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私文書罪
」 偽造文書 遺產 偽造 有期徒刑 國民黨
過世不到2小時!兒持亡母印章連跑銀行「狂領101萬」下場慘了
母親才剛離世不到2小時,兒子竟持亡母印章接連到銀行提款、轉帳,3筆金額合計達101萬2800元。法院判決指出,男子阿軒(化名)明知母親阿蘭(化名)已於民國112年某日上午7時30分死亡,卻在母親過世後短短1個半小時內,接連持亡母印鑑章辦理提款及轉帳,雖然相關款項主要用於處理母親後事及支付生前生活、看護費用,法院仍認定其行為已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阿蘭死亡後,其遺留的財產依法成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阿軒明知自己無法單獨處分母親留下的遺產,卻因保管母親的印鑑章及存摺,仍持亡母印章在取款憑證及取款憑條上蓋印,再交由銀行承辦人員辦理相關交易。其中第一筆交易發生在母親死亡當日上午9時4分,阿軒前往銀行櫃檯提款,領走3萬2800元。僅過了14分鐘,他在上午9時18分再次到另一家銀行提領49萬元;1分鐘後,也就是上午9時19分,他又將這筆49萬元轉入自己申辦的金融帳戶。3筆交易合計金額達101萬2800元。檢方調查後認為,阿軒明知母親已經死亡,卻仍冒用亡母名義製作取款文件並持以行使,相關行為足以損害金融機構對帳戶管理的正確性,也可能侵害其他繼承人的權益,因此依刑法第216條、第210條的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提起公訴。不過,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阿軒提領的款項並非全數供自己使用,主要是用於處理母親過世後的相關後事,以及支付母親生前的生活費、看護費用。對於這些款項用途,告訴人也予以承認,並提出治喪費用、牌位寄存及其他相關繳費資料作為佐證。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軒確實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就動用母親名下帳戶內的款項,且以亡母名義製作並使用取款文件,相關行為已觸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不過,從實際款項流向及使用目的來看,法院認為尚難認定阿軒具有將款項據為己有的不法所有意圖,因此相關情節也成為法院量刑時的重要考量。法院另審酌阿軒過去沒有犯罪前科,在偵查及審理過程中均坦承犯行,目前已經退休,也沒有需要扶養的親屬。法官認為,經過這次偵查、審理程序及刑事判決後,阿軒應已受到警惕,若立即執行短期自由刑,反而可能產生短期徒刑的弊害,因此認定暫不執行刑罰較為適當。最終法院判處阿軒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控綠營「將柯文哲打入中共同路人」是假爆料 侯漢廷3罪起訴
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2024年總統大選前三天公布一份「民進黨中央政策委員會」政情資料,內容包含「將柯文哲打入中共同路人」、「將國民黨馬英九、朱立倫、侯友宜、民眾黨柯文哲拉入紅色政黨同路人」、「以故事性轉給三立及年代名嘴爆料」,遭民進黨告發以假資料影響選情,台北地檢署調查,侯漢廷的資料來自前立委邱毅,但邱毅已告知資料可能偽造,侯漢廷雖辯稱向有向另一位前立委郭正亮查證,但他開完記者會才去問,還對郭正亮說「我運氣好先拿來爆了」,顯見他有惡意規避查證的犯罪意圖,今日偵結起訴選罷法、偽造文書等3罪。侯漢廷在上次大選以北市議員挑戰立委席次,2024年1月10日上午,他在市議會開記者會並同步臉書直播,自稱掌握一份來自民進黨的「中央黨部選戰策略小組第21次會議節錄」,內容提及「擴大宣傳國民黨及民黨都是中共同路人」、「將國民黨馬英九、朱立倫、侯友宜、民眾黨柯文哲拉入紅色政黨同路人」、「加速國民黨黑司法案件公展與審判」,侯漢廷藉此痛罵民進黨利用國家機器和特定媒體介入選舉,企圖以特定劇本操弄選情,民進黨為此向北檢告發侯漢廷。北檢發函給民進黨,確認民進黨沒有「選戰策略小組」或類似編制,也未製作相關會議紀錄或政情資料,而且侯漢廷手中的文件出現過多錯別字及簡體字,明顯不符台灣政黨公文習慣,因而認定文件是偽造的。侯漢廷爆料文件來自邱毅,但他出庭作證表示,當時侯漢廷聽到名嘴之間的傳言向他索取,他忘了資料是哪來的,但因為裡面充滿非台灣用語,他有提醒侯漢廷資料可能是假的。侯漢廷抗辯曾向郭正亮查證,但檢察官查察看兩人LINE對話的時間,其實是在記者會開完後,他對郭正亮表示「賴清德說我抹黑XD」、「我運氣好先拿來爆了」、「靠腰我還沒有打算全部公布」,之後才說「我是想請教亮哥意見」、「本來是要請教亮哥真實性」,顯然侯漢廷事前並未充分查證。檢方批評侯漢廷身為連任三屆的議員,案發時是立委候選人,深知選前公布這份「政情資料」必然對選情影響重大卻「見獵心喜」,為求快而故意迴避合理查證的義務,只憑個人臆測就開記者會對外公布,意圖使民進黨候選人不當選,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及《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依法提起公訴。
