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草案
」 行政院 立法院 卓榮泰 賴清德 財劃法
政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建構動物友善社會環境
為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農業部擬具之「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使我國動物保護措施與時俱進,112年農業部新設「動物保護司」,提升行政層級,並充實動保人員配置人力及強化工作福利,自114年6月開始從事動物保護工作的公職獸醫師可支領不開業獎金,同時持續修訂法規,從源頭管理、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到推動科學化流浪犬貓精準捕捉及絕育等,加強動物保護與國際接軌。卓榮泰指出,本次「動物保護法」修正,優先推動已具高度社會共識的面向,包括:「加強飼主責任」、「提升動物收容管理」、「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賦權」及「強化動物保護」,以立即改善執法實務困境,建構動物友善的社會環境,落實動物保護工作;至於尚有歧異之議題,仍請農業部秉持求同存異的精神,持續廣納各界觀點,加強社會溝通,以凝聚進一步修法共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法重點如下:一、增訂飼主送交動物至動物收容處所應符合一定條件,明確飼主棄養責任之構成要件,並提高棄養動物之罰則。(修正條文第5條及第25條之3)二、修正動物收容處所通知飼主領回或開放民眾認養之程序及要件。(修正條文第14條)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寵物分類分級管理事項之辦法。(修正條文第19條之1)四、修正飼主應提出繁殖管理計畫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經許可後,所飼養之特定寵物始得於許可期限內免絕育,並明定有繁殖需求應按次提出申請,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及第26條)五、修正定明特定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之特定寵物應具合法來源,並強化繁殖、買賣特定寵物之流向管理規定,及違反前揭規定之相應處罰。(修正條文第22條之2、第28條及第30條)六、修正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取締違反本法規定相關權限。(修正條文第23條)七、增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阻止對於動物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認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採取之措施。(修正條文第23條之3)八、提高宰殺、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其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之刑度;並明定使用藥物、槍械、暴力或施以其他凌虐方式犯前開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修正條文第25條及第25條之1)九、修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沒入飼主動物之情形。(修正條文第32條及第33條)
行政院推動保法新制!寵物棄養最高罰百萬 虐殺刑責加重
行政院會今(8日)預計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藉此強化寵物飼主責任。草案明定,寵物若發生遺失情形,飼主須在5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否則將視為棄養;同時也大幅提高棄養動物的罰鍰金額,從現行最高新台幣15萬元,調整為100萬元以下。此外,修法亦加重對虐待、虐殺動物致死行為的刑責,明定以暴力等方式致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得加重其刑至1/2。草案通過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據《中央社》報導,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強化飼主責任。為避免飼主無正當理由棄養寵物,或任意將動物送交政府機關處理,草案規定,未來將寵物送交動物收容處所必須符合一定條件,若未符相關條件即送交者,將認定為棄養行為。針對部分飼主在動物保護案件調查期間,屢以寵物遺失為由,掩蓋棄養事實或規避稽查取締的情形,草案也進一步明定,經指定公告須辦理登記的寵物,其飼主應自遺失事實發生的翌日起5天內,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報遺失;除非具有受傷、住院等正當理由,否則同樣視為棄養動物。在罰則方面,草案將棄養寵物的罰鍰,從現行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提高為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至於處罰與刑責,為加強動物保護並遏止虐殺案件,草案同步提高虐待及虐殺致死的刑責。現行法規對於虐待動物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得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草案則調高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現行規定須達致複數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才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草案則調整為,以槍械、暴力等凌虐方式致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得加重其刑至1/2。
恐成「反滲透法 2.0擴權版」 吳宗憲提國安法修法3大荒謬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國安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國安法修正草案有3大荒謬之處,包括「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並指出,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 2.0」的擴權版!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行政院會去年底通過《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文字、圖畫等公開鼓吹外國、大陸地區等對中華民國發動戰爭或採取非和平手段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經內政部會商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認定違反規定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吳宗憲7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只許州官「造謠」,不許百姓PO文?國安法修正草案的三大荒謬」,今天立法院質詢國安法修正草案,對於賴總統去年公開宣示:「北京當局也以2027年完成『武統台灣』為目標」,這番言論算不算「錯假訊息」有沒有「危害國安」?法務部完全不正面回答,讓人更擔心這部法會變成「反滲透法 2.0」。吳宗憲指出,法務部別想用「行政罰不歸我管」、「行政罰沒有未遂犯」這種文字遊戲,晃點人民。草案明文規定:內政部要「會商」法務部,法務部責無旁貸。自己要用白話文來告訴大家,《國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不確定法律概念」有多危險,執政黨標準有多雙標。吳宗憲提出,荒謬一,「還沒闖紅燈就開罰?」草案第4條之1寫著,只要網路上散布訊息「有危害...之虞」,就可以下架、處罰 。也就是不用等到真的發生損害,只要官員覺得「有危險」就能罰你!舉例來說,就像你開車根本還沒闖紅燈,警察就把你攔下來說:「我看你這個樣子可能會闖,先開你一張罰單!」這種「預防性處罰」如果沒有明確標準,人民要如何自保?荒謬二,「總統賴清德事後可以改文,百姓PO文能否比照辦理?」,賴清德明確說2027年「完成」武統,引發恐慌、外資疑慮後,發現苗頭不對,才悄悄修改臉書,說是「引用資料」。請問法務部這樣是不是假訊息?總統先說會打,後來又改口、改文。如果原本講的是真的,幹嘛改?如果原本講的是錯的,那三軍統帥帶頭散布恐慌資訊,有沒有符合草案第4條之1「危害社會、經濟安定」?吳宗憲說,如果民眾PO文說錯話,能不能也說一聲:「抱歉我搞錯了、我改!」就免罰100萬元?還是只有總統改文叫「澄清」,百姓改文叫「滅證」?憲法 52 條的總統豁免權,只擋「刑事訴究」,沒擋「行政罰鍰」!既然總統帶頭觸法,敢不敢對他開出這張 100 萬罰單?吳宗憲表示,如果是在野黨立委或網紅說「明年會打仗」,早就被執政黨扣紅帽,立刻開罰、下架了。只許州官改文,不許百姓PO文,這不是雙標是什麼?荒謬三,「沒有標準『三把尺』,執法全看心情!」,就算行政罰,也要遵守「明確性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而這個草案卻連最基本的標準都沒有。「為什麼我擔心這部草案成為砍殺政敵的工具,看看數據就知道」,吳宗憲指出,法務部統計,2024大選期間違反《反滲透法》及《選罷法》的案件,不起訴處分高達416人,近8成案件不起訴或無罪。過去用「刑罰」辦帶團赴陸的里長,大規模搜索、動用多少偵查資源,最後多數不起訴或無罪。吳宗憲表示,現在修《國安法》改用「行政罰」門檻更低,不用等判決,內政部可以直接先罰你100萬元,人民不服氣就要打官司自證清白,「這不是《國安法》,這是『反滲透法2.0』的擴權版!」最後,吳宗憲強調,法律不該有顏色,國安法更不該淪為「黨安法」。別讓原本該守護國家的盾牌,變成刺向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刃!
