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私文書
」 國民黨 偽造文書 偽造 死亡連署 罷免
控綠營「將柯文哲打入中共同路人」是假爆料 侯漢廷3罪起訴
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2024年總統大選前三天公布一份「民進黨中央政策委員會」政情資料,內容包含「將柯文哲打入中共同路人」、「將國民黨馬英九、朱立倫、侯友宜、民眾黨柯文哲拉入紅色政黨同路人」、「以故事性轉給三立及年代名嘴爆料」,遭民進黨告發以假資料影響選情,台北地檢署調查,侯漢廷的資料來自前立委邱毅,但邱毅已告知資料可能偽造,侯漢廷雖辯稱向有向另一位前立委郭正亮查證,但他開完記者會才去問,還對郭正亮說「我運氣好先拿來爆了」,顯見他有惡意規避查證的犯罪意圖,今日偵結起訴選罷法、偽造文書等3罪。侯漢廷在上次大選以北市議員挑戰立委席次,2024年1月10日上午,他在市議會開記者會並同步臉書直播,自稱掌握一份來自民進黨的「中央黨部選戰策略小組第21次會議節錄」,內容提及「擴大宣傳國民黨及民黨都是中共同路人」、「將國民黨馬英九、朱立倫、侯友宜、民眾黨柯文哲拉入紅色政黨同路人」、「加速國民黨黑司法案件公展與審判」,侯漢廷藉此痛罵民進黨利用國家機器和特定媒體介入選舉,企圖以特定劇本操弄選情,民進黨為此向北檢告發侯漢廷。北檢發函給民進黨,確認民進黨沒有「選戰策略小組」或類似編制,也未製作相關會議紀錄或政情資料,而且侯漢廷手中的文件出現過多錯別字及簡體字,明顯不符台灣政黨公文習慣,因而認定文件是偽造的。侯漢廷爆料文件來自邱毅,但他出庭作證表示,當時侯漢廷聽到名嘴之間的傳言向他索取,他忘了資料是哪來的,但因為裡面充滿非台灣用語,他有提醒侯漢廷資料可能是假的。侯漢廷抗辯曾向郭正亮查證,但檢察官查察看兩人LINE對話的時間,其實是在記者會開完後,他對郭正亮表示「賴清德說我抹黑XD」、「我運氣好先拿來爆了」、「靠腰我還沒有打算全部公布」,之後才說「我是想請教亮哥意見」、「本來是要請教亮哥真實性」,顯然侯漢廷事前並未充分查證。檢方批評侯漢廷身為連任三屆的議員,案發時是立委候選人,深知選前公布這份「政情資料」必然對選情影響重大卻「見獵心喜」,為求快而故意迴避合理查證的義務,只憑個人臆測就開記者會對外公布,意圖使民進黨候選人不當選,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及《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依法提起公訴。
百億總裁羅智先被告盜刷、侵占5萬元自家禮券 檢未傳喚偵結不起訴
統一集團總裁羅智先在富豪榜統計中身價高達數百億,卻被一名消費者控訴盜刷家樂福禮券5萬元,對羅智先提告偽造文書與侵占罪,台北地檢署指出,羅智先是老闆,何須偷用別人信用卡刷自家禮券,不必傳他出庭就可判斷根本沒犯罪,因此偵結不起訴。今年3月,統一集團旗下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改名為「康達盛通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是羅智先,而本案發生在改名之前,台北市一名柯姓男子聲稱2023年9月12日收到廣告簡訊,內容是輸入信用卡資料可領取家樂福禮品,他點選簡訊所附網址,填入玉山商業銀行信用卡的卡號、安全碼和驗證碼,但羅智先沒得到他同意就指示網路部門員工冒名刷卡消費5萬元,他向玉山銀行與家樂福公司反應仍討不回5萬,因而認定羅智先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侵占等罪嫌。北檢向康達盛通公司函查柯姓男子的信用卡消費紀錄,在案發當天下午1點多共有5筆交易,第一次1點28分交易5萬元失敗,第二次1點31分成功,在線上購物買了25張面額2千元的家樂福電子禮券,之後1點43分到1點47分分別刷5萬、4萬、4萬都失敗。檢察官認為,羅智先是康達盛通老闆,不可能盜刷柯姓男子信用卡購買自己公司的禮券,本案應屬民事糾紛,無關刑事犯罪。不起訴書補充,《刑事訴訟法》規定,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檢方蒐證若已可證明所告事實的嫌疑不足或不構成犯罪,即可不經傳喚被告而逕為不起訴處分。
母親過世當天提領206萬辦後事「父子遭判刑」 律師:搶錢先下手是罪
2023年12月5日台北一名男子阿仁(化名)在母親過世當天,隨即通知兒子小佑(化名)攜帶祖母的存摺及印章前往銀行辦理提款,當天先後在兩家銀行臨櫃提領各100萬元,再透過ATM提領6萬元,共領出206萬元現金。父子主張,提領款項是為了支付喪葬費及看護費等支出,但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在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下擅自處分遺產,已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判處阿仁有期徒刑10月、小佑6月,均得易科罰金,其餘196萬1800元認定屬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針對此案,律師劉韋廷表示,許多人認為家人過世後,先將帳戶內的存款領出來處理後事,是再自然不過的做法,但實務上這正是最容易觸法的情況之一。