《萊爾校長》團隊遭刑事局關切 民進黨示警:AI變造影像恐觸法
以「萊爾校長」角色創作政治諷刺動畫、影射總統賴清德的創作團隊,自首部作品推出後便迅速出圈,掀起政壇一波二創熱潮。近期推出諷刺中聯油脂食安爭議的新作《油不得你》,卻遭刑事警察局上門關切,甚至要求下架影片,引發外界討論。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27)日表示,若利用AI合成或深偽技術(Deepfake)假冒他人,不論影像、聲音或文書,都可能涉及偽造私文書罪,司法機關有必要依法調查。去年大罷免與核三延役公投攻防正熱時,由時任國民黨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操刀的「萊爾校長製作團隊」異軍突起,以模仿美國動畫《南方四賤客》的政治短片打開知名度,不僅畫風神還原、緊扣時事,更掀起政壇二創熱潮,讓不少政治人物都被畫進動畫世界。團隊近期再以毒油爭議推出《油不得你》,卻意外從網路話題一路燒進司法,也讓AI創作與言論自由界線再度成為討論焦點。吳崢指出,如果用AI合成或深偽技術假冒他人,不論是影像、聲音或文書,都可能觸犯偽造私文書罪,這是法律不容許的事情。近年針對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的仿冒事件,造成很多的紛爭,也讓社會付出很多成本,因此不論是詐騙案件或假資訊的認知作戰等,民眾一定要留意。吳崢強調,如果被AI假冒的對象是政府官員,或者是總統、副總統,這對社會有更大的衝擊,他認為有必要、必須請司法單位依法調查清楚。
老父領亡兒600萬辦後事、養孫遭判刑 律師揭5法律地雷:不能怕麻煩
許多民眾在親友驟逝後,為籌措喪葬費用或處理身後事,常習慣拿著死者的存摺與印章至金融機構取款,但這種看似「出於善意」的行為,實則已觸犯法律。蘇家宏律師分享最近一起司法判例,並點出5大地雷,提醒家屬小心一時疏忽誤觸偽造文書罪。蘇家宏律師透過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舉出2個案例,分別是一名老父親在兒子車禍驟逝後,拿兒子的印章和存摺,將已故兒子帳戶裡的600萬元轉到自己名下,用來處理後事和照顧2名未成年孫子,事後把剩餘的錢都給孫子,卻遭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刑5個月。另一起則是一名孝順的媳婦,在公公過世後怕辦後事要用錢,拿公公存摺和印章領了2萬3千元,全數用在喪葬支出,卻被大姑告上法院,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個月。對此,蘇律師指出,當人在死亡的瞬間,其法律上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以及生前對他人的委託授權關係便會立即終止歸零。因此,不論死者生前是否有口頭交代,或是長期將金融存摺交由特定家屬保管,親屬在死者離世後均無權繼續以其名義製作文書或辦理金融業務。凡未經合法授權而以先人名義簽名或蓋章提領存款,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即便主觀上沒有侵占遺產的惡意,也無法直接排除刑事責任的成立,僅能作為法官量刑時爭取減刑的參考依據。為避免觸法,蘇律師建議,家屬應先辦理死亡登記並取得除戶謄本,接著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順利取得免稅或繳清證明書後,再由全體合法繼承人共同至金融機構簽名辦理繼承提領手續。如此方能確保所有財產處分過程公開透明,不僅符合法規的要求,也能有效防範親屬間因對財產處置方式產生疑慮而爆發訴訟紛爭。考量到家屬辦理喪事確實有急用現金的實際需求,蘇律師提到,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已提供彈性的便民應變機制。對於一定金額以下的存款(如部分銀行規定20萬元以下),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可免附國稅局完稅證明,只需經過全體繼承人一致同意即可辦理提領;甚至有部分金融機構開放3萬元以下的微額存款,允許單一繼承人提出申請,但申請人仍須檢具全體繼承人簽署同意的切結書,藉此在法規遵循與民眾實務需求之間取得適度平衡。此外,若想讓身後財產管理更加順暢並預防家族紛爭,蘇律師建議,民眾可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並於遺囑中明確指定信賴的「遺囑執行人」。這如同為家人留下處理財產的合法憑證,當立遺囑人離世後,遺囑執行人即可依據法律授權順利接管財產,依法辦理帳戶管理、遺產稅申報及遺產分配等事項,繼承人便無需因一時心急而冒險違法取款,也能避免其他親友產生猜忌而提告。最後,蘇律師特別提醒,處理家族財產與親情事務時不能怕麻煩,切莫貪圖便利或抱持僥倖心態而嘗試走捷徑。唯有嚴格遵循法定流程辦理,並善用遺囑與法律機制,才能真正保護自己與家人,避免讓處理善後美意演變成刑事罪名,實現圓滿妥善的身後事安排。
黃牛之王2/打牛卡關!警方績效不到黑槍毒詐一半 修法仍留兩大漏洞