年砸40億難壓偏鄉教師流動率 劉書彬提3方向籲教育部公開花費詳情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7)日表示,偏鄉基礎師資流動率至今仍然居高不下,1,200所中小學加一加10萬名偏鄉學生受教權保障仍有待加強,不妨從放寬發放久任獎金、落實偏鄉資源投放、改善教師住宿通勤問題三大面向著手,優化偏鄉教育。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指出3方向希望偏鄉教育資源精準投放。(圖/CTWANT攝影組)今天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第11屆第4會期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針對《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審查並邀請教育官員備質詢。身為輪值召委的劉書彬直指,這幾年因著《老師,你會不會回來?》等電影熱映,有不少輿論關注偏鄉教育困境,教育部每年也砸了約新台幣40億預算注資偏遠學校發展。但以2021年起算,光國中偏遠、特偏或過渡期「非山非市」學校老師的流動率,仍然比一般國中高一倍,問題仍未獲有效解決。偏鄉學校軟硬體設備近年獲得不少資源挹注,但是否有效改善困境,仍值得檢視。圖為一所偏鄉學校示意,非指涉特定單位。(示意圖/CTWANT攝影組)劉書彬續指,自己觀察到偏遠學校問題有三:首先「偏校條例」有設定了「久任獎金」制度,只要教師服務偏鄉學校滿8年,便依照個人學歷、學校定位等條件發給金額7至15萬「第一次久任獎金」,而服務滿11年者還會給金額11至22萬不等的「第二次久任獎金」。然而攤開數據發現,如今偏鄉老師平均留任年資僅4.5年,綁定期滿就想辦法調離者眾,很多老師根本不想等到這筆獎金就先離職了,教育部不妨寬列「久任」的定義並隨之調整久任獎金發放門檻,讓這筆獎金真正鼓勵到老師,不然「看得到吃不到」根本徒留具文。第二,偏鄉學校在找不到老師之下,常常進用無教師證者授課,相信他們很有教學熱忱,也想要增加專業職能,但當這些老師想進修時,師資培育進修課程卻常開在六都鬧區學校,偏鄉老師往往因距離太遠而忍痛放棄進修,該提高線上課程增能,以利偏鄉老師受惠。最後,儘管偏鄉老師有每個月「交通費」比照客運計價,但出了雙北不少學校「根本沒有公車可搭」,補助並不能改善交通困境,不只學生通學叫苦,老師上下班也無以為繼,短期希望盤點學校閒置空間提供宿舍,長期也要優化交通,至少學生上放學時有公共運輸接駁,以便於通勤通學。劉書彬直言,教育部對於偏鄉地區學校有投入資源沒錯,但資訊沒能完整公開在教育部官網,搞得關心教育者無從全盤了解,也無法即使反應資源投放失衡與不足,非常可惜。她要求,教育部應該以立即公開透明的方式,將偏遠地區學校經費概況與困境對應措施如實在官網呈現,除了可宣導政績,也可便利全民集思廣益,改善教育困境。教育部備詢官員則回覆,像六都之外的屏東有屏東大學、花蓮有東華大學都有強大的師培體系,而全台師培線上課程認列粗估有到50%,會持續朝優化線上增能努力,另教育部也提供偏鄉可申請為期3年各200萬的計畫經費,注資希望改善偏鄉學校硬體設施,從宿舍設施、數位資訊、廁所整修等都可使用,希望實質幫助師生。
批「台獨金孫變龜孫」 國民黨:為什麼不敢繼續推動修法?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日前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獲多名綠委連署,5日被爆默默撤案,引發議論。對此,國民黨5日表示,「台獨金孫變龜孫!」賴清德子弟兵兩國論修法,只撐2天火速撤案。並指出,要問賴清德:「是不是你要求林宜瑾撤案?」、「既然自稱務實台獨,為什麼不敢繼續推動修法?」國民黨於臉書表示,「台獨金孫變龜孫!」賴清德子弟兵兩國論修法,只撐2天火速撤案。兩天前,賴清德嫡系子弟兵林宜瑾高調宣稱,將提案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改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赤裸裸推動「兩國論」。國民黨指出,眼看輿論強烈抨擊,綠營自己人也看不下去,林宜瑾不但被抓包火速撤案,又辯稱「沒有成案何來撤案」,完美演繹民進黨瘋起來,連自己都可以切割!更諷刺的是,先前英系立委蔡易餘的類似提案,好歹還撐了七天,如今賴清德嫡系的林宜瑾,兩天就撤案,還不敢認帳。國民黨表示,要問賴清德:「是不是你要求林宜瑾撤案?」、「既然自稱務實台獨,為什麼不敢繼續推動修法?」。如果賴清德拒絕承認,甚至也認為林宜瑾並非撤案、只是未成案,那就請賴清德及民進黨全力支持林宜瑾,立刻在立法院提案、盡速排審,全國都在等!國民黨說,奉勸賴清德,若真要強推兩國論、遂行務實台獨,就別說一套、做一套,否則台獨金孫只會變龜孫,成為全國人民甚至國際社會眼中的笑話!
