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權
」 衛福部 監察院 醫院 教育部 廖偉翔
「街頭守護神」建構行動公共衛生網絡 思安助雙北奪下「健康城市」獎項
思安慈善服務協會2022年開始,帶領醫護走上街頭,每月提供義診讓無家者得到必要的醫療照護,其主導的「街頭家醫」計劃更在今年「台灣健康城市暨高齡友善社會」評選中,協助雙北獲得「健康平等獎」與「城市夥伴獎」,思安則盼團隊織出的健康安全網能接住每位無家者,攜手打造一個更有溫度的社會。思安表示,無家者缺乏住所、經濟支持等多種原因,往往很難有醫療的可近性。許多人患有慢性疾病卻無法追蹤、精神疾病得不到治療,小傷口可能因延誤而惡化成爲重症,更甚至無病識感,這些不僅影響個人健康,期待著返家、自力等目標更是遙遙無期。因而從2022年開始,思安帶領醫護走上街頭,為不願就醫、不敢就醫或不能就醫的無家者提供最專業的醫療照顧,每月提供義診和分配資源,被譽為「街頭守護神」。而在今年「台灣健康城市暨高齡友善社會」評選中,思安慈善服務協會成為雙北獲得「健康平等獎」與「城市夥伴獎」的推手,由思安慈善服務協會主導的「街頭家醫」計劃,一次次將醫療送到人的面前,這更是台灣在醫療人文上的另一大展現。思安表示,協會積極推動健康權,靈活運用醫療及社工的專業,一步步的陪伴無家者從多種的社會排除中走向自立,這不只是醫療上的善意,更是一種扎實的公衛行動,這不只是一場場的義診,而是一張張由思安團隊編織出的健康安全網。思安強調,在社工不間斷的外展訪視、陪伴與個案追蹤,從知道每個街友的身、心狀況,到陪伴他們走進生命的下一個選擇,正因為有思安慈善服務協會的帶頭、醫療專業的加入以及公部門協力,使得服務不再零散,而是一套真正能投入運作中的公衛系統。
為台東醫療人力注入新血 陳瑩、莊瑞雄促成台東大學開設護理系
台東大學與台東馬偕醫院去年針對設立護理學系簽訂合作協議,在向教育部申請設立護理系的過程,卻一度因師資編制限制而「緩議」卡關。立委陳瑩與莊瑞雄多次與教育部長鄭英耀、衛福部溝通後,教育部終於核定自2026年起招生。陳瑩表示,期待台東未來可以成為「好山、好水、好醫療」。去年12月9日,台東大學與台東馬偕醫院正式簽署合作協議,共同籌設護理學系,預計今年向教育部申請新增系所,並於2026年辦理首屆招生。陳瑩出席記者會時提到,希望台東可以邁向「好山、好水、好醫療」的目標,台東大學鄭憲宗校長,除感謝陳瑩在中央協調促成設立護理系,也呼應陳瑩的期待。台東大學已獲教育部核准,將於115學年度設立護理學系,招生名額35名。台東大學護理學系將與台東馬偕醫院合作,由醫院提供師資與實習場域,並在三年內挹注教學設備經費3,000萬元。此外,台東馬偕醫院每年再資助10名學生,每人每年12萬元,連續四年,協助完成學業並鼓勵留鄉服務。陳瑩指出,這項資助可鼓勵在地青年報考,培育優秀的在地護理人才服務家鄉。立委莊瑞雄則認為,護理系只是第一步,要真正改善台東醫療量能,關鍵在後續配套。他強調,會盯緊師資補強、實習合作、獎助制度和畢業留任機制,讓培育出的人才不只來台東、還能留在台東、一起守護台東。台東的醫院護理人力不足外,長照機構所需護理人力也相當緊缺。未來台東大學護理系將提供在地年輕人在家鄉學習護理專業的機會,培養熟悉在地需求的護理專才。陳瑩說,這不只是增加人力,更是提升偏鄉醫療與長照品質的重要一步,也能讓青年有機會在家鄉發揮所學、貢獻社會。陳瑩指出,期待明年首屆招生後,能為台東注入新血,穩定在地護理人力,並帶動偏鄉醫療整體服務品質提升。開設護理系對台東偏鄉醫療與居民健康權益是一大進展,也希望透過在地培育,讓更多年輕人留在家鄉服務。昨日「台東大學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台東馬偕紀念醫院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暨國立台東大學護理學系籌備處」成立記者會,簽約儀式由國立台東大學鄭憲宗校長率領一級主管出席,馬偕紀念醫院方面則由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蕭聰穎董事長、馬偕紀念醫院總院張文瀚院長,以及台東馬偕紀念醫院王光德院長、台東縣醫師公會理事長何活發、南迴基金會李靜蘭董事長、台東縣政府秘書長盧協昌等共同參與。陳瑩強調,這是中央、地方與學界合作推動偏鄉醫療發展的成功典範。
內政部堅持「變性需摘除性器官」官司連敗 監院要求檢討:忽視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
監察院今(20)日指出,據訴,內政部遲遲未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下稱CEDAW)、《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合稱兩公約)等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廢除或檢討內政部97年11月3日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令(註)仍繼續延用此行政命令強制摘除原性器官作為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要件,忽視有性別變更登記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調查報告,要求內政部儘速檢討改進。紀惠容指出,「強醫療模式」多已被國際判決認定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例如:瑞典102年甚至立專法賠償因被迫強制手術之跨性別者,荷蘭110年公開道歉並提出財務賠償計畫,日本最高法院112年裁定「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要求申請人進行絕育並變更後的性器官手術是「違憲」。全世界有近200國,其中約50國(約4分之1)已不強制要求手術(即免術換證),至少20國採自由換證,亦即不需醫療或非醫療證明即可換證。紀惠容說,各國性別變更登記的制度現分為三種:(1)「強醫療模式」:要求醫療手術作為變更法定性別的要件,如羅馬尼亞、新加坡、黎巴嫩、韓國等。(2)「弱醫療模式」:保留部分醫療或司法程序,但多已取消強制手術或不孕證明的要求,如:英國、奧地利、義大利等。(3)「性別自我認同模式」。允許個人透過自我聲明即可變更法定性別,無需醫療診斷、手術或法院許可,強調去病理化與尊重個人性別認同,如:阿根廷、丹麥、比利時、挪威、瑞士、德國、西班牙…等。紀惠容說明,我國目前仍採行「強醫療模式」制度,為此行政院委託研究建議短期採「弱醫療模式」,建議長期採「性別自我認同模式」。陳情人向紀惠容表示,性別登記、反覆申請遭拒、持覆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程序,讓他們飽受長時間、金錢與身心折磨,徒增訟累虛耗司法資源與基層戶政人員困擾。截至114年4月30日,訴訟進行中計5件,訴訟已裁判計7件,其中戶政事務所敗訴計6件,均已完成性別變更登記。紀惠容提到,經調閱我國判決文書發現,多起判決認可以弱醫療模式申請性別變更登記。例如:110年9月23日北高行判決內容提到:「移除身體原有性器官,以剝奪其生育機能,傷害當事人身體健康之完整性……經參酌2家由精神科醫師鑑定等證據,原告已有獨立自主性別人格並持續相當期間而趨於穩定」;112年9年21日最高行判決「如無法律依據,卻強制要求申請人必須進行接受移除原本外部性徵之手術,乃直接傷害其身體之完整性,嚴重侵害其健康權。」