2023年5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條文三讀通過,針對黃牛加價轉售與虛偽資訊、不正方式取得票券者,除可依票面金額或定價10倍至50倍開罰外,還得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而主要權責機關為文化部,但實際執行查緝等層面,卻再度因「行政協助」交由警察機關執行,但查緝黃牛不僅有地域性外,還有時效性問題,查緝熱區全集中在北高2地,加上警察機關主要績效來源仍以黑槍毒詐為主,就算真的認真查緝,所能獲的獎懲僅不到主要績效的一半。隨著2023年文創法修正條文上路,力打黃牛,但黃牛現象去已存在已久,2018年安室奈美惠於小巨蛋舉辦演唱會,就有黃牛在排隊人龍中詢問售票。(圖/報系資料照) 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二隊自2016年查緝全台第一件黃牛,移送7名黃牛,後續更在2024年與北市刑大合作,逮捕開發「Max搶票機器人」的竹科姚姓工程師,該程式在網上瘋傳,更無償提供原始碼與教學,還同時支援拓元、KKTIX與寬宏等多個台灣與國際售票系統。 據了解,姚姓工程師為提高訂票成功機率,隨機偽造身分證字號註冊售票系統會員帳號,造成民眾本人因身分證號遭盜用而無法購票,更公開在臉書發文教學,一步一步教導民眾如何使用自己所開發的機器人搶票,主打只要多開小號刷票就能提高訂票機率,甚至因此收取「抖內」3.7萬餘元。 姚男被捕後,遭依偽造文書與文創法移送地檢署偵辦,訊後被裁定以1萬元交保。而案件經新竹地檢署偵結起訴後,新竹地院認為姚姓男子冒用他人身分證,使準文書在社會使用之可靠性下降,惟念在其冒用他人身分證之動機為增加訂票成功機率,所致損害非嚴重。 而其撰寫程式購票動機在於替家人、同事購買演唱會門票,非轉售獲利,惡性非重,並未利用蒐集他人身分證號、隨機身分產生器,或大量登錄假帳號大量購買票券,僅無償替同事、家人購買少量票券,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其以不正方式購買票券等2罪,則判處新台幣12萬元罰金,得服勞役,成為台灣史上第一起因以不正方式與偽造文書遭判刑案例。 但有法界人士透露,儘管警方積極查緝黃牛,甚至已有判例可循,但文創法在創立之初,本就是結合偽造文書與妨害電腦使用罪,卻又為避免刑罰過重,造成大量學生等族群背上過重刑責,因此最高僅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常會面臨檢警逮捕,法院卻認為所涉刑責非屬重罪,多以交保處分。不過也有例外,先前遭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二隊與北市刑大逮捕的爆乳黃牛夫妻檔,因犯後態度不佳慘被羈押。2025年10月19日BLACKPINK世界巡演於高雄開唱,2天吸引破10萬人潮,門票更是一票難求。(圖/Live Nation Taiwan提供)有知情人士透露,文創法修正條文上路後,主要就是在力打黃牛,由文化部作為主關機關,進行行政裁罰,但前期的查緝等行為卻全仰賴警察機關協助,偏偏「打黃牛」不在警察機關所列之重點績效黑槍毒詐內,不少警察人員光是應付日常詐騙就已筋疲力盡,加上黃牛主要集中在北高二地,有區域性與時效性,並非每一次都能順利逮獲具有一定規模的黃牛組織,若想瞄準黃牛組織,還得依賴友軍協助,前期部屬完整才能收網,績效無法立竿見影,因此多數仍以零散小黃牛為主,就算真的順利破獲,所獲得的獎懲僅不到黑槍毒詐的一半,讓打牛行動最終落得爹不疼娘不愛的下場。 他也指出,現行文創法最大問題在於「屬地性」,若有台灣黃牛高價轉售海外演唱會門票,並不構成犯罪,而後續衍生的運動賽事黃牛行為,儘管看似也受《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範,實際上卻是照搬文創法,同樣受限於屬地性之困境,如台灣黃牛高價轉售東京巨蛋賽事門票,一樣無法可罰。
居服員代班竟變盜領賊!偷存摺冒充姪女騙郵局 老翁7萬棺材本遭搬空
高雄一名蘇姓女居服員到中風老翁家中代班照護時,竟趁機偷走藏在氣墊床下的郵局存摺與印章,還透過長照系統,掌握長輩生日當密碼,假冒「姪女」到郵局分兩次盜領7萬元;老翁事後發現帳戶遭掏空怒報警,高雄地院勘驗監視器後認定犯行明確,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蘇女受雇於高雄某居家長照機構,2024年8月4日前往大寮區一名脊髓損傷又中風、行動不便的老翁家中代班服務時,發現對方習慣把郵局存摺與印章藏在氣墊床與牆壁夾縫間,竟臨時起意偷偷取走。之後她分別於8日、9日前往大寮三庄郵局及高松郵局辦理提款,除了盜蓋印章,還在提款單刻意註記「姪女代」,企圖降低郵局人員戒心,兩度順利提領共7萬元現金。老翁數日後坐著輪椅到超商提款時,驚覺帳戶內存款幾乎被提光,返家查看才發現存摺與印章也離奇失蹤,加上蘇女事後藉故不再到班,讓家屬懷疑內情不單純,隨即報警提告。警方調查時,蘇女否認犯案,辯稱自己沒拿過存摺、不知道提款密碼,甚至強調郵局監視器中的女子「根本不是她」。不過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臨櫃提款女子身材微胖、綁低馬尾,配戴一副辨識度極高的寬大方形眼鏡,外型與蘇女高度相符;另外女子騎乘的機車、穿著雨衣,也與蘇女平日使用的車輛及裝備一致。