林宜瑾「兩國條例」撤案 鄧凱勛批:抗中保台被人看破手腳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日前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獲多名綠委連署,5日被爆默默撤案,引發議論。國民黨前發言人鄧凱勛表示,提案又撤案,民進黨自導自演憲政方唐鏡,抗中保台被人看破手腳。鄧凱勛5日於臉書表示,林宜瑾匆忙撤案,這場鬧劇,堪稱是民進黨執導,林宜瑾出演的憲政方唐鏡「我進來了、我又出去了」,在提案與撤案之間反覆橫跳,視國會殿堂如兒戲,視憲政體制如無物,也恰恰揭穿了民進黨長期以來的政治謊言。鄧凱勛說,民進黨習慣挑戰憲政紅線,認為國民黨為了國家穩定會擔任「煞車皮」,且只要國民黨一擋,就能轉身向支持者販賣亡國感,空手套白狼賺取政治紅利。然而,這次國民黨選擇把門打開,表明「不再阻擋」要民進黨自己面對後果時,民進黨卻立刻怯戰、縮手。證明民進黨口中的「愛台灣」與「抗中保台」,不過是喊得震天嘎響的騙票口號。鄧凱勛提到,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曾說,「只有僱傭兵才看酬勞打仗。」 而照樣造句還給民進黨也頗為通用「只有民進黨,才看政治紅利喊抗中保台。」鄧凱勛直言,對民進黨而言,一旦發現沒有紅利可圖,甚至可能引火燒身時,所謂的理想與堅持就可以立刻拋諸腦後,撤退得比誰都快。林宜瑾的撤案將民進黨的投機心態展露無遺,把國家安全當成政治籌碼,贏了就賭、怕輸就跑的作法醜態百出。鄧凱勛呼籲,請民進黨立刻停止這種「方唐鏡式」的政治操作,不要再把中華民國的未來,當成大型票騙實驗場。
北市修法打擊久占車位!車停逾「這天數」就拖吊 移置、保管費均上調
路邊停車格若遭車輛長期占用,恐讓民眾更難找車位,為維護用路人權益,並提升停車資源使用效率,台北市修正久停車輛相關規定,自今年(2026年)1月1日起,久停容許天數縮短為10日,拖吊及保管費用也上調,提醒車主要特別注意。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指出,為解決停管處轄管停車場久停車輛無法移置排除問題,台北市議會已三讀通過《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自2026年1月1日開始施行。停管處表示,原條例僅適用停管處轄管停車場收費格位,修法後將停管處轄管「不收費格位」及「委外經營停車場」均納入適用範圍;修法後久停容許日數上限縮短為10日,超過容許日數之久停車輛,停管處將於車體張貼通知車主,限期5日內處理,未處理者即拖吊移置。停管處說明,小客(貨)汽車移置費用,將提高為新台幣1500元,且保管費用提升至每半日200元,拖吊後5日內未領出者,保管費用再提高為每半日300元;另機車拖吊後保管費用提高為每半日50元,拖吊後5日內未領出者保管費用再提高為每半日75元,避免變相補貼違規車主,解決公有保管場停車量能不足。停管處呼籲,新制已經實施,請車主勿有久占停車格行為,並提醒已遭移置車輛車主,盡早領回遭拖吊車輛,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勿存僥倖心理。
2026新年談話提4目標 賴清德盼促成朝野合作引領國家向前走
總統賴清德今(1)日發表「2026新年談話」,回顧2025年台灣經濟成長、社會照顧、國防建設與重大公共工程上的成果,並提出新年度四大施政總目標,包括強化國防安全、推動智慧繁榮、促進均衡發展及深化民主團結。面對中國威脅與朝野對立,賴清德強調捍衛主權、推動國安改革與社會韌性刻不容緩,也呼籲朝野合作,儘速審議總預算與國防預算,讓國家持續穩健向前。賴清德發表「2026新年談話」全文如下:今天是2026年的第一天,祝福大家新年快樂,闔家平安。新的一年,是嶄新的開始。當第一道曙光照亮台灣,無論過去多麼充滿挑戰,我們都懷抱希望,勇往直前。ㄧ、回首過去,感謝人民團結成就過去一年,世界局勢充滿震盪,全球經貿秩序變動,國際衝突加劇,中國擴張的野心持續升高。我們也經歷了幾場天災,和令人痛心的社會事件,考驗著我們的社會韌性、危機意識和全民團結。不過,面對這些考驗,台灣人民不僅沒有被擊倒,反而穩健地締造了許多令人驚嘆的成就。過去一年,我們的經濟成長率創下15年來新高,預估將達到百分之7.37,而台股指數,更是在多變的經貿環境下,屢屢寫下新的紀錄。失業率平均約百分之3,就業情況是25年來最好。我們幫軍公教加薪,也連續10年調升勞工基本工資,將月薪從2016年的2萬零8元,調漲至今年的2萬9千5百元,並帶動企業為員工加薪,讓經濟成長的果實為全民所共享。除了經濟的亮眼表現,我們的「福衛八號」齊柏林衛星,已在太空中運行;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北廊廳」啟用,也象徵台灣以嶄新門面,擁抱世界。我們的海巡多艘國造的巡防艦也交艦成軍,在海上守護國人安全。而歷經40年等待的國際級建設「淡江大橋」,終於也完成主橋段合龍,今年就要全線通車,不僅打通北部重要交通樞紐,也讓台灣再次以國際級的建設躍上世界舞台。從海洋到太空,從家門到國門,我們用行動證明,只要堅定、團結,沒有台灣人到不了的地方、也沒有無法達成的成就。這些亮眼的成績屬於每一位台灣人民!我也沒有忘記,追求發展之外,我們更要落實照顧,投資未來。國人的健康,始終是我從行醫到從政的使命。因此,我們推動「健康台灣深耕計畫」,也成立了百億規模的「癌症新藥基金」,去年,我們更提早5年達成WHO設定的消除C型肝炎的目標,這也是國際有目共睹的公衛成就。我們更成立「運動部」,投入超過248億預算,讓國家成為選手的後盾,也厚植全民運動,競技運動以及職業運動,讓國人更健康,國家更強,世界擁抱台灣。而政府推動的「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也已扶持許多優秀的台灣青年到世界各地追夢,讓台灣在世界上發光發熱。過去一年,即使挑戰不斷,我們都逐一克服了。我們沒有因為國際局勢動盪,躊躇不前;更沒有因為時政紛擾,而故步自封。二、展望新年,推動四個總目標新的一年,我們還要繼續大步向前走,達成四個總目標:第一,我們要打造更安全、堅韌的台灣。面對中國持續升高的擴張野心,國際都在關注台灣人有沒有自我防衛的決心。作為總統,我的態度一直都很清楚,就是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強化國防及全社會防衛韌性,全面建構有效的嚇阻力量及民主防衛機制。去年,我已經宣布啟動反滲透17項國安策略,加速推動國安十法修法,並透過8年1.25兆國防特別預算投資,全面提升戰力,壯大國防產業,強化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今年,我們要一一來執行。