其實,我國行政法院已有穩定見解。內政部97年11月3日行政命令規定變更法定性別需有「2位精神科醫師診斷書」與「已摘除性器官手術診斷書」。然而,現行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僅規範人民申請身分變更登記時需附證明,並無要求人民必須摘除原性器官。且我國迄今從未有規範性別變更的相關法律。在無法律依據下,僅由內政部發布上開行政規則,規範拘束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之依據,紀惠容指出,這已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紀惠容說,行政院、內政部推動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與立法院均有提出專案研究報告,均指出:實務仍以行政規則作為限制依據,顯屬不當…應儘快整合各方意見,提出適切的性別變更登記法律草案。紀惠容強調,身為戶政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迄今怠不作為,違反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紀惠容提到,有學者專家指出,內政部僅用行政命令要求手術摘除性器官,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也會違反比例原則。廢除內政部97年11月3日令之後,應回歸母法即戶籍法第21條規定,並依國際人權公約辦理。法律保留原則是拘束行政機關,而非成為少數族群的阻礙,反過來拘束人民。紀惠容提及,鑑於強醫療模式現多已被認定違背國際人權公約及憲法,CEDAW及兩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早已指出,性別認同為基本人權,應廢除手術作為性別變更之要件,然內政部迄今對於性別變更登記要件之修正及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宜依國際人權公約規範意旨,並參酌各級法院穩定見解及國外做法,於不侵害人民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及人格權之前提下,准予人民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積極作為促進人權實現之職責。紀惠容呼籲,跨性別者態樣類型多元,所面臨心理或生理治療需求亦不相同,行政院允宜會同所屬機關瞭解跨性別者所面臨之生活處境及需求,以提供適當之社政醫療、法律扶助等資源挹注及支持,並強化社會溝通及教育,以消除社會對於跨性別者之偏見及歧視。
做腹部CT檢查「照出子宮」?患者看報告傻眼:我是男的 醫院回應了
大陸安徽省宿州市一名男子近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出,自己於宿州市立醫院進行腹部CT檢查時,竟在報告單上看到「子宮及雙側附件區未見異常」等字樣。由於男性並不存在相關器官,他質疑醫院在診斷與文書處理上嚴重失職,引發網友熱議。《每日經濟新聞》報導,男性被「診斷」出子宮、卵巢,或是被寫上「月經正常」、甚至「已婚已育」等離譜紀錄,並非首次發生。在醫療資訊化高度普及的現在,電子病歷與影像系統被視為提升效率的重要工具,但隨之而來的「模板依賴」問題也愈發明顯。據了解,部分醫護人員為了節省時間,習慣性將前一名患者的病歷內容直接複製貼上,或沿用預設模板,卻未仔細核對患者性別、病史、檢查部位等基本資訊,導致離譜錯誤遺留在正式報告中,既影響醫療文書的專業性,也使患者對醫療質量產生不信任。針對此事件,宿州市立醫院17日晚間發布正式情況通報,證實報告內容確有錯誤。院方表示,發現問題後已立即成立專門工作組展開調查,目前涉事醫生與所在科室主任均已被停職接受調查。院方坦言,此事件暴露醫院在制度執行、質量管控等環節存在缺失,並向患者及社會公開道歉。醫院承諾,將在調查結果出爐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同時進行全面整改,包括強化制度落實、規範醫療文書使用流程、加強醫務人員管理與培訓,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院方表示,將以此為鑑,切實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保障民眾的健康權益。
長期照顧壓力頻釀悲劇 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健全長照體系及資源
國家人權委員會13日表示,近年屢有因家庭成員長期承受照顧壓力,而最終選擇殺害被照顧者之「長照悲歌」案件,顯示我國弱勢家庭在長期照顧過程中面臨沉重負擔與制度困境。社會輿論對此多表同理與關注,照顧壓力失衡已成為亟待正視的社會議題。國家人權委員會認為,國家應承擔積極保障責任,在制度設計上應堅守對生命權的絕對保障原則,並強化長期照顧體系與家庭支持措施。 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生命權是所有人權的基礎,生命一旦被剝奪,其他一切人權即失其存在可能。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1項規定,「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生命權不僅為該公約所保障之核心人權,亦為所有人權之基石。同時,《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0條亦強調生命權的重要性,「締約國重申人人享有固有之生命權,並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確實享有生命權。」國家人權委員會指出,我國憲法雖未明文揭示「健康權」,惟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憲法所保障之健康權,旨在保障人民生理及心理機能之完整性,不受任意侵害,且國家對人民身心健康亦負一定照顧義務。」爰此,健康權同時兼具自由權與社會權之特性,反映出憲法對於人性尊嚴與基本生活條件保障之高度重視,並彰顯國家於促進社會正義與公共健康之責任。國家人權委員會再指,生命權與健康權雖屬性質不同之基本權利,惟兩者在憲法價值體系中具有高度交織性。生命權保障人民不受非法剝奪其生存之基本存在,而健康權則確保人民之生命得以具尊嚴與完整性之狀態持續存續。誠如《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所保障之「生存權」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5條所保障之「健康權」,分別構成人類基本尊嚴不可或缺的兩個維度,前者著眼於生存的權利,後者則關注於生存品質與健康福祉。國家人權委員會說,而被照顧者多為高齡、重度疾病或身體機能嚴重退化者,其自我防衛與就醫能力普遍受限,生命與健康處於極度脆弱之狀態。國家更應履行積極保護義務,預防照護關係中可能出現之人權侵害,確保被照顧者之生命權及人格尊嚴不受侵擾。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到,若國家未能提供完善之長期照顧制度與支持網絡,使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同陷於資源枯竭、身心耗竭之處境。此一結構性問題反映出制度設計的缺口與社會安全網的不足,亟需從政策面及制度面加以檢討與補強。國家人權委員會重申,生命權與健康權為人權體系中不可分割的核心價值,國家應承擔積極保障之責,在制度設計上應堅守對生命權的絕對保障原則。除應強化長期照顧體系與家庭支持措施外,亦須完善心理健康服務、暫托與喘息制度,以預防悲劇重演。