更讓法官認定涉案的是,老翁出庭證稱,自己的臨櫃提款密碼就是生日,方便記憶,而居服員可透過長照機構的打卡App查閱服務對象個資,因此蘇女極可能藉此掌握密碼。高雄地院認為,蘇女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至今未與老翁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審酌其患有輕度身心障礙等情況後,從重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未扣案的7萬元犯罪所得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趁弟弟住院偷印章! 男子「3度盜領205萬存款」遭判刑
桃園一名男子小志(化名)趁弟弟小哲(化名)住院期間,偷偷拿走其存摺及印章,3度前往農會提領存款,金額高達205萬元,並全數轉入自己帳戶,甚至在小哲過世後,小志仍繼續提領其存款,直到家屬發現後報警。日前法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小志有期徒刑共1年,並沒收205萬元不法所得。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哲於2024年1月因病住院,小志趁機取得他的存摺與印章,並於1月12日到農會信用部,拿著蓋有小哲的印章的存款憑條,偽造小哲同意小志提領帳戶內款項,成功提領28萬元後立刻轉入自己帳戶。之後,小哲於1月24日病逝,其存款依法在遺產尚未分割前,屬於包括小志在內的5名家屬共同共有。不過,小志仍於1月25日及1月26日,2度到農會以相同方式,分別提領100萬元與77萬元。法院審理時,小志否認犯行,辯稱是受小哲「口頭委任」處理其財務及聘用外勞等事宜,但小志並無提出任何外勞聘用紀錄,過去半年也沒有他替小哲支付生活或醫療費的證據,難以採信。小志又稱,領款是依照「協議書」分配,部分金額用於喪葬費,但法院調查發現,該「協議書」未經小哲本人簽名,也未授權可提領帳戶存款,被認定為無效,且小志實際支付的喪葬費僅約15萬元,與提領的177萬元差距過大。法院審理後,認為小志3度偽造取款憑條冒領存款,犯意明確,不僅侵害其他繼承人權益,且有害於農會對帳戶資料管理的正確性,最終依3次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分別判處小志8月、10月及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並沒收205萬元不法所得。
37歲男「抄出版社考古題上網賣」挨告 又偽造撤告訴狀遭抓包
37歲林姓男子抄襲高點出版社「英文歷屆試題詳解」內容,改名「台灣大學研究所英文歷屆試題解析」上網銷售,被控違反著作權法,林男異想天開,竟偽造告訴人的撤回告訴狀,結果被法官發現後提出告發,台北地檢署9日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林男。林男因未經高點文化公司授權,盜用高點出版的「英文110~108年歷屆試題詳解」,自2022年9月間起,在蝦皮賣場販售標題「近十年(102-111)台大研究所英文試題解析(含AB卷)」,並以每本520元至580元之價格販賣,獲利36萬多元,經高點公司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林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沒收不法所得36萬多元。但林男在去年10月間,竟偽造告訴人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寄至北院,法官查覺有異,經詢問告訴人後,發現撤告狀是偽造的,遂向北檢告發,檢方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起訴林男。
不想被關!無良賣家遭告違反著作權 竟偽造原告簽名寄撤告狀
林晉逸2023年間因違反著作權法和李姓男子涉訟,而林晉逸為在訴訟上得利,竟偽造擁有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以及信封後,將其寄至台北地院。事後法官在收得此文書以後,發覺有異發函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台北地檢署於今(10月9日)偵結,依照私文書罪起訴。林晉逸為蝦皮賣家,於2022年9月間未經高點公司同意,於賣場上以新臺幣520元至580元定價銷售擅自重製高點公司所編輯著作之「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英文歷屆試題解析」而遭到李男提告。全案於2022年10月30日由台北地院宣判林男6月得易科罰金。然而在此案宣判以前,林晉逸疑欲躲避法律責任,於2022年10月26日偽造有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以及信封1份,並將其寄至台北地院,然而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收得上開文書以後發覺有異,於是發函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照偽造私文書罪起訴林晉逸。
