸命案,導致楊姓國中生死亡。而在一審中,法院認定二人已能反省自身所犯之錯,於是輕判行凶的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判處9年徒刑,教唆的林姓少女則被判8年。後續該案於2025年1月13日進入二審程序,高等法院裁定延長羈押兩名被告。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楊姓同學的父親表示,兩名被告在法庭上毫無悔意,甚至否認殺人意圖。一審法院的輕判更讓家屬感到難以接受。他批評法官以加害者「反省」為理由從輕量刑,但家屬並未看到任何真誠的悔過行為。而在13日高院裁定延長羈押後,死者父母再次發聲明,表示對司法制度的期望。家屬指出,兩名被告未成年身份不應成為免責的理由,司法應秉持公正原則,讓加害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家屬認為「只有在刑罰落實後才有資格談論悔改」,不能以「未成年」為由輕縱。為此,家屬已聲請修復式司法程序,希望深入了解行凶動機,並確定加害者是否真正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楊姓同學父母同時呼籲司法與社會正視被害人的權益,認為這起案件不僅對其家庭造成了深遠影響,也對整個社會帶來極大的恐慌與震撼。楊姓同學父母父母也提到,兩名被告至今未向家屬表達歉意,亦未展現任何悔改跡象,擔心他們對社會仍具威脅性。因此,家屬懇求法庭加速審理進程,儘早還原事實真相,並推動相關制度的檢討與改革。
新北國中割頸案2兇嫌「裁定續押」 死者雙親發聲:「先付出應有的代價再談悔改」
2023年震驚社會的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一審行兇的15歲「乾哥」郭姓少年被判刑9年、教唆的15歲「乾妹」林姓少女被判刑8年。高院合議庭昨(13)日最終裁定,准許繼續羈押2名未成年郭姓「乾哥」及林姓「乾妹」。對此,遇害楊姓國中生的父母透過市議員發聲,表示聽到裁定消息「鬆了一口氣」,要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先付出應有的代價,再來談悔改」。回顧案情,2023年12月25日,在新北市一國中校園內,「乾哥」郭姓少年因為「乾妹」林姓少女的抱怨,在中午跑到死者楊姓國中生班上「談判」,沒想到才說沒幾句話,郭姓少年便拿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朝楊姓國中生猛刺,導致楊姓少年頸部、胸口多數刀傷、大量失血,搶救無效後死亡。郭姓少年、林姓少女原本被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收容,之後皆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一審時,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為2人適用減刑規定,且2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已能察覺、反省自身所犯之錯及不當言行,分別依法判刑9年、8年有期徒刑。2人認為判刑過重,雙雙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024年12月5日首度開庭,提訊郭姓少年、林姓少女出庭。當時,死者楊姓國中生的父母也到庭,庭後痛批2人根本毫無悔意,至今還否認有殺人意圖,一審卻說他們有反省,讓人無法接受,希望二審法官能重判他們30年有期徒刑。高院上週四(9)低調召開延押訊問庭,由於郭男和林女去年過年遭收押在少年觀護所,家屬建請法院給予交保機會,「希望小孩子今年有機會回家吃團圓飯」,但13日合議庭裁定,郭男和林女2明少年繼續羈押。對此,被害楊姓國中生的雙親透過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代發聲明如下:我們是新北市國中割喉案被害者的父母。自從孩子離開我們,每一天對我們來說都是無比的煎熬,彷彿心被撕裂,永遠無法填補。尤其當我們看到2025年1月9日的新聞報導,得知高等法院當天召開了延押訊問庭,審理是否讓涉嫌殺害我們孩子的兩名少年交保時,我們心情更加焦慮悲痛,眼淚忍不住一直流。然而,在無盡的哀思中,我們仍堅毅地尋求正義,希望孩子在天之靈能夠得到安息。昨天(1月13日),我們剛得知高院合議庭最終裁定,准許繼續羈押這兩名少年。對此,我們感到鬆了一口氣,也由衷感謝法官在審酌案情嚴重性與社會安全後,做出這樣的決定。我們相信,唯有持續羈押,才能避免社會大眾再次受到衝擊,也讓我們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獲得一絲安慰與安全感。