長期睡眠不足!萬人連署「國高中改10點上課」 遭教育部否決原因曝
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把國、高中學生的上課時間延後至上午10點,下課時間仍維持下午4點,希望藉此改善學生長期睡眠不足問題,同時提升學習效率。教育部今天回應,此提案贊成與反對意見兩極,因牽涉家長接受、學校作息及管理、學生安全等層面,此等重大教育工程尚不宜貿然推動。教育部指出,依據課綱規定,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課程規劃,學生在校上課每周35節,已明定各類型學校學生應修的課程學分數及其畢業學分數,若縮減學生上課時間由原來的8點至10點上課,預計減少上午2節課授課時間,每周減少10節課,將造成學生無足夠時間學習所定內容及培養基本素養,也將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壓縮。國中教育階段學習總節數,7至8年級為33-35節,9年級為32至35節,每節45分鐘,各校應依課程綱要規定規劃課表;倘延後上課時間,依現行課程綱要節數規定,需延後1節課以上放學時間至16時30分以後,無法於建議時間內進行課程安排,且將影響課間緩衝時間安排,未必利於學生獲得適當休息時間。另外,依地方制度法及課綱規定,國民中學學生在校作息及各項非學習節數活動,由各校依地方政府相關規定自行安排,作息時間調整屬於地方政府權責,實務上多由地方政府考量地方特性差異、交通狀況、學生安全及家長工作型態、接送需求等各項因素,訂定行政規範,經教育部國教署112年度調查各地方政府對於國民中學延後上學意見,與114年10月28日諮詢會議地方政府所提意見一致,皆是「維持現狀」。教育部表示,此次提案後引發熱議,贊成與反對意見兩極化,此情況與109年類案評估情況相似,尤其在國中階段的上課時間調整,各界意見仍差異大,於諮詢會議中各與會代表亦指出課綱調整茲事體大,牽涉到家長上班及接送、學生安全、地區交通資源、學習品質與教育價值、家庭生活作息、學校作息及管理、教師授課時數等諸多層面,此等重大教育工程尚不宜貿然推動。針對國民中學早自習採彈性機制、避免強制早自習部分,教育部表示,國教署將參考國家衛生研究院提供青少年睡眠生理時鐘、睡眠對青少年影響的研究,鼓勵地方政府就地方需求進行考量,研議早自習彈性制或試辦機制可行性,並評估辦理專家諮詢。同時,將持續向各國高中宣導,於訂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時,應依循民主參與程序,與學生、教師及家長充分溝通,並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規定,維護學生休息及健康權利,就午休、課間休息時間予適當衡酌調整,以幫助學生在校生活時,有較充裕的休息及緩衝時間,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美味背後的代價!單週工時逼近80小時 南韓「超紅貝果店」26歲店經理過勞猝死
南韓知名連鎖烘焙品牌「倫敦貝果博物館」(London Bagel Museum,LBM)近日爆發過勞死爭議。品牌旗下仁川分店一名年僅26歲的店經理鄭孝元(音譯),在今年7月被發現在公司提供的宿舍內猝死。家屬指出,這是長期高壓工作導致的「過勞死」,已向韓國勞動福祉部門提出申請職災賠償。然而該公司否認了家屬關於「過勞」的說法,卻又拒絕提供員工的具體出勤紀錄,如今在韓國引發輿論的高度關注。據韓媒《每日勞動新聞》報導,這名不幸身亡的員工入職僅14個月。家屬根據其排班表、行事曆以及通訊軟體中的對話紀錄,重構了他生前的工作時程。認為他在猝死前一週的工時長達80小時。特別是為了迎接店舖開張,他曾連續4天每日平均工作13小時以上,且無法得到保障的休息時間,甚至在排定的休假日也必須工作。根據韓國僱傭勞動部的規定,若員工在因心腦血管疾病死亡前一週的工作量,比之前12週的平均工作量「增加30%以上」,就極有可能被認定為過勞死。而死者死亡前一週的80小時工時,遠比他前12週平均每週58小時的工時高出37%,已明顯超過該標準。資料甚至顯示,死者在死亡的前一天從早上9點開始工作到將近午夜,還傳訊息給伴侶抱怨當天「忙到一口飯都沒吃」,顯示其在極端疲勞的工作環境下,就連用餐時間都無法確保。面對家屬的指控與賠償申請,倫敦貝果博物館則表示「難以同意過勞死的主張」,稱公司確認的工時紀錄與家屬說法有「極大差距」。但公司又拒絕提交指紋辨識或APP記錄等關鍵的出勤資料來證實其說法。更具爭議的是,該公司一名高階主管被揭露曾向死者家屬發送威脅訊息,表示:「如果你們強行申請過勞死的工傷賠償,我和了解真相的同事們,會主動說明死因並非過勞死。」該名主管還在訊息中斥責家屬「非常不道德」。與其惡劣工作環境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倫敦貝果博物館的業績表現十分亮眼。根據南韓「金融監督院」數據資料,該公司共有7家分店,2024年銷售額高達796億韓元(約新台幣17億元),營業利潤為243億韓元(約新台幣5.2億元),分別較前一年度大幅增長121%和92%。尤其是其營業利潤率高達30.5%,是普通麵包店利潤率(約10%)的3倍。由於該公司在實現巨額利潤的同時,卻疑似犧牲了基層員工的健康權益,目前已經在南韓社會引發抵制浪潮。目前,家屬已正式向有關部門提出職災工傷認定,事件仍在持續發酵。
知名美保品牌創辦人醫美後身亡! 醫師、護理師違法判賠361萬
2020年THE BODY SHOP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至法漾診所接受醫美療程後昏迷不治,黃慧娟的獨生子曾峙屏對法漾診所提告求償,一審判決診所以及林須賠償371萬餘元。案經上訴以後,高院二審認為黃慧娟住院時並未申請看護,10萬元不應准許,故判賠361萬5190元,得上訴。高院表示,2021年7月23日傅仰曄以及林庭玉在無醫師執照的狀況下,對黃慧娟實施靜脈注射等侵入性治療,結果導致黃慧娟休克,無呼吸心跳,送醫後因為缺氧性腦病變、呼吸衰竭等併發症,最終於同年9月30日死亡。起初檢方偵辦時因查不出黃慧娟在法漾做過怎樣的治療,且法醫解剖後認為黃的死因不排除為心臟疾病所致,傅仰曄以及林庭玉獲不起訴處分。經過高檢署發回重新偵辦以後,檢方發現傅仰曄沒有醫師執照,林庭玉雖為合格護理師,但卻涉對黃等患者注射玻尿酸等侵入性治療,2甚至丟棄黃的病歷,並重製新的「客戶諮詢表」等文件,最終依照醫師法、偽造文書起訴2人。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傅仰曄、林庭玉違反醫師法部份分別被判2年8個月、2年6個月,而針對偽造文書部份則各判2人3個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全案可上訴。此外,黃慧娟獨子曾峙屏當時也以母親名義,請求賠償500萬元,一審判決傅仰曄、林庭玉須賠償371萬元餘元,2人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今日出爐,合議庭認為,傅、林行為構成過失不法侵害黃慧娟的身體健康權,應連帶賠償責任,不過由於黃慧娟於加護病房期間,並未實際聘請看護人員,因此10萬元的看護費用不獲准許,得上訴。