刑事局破獲「偽酒集團」全台查扣1935瓶 已流入市面…民眾恐買到
刑事警察局破獲製造偽酒集團23人,針對市售多款熱門威士忌,以1罐原酒調製成3罐偽酒,分裝到真酒回收瓶,再將回收原廠軟木塞重新封裝,不論酒瓶外觀及口感,都與原廠幾近相同,已有大量偽酒流入市面,目前全台已查扣1935瓶偽酒成品,刑事局坦言難以辨識,一般民眾有可能買到。刑事局查扣封裝機、空酒瓶、軟木塞、防偽貼紙等作案用工具。(圖/中國時報寶智華攝)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二隊長林建志表示,該集團以57歲林姓男子在幕後策畫,由41歲陳姓男子於台中市外埔、神岡、大安區等地設立地下酒廠長達1年多,原酒則由27歲王姓合法酒商提供,陳男將原酒攙混香料、酒精、焦糖、色素、水等原料,1瓶原酒能調製成3瓶偽酒。偽酒集團將偽酒分裝到真酒回收瓶,貼上大陸訂製的年份及防偽貼紙、鋁帽、再以回收的原廠軟木塞重新封裝,由於酒瓶與軟木塞都是真的,連刑事局人員都難以從酒瓶外觀分辨真偽。偽酒成品堆放在倉庫,準備運銷。(圖/民眾提供)偽酒集團將偽酒分散在真酒箱中,藉由合法銷售管道,分銷至全台不知情下游賣家與民眾,偽酒售價與真酒相同,1年多來不法所得高達2400餘萬元。警方於今年2至4月共發動4波搜索查緝行動,查扣1935瓶威士忌偽酒成品、酒精83桶、威士忌原酒50.5桶、威士忌空瓶1萬8982支及大批軟木塞、瓶蓋、瓶身、年份及防偽貼紙、房產、BMW轎車1輛及現金45萬元,並在北、中、南共10縣市查獲偽酒集團共23人。警方查調製偽酒用的工具。(圖/民眾提供)全案依刑法偽造變造私文書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詐欺罪、商標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組織犯罪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聲押林、陳、王男等12人獲准,其餘11名成員以3萬元交保。◎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新任駐英公使江雅綺遭告「假博士」 北檢收案將啟動調查
總統府上月公布總統令,特任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為新任駐英國公使,但江被爆出學歷造假,引發各界質疑,有律師看不下去,認為江多次佯稱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名義,獲取多項政府機關研究、計畫經費,11日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江女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嫌,籲請北檢依法徹查。據了解,北檢已收案,最快本周分案調查。告發狀指出,江雅綺2012年6月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ealth, Durham University, UK)博士,明知她並非畢業於英國杜倫大學法學院,卻數次於各類政府機關申請案件,誆稱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致公務員陷於錯誤,於製作公文書上記載她為法學博士。江數次以「法學博士」身分,自政府機關獲得薪資、稿費、研究費、計畫經費、擔任職務報酬、出席費、演講費、交通費及差旅費,她還在各類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申請計畫文件上,不實記載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致相關業務承辦公務員陷於錯誤,誤信江具有法學博士學位,致江自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獲得薪資、稿費、研究費、計畫經費、擔任職務報酬、出席費、演講費、交通費及差旅費等財產上不法利益。江先前經科技部及立法委員揭露假學歷一事,經證實江確有多次向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誆稱自己為英國杜倫大學法學博士,並藉此獲取財產上不法利益之行徑,已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第2項詐欺得利罪。因此向北檢提出告發,請求檢察官追懲江女不法犯行。總統府5月19日公布總統令,特任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江雅綺為駐英國公使。但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質疑,為什麼連學位名稱都可以長達十來年因「疏失」而「寫錯」?這樣的人到底是何等居心?劉也透露,自己1年前有向國發所畢業生、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提過這件事。