新年的第一天,我也要再次呼籲,面對中國嚴峻的軍事野心,台灣沒有時間等待,更沒有時間內耗。我們可以對許多議題有不同的看法,但沒有強韌的國防,就不會有國家,更不會有我們彼此爭辯的空間。這應該是要不分黨派的全民共識。期盼朝野攜手合作順利讓重要的國防預算趕緊通過。第二,我們要邁向智慧繁榮的台灣。目前,我們的銀行、保險與證券三行業總資產已突破130兆元,10年成長近七成。政府正在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要讓人才資金深耕台灣,吸引國際資金,精準布局國際市場,為國家創造更多財富。同時,我們也已啟動「AI 新十大建設」、「生技醫療」及「國防工業」等多重引擎,並協助中小微企業在轉型中持續維持競爭力,打造護國群山,確保台灣在下一個世代的競爭優勢。第三,我們要建構更均衡發展的台灣。一、我們追求世代的均衡,不只要照顧長輩,也要照顧年輕人。這是為什麼我們要推動「長照3.0」、以及高中職全面免學費、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補助,還有緩解青年壓力的「租金補貼」和「社會住宅」。今年起,我們更將實施「婚育宅」,落實囤房稅2.0,引導空屋釋出,讓年輕人住得起也住得好。未來,我們將根據「青年基本法」,進一步協助年輕人走得更穩。二、我們追求城鄉的均衡,不只要透過產業、醫療、社宅,也要透過交通、鐵道建設,包括高鐵延伸、花東鐵路雙軌電氣化,帶動城鄉均衡發展,讓年輕人找到回鄉發展的機會;也要堅持財政均衡,不該加劇城鄉落差,資源分配更應該合理規劃。所以,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所衍生的爭議,朝野應該再透過通盤檢討及討論,推動顧及各層面、各世代、各級政府的全面性財政改革,協助地方穩定財政紀律,也同時讓中央發揮協助地方發展的政策力量。三、我們追求所得分配的均衡,透過加薪、減稅以及社會福利,來降低所得差距,改善分配不均,讓社會公平穩定。明年起單身租屋族年收入64.4萬元以下;雙薪租屋家庭年收入110.8萬元以下;四口之家租屋、有一對6歲以下小孩年收入168.5萬元以下,皆不必繳稅。社會福利政策方面,前年行政院開始推動的「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規劃5年投入經費超過480億元,以及今年將上路的「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預計5年投入819.6億元,而上個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行政院院會已經通過修正草案,進一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這顯示出,社會安全體系越來越健全,可以提供民眾更多支持與服務。而從今天起,每胎可領取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加計生育補助,合計10萬元;從這個月開始連續13個月,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1千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750元。希望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儘速審議,讓這些福國利民的政策順利推動。未來,將持續擴大社會投資,打造公義、和諧、永續的社會。第四,我們要促成民主團結的台灣。過去一年,許多福國利民的法案,因為政治杯葛,被嚴重延宕;更有許多有違憲之虞的法案,被強行通過。各位國人同胞,民主的真諦,在於即便有不同的意見,大家都願意遵守憲法,以憲政秩序為最大公約數。憲法著重權力分立、相互制衡,憲法也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倘若憲政體制不被遵守,單一權力無限擴張,受苦的都是人民,被毀棄的則是國家。我要感謝憲法法庭秉持專業與道德勇氣,做出符合憲法和人民期待的決定,讓憲法法庭恢復運作,保障人民權益。今天天亮的時候,我相信很多人心情都一樣,期待在這個嶄新的開始,2025的僵局,不會延續到2026。攸關國家的生存發展的建設不會再因杯葛而停滯。身為總統,我會積極行動,促成朝野合作。我也要重申,只要有助於化解對立、凝聚共識,我願意在《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以及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所揭示的合憲方式下,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我由衷期盼,新的一年,朝野能夠共同努力,讓國家團結一致,一起面對內外部挑戰,開創新局。三、懷抱希望大步向前親愛的國人同胞,2026年是台灣總統直接民選30週年,對於台灣非常關鍵。我們已經奠定非常好的基礎,除了經濟有舉世稱羨的亮眼成績,國際企業也持續加碼投資,世界都看好台灣。同時,國際對台灣的支持從未間斷,不只美國、日本、英國、歐盟等多國,都紛紛展現對台灣及台海和平穩定的支持,近期美國宣布史上最大的對台軍售案,和美國國家戰略報告所提到台灣的重要性,都在在告訴我們,台灣已不只是「不可或缺」,更是國際社會中值得信賴、負責任的良善力量。各位國人同胞,我們沒有時間等待,沒有時間蹉跎,國家必須大步向前走,也絕不能走回頭路。民主給我們彼此爭辯、不同意彼此的權利。但倘若沒有國家,這樣的自由和權利都不存在。我是民選總統,肩負全民付託,我會竭盡一切保護國家,並且捍衛人民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生活方式。我們不會因為政治僵局而裹足不前,相反的,我們會懷抱希望,積極行動,即便要迎風頂浪,也要昂首闊步,帶領國家繼續向前。最後,我想感謝這段時間,每個崗位上,守護國人安全的國軍、海巡、警察、消防和醫護弟兄姊妹,以及台灣所有的志工超人們,還有在他們背後扶持他們的家人朋友們,辛苦了。你們的付出,讓國人更安全;你們的無私,印證了台灣人是攜手扶持彼此的命運共同體。無論怎樣的考驗,我們都能一一克服;無論何種挑戰,我們都能攜手共進,寫下台灣奇蹟。也感謝今天主辦元旦升旗典禮的四大醫事團體,以及所有帶來精采表演的夥伴。新的一年,我們一起大步向前走!天佑台灣、福被每一個國家主人!謝謝大家!