只要沒有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即使出發點是籌措喪葬費,也可能因此衍生刑事責任。劉韋廷指出,本案中,阿仁在母親過世當天仍在趕往台北途中,就先致電兒子,要求他持祖母的存摺及印章前往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提領存款,短短不到兩小時便領出206萬元,並於父親抵達後交由其保管。父子向法院表示,提款主要是為了支付喪葬費及多年累積的看護相關費用。然而,法院調查發現,206萬元中真正用於治喪的金額僅占少數,其餘約190多萬元,實際上是阿仁希望先行取回自己過去墊付的看護費、塔位費等支出,因此認定兩人具有擅自處分遺產的行為。劉韋廷表示,許多人誤以為,只要曾替父母支付醫療費、看護費或其他開銷,就能優先從遺產中取回墊付款項,但法律並非如此規定。是否享有請求權,與是否可以自行提領遺產,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即使確實對遺產享有債權,也必須透過全體繼承人協議、遺產清算或遺產分割程序主張,而不能自行扣抵。他進一步說明,民眾最容易忽略的第一個法律觀念,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後,在遺產尚未完成分割前,所有遺產均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任何一名繼承人都無權單獨處分,即使是長子或長期照顧父母的一方,也不能例外。第二,即使長輩生前曾交代由特定家人負責辦理後事,也不代表可以代為提領帳戶內的大額存款。處理喪葬事宜與處分遺產,在法律上屬於不同概念,若持往生者存摺、印章,以其名義辦理提款,超出法律允許範圍,仍可能涉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等刑事責任。第三,也是實務上最常見的爭議,就是家屬認為自己多年來付出最多,因此先把錢領走。劉韋廷提醒,法律保障的是依法行使權利,而不是誰先動手。只要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或未依照法定程序辦理,即使主觀上認為自己拿的是應得款項,也可能因此觸法。劉韋廷建議,若親人過世後確有急迫的喪葬支出,應保留相關收據及支出憑證,再由全體繼承人依法自遺產中扣抵;若擔心後續衍生爭議,長輩也可在生前預立遺囑,並指定遺囑執行人,讓遺產處理方式有所依循,降低家人間的紛爭。劉韋廷強調,繼承案件中,真正的關鍵從來不是誰付出比較多,而是是否依法完成程序,「領錢辦喪事,是孝;搶錢先下手,是罪」。許多家庭的衝突,往往不是因為遺產本身,而是有人在未取得共識前,率先動用了第一筆遺產,最終讓原本只是處理後事,演變成一場刑事案件。
《萊爾校長》團隊遭刑事局關切 民進黨示警:AI變造影像恐觸法
以「萊爾校長」角色創作政治諷刺動畫、影射總統賴清德的創作團隊,自首部作品推出後便迅速出圈,掀起政壇一波二創熱潮。近期推出諷刺中聯油脂食安爭議的新作《油不得你》,卻遭刑事警察局上門關切,甚至要求下架影片,引發外界討論。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27)日表示,若利用AI合成或深偽技術(Deepfake)假冒他人,不論影像、聲音或文書,都可能涉及偽造私文書罪,司法機關有必要依法調查。去年大罷免與核三延役公投攻防正熱時,由時任國民黨新媒體部主任韋淳祐操刀的「萊爾校長製作團隊」異軍突起,以模仿美國動畫《南方四賤客》的政治短片打開知名度,不僅畫風神還原、緊扣時事,更掀起政壇二創熱潮,讓不少政治人物都被畫進動畫世界。團隊近期再以毒油爭議推出《油不得你》,卻意外從網路話題一路燒進司法,也讓AI創作與言論自由界線再度成為討論焦點。吳崢指出,如果用AI合成或深偽技術假冒他人,不論是影像、聲音或文書,都可能觸犯偽造私文書罪,這是法律不容許的事情。近年針對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的仿冒事件,造成很多的紛爭,也讓社會付出很多成本,因此不論是詐騙案件或假資訊的認知作戰等,民眾一定要留意。吳崢強調,如果被AI假冒的對象是政府官員,或者是總統、副總統,這對社會有更大的衝擊,他認為有必要、必須請司法單位依法調查清楚。
老父領亡兒600萬辦後事、養孫遭判刑 律師揭5法律地雷:不能怕麻煩
許多民眾在親友驟逝後,為籌措喪葬費用或處理身後事,常習慣拿著死者的存摺與印章至金融機構取款,但這種看似「出於善意」的行為,實則已觸犯法律。蘇家宏律師分享最近一起司法判例,並點出5大地雷,提醒家屬小心一時疏忽誤觸偽造文書罪。蘇家宏律師透過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舉出2個案例,分別是一名老父親在兒子車禍驟逝後,拿兒子的印章和存摺,將已故兒子帳戶裡的600萬元轉到自己名下,用來處理後事和照顧2名未成年孫子,事後把剩餘的錢都給孫子,卻遭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刑5個月。另一起則是一名孝順的媳婦,在公公過世後怕辦後事要用錢,拿公公存摺和印章領了2萬3千元,全數用在喪葬支出,卻被大姑告上法院,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2個月。對此,蘇律師指出,當人在死亡的瞬間,其法律上的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以及生前對他人的委託授權關係便會立即終止歸零。