民眾黨立院黨團臉書發文指出,江雅綺曾在2022年遭科技部認證學歷造假,該部111年6月26日的新聞稿指出,江在科技部擔任法規會專員所填寫「最高學歷主修學門系所」欄位,填寫為「法學院」均為「不實學歷」,科技部更據此要求江更正「其所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爭議」。另外,根據科技部2022年6月新聞稿說明,江雅綺案雖未達「構成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決議之法定標準,惟江確有於本部個人資料表最高學歷之「主修學門系所」,不實填寫「法學院」之情事,填寫內容與實際情形不符仍有疏失,故科技部已將上述審議決議發函當事人,並促請當事人應更正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類似爭議發生。
涉及綠委死亡連署 王育敏服務處主任遭羈押
國民黨嘉義縣黨部遭控涉及民進黨立委陳冠廷一階連署造假、死亡連署,書記長楊富程、立委王育敏服務處主任何博倫6日遭嘉義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兼任黨部主委的王育敏痛批司法資源針對罷免案,檢方稱「沒有預設立場」;而民進黨祕書長林右昌6日到花蓮聖天宮參香,強調黨會全力支援第三階段罷免,國民黨花蓮縣黨部發言人吳建志強調,將持續宣導破除綠營惡劣手法。檢調5日發動搜索並傳喚楊富程、何博倫、黨部副主委國恕強、總幹事李俊昌、執行長莊美玲、退伍軍人服務工作委員會幹部賴珠煌、吳姓會計、蔡姓及蘇姓黨工等9人到案,複訊後諭令國、李、賴各30萬元交保,莊及吳各10萬元交保,蔡及蘇各3萬元交保;楊、何2人遭聲押,嘉院法官昨日裁定羈押禁見。嘉院指出,楊富程雖坦承自己抄寫不實提議人名冊,但否認指示其他被告抄寫不實資料。何博倫坦承涉及個資法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但查扣2人手機已查無涉犯期間對話紀錄。嘉院認為,楊富程是黨部書記長,職務比其他共同被告甚高,其他被告自應受楊男指示而涉犯偽造文書,黨部主委王育敏的立委服務處辦公室就設在嘉義縣黨部,何博倫是王育敏服務處主任,故楊富程聯繫黨中央或王育敏,均可能有賴何博倫。法官評議認為,楊富程與何博倫的供詞避重就輕,且手機對話紀錄已無可考,足認2人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法官還痛斥,2人行為足以敗壞我國社會民主政治,也將造成我國政黨政治無止盡之對立與鬥爭。外傳王育敏接下來將成檢調偵查對象,但王強調自己不擔心,因為從來沒有參與過任何偽造文書案件。檢調大陣仗查辦罷免連署案,是司法資源錯置。嘉檢回應,調查沒有預設立場,視證據而定。花蓮聖天宮是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常拜的廟,林右昌昨點平安燈時意有所指強調「誠心誠意,光明燈一盞就夠了」,更批傅造成政治動盪。花蓮是罷免指標區,第三階段民進黨會更緊密做公民團體後盾。國民黨花蓮縣黨部發言人吳建志痛批,大罷免幕後黑手就是民進黨,現在非但「不演了」還持續抹黑造謠。不容許民進黨在花蓮撒野,國民黨將持續宣導破除綠營惡劣手法。
死亡連署再擴大!嘉縣藍營黨部書記長坦承不實抄寫 與王育敏主任同遭羈押
死亡連署案持續擴大,嘉義地檢署發現民進黨立委陳冠廷罷免案,有多起死亡連署、冒名造假而深入調查,並傳喚國民黨嘉義縣黨部9名相關人員到案說明,黨部書記長楊富程與立委王育敏辦公室主任何博倫,訊後遭檢方聲請羈押,嘉義地院6日認定2人有勾串滅證之虞而裁定羈押禁見。法官指出,楊富程坦承曾抄寫不實提議人名冊部分,但否認指示其他共犯偽造,但依羈押聲請書內的相關證據與證人供述已足以佐證,且他身為嘉義縣黨部書記長,職位高於其他涉案人員,自應「上命下從」,若非其指示,其他人無需進行偽造行為。法院指出,楊富程與何博倫在偵查及法庭訊問中的陳述前後不一致,且國民黨在民進黨啟動罷免行動後,迅速展開反制行動,目前已有多個國民黨地方黨部爆出涉及不實連署的案件。此一現象令人質疑,是否有更高層級的黨內人物介入並串聯地方黨部集體偽造文書,嫌疑重大。法官也考量楊富程對自身及他人涉案情節語帶保留,避重就輕,並根據檢方當庭提出的證據,發現楊、何在犯案期間的手機對話紀錄已遭刪除,顯示有高度滅證可能。考量楊擔任黨部要職,若不加以限制接見與通訊,有可能藉由其他有力人士干預案件或串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及《刑法》第216條、210條,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至於何博倫,雖坦承涉及《個資法》第41條及《刑法》第216條、210條偽造私文書罪嫌,但其供述同樣與楊不一致,且對案情交代亦含糊閃避,顯示雙方可能存在串證或滅證行為,法院遂作出相同裁定,予以羈押禁見。
新北女假替人妻辦離婚 冒名「簽6份文件+蓋3次章」下場慘了