長榮組員「請假風波」延燒 民航局終於發聲要求檢討機組請假制度
為落實國籍航空公司對機組員之健康管理與關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8日表示,機組員健康管理攸關飛航安全,除要求國籍業者應落實機組員執勤時之健康異常通報程序,也將持續督導業者檢視並強化內部管理,確保飛航安全與組員健康權益。針對長榮航空機組員的不幸事件,民航局長何淑萍在事發後即已要求長榮航空檢視請假制度,建議透過勞資座談,與工會討論如何溝通改善。後續也提醒所有業者,應從員工角度出發,建立更完善的差勤機制。民航局在事發後的調查發現,長榮航空該架航班事務長並未在組員報告中詳實記錄機上組員身體不適情況,民航局對此高度重視,已立即要求長榮航空強化組員執勤期間健康異常之通報與紀錄程序,落實管理人員的回報機制。民航局也將持續督導所有國籍業者落實。民航局強調,未來會嚴格要求組員如有身體不適,應於組員報告中註記,空服員跟機師、維修人員簽派人員都與飛安有密切相關,是基本常識,也是公司最重要的第一線飛安守護者,無庸置疑,希望外界勿斷章取義。
長榮空服員猝逝 民航局調查報告揭「未註記組員身體不適」
長榮航空34歲空服員猝逝,為落實國籍航空公司對機組員的健康管理與關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今表示,機組員健康管理攸關飛航安全,除要求國籍業者應落實機組員值勤時的健康異常通報程序,也將持續督導業者檢視並強化內部管理,確保飛航安全與組員健康權益,另也要求長榮航空檢視請假制度,建立更完善差勤機制。民航局指出,針對長榮航空的不幸事件,民航局長何淑萍在事發後即已要求長榮航空檢視請假制度,建議透過勞資座談,與工會討論如何溝通改善,後續也提醒所有業者,應從員工角度出發,建立更完善的差勤機制。由於民航局在事發後的調查發現,長榮航空該架航班事務長並未在組員報告中詳實記錄機上組員身體不適情況,民航局對此高度重視,已立即要求長榮航空強化組員執勤期間健康異常的通報與紀錄程序,落實管理人員的回報機制,民航局也將持續督導所有國籍業者落實。另針對何淑萍15日於立法院答覆委員質詢時遭擷取部分片段部分,該架長榮航空航班為波音787機型,依規定,空服組員最低派遣人數為8人,該航班派遣人數為12人,高於規定派遣人數。此一細節,交通部專案報告中已有提及。民航局指出,當天立委劉建國就專案報告內容所提該航班組員報告中並未註記有組員身體不適部分提出質詢,認為該航班因機組員身體不適,已有調整任務,顯示組員身體已經非常不舒服,但組員報告中並未提及,質疑長榮並未依照SOP。民航局說,因劉建國是針對交通部專案報告內容提出質詢,何淑萍答詢時,亦先就專案報告中所提組員派遣人數已有12人,強調組員如有身體不適,因屬空服組員,因此「並沒有直接涉及飛安」,但民航局認為此一情況仍應註記,才有利於公司對組員之健康管理與後續關懷。民航局強調,未來會嚴格要求組員如有身體不適,應於組員報告中註記,空服員跟機師、維修人員簽派人員都與飛安有密切相關,是基本常識,也是公司最重要的第一線飛安守護者,無庸置疑,希望外界勿斷章取義。
同吃逾3種藥當心「交互作用」 超過9000家社區藥局助民眾正確用藥
台灣今年邁入超高齡化社會,健保用藥給付去年達2700億元,其中有許多長者可能因共病問題,須一次服用多種藥物,卻容易被劑量、時間與頻率弄得一頭霧水。衛福部食藥署今(25)日表示,目前全台已有逾9千家藥局深入基層,還有藥師長期協助正確用藥、提供衛教諮詢,增加民眾用藥安全意識。每年9月25日是「用藥安全日」,同時也是「世界藥師節」。食藥署為了提升民眾正確用藥觀念,今天偕同社區藥局舉辦「社區藥局好厝邊,用藥安全齊把關」記者會,由藥師講解銀髮族、成年人及家庭照顧者等多元族群常見用藥問題,透過實際案例說明與用藥問題解析,協助民眾釐清用藥迷思、建立正確用藥觀念。食藥署偕同社區藥局舉辦「社區藥局好厝邊,用藥安全齊把關」記者會。(圖/林則澄攝)食藥署統計,去年度藥師執行藥事照護服務共1萬969人次,其中藥師針對用藥配合度不佳的病人提供的「用藥配合度諮詢服務」達5248人次,針對個案用藥問題提供協助的「判斷性服務」達5721人次。經藥師介入照護後,個案用藥配合度提升率高達96%,成果顯著。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目前全台已有逾9千家藥局深入基層,藥師長期協助民眾正確用藥、提供衛教諮詢,讓社區藥局不再只是領藥的場所,更是推動用藥安全的第一線據點。台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尹岱智說,他發現銀髮族、過敏疾病成人、家長諮詢孩童用藥等3大類民眾,是最常求助社區藥局的族群。台灣年輕藥師協會理事張恩豪表示,身為社區藥局藥師的一員,很常接觸到各式民眾,自己上周就發現有名民眾拿網購的壯陽藥到藥局詢問購買通路,但經查詢後發現,該藥品在台灣沒有進口。他雖不知對方從何得來此藥,當下仍趕緊向民眾衛教,須注意哪些風險,為民眾把關用藥。新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許有杉表示,當民眾同時服用3種或以上藥物時,就容易有交互作用的風險,但有些患者可能因共病須一次服用多種藥物,甚至是中西藥混用,或擅自調整劑量服藥頻率,甚至直接停藥,而當透過社區藥師說明,有助於使其遵從醫囑,落實疾病預防。他也提及,台灣已於今年邁入超高齡化社會,健保用藥給付去年更達到2700億元,而當民眾用藥量提升,變成藥師在判斷藥物、提供民眾用藥指示及衛教等整合性服務上,變得更具意義。民眾忘記吃藥可再補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監事李懿軒說,基本原則上,藥物的服用時間是據半衰期,也就是藥物經身體代謝一半掉時間而定。他也舉例,假設患者須早晚8時服藥,中間間隔時間為12小時,中間時間點為下午2點,患者在下午2時前想起來自己忘記服藥,通常可補吃,若超過2點則直接改吃晚上時段的藥物,以免藥物時間太近、劑量過重產生副作用,但仍建議民眾若有疑慮,仍應詢問開立或調配處方的醫師或藥師,才能避免出現不良反應。王德原說,如何預防藥安問題,最主要的還是民眾要有正確的藥物安全觀念,若有用藥需求應於第一時間到醫療機構諮詢醫師、藥師等專業人員,千萬不要隨意上網購買來源、成分或標示不明的藥物服用,且現行法規只核准乙類成藥於線上通路平台販售,否則違法,食藥署也有聯合地方衛生局定期稽查,確保民眾健康權益。
女足抽血案「未善盡查核、監督及管理之責」 監察院糾正台師大、教育部