因此,不論死者生前是否有口頭交代,或是長期將金融存摺交由特定家屬保管,親屬在死者離世後均無權繼續以其名義製作文書或辦理金融業務。凡未經合法授權而以先人名義簽名或蓋章提領存款,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即便主觀上沒有侵占遺產的惡意,也無法直接排除刑事責任的成立,僅能作為法官量刑時爭取減刑的參考依據。為避免觸法,蘇律師建議,家屬應先辦理死亡登記並取得除戶謄本,接著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順利取得免稅或繳清證明書後,再由全體合法繼承人共同至金融機構簽名辦理繼承提領手續。如此方能確保所有財產處分過程公開透明,不僅符合法規的要求,也能有效防範親屬間因對財產處置方式產生疑慮而爆發訴訟紛爭。考量到家屬辦理喪事確實有急用現金的實際需求,蘇律師提到,目前部分金融機構已提供彈性的便民應變機制。對於一定金額以下的存款(如部分銀行規定20萬元以下),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可免附國稅局完稅證明,只需經過全體繼承人一致同意即可辦理提領;甚至有部分金融機構開放3萬元以下的微額存款,允許單一繼承人提出申請,但申請人仍須檢具全體繼承人簽署同意的切結書,藉此在法規遵循與民眾實務需求之間取得適度平衡。此外,若想讓身後財產管理更加順暢並預防家族紛爭,蘇律師建議,民眾可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並於遺囑中明確指定信賴的「遺囑執行人」。這如同為家人留下處理財產的合法憑證,當立遺囑人離世後,遺囑執行人即可依據法律授權順利接管財產,依法辦理帳戶管理、遺產稅申報及遺產分配等事項,繼承人便無需因一時心急而冒險違法取款,也能避免其他親友產生猜忌而提告。最後,蘇律師特別提醒,處理家族財產與親情事務時不能怕麻煩,切莫貪圖便利或抱持僥倖心態而嘗試走捷徑。唯有嚴格遵循法定流程辦理,並善用遺囑與法律機制,才能真正保護自己與家人,避免讓處理善後美意演變成刑事罪名,實現圓滿妥善的身後事安排。
黃牛之王2/打牛卡關!警方績效不到黑槍毒詐一半 修法仍留兩大漏洞
2023年5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條文三讀通過,針對黃牛加價轉售與虛偽資訊、不正方式取得票券者,除可依票面金額或定價10倍至50倍開罰外,還得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而主要權責機關為文化部,但實際執行查緝等層面,卻再度因「行政協助」交由警察機關執行,但查緝黃牛不僅有地域性外,還有時效性問題,查緝熱區全集中在北高2地,加上警察機關主要績效來源仍以黑槍毒詐為主,就算真的認真查緝,所能獲的獎懲僅不到主要績效的一半。隨著2023年文創法修正條文上路,力打黃牛,但黃牛現象去已存在已久,2018年安室奈美惠於小巨蛋舉辦演唱會,就有黃牛在排隊人龍中詢問售票。(圖/報系資料照) 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二隊自2016年查緝全台第一件黃牛,移送7名黃牛,後續更在2024年與北市刑大合作,逮捕開發「Max搶票機器人」的竹科姚姓工程師,該程式在網上瘋傳,更無償提供原始碼與教學,還同時支援拓元、KKTIX與寬宏等多個台灣與國際售票系統。 據了解,姚姓工程師為提高訂票成功機率,隨機偽造身分證字號註冊售票系統會員帳號,造成民眾本人因身分證號遭盜用而無法購票,更公開在臉書發文教學,一步一步教導民眾如何使用自己所開發的機器人搶票,主打只要多開小號刷票就能提高訂票機率,甚至因此收取「抖內」3.7萬餘元。 姚男被捕後,遭依偽造文書與文創法移送地檢署偵辦,訊後被裁定以1萬元交保。而案件經新竹地檢署偵結起訴後,新竹地院認為姚姓男子冒用他人身分證,使準文書在社會使用之可靠性下降,惟念在其冒用他人身分證之動機為增加訂票成功機率,所致損害非嚴重。 而其撰寫程式購票動機在於替家人、同事購買演唱會門票,非轉售獲利,惡性非重,並未利用蒐集他人身分證號、隨機身分產生器,或大量登錄假帳號大量購買票券,僅無償替同事、家人購買少量票券,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其以不正方式購買票券等2罪,則判處新台幣12萬元罰金,得服勞役,成為台灣史上第一起因以不正方式與偽造文書遭判刑案例。 但有法界人士透露,儘管警方積極查緝黃牛,甚至已有判例可循,但文創法在創立之初,本就是結合偽造文書與妨害電腦使用罪,卻又為避免刑罰過重,造成大量學生等族群背上過重刑責,因此最高僅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常會面臨檢警逮捕,法院卻認為所涉刑責非屬重罪,多以交保處分。不過也有例外,先前遭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二隊與北市刑大逮捕的爆乳黃牛夫妻檔,因犯後態度不佳慘被羈押。2025年10月19日BLACKPINK世界巡演於高雄開唱,2天吸引破10萬人潮,門票更是一票難求。(圖/Live Nation Taiwan提供)有知情人士透露,文創法修正條文上路後,主要就是在力打黃牛,由文化部作為主關機關,進行行政裁罰,但前期的查緝等行為卻全仰賴警察機關協助,偏偏「打黃牛」不在警察機關所列之重點績效黑槍毒詐內,不少警察人員光是應付日常詐騙就已筋疲力盡,加上黃牛主要集中在北高二地,有區域性與時效性,並非每一次都能順利逮獲具有一定規模的黃牛組織,若想瞄準黃牛組織,還得依賴友軍協助,前期部屬完整才能收網,績效無法立竿見影,因此多數仍以零散小黃牛為主,就算真的順利破獲,所獲得的獎懲僅不到黑槍毒詐的一半,讓打牛行動最終落得爹不疼娘不愛的下場。 他也指出,現行文創法最大問題在於「屬地性」,若有台灣黃牛高價轉售海外演唱會門票,並不構成犯罪,而後續衍生的運動賽事黃牛行為,儘管看似也受《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範,實際上卻是照搬文創法,同樣受限於屬地性之困境,如台灣黃牛高價轉售東京巨蛋賽事門票,一樣無法可罰。