我們深切的期望,是讓社會永遠記住孩子那短暫卻耀眼的生命。我們也希望,藉由這次事件推動改革,讓加害人付出應有的代價,同時落實家庭教育責任、加強校園對高風險學生的管理、並檢討少年司法的制度缺失,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上演,讓更多無辜的孩子免於傷害。我們要求司法落實刑罰規定,「先付出應有的代價,再來談悔改」,絕不能僅以「未成年」為由而輕縱。我們也嘗試透過修復式司法,了解那兩位少年是否真切認識到犯罪行為的嚴重後果。為了讓我們孩子的犧牲有意義,我們勇敢地走上街頭,呼籲司法體系與整個社會正視被害人的權益。事實上,這起案件情節嚴重,手段兇殘,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震撼和恐慌。更何況,在2024年12月5日高院首度開庭時,兩名少年還曾否認殺人犯意,至今尚未表達真誠的悔意,也未與我們進行任何形式的溝通或道歉。雖然現階段法院已決定延長羈押,但我們還是擔心他們真心悔改與否,對社會安全及我們家屬身心都構成潛在威脅。我們已向法院聲請了修復式司法程序,希望能藉此了解加害者行兇的動機,以及他們是否真正理解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我們也希望法官能儘速安排心理衡鑑,以評估這起事件對我們家庭以及社會造成的長期影響。我們深知,司法程序需要時間,但我們也懇求法官能夠加快審理速度,儘早讓真相水落石出。我們也呼籲所有關心此案的人們,與我們一同監督司法程序,為我們的孩子,也為所有曾經或可能遭受暴力侵害的孩子們,爭取一個更安全、更公正的未來。我們的孩子,爸爸媽媽永遠愛你,永遠想念你。我們會帶著你的愛,勇敢地走下去。楊爸楊媽敬上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二審開庭!「乾妹」父母怨判太重 律師狂教「乾哥」作答遭法官制止
新北市某國中去年底發生割頸案,行兇的15歲郭姓乾哥一審被判有期徒刑9年、教唆的15歲林姓乾妹則被判8年,2人認為判太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5日下午開庭,死者雙親認為2人不斷否認犯行且毫無悔意,郭姓乾哥還一直依照律師林月雪給他的「提示」回答,並由於過於頻繁遭法官制止。二審高等法院5日首度開庭審理,楊姓死者的雙親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陪同下出庭,林姓乾妹的父母有露面,郭姓乾哥父母則未出庭。庭訊時,林姓乾妹的父母訴苦,認為一審判決太重。而在開庭時,郭姓乾哥不僅冷眼看著死者家屬,還怒瞪聽眾席的民眾,更在回答法官問題時,由律師林月雪不斷給予「提示」,後來被法官出言制止;林姓乾妹則是沒有表情、一臉漠然,呆坐在一旁,2人也沒有在開庭時向被害者家屬道歉。楊姓死者的父母主張,2位加害者至今仍在法庭上聲稱沒有殺人犯意,也從未道歉,一審法官卻認為郭男、林女「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的過錯、不當言行」並輕判2人,因此希望二審可以有更好的結果。楊媽媽表示,當時孩子一早平安到校學習,最後卻看見躺在醫院、心肺遭解剖的畫面,這是她一輩子也無法抹滅的可怕記憶,而她雖然仍然相信司法,但他還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也有意願嘗試進行修復式司法。此外,她認為,2名加害者至少要判30年以上、判無期徒刑才能接受。庭訊結束後,律師林月雪還兩度用外套要蓋住郭姓乾哥的頭,向法警說是擔心郭男的長相曝光,但郭男最後仍將外套掛在手上,大方地離開。
死刑有條件合憲 國民黨嘆:達到實質廢死目的
憲法法庭20日作出「死刑合憲,但增加『僅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等限制」的解釋,國民黨對此結果表達遺憾,指出憲法法庭透過空洞、適用不易的「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加以死刑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一致決,達到「實質廢死」目的,與絕大多數台灣人民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國民黨強調,民進黨在黨綱的《自由人權》章節直接寫明,「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直指民進黨廢除死刑的終極目標。這次釋憲結果幾乎宣示實質廢死,彰顯民進黨恐怕仍會以分階段的方式,不顧民意反對,逐步推進廢除死刑。