針對台師大女足抽血案,監察院今(12)日表示,臺師大與教育部直至受害學生控訴後進行查核始發現研究團隊違反人體研究法,未善盡查核、監督及管理之責;且臺師大對於本件爭議事項處置不當,造成訾議不斷,嚴重斲傷學校形象,又該校審查會對於利益衝突迴避、抽血採集實驗等重大事項之審查流於形式,對研究對象權益保障嚴重不足;以及臺師大對於研究計畫經費支用控管寬鬆,內控機制存在嚴重漏洞等,均有嚴重怠失,監察院通過糾正。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調查「臺師大女足隊員遭迫抽血涉違反研究倫理」等情一案,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民國(下同)114年9月11日審議通過調查報告,對於臺師大體育及運動科學系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下稱本計畫),研究團隊嚴重違反人體研究法規定,臺師大及教育部未善盡查核及監督管理之責,及就臺師大內部控制監督管理機制存在漏洞,經費控管寬鬆等嚴重怠失通過糾正。監委復就本計畫涉及制度面缺失,提出亟應檢討改善優化之處包括:涉及權利侵害案件學生權益之積極維護;利益衝突迴避嚴格把關,防止權力不對等情事發生;體育教育系統下之權力不對等,學生運動員權益保障之整體體育教育制度問題;研究計畫涉及抽血採樣相關規範與監管機制、學校生物醫療廢棄物查核管制機制;整合型計畫研究倫理審查強化橫向聯繫;研究計畫涉將受試者費用(下稱受試費)繳回球隊究明癥結原因、受試費建立標準以資遵循;大學自治教評會運作機制及教育部監督功能界線建立;研究倫理審查把關機制嚴重失靈,審查會運作實務之檢視強化等等,促請教育部、衛福部、國科會共同通盤檢視研議改善。監委調查指出,臺師大執行國科會補助之本計畫,研究團隊未恪遵人體研究法規定,臺師大與所屬審查會負責查核、監督及管理該校研究計畫,直至爆發學生控訴後,臺師大審查會進行實地查核始發現前開違失,顯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對研究對象權益之保障實有不足。另臺師大清查本計畫主持人陳忠慶教授(下稱陳師)、共同主持人周台英(下稱周師)二人過往研究計畫,更發現高達9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情事,益證臺師大審查會審查把關功能不彰;而教育部負責管轄所屬大學研究機構之人體研究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然竟於國立大學發生違反研究倫理之嚴重違失,該部明顯監督不周等,均核有重大違失,予以糾正。監委表示,本案受害學生控訴後,臺師大在未經完整調查前,即率予發出「經初步了解,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等5點不實聲明,僅圖息事寧人而未盡查證義務,誤導社會大眾對事件真相之理解,未優先保障學生權益與校園安全,顯有怠失。而教育部作為教育主管機關,未正視本案之嚴重性,嗣本院介入調查後,對於違失事實之釐清,仍均僅轉請學校查處,未盡積極,該部允應檢討僅將公文層轉,未本權責積極處理之舊習,積極依法啟動對學校之行政監督,俾周全維護學生權益。監委也指出,利益衝突迴避規範是人體研究中一項重要的倫理規範,臺師大審查會審查及監督本計畫執行時,實應就利益衝突迴避進行嚴格之把關,防止權力不對等情事發生,尤以研究對象身分屬弱勢、或不對等權力關係易受傷害者,其保障強度更應強化,詎該會事前未能嚴謹把關,復對於審查通過之計畫之監督查核又流於形式,肇致本計畫存在權力不對等關係,共同主持人為臺師大女足隊教練,受試學生無法以自由意願選擇加入或退出,因而爆發此次衝突,核有嚴重怠失。監委表示,雖臺師大稱本計畫並無連續14天、每日3次抽血之情事,然經統計受試女足隊員有接受連續長達10天抽血之情事;又,據審計部調查發現,本計畫疑有實際非由護理師採血或未執行採血情事;計畫執行前或初期即有血液樣本送檢,顯有異常,且與計畫執行期程不合;進度報告所列血液樣本數及檢驗項目與醫事檢驗報告、檢驗費單據之相關項目均不同,且取具之檢驗報告未經醫事檢驗師簽章等違失情事,均待教育部會同衛福部澈底查明依法妥處。另衛福部為人體研究法之主管機關,對於研究計畫涉及抽血採樣相關規範與監管機制,允應通盤檢討完備規定,以強化人體研究之審查與管理,確保參與者之權益不受侵害。調查報告也指出,本計畫為整合型計畫,各子計畫均涉及人體研究,且均以臺師大女足隊員為研究對象,然計畫主持人竟僅以子計畫三送研究倫理審查,未納入整合型計畫之其他子計畫及所有研究團隊成員,而臺師大審查會未橫向聯繫各子計畫確認是否均已完備研究倫理審查,即逕予通過審查,審查作業嚴重疏漏,核有違失。再者,本計畫中各子計畫收案測試期間部分重疊,子計畫二與三均有對臺師大女足隊員進行抽血採集實驗,詎各子計畫之倫理審查未同步,實難有效保護受試者,造成受試的女足隊員接受頻繁測試及侵入性檢查,恐超逾其等身體負荷,損及其等健康權,該會顯未善盡對研究對象保護之責,自有怠失,而教育部對於類此整合型計畫之審查,允應積極督導改善。此外,國科會為本計畫補助機關,對於本計畫各子計畫有無送研究倫理審查,竟僅核對計畫名稱是否相符,未察覺計畫主持人僅以子計畫三之倫理審查核定書取代,相關審查作業容有草率及未盡周延之處,該會每年高額補助研究計畫,允應強化監督管考作為,避免類案再生。監委調查發現,本計畫子計畫三未確實發放受試費,直至受害學生控訴受試費遭扣回,並經臺師大查處後,計畫主持人方以漏發為由,補發第1年之受試費;且113年參與計畫實驗之受試者人數與發放受試費總額不一致,再者,竟有流用他計畫經費核銷醫事人員費用之失;加上計畫主持人於國外短期研究期間,並未實際參與實驗,研究支出相關憑證竟均由他人代蓋本人章,綜合上情,均凸顯計畫主持人對於研究計畫經費核銷未盡核實、臺師大內部控制監督管理機制存在漏洞,經費控管寬鬆,核有嚴重違失,教育部與國科會均應積極督導強化監管機制,避免類似案件再生;又,本計畫受試費雖無回繳球隊情事,惟查陳、周二師過往研究計畫涉將受試費繳回球隊之金額合計竟高達新臺幣138萬餘元之情事,該校校隊及運動學門研究計畫諸多,究有無類此違失等,均待確實清查並通盤檢視積極改善,以保障受試者權益。此外,監委指出,本案爭議凸顯大學教評會存有審議公正性及程序透明度不足之問題,進而引發社會對「師師相護」的質疑,教育部允應依憲法第11條、第23條,及大學法第1條第2項等規定之意旨,於不損及大學自治保障之範圍內,就教評會成員組成、審議程序及「三級三審」機制之公正與有效性通盤檢討,建立明確的監督及審查機制,俾以制度化方式確保校園霸凌事件及後續教評會審議之客觀與專業,並與該部之監督功能間建立明確之權責分配。最後,監委強調,本案所生爭議雖肇因於本計畫研究團隊未確實遵法之行為,嗣臺師大針對本案延伸所揭露之研究倫理問題,對陳、周二師歷年執行之政府補助與自行研究計畫全面清查後發現之違失,亦已通過三級教評會給予懲處在案。然整體事件實反映出研究倫理審查把關機制嚴重失靈,衛福部為人體研究法之主管機關,允應以本案為殷鑑,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積極妥處,除徹查目前轄管研究機關相關研究計畫有無涉及違反倫理規範外,就審查會目前的運作實務,亦亟應通盤檢視改善以優化整體制度,強化研究計畫人體研究倫理審查與管理把關機制,確保參與者之權益不受侵害。監院表示,相關調查意見將公布於監察院網站,至人員違失部分,針對兼任行政職而屬監察院得依職權究責之教師,及陳師違反研究倫理之情事,將俟另案調查及通盤檢討後處理。有關計畫受試費未實際發放等部分,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參處。
衛福部明年起加發生活補助金!最高多領1萬3 109萬人受惠