《詐防條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內政部:儘速完成相關配套落實執行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下稱詐防條例)修正草案,3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內政部表示,打詐是社會大眾共同目標,也是重要的治安工作,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支持與重視,讓法案迅速完成三讀,回應人民期待政府精進打擊詐欺犯罪的措施。內政部指出,本次修正主要聚焦在加重處罰、加速攔阻詐欺金流與加強被害人保護等三大面向。首先,在加重處罰方面,下修高額財損詐欺犯罪金額,使被害人財損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增訂財損達1,000萬元之層級,同時提高財損達1億元之法定刑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為遏止詐團吸收未成年人、80歲以上或非本國籍人士犯罪,也增訂加重其刑2分之1的規定,大幅加重詐欺犯嫌刑責,提高犯罪成本。其次,在加速攔阻詐欺金流方面,金融機構及虛幣業者將加強跨業照會、聯防通報與建立跨機構科技分析平臺,迅速阻斷詐團不法金流,減少詐團犯罪報酬。另授權由司法警察機關與業者合作,共同攔阻疑似被害人,降低民眾財產損失。此外,也擴大警示帳戶、帳號發還剩餘款項的適用範圍,以利被害人早日取回財物,使人民有感。最後,為加強被害人保護,修正自首及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規定,須於6個月內先支付與被害人和解或調解之全部金額,再由法院依個案審酌是否減免其刑。另外,詐欺犯罪行為人在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害或調(和)解金額前,如有豪奢行為,法院於量刑時將作為科刑輕重之標準。內政部表示,將儘速與相關部會研議配套措施,以落實執行修正內容,並強調政府會持續精進各項防制作為,藉由跨部會合作與公私協力方式,從技術面及法制面加強防制詐欺犯罪發生,以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政院提修法納管立委赴陸經許可 沈伯洋:提升透明度共護國安
為防止中共對台統戰、滲透及分化,行政院會今(26)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委員赴大陸地區須經許可等規範,並將送交立法院審議。對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指出,過去立委赴中行程不受任何審查,外界無從得知其赴中次數及會見對象,強調並非不能赴中,而是應提高透明度,才能對國人交代,並呼籲在野黨以國安為重,共同支持修法。行政院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立法委員納入赴陸須經許可的規範。行政院指出,過去民選公職人員赴大陸地區交流資訊不透明,民眾難以監督,對於因職務關係可能接觸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者,赴陸管制機制亦未臻完善;未來若修法通過,立委赴陸將須事前申請許可,公務員赴陸也將改採全面許可制。沈伯洋受訪時表示,依其過去研究,立法委員是風險最高的一群,不僅容易接觸國家機密,也能接觸地方頭人等重要人物,且可輕易前往中國卻不受任何審查,外界完全無從得知立委去中國的次數、會見對象。他強調,不是不能去中國,而是應該透明,才能對國人交代,行政院提出相關規範版本,至關重要。他進一步指出,包括法官等公務人員,本來就已有赴中規範,這是既存機制,但當初立法時未將民意代表納入,是法律上的疏漏,現在補上相關規範、加強國家安全,他認為相當重要,呼籲在野黨應以國安為重,不分政黨共同支持修法。
政院通過兩岸關係條例修正草案 卓榮泰:完善公務員赴陸管制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統戰滲透,並強化公務員等赴陸管制,行政院會今(26)日通過大陸委員會及內政部分別擬具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項法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總統於今(114)年3月13日就臺灣當前所面臨的國安五大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隨即進行全面檢視,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法,相關計畫與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均持續推動中。卓榮泰再次感謝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案;行政院另於上週(12月18日)院會通過「國家安全法」等4項法案修正作業,並已函請立法院審議。再加上今日再推動2項法案修正作業,皆是落實總統所指示的因應策略,以展現我國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的決心。卓榮泰強調,鑑於公務員及民選公職對國家都應負有忠誠義務,近來中共持續對我加強滲透,本次修法即為完善公務員赴陸管制,要求民選公職人員揭露接觸中共黨政軍資訊,並強化曾任特定職務人員赴陸行為規範,以確保國家安全。卓榮泰指出,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2項規定,任何鼓吹民族、種族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禁止。另考量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及境外敵對勢力的不當訴求,對國家安全影響甚鉅,因此在兼顧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本次修法對於公共場所宣傳、播送,以及利用網路散布或傳送相關言論,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增訂相關管制措施及罰則,以維護公共利益及社會安寧。卓榮泰請陸委會及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固國家安全法制,待修法程序完成後,請相關主管機關加強執法,以有效防堵統戰滲透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本案修法重點如下:一、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一)增訂10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赴陸須經所屬機關許可;明定立法委員及因業務上知悉、持有及保管國家機密之人員等赴陸,須經內政部聯審會許可;增訂民選公職人員赴陸接觸中共黨政軍資訊,須公開揭露。(修正條文第9條)(二)擴大曾任特定職務人員範圍,渠等不得出席中共黨政軍慶典、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並增訂不得出席中共黨政軍舉辦之「倡議消滅或矮化我國家主權之活動」。(修正條文第9條之3)二、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一)沒入供違反本法行為所用之物之範圍,將「以行為人所有者為限」修正為「不問屬於何人所有」。(修正條文第22條)(二)對於在公園、車站等公共場所,以旗幟、標語等相關物品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我國主權之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予以處罰。(修正條文第64條)(三)以網際網路公開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我國主權之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內政部得令相關網路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採取特定處置或措施,及不遵行該等處置或措施之處罰。(修正條文第64條之1)
「小橘書」改版? 劉世芳:官網將更新暴力襲擊應對指引