國民黨指出,廢除死刑本來就是立法工作,更是政治問題。大法官的判決結果,雖然縮限範圍,但已經明確證明「死刑合憲」,民進黨主張廢除死刑毫無憲法基礎,應該清楚表態對於死刑態度,並修改廢死黨綱。尤其,賴清德身為民選總統,更應有明確態度,而並非用尊重釋憲結果,一筆帶過。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表示,憲法法庭判決看似進一步保障被告人權,但在修復式司法成效依舊不彰的今日,欠缺配套的憲法解釋,不過是再次深化死刑存廢議題的社會對立,更是讓問題治絲益棼。李彥秀分析,法務部在釋憲辯論時提出,近5年476件殺人案,只有1件判死定讞,代表死刑案件極為嚴謹,死刑為不得已的最後手段。但釋憲案的縮限解釋不但畫蛇添足,更是身為最高司法機關,卻否定司法制度嚴謹性,恐怕衝擊基層司法部門信心,一再增加的門檻,更是影響承審法官依法判決死刑的心證,恐怕等同於實質廢死。李彥秀進一步指出,此次憲法法庭判決結果,代表我國將邁入「實質廢死」時代,37名死囚皆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預期有極高可能檢察總長將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進而撤銷原死刑判決,屆時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須一致決維持死刑,否則僅能退而求其次改判無期徒刑,依現行規定25年便可申請假釋。李彥秀強調,憲法法庭博得名聲與歷史定位後,死刑經合憲性限縮解釋所衍生例如事實審法院如何認定「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無期徒刑制度如何檢討調整,不過是不負責任的將問題丟回普通法院與立法者。不僅讓司法者遭受恐龍法官、象牙塔裡法匠之譏,更讓司法與人民相形漸遠。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慘了! 法院裁定兩人移送檢方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同校「乾妹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宣示裁定,收容少年和「乾妹妹」皆遭裁定宣示,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院指出,本案經共計10次開庭調查、審理後,因認兩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合於《少事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情形,且兩名少年行為時已滿14歲,均裁定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本案可抗告。新北地院表示,該院深知任何作為均不足以撫平被害人家屬哀痛,已參酌修復式司法精神及適度保障被害人家屬資訊獲知權,調查、審理期間經法官指定少年調查官於程序進行中協助被害人家屬,除告知少年事件處理流程及少事法相關規定外,亦有安排開庭事宜、代為轉達意見及針對家屬對案件及庭訊過程中之疑問適度說明,希能減輕被害人家屬於程序進行中所生之不安焦慮等負面情緒。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爸爸受訪時,痛批司法問題太多,他表示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末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楊媽媽則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獨/首件國民法官修復式司法出爐 新北地檢署助雙方以屋和解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今天審結趙姓男子酒駕致死逃逸案,創下國民法官新制實施以來,首件被害家屬與肇事者和解、達成修復式司法案件,更特別的是,被告趙男犯後十分後悔,為展現和解誠意,願意將目前全家居住、價值約700萬元的房子,過戶給石姓被害人的家屬、作為賠償,被害人配偶歷經喪夫之痛,願意原諒趙男,主動寫信給檢察官建議給予緩刑,並當庭向法官求情、希望輕判,在司法史上相當罕見。不過,由於趙男將房子過戶給石男家屬後,趙男及家人就沒地方住了,因此石男家屬同意趙男回租,月付1萬2千元租金,目前正由代書辦理過戶程序中。由於趙男有悔意、且已賠償被害家屬並達成和解,國民法官今天輕判趙男4年5月徒刑,還可上訴。