居服員代班竟變盜領賊!偷存摺冒充姪女騙郵局 老翁7萬棺材本遭搬空
高雄一名蘇姓女居服員到中風老翁家中代班照護時,竟趁機偷走藏在氣墊床下的郵局存摺與印章,還透過長照系統,掌握長輩生日當密碼,假冒「姪女」到郵局分兩次盜領7萬元;老翁事後發現帳戶遭掏空怒報警,高雄地院勘驗監視器後認定犯行明確,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蘇女受雇於高雄某居家長照機構,2024年8月4日前往大寮區一名脊髓損傷又中風、行動不便的老翁家中代班服務時,發現對方習慣把郵局存摺與印章藏在氣墊床與牆壁夾縫間,竟臨時起意偷偷取走。之後她分別於8日、9日前往大寮三庄郵局及高松郵局辦理提款,除了盜蓋印章,還在提款單刻意註記「姪女代」,企圖降低郵局人員戒心,兩度順利提領共7萬元現金。老翁數日後坐著輪椅到超商提款時,驚覺帳戶內存款幾乎被提光,返家查看才發現存摺與印章也離奇失蹤,加上蘇女事後藉故不再到班,讓家屬懷疑內情不單純,隨即報警提告。警方調查時,蘇女否認犯案,辯稱自己沒拿過存摺、不知道提款密碼,甚至強調郵局監視器中的女子「根本不是她」。不過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臨櫃提款女子身材微胖、綁低馬尾,配戴一副辨識度極高的寬大方形眼鏡,外型與蘇女高度相符;另外女子騎乘的機車、穿著雨衣,也與蘇女平日使用的車輛及裝備一致。更讓法官認定涉案的是,老翁出庭證稱,自己的臨櫃提款密碼就是生日,方便記憶,而居服員可透過長照機構的打卡App查閱服務對象個資,因此蘇女極可能藉此掌握密碼。高雄地院認為,蘇女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至今未與老翁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審酌其患有輕度身心障礙等情況後,從重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另未扣案的7萬元犯罪所得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28歲蘆洲警盜檢舉人個資狂訂披薩 分局長鞠躬致歉:記大過移送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勤指中心28歲馮姓員警,盜用檢舉人個資惡意訂餐和訂位,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共有5位民眾受害,訂餐金額更高達9萬,蘆洲警分局22日召開記者會,分局長王耀輝鞠躬致歉,表示已對馮員記大過並調離現職,全案依法移送,其直屬主管、勤指中心主任則立即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據了解,被害人之一的何姓男子18日兩度致電110,檢舉五股區芳州公園有車輛違停,此後竟收到火鍋店訂位和披薩店訂餐資訊,訂餐資訊更是「方州六」,何男懷疑個資外洩而向警方辦案。蘆洲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訂餐者以VPN(虛擬私人網路)為跳板,其IP顯示在歐洲,警方透過店家訂單資訊與資通資料交叉比對,鎖定馮員涉案,21日深夜突破其心防,馮員這才坦承因個人情緒失控而犯案。王耀輝22日鞠躬致歉,表示除目前已報案之4名民眾外,警方主動透過比對分析,另擴大清查出另名未報案之受害者,並已主動聯繫完成偵詢程序,總訂餐次數高達19筆,總金額逾9萬元,警方將持續向受害民眾說明偵辦進度,全力協助保障其合法權益。王耀輝強調,本案為該名員警個人偏差行為,無其他員警參與,並非系統漏洞或個資外洩所致,馮員涉犯刑法《妨害信用》、《偽造私文書》、《個資法》中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罪,訊後將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召開考績會記一大過並調離現職,其直屬主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後續再依刑事偵審結果及民事和解情形,續行檢討處置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王耀輝表示,對於員警不當行為深表痛心遺憾,並代表蘆洲分局向被害民眾、及受影響店家及造成警譽受損致上最高歉意。
民眾檢舉違停「被冒名狂訂披薩」 嫌犯竟是28歲蘆洲警