衛福部昨(11)日公告,行政院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化,訂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並核定衛福部編列新台幣360億元,推動3大弱勢照顧措施,因此在明年1月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以及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7大類經濟弱勢族群,將加發最高1000元、共13個月生活補助金,預計109萬人受惠。衛福部表示,為及時照顧經濟弱勢族群,除原有的補助外,將自115年1月起至116年1月止,按月加發生活補助金,預估能照顧109萬人,包含:1、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發給1000元,每人總計可額外領取1萬3000元。2、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發給750元,每人總計可額外領取9750元。3、其他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符合領取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教育補助者計5類對象:每人每月發給500元,每人總計可額外領取6,500元。衛福部說明,如具有2類資格者從優擇一領取,另為簡政便民,本項加發民眾免申請,由各地方政府檢核符合資格者,政府主動匯款至民眾帳戶,存摺上會註明「行政院發」字樣。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楊雅嵐透露,國內約有70萬名獨居老人,目前針對需要關懷、弱勢者人數約6.5萬人,各地方政府已列冊提供問安、送餐等關懷服務,已有約1.6萬人接受輔導協助,在家中安裝緊急救援設備;細部做法正在研擬計畫,預計明年可以上路,2026年和2027年總共編列62.7億元億算。衛福部指出,因應超高齡社會、家庭結構改變,獨居老人快速增加,115年至116年擴大推動獨居老人關懷送暖政策,衛福部攜手內政部民政體系,透過跨部會合作,關懷訪視獨居老人,主動了解需求,分級提供服務,並結合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布建綿密的社區支援網絡,即時提供鄰近的獨居老人關懷與協助。同時加強推動送餐服務,擴大補助獨居老人安裝緊急救援服務,積極提升獨居老人居家安全,建構一體化服務系統,支持在地安老。衛福部結合各地方政府落實3大照顧措施,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200億元,以維護國人健康權益,並積極推動經濟弱勢族群照顧及關懷,保障其經濟安全,安頓其生活,同時因應高齡化社會,建構老人在地安老之服務體系,落實行政院照顧民生之政策美意;民眾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了解各項照顧措施內容。
台商勇闖東南亞 菲律賓第一個綠建築智慧工廠落成
DREDC大唐建築永續長 鄭葛之晴帶領我們進入菲律賓第一個台商建立的綠建築智慧工廠,獲得LEED綠建築金級認證的台灣網通大廠—中磊電子(SERCOMM, 5388TW)。由大唐建築一條龍規劃設計與監造,於2023年7月開工,2024年11月正式啟用其東南亞區域製造中心,此廠建築面積約 28,000平方公尺,總投資金額超過 25 億菲律賓披索,旨在生產 5G 與光纖等無線電信設備服務北美與東南亞市場。此舉也創造當地約5,000 個就業機會。當天邀請到了公使、菲律賓僑委會、以及各菲律賓台灣商會代表及成員。DREDC大唐建築永續長鄭葛之晴向參觀台商及媒體指出並舉例,本案採用BIM數位建築資訊系統設計並採用台達電開發之SCADA智能控制系統,其能為所有廠內設備做最有效率的運轉分配,並具備學習曲線可以採行最節省效率的用電模式以精簡管理人力並3D視覺化呈現給使用者。亦可採集連動數據做為碳盤查產生報表使用。具備醫療專業人員與永續規畫師雙背景的鄭永續長更進一步解釋:本案之SCADA系統可比喻為人體大腦。輔以數以千計的感測器,監控光、氣、水、電流如同人體眼睛,傳遞資訊給大腦作為邏輯判斷後以「PLC」及「變頻器」對各設備隨時進行調控,如同雙手;其目的在於使設備變聰明,從傳統操控上只能給予機器設備「啟」或者「停」之訊號,到變成能以65%功率輸出、70%功率輸出。完全利用AI及程式建立判斷邏輯,累積數據資料,大幅節省管理人力。而BIM數位建築系統則在建築施工工程過程中提供了管線碰撞、工程數量計算、設變管理、虛擬實境協助業主視覺化模擬建成的樣貌等等方便性,並在建築生命週期裡提供了後續維運的基礎。中磊永續大廳,具備台灣島造型意象的接待櫃台與環保家具。(圖/DREDC大唐建築提供)智能控制不同層次的控制功能,從最基本的設備偵測/控制到最終的碳管理平台功能,一站式解決企業節能、能源管理、以及碳管理及報表需要。其三大功能分述如下:一、EMS能源管理系統:1.能源數據迴歸分析2.時間電價分析3.用電趨勢比較4.能源平衡圖5.能源績效指標6.老化預警7.電力需量預測8.時間電價分析二、AI智能控制系統:1.從歷史紀錄建立區域學習環境2.產量需求電量預測3.數據能源線4.射控優化/能源基線5.依據環境動態調整三、碳管理平台:利用SCADA(監控與資料擷取)系統來收集和分析能源數據,並結合能源管理系統(EMS)和其他技術,以實現企業或城市能源消耗監測、碳排放量計算、能源效率優化及可持續發展的解決方案。 而除了智控系統以外,本案設計之綠建築(GreenBuilding)以美國LEED為標準亦(設計、施工、運營)導入節能減碳、資源效率、健康與永續性設計的概念,目標達到最小環境負擔與高使用效能。簡述本案採用之節能方法:1.高效率節能空調設備與自然採光、自然通風設計、阻熱外牆與玻璃2.雨水回收與水資源管理3.可再生能源太陽能板應用4.環保與低碳建材使用5.室內空氣品質PM2.5監測、低甲醛溢散綠塗料與綠色植栽設計等中磊電子鳥瞰圖。(圖/DREDC大唐建築提供)現場與會者驚訝發現,在未開啟空調之情況下,透過自控新風系統、複層節能LOW-E玻璃,阻熱外牆鋼板,始終可以將室內氣溫控制在26度。中磊電子於菲律賓所設立的新廠,歷經與DREDC大唐建築嚴謹的規劃設計與現場執行,以BIM、智能控制平台、LEED綠建築標準三樣尖端武器,使得中磊在節能減碳、成本控制與市場競爭力方面皆取得顯著優勢。中磊菲律賓廠官方指出,「以符合最高節能標準的環保建築設計」打造,提供研發、設計、生產的一站式整合服務平臺。此設計不僅「可降低長期能源成本」,「兼顧勞工健康權益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也符合「永續經營」趨勢。更能在藍海競爭中透過對於製造業自我要求的提升從傳統殺價競爭爭取訂單的老路中,爭取歐美客戶價值認同,以綠色製造及LEED綠色在國際競爭市場中認證走出台商的新局。
台灣失智人口未來突破68萬 專家籲:腦力、身體、休閒要動
隨著台灣即將在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失智症人口比例快速增加,象徵黃金世代的勞動力正逐步流失。專家強調,失智症偷走的不只是個人記憶,而是整個家庭的人生,政府、產業、學術與社會都應正視並投入失智症防治,以「文化平權」實踐防治和照護,不僅是健康權,更是認知活力持續的重要力量。世界衛生組織(WHO)與 Alzheimer's Disease International(ADI)統計指出,目前全球約有5500萬名失智症患者,且平均每3秒鐘就新增1名患者。台灣65歲以上失智人口已達35萬人,且未來十幾年內將突破68萬。失智人口逐年攀升,不僅考驗醫療體系,更威脅國家人力資產的延續。一位照護者分享親身經歷,罹患阿茲海默症後,他的父母對親人的呼喚、家庭活動、過去的喜好都逐漸冷淡,不再表露情緒。「過往嚴謹的父親與家人不再有衝突,卻也沒有擁抱、沒有笑聲,有如隔著一道厚厚的透明牆。」這種來自家屬的無力與遺憾,是許多失智症照護家庭的共同心聲。這狀況阿茲海默症患者中屬於「常見非認知症狀」,約48%早期就會出現明顯的情感淡漠,切斷了情感的流動、親情的連結。失智症患者被偷走的不僅是人生悲傷的片段記憶,而是抹殺了患者與家人過往與未來的人生美好。在大台南熱蘭遮失智症協會的努力下,許多病友與家屬走進多元藝術、社區宣導、音樂會與交流活動中,在一次次互動中重建「活著」的情感經驗。藉由協會協助參與音樂劇演出,雖然時常不記得歌詞,但在表演現場,卻能露出久違的笑容,與孫子眼神交會,說出「我還在這裡」。大台南熱蘭遮失智症協會今年適逢20週年,理事長、成大醫院失智症中心主任白明奇回憶,從零起步到今天,我們像孤島間不斷連線的渡船,慢慢化虛為實。下個20年,我們還要繼續把想像中的安全小島變成陸地,連結台灣每個需要幫助的家庭。「失智症偷走的不只是個人記憶,而是整個家庭的人生。」白明奇強調,政府、產業、學術與社會都應正視並投入失智症防治,防治之道不只是醫藥治療,應從「腦力要動、身體要動、休閒要動」及「高度學習、高抗氧化」的「三動兩高」原則做起。走過20年,熱蘭遮失智症協會與白明奇醫師用愛、專業與堅持,牽引失智家庭走過無數風浪,也盼持續成為連結產官學界的力量,攜手破除失智症迷思、建立知識平權的社會,落實失智症預防與早篩早治,幫助台灣延續黃金人才、邁向下一段黃金年代。