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日前發生無差別殺傷人案,造成4死11傷,也使「台灣全民安全指引」備受關注。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4)日表示,當危機來臨時,「有準備更安全,我們大家都希望大家有準備」。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前,劉世芳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媒體詢問「小橘書」改版內容及預算?劉世芳表示,115 年度的總預算現在還在立法院,不敢確定說明年的立法院是不是會讓內政部再印這個小橘書,不過內政部會極力來爭取。劉世芳指出,目前總共發放 680 萬本,發放的比例高達86%。目前為止,內政部在偏鄉地區,尤其是 16 個縣市,透過包括公廟,這種人潮聚集比較多的地方來宣導,宣導的效果都非常好,如果再加上這次北捷的事件的話,在都會地區的詢問度很高,所以內政部現在先從官方網站著手。劉世芳說,現在大家比較擔心的,包括是有暴力襲擊,或者是有這個大規模的恐攻案件的話,內政部會按照國土安全處的律定,把它放到裡面去,先放在我們的官方網站,「如果預算足夠的話,我們就會把它編列成下一次更新版的時候來使用」。媒體再問,另一方的民意,好像也對「小橘書」有些反彈,甚至有人跑到北檢去告發?劉世芳表示,沒問題,她想這就是小橘書裡面所說的,當危機來臨時,「有準備更安全,我們大家都希望大家有準備」。
法務部報告出爐!建議「排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劉韋德:保障配偶「老有所終」
兄弟姊妹「扶養義務」與廢除特留分一併檢討? 問卷調查聽大家怎麼說現行民法關於「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的規定,已顯極不合時宜,甚至成為許多高齡喪偶者心中的痛。近日法務部委託學者完成的《因應高齡化社會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之研究》報告終於出爐,報告中明確建議修正特留分規定,將兄弟姊妹排除於特留分權利人之外。這項建議不僅符合國際立法潮流,更是落實社會公平與保障高齡配偶權益的必要之舉,實質肯定。一、 核心家庭化:兄弟姊妹不再是財產形成的共同體這份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崇尚個人主義與核心家庭,成年後的兄弟姊妹多半各自獨立生活,財務互不干涉。研究報告特別指出,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大多未曾介入其資產規劃,甚至也不願讓手足干預財務;更重要的是,兄弟姊妹對於被繼承人家庭的財產累積,多無潛在貢獻。在此現況下,若僅因血緣關係,依法即得與生存配偶共同繼承遺產,甚至受到特留分之保障,在超高齡化社會的現代,即有修正必要。二、 保障高齡配偶「老有所終」是當務之急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最核心的價值,在於保障「高齡生存配偶」。在頂客族的家庭中,當一方配偶過世,另一方往往年事已高。依現行法,若無子女,生存配偶必須與被繼承人的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若父母已歿,高齡配偶就必須面對與「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分配遺產的窘境。實務上,常發生久未聯絡的大伯、小姑跳出來主張特留分,導致喪偶者甚至必須變賣僅有的自住房屋來支付現金給手足,嚴重影響其晚年生活的安定。研究報告明確指出,此種規定已不符合被繼承人欲藉由遺產保障生存配偶老後生活之期待 。三、 借鏡日本經驗:回歸直系血親保障我國法律多繼受自德國與日本,而同樣面臨超高齡社會挑戰的日本,其民法規定值得我們借鏡。根據研究報告分析,日本民法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父母、祖父母)及配偶;兄弟姊妹雖擁有法定繼承權,但「無特留分」 。這意味著,在日本,若被繼承人立遺囑將財產全數留給配偶,兄弟姊妹是無權要求扣減特留分的。這項制度設計,成功地在尊重個人財產處分自由與保障近親生活之間取得了平衡,非常值得台灣效法。四、 呼籲盡速修法,落實修正草案第1223條法務部委託的研究報告中,已擬定具體的修法建議(修正草案第1223條),明定特留分權利人僅限於: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及祖父母。立法理由更直指,當繼承人僅剩配偶與兄弟姊妹時,強迫高齡配偶分配遺產給手足,顯不符合國民期待。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已是社會多數共識,也是朝野立委關注的焦點。我們肯定法務部本次的報告建議,更期盼立法機關能參考此份報告,盡速完成修法。這不僅能減少家族爭產的訴訟糾紛,更能讓每一位辛苦打拚的人,能依自己的意願分配財產,讓留下來的摯愛伴侶,能擁有一個安心、有尊嚴的晚年。在這次廢除兄弟姊妹間的檢討浪潮中,是否要同步修法廢除兄弟姊妹的扶養義務,都是可以檢討的,作者本身是持開放贊成態度,畢竟兄弟姐妹間實際有扶養之案例在社會上較為少見,實際影響並不大,我們反而更樂見政府應當針對那些「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建立更直接、更具體的社會福利予以保護,而非用一項與現代社會脫節的過時法規,造成有子女的兄弟姊妹的法律上義務。**********************************************************您是否認為「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應一併廢除「兄弟姊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請填答以下問卷表達您的意見問卷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DhRUavPdcac58G47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明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請至協會官網報名。
為防境外敵對勢力威脅國安 行政院會通過4大國安法修正草案
為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對國家主權及安全之威脅,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總統今(114)年3月13日主持國安高層會議,針對中國對臺灣滲透、統戰與主權挑戰等五大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隨即展開行動進行全面檢視,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法,相關計畫與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均持續推動中。也感謝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案,而本次推動4項法案修正作業,同樣是落實上述因應策略的一環,以展現我國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的決心。卓榮泰指出,鑑於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手法多元且多變,除在我國發展組織,更透過各種途徑拉攏、吸收國人參與,伺機刺探、竊取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故本次修法增訂參與組織的不法樣態及中間人責任的處罰規範,並加重處罰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國家安全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與退除役官兵違反忠誠義務的行為,並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的適用範圍。此外,卓榮泰說,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1項規定的要求,並同時兼顧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此次增訂鼓吹戰爭言論的行政裁罰,並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經濟安定等錯假訊息,予以適當處置,以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宣傳、滲透及認知作戰的威脅。卓榮泰請法務部、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化國家安全法制,確保國家主權不受侵害,並在修法完成之後,要求各單位、各機關、各部會要展現公權力執法強度,迅速、有效且全面遏制所有不法行為,以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國防部表示,鑒於近年發生現役軍人對敵人宣誓或表示效忠情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配合行政院「國安統戰威脅17項因應策略具體作為」,以及因應「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 ,爰推動「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與「陸海空軍軍 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 案。