新北市五股區1名何姓男子日前檢舉違停後,竟接連收到餐廳訂位與與披薩訂單簡訊,因此懷疑個資遭到外洩。蘆洲分局獲報調查後,發現勤指中心1名員警涉案,昨日該名員警也已坦承犯行並遭處分,訊後移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日前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我是蘆洲人」發文指出,18日上午行經五股區芳洲六路時,因看見現場有多輛汽車違停,於是撥打110檢舉。不過,第1次未見警方到場,之後再次打電話通報才確認檢舉成功。沒想到,隨後該名網友便開始收到多筆餐廳訂位與披薩訂單簡訊,且訂位名稱為檢舉地點的諧音「方洲六」,讓他懷疑個資遭到外洩。貼文曝光後,也有網友表示,他6日向蘆洲分局打電話檢舉道路占用後,也遭人冒用本名與電話訂購披薩騷擾,顯示事件並非個案。對此,蘆洲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透過清查自檢系統與調查餐廳訂單資料,鎖定勤務中心1名28歲馮姓員警涉有重嫌,馮員於21日深夜坦承犯行,目前已確認至少5人受害。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馮員在今年3、4月期間曾透過VPN連線國外IP,利用報案民眾個資,共訂購19次必勝客餐點,首先是在今年3月24日傍晚,冒用陳姓男子的名義,訂購4筆總價2萬696元的訂單;3月25日再冒用另一名陳姓男子個資,訂購5筆總價2萬6740元訂單;4月6日下午再冒名另一名陳姓男子,訂購2筆總價8447元的訂單;同日下午又冒名胡姓男子個資,訂購4筆總價1萬9996元的訂單;最後一次就是冒名在社團發文的何姓男子,於18日上午訂購4筆,總價1萬6445元的訂單。據悉,馮員為警專36期畢業,2019年被分發至蘆洲分局延平派出所任職,並於去年10月調入分局勤指中心。蘆洲分局表示,分局已召開考績會,將馮員記1大過並調離現職,其主管勤指中心主任也被連帶處分,調離非主管職。另外,馮員行為已違反妨害信用、偽造私文書、個資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罪,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責任,已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罷免幽靈連署限制出境將到期 賴苡任宣布參選:絕無棄保潛逃可能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召集人賴苡任今(1)日開庭,法官也針對賴苡任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即將到期一事詢問意見。對此,賴苡任稍早透過臉書表示,「為表明本人絕無棄保潛逃之可能,我正式宣布參選台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市議員。」賴苡任表示,今日再度因為罷免吳思瑤及吳沛憶案開庭,庭審法官同時針對他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一事即將於12月14日到期,詢問他及檢察官的意見。檢察官率先表達堅決反對解禁,認為限制出境出海的條件沒有消滅,他依舊有「逃亡」的可能。賴苡任指出,自己的律師表示,如今已經進入庭審階段,證據已經都調查完畢,所有人的筆錄口供也都完備,並沒有串供、滅證、逃亡的可能,尤其限制出境、出海是為了預防逃亡,而自己的家庭及工作都在台灣,不可能會逃亡。賴苡任續指,尤其本案是涉嫌偽造私文書案,棄保潛逃的罪比所涉犯之本刑還重,誰會想逃亡?如果只是預防未來開庭不到,已經有家人做為擔保人,但限制出境出海表示檢察官依舊認為被告會「逃亡」,這明顯不符合事實情況。賴苡任提到,自己從今年4月14日起便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與鄭文燦、陳歐珀及林岱樺一樣,而實務上限制出境、出海一次最長就是8個月,因此當時是對自己直接用到最嚴厲之手段,外加50萬保釋金。「我為了表示自己沒有可能會逃亡,一定會留在台灣的決心,我正式宣布參選台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市議員,投入國民黨黨內初選。」賴苡任說,相信有在關心自己的朋友都知道,從自己的發文及照片不難看出,「我已經在準備市議員選舉,甚至已經在跑行程。」賴苡任強調,如今還需要以如此之方式宣布參選,實屬無奈之舉,因為要投入選舉的人,是最不可能逃亡的。自己只聽說詐騙等經濟類型犯罪會逃亡,至於因為政治因素而逃亡的,還真的沒聽過,「希望我的正式宣布,有助於檢察官理解『逃亡』的可能性已經徹底不存在了。」
前名模涉假公益真詐財!遭押224天身形變了 被問「善款買狐狸」快閃