丈夫日吸兩包菸不避孕妻 25歲女子3度流產醫揭二手菸危機
大陸河南鄭州一間醫院生殖醫學科近日接診一名25歲年輕女子,主訴婚後頻繁流產,三次懷孕皆以流產告終,夫妻兩人多次求診未能找到明確病因。直到該院醫師接診時,從女子丈夫身上聞到濃烈煙味,進一步詢問才揭開關鍵線索。綜合大陸媒體報導,據醫師表示,經進一步詢問得知,女子的丈夫有長年吸菸習慣,每日菸量高達兩包,不僅從未戒菸,且在家中吸菸也不避家人,即便在妻子備孕與懷孕期間仍照常吞雲吐霧。醫師指出,這種情況導致女子長期暴露於二手菸環境,極可能成為導致流產的主要因素。醫學研究顯示,吸菸會導致男性精子品質下降,包括活動力變差、染色體異常增加,對受孕與胚胎發育造成負面影響。另一方面,孕婦若長期吸入二手菸,其體內的氧氣供應可能受限,胎盤功能也易受損,進一步提高自然流產、早產,甚至胎兒發育遲緩的風險。除了流產風險,醫師也提醒,大量研究證實二手菸同樣會提升胎兒先天性缺陷機率,如心臟發育異常與神經管缺陷等。此外,胎兒出生後若持續暴露於吸菸環境,未來可能罹患氣喘、過敏、注意力缺失與學習困難等疾病。醫師呼籲,準備懷孕的夫妻雙方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全面戒菸,並共同維護無菸家庭環境。丈夫若持續吸菸,不僅會影響精子質量,也會讓懷孕伴侶暴露於高風險之中。維護胎兒健康,從主動戒菸與尊重家人健康權益做起,是每位家庭成員不可忽視的責任。CTWANT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25歲女子三度流產,醫師懷疑丈夫在家長期吸菸為主因,籲共同戒菸守護生育健康。(圖/翻攝自微博)
一家人出遊!9歲童被塞後備箱數小時 生父拒道歉:孩子有同意
變相虐童?中國廣東有一家人出遊,男子竟把9歲兒子安排在後車廂好幾個小時,讓孩子的親生媽媽氣到發抖,但男子認為自己有徵求孩子的同意,並沒有違背其意願,因此並不打算道歉。汪女士向《海報新聞》透露,事情發生在2023年暑假,兒子和爸爸、繼母、爺爺、奶奶一起從廣東佛山駕車到廣西桂林,往返近1000公里,前面坐了4個大人,包括繼母的兒子還有一個嬰兒,兒子則蜷縮在後備箱,「我兒子跟我講,他說他準備去坐後座的時候,他們說後座沒位置了。」男童生父劉先生坦承此事,但並非讓孩子全程待在後備箱,強調只有1、2個小時在高速公路時,讓孩子坐在後備廂,其他都是坐在前排,「就是擠了一點」。他進一步說明,車輛是越野車,前排和後備箱中間並無隔擋,流通的空氣不會讓孩子感到悶熱,「我們是一路走著玩著,也並不是全程都在開車」。劉先生指出,出發前他曾詢問過兒子,是否想去桂林旅遊,若一起去因位置有限,就不讓爺爺奶奶同行;若同意就把後備箱清空,只帶一輛嬰兒車,「當時孩子願意,也是自願的,而且孩子當時年齡小,並不像現在一樣在後備箱中是蜷縮的樣子」。汪女士指控兒子遭生父和繼母長期虐待,劉先生予以否認,「那是我的親生孩子,每年給他讀5萬元(人民幣)的私立學校,我對他非常好」,他承認自己是危險駕駛,也坦承讓孩子坐在後備箱中,但沒有違背孩子的意願,不會對汪女士和兒子道歉。汪女士認為兒子的健康權、人格權、生命權受到威脅,今年4月提起民事訴訟,她希望對方可以公開道歉,至於賠償費用並不重要,只希望透過他們的案子,可以讓更多重組家庭中孩子的生命安全得到一定的保障。◎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抽血風暴2/女足血淚揭巨塔不能說秘密?亡羊補牢立委要查IRB盲點
台師大女足隊強迫選手參與抽血與體能實驗案,事發後,政院、教育部、國科會口徑一致,出面力挺學生,揚言台師大校方、教練若有疏失將重罰。不過,此事疑雲重重,受害同學一句「那怕只要有一個人站出來,我們今天就不用承受這一切」,讓許多民眾感同身受,也凸顯此事幕後恐不單純,不排除官官相護可能。學者則認為,此事不啻是對國內IRB研究倫理委員會(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制度再一記警鐘,印證要落實人體實驗倫理,絕不能只靠政府宣傳,全民也要有自我「維權」認知,才能杜絕IRB爭議事件。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天在立院質詢師大女足被迫抽血爭議,她引用衛福部次長林靜儀的質疑「學生的血究竟去哪了?」,質問衛福部長邱泰源,但醫師出身的邱泰源也說不上來。也是醫師的陳菁徽不放棄,追問衛福部究竟有沒有追查師大女足學生的抽血流向?邱泰源僅避重就輕的回答「會嚴辦」,卻未承諾是否會公開交代血液最終流向,引發更多質疑。陳菁徽指出,衛福部手握全台灣醫事人員名單,絕對有能力立即調查,不必等教育部調查後才能執法。但衛福部以「要顧慮到受試者保護」的原則,說明目前不會主動去調查,而是等教育部掌握更多資訊後再執法,立即引發陳反彈,強調衛福部是醫療法主管機關,具有醫學專業,衛福部位階又沒有比教育部低,有何理由等教育部查明後再說?葛如鈞表示,台師大女足隊抽血爭議,涉及多個政府單位,考慮以舉行立院聯席委員會的方式釐清爭議(圖/報系資料照)國民黨衛生教育委員會召委葛如鈞透露,這段時間,很多人都關心師大女足案發展,他今年4月也收到相關陳情,要求國科會說明,但國科會都說還在調查,直到執政黨立委也看不下去,主動召開記者會踢爆。由與此事牽扯單位很多,而且高度專業,又牽涉民眾健康權,他不排除以召委身份,開聯席委員會,請學界、醫界學者專家共同探討此事,從制度面補強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一位具醫事背景者的立委指出,邱泰源目前「三緘其口」態度難令人理解,因整件事起因雖在於教育部、國科會主管的大學、醫學院學術研究計畫,但是民眾最關切的其實是為何台師大女足隊學生,在校唸書,卻在大學四年求學生涯中,必須經歷八次人體實驗,還有人一天就要被扎六針,抽血原因、血液流向都有待釐清。該立委說,其實國內不少慢性病病人,每三個月就要抽血,一次就得被扎三針,但是這些病患不會因定期抽血喊苦、投訴,就是因為非常瞭解抽血的目的及必要性,醫師並沒有強制病患抽血,病患拒絕抽血也完全沒有問題。「但在台師大女足案中,當事人是學生,不參與實驗成績恐會受影響」,該立委直言,這些學生無奈下只能配合教練、校方要求,連實施抽血者是否為醫師專業人員,都難以確保,更別說抽血後的可能領到的營養費是否合理,抽血過程中是否引發健康風險,因為「權力不對等」,女學生委屈可想而知,也才會立即點燃全民怒火,衛福部卻不敢明確查諾徹查到底,吞吞吐吐間反而更讓人懷疑,此事背後是否牽扯「白色巨塔不能對外說的秘密」。