新北市一名女子小樂(化名)2020年8月受男子阿宇(化名)請託,竟然假冒阿宇妻子的身分,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一共簽了6份文件、蓋了3次章,直到阿宇的妻子發現自己「被離婚」,氣得報警處理。近日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小樂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小樂於2020年8月27日下午2點,冒充阿宇的妻子到戶政事務所,陪同阿宇簽署了離婚協議書、離婚登記申請書、未成年子女離婚同意書、換領國民身分證申請書、委託書、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申請書6份文件,還蓋了3次章。直到阿宇的妻子後來發現不對勁,到戶政事務所查詢後,才驚覺自己早就「被離婚」,讓她氣得報警。警方偵訊時,小樂對犯行供認不諱,並表示沒有收阿宇的錢,警方根據相關文件、現場監視器畫面等資料,認定小樂的自白與事實相符。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樂與阿宇涉偽造私文書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2人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最終小樂被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罷免立委名單竟有死人連署 國民黨台南市黨部副主委遭羈押禁見
國民黨台南市黨部莊姓副主委等人,涉及以已故民眾資料參與罷免立法委員林俊憲和王定宇,林、王委託律師提告,莊男、劉男和4名黨工20日遭帶回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問後,認定2人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21日裁定2人羈押禁見。林俊憲指控,表示南市選委會檢視第一階段的3000多份連署書,當中卻包括已故的「亡靈大軍」,還有人遭冒用、戶籍不在該選區等狀況,他和王定宇因而委託律師提告。台南地檢署18日指揮台南市調處傳喚參與連署的公民團體志工,20日前往國民黨台南市黨部搜索,查扣黨員名冊及涉案被告手機,將莊姓副主委等5人以被告身分帶到市調處偵訊,釐清事證。檢方複訊後,認定莊、劉涉犯刑法第216、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及同法第41條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當庭逮捕他們,並向法院聲押禁見,其餘被告請回,台南地院則於21日下午裁定2人羈押禁見。
騙走北港媽祖神像竟上網拍賣 信眾花1萬6買回無償歸還
許姓男子向雲林縣北港朝天宮登記迎請1尊媽祖神像,與廟方約定5天後歸還,沒想到隔天竟將媽祖神像PO網拍賣,引發眾怒,最後有信眾不忍媽祖神像淪為商品,花了1萬6000元買下無償歸還朝天宮。案經雲林地方法院判決,許男因侵占等罪嫌,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北港朝天宮媽祖靈驗,每年參拜人次逾800萬,許姓男子竟把歪腦筋動到媽祖神像上,去年10月到朝天宮登記迎請1尊媽祖神像,佯稱住家附近宮廟廟慶,想請媽祖作客保佑大家平安順利,依規定添香油錢後迎請1尊1尺3媽祖神像,沒想到竟是利用「請神容易」來「擄神詐騙」。雲林縣斗六市1名信眾見許男在網路拍賣媽祖神像,不忍媽祖神像被拿來牟利,上網買下無償歸還給朝天宮。朝天宮表示為方便信眾參拜媽祖,提供媽祖神像供大家迎請,一般都會在3至7天後歸還,沒想到許姓男子卻利用廟方的好意,把媽祖神像拿到網路上拍賣。法院判決文指出,許男先取得蔡姓民眾個資,再以蔡姓民眾名義向北港朝天宮登記借走媽祖神像1尊,約定5天後返還,隔日即在新北市居處登入社群平台臉書,在社團「全國新舊神像神尊用品交流」張貼販售北港朝天宮神像貼文,開價1萬6000元,最後由1名真實身分不詳買家買走媽祖神像。另外,許男也以同樣手法,騙走雲林縣東勢鄉賜安宮1尊三山國王神像,出售牟利1萬4000元,後經許男弟弟代許男以不詳方式請回該神像,返還賜安宮。許男自承,他一開始真的有要還廟方,後來因為輸錢才沒有還,他是借完神尊後當天晚上賭輸錢,所以才決定要賣神尊。判決文寫道,許男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犯偽造私文書罪、侵占罪,犯後坦承犯行,態度略見悔意,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折算1日。
士林農會改選驚傳幽靈會員、賄選 理事葉文忠以30萬元交保
台北市士林區農會理事長葉文忠涉嫌以賄賂手段進行人頭綁樁,影響農會理事長選舉,地檢署26日帶回18名被告2名證人。經檢警問訊以後,27日凌晨葉文忠以30萬元進行交保,另名洪姓被告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均被請回。據了解,檢調早已接獲有關士林農會人頭會員問題檢舉,其中包括會員不符合會員資格、不從事農業耕作等。甚至更傳出政府官員收受提貨券,對於人頭會員問題置之不理。葉文忠涉以人頭會員方式影響選舉公正,並涉嫌與數名會員期約賄選,違反農會法47條「對有選舉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選舉權或為一定之行使罪」,人頭會員方面,則涉嫌偽造私文書罪。該案所約談18名被告中,已有人主動承認涉案,而在葉文忠交保以後,於媒體問話期間,表示檢調選擇於今日發動搜索,意圖影響選舉,不過,士林農會選舉於2月19日時已結束投票,兩者間並無關聯性。