前伊林模特兒出身的蕭瑋葶捲入「中華民國身障關懷協會(TDCA)」假公益、真詐財案,遭羈押224天後,於今(1日)獲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另須配戴電子腳環。蕭瑋葶稍早步出法院,只見她全身包緊緊,仍看得出身形略顯飽滿,和過去纖瘦窈窕的名模形象有不小落差。ETtoday新聞雲報導,被收押224天的蕭瑋葶今天在女性友人攙扶下步出法院,她頭戴深色棒球帽、粉色醫用口罩,將面容遮得嚴實,肩上背著大型黑色購物袋,全程低頭不語、快步下階梯。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蕭女全身包緊緊,仍能看出其身形在衣物下略顯圓潤,輪廓也比過去飽滿,顯示長期收押生活似乎已造成影響。另一方面,蕭瑋葶過去曾在社群分享與寵物狐狸「襪子」的合照,使狐狸成為外界關注焦點。然而,面對媒體接連提問「被關這麼久是否遭檢方誤會?」、「是否侵占善款?」、「寵物狐狸是否用善款購買?」、「是否知情哥哥遭通緝?」等語,蕭女始終緊閉雙唇,不作任何回應,隨後匆匆上車離去。蕭瑋葶涉嫌詐欺取財,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圖/翻攝自臉書,蕭瑋葶 Na-Xiao)回顧案發經過,該協會於2011年12月1日設立,登記為全國性非營利法人,長期對外進行「關懷身障者」之募款宣傳,舉辦各式公益講座與活動,吸引不少青年與教育界人士參與交流。檢警查出,該協會內部會計制度形同虛設,理監事多為人頭名義,帳冊紀錄混亂,資金流向不明,幾乎未有實質性身障扶助紀錄。檢方發現,協會理事長陳品君、蕭靖及蕭瑋葶兄妹自2022年起,涉嫌將對外募得的資金,大量轉入私人帳戶,用於購置名車、名牌精品、支付每月信用卡循環利息,以及其他私人花費。據檢方初步估計,3人不法所得超過3,000萬元,不僅將善款肆意揮霍,蕭瑋葶甚至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士林地檢署掌握相關證據後,今年4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依法搜索臺北市及新北市該協會辦公處所及涉嫌人住所等4處。涉案之被告陳品君、蕭瑋葶及蕭靖,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等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趁弟弟住院偷印章! 男子「3度盜領205萬存款」遭判刑
桃園一名男子小志(化名)趁弟弟小哲(化名)住院期間,偷偷拿走其存摺及印章,3度前往農會提領存款,金額高達205萬元,並全數轉入自己帳戶,甚至在小哲過世後,小志仍繼續提領其存款,直到家屬發現後報警。日前法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小志有期徒刑共1年,並沒收205萬元不法所得。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哲於2024年1月因病住院,小志趁機取得他的存摺與印章,並於1月12日到農會信用部,拿著蓋有小哲的印章的存款憑條,偽造小哲同意小志提領帳戶內款項,成功提領28萬元後立刻轉入自己帳戶。之後,小哲於1月24日病逝,其存款依法在遺產尚未分割前,屬於包括小志在內的5名家屬共同共有。不過,小志仍於1月25日及1月26日,2度到農會以相同方式,分別提領100萬元與77萬元。法院審理時,小志否認犯行,辯稱是受小哲「口頭委任」處理其財務及聘用外勞等事宜,但小志並無提出任何外勞聘用紀錄,過去半年也沒有他替小哲支付生活或醫療費的證據,難以採信。小志又稱,領款是依照「協議書」分配,部分金額用於喪葬費,但法院調查發現,該「協議書」未經小哲本人簽名,也未授權可提領帳戶存款,被認定為無效,且小志實際支付的喪葬費僅約15萬元,與提領的177萬元差距過大。法院審理後,認為小志3度偽造取款憑條冒領存款,犯意明確,不僅侵害其他繼承人權益,且有害於農會對帳戶資料管理的正確性,最終依3次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分別判處小志8月、10月及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並沒收205萬元不法所得。
假協助真騙房!新北三重里長賤賣千萬房產 3罪羈押禁見
新北市三重區五順里時任里長洪嘉仁,2022年5月協助民眾辦理房地所有權狀補發等事宜,竟趁著職務之便在拿到補發權狀時,趁機持文件將房產轉移到同夥周男名下,將市值2000逾萬等兩處房產以930萬元賤賣。新北地檢署5日指揮新北刑警大隊分頭搜索,拘提洪姓里長、周男到案。訊後依刑法詐欺、行使 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聲請羈押獲准。洪嘉仁取得被害人補發之權狀後,藉里內發放物資需簽名蓋章,夾藏房屋買賣同意書等文件,趁其未注意時取得親筆簽名及簽章,再以借貸清償等名義將房產過戶到同夥周男名下,找到買家後以930萬賤賣,再將不法獲利分贓。新北刑大5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拘票前往三重2處據點搜索,拘提洪男、周男到案,並查扣電腦、手機、房產交易資料等證物。檢方訊後認為兩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 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6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也提醒民眾,有類似情形者,宜主動向 地政機關查詢,若有發現房地遭移轉過戶,請立即報案或提出告訴,以維護自身財產安全。
37歲男「抄出版社考古題上網賣」挨告 又偽造撤告訴狀遭抓包