國防部說明,「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 案,明定現役軍人如以言語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 效忠表示,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者,將處3年以上10年 以下有期徒刑外,亦增訂預備與陰謀犯處罰規定,補強軍人違反效忠國家義務法律規範,藉此強化嚇阻效果,防杜敵對勢力滲透。此外,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伺機刺探、竊取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並損及國家利益,基於國家安全政策與軍人忠誠義務,「陸海空軍軍官士 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草案 ,將軍官、士官於現役或停役期間,涉犯「國家安 全法」第13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確 定,即不發退除給與,退伍後始予判刑確定者,喪失其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支領部分,併予追繳之,期能有效杜絕洩密事件,展現政府守護國家安全決心。修正草案將循序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期盼法案能獲得立法院及社會大眾廣泛支持,儘早完備修法程序。本次修法重點如下:(一) 有關「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1、增訂參與組織之不法態樣,並於發展組織及參與組織行為增加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形式適性犯要件。(修正條文第2條)2、增訂鼓吹戰爭言論之行政裁罰,以及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財政或經濟安定之錯假訊息、為中共從事具政治目的之宣傳者,增訂網路服務提供者、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應依令採取相關措施與網路服務提供者保存、提供相關網路資料之義務及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4條、第4條之1)3、依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或為外國違反規定,分設不同刑度之處罰規範。另增訂中間人責任之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7條、第8條、第8條之1)4、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適用範圍,並增訂暫停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情形及相關恢復發給規定。另增訂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犯本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本法之罪,加重其刑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3條、第15條之1)。(二)有關「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部分:加重現役軍人犯「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之處罰,同時增訂其預備犯及陰謀犯之處罰,並增訂以言語、舉動等方式對敵人為效忠表示之犯罪類型及其刑責,以有效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三)有關「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部分:修正軍官、士官在現役或停役期間,犯內亂、外患等罪,經判刑確定,喪失其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規定。(四)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部分:針對違反忠誠義務之退除役官兵,增訂退除役官兵無月退休(職、伍)給與,經權責機關裁處罰鍰者,按該裁處罰鍰數額,停止一定期間之本條例規定之權益。
台灣收緊兵役規定!跨性別者與間性人也需服替代役 人權團體反彈
在接連爆出多起藝人閃兵案後,台灣已著手收緊兵役相關規定。此外,修法草案也強制規定跨性別者與間性人(Intersex,或稱雙性人)必須服替代役,此消息公布後立刻引發人權團體與部分民眾的強烈反彈。據《南華早報》報導,中華民國國防部於昨(15日)公布《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全面調整免役、替代役與常備役的適用資格。官員表示,此舉旨在堵住長期存在的制度漏洞,並重建徵兵制度的公平性。此前,台灣已自去年1月1日起,將男性義務役役期由4個月延長至1年。若該修正案獲立法院通過,免役門檻將大幅提高。未來僅有身體質量指數(BMI)高於45,或身高≧196、≦144公分者,才符合免役資格。過去,只要BMI高於35;身高≧196或≦154即可免役。以身高170公分的男性為例,新制將免役體重門檻從原本略高於101公斤,提高至130公斤。這項調整源於今年初接連爆發的閃兵醜聞,多名演藝人員被指控偽造醫療紀錄,包括不實的高血壓診斷,以規避義務役。相關案件引發輿論撻伐,也讓外界開始重新檢視台灣的兵役制度。截至目前,檢方已起訴至少40人,其中包括18名演藝人員。修正草案的一大重點,是正式將替代役區分為A級與B級2類。替代役A級體位為:15≦BMI<16.5或32<BMI≦37.5。B級則為:BMI<15或37.5<BMI≦45。國防部表示,此舉反映不同服役單位在工作量與體力需求上的巨大差異。在新制度下,過去可直接免役的多數情況,將改列為替代役。替代役仍須先接受1段軍事化訓練,之後才分發至民間單位。長期被視為免役常見途徑的扁平足,未來將不再構成免役理由。足弓大於168度者須服A級替代役,而較嚴重的重度拇趾內、外翻併外生骨疣或拇囊炎者,及空凹足Hibb's角度大於90度者,則從免疫被歸類為B級替代役,通常負擔較低強度的工作。高血壓的判定標準也將收緊。僅有中度或重度高血壓,且經確認已造成器官損害,例如心臟、腎臟或周邊血管疾病者,才可免役。若僅患有高血壓但未造成器官損害,則須服替代役。為防止檢測造假,相關人員將被要求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監測。最具爭議的修正之一,是將跨性別與間性人,包括同時具備男性與女性性徵者,或性染色體異常者,由原本的免役,改列為替代役。其中,「兼具男女兩性外性徵者」、「性染色體異常者」為替代役B級體位;「性心理異常經診斷確定者」納入替代役A級體位;僅性別變更登記者才會列入免役體位。此舉在網路上及倡議團體間引發強烈批評,批評者指出,現行制度尚未準備好因應性別多元。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ISTSCare)對此也在14日於臉書發表聲明稱,他們能理解政府對國家安全與公平性的考量,但警告,「相關環境是否有對於跨性別者/間性人之性別友善措施與人員,是否具有性別友善意識,仍處於非常大的未知數。」ISTSCare續稱,雖然其大部分服役內容並非直接與軍隊或軍營環境相關,但其軍事訓練階段仍在與軍隊同等環境中訓練,令人擔憂是否具備「對於跨性別者/間性人之性別友善環境(如性別稱謂、友善空間、性與性別騷擾申訴管道等)。」該團體也在聲明中表示:「在相關人員、環境與性別友善意識尚未落實前,不建議貿然將跨性別者/間性人納入替代役體位中。倘若相關標準翻修,依據目前對於國防部、內政部相關單位之觀察,往後勢必增加跨性別者/間性人在相關單位,對於性別意識與環境之申訴情況,將會協同民間、友善官員共同關心。」部分網友則指控政府歧視,並警告新制可能在缺乏足夠配套的情況下,迫使不適合服役者進入替代役。有人留言呼籲「抵制這不公正的法律!」也有人質疑:「這真的是為了保衛台灣,還是只是浪費時間?」地方民調顯示,台灣不少年輕人對義務役從4個月延長至1年持懷疑態度,超過半數受訪者表示,他們不認為戰爭迫在眉睫,也不願意為保衛國土而犧牲生命。國防部則為這次制度調整辯護,強調這是因應醫療進步與長期不公平現象的必要之舉。國防部官員指出,台灣約16%的免役比例,明顯高於南韓與新加坡等採徵兵制國家的水準。隨著許多疾病已可治療或控制,國防部表示,有必要進行「全面檢討」,以確保制度公平,並與整體國防政策一致。對此,新北市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助理教授揭仲則表示,在義務役恢復並延長至1年後,社會對堵住閃兵漏洞的壓力明顯升高,「在1年期義務役回歸的情況下,收緊標準是1種回應社會對公平性期待的政治舉措。」