新北檢公訴主任檢察官王如玉指出,國民法官新制可以凸顯被害人及家屬的聲音,讓他們有更多表示意見的機會,公訴團隊試著在本案推動修復式司法,終於在最後關頭達成和解。本案由檢察官龔昭如、王凌亞起訴,郭智安、龔昭如等檢察官到庭論告。酒駕肇事的趙男和被撞死的石男,兩人都是工人,家境都不是非常好,發生這件車禍,對石男家人造成極大衝擊與傷害,檢方原本在偵查程序中兩度進行調解,但趙男都沒到場,直到法院審判期間,雙方才正式討論賠償問題。院檢都認為,趙男應給被害家屬適當賠償,讓對方有基本生活的保障,雙方並就此和解條件達成共識,院檢也都樂觀其成。趙男在審理期間,對被害人石男家屬表達愧疚和歉意,石男家屬也難能可貴的放下仇恨和痛苦,以慈悲心並有溫度地與趙男聊天,場面溫馨感人。庭訊時,被告趙男表示,去年2月間案發前,他以為酒退了、才開車上路,不料發生死亡車禍,他說:「被害人是無辜的,我會盡力補償。」石姓被害人的配偶楊女士表示,她和先生在一起28年了,育有一子、婚姻美滿,案發當時,先生騎車出門是為了幫她買臭豆腐,不料因此天人永隔。石姓被害人的配偶楊女士指出,先生過世後讓她感覺「天要塌下來了!」趙男事後一直說對不起,態度不會囂張,也很謙虛,因此她寫信給檢察官,希望給給對方一次機會,讓他有緩刑的機會,但如再犯就加倍罰。楊小姐說,他同意和解並原諒,「不想讓仇恨糾纏我們,也不想把對方逼死,因此願意再給對方機會,希望法官能輕判」。被害家屬原本求償1千萬元,但趙男表示,實在付不出來,於是被害家屬減1百萬元償金。趙男原本要把住在鶯歌的公寓賣掉、所得金額賠償被害家屬,但一時賣不掉,因此賠償127萬元後,再把市價約700萬元的公寓過戶給被害家屬,扣掉貸款和已付的賠償金及土增稅等費用,還欠約43萬元,趙男再每月分期償付1萬元給被害家屬。
長照殺人天倫悲歌何解?民眾黨籲修法增人力雙軌 特殊前提下減照顧者刑罰
昨日是母親節,但就在母親節前夕再度發生的長照悲劇,卻再度凸顯台灣邁向高齡化社會、但長照問題一直難獲得妥善解決,導致長照殺人的天倫悲歌事件反覆發生。政府不斷強調投入龐大長照預算,但究竟有無對症下藥,又是哪個環節出問題,才讓悲劇重複上演?引發外界關切。民眾黨團今天舉行記者會,針對近年不斷出現的「長照殺人」不幸天倫悲劇,呼籲社會重視,也提出修法構想。民眾黨團副總召賴香伶指出,長期照顧者因為照顧負擔日積月累,心理壓力非常大,尤其面對自己逐漸老邁,一旦無力照顧「需要仰賴他人照顧」的親人,不知道該怎麼辦,天人交戰之下,就可能選擇犯罪。賴香伶建議不妨參考德國刑法第213條「情節輕微殺人罪」的立法構想,在我國刑法中增定「其它因為不得已事由」的殺人罪,由法官衡量個案是否符合特殊狀況,將長照殺人罪的罪刑減輕。賴香伶同時表示,台灣長照需求逐年增加,但空有長照機構照護員卻大缺工,原因是長照目前還是低薪、高勞動強度的工作,本國民眾應募意願缺缺,照顧機構與業者不斷反應希望引入外籍(外勞)照護員,但衛福部卻堅持各類長照機構,本籍與外籍照服員的比例,最高也只能一人比一人,考量本國人就業機會,外勞人數不可以高過本國勞工。問題是就是找不到本國員工怎麼辦,她因此期望政府適度鬆綁對外勞引進照護機構籍的限制,確保需要長期照顧的民眾,都能得到適當照護,減輕照顧他們的親人壓力,並提升照顧品質。。賴香伶指出,之所建議修法,將長照殺人罪「有前提條件」的減輕罪刑,是參考所謂的「修復式司法」構想,該構想主張,犯罪並非僅單純的違反法律,更是破壞原有人際關係。因此,不將符合「迫不得已」前提下的加害者單純的視為犯罪者,而將該「加害者」視為是在特殊狀況下的另類「受害者」,並將其納入犯罪受害者的司法保護體系中,期盼能重建被破壞的人際關係及社會和諧。但她也說明,如果未來立院討論刑法修正,討論相關提案時會非常謹慎,才能避免「其它因不得已事由殺人罪」遭到有心人濫用。立委吳欣盈表示,2022年政府已經投入超過600億元長照預算,宣稱提供國內約83萬有名長照者的需要,但到去年5月為止,照服員人數仍只有約9萬人,人數雖比過去多,但仍嚴重不足。據她瞭解,主管移工的「勞動部」與主管長照制度的「衛福部」,對移工納入長照體系、如何納入看法分岐,是導致長照困境的原因之一,因勞動部希望能多將外勞納入長照人力,但衛福部卻擔心,將導致本國照護員薪資被下拉,更降低本國人力就業意願,難無法取得共識,她因此力促國發會出面協調兩單位,全面盤點國內長期照顧的人口、醫療、長照需求及教育培訓,協助被照顧者能得到妥善照顧、減輕被照護者壓力,才能避免類似天倫不幸悲劇發生。5月12日北市松山區發生命案,警方發現死者口鼻有膠帶痕跡,原來殺害死者的竟是照顧他40年的80歲老母,根據警方調查,52歲林姓男子幼時罹患重度小兒麻痺,日常照料都仰賴90歲父親以及80歲母親,週五上午家中外傭到房間時,發現林姓男子在床上已無氣息明顯死亡,立刻報案,警方抵達後,母親隨後坦承自己長期照顧臥病在床的兒子40多年,她說,因老公也已90歲高齡,實在是照顧已經到了心力交瘁的地步,才會痛將兒子殺害。
勒斃馬國女大生 兇嫌開庭「問這事被打槍」…竟嗆檢察官:不知道在怕什麼?