37歲林姓男子抄襲高點出版社「英文歷屆試題詳解」內容,改名「台灣大學研究所英文歷屆試題解析」上網銷售,被控違反著作權法,林男異想天開,竟偽造告訴人的撤回告訴狀,結果被法官發現後提出告發,台北地檢署9日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林男。林男因未經高點文化公司授權,盜用高點出版的「英文110~108年歷屆試題詳解」,自2022年9月間起,在蝦皮賣場販售標題「近十年(102-111)台大研究所英文試題解析(含AB卷)」,並以每本520元至580元之價格販賣,獲利36萬多元,經高點公司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林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沒收不法所得36萬多元。但林男在去年10月間,竟偽造告訴人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寄至北院,法官查覺有異,經詢問告訴人後,發現撤告狀是偽造的,遂向北檢告發,檢方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起訴林男。
不想被關!無良賣家遭告違反著作權 竟偽造原告簽名寄撤告狀
林晉逸2023年間因違反著作權法和李姓男子涉訟,而林晉逸為在訴訟上得利,竟偽造擁有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以及信封後,將其寄至台北地院。事後法官在收得此文書以後,發覺有異發函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台北地檢署於今(10月9日)偵結,依照私文書罪起訴。林晉逸為蝦皮賣家,於2022年9月間未經高點公司同意,於賣場上以新臺幣520元至580元定價銷售擅自重製高點公司所編輯著作之「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英文歷屆試題解析」而遭到李男提告。全案於2022年10月30日由台北地院宣判林男6月得易科罰金。然而在此案宣判以前,林晉逸疑欲躲避法律責任,於2022年10月26日偽造有李男簽名的撤回告訴狀以及信封1份,並將其寄至台北地院,然而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收得上開文書以後發覺有異,於是發函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照偽造私文書罪起訴林晉逸。
合資買地賣破億 高雄男偽造契坑好友私吞386萬
高雄市林姓男子2017年邀方姓友人合資購買875.7坪土地,約定日後轉售時依出資比例分配獲利,2021年12月林男將土地以1億1034萬元售出,林男竟偽造土地買賣契約書將售價改為8459萬元,私吞386萬餘元。橋頭地院審理後,林男被依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4年。判決指出,林男2017年邀方男共同購買高雄市共11筆合計875.7坪土地,土地登記在林男兒子名下,雙方約定將來轉售時依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方男依比例15%,共轉帳587萬餘元至林男兒子帳戶,其餘85%由林男出資。4年後土地以1億1034萬餘元高價售出,方男要求查看契約書計算利潤,林男竟私刻印章、偽造不動產契約,將售價降為8459萬元,縮水近2600萬元,致方男同意依該金額計算利潤,詐得386萬餘元不法利益。林男於偵查階段否認犯行,至法院審理時才坦承,已與告訴人成立調解並完成賠償。法院認定林男不顧多年情誼,為貪圖不當利益而偽造文書詐騙友人,但考量已和解賠償,依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4年。
假公益真斂財!孔子75代孫捲詐欺 台北地檢署起訴8人
今年5月調查局新北市調處獲報,孔子第75代傳人孔祥科涉犯詐欺等案件,假借辦活動名義,向衛福部、中油詐領公益補助款,事後新北市調處成立專案小組,搜索以及約談孔祥科等10餘人到案說明。台北地檢署今(9月1日)偵結,並依照詐欺取財、偽造私文書等罪起訴8名被告。起訴書指出,中華仁德推廣協會理事長葉東燦以及台灣社區關懷愛心服務協會聯絡人蔡宗成,聯手以26個協會名義,詐取各公部門共1202萬餘元的補助款項,並挪為私用。本案被告先以孔祥科等人所屬共26協會名義以及印章申請政府補助款項,再以葉東燦舉辦51場公益活動後虛增該活動支出金額。葉東燦向不知情合作廠商取得衛實際交易知之空白收據填寫浮報交易價格,以製作不實支出憑證。事後再由葉宗成計算收據金額,並取得立法委員推薦信函,向政府單位申請補助,其中各單位包括中油、衛福部、經濟部等單位,並使上述單位在不知情狀況下,核撥款項至各協會銀行帳戶。並由葉東燦、蔡宗成等人分別以現金提領,或匯款至葉東燦、蔡宗成個人帳戶10%作為報酬。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照詐欺取財、偽造私文書等罪起訴葉東燦、蔡宗成、孔祥科等8名被告,檢方認為葉東燦、蔡宗文雖犯後坦承犯行,但至今所詐款項至今仍未繳回,建請法院處被告葉東燦有期徒刑6年、蔡宗成8年。
通緝犯帶名模妹與妻假行善真吸金! 士檢依公益侵占起訴3人