批反助理費除罪化力道不夠 林延鳳:蔣萬安該加強與藍營黨團溝通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15)日表示,立法院助理費除罪化問題各界關注,而立法院就在台北市境內,台北市長蔣萬安必須有清楚表態;蔣萬安則回應,當然要確保助理應有權利,持續打造友善職場。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近日提出《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將助理費改為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刪除「公費」二字又免檢據核銷,該修正草案直指,助理費本質上是立委實質薪資的一部分,因此立委對如何運用具有完全處分權限,運用範圍也不以助理費為限。草案中更直指,這筆助理費用如何運用與是否妥當,民代僅須對選民負政治責任即可,希望劃出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問責範圍,消息一出引爆各界議論,高達近300名跨黨派助理連署要求撤案。回顧立院助理權益演進,自1999年《立法院組織法》修正後就將助理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並以「聘用制」以利與委員同進退外,更重要的是薪資由立法院直接匯入助理帳戶。而細看規則,每位立委的助理費用採「總量管制」,2025年編列上限約為每月新台幣47.2萬元,另可編列加班費約9.45萬元。國會助理工會直斥,這草案將助理費直接補助給立委又免檢據核銷,幾乎等同立委「自肥」完全失去制衡,呼籲提案者懸崖勒馬。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圖左)認為立法院助理也是台北市基層勞工,市府有責照顧。(圖/趙世勳攝)對此,林延鳳在總質詢時直言,台北市府曾提出要替勞工爭取勞動權益及友善環境,不知蔣萬安「是否還記得」?而現行立法院及地方議會助理薪餉發放細節蔣萬安是否認同?有無需修改的之處?如今藍營立委「開槍」要對助理費案實質除罪化,蔣萬安是否支持?蔣萬安答詢時則說,確實有看到立法院助理費問題相關報導,但沒有進一步細看實際提案修訂文字,因此對內容不清楚。蔣萬安強調,無論如何都應該確保應有權利,不應該傷害助理,北市府也持續致力打造友善職場環境,立法院助理工會既然有提出需求,合理範圍內都要落實進行。蔣萬安推稱,自己當下已明確且公開立場和態度,至於和立院藍營黨團溝通「會再找時間」。林延鳳則重申,蔣萬安是台北市大家長,而立法院助理是台北市工作的基層員工,不能如此消極以對,呼籲蔣萬安必須再加強與藍營立院黨團溝通力道,自己也會監督台北市勞動局保障勞工權益的情況。台北市長蔣萬安(圖)挨批反助理費除罪化力道不夠。(圖/方萬民攝)
廚餘養豬轉型期限倒數!環境部公告修法 年底前須裝即時監控、GPS
為防範非洲豬瘟風險,農業部日前將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之全國轉型最後期限,明訂為115年12月31日,並且展開輔導措施,協助廚餘養豬業者轉型。為配合農業部規畫,環境部今天(15日)預告修正相關規範,要求廚餘養豬場應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裝設溫度及影像即時監控設備,並規範所有載運廚餘的車輛需在年底前完成裝設GPS。環境部表示,為配合未來廚餘養豬政策轉型,本次「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修正草案,重點為規範事業廢棄物廚餘養豬場應於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裝設溫度及影像即時監控設備,始得依規定進行廚餘養豬。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為配合農業部阻絕非洲豬瘟疫情,爰預告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附表編號七、廚餘之再利用管理方式,修正草案重點如下:一、清運廚餘至再利用機構之清除機具,如合併清除非屬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附表一規定得直接餵飼豬隻之廚餘,應拒絕收受且不得進行該用途之再利用行為。二、高溫蒸煮時應持續攪拌,並維持蒸煮溫度於攝氏90度以上,蒸煮至少1小時以上。三、於114年12月31日前,設置符合所列規格條件之蒸煮設施(備)溫度監測及影像攝錄系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審查確認後,始得再利用;屆期未完成設置,原核准直接再利用於飼料用途之文件,自設置期限屆滿翌日起,失其效力,且不得再從事該用途之再利用行為。
因應極端氣候與海纜安全雙風險 中華電信打造「海地星空」多軌防護網
全球極端氣候加劇,颱風、強降雨與地震等複合型災害,持續考驗台灣的關鍵基礎設施韌性;同時,國際情勢緊張也讓海底電纜安全成為國安層級議題。中華電信總經理林榮賜日前接受專訪時指出,作為台灣電信龍頭,中華電信肩負守護國家「數位通訊命脈」的重要角色,必須在天災與人為風險交織的時代,確保通訊不中斷。台灣高度依賴海纜,且頻繁遭受颱風侵襲,林榮賜表示,中華電信建構「海、地、星、空」四位一體的立體化通訊韌性架構,除串聯國際與國內多路由海底電纜外,地面則仰賴全台高覆蓋率的光纖與行動網路,並在山區與離島部署微波系統作為備援;中華電信也率先導入OneWeb低軌衛星與SES O3b中軌衛星,搭配既有高軌衛星,成為國內首家具備高、中、低多軌衛星能力的電信業者。即使地面光纜或基地台因天災受損,仍可透過空中的衛星與微波,迅速搭建臨時通訊橋樑,避免災區淪為「通訊孤島」。林榮賜以今年丹納絲颱風與樺加沙颱風為例指出,強風豪雨造成多處停電、道路與橋樑中斷,中華電信第一時間啟動全區緊急應變中心,調派搭載低軌衛星設備的行動基地台車深入災區。即使花蓮馬太鞍溪因堰塞湖潰決導致交通受阻,工程團隊仍以徒步背負設備,甚至透過空投方式進入偏鄉,利用衛星與微波中繼,快速恢復基本通訊,確保民眾在關鍵時刻仍能對外聯繫。除因應災害,中華電信也回應政府「村村有寬頻」政策,持續擴大偏鄉網路建設。目前5G服務已涵蓋全台368個鄉鎮區,偏鄉人口涵蓋率達99%。在通訊安全層面,隨著行政院通過「海纜七法」修正草案,加重破壞關鍵通訊基礎設施的刑責,台灣的通訊防護正式升級至法律層級。林榮賜指出,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電信業者則必須在第一線主動防禦。中華電信一方面強化硬體備援,持續推動「台馬第四海纜」及台澎金新海纜建設,預計2026年完工,確保離島至少具備雙路由通訊;同時,新設海纜掩埋深度由原本2公尺加深至2.5至3公尺,並於淺水區加裝鑄鐵管或半硬質套管,降低外力破壞風險。另一方面,中華電信也導入AI技術升級軟體防禦。林榮賜說明,透過優化「SAWS海纜自動預警系統」,結合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的大數據分析,AI 可即時判讀異常航行行為,預測潛在勾斷風險,並在事故發生前通報海巡單位進行驅離,讓維運模式從事後搶修轉為「事前預測、主動防禦」。林榮賜續指,未來面對更劇烈的極端氣候,中華電信正強化通訊孤島風險控管,規劃於2026年前建置超過400套基地台電力儲能櫃,在停電狀況下仍可維持 8 小時以上運作,並擴大OneWeb衛星天線配置,提升傳輸備援能力。他強調,從深海電纜、地面網路到太空衛星,再結合AI智慧防禦,中華電信正以「軟硬整合」的全方位策略,打造能抵禦天災與外力威脅的國家級通訊韌性防護網,確保台灣在任何極端情境下,數位命脈依然暢通。
憂停砍公教年金衝擊政府財政 時代力量籲藍停止政策買票
立法院昨(12)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草案,確定自113年起停止逐年調降公教人員月退休金,等同正式停砍年金。對此,時代力量批評,國民黨此舉形同讓年金改革大開倒車,不僅可能擴大近7000億元的財務黑洞,也將犧牲國家財政穩定與世代公平,呼籲應回頭建立能保障全民的基礎年金制度。回顧公教年金改革,自2018年7月上路後,退休所得替代率原規劃在10年內每年調降1.5%,但此次修法則直接停止調降。總統賴清德引述銓敘部試算資料指出,若依在野黨版本修法,退撫基金恐將提早3至4年破產,政府為維持基金運作,勢必再額外撥補數千億元,進一步擴大財政缺口。時代力量批評,國民黨憑藉立法院人數優勢,強勢三讀通過軍公教退休金修法,不僅是「停止年金改革」,更形同讓制度「大開倒車」。原本年改規劃以10年時間逐步調降所得替代率15%,目前已調降至9%,但此次修法卻直接將制度「倒轉兩年」,使所得替代率回到2023年的水準,等於實質替退休人員加碼約3%的退休金,堪稱一場荒謬的「時光旅行」。時代力量批評停砍公教年金形同讓政策「開倒車」,恐加重政府財政負擔並犧牲世代公平。(圖/周志龍攝)時代力量同樣以銓敘部資料指出,僅是停止改革,國庫就須額外撥補近7000億元公帑,如今進一步倒退,財務黑洞勢必持續擴大,並質疑,這筆龐大資源是否沒有更迫切的用途?目前全台仍有超過240萬名高齡者,僅能領取低於最低生活費的國民年金或老農津貼,另有上千萬名勞工面臨勞保破產風險,老年生活岌岌可危。時代力量強調,相較之下,年改後公教人員仍享有平均約3.8萬元的樓地板保障,實際平均給付甚至超過5萬元,國民黨此舉等同為選票犧牲國家財政與未來世代。時代力量呼籲,真正應優先建立的是能保障所有人的「基礎年金」制度,並要求國會停止以政策買票、全面檢視年金制度,避免這輛失控的列車繼續拖著國家衝向懸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