輔大醫學院教授陳宜民直言,國內外醫學界對於IRB的重視度越來越高,台師大女足案首先凸顯該校IRB(研究倫理委員會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對涉及人體實驗的研究倫理把關是否不足,就算台師大沒醫學院,組IRB恐對抽血等醫學實驗力有未逮,但仍可與其它大學醫學院合作,確保實驗合法合理性,包括女學生有沒有事先簽抽血同意書?實驗結束後是否按規定繳交報告書,並接受國家人體實驗審查委員會的抽查等等細節,其實對當事人權益影響都非常大。陳宜民還說,台師大女足隊抽血風暴,已凸顯台師大IRB審查機制出現嚴重問題,但國科會、教育部等單位其實也有各自的IRB,就算台師大IRB出包,怎麼各部會審查時也彷彿渾然不覺?問題出在哪,必須找到根源,才能避免憾事重複上演。陳宜民並表示,為何女足隊人人都要被定期抽血?是否與實驗單位預想「找自願者」難度更高、不如全隊都抽血就沒話說有關?但若真有此思維,恐怕就更難通過一個上軌道的IRB委員會審查。因此,究竟是誰要求全台師大女足隊都要抽血,對學生連續抽血後不良反應又是如何處理?有無符合規定?對於國內大學IRB是否上軌道,足堪借鏡,教育部、國科會責無旁貸,絕非罰款就能了事。「多數國人恐怕還未感受到IRB出包的嚴重性」,陳宜民感嘆的說,其實早在2019年,中央研究院就曾因推動的「台灣精準醫療計畫」(簡稱TPMI)觸及IRB議題,引發研究倫理、專利侵權、甚至隱私與國安爭議,最後在還未達成目標的第3年就被迫宣布暫停,震撼學術界。如今,台師大女足隊抽血案又再度爆發IRB疑雲,它的重要性,絕不亞於女足隊教練是否真涉及對學生霸凌,政府部門若有劃下防火牆,就能息事寧人之心態,只怕會讓類似憾事重複出現。更重要的是,民眾必須瞭解IRB是什麼,讓自身健康權益得到最充分有利的保障。
蹭中藥房執業爭議?基層藥師要政府查明「中草藥師證照」是否魚目混珠
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日前帶領多位藥師到監院陳情,檢舉衛福部近日公告藥事法第103條解釋令,讓中藥商修習中藥課程達標後,就可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嚴重侵害合法藥師、藥學系生及民眾用藥權益。衛福部中醫藥司雖說明,放寬認定是為避免中藥行凋零過快,且採購販售不涉及調劑權,但基層藥師協會反駁藥學系生都有修中藥學分,政府應鼓勵中藥房聘請藥學系畢業生執業,而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便宜行事。沒想到爭議還未解,基層藥師協會卻又發現網路上出現由「中華民國中醫醫學會全國聯合會」核發的「中草藥師證書」,對外宣稱取得即具備中草藥專業資格,基層藥師協會質疑此舉嚴重混淆視聽,違反藥師法,民眾用藥安全已經構成潛在風險,要求強烈呼籲衛生福利部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立即啟動調查,釐清該協會核發證書之合法性。網路上近期出現號稱是「中草藥師協會」核發的中草藥師證書(圖/基層藥師協會提供)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指出,《藥師法》規定,「藥師」是我國法定專業資格,「中華民國人民經藥師考試及格者,得充藥師。」,該法第5條第二項進一步規定「非領有藥師證書者,不得使用藥師名稱」。換言之,未經國家考試合格並取得合法藥師證書者,都不該擅自使用「藥師」職稱,否則就違法。她指出,目前網路上出現的「中草藥師證書」不是由國家機關核發,考試院也沒有舉辦相應的國家考試制度,民間業者卻逕自使用「藥師」一詞,已使民眾誤以為其具備受國家認可的藥事專業資格。若持該證書者,進一步從事中西藥物諮詢、販售或其他藥事行為,已涉嫌觸法,政府有義務出面告知民眾,嚴正處理,保護民眾及患者權益。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呼籲政府,應嚴格落實《藥師法》對專業名銜使用的規範,強烈呼籲。該協會強調,只有徹底杜絕各式各樣假藉專業(藥師)名銜魚目混珠、甚至行騙之情形,才能避免民眾因分辨困難,花大錢買不明來源的藥品,影響用藥安全與健康權益。
錯換人生案4年後再起爭議!養母控訴親生父母與醫院延誤搶救 求償逾970萬
大陸多年前曾引發高度關注的「錯換人生28年」事件,在主角姚策過世四年後,再次因法律訴訟重返輿論焦點。姚策的養母許敏與丈夫許國利於2025年6月17日宣布,正式對姚策的親生父母杜新枝與郭希寬,以及姚策的妻子熊磊和北京清華長庚醫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對方在姚策生命最後階段的醫療過程中,涉嫌拒絕搶救與檢查,嚴重侵犯姚策的生命權與健康權,導致其病情惡化、提前死亡。「錯換人生28年」事件再掀波瀾,姚策養母許敏夫婦起訴姚策親生父母與清華長庚醫院,控訴其延誤醫療造成姚策早逝。(圖/翻攝自網路影片)據《中國新聞週刊》報導,此案於6月26日,在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天通苑法庭開庭審理。庭審當天並未當庭宣判,目前仍在審理中。這起風波的起點可追溯至2020年。當時28歲的江西青年姚策被診斷出肝癌晚期,治療期間其養母許敏意外發現,姚策其實在出生時被河南大學淮河醫院錯抱。他的親生母親是河南的杜新枝,而許敏的親生兒子郭威則由杜新枝夫婦撫養長大。這起「錯換人生」的驚人真相曝光後震驚全國,相關訴訟與爭議也持續數年。姚策於2021年3月19日從杭州樹蘭醫院轉至北京清華長庚醫院治療,當時仍能自行表達與進食。然而,僅僅三天後的3月23日清晨,他病逝於醫院。死亡記錄中載明:「家屬拒絕進一步檢查與搶救治療」,醫護也在病歷上註明患者「心跳呼吸停止,家屬拒絕搶救」。許敏認為,這段關鍵三天的搶救缺失,是造成姚策死亡的直接原因。她在訴狀中強調,當時姚策仍有生機,卻因熊磊與親生父母的拒絕檢查與治療,喪失了被拯救的最後機會。然而,姚策的親生母親杜新枝對此說法表示強烈反對。她指出,自己與丈夫於3月22日才從外地趕到北京,當時姚策已陷入深度昏迷,醫師明確告知大腦功能已喪失,只能依靠機器維生。杜新枝強調,她從未簽署所謂的「三拒絕」,只是依照醫生建議,放棄高風險的「有創搶救」,如電擊、插管等,並非完全放棄治療。熊磊也回應指出,家屬與醫師之間的溝通文件仍有保留,並非中止日常治療,僅針對臨終過程中的侵入性搶救措施選擇放棄。她更透露,姚策生前曾多次明確表示,不願接受化療,希望「有尊嚴地離開」。此外,許敏還質疑,姚策住院時所簽署的《患者授權委託書》中,「姚策」的簽名屬於偽造。對此,杜新枝回應,確實由熊磊代簽,原因是當時姚策已無法簽字,且醫護人員要求家屬完成簽署流程。在賠償金方面,許敏最初提出179萬元(約新台幣787萬元)的訴訟請求,後來又追加至221萬元(約新台幣972萬元),包含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與精神撫慰金。她同時要求清華長庚醫院承擔連帶責任,理由是該醫院為事發地,且授權書出自院方。然而,杜新枝則強烈反駁,認為姚策是「正常死亡」,且喪葬事宜全由他們夫妻與熊磊操辦,許敏從未參與,亦未支付任何喪葬相關費用,卻反而向他們索賠,實屬「荒唐」。這起訴訟案不僅涉及醫療過程的細節爭議,更糾結於情感糾葛、親子認同與法律責任之間的拉鋸。案件背後所折射的,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人性與家庭關係的撕裂與矛盾。法院最終如何裁定,將成為這場「錯換人生」悲劇的又一個關鍵轉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