身障關懷協會(TDCA)過去以關懷身障名義而成立,但卻於今年的4月21日爆出假公益、真詐財醜聞,全案由士林地檢署進行偵辦,檢察官追出TDCA理事長陳品君以及其丈夫蕭靖、前模特小姑蕭瑋葶3人長期以公益名義募款,卻將善款用以私人生活,不僅買車、甚至飼養寵物狐狸,生活相當奢糜。士林地檢署今(8月11日)依照公益侵占罪對3人進行起訴,並移審法院決定是否交保。身障關懷協會(TDCA)於2011年12月1日設立,登記為全國性非營利法人,長期對外進行「關懷身障者」之募款宣傳,舉辦各式公益講座與活動,吸引不少青年與教育界人士參與交流。根據調查顯示,該協會內部會計制度形同虛設,理監事多為人頭名義,帳冊紀錄混亂,資金流向不明,幾乎未有實質性身障扶助紀錄。2022年起,陳品君、蕭靖及蕭瑋葶兄妹涉嫌將對外募得的資金,大量轉入私人帳戶,用於購置名車、名牌精品、支付每月信用卡循環利息,以及其他私人花費。據檢方初步估計,3人不法所得超過3,000萬元,不僅將善款肆意揮霍,蕭瑋葶甚至還在家中飼養狐狸作為寵物。TDCA以陳品君掛名為理事長,但實際掌權者為蕭靖,而蕭靖曾於2017年因為假冒「博大環球創業投資公司」負責人,並又向一名蔡姓投資人聲稱投資「拼車趣」平台可年回報150%,騙取20萬元,後又以中國資金卡關為由再借款70萬元,僅還10萬元便人間蒸發。最終法院在2021年判決定讞,蕭靖兩項詐欺罪成立,須服刑16個月並追徵77萬5,000元,蕭男遭判刑後也因此成為通緝犯。士林地檢署114年4月2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4路搜索,並將涉案之被告陳品君、蕭瑋葶及蕭靖移送地檢署複訊後,認定涉案3人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及洗錢防制法第19 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聲押獲准,而士林地檢署則於今日依照公益侵占等罪對3人進行起訴,並移審法院決定是否交保。
突收闖紅燈罰單!衰男見簽名傻眼報案 一查驚揭同事是通緝犯
台中1名張姓男子去年10月開車闖紅燈遭警方攔查,不料他為了隱瞞通緝犯身分,竟冒用邱姓同事的名義接受訊問,並在罰單上偽造對方之簽名,經邱男報案後,全案才曝光。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張男為掩飾通緝犯身分,藉以規避遭受刑事處罰及刑之執行,竟冒用同事之名義應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10月10日凌晨1時25分許駕駛營業大貨車,行經臺中市烏日區五光路與溪南路1段之交岔路口時,因闖紅燈而為警攔查,詎張男為免其通緝犯之身分曝光遭警逮捕,竟冒用邱姓同事名義接受警方詢問,並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在罰單上的「收受人簽章」欄偽造邱男之署名。本案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張男於警詢、偵訊時自白犯罪,有被告之調查、訊問筆錄在卷可稽。台中地院審酌,依被告之自白及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並考量被告之犯罪情節後,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2項規定,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認為,被告為掩飾其通緝犯身分,藉以規避遭受刑事處罰及刑之執行,竟冒用同事名義應詢,且被告冒名應詢及偽簽相關文書,造成偵查犯罪之資源耗費、告訴人無端捲入訟爭,對於國家司法權適正行使、告訴人權益之危害實非輕微,考量張男坦承犯行,但未與告訴人和解,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還是不能回家!在庭上哭到崩潰仍不認罪 黃呂錦茹等3人遭裁定續押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兼執行長姚富文昨(16)日因「雙吳罷免-死亡連署案」涉犯偽造私文書、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遭北檢起訴。原本在押的3人今(17)早由囚車押解至臺北地院,下午4時召開接押庭,晚間9時45分法院裁定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檢方指出,國民黨主委黃呂錦茹為應對民進黨大罷免活動,2025年初在黨內提出「以罷制罷」策略,發動對民進黨籍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的罷免行動,組成「蟾蜍剋星,剷除雙吳」團隊,並將國民黨青年軍劉思吟、滿志剛、賴苡任、陳冠安封以「罷吳四騎士」名號,公開宣戰。但由於提議人名冊未達法定人數,加上即將施行的選罷法修法將要求附上身分證影本,黃呂錦茹等人擔心來不及完成罷免程序,竟決定鋌而走險,製作大量偽造名冊。檢方起訴書中指稱,黃呂是因為聽聞北市議員鍾小平有意在2月向中選會遞交罷免申請案,為搶快才拍板決定抄名冊;但鍾小平17日回應指出,這種說法是檢方在挑撥離間、惡意抹黑,但對於自己沒有執意送件仍感後悔,「說不定黃呂就沒有牢獄之災。」檢方調查後發現,由於原先罷免案的備補領銜人設籍資格不符,案將遭退件後,黃呂錦茹立即指示黨部高層重組人選,並指示動員志工「補件」。在短短2、3天內動員多名志工,以黨員名冊與不詳來源的選民資料為基礎,手工抄寫罷免提議人資料,偽造出吳沛憶案2537份、吳思瑤案2674份名冊,偽造比率分別高達96.2%、94.18%。法院17日裁定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至於3人是否有罪、罪刑如何,仍待法院後續審理。