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去年10月遭陳柏諺徒手勒斃,引發台馬兩國民眾高度關注。被依殺人罪起訴的陳男日前除翻供是兩人合意殉情,今(15日)出庭時還請求法官發函法醫研究所調閱解剖鑑定報告,以釐清死者有無外傷,並嗆認為沒有此必要的公訴檢察官:「釐清事實才是重點,不知道檢方在怕什麼?」陳男落網時先供稱贊助死者直播並匯了99,999萬到蔡女戶頭,隔天反悔想討回部分款項遭拒,因此產生殺機。但士林地院日前開庭時,陳男翻供稱是死者邀他以互掐脖子方式殉情,但他過程中不忍心,嘗試3次蔡女才斷氣,接著返回住處輕生但獲救,辯稱只觸犯加工自殺罪,否認殺害蔡女,與請求法院發函向法醫研究所調閱解剖鑑定報告。陳男於今天再次開庭時透過律師詢問法醫研究所問題,內容包含死者是否有防禦性傷痕、掙扎或扭打痕跡,其指縫有無來自陳男皮屑,或體內有無藥物反應、是否因此失去意識遭掐死,以及能否從頸部傷勢判斷生前遭掐頸次數。公訴檢察官對此表示,蔡女是否有外傷或指縫殘留皮屑已載於鑑定報告,應進一步釐清蔡女生前若受攻擊,能否驗出防禦傷,如未驗出也沒發現陳男皮屑,是否能排除生前遭攻擊而死,至於藥物反應部分,應詢問毒物專家,法醫無法回答。不滿被打槍的陳男則插嘴回嗆這是要釐清事實,「女友的爸爸媽媽也想知道發生什麼事,不知道檢方在怕什麼」。律師見狀除要陳男冷靜,也說若法醫無法回答可直接在鑑定意見上表示意見,無須檢方幫法醫答覆。蔡女親屬委任律師則於庭末表達沒有意願進行修復式司法,法官隨後諭知修復式司法暫時中止,擇日再開庭。
吳東亮:「更生人馨生人禮盒非常好」 邀企業捐禮品預算支持公益
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擔任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常務董事多年,現為工商協進會理事長,今天(10日)以更生人及馨生人(指犯罪被害人)製作的兩款禮盒作為協進會春酒禮盒,並說:「他們的產品不管是包裝、品質都非常的好,希望大家一起幫助拓展他們產品能見度,帶動買氣。」工商協進會理事長吳東亮表示,過去三年台灣社會飽受新冠肺炎影響,深感更生人及馨生人無論是就業或創業大環境不利,需要更多關懷與協助;觀察每一位更生人,出獄要回歸社會,重建生活,非常不易,社會、家庭的接納,還有穩定的工作,都是必要的條件。吳東亮也發現有些更保分會主動採購馨生人所做的產品,有些犯保分會也去買更生人所做的產品,這不但在疫情期間能增加彼此收入,更深層的意義是以行動實踐近年來法務部一直在推動的,修復更生人跟馨生人之間關係的修復式司法。吳東亮理事長因此特別於春酒席中邀請理監事及賓客們共襄盛舉,呼籲大家捐出5~10%公司禮品採購預算支持公益商品,一起來幫助更生人跟馨生人,讓他們的家庭可以穩定生活,進而貢獻自己專長回饋社會。台新金控即率先響應購買更生人及馨生人的商品;以吳東亮今天贈送兩款禮盒舉例來說,第一項是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輔導的馨生人商家「貓本家咖啡禮盒」,陳老闆是八仙塵爆的受難者家屬,因此加入犯保士林分會。陳老闆的弟弟身體大面積燒燙傷影響工作,無法再重回烈日下奔波的房仲工作,陳大哥協助弟弟到咖啡館工作重建人生,目前陳老闆的弟弟已重新回到職場,從事保險業務員工作。另外一項「棗到杏福禮盒」則是透過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輔導,曾獲得桃園市政府認證的10大伴手禮,林老闆是曾因詐欺案判刑的更生人,現今成為休閒食品公司老闆,回想浪子回頭的不易,疫情間決定挺身而出,無償提供休閒食品的通路和禮盒,幫助更多更生同學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