基隆女竊父親印鑑、權狀「過戶房產給自己」挨告 被判刑2個月
基隆市一名賴姓女子2022年間趁父親出門時,竊走父親的土地權狀、印章及身分證等物品,將父親名下的土地、房屋全過戶給自己,父親知情後提告。賴女被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判決書指出,2022年1月5日賴女趁父親外出時,偷走父親的房屋、土地的所有權狀,以及身分證、印鑑印章,再冒充父親的簽名,前往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同年1月18日賴女再前往地政事務所,將賴父名下的土地、房屋持分,全部贈與登記給自己。賴父不久後發現即提告,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依偽造文書、竊盜等罪嫌起訴賴女。基隆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賴女接受調查時坦承犯行,且與父親達成和解,顯有悔意,故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賴女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賴父拿回房地產。至於竊盜罪,賴父撤銷告訴,法院諭知不受理。賴女請求緩刑,但她先前曾違反洗錢防制法,曾提供名下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已有前科紀錄,不符合緩刑條件,故不宣告緩刑。
亡夫留下千萬遺產…越配用3招拿光被抓包 她挨告又倒賠30萬
新竹一名蕭姓男子去世留下近千萬遺產,其越南籍配偶陳女在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之下,私自持蕭男的存摺、印章至銀行、ATM提領及轉帳共887萬元,因此遭蕭男家屬告上法院。後來,由於雙方達成和解,陳女已還錢並另賠30萬元,最終判決陳女獲緩刑3年判決書指出,蕭男於2022年1月12日去世,其配偶陳女和蕭母均為合法繼承人,但陳女卻未經蕭母同意,偷偷將蕭男生前交付的存摺、印鑑拿至銀行取款,並隱瞞行員蕭男已身故消息,再冒充蕭男名義填寫取款憑條,順利從銀行取走830萬元現金。不僅如此,陳女還使用了蕭男的金融卡,3天10次於ATM自動提款機輸入密碼,總共提領26萬元現金,而她再登入蕭男的網路銀行,成功轉帳22萬元及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共計得手新台幣887萬元。蕭母得知此事後,憤而提出告訴,檢察官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起訴陳女。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陳女明知配偶蕭男已過世,依據法律規定,蕭男所有財產屬於遺產,應由全體繼承人共有,卻在未經蕭母同意授權下,擅自提領、轉帳蕭男的所有存款,損害金融機構及蕭母權益,實屬不應該。不過,由於陳女與蕭母達成和解,除了返還並平分蕭男的遺產外,還另外賠償蕭母30萬元,陳女也已在調解過程中完成並取得蕭母諒解,同意不再追究。新竹地院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變更紀錄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1年,緩刑3年。
和綠營議員施壓站務員 「民團理事長」竟是慣犯狼師
台鐵嘉義大林車站近日一名阿伯打女站務員,一周後又找民進黨嘉義縣議員江志明、大林里長孫美鳳、中華民國青少年體育協會理事長蔡良慶去車站找人理論,行徑惹議,而現在更有網友表示,去年蔡良慶被爆出是狼師,捲高職性平案件。黃嫈珺發文,「凡犯有刑法妨害性自主、兒少性剝削、跟蹤騷擾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防治犯罪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偽造文書等前科等,應不限犯案時間,有上述前科者,皆不符校園任何人事被聘任資格。」黃嫈珺指出,「很遺憾,過去教育處把關不夠嚴謹,讓蔡姓狼師10年內任職縣內多間校園,任職期間都不長,但是被離職的原因多半跟性平相關,可是教育處卻沒有做通盤檢討,全面隔絕,並且長期有縣政府公家資源的支持,辦理青少年營隊與路跑,適當嗎?」黃嫈珺指出,「這位蔡姓男子目前在嘉義市某間高職還有性平案件審理中,這是慣犯,希望透過此次質詢檢討,全力維護學童安全防堵狼師進入補習班及校園!」而蔡良慶可以說前可累累,黃嫈珺說明,「1、101年間將猥褻照片上傳至網際網路供人觀覽。違反刑法第235條妨害風化罪。2、101年4至5月間在網路刊登足以誘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3、101年行使偽造私文書